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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

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副班人员负责协助正班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所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的复核、发放,结果的解释,实验室室内消毒以及每日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验资料的归档保管(计算机)工作。

三、标本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 2h,待血液

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2)、如用滤纸片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消毒,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片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2、抗凝血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加有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或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反复轻摇,分离血浆和血细胞备用。

(2)、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如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可选用K3EDTA或肝素或枸橼酸钠,HIV病毒分离、核酸定性/定量检测可选用K3EDTA或枸橼酸钠。 (3)、用于核酸定性检测时,采集的抗凝全血应在4,8h内分离PBMC和血浆,否则应在24,48h内分离血浆和血细胞。

3、采集样品注意事项

(1)、采集样品原则上应按临床采血技术规范操作。

(2)、采集样品时应注意安全,建议采用真空采血管及蝶形针具,以避免直接接触血液;直接接触HIV感染者/艾滋病(AIDS)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应戴双层手套。 (3)、所有的血液、血清、未固定的组织和组织液样品,均应视为有潜在传染性,都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

4)、应象操作未知传染风险样品一样,小心存放、拿取和使用所有可能有传染性的质量控(

制和参考物质。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5)、采血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采血用一次性注射器,谨慎操作,防止发生刺伤皮肤和造成外界污染。

6)、离心机要使用密闭的罐和密封头,以防液体溢出或在超/高速离心时形成气溶胶。 (

(二)样品的保存

1、用于抗体检测的血清或血浆样品,应存放于-20?以下,短期(1周)内进行检测的样品可存放于2-8?。

2、用于抗原和核酸检测的血浆和血细胞样品应冻存于-20?以下,进行病毒RNA 检测的样品如需保存3个月以上应置于-80?。

3、用于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的样品不能长期保存,样品采集时间超过

48h则不可检测。

(三)样品的运送

1、实验室间传递的样品应为血清或血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运送全血。

2、应采用WHO提出的三级包装系统:

第一层容器:装样品,要求防渗漏。样品应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品的编号或受检者姓名、种类和采集时间。在试管的周围应垫有缓冲吸水材料,以免碰碎。随样品应附有送检单,送检单应与样品分开放置。

第二层容器:要求耐受性好、防渗漏、容纳并保护第一层容器,可以装若干个第一层容器。将试管装入专用带盖的容器内,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处理。

第三层容器:放在一个运输用外层包装内,应易于消毒。在第三层容器外面要贴标签(数量,收、发件人)。

3、血清和血浆样品应在2,8?条件下由专人运送。用于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的样品应在室温下18,23?运送。每一包装的体积以不超过50ml为宜。

4、运送感染性材料必须有记录。

5、如分离血浆仍有困难,可直接将抗凝血-20?以下冻存,采用冰壶冷藏运输,避免冻融。

6、特殊情况下如需对个别样品进行复测,可以用特快专递形式投寄,但必须按三级包装系统将盛样品的试管包扎好,避免使用玻璃容器,以保证不会破碎和溢漏。

(四)样品的接收

1、含有感染性样品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穿戴防护衣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2、核对样品与送检单,认真核对标本上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是否与申请单符合。检查样品管有无破损和溢漏,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对样品管和盛器消毒,同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专家。

3、检查样品的状况,观察标本的量、标本类型、是否抗凝或有小凝块样品,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判断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如果污染过重或者认为样品不能被接受,则应将样品安全废弃。并要将样品情况立即通知送样人。

4、打开标本容器时要小心,以防内容物泼溅。样品处理时若内容物有可能溅出,则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戴手套进行。同时应戴口罩、防护眼镜,以防皮肤或粘膜污染。

5、因特殊临床治疗导致自发荧光的样品不可用于荧光方法测试。

6、接收样品时应规范填写样品接收单。

7、不符要求的标本,必须及时填写退回理由单,及时通知送样人,说明情况,重新留取。不符要求的标本与可疑含有感染性样品用后的包裹同检验后的标本一样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后废弃。

(五)标本检测

1、离心机要使用密闭的罐和密封头,以防液体溢出或在超/高速离心时形成气溶胶。复核标本接收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在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

2、在标本足够的情况下,不能浪费、随意丢弃或损坏标本。应象操作未知传染风险样品一样,小心存放、拿取和使用所有可能有传染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六)、标本处理

检验标本先用含2-3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半小时,再用高压锅高压消毒。然后用双层专用黄色医用垃圾袋专人收集所有废弃医用垃圾。送专门存放医用垃圾处统一焚化处理。并做好登记。

