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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目录

一、公务卡使用步骤

(2)

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

(3)

三、公务卡有关文件

(12)

四、公务卡使用知识

(23)

一、公务卡使用步骤:

①签协议

在职职工与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签订公务卡发

卡协议,申请发卡。(选定同一家银行,可以避免查询取

数困难,以及减少跨行还款交易费用)

②发卡

银行给所有在职职工发放628开头的标准个人公务卡

③维护卡信息

财务人员将所有公务卡的基础信息维护进国库集中支付

系统。(只有预先维护好,才能查询到数据)

④持卡消费

单位职工自行激活公务卡,完成开卡手续,并持卡进行

公务活动的消费支出。

⑤财务查询报销

单位职工持消费小票与发票等到财务报销,财务人员通过

支付系统内的“公务卡”模块进行报销,支付到公务卡或

指定的借记卡(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完成还款,恢复

额度。

注:单位财务部门应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并联合发卡银行组织

职工进行公务卡使用培训。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

2.1公务卡信息维护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如果用户只有一个角色,则不用选择角色,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操作页面,选择【公务卡

管理】如图:

选择公务卡信息维护,点击【增加】,如图:

系统弹出公务卡信息录入框,如图:

依次录入公务卡信息中的各项数据,点击【确定】完成公务卡的信息录入操作。另,在发放公务卡时,可以要求发卡行提供所有发放的卡信息的电子档,以提高准确率,减轻工作量。

注意:1、如果需要大批量的录入,可以选择【导入】功能。在使用导入时,为确保格式正确,导入顺利,可以先手工录入一条信息,再把这条信息【导出】作为模板,按此格式,编辑好全部数据后再导入到支付系统里。如有需要帮助,请直接联系国库处(收付局)。

2、如果所发卡不是628开头的标准公务卡,请联系发卡行进行变更升级,再维护进系统。

3、此处维护的数据是供查询报销消费数据使用的卡,应全部是公务卡(贷记卡),而不是储蓄卡(借记卡)。作为公务卡绑定的还款账户,可以在正常的收款人信息里维护。

2.2确认公务卡报销

选择【公务卡管理】—【确认公务卡报销】如图:

点击此处下载公

务卡消费信息

点击【下载】,系统弹出公务卡下载消费信息界面,如图:

目前系统内有两种下载方式:①选择卡号、日期、消费金额;②选择卡号、日期、流水号。点击【下载】,下载成功后,查看下载的公务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勾选公务卡消费数据,然后点击【确认报销】

系统弹出消费信息录入框,输入消费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如图:

要撤销报销,先在数据状态栏中选择“已确认”,选择要撤销的数据,点击【撤消报销】。

注意:已送审的公务卡申请,需先撤销送审,再撤销报销确认操作。

2.3公务卡支付申请生成

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申请生成】,未生成申请的数据可以对报销金额进行修改,修改的金额不能大于消费金额,单击“报销金额”后输入报销金额,在支付申请录入时不能修改报销金额,选中需报销的公务卡申请和单位已获批的计划,点击【生成申请】如图:

系统出现用款申请录入视图,如图:

依次录入支付申请各栏中的数据,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生成成功,点击

确定。要撤销生成,在数据状态栏中选择“已生成”,点击【撤销生成】。

选中确认报销

的公务卡信息 选中单位已批

复的计划

单击此处,可修

改报销金额

注意:已送审的申请不能撤销生成。

收款人默认为当前的公务卡,可以选择修改。

在数据状态栏中选则“已生成”,选中要送审的数据点击【送审】

此处选择

“已生成”

2.4审核公务卡支付申请

选择【公务卡管理】—【审核公务卡支付申请】如图:

选中要审核的支付申请,点击【审核】

如要退回公务卡报销申请,选中要退回的数据,点击【退回】2.5公务卡支付凭证生成

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凭证生成】如图:

选中要生成凭证的支付申请,点击【生成凭证】。

要撤销生成,在数据状体栏中选择“已生成”,选择要撤销生成的数据,点击【撤销生成】。

注意:已打印的申请需先取消打印,才能进行撤销生成操作。

2.6公务卡支付凭证打印

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凭证打印】如图:

选中已生成的公务卡凭证,点击【凭证打印】,系统弹出报表打印对话框如图:

