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地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环境监察执法则是一种直接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本文叙述了环境监察的职责,探讨了目前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从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完善环境监察法制建设等方面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环境监察职责存在问题建议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伴随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它已经严重的影响人们的健康、损害了人们的利益。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环境监察是一种直接的、具体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1],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强化执法统一监督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只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完善环境管理法治,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就是依据依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个人或辖区内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环境污染事件和违法行为根据按规定进行查处,负责放射性物质、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气污水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环境污染纠纷或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并参与处理。承办有关与职能相对应的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和接待工作。对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确保环境设施正常运转,使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2]。 2.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环境监察工作的能力在一定水平上得到了提高,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仍然不能适应目前如此严峻的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环境执行的力度和环境执法法制和体制的障碍。 (1)环境执行的力度的问题[3] 我国目前的环境监察能力与《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其基础是相当薄弱的,与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4]。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监察硬件条件方面缺乏执法装备的短缺和落后,影响了监察调查现场取证的正常进行,从而造成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事件以及环境监察过程证据不充分,这充分制约了环境监察工作。二是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问题。目前大多数监察部门人员很少,基本上达不到标准化所要求的人数,而且现有监察队
浅析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 摘要:环境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旨在提高环境保护质量。但由于工作内容繁杂,环境污染现象多种多样,工作人员在监察执法的过程中,不仅难度大,而且难以将执法重点落实。这就需要不断地优化环境监察队伍,对于环境监察中存在的难点及时解决,对于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本论文针对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展开研究。 关键词:新常态;环境监察执法;难点;重点 引言: 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监察人员的责任也愈加繁重。处于新常态下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重点落实到保护和预防上,对于不当之处要做好完善和补充工作。对于当前环境监察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克服各种难点,做到工作有重点,提高环境监察工作质量。 一、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中所存在的难点 (一)环境监察执法中需要面对更多的监察对象 中国的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生产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环境。处于这样的环境下,就要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并落实到法律层面,采用执法工作方式对企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予以控制。处于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生产规模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的压力也更大[1]。管理对象的数量增加,要做到监察管理到位,就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创新方法。一些企业生产中虽然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但是,使用的设施在污染排放的时候不符合规定的指标,污染物治理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排放污染物超标,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于监察执法人员而言,由于环境监察对象增加,执法工作就要面临各种困难。 (二)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处于新常态环境下,各种环境问题日渐增多,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监察执法人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不断地掌握新的知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也要不断地更新,确保工作顺利展开[2]。一个具备良好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监察工作。但是,由于当前的环境监察工作任务重,监察执法人员几乎没有时间学习,自身的业务能力不能提高,在工作中遇到为难之处不能及时解决。 (三)环境监察执法中设备没有及时更新 处于高科技社会环境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就要引入高科技成果,特别是监察执法中应用的设备要及时更新。但是,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和仪器不能及时更新,对环境监察执法就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一些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较低,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就会导致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难度增加[3]。中国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监察执法工作是重中之重,要做好环境综合执法,实施系统化的执法管理,还要实现垂直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但是,这些管理模式都不够完善,没有实现过程化的环境监察执法,不能够及时获得信息。由于监察执法工作存在滞后性,各种违法行为与日俱增,不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使得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二、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 (一)对环境监察执法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环境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加快美丽宜居新X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完善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一)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监督、负有环保监管职责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强化协同监管,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X县环境网络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管理模式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做到职责明晰、发现及时、处置迅速、监管有力。 (二)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局与公安局要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通过联动执法联席会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
