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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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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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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殘疾人家庭戶中,有12.95%的農村殘疾人家庭戶年人均全部收入低於683元,7.96%的農村殘疾人家庭戶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間,換言之,即有20%以上的農村殘疾人家庭戶生活在貧困之中。這一資料客觀地揭示出了殘疾與貧困之間的鏈條關係,即有殘疾人口的家庭因殘疾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需要勞動力的照顧,帶來的直接後果便是收入減少,而家庭貧困又必然造成殘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殘疾康復率偏低以及醫療、護理成本增加等後果。如果沒有社會保障等因素的介入,要改變殘疾人家庭的生活狀態,顯然並非易事。可見,殘疾人群體是急切需要生活救助的群體,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將陷入困難境而難以自拔。

第三,傳統福利模式的消退,使殘疾人在新時期缺乏參與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有效途徑。在計劃經濟時代,儘管經濟發展極端落後,但國家保障與單位(集體)保障能夠確保殘疾人分享國家發展成果。如城鎮殘疾人可以享受國家福利,包括國家舉辦的各種福利工廠、單位內部對殘疾人的保障,鄉村則通過集體經濟組織謀求殘疾人福利,殘疾人確實有著固定的分享發展成果的途徑。改革開放以來,城鎮中的官辦殘疾人福利事業並未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福利企業呈現萎縮狀態,因為市場經濟不照顧福利企業,各單位也不再對殘疾人提供福利;在鄉村,集體分配機制的崩潰使殘疾人喪失了原有的集體福利分配途徑,土地承包後給予殘疾人減免稅費的福利性待遇亦因國家全部免除農業稅費等而不再成為殘疾人的福利來源。因此,儘管殘疾人事業確實在新時期獲得了發展,但總體而言依然十分滯後。以殘疾人服務為例,據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殘疾人的基本需求與國家或者社會提供的服務之間存在巨大差距。殘疾人曾接受過醫療服務與醫療救助、貧困救助與扶持、康復訓練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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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輔助器具配備服務的比例分別只占殘疾總人口的35.61%、12.53%、8.45%和7.31%,而對以上四項需求的比例分別達到殘疾總人口的72.78%、67.78%、27.69%和38.56%。可見,現階段殘疾人確實缺乏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途徑,如果不能從社會保障制度上下功夫,殘疾人將依然被排斥在國家發展成果之外,或者根本不能分享到其應當分享的份額。

第四,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嚴重不足。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15歲及以上殘疾人文盲率高達43.29%,表明國家的教育福利對殘疾人而言極為不公。在城鎮殘疾人中,只有275萬人享受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僅占城鎮殘疾人總數的13.28%,城鎮16歲及以上殘疾人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社會保險的比例分別為27.87%、36.83%、1.11%、1.35%。在農村6225萬殘疾人中,只有319萬人享受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僅占農村殘疾人總數的5.12%,農村16歲及以上殘疾人參加養老、合作醫療、工傷、失業社會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95%、29.39%、0.10%、0.07%。不僅如此,殘疾人的康復事業除天津、上海個別地區外,其他地區的康復站極為有限,通過康復來恢復殘疾人功能並提升其生活與勞動能力的可能性很低;從調查反映的情況來看,殘疾人基礎設施建設還未引起重視,絕大多數城鎮建設與公共設施建設往往忽略無障礙設施建設;更鮮見有為殘疾人發放福利津貼及相應補貼的制度安排與政策措施。這些事實客觀地表明,國家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是極端有限、嚴重不足的。這種現狀與殘疾人對社會保障的普遍需求形成巨大的反差。

第五,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無序正在影響著殘疾人保障的健康發展。在現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由於缺乏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在基本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窄、有效性不高的條件下,殘疾人社會保障還存在著被割裂的危險,從而為殘疾人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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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留下了不良後遺症。例如,在城市與鄉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原有的制度安排是只考慮受助者家庭人均收入而不考慮受助物件的身體是否殘疾,那種平均分配方式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很難真正緩解有殘疾人尤其是有重度殘疾人的受助家庭的生活境遇。近年來,各地紛紛將平均主義的救助方式改為根據受助家庭人口健康結構及年齡結構等實行分類救助,這種救助方式開始考慮受助家庭中的殘疾人口與殘疾程度,它雖然是一個進步,卻可能同時損害社會救助制度與殘疾人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因為無論怎樣設計,社會救助制度與殘疾人福利都是兩種制度安排,前者是基於受助者的收入狀態與貧困程度,它以收入及資產統計為依據;後者則以身體狀況為條件,它以身體是否殘缺及殘障類型、殘疾程度為援助依據。在各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發展實踐中,當然不可能以社會救助制度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替代殘疾人福利,因為社會救助制度追求的公正是所有達到規定標準的貧困人口都能夠獲得相近水準的救助,而殘疾人福利制度追求的公正則是同樣的殘疾人能夠享受到相近的福利待遇。因此,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類似於這樣的制度設計與改進,完全可能同時扭曲社會救助制度與殘疾人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從而需要引起關注與重視,並在制度設計中充分地考慮自然人的群體分佈及殘疾人群體的共同需求。

從上述分析見,殘疾人是一個特別需要社會保障而又缺乏社會保障的群體。中國的經濟發展成就舉世矚目,而中國的殘疾人仍然處於社會保障嚴重缺失的階段,這種現實意味著殘疾人確實尚未合理分享到國家的發展成果。