点击【预览打印】预览要打印的凭证,点击【直接打印】开始打印凭证,打印完成凭证后,点击【打印成功】完成对公务卡支付凭证的打印操作。

2.7公务卡相关的监控规则——违反公务卡结算报销流程

在录入支付申请的时候,如果支付事项应该通过公务卡进行,则系统会自动阻止,并提示“请走公务卡流程支付”,如图:

三、公务卡有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节选)

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湖北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节选)

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财库〔2012〕**号

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仍有一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尚未全面实施改革,影响整体改革进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

(一)中央各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要迅速启动改革,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尚未实施改革的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要确保2012年年底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二)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快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县乡。在进一步扩大省、市两级改革覆盖面的同时,加大县乡预算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2012年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三)用卡环境尚不成熟的县乡,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

二、加强公务卡相关制度建设

(四)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参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健全完善本地区公务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办卡程序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

(五)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中央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地方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2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

制结算目录制度,将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范围。有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三、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

(六)统一公务卡用卡标准。公务卡一律采用专用发卡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BIN)为“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卡。对于之前已经核发、未采用专用BIN的公务卡,公务卡代理银行应当进行清理和登记,并在有效期满后及时做好银联标准公务卡的换卡工作。

(七)规范公务卡发卡程序。预算单位要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公务卡原则上一人一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代理银行申办,严禁为非预算单位人员办理公务卡。

(八)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和中国银联要优化和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提高公务卡支持系统运行速度和稳定性;要在制度和技术上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务卡信息安全,严禁对外提供或泄漏与公务卡持卡人和公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

四、改善公务卡制度推广环境

(九)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使公务人员充分了解公务卡的具体使用方法和安全用卡知识,单位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管理规定和报销还款具体操作,提高办卡、用卡积极性,为推广使用公务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提高公务卡代理银行服务质量。公务卡代理银行要为预算单位和持卡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简化办卡手续,缩短办卡流程,及时反馈资金还款等信息;加强公务卡数据统计,密切关注公务卡使用情况,定期向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反馈。

(十一)进一步改善公务卡受理市场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协调与公务支出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企业积极受理公务卡。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确定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及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供应商时,原则上要将受理公务卡作为前提条件。公务卡代理银行、中国银联要扩大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 POS)机具布设范围,加大布设密度,增加机具数量,特别是加大中西部地区的布设力度。

五、及时准确报送公务卡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十二)各中央部门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要于2012年10月底前和2013年1月底前分别向财政部报送截至2012年9月末和截至2012年年末改

革进展情况表和业务数据统计表(见附件)。

(十三)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1〕167号)规定,按时报送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公务卡数据统计,对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数据,应当与代理银行数据核对一致,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鄂财库发[2012]16号

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银联湖北分公司:

省级预算单位自2007年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以来,改革覆盖面逐年扩大,公务卡发卡量不断增加,对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单位间进展不平衡、代理银行发卡程序不规范、公务卡使用率不高、改革整体推进不够等问题,影响了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部署,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根据《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库〔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省直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省本级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也作出了部署。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增强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做好改革的实施与推广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各代理银行要主动加强与预算单位的衔接、沟通和协调,帮助预算单位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切实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

(一)严格公务卡用卡标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一律采用专用BIN号为“628”字头的银联标准公务卡。对于之前已经核发、但未采用专用BIN号的公务卡,各代理银行应当进行清理和登记,并在有效期满后及时做好银联标准公务卡的换卡工作。严禁代理银行向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银联标准公务卡。

(二)规范公务卡发卡程序。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应当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各代理银行不得跨越代理预算单位范围发放公务卡。预算单位必须与发卡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公务卡原则上一人一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银行按规定格式将发卡信息统一报送省财政厅和银联湖北分公司,并录入本行公务卡支持系统。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变更或工作人员增减变动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用手续,并通知发卡银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三)加强公务卡信息管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公务消费信息查询,采取由银联湖北分公司统一向预算单位提供和预算单位通过各自代理银行自行采集两种方式。银联湖北分公司和代理银行应按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发建立公务卡支持系统并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省财政厅和预算单位传送公务卡公务消费信息,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代理银行还要按照代理协议和领用合约的规定,及时向公务卡持卡人反馈消费及还款信息。严禁各方对外提供或泄漏与公务卡持卡人和公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

三、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一)。对于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单次消费额度在5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事项,预算单位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随着国家政策变化和用卡环境改善及时调整。

下列情况,经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同意,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一)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二)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三)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四)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预算单位应当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除上述特定情形外,公务卡持卡人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在申请财务报销时需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否则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四、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