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启动联合调查程序,防止证据灭失。公安局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调查环境案件,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调查和侦查。移送和立案工作要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依法处理,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案件中,需要环境保护技术协助的,环保局应积极主动给予支持配合。 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对未依法报批、审核、备案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环保局,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依法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一、积极落实党中央确定的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在5月中旬前,完成造纸、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和“一厂一档”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更正和完善已录入系统企业信息。5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系统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实事求是编制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报告,并依法公开。6月5日前,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将有关排查评估结果报送市环保局。 从7月1日起,对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将8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将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钢铁等9大重点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计划》的要求,已列入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要按照《县20xx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完成自动监控
设备的选型和监测站房建设,20xx年9月1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和验收。年内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要迅速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摸底排查,不得 漏报瞒报重点排污单位,并做好登记造册,20xx年5月31日前,将《市重点行业排查统计表》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者不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一)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综合督查。 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将对市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重点 督查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的落实整改情况、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请局各股(室)、站、大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环境监察稽查。
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环保执法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主要用于加强中西部及其他贫困企业地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补助经费。 第三条环保执法专项资金按照集中资金、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优先考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重的环境监察机构。 第二章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环保执法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市级或县级环境监察机构; (二)有独立机构编制,或未有独立机构编制但在相关部门内设有环境监察任务职能编制。 第五条环保执法专项资金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 (一)环境监察现场执法交通工具; (二)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取证设备; (三)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环保执法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第三章专项经费的申请与预算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重点,发布年度环保执法专项资金量支持重点及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年度环保执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及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第八条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经费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含机构、人员、现有执法装备等)环保执法内容及工作量;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理由;经费总预算及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经费详细预算;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报告需附能够说明环保执法重点以及职能、编制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申请报告应当由当地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上报财政部,并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凡单方面上报或越级上报的申请均不予受理。 第十条财政部结合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及年度预算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后下达专项经费补助预算。 第十一条环保执法专项资金的拨付(支付)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项目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 支出范围和支出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环境监察现场执法交通工具及取证设备的购置等,原则上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括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统一组织政府采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专项经费使用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规避 [摘要]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的提高,环保权力的增大,社会法制的发展和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特别是”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本文从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风险的表现和成因探讨规避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环保执法风险规避 1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表现 基层环保人员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纪”风险。因执法程序不规范或者是执法方式方法不当,如在证据保全和强制执行环节,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被当事人投诉,使自己陷入被动境地,受到相关部门的纪律处分;二是“渎职”风险。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环保政策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应执行未执行,被相关部门追究渎职责任;三是“腐败”风险,廉洁意识淡薄,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甚至走向犯罪。 