二、多因素影響:殘疾人社會保障缺失的原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缺失的背景,一方面是效率優先掩蓋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公正與共用國家發展成果的需求,另一方面則是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並未帶來社會保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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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與國民福利的同步增長。客觀而論,殘疾人群體缺乏社會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但傳統觀念的影響、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滯後、政府投入不足與社會資源調動不力,以及缺乏對社會保障制度的總體設計及對殘疾人保障的合理定位,無疑構成了殘疾人社會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

第一,個人與家庭負責的傳統觀念。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裡,殘疾是個人與家庭的不幸,照顧殘疾人是家庭的當然責任,從而往往忽略殘疾致因中的社會因素,單純地強調照顧殘疾人是家庭成員的責任與義務,忽略了政府的公共責任與現代社會的社會責任。從致殘原因來看,主要包括遺傳發育因素、環境行為因素和疾病傷害因素三大類。在先天性致殘者中,既有遺傳發育因素造成的,也有環境行為因素造成的;在後天性致殘者中,則多是因環境行為因素或者疾病傷害因素所導致。毫無疑問,包括職業傷害、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環境污染等各種因素導致的殘疾,應當屬於社會因素與社會責任的範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殘疾風險在顯著增加,其中人口老齡化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職業傷害與交通事故等社會原因是又一個重要因素,如由於工傷事故導致的肢體殘疾率在2006年調查為0.1224%,比1987年的調查資料增加了2倍多;交通事故導致的肢體殘疾率由0.0139%上升到0.1046%,增加了6倍多。在環境污染方面,致殘現象也在上升,根據“中國出生缺陷監測”的資料資料,由於環境破壞導致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生態災害,致使山西新生兒出生缺陷率高達每萬人189.96例,其中神經管畸形發生率為每萬人102.27例,分別是全國的2倍和4倍,而山西省八大煤礦礦區的出生缺陷發生率又遠遠高於全省的平均水準,這表明環境污染對先天殘疾的影響巨大。如果再加上醫療事故及其他社會原因導致的殘疾,社會因素而非個人、家庭責任導致的殘疾其實構成了殘疾人群體的大多數。因此,繼續維護傳統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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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家庭責任的觀念,顯然與現階段殘疾人群體結構及致因的社會屬性是脫節的。同時,從社會公正的角度出發,因照顧家庭中的殘疾人而損害其他家庭成員的正常生活與工作,也是有違社會公正的,家庭成員之間的福利保障與福利增長也需要符合帕累托最優原則。

第二,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滯後。不得不承認,我國社會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是滯後於經濟發展的。一方面,國民經濟保持了持續三十年的高速增長,而且還在繼續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GDP從改革開放初期的3600多億元人民幣,增長到了2007年的23萬億人民幣;國家財政收入從改革開放初期的1100多億元人民幣增長到2007年的5萬多億元人民幣。國民經濟與國家財力的顯著增長是改革開放的巨大成果。另一方面,我國大多數人又還普遍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社會保險為例,2006年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在職勞動者14131萬人,占全部從業勞動者不到20%;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居民約7.5億人,占全國人口總數的50%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鎮覆蓋人口不足城鎮人口的5%,在鄉村還剛剛開始建立;至於1.5億老年人的福利、8200多萬殘疾人的福利等,均還未提到制度建設的議事日程。上述資料表明,國民福利並未能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同步增長,換言之,國民經濟發展成就還未能夠真正有效地轉化為國民福利。在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滯後的宏觀背景下,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當然很難獲得優先發展。

第三,政府投入不足與社會資源調動乏力。一方面,根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資料,2006年國家財政投向社會保障的資金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不足12%,其中主要用於補貼養老保險支出及充實作為戰略儲備性基金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如此有限的投入,不僅決定了無力滿足殘疾人群體的福利保障需求,對一般社會成員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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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健康的工作者群體也缺乏應有的保障,現階段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滯後的現實與國家財政投入嚴重不足是密切相關的。與此同時,國家對教育事業的投入從1996年到2006年是持續下降的趨勢,已經從占國家財政支出的20%下降到了不足11%;國家財政對公共衛生經費的投入也是下降的,目前僅占國家財政支出的3%,明顯低於一些發展中國家。在這樣的情形下,當然不可能顧及到殘疾人群體的社會保障及相關福利需求。另一方面,與國外殘疾人福利事業能夠大力調動資源的現象相比,我國對社會資源的動員相當乏力,儘管改革開放三十年來造就了城鄉居民財富的快速積累,先富起來的人口越來越多,民間蘊藏的社會資源日益豐厚,但迄今仍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與政策措施來引導,每年的慈善捐款不足百億人民幣,發行的福利彩票雖然近年來的規模有所擴大,但所籌集的資金卻有相當一部分被當成財政資金使用,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夠被用於殘疾人事業。因此,政府與社會投入的兩個不足,是造成殘疾人社會保障嚴重不足的根本原因。在社會保障嚴重不足的現實條件下,殘疾人的生活等問題便構成了個人及家庭的壓力與責任。