(一)加强公务卡用卡管理。预算单位要根据公务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公务卡制度政策和业务培训,引导和督促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在本单位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自觉到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进行公务消费。对于未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也应主动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规范公务卡财务报销程序。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手续时,必须通过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或开卡银行公务卡支持系统提取相应的公务卡消费信息,经核实并符合相关规定后,才能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还款账户。省财政厅将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动态监控。

(三)严格现金支出管理。实行公务卡制度以后,预算单位年现金使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公用经费预算的10%。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务卡制度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范围,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报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和履行事后核销手续,同时要按月向省财政厅报送现金收支月报表(附件二)。对于公务卡使用率偏低以及现金提取较多的预算单位,将在省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进一步改善公务卡受理环境

(一)加强公务卡受理市场建设。代理银行和银联湖北分公司要加大POS 机具布设密度,拓展和延伸银行卡应用领域,特别是要做好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单位P0S机免费安装工作,积极改善公务卡受理环境。要加强对POS机布点商户使用公务卡情况的监督,对商户拒绝客户刷卡、擅自提高刷卡消费价格、将刷卡手续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08]36号) 市教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政府支出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及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36次书记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市教委机关及财政隶属关系在市教委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为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办理的,由个人持有并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

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以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个人作为偿债主体。 第四条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部门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规定时间,通过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各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与报销基本流程。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公务卡办卡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务支出业务情况,在在职职工中决定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 第八条公务卡使用范围定为: (一)1000元以下现金结算的业务; (二)授权支付的会议费、培训费; (三)差旅费。 在以上使用范围内,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业务。随着公务卡制度的完善和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将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 第九条各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不少

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

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务卡管理使用方法(草案)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是解决现金支付的“盲点”问题,对于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卡就是指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支付制度的改革,方便在职人员公务开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现金流量与风险,简化财务结算和报销流程,提高支付透明度。按照兵团财务局总会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兵财总会[2012]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公务卡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原使用转账结算的公务支出,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 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按规定及时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二、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经院领导批准同意,院办公室负责按照各部门上报的名单审核确定,报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公务卡”模块中进行操作,统一录入公务卡相关信息并和银行系统进行比对、确认。我院统一使用农行和建行营业室免费(免开户、年费、免担保、开存款账户、到期换卡等费用)办理的贷记卡。信用额度 2-5万元。公务卡申办完成后,经院计划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对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以及相关信息变动等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同时相关信息要及时报计划财务处。新增、调动、退休时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事前必须经院财务领导小组同意。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资金变动情况、还款提示等。 三、公务卡的支付 办理公务卡后,持卡人要主动使用公务卡,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由于个人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报相关院领导批准。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并纳入政府公务卡管理系统管理的信用卡(个人贷记卡)。公务卡可以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是具有一定透支信用额度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持有公务卡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财务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我单位公务卡的发卡行为***。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五条财务负责公务卡的管理,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办法规定,由财务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 (二)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财务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经财务再次确认后,正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信息维护管理。 (三)各科室新增持卡人员或持卡人员调动、退休时,各科室应及时通知财务,由财务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同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相关信息。 (四)财务应督促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通过公务卡系统,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五)公务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保管。公务卡如有遗失或损毁的情况,持卡人应及时告知财务,由财务到发卡行申请挂失后,按照公务卡申办程序及公务卡信息维护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财务应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或还款不及时等原因引起的相关费用。 (二)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区财政局和财务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 (三)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后应及时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按程序归还公务卡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并及时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四)持卡人应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七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根据发卡行对公务卡信用额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公务卡单笔信用消费不得超过2万元.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财务可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卡强行结算范围:单位严格执行大兴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列举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通过支票或公务卡结算,原则上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规定定稿版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行政〔2011〕241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将《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卡管理办法通知 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单位关于温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0〕1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我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 第三条公务卡发放对象:我校在职在编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工)。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由开卡的教职工个人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 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五条公务卡结算方式:持卡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我校财务制度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我校公务卡的发卡行是我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马鞍池支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管理与开立 第七条根据市财政厅、市监察局、市人行的要求,计划财务处要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强对持卡人宣传、培训;要做好本校教职工公务卡的日常管理、报销与清算管理和资金管理,遇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严禁为非我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八条教职工公务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向代理银行申请办理。具体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人事处统一出具证明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送交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确认,送交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发卡。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计划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传输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第九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定为每张公务卡透支额度上限为5万元。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实持卡人资信情况后,可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计划财务处。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由持卡人向计划财务处提出申请,由计划财务处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交发卡行。 第十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持有公务卡的我校教职工(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和密码,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应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新增的需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办理申领手续。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应按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公务卡日常对账由持卡人自行负责。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并通知计划财务处。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事项由教职工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计划财务处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公务卡报销需要什么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公务卡报销 需要什么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为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根据唐河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唐财 【2014】14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对公务卡办理和使用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务卡刷卡支付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招待费)、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 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应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 2、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全