四、试剂管理制度

(一)、采购与审批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二)、验收与登记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三)、贮存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出库管理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五)、其它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五、环境消毒隔离制度

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清洁区要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不得

外溢污染。、静脉及末稍采血,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4

毒,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杜绝交叉污染。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一对一调换,统一处理,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溢出试管外的血液,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8、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酒消毒局部。

9、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0、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次氯酸钠(2000mg/L)中两小时后,标本倾弃,一次性容器送焚烧,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均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1、非科室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参观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进入。九、消防安全制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室负责制。

2、主管领导和保卫科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3、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种火种与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实验室实施单向流向制度,通道不得乱堆放易燃爆物品和杂物。

4、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5、电器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乱接电源,乱后电线。

6、各种机电设备、高温电器设备、耐高压容器和设施,使用时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检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各防火区域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随便挪动。

8、任何人发现火、水灾等隐患者,必须及时向科领导报告。科主任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及时做好善事处理工作。

十、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上岗工作人员应是经过岗前安全与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

2、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如对筛查阳性标本进行复测或检测高危标本)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4、操作时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

污染,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工作人员均应熟悉。

5、操作中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后戴上新手套继续操作,不慎发生泻漏,应立即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6、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7、实验操作完毕后,应按照实验室清理与消毒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记录相关资料与数据并存档。

8、工作结束后,应先洗戴手套的手,然后脱去手套丢弃,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后离开实验室。

9、注意安全,随手关门,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二十、保密程序制度

1 、HIV检测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得对无关人员透漏任何实验室内部的信息。

2、HIV检测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与HIV/AIDS相关检测项目的所有资料(包括送检单、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档案、报告单的发放),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2、我院HIV实验室属于筛查实验室,检测的结果也不是最终结果,检测到阳性结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WHO提出的三级包装系统送到上级实验室作进一步确认。此时,不能出具HIV抗体阳性的结果报告,更不能告知受检者本人。

3、确认实验室确认阳性结果,以机密级向送检单位出具阳性报告;送检单位接到报告后,由专人负责接收,并应及时会同医院感染科上报县卫生防疫站和卫生局。在对阳性者告知检测结果时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4、经确认的阳性标本,包括在实验室留存的标本,应送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保存,不得擅自处理。标本保存时间至少5年。

5、当发生职业暴露事故后,无论职业暴露事故级别的大小,对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一个得到信息的人都要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件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十一、质量管理制度

1、根据省临检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实验室室内的质量控制,绘制HIV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图,包括20次OD值、S、靶值、CV%值。对室內质控应每日有记录,有每月的S、靶值、CV%值。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有预防性措施。

2、积极参加省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

3、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精密分析仪器由专人负责,有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5、商品化的试剂盒的申购由专业组长负责申报,每月一次报科主任审批,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完整的HIV筛查实验室标准化操作程序,并应严格按程序执行。

7、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当日科室总值班人员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应逐步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

二十二、室内质控失控分析管理制度

室内质控出现失控时,应填写失控报告单,并上交专业主管,由专业主管做出是否发出与测定质控品相关的那批患者标本检验报告并分析及登记失控原因。

失控信号的出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操作上的失误、试剂、校准物、质控品的失效,仪器维护不良以及采用的质控规则、质控限范围、一次测定的质控标本数等等。失控信号一旦出现就意味着与测定质控品相关的那批患者标本报告可能作废。此时,首先要尽量查明导致的原因,然后再随机挑选出一定比例(例如5-10,)的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最后根据既定标准判断先前测定结果是否可接受,对失控做出恰当的判断。对判断为真失控的情况,应该在重做质控结果在控以后,对相应的所有失控患者标本进行重新测定。如失控信号被判断为假失控时,常规测定报告可以按原先测定结果发出,不必重做。当得到失控信号时,可以采用如下步骤去寻找原因:

一、立即重测定同一质控品。此步是主要是用以查明人为误差,每一步都认真仔细操作,以查明质控的原因;另外,这一步还可以查出偶然误差,如是偶然误差,则重测的结果应控。如果重测结果仍不在允许范围,则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新开一瓶质控品,重测失控项目。如果质控品结果正常,那么原来那瓶质控血清可能过期或在室温放置时间过长而变质或者被污染。如果结果仍不在允许范围,则进行下一步。三、进行仪器维护,重测失控项目。检查仪器状态,查明光源是否需要更换,比色杯是否需要清洗或更换,对仪器进行清洗等维护。另外还要检查试剂,此时可更换试剂以查明原因。如果结果仍不在允许范围,则进行下一步。