其中“腐败”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是其他一切风险之源。从企业环评审批落户开始,到中间排污管理、固废管理、环境监察、排污监测、排污费用的收取,环保执法和企业相伴相生,贯穿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已完全可能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过大的权力,如不能受到很好的约束,极易形成权钱交易。 2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成因 (1)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有时松懈,没有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认为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于是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降低要求;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甚至受庸俗人情关系的影响,执人情法,放弃党性原则。 (2)业务素质不强。处理事务的能力较差,执法思路不清晰,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造成执法漏洞和过错。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环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太多并不断修订更新,执法人员知识更新不及时,导致业务不精通、不熟练,未能及时跟进到位。 (3)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对风险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不到位,其实是最大的风险所在。客观地讲,目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风险意识,知道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但是对于一些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当或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基层环保执法人员日常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由于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虽然主观恶性不大,但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教训是深刻的。 (4)内部制约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法律法规赋予了环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按日计罚 等执法措施运用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环保法[2017]17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7.05.09 【实施日期】2017.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按日计罚等执法措施运用的通知 (沪环保法〔2017〕177号) 各区环保局、局属相关单位: 新《环保法》、《大气法》、《环保条例》、《大气条例》赋予了环保执法人员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措施。新法实施以来,在环境执法中大胆运用这些措施,推动了执法力度的大幅提升。但是总体上看,四项执法措施的运用仍偏少。中央环保督察明确指出,四项执法措施未有效执行是本市执法监管偏软的一个原因。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现对强化执法措施的运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执法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近年来,本市将环保执法工作放在突出的地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执法制度建
设,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的增多,环境执法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与挑战。2014年,新《环保法》出台,在强化法律责任方面,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措施,为重拳治污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四项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直接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更是及时回应社会生态环境关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加强执法在环境监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履行环境执法职责。 二、高度重视执法措施的运用,做到应用尽用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措施被誉为新《环保法》、《大气法》的牙齿,本市两部地方性环保法规也对这些硬措施做了细化规定。用好这些执法武器,有助于提高执法震慑力,及时制止企业违法排放,确保执法执行到位,切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因此,各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结合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排污许可证管理、重点行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中小河道整治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执法措施的运用,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用尽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一)对有以下情形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1.未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
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采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15T17:38:14.86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0期作者:胥龙潜 [导读] 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执法部门,基层环境监测的有效性是环境执法成果的主要体现,环境监督和执法能力对控制生态破坏和消除环境污染具有无可比拟的积极作用。 西充县环境保护局四川南充 637200 摘要: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执法部门,基层环境监测的有效性是环境执法成果的主要体现,环境监督和执法能力对控制生态破坏和消除环境污染具有无可比拟的积极作用。为此,必须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确保环保部门合理公平执法。这是解决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难点和难点的关键。文章对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了研究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 1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已取得一定进步及发展,社会对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提出全新的要求及标准。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是影响环境保护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要求环境监察部门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不得徇私情违法纪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夯实基础,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及维护周边居民生命健康的目标。由此可见,分析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现状针对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能有效落实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行为。 2环境执法面临的新机遇 2.1环境执法手段更为丰富多样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境执法更多的措施选择,包括针对企业的督查、巡查,针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督察、专项督察,以及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还明确了环境执法部门具有“现场调查权”,解决了长期困扰环境监察部门的“身份”问题。