部责任。 三、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 1、公务卡消费信息在刷卡消费业务发生后1日内发送至中国银联,以方便预算单位查询核对公务卡消费明细。公务卡代理银行与财政局联网,接收预算单位发送的还款明细信息,并及时将资金划入“还款明细单”列明的公务卡持卡人账户。若因公务卡代理银行未能及时发送公务卡消费信息或资金未及时划转指定账户而导致公务卡账户产生罚息,则罚息由公务卡代理银行承担。 2、公务卡制度正式实施后,零星支出和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经费支出的分类规定事项全部包括在内),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除个人津贴福利和特殊情况外,任何公务支出,一律不允许支出现金或转经办人私人账户。 3、公务卡消费支出优先报销。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银联单等)和发票作为必需的财务报销凭证入账。刷卡消费后,因拖延报销时间等个人原因导致的报销不及时,所需利息费用由自行承担。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严禁提取现金,提取现金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提取现金手续费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1)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的公务卡消费;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方便学校公务支出用款,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财库【2012】8号)、《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2】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卡的开立 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贷记卡。学校办理的范围为学校编内教职工。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在册工作人员名单,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处负责与发卡行签订公务卡项目合作协议,并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公务卡申办人员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发卡行。 3、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发卡行将持卡人的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到发卡行的系统中。 4、工作人员新增、调动或者退休,组织人事处及时通知财务处,财务处要为新增、调动或者退休人员办理公务卡使用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要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5、学校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范围内,选择市商业银行作为我校公务卡发卡行。 6、公务卡现阶段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公务卡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和56天的透支免息期。 7、公务卡使用银联标志的贷记卡,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的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出差期间的公务消费(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等)及市内5 000元以下办公用品购置费、招待费、培训费、会务费、邮电费等零星物品采购支出等,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可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2、公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信用额度为1-5万元,具体额度一般职工限额1万元,科级限额2万元,处级限额3万余,校领导5万元。 3、因出差和购买商品、劳务、接待等公务消费,持卡人应在消费前凭相关领导签批的文件和采购、公务接待等申请材料,填写《学校公务卡使用审批、报销单》按照我校既定财务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的开支用途、审批额度内刷卡支付。未经审批的消费,属个人行为,不予报销。