四、重新校准,重测失控项目。用新的校准液校准仪器,排除校准液的原因。

五、请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专家的帮助。

如果前五步都未能得到在控结果,那可能是仪器或试剂的原因,只有和仪器或试剂厂家联系请求技术支援。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一、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检测技术及程序应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需要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发给培训证书,持证上岗。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三、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国家规定需要强检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同级或上级计量认证部门定期检定,非国家强检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要求厂家或供应部门维护和校准。四、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检测试剂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试剂。五、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必须及时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不得擅自处理。六、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收到送检样品后应尽快进行确证试验,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检测大量样品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八、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九、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需按《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实验室要求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专用实验室,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及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备有消毒药品、器材;备有冲眼器、一次性防护服、手套和口罩。 二、实验室安全操作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实验室艾滋病初筛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特指定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HiV初筛实验室。 3.人员组成:本实验室由三名参加过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人员均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人员承担负责人为一名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并获得了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4.HiV初筛实验室为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省批的二级生物实验室。 5.管理制度 5.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卫生人员服务守则与工作原则; 5.2,坚持不歧视原则,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关系,关心他人; 5.3,做好合格和规范的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工作; 5.4,严格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遵照本实验室的相关SoP文件工作;

5.5,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5.6,不得在实验室内喝饮料,抽烟,吃食物和化装等,不得在实验室会客; 5.7,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可将私人用品和无关用品带入实验室; 5.8,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5.9,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5.10,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品; 5.11,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控制程序规则;做好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工作;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无误,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5.12,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洁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操作时要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 5.13,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5.14,遇到以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妥善即使处。 6.相关文件 6.1,样本的采集,接收登记和处理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 理制度 (湖南大学) 治理规章制度 二零一零年五月 一、总则 1.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集合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本实验室要紧从事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可连续进展。 2.实验室总体目标:瞄准国际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进展与研究中的重大科学咨询题和关键技术,面向我国化学生物传感和生命分析以及生物/化学信息处理方法进展的重大需求,建立和进展化学生物传感以及化学/生物信息处理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与新仪器,成为我国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阻碍力的研究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并在有关的国际学术研究领域中占有一定地位,与国内外同行共同推动与繁荣分析化学学科的进展。

3.本实验室对国内外实行开放。通过接纳国内外优秀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通过设置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学者和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和学术交流,实验室也欢迎国内外的科研人员自带课题、经费或实验设备来实验室工作。通过对国内外的开放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繁荣我国的科技事业,促进湖南省地点经济的进展。 二、实验室组织治理机构 4.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5.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实验室的业务、行政治理工作,实验室副主任采取分工协作制。实验室定期召开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授代表组成的室务委员会会议,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6.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要紧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促进和和谐开放事宜。学术委员会由15~21名高水平的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并尽可能地吸取外部门和有关学科的科学家参加,本实验室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室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7.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任负责制,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设置主任负责制下的室务委员会(室务会)。 8.室务会由实验室正、副主任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照工作需要,可聘请实验室其他人员为室务会成员,也可聘请有关人士为室务会顾咨询,室务会顾咨询能够列席室务会会议。 9.室务会的要紧任务包括: (1)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决定实验室的学术方向和学科布局; (2)决定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进展规划、要紧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 (3)审批实验室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方法;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实验室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实验中心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进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到中心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中心主任作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主任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艾滋病检测点各项管理制度

1、实验室检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有效。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4、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实验室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等工作。 5、实验室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及任何外来因素影响。 6、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管理办法》、《艾滋病管理条例》。 二、对按规定和要求检测的对象进行登记和HIV抗体初筛检测。 三、做好初筛标本的收集和检测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检测出的阳性标本送上级有关实验室复检。 四、检测出的阴性标本血清存留1年,不得擅自处理。 五、实验室实行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及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