第四,對社會保障體系缺乏總體規劃,對殘疾人社會保障缺乏合理定位。我國的改革事業選擇的是漸進改革道路,社會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不可避免地選擇了試點先行、單項突破的方式,這種改革路徑決定了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缺乏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設計,從而也不可能單獨實現對殘疾人保障的合理定位。回顧社會保障改革二十多年來歷程,儘管成就巨大,但教訓依然深刻。其中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社會保障的制度分割、部門分割造成了社會保障體系的相互分割與無序。例如,職業傷害是導致殘疾的重要致因,但工傷保險卻沒有考慮與殘疾人事業的有機結合;交通事故是導致殘疾的重要原因,但交通工具的強制保險卻忽略了對殘疾人康復事業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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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同樣缺乏與殘疾人福利事業的有機結合,造成了許多能夠通過醫療與康復措施實現康復的殘疾人無法得到康復,等等。前面提到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考慮殘疾因素實施分類救助,雖然較不考慮殘疾因素是一個進步,但同樣是缺乏對殘疾人福利事業進行合理定位的一種選擇。在缺乏社會保障總體規劃及缺乏對殘疾人社會保障合理定位的條件下,要滿足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需求顯然只能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三、彌補缺失: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發展思路

我們已經進入了21世紀,世界各國或地區對殘疾和殘疾人觀念和態度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強調全人類機會均等,主張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實現殘疾人共用人類文明發展成果,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國際殘疾人事業也經歷了一個從單一到全面、從低級到高級、從不文明到文明的發展歷程,而能否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有效地維護殘疾人群體的平等權利及合法利益,保障殘疾人群體充分和切實地參與和融入社會,促進殘疾人群體共用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則已經成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社會進步與文明程度的十分重要的客觀標誌。縱觀世界,從早期對殘疾人歧視,到強調為殘疾人提供醫療、康復及福利保障,再到現在強調權利平等、社會參與、成果共用,各國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越來越體現出“平等”與“人本”的理念。因此,在國家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和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背景下,儘快彌補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已經成了國家發展進程中的一項重要任務。

在尋求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發展路徑時,既要尊重中國的具體國情,又要尊重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客觀規律,不能片面強調規律而忽略國情因素的制約,也不能以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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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由扭曲保障制度的發展規律。因此,在構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時,需要從更新觀念入手,在達成福利共識的基礎上進行制度設計,走以一般性保障制度安排為基礎、以殘疾人專項福利為核心、以就業保障及其他措施為補充的官民結合的社會化道路。

第一,更新殘疾人保障屬於家庭或個人責任的舊觀念,代之以家庭或個人與國家、社會承擔共同責任新觀念,同時樹立平等、參與、共用的發展理念。一方面,前已述及,導致殘疾的原因複雜,其中社會因素的影響越來越成為致殘的重要原因,由國家與社會承擔幫助殘疾人的責任是殘疾人致殘社會因素持續上升的必然結果,而國家強調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和宣導公平、正義、共用的核心價值觀,以及全球化條件下世界文明的相互影響與促進,都決定了國家與社會有義務通過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來確保殘疾人實現平等、參與、共用的權益。因此,那種將殘疾現象單純視為個人或家庭問題並且指望由個人或家庭解決殘疾人的生活問題的舊觀念應當被摒棄。另一方面,在建設面向殘疾人的窣保障制度時,還需要樹立平等、參與、共用發展理念,為殘疾人提供社會保障不是對殘疾人的特殊照顧,更不是一種恩賜,而是讓殘疾人享有公平的社會保障權益與平等生活及參與社會的權利,同時實現讓殘疾人群體與其他社會群體一樣地合理分享到國家發展的成果,讓殘疾人與健康人一樣地享有尊嚴、自由和體面。在此,平等是發展殘疾人事業尤其是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基石,參與是殘疾人實現平等權益與共用國家發展成果的途徑,共用則是殘疾人是否享有平等權益和參與社會程度的客觀結果。如果確立了這一理念並按照這一理念來設計、評估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制度,就可以確保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獲得健康、持續發展。

第二,從總體上設計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同時實現對殘疾人保障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合理定位與理性構架。構建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明確各個社會保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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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專案責任分工的基礎,如果缺乏對社會保障體系的整體設計,便不可能實現對殘疾人保障的合理定位。儘管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的輪廓日益清晰,但又確實缺乏完整的設計。因此,從理論上構建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完整體系,已經成為解除對包括殘疾人保障制度合理定位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障制約的當務之急。就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而言,應當包括殘疾人社會保險、殘疾人社會救助、殘疾人福利事業及其他特殊援助政策,其中:殘疾人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應當通過一般性制度安排來獲得與其他群體平等的權益,而殘疾人福利事業及其他特殊援助則需要有專門的制度設計,並相對獨立地自成體系發展,包括殘疾人福利津貼、殘疾人康復事業、殘疾人特殊教育、殘疾人福利設施(如孤殘兒童福利院)、殘疾人社會服務等,它必須體現出以殘疾人為本、滿足殘疾人需求的顯著特色,並構成殘疾人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在此,筆者提出的實際上是雙層結構的殘疾人社會保障,一層次是和其他社會群體一樣適用的一般性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另一層次是專門面向殘疾人群體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