与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密切配合,运用刑事民事等多种司法举措,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政拘留等,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刚性约束。 2.2环境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给予违法企业的处罚设置了“按日计罚”,以及“查封、扣押”企业的非法排污设备,“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以及要求企业“强制信息公开”等等,这些制度设计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效果,使环境执法的威慑性更大。据有关部门统计,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实施以来执法案件逐年增加,2017年全国查处了环保违法案件23.3万件,比2014年增加了180%,罚款115.8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265%。 2.3环境执法的方式不断创新 环境执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外,还广泛地运用到了现代信息技术,使执法的方式更加灵活。如遥感、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都有力的支撑了执法活动的灵活开展。 2.4环境执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渠道和手段丰富多样,如电话、微信、邮箱等渠道都可以直接进行举报。从受理举报的结果来看,仅2017年就收到各类举报17万件,较2014年增长了3.5倍,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3制约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的难点 3.1重发展经济轻环境保护的观念 现阶段,很多地区还是过于重视经济的发展,从而忽略了环境的保护,这种现象在西部某些不发达的地区发生的十分普遍。一些地方为了经济的发展,在选择招商引资的项目当中就很难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兼顾,为了让当地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其很难正确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此,就会允许一些具有很大污染性的项目在当地建设,从而产生新的污染。要想解决这种情况,必须从观念上彻底改变,决不能再将GDP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的主要依据。要想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就必须提倡综合指标。在综合指标考核体系下,政府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统筹兼顾,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谐调发展。 3.2行政干预问题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还没有实现垂直管理,仍受当地政府领导,其财权以及人事任免权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这就导致基层环保部门在执法工作中会受到政府很大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一些存在有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也进行招商引资,当地政府更看重的是项目是否具备大投资,而非首先考虑环境污染与保护问题,甚至有些项目还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这种现象完既违背了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又违背了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新时期环保要求。不仅如此,在面对环保难点的时候,当地政府大多都是要求环保部门进行解决,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给项目的执法监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阻碍,环境管理制度中规定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要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也成了一句空话,从而导致基层环保部门两处不讨好。 3.3基层环保人员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也存在不少的问题,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环保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不够深入,不能适应现阶段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求。一些环保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专业认识,导致其在现场监察的时候难以找出和找准问题,也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造成基层环保执法出现无法到位的情况。 4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强化措施 4.1重视队伍建设 重视建设环境执法队伍对于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及提高业务水平具有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不止能保证环境行政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更能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进程。同时,环境执法部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精通业务、纪律严明、公正清廉及政治坚强的环境监察团队。因此,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基层环境监察单位应积极组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读本材料,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同时,利用环境执法手段明确群众所反映
中国环境报/2006年/9月/15日/第002版 综合新闻?要闻 基层环境监管需提高三大能力 江苏省海门市环境保护局曹振新 本期提示: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专门设置乡镇和村一级的环保机构,增加基层环保工作人员;按照水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药剂和是否运行的固定对应关系,对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设施单独设立电表;以水污染治理设施每月运行的用电量为依据,印证设施的运行情况;在重点工业污染源附近,聘请有责任心的义务监督员,参与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 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前提。目前,全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地方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暴露出我国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十分薄弱。为圆满完成“十一五”环保工作目标,当前,基层环境监管迫切需要提高三大能力。 首先,要提高乡镇环境监管能力。多年来,乡镇的环保机构在工作中没有实际的环境监管能力。条件好的地区,乡镇政府设有环保办,明确一名环保助理专门负责乡镇环保工作。但是,由于乡镇环保机构人员偏少,有的环保助理还兼任了安全、生产等多项乡镇政府机关职务,没有精力专门从事乡镇环保工作。环保助理行政上属于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属于县级环保部门指导,工作积极性不高。在环境监管中没有行政处罚权,环境监管往往得不到落实。这种乡镇环保现行机制,使得基层环境监管十分乏力。因此,要提高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必须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要专门设置乡镇和村一级的环保机构。增加基层环保工作人员,明确人员性质、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 其次,要提高工业污染环境监管能力。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多年来的难点问题。如何在新时期采取新的手段来提高工业污染环境监管能力,必须依靠环境监管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海门市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开展污染源远程监控建设。在全市35家工业企业中,建成一套远程联网监控系统,提高了环境管理的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二是优化工业污染源监管措施。实施水污染治理设施单独设立电表制度和药剂验证制度。以水污染治理设施每月运行的用电量为依据,印证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对企业所购水污染治理药剂的发票,环保部门登记验证,从每月药剂使用量上印证企业的治污情况。三是拓宽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渠道。在重点工业污染源附近,聘请有责任心的义务监督员,参与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同时,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第三,要提高环境安全监管能力。环境安全风险高,危害大。基层环境安全是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基层环境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环境安全知识向基层、向农村广泛渗透,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安全意识。要经常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要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操作熟练。环保部门要加快应急装备建设,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整体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 第1页共1页