公务卡使用说明示例

公务卡使用说明(示例) 公务卡使用说明 [日期:2012-04-11]来源:? 作者:财务室[字体:??] 通? 知 从5月1日起,我校开始正式使用公务卡报帐制度,不再有任何现金支付操作。请各位老师及时将公务卡开通,以免延误各位老师报帐时间。 九江市同文中学财务室 2012 年? 04月 11日 公务卡使用说明 一、透支消费(刷卡消费) 购物刷卡付费,取POS小票(银行卡消费交易凭条)及购物发票 凭POS小票及购物发票到财务室盖章签字办理报销手续(必须在下月5号前报帐)。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报帐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消费金额由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报帐人对应的公务卡中进行还款 财务还款于当天或第二天到帐,报帐手续结束。 说??明: 1、对公性质的采买,必须通过公对公转帐手续,持卡人不得随意刷卡付费。 2、2000元以上消费,必须先经过财务室、办公室及校领导班组审批同意,持卡人不得事前刷卡付费。 3、不可善自进行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采买,应先递交采购申请,由校领导审批签字后再送交进行政府采购。 4、公务卡一律使用“62” 开头的银联标准信用卡,设定了密码+签名的刷卡双认证方式,实名消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公务卡可用做私人消费,在规定还款期内自行还款即可。 6、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二、垫付款消费 个人预先垫付现金消费,领取购物发票 凭购物发票及相关凭证到财务室盖章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报帐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消费金额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报帐人对应的公务卡中 报帐款于当天或第二天到帐,报帐人可直接在ATM机上取款 说??明: 1、卡中有余款时,在任何省份、地方或其他银行取款都是不需要任何手续费的。 2、公务卡是免费开卡费、免收年费的,到期免费换卡、本地存款取现免手续费,还有免费的实时短信通知服务。 三、借款消费 写好借条,写明借款原因及金额,交由领导签字批准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借款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借款金额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借款人对应的公务卡中 借款人在ATM机上取款并保留取款凭条 凭报销票据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报帐手续 说??明: 1、借款后尽量在当月报帐,否则,做帐后无法退还借条。 2、不允许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如有透支取现,均被视为个人行为,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透支取现1%手续费,再加上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3、尽量算好开支,不要多借款,退款手续十分复杂。出差过程中的车费、住宿费或其他消费,可以刷卡的地方必须刷卡消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附件:关于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这是一种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型财务管理工具,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与一般信用卡相比,公务卡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发行对象固定,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二是使用范围兼容,既可用于公务开支,又可满足个人消费;三是信用额度较宽,可以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原则上在2~5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授信,如有特殊需要,还可协议增加;四是享受优惠更多,免费开卡、免担保、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本地存款取现免手续费等。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16]8号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务卡品种,健全公务卡制度体系,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银行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采用发卡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BIN)为“628”开头的人民币单币种银联标准信用卡,卡片正面右上方用中文标识“单位公务卡”,卡片正面左下方标识持卡人个人姓名(汉语拼音或英文字母)。单位公务卡统一采用符合PBOC3.0标准的IC芯片介质,禁止发行纯磁条卡。 第四条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公务支出实际情况,指定少数特定人员持有单位公务卡,每单位一般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

下可酌情增加持卡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8人。 第六条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 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 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第八条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单位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禁止用于个人支出,禁止分期付款,禁止存取现金,不产生积分或发卡银行用卡红利返还。 第十条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都适用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所规定的结算项目。发行单位公务卡后,个人公务卡主要用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单位支出透明度,提高对公务卡使用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务卡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一、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预算,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三、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四、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未经同意提取的现金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五、公务卡的结算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

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零星购买支出。 六、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当严格履行公务用款计划报批手续。未获批准的消费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七、公务消费时,要留存消费交易凭条消费明细和信用卡支出凭条支出凭据,并索取发票报销凭据。且消费商品与用款计划项目一致,消费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 八、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当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期内每月11日前,凭消费交易凭条、支出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办理报销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持卡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理报销手续无票,或按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后,由财务人员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然后由持卡人按规定补办报销手续。 九、财务人员按照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人员反馈。 十、持卡人应全面准确了解公务卡的相关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期还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消费的顺利支付。

公务卡使用常识

一、公务卡概念及意义 (一)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职工持有和使用的,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的银行贷记(信用)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可兼顾个人消费的信用卡,具有一定的透支消费额度和透支免息期。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持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务卡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功能与银行卡的结算方式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手段和工具,以确保公务消费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同时减少日常开支中的现金流量。 (二)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区别 公务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透支功能,主要用于公务开支的一种贷记卡(信用卡)。除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特点外,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最大的区别在于单位财务部门在报销时必须通过集中支付系统对公务支出进行全面、有效的审核。其次,我省推行的公务卡为银联标准卡,主要用于公务开支,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免收年费的政策。且持卡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办卡时须由其单位确认身份。 (三)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推行公务卡制度,无论对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还是对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推进全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建立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

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二、是有利于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公务卡制度后,预算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但对现金的使用要实行严格管理。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向单位借款,简化了手续,减轻了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漏洞,对于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公务卡管理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 主要是指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用支出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商品采购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会议费、招待费、设备购置费、物业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中,按规定必须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支出,仍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的支付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 (二)公务卡的信用额度 公务卡的初始信用额度(透支额度)为2-5万元,具体的信用额度由发卡行根据个人的收入和信用状况核定。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数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务卡结算报销基本程序 第一步,公务卡持卡人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单)。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重申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XX政办发〔2020〕XX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卡使用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 支出等。 二、公务卡管理 1、个人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 更或注销手续。 2、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万元。公务卡 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 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3、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单位财务人员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支付规定 1、公务卡支付范围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具备刷卡条件的 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否则单位不报销其费用.但一次性消费金额较大的会议费、培 训费等支出,均采用转账方式直接支付。 2、公务卡支付个人结算 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 致的一切责任。 四、公务卡报销规定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同时附上公务卡消费pos单,报销凭证上需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名确认,并注 明“公务卡报销”字样。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10 个工作日内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 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 卡人应预先告知单位财务部门,并委托他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 理相关借款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后,先将资金转入该持卡人公务卡内,持卡人返回单 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发生公务卡支付范围内的公务支出时,原则上不予报销现金。如遇特殊情况, 须事前经审批人审核同意。 2、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不报销相关 支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利息,由持卡人自行归还。 3、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单位财务部 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XX市XX区XX局 2020年3月1日