第三,堅持一般性制度安排與專項制度安排相結合、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相結合、生活保障與其他保障相結合。殘疾人因其身體情況特殊,僅有面向大眾的一般性保障制度安排、經濟保障、生活保障是不可能滿足其需求的,只有在一般性保障、經濟保障、生活保障的基礎上,根據殘疾人的條件設計相應的專項保障、服務保障及其他保障性措施,才能真正幫助殘疾人實現平等、參與、共用的發展目標。強調一般性制度安排與專項制度安排相結合、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相結合、生活保障與其他保障相結合,是因為殘疾人與健康人一樣都需要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障、社會救助等制度安排,這些社會保障項目無疑應當保持與其他群體的相通性,從而也應當通過一般性社會保障制度的途徑來獲得滿足;但殘疾人還有著特殊的社會福利與就業保障需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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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的身體功能障礙必須通過專門的康復服務,才能維護或者改善其身體功能,一些殘疾人通過康復手段甚至可以恢復正常人的生活能力,這使得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成為殘疾人保障的必要且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殘疾人較普遍人更需要有專門的生活照料服務。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年齡結構老化是導致中國殘疾人比例上升的重要因素,2006年調查中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占全國殘疾人總數新增量的75.5%,這表明照料殘疾老年人的生活服務是殘疾人群體急劇增長的現實需求,這種服務的滿足因家庭結構的小型化而越來越難通過家庭成員來滿足了。此外,在殘疾人中,有就業能力的人很多,但就業率卻非常低,因為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制度牽引與約束,絕大多數用人單位或者雇主很自然地會選擇健康人而不願意雇用殘疾人。如果殘疾人中有就業能力者不能就業,就很難納入社會保險制度,反之,如果就業了就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制度並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這對於解除殘疾人的養老金等來源將有直接幫助,可見,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需要生活保障,還需要有就業保障等。強調專項保障或者殘疾人福利的不可替代,也是社會公平的要求。殘疾人不僅與健康人一樣有一個平等、公平問題,殘疾人之間也有一個公平問題,不能家庭條件好的殘疾人就無權獲得國家與社會的援助。因此,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需要根據這一群體的特殊需求而統籌考慮,應當追求上述三個結合並確保制度綜合效能不斷提升。

第四,走官民結合的社會化、多層次化道路。毫無疑問,政府承擔著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主導責任,對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還需要有更多的公共財政資源來支撐,但無論政府財力如何雄厚,都不可能全部解決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需求,尤其是殘疾人的各項福利事業,更需要通過調動社會資源與公眾參與才能真正更好地滿足殘疾人的保障需求。從中國現實出發,在持續推進並落實殘疾人平等就學權與殘疾人就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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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通過提高殘疾人的受教育程度與就業率來讓更多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險的同時,確實可以且應當投入相應的財政資金來支援各項殘疾人福利事業的發展,以中國2007年將達到甚至超過23萬億元的GDP、達到甚至超過5萬億元的財政收入,只要投入1%的財力,即可以對整個殘疾人福利保障事業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而1%的財政投入顯然是8000多萬殘疾人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起碼水準,因此,重視並持續加大政府財政對殘疾人福利保障事業的直接投入構成了建設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的先決性條件。然而,從先進國家的發展經驗與殘疾人事業的客觀需要出發,僅靠政府承擔責任是不夠的,還需要有相關制度安排來調動社會資源共同促進殘疾人保障事業的發展,包括掀起法人與公民承擔社會責任的運動,扶持與殘疾人事業相關的慈善公益事業發展,都應當納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視野並有相關政策規範。強調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社會化與多層次化,在於只有社會化的保障才能真正創造和維護公平並讓殘疾人實現平等、參與、共用的社會目標,只有保障制度或者機制多層次化才可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殘疾人的保障需求。如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應當重點關注其就業並通過就業獲得社會保險等,能夠通過醫療康復的殘疾人應當重點實施康復以消除其身體功能障礙並恢復其正常生活能力,對於殘疾人的心理問題亦需要通過專門的心理服務才能有效,等等。多層次化其實還應當同時支持家庭保障功能的有效發揮,這不僅符合中國殘疾人家庭保障的現實與傳統倫理道德,而且能夠充分地體現出親情與人性美,在促進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過程中如果能夠與殘疾人家庭保障相結合,一定會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當然,在當代社會,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既不是要全面替代家庭保障,也不是不考慮家庭保障,家庭保障的適度性應當以不損害其他家庭成員的正常工作與生活為基準,這當然也是這一制度應當追求的中長期目標。因此,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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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明確政府、社會的責任並強化政府、社會對殘疾人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同時對現行制度與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將國家保障與傳統家庭保障、社區鄰里互助有機地結合起來,將能夠促使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第五,加大投入和整合現行制度,優先保障困難殘疾人群體的基本生活。我國已經進入了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國家財力日趨雄厚,這意味著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已經具備相應的物質基礎。建議國家財政提高對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直接投入,在十一五期間爭取直接投向各項殘疾人福利事業的財政性撥款能夠達到國家財政支出的1%;同時,還需要在科研投入中有專門針對殘疾人事業科研的投入(如假肢研究等),在產業政策中有對殘疾人用品生產的優惠支持,直接支援並扶持殘疾人康復事業發展,引導社會(社區)大力發展殘疾人生活照料服務。如果可以形成財政積極主導和盡可能多地動員社會資源的多元投入機制,殘疾人福利事業就能夠獲得較快的發展。在加大投入的同時還必須儘快整合現行制度安排,包括:與工傷保險制度有機結合,以促使殘疾人康復事業獲得較大發展;與養老保險制度有機結合,以促使占殘疾人多數的老年殘疾人的生活更有保障;與公共衛生及婦女兒童福利事業有機結合,以減少有缺陷的兒童並盡可能恢復殘疾人的生活與勞動功能;與社區服務、老年福利等有機結合,以全方位、立體型地解決老年殘疾人的生活照料服務,等等。基於我國部門分割、制度分割的現實,有必要通過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機制來統籌考慮並協調相關制度安排,整合制度安排與政策措施是獲得殘疾人保障及其他相關制度安排最大綜合效能的必須途徑,值得下大功夫。同時,還需要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優先領域,包括優先解決殘疾人中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問題和優先考慮殘疾兒童的教育與康復。國家有必要儘快將殘疾人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有高於一般人群的照顧,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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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的基礎上,應當面向有需要的殘疾人實施福利性的特殊教育與技能培訓,對殘疾人需要的有助於緩解身體障礙和改善身體機能的器具實行專項救助或者特殊補貼政策;同時,在平等就業的條件下,確保國家的殘疾人就業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實施,通過督促用人單位或者雇主與殘疾人建立穩定和諧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的基礎上實現殘疾人與健康勞動者一樣的各項社會保險權益。生活保障承擔起保障殘疾人的起碼生活的責任,社會保險承擔起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責任,將能夠惠及大多數殘疾人。國家還有必要儘快解決殘疾兒童的教育與康復問題,力爭殘疾兒童獲得公平的教育機會,並運用公共資源補貼殘疾兒童康復,這將是效益最高的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