关于开展“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2010年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提高我省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要求,大力弘扬“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认真学习中山试点经验,狠抓水政监察队伍的思想建设、体制建设、业务建设、装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全面提高我省的水政执法能力,为广东实现从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抓好思想建设 1. 确立水政执法人员的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全体水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以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为核心价值体系,做到对党忠诚、执法为民,坚持真理、相信科学,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2.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及时了解掌握水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关心水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充分激发和调动他们爱岗敬业、
拼搏进取、乐于吃苦的奉献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安心本职、积极向上的良好执法环境,不断增强水政监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3. 认真抓好法纪宣传教育。经常组织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和引导全体水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切实打牢抵制各种诱惑、经受各种考验的思想防线。 (二)抓好体制建设 1. 进一步理顺和优化水政监察队伍管理体制。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力争将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定性为行政机构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省水政监察人员编制定为执法专项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的数量比2009年增加10%以上;参照省水政监察机构改革的做法,统一全省水政监察机构的名称,争取高配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主要负责人。 2. 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在岗率。全面清理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缺编、在编不在岗的状况,重视解决占编、缺编的问题,确保编制人员在岗率达到100%。 3. 逐步建立水政监察协管员制度。执法任务较重的水政监察队伍,可以根据任务的需要,招收部分思想基础好、综合素质高、愿意献身水利事业的地方优秀青年或部队退役士兵担任水政监察协管员,以加大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力量。协管员的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应由财政统一安排,也可明确相关费用,统一在各地水利规费收入中安排,并列入部
环境监察执法考试试题
环境监察执法考试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400题) 1、在人类的活动中,()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A) A、能源利用 B、自然灾害 C、交通尾气 D、工业废气 2、下列()属于按照人类社会活动划分的污染源类型。(B) A、固定污染源 B、工业污染源 C、区域污染 D、煤烟型污染源 3、今后的30年内,中国将以()作为主要能源。(D) A、石油 B、天然气 C、电力 D、煤炭 4、对正在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采取以下()项措施时,不用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C) A、报废或更新改造的 B、投入新种类污染物或增加污染物处理量的 C、因自然灾害导致排污量变化的 D、改变污染物处理工艺和排放方式 5、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A) A、没收销毁 B、禁止上路 C、封存 D、召回 6、市(地、州)级财政、价格、环保主管部门收到排污者减免排污费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有环保部门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会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C) A、10天 B、15天 C、30天 D、60天 7、工业三废是指()。(B) A、废水、废气、废油 B、废水、废气、废渣。 C、废水、废矿石、废渣 D、废水、废气、废品。 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D) A、适用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 B、适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D、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9、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D)处理。 A、人民政府 B、监察大队 C、监测部门 D、环境保护部门 10、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 D) A.限期治理制度 B.排污许可制度 C.浓度控制制度 D.总量控制制度 二、多选题。 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ABCD) A、工业生产 B、建筑施工 C、交通运输 D、社会生活 2、环境保护的远景目标是()。(ABCDE) A、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的贯彻 B、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C、基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状况 D、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 3、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ABC) A、预防为主的政策 B、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 C、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 4、环境监察的类别有()。(ABC) A、事前、事中、事后监察 B、一般与重点监察 C、守法与执法监察 5、下列日期与环境纪念日连线正确的有()。(CD) A、2月2日——“世界水日” B、3月22日——“国际湿地日” C、6月5日——“世界环境日” D、4月22日——“世界地球日”