公务卡注意事项

公务卡知识29问答 1、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它和一般信用卡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公务卡是强力推行办理的,一般信用卡是自愿办理的;二是一般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银行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自动生成的,而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可根据每个人工作岗位和不同需求,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共同商定;三是一般信用卡若达不到消费额度或次数,需要收取年服务费,而公务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四是公务卡正面有特定设置的“公务卡”字样,而一般信用卡没有。 2、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开设多张公务卡吗?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 3、怎样启用公务卡? 拿到新办的公务卡(包括毁损补卡、挂失补卡、自动换卡、提前换卡等情况)后,首先,应确认卡片正面的凸字拼音姓名与申请表填写的姓名是否一致,若发现两者不同时,应立即联系发卡行予以更换;其次,应在公务卡背面签名条上签上名字;最后,大多数发卡行都规定,新卡必须完成“卡启用(激活)”操作,通过发卡行客户服务电话或者专门的网站等都可以完成开卡程序,这样规定是为保证新卡在寄送过

程中不会被他人盗用。完成公务卡的启用后,就可以进行刷卡消费了。 4、在公务卡上签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收到公务卡后,应使用圆珠笔在签名条上签字,并耐心等待字迹干掉。签字笔和钢笔笔迹不易干,容易造成签字变花,不建议使用。 公务卡上签名的字体没有严格要求,但如果太过个性化的签名,在发生争议交易或失卡赔付时,将不利于比对原始申请表上的签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使用接近原始申请表上的签名。 5、如何妥善保管公务卡卡片及密码? 保管公务卡卡片重点是注意护磁,即不要将卡片与微波炉、冰箱、手机、电脑和掌上电脑等高磁物品放在一起,避免消磁。卡片靠近钱包的磁扣,或者与别的卡片紧贴存放、背靠背存放,都有可能引起消磁或者磁条磨损。保管卡片还需要妥善保存公务卡密码,在公共场合使用公务卡时要注意密码安全。 6、什么是公务卡的可用额度? 公务卡的可用额度是指公务卡尚未使用的金额上限。计算方式为:可用额度=信用额度-已使用额度+还款金额。例如:某公务卡信用额度为3万元,已使用2万元,已还款0.5万元,则此时公务卡的可用额度为1.5万元。可用额度会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结算方式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治理,操纵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升公务支出透亮度,按照《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治理。 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治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修理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名目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治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公务卡的开立与治理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一)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有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有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托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治理。单位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二)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四)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公务卡使用情况汇报与公务卡改革自查报告合集

公务卡使用情况汇报与公务卡改革自查报告合集 公务卡使用情况汇报 关于公务卡使用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当前财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公务卡使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于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购买物品等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于次月20日之前凭原始发票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还款手续。 三、持卡人报销时(差旅费除外),需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经费报销清单(财务处网页下载),并把原始发票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支出用途、消费顺序粘贴在报销清单后。报销差旅费时,仍按照现行规定,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四、通过网上购火车票的,需打印一份网上交易记录,凭火车票和网上交易记录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五、对于加班费、劳务费、临时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的,本校职工直接打入本人公务卡(或工资存折)中,非本校职工,应提供其本人银行账号。 六、对于确实不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的公务支出,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报销经费直接打入其本人公务卡(或工资存折)中,不再支付现金。 七、从20**年7月1日起,由于开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办理借款业务,以前有欠款的,抓紧时间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八、从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公务卡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只允许使用少量现金结算。从20**年9月1日起所有财务报销业务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九、从20**年7月1日起,由于财政厅每天下午4:30分关闭财政一体化系统后无法再进行支付,故每天下午报销截止时间更改为4:30。财务处二〇一*年六月十八日 篇二:我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明光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汇报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会议明确要求“今年底前,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要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并强调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能够有效解决现金支付管理漏洞,加强对公务支出行为的监督管理,增强政府公务支出透明度。先将我市公务卡目前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我市公务卡推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我市从20**年10月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并从20**年1月1日开始,为全市近200个统管预算单位办理了单位公务卡。但严格来讲,我市目前实施的单位公务卡很不规范、也不科学,很难达到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未能从制度上规范。即政府和财政部门没有就公务卡使用制定一个科学、规范的制度,部分预算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公务卡使用并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缺乏推行约束力。 2、使用范围较窄且限额不统一。只是为每个预算单位办理一张单位公务卡,限定只能有单位报账员使用;而且单位公务卡的使用限额是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核定的,从1000元到10万元不等,全市200多张单位公务卡的使用限额总计99万元。 3、使用方式与备用金支付无异。现行的单位公务卡是以报账员名义为每个预算单位办理的,在使用时,先通过财政支付系统先支付各单位报账员个人账户上,再由报账员支付。报账自由操作空间极大,消费方式、消费习惯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公务卡用卡环境还不完善。全市商家的POS机普及程度不高,刷卡不便,对公务卡的使用带