總之,關注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不僅是社會公平正義與人道主義的體現,而且也是在關注我們自己,因為人口老齡化的加速行進,我們也有可能在進入老年後遭遇殘障的一天。在國家發展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後,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以殘疾人社會保障為核心內容的殘疾人事業,客觀上構成了國家健康、文明發展的重要方面,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就是國家走上文明發展軌道的重要標誌。我們有必要達成國民福利應當與國民經濟同步增長、殘疾人社會保障應當受到更高程度重視的共識,在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進程中,將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加以考慮,並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

鄭功成教授文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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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論文集》,中國人民大學,200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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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印刷。

6.山西新生兒缺陷發生率居全國之首,《北京科技日報》,2007年12月17日。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状况与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五个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针对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保、维权、文体、无障碍环境等保障与服务不断拓展,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和积累了符合国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表明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基本收入和支出方面,截至2009年3月,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78.1元,比2008年度高出90.9元,增幅为1.1%,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66.1元,比2008年高出262.5元,增幅为6.9%,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7%,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05%,分别比上一年降低3个和4.5个百分点,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09年3月,139.12万城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低保对象的5.96%,低保标准208元,月人均补助141元;各地普遍实行分类施保,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在补助标准和审核程序上予以照顾;383.2万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占农村低保对象的8.89%;74.84万残疾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370多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近两年湖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地区还设立了针对特困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制度。以安徽为例,截止到2009年8月,已经为384564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特别救助,补贴标准城镇户籍人口每人每年600元,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360元。专项生活救助制度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项有效的补充性制度安排,有效地缓解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需求。 在社会保险方面,根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2008年以来,城镇残疾人参加至少一项社会保险的比例显著提高,200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64.3%,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42.1%。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持续上升,2009年达到94.4%。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残疾人中,87.6%的残疾人在1年内看过病,人均看病花费1570.1元。看过病的农村残疾人中有41.7%的人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报销,人均报销743.8元。《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地方政府予以全额或部分补贴。这一政策试点地区广大残疾人参保积极性十分踊跃,截至2009年底,全国首批320个新农保试点县中,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共有192万人,实际参保158.9万人,明显高于试点地区一般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在社会福利方面,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都明确了残疾人获得服务、参与社会生活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免费用享有公共服务成为很多地方残疾人的特惠。 在公共服务方面,2008-2009年度,残疾人当年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23%;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健全省级聋儿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已建立1700多个聋儿康复机构、6000多个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机构和2000多个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在164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780个市辖区和1411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11月12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

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篇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

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今年已37岁的安徽池州青年李雁雁是中国第一个赴国外留学的盲人。12年间,他孤独地辗转日本、美国学医,克服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成为中国和亚洲第一个盲人医科博士。 母亲的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 李雁雁身世坎坷,父亲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的教师,文-革 期间在池州因公殉职,那年李雁雁仅7岁,哥哥李京京17岁,奶奶和 妈妈一筹莫展,全家就靠着每月45元的补助艰苦度日。懂事的李雁雁 从小成绩优异,1982年不负众望,一举考上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空调 专业,入校后越发奋发图强,每年寒暑假都留校继续学习。 1985年秋,雁雁感觉视力异常模糊,逐步不能视物,医院确诊是 青光眼发展成视神经萎缩,导致双目失明!拿着诊断书,雁雁双手战栗,痛哭着捶打冷冰冰的墙壁,瘫倒在地。 李母龚桂兰得知后,连夜赶到长沙,强忍悲痛为儿子办理退学手续。之后她四处举债,带儿子跑遍了广州、上海、南京等大医院寻求 治疗,但无力回天。 雁雁彻底绝望,回家后成天躲在阴暗的小房里,关起窗户,不见 任何人。 母亲擦干眼泪,一次次劝慰儿子:“孩子,《盲人与灯》的故事 你听过吗?黑夜里盲人执盏明灯蹒跚而行,路人问他,你啥也看不见, 打灯笼干吗?盲人说,你们能看见灯笼,就会给我让路啊。孩子,自古 身残志坚成就大事者不乏其人,只要自己点亮心灯,创造光明,照样 能走出一条大路来!” 那一刻,雁雁的手背,感受到了母亲温暖的泪水。他鼻子一酸, 决心直面命运,开始新的生活。