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 签字: 单位盖章: 张掖市环境局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YZCGK- 采购单位:张掖市环保局 集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开标一览表……………………………………… 附件评标方法………………………………………… 投标邀请函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张掖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ZJYZCGK- 二、招标内容:第一包:暗管探测仪台。 第三包:卫星电话部、望远镜台、卫星定位仪台、报警装置台。 三、预算金额:第一包万元;第三包.万元(投标人的投标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的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4535135.html,/)免费下载获取。投标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基层环境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西安市高陵县环境保护局药静岚 作为基层环保部门,由于受地方政府和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制约,环境管理很难到位,在具体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因此,如何理顺关系、明确职能、争取必要职权,在宏观层面找准自身定位,系统解决自身职能不明确和与多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根据地方需要规范环境工作程序,改善环保工作方向,促进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是当前基层环保部门面临和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工作惰性大,各部门容易脱节 由于各种原因以及以往工作留存下来的惰性,工作各个环节连接不是很紧密,常常会出现脱节的情况,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尤其是新进大学生由于没有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入职后系统的培训,在进入岗位之后只负责自己的一小部分工作,对整体环境保护工作的程序了解并不全面。 2、执法能力建设薄弱 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机构、人员、队伍素质与面临的环保任务严重不匹配,人员紧缺、素质参差不齐,且得不到有效培训。资金、政策上对基层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支持不够,基层环境保护队伍不稳定,缺少相关专业人才,监测站设备老化落后,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建设和监管配臵达不到国家标准,造成环境监测项目开展得少,不能够全方位反映环境质量,尤其是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不能保证准确及时地提供第一手资料。 3、环保工作较少介入生产中间环节 基层环保部门参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方面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不能够有效的全过程控制污染,大多数都是前期验收合格后允许企业开工生产,在发现污染之后限期治理整改,催收罚款,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遏制住污染频发的现象。 4、环境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较为普遍,吃拿卡要、随意收费、包庇袒护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串通违法等问题依然存在。 5、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面源污染管理难 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农民通常过量和不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等手段,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越来越严重,并且造成地下水源受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加重。在很多村镇,村民随意堆臵或者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十分普遍。一般情况下,垃圾都被丢掷在村口、路边或者倾倒进河湖、沟渠造成大气和水体污染。在农村基层环境管理人员少,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对上述农村环境问题管理存在较大困难。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环保等部门在内的涉企收费试点检查。检查发 现对环境治理收费的征收和使用比较混乱,环境监督和设施使用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环境治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收费与收费不到位并存 试点检查的城市环境治理收费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环保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对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企业重复收取排污费或污水超标排污费,涉及金额1.22亿元。有的地方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未经批准,擅自按每台小汽车25元,每台货车30元的标准收取“机动车辆机械噪声检测费”计120.27万元。有的地方政府部门违反国家有关“环保等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宜再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重复检验并收取费用”的规定,越权出台收费文件,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按每证10元的标准收取合格证工本费,环保局依据此文件,收取166.67万元。 收费不到位的情况也同时存在。一些地方随意减免和扩大减免范围,企业欠缴费用现象严重。如某市水务集团2005年的污水处理费有应收账款挂账201.23万元,2006年1 ̄8月又有挂账555.84万元。有的地方2005年计划收缴污水处理费1.9亿元,实收仅1.04亿元。 (二)治理经费不足与资金违规使用并存 为加大污水处理的投入力度,近年来被检查的六城市相继提高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有的地方在2004年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时,特业用水征收标准从0.20元/!调整到100元!。但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对建设污水处理厂来说仍是杯水车薪,连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都难以为继。如某市2005年实际可用于污水处理的经费为6237万元,而当年的污水厂运行费为10269万元。 环境专项治理资金的违规使用,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短缺。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将环保专项治理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地方对收取的排污费按一定比例提取“调控资金”,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加上按规定上解中央和省的费用,地方收取的排污费实际能用于环境治理的只有60%左右;有的地方从污水处理费安排资金用于特困补助等其他开支;有的征收单位从环保资金中提取手续费,如有的地方城管局下设的排水设施收费总所受财政委托对非居民的自来水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2005年财政部门按2%的比例对其返还手续费95万元;有的征收单位未按规定将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有的地方共有大小火力发电企业212家,其中仅有2家电厂将脱硫加价每千瓦时1.5分的收入,按规定用于安装脱硫装置,目前只有1家电厂的装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其余电厂的排放物全部未经脱硫处理。 (三)监管手段不足与监管不到位并存 目前,由于环境治理受到监管手段不足的客观限制,对企业违反国家环境治理收费政策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制裁。一是法律手段不足。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时至今日,该办法仍迟迟未能出台,对制裁企业欠缴污水处理费等违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二是行政手段不足。对企业违反环保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等手段,因缺乏行政强制措施的保障而难以落实。三是经济手段不足。治理环境收费是对资源价格进行合理补偿和对环境污染的惩罚性成本,目前的环境治理收费标准偏低,收缴率不高,远远不能弥补环境治理成本,无法充分发挥收费的杠杆调节作用。四是技术手段不足。对环境污染以事后治理为主,缺少事前的监督和防范手段,环境监测网络有待完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环境治理能力缺乏技术手段的有力支撑。 另一方面,环保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法定责任不到位。根据环保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其经济责任仅仅是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对这些造成巨大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污染环境行为,法律责任畸轻。企业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耗资大,周期长,技术更新快,进行污染物处理的成本高于环保费用和罚款,而且企业常常以已经交费为由逃避或放弃自身的治污责任。二是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乐于只收费不监测,或是以罚代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仅仅处以少量罚款。环保监管力度偏软,行政处罚执行难以到位,企业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三是职能履行 环境治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董志明陈志江桑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