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规范支付管理;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现金管理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 第二章公务卡申请 第三条公务卡是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具有普通信用卡的所有功能,享有一定透支额度与免息期。 第四条公务卡申请人应为我院在职职工。申请人应主动提出申办公务卡需求,并直接与发卡银行签订申请协议,原则上发卡银行应与单位国库集中账户开立行一致。财务部门有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其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务卡持卡人。卡片及密码由持卡人自选保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务卡开支范围 第六条公务卡开支范围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零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具体开支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公务卡结算目录执行,并随之调整。 第七条凡属于公务卡开支范围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第八条属于公务卡开支范围的支出,财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对职工个人的现金借款业务。 第九条凡属公务卡开支范围而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经手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由证明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十条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按照审批权限向领导请示并获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未获批准的消费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并获同

公务卡操作说明

公务卡操作说明 2.1公务卡 2.1.1公务卡平台登录 1.进入“松江财政”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216198767.html,) ,网站左上角用户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2.登陆系统,如下图所示: 3、点击“登录”即可进入街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如下图所示 4、点击“公务卡”图片按钮。如下图所示 5、点击图片按钮可分别进入:公务卡开卡信息系统与公务卡申请报销系统2.1.2公务卡开卡信息 点击公务卡开卡信息系统,出现操作窗口。

在界面上点击【公务卡管理】菜单,包括:公务卡查询、公务卡新增、公务卡注销、银行审核、单位申请公务卡启用、财政审核公务卡启用 1、公务卡查询 点击“公务卡查询”菜单,出现如下界面: 公务卡查询中用户可以查询修改单位公务卡的信息 2、公务卡新增 点击“公务卡新增”菜单,出现如下界面:

公务卡新增设置中用户可以新增公务卡并填写相关卡信息 3、公务卡停用 公务卡停用是指:该功能公务卡不能作为公务卡消费。 一旦“停用”,若再要使用公务卡消费,必须重新新增公务卡。点击“公务卡停用”菜单,出现如下界面: 公务卡停用设置中用户可以对单位的某一张选中后进行停用。 4、单位申请公务卡启用

点击“单位申请公务卡启用”菜单,出现如下界面: 单位申请公务卡启用中单位用户可以对新增加的公务卡选中后进行启用 2.1.3公务卡申请报销 2.1. 3.1、公务卡申报 点击公务卡申请报销系统,出现操作窗口。

选择所需要查询清单的时间段,点击“查询”按钮,可以在“消费记录”中,看到所要查询的内容。在需要申请拨款的数据上打勾,填写“申请报销金额”、“摘要”,点击“生成申请单”,个人的申请单就完成了。点击打印申请单可将申请单打印。 取消申请单 若要取消申请单,在“历史申请单”处选中所要取消的单据,点击“取消申请单”即可。 2.1. 3.1、公务卡领导审批 财务审核、领导审批(网上或纸质) 财务人员与单位领导(网上)登录 1. 先插入密钥(key)(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颁发)。 2.可参照公务卡管理系统登录方法,登录“公务卡申请报销系统”。 3.也可直接登录“松江财政网站”后点击左下角公务卡图片按钮进入“公务卡申请报销系统” 4.在公务卡申请报销界面中点击“领导审批”,可以对个人申报的单据,进行审核、审批。审核流程:先由财务审核,再由领导审批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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