为了省钱,雁雁每天听收音机自学盲文。1989年夏,他听说美国一家盲校将在中国开办分校,免费函授英文便立即报名。那段时间,他每天坐在地上弯腰弓背摸练盲文,虽然腰酸背痛,却重新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修完美国盲校全部课程后,雁雁又借阅了中、美、英、法、日等国的数百本图书,开阔了视野。 他常常鼓励自己,盲人不能仅仅满足学会一门生存技能,要和正常人一样,勇于征服高等学府! 1993年9月,雁雁从一本盲文杂志上获悉,世界慈善组织愿意无偿援助外国盲人去东京学习针灸和指压技术。雁雁立即致函,同年10月,该协会负责人专程来到上海,对李雁雁实行全面严格的考试。1994年元月,东京协会寄来了装有录取通知书、机票和全额奖学金证明的国际专递。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池州城大街小巷,虽然70多岁的老母亲不放心儿子独自出国生活,但是雁雁无比振奋,他发誓一定要学有所成,再回国创业! 世界名校的第一位盲人博士生 东京八王子盲校是一所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学校。刚来时,李雁雁日语听说水平太差,初考刚及格。老师劝他先修一年日语再学专业。雁雁坚持跟班学:“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会尽量努力的!”他每天学习到深夜,从不间断,不到一年他的每项考试都是第一,并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奖励。 三年后,雁雁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针灸、按摩、指压师三项日本国家执照考试。这三张执照,在日本是很多残疾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已过而立之年的雁雁能够苦尽甘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雁雁没有忘记初衷,他渴盼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圆大学梦!最终,他决定去美国继续攻读,学习以西方医学理论为基础的脊椎神经矫正疗法!

中国养老机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养老机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014年5月25日,忆百孝心网携手深圳市罗湖义工协会走进了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在那里我们贴身体验了颐养院老人们的生活以及居住环境;感受了老人们的快乐与忧愁。作为忆百孝心网的主编,在与老人们的闲谈与相处中,有四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深刻反思。一个是颐养院的生活设施不够完善,二是颐养院一床难求;三是老人们的精神需求无法达到满足;四是农村养老何去何从。 我们把中国的养老院一般被简单的划分为两种,公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的养老机构。这两种养老机构都存在各自的优点与不足之处。 民间出资的的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完善,服务全面,管理健全,但民办的养老机构瞄准的是养老市场这块蛋糕,在提供服务的目标群体上,将更多的目光关注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部分老人上,大多数收入水平比较的低的老人只能望而止步。普通民众无法享受该项待遇,无法符合社会的需求,并不是适合中国养老行业的现状。 公办办养老机构有着门槛低、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但因为中国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存在养老机构设施欠缺、一床难求、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一、生活设施不够完善 中国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占地面积十分有限,住进去的老人虽然生活上有保障,但是,一些生活设施和娱乐设施却不到位,国家示范的养老机构政策表示:房间入住率和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5%以上,生产用地人均面积不少于亩,院区绿化不低于可绿化面积的50%。很多的养老机构连租地都是一种困难,更何况是这样的标准呢!国家示范的养老机构包括了“十六个一”的建设。:一片绿地、一片果林、一片菜地、一口鱼塘、一群鸡鸭、一圈肉猪、一间娱乐活动室、一间阅览室、一间理发室、一间医务室、一间室内洗衣房、一个小卖部、一座太阳能浴室、一个沼气池、一处室外活动场地、一项院办支柱经济项目。就上述标准而言,普通的公办养老机构是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的。除非是一些民办的高级养老机构,但这些高级养老机构入住的门槛却十分高。 另外,据忆百孝心网调查了解,养老机构内存在专业人员队伍严重缺乏的现象,特别是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基本上是空白。现有养护员基本上是下岗职工或外来打工人员,没有工作技能,年龄偏大,虽然经过简单培训,但接受能力差,观念陈旧,与老人多元化需求相比差距很大。 目前解决所有养老机构生活设施不完善问题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中国老年人口庞大,并不是所有老人的需要如此完善的生活设施,我们可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成中、低、高档次以及三个档次都有的混合型服务的同时,还要考虑老人需要照顾的程度不同分为健康自理型、需要部分护理型和需要全面护理型的养老设施,使老人能有目的地选择。例如需要全面护理型的老人在营养、护理等方面的需求较大,而在娱乐设施方面的要求较小。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养老院的设施可以有偏重,这样既利于老年人的需求,又有利于资源的高度利用。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2015年《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考前复习及答案(答案在最后面)(2)学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 2、社会保障体系 3、养老保险基金 4、完全积累制 5、现收现付制 6、社会保险 7、民政福利 8、工伤保险 9、社会保障管理 10、自然灾害救助 11、定期救助 12、养老保险 13、失业保险 14、恩格尔系数 15、城市贫困救助 二、单选题 1、福利国家的核心内容() A、强调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 B、消除贫困 C、保持社会稳定 D 、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 A、自助者公助 B、权利和义务对等 C、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D、维护社会稳定 3、对社会保障制度演进起过重大影响作用的福利经济学家是() A、约?梅?凯恩斯 B、阿赛?庇古 C、哈耶克 D米儿顿?弗里德曼 4、人口老龄化是指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A、7% B 、8%C 、10% D 、15% 5、住房公积金属于哪种社会保障基金() A、社会保险基金B社会福利基金C 、社会救济基金D、社会优抚 6、以下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中,适用于养老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教育投资机会的是() A、现收现付式 B、完全累计式C 、部分累积式D、收支平衡式 7、我国法律规定从事特殊重体力劳动行业或其他有害于身体健康工作的男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A、45 B、50 C 、55 D 、60 8、在下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形式中,具有“保小不保大”的特点的是() A、福利型合作医疗保险 B 、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险 C、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险 D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9、最早实施失业保险的国家是() A、比利时 B、美国 C、挪威 D、法国 10、实行“无过失赔偿”和“无责任赔偿”制的社会保障类型是()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1、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传统的单位保障制度已经逐步转变为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成为社会保障总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面向正规就业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另一类是面向城乡居民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200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和正在试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2008),正在酝酿推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图1是我国社会保险参加人数折线图: 图一中国社会保险参加人数折线图(万人)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城镇和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

王思斌《社会学教程》(第3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第十二章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 一、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的含义与内容 (1)社会保障的含义与特征 ①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立法,对因社会和自然原因造成生活来源中断、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的活动和制度。 ②社会保障的基本意涵是: a.社会保障是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体的福利援助; b.社会保障具有社会性; c.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 ③社会保障的特征: a.针对基本民生; b.由政府组织实施; c.福利性; d.社会性; e.政治性。 (2)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组成。 ①社会救助 a.社会救助是当因个人、社会或自然原因,某些人的基本生活遇到个人难以克服的困难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时,由政府和社会对这些特殊群体予以援助,向他们提供现金或物质帮助的活动和制度。 b.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基本生活受到威胁的特别困难的群体。社会救助是对其基本(或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也是政府对人们生存权的保障。 c.社会保障首先是从社会救助领域开始的,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②社会保险 a.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主要对象,针对其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生活方面的风险,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动用自己和社会的力量,聚集一定的经济资源,并运用社会互助机制去应对风险,进而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制度安排。 b.社会保险的特点:预防性;强制性;社会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社会福利服务 a.社会福利服务是由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向失依儿童、残疾人、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提供的、带有福利性的服务。 b.社会福利服务对象属于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和脆弱群体。 c.这种社会福利服务是一种服务保障。 (3)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是既互相交叉,又有不同的两个概念和范畴。 ①联系:社会福利可以看作是社会保障的发展。 ②区别:a.社会保障一般指的是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体实施的社会援助,它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都是有限的。社会福利是由国家立法对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生活水平基础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制度和人们的生活状态。 b.狭义的社会福利是针对少数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或保障。广义的社会福利指针对所有

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缓解社会压力,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日前,劳动保障局对全县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认为我县的社会保障形势依然严峻。 一、我县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 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县自86年起逐步建立起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农村在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等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到目前,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次,累计结余社会保险金940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89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费2045万元,工伤保险费110万元,生育保 险费99万元,医疗保险费1423万元,失业保险费63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 费3200万元),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体制改革、社会稳定起到了很重要的 作用。但是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变得更加艰巨,实现“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保险费收缴异常困难形成尖锐矛盾,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显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 一、社会保险费拖欠现象严重。截止目前,全县共累计拖欠各项社会保障费821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393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费1810万元,医疗保险费1598万元,失业保险费870万元。从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情况来看,上半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827万元,为368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754万元,收支相抵,负927万元。全县17个乡镇,缴至2003年6月份的乡镇6个,缴至2003年3月份的乡镇2个,缴至2002年12月份的乡镇3个,其他6个乡镇2002年均未缴齐,共拖欠2897万元,占机关事业养

浅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浅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2014年春农村经济管理专科邹燕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政策理论界引发了以“发展型社会政策”为代表的革命。伴随着传统社会政策的演进,以及全球化、社会结构的变迁,还有相关一些理论的出现,发展型社会政策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一)产生背景 1、社会政策的演进 对传统社会政策的界定主要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其核心是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在公正、人权的基本价值下强调政府的干预。传统的社会政策也主要作为经济政策的附庸而存在,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方保障。传统社会政策的代表模型是威林斯基和莱博尔(1965)首先将社会政策分为补缺——制度模型,将社会政策分为两类,第一类被称为“补缺型”社会政策,由一系列有限的、简单的社会政策构成,把社会政策当成一种应急的、不定期的措施,一旦社会出现什么问题就予以制定和实施,以缓解相应的社会问题;第二种类型被称为“制度型”社会政策,由一些在社会中处于第一线的社会政策组成,其特征是促进普遍覆盖,为民众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蒂特姆斯(1974)提出了社会政策的第三种模型“工作成就——绩效型”,将社会政策与经济联系起来,在优异、工作绩效和生产率的基础上提供福利服务。此后,1990年,艾斯平.安德森提出了“三个世界模型”,构建了福利资本主义国家的三种福利政策体制。1990年以来,出现一些新型社会政策模式,包括詹姆斯.梅志里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吉登斯的社会投资型国家等。 2、全球化和社会结构等现实背景 全球化带来了众多资本要素的国际流动,也加剧了福利国家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挑战。这些要素主要包括了:产品和服务、劳动力、资本。1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具体表现出来就是价格的竞争,为取得竞争优势,各竞争主体、国家会从成本考虑进行福利体系的再设计,进而降低劳动力成本,获取价格竞争优势。劳动力的流动直接对福利国家的国内福利体系提出了挑战,住房、医疗、失业救济等政策的设计影响着一国能否获得优质的劳动力资源。社会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加速,以及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对强调现收现付的国家财政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家庭结构的变迁使得家庭的一些养老保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 1. 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 盲及低视力两类。 2. 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 度。 二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 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5,而低于 0."1。

二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1,而低于 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V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V 5度 二级盲> 0."02-V 0."05;或视野半径V 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 0."05- 0."1 二级低视力> 0."1-V 0."3 《注》: 1.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 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 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 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v 5度或v 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 .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 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 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v 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 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 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中国养老产业现状和模式

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13.7%,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有1.23亿,约占总人口的9.1%,规模超过欧洲老年人口总和。 截至2010年11月1日,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 中国将面临“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双重挑战。 近10年来,中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增加了近一倍,已经超过2000万。随着年轻人异地工作,父母与子女异地居住,空巢老人越来越多,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约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达3300多万。 2014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中国可以称得上是‘跑步’进入老龄化。” 然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的老龄化社会不同于其他国家,报告将此称为“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社会”。除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多以外,中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先于工业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等特点。 中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但当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要承担4个甚至更多老人的养老责任时,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给年轻人“难以承受之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当社会变迁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基础时,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必然发生变化。 不过,当中国人已经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时,却又不得不面对日益突出的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根据报告,中国养老床1.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的1.8%,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10000美元左右进入老龄社会,而中国是在人均840美元时就进入老龄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截至2010年11月,我国,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我国已有各类,拥有床位266.2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内容及现状分析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内容及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各种原因而生活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和作用 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力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不低于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一是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 2、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 3、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而无法维持

福师《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在线作业一答案

福师《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在线作业一-0003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进行工伤认定,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A.13日 B.14日 C.15日 D.16日 答案:C 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建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D 3."普遍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政策属于社会保障的()发展阶段 A.传统社会保障的慈善阶段 B.传统社会保障的济贫阶段 C.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D.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答案:C 4.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A.社会救济基金 B.社会保险基金 C.社会福利基金 D.养老保险基金 答案:B 5.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停滞、倒退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B 6.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层次不包括() A.基本医疗保险 B.补充医疗保障 C.商业医疗保险 D.高层次医疗保险

答案:D 7.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C 8.不属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统一管理 B.立法、行政、监督三分离 C.征、管、用三分离 D.政、企、事三分离 答案:C 9.我国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的重点是() A.医疗保险立法 B.规范各方行为 C.筹资与基金管理 D.将医疗保险与预防相结合 答案:C 10.最早的社会救济立法是1601年英国政府制定的() A.《伊丽莎白济贫法》 B.《伊丽莎白救济法》 C.《威廉二世救济法》 D.《威廉二世济贫法》 答案:A 11.下列()项不是老年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A.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 B.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的原则 C.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 D.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答案:B 12.我国哪年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A.1998 B.1993 C.1989 D.1990 答案:B

我国社保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社保现状、成因及对策 欧映忠 19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德国建立。我国于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建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国务院前身)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职工的医疗、生育、养老、病假、伤残、死亡、失业等待遇都作了最低标准的规定,从而解除或减轻了职工因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建立起社会保险的雏形。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实基础之一,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同。同时,要使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全面的发展,必须加强包括社保档案管理在内的众多基础工作的建设力度。 一、我国社保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内容。社保档案即社会保障档案,是指社会保障工作部门实际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文件的历史记录。目前,我国社保档案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档案部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探索和开展社保档案工作,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七项档案管理体系。随着社保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不少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社保档案管理与业务工作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陈旧的管理模式逐步被信息化所取代,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缴费的征收、保费的支付和免费查询,通过网络轻松完成曾经冗杂的事务。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个人社保档案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中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无论从组织管理机构建设,还是从立法规定上来讲,都是分散型的,分散到政府中的许多部门。具体情况是:社保中心管理着养老、医疗、工伤等法定的基本保障档案;民政局管理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着公民个人补充保障的一系列保险金。这种现状造成多头经办,政出多门,业务交叉,资源浪费,政令难以统一的局面。由于管理机构分散、不集中,使人们在利用公民个人社保档案时,存在着许多不便。例如,我们如果需要了解公民个人就业及保险金交纳情况,需要到几个不同的管理机构去了解,这样就给公民个人和组织在查询工作中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这种分散的管理,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出现了许多漏洞,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如“涉保”人死亡以后,其所涉及的个人保险账户并未随之终结,仍有人代领保险金。又如,职工下岗后,政府为了解决生活困难,每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下岗者通过努力,再次就业后,因为没有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仍继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诸如此类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就会给国家财产带来很大损失,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和社会发展。 2、行业主管部门社保档案意识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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