1、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非实验室工作员工不得进入实验室。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各项安全防护知识。 4、检测人员皮肤受损、患病,不得进行操作。 5、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佩戴首饰。 6、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 7、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8、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9、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1 0、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带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 1 1、H I V测试样品转送其它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和环境的污染。 1 2、实验室的空气、物表、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1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不包括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动态调整,择优委托。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被撤销的重点实验室不纳入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基金等应当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一)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 1.日常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公共试剂和耗材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2.对外开放共享费是指重点实验室支持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设施对外共享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外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三)科研仪器设备费是指正常运行且通过评估或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按照科研工作需求进行五年一次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发生的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髙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冇委员会第20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泄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齐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疗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协助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订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制左"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督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执行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苴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 2.指导学校制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 3.研究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国资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国资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的主要监督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制订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 2.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实验废弃物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检査与督查实验室安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冇及业务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SOP文件 适用部门:检验科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 1— 实验室工作制度 (1)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1-?—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 2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常规消毒清理工作制度2—?— 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 3 —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 - 3 -设备管理制度................................................................................................................ - 4-试剂管理制度................................................................................................................ — 4-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5-?—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5 -?— 第二部分标准操作规程...................................................................................................... — 8 - 第二章样品采集与处理........................................................................................... —8-第二章标准操作程序8 —?- 一、北京金豪...................................................................................................... —8 — 二、上海科华生物................................................................................................. — 9 — 三、英科新创...................................................................................................... — 10- 第三章结果报告与注意事项.................................................................................... - 12—第三部分设备SOP文件13—?- 一、多功能自动酶标仪RT—2100C................................................................... -13- 二、KHB ST-36W洗板机16-?— 三、电热恒温水箱18 —?- 第四部分流程图........................................................................................................... -20- 一、HIV抗体筛查流程图20-?- 二、暴露级别得评估.................................................................................................. — 21 -附件:血清加样表22-?-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安装适当,器皿试剂摆放整齐,标志清

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学科开发实验室(以下统称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任务与目标 1.省重点实验室是我校高水平研究团队、高标准研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设成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学术交流的基地。 2.省重点实验室要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或邀请国内外中青年知名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学术交流,努力提高实验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实验室的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率运行和高水平管理。 4.省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放置、分实验室及研究用房安排应按照“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布局,以利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突出实力、展示形象。

5.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后要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和验收。学校继续加大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并力争早日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二、管理体制 1.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学校且相对独立运作的管理运行体制。学校按照二级单位进行管理,所在院(系)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2.学校和相应院(系)分别成立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工作。发规处负责全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科技处负责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业务指导工作。 3.省重点实验室设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等。为便于协调和加强院(系)、学科和实验室的关系,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应由一名学院院长(系主任)或副院长(系副主任)担任。 4.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担任,并由校长聘任,报省主管部门备案。副主任由实验室主任提名,经主管副校长和校长审定后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实验室正、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三年。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006版)[1]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加强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部对1997年颁布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制订了《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和验收,确保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艾滋病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并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 第五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统筹规划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六条国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实验室的职能、开展检测工作的性质及范围共分三类实验室,分别是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 (一)艾滋病参比实验室。 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职能包括: 1、承担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 2、建立全国艾滋病检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国家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和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一)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1、人员条件 至少由3名医技人员组成,其中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名。负责筛查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接受过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2、建筑条件:实验室或检测区域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 3、仪器设备条件 配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所需设备,至少包括酶标读数仪、洗板机、普通冰箱、水浴箱(或温箱)、离心机、加样器(仪)、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实验室恒温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生物安全柜。 (二)艾滋病检测点。 1、人员条件:至少由2名经过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 2、建筑条件:需有艾滋病检测区域或专用实验台,能开展简便、快速检测。 3、设备条件:需配备快速试验所必须的物品,包括普通冰箱、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一次性消耗品、安全防护用品。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职能 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设在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1、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职能。 (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配合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协助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4)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艾滋病检测点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含竞争前高技术研究) 和基础性工作。或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具有创新

思想;或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并提供共享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验室应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固定人员队伍,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及精干的管理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能够满足实验室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要求。鼓励实验室以外具有独立科研能力的科研人员在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 实验室能够凝聚、吸引和稳定优秀中青年人才。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的条件和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 实验室具备宽松民主、探索求真的学术环境,注重学风建设,营造有利于原始性创新的氛围。积极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实验室应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 仪器设备统一管理,共享共用,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鼓励实验室自行研制和开发仪器设备。 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江西省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中心和辖区内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中心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凡手术病人术前或者需要进行侵入性检查的病人检查前必须开展HIV初筛检测,经实验室HIV初筛试验阳性者,实验室和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院感科,院感科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 3、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院感科,院感科及时准确向区疾控中心上报。 4、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管理按照“HIV病人管理规定”执行。重点要求:(1)各种表格、病历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项。(2)住址要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或“某小区(某单位)某楼号某单元门牌号”。(3)联系方式等。 5、疑似AIDS住院患者必须做HIV初筛试验,初筛试验阳性者由检验科专人登记,然后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证。采送标本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护,避免污染环境及交叉感染。“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须复印附病历后,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单独记录一次“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 6、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个环节均应按要求防护、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资料的各个环节均应做好保密工作。 8、对辖区内HIV感染者、AIDS患者定期做好随访工作,了解其病情及社会心理压力,最大程度消除其社会影响和社会歧视,提高治疗信心和生活质量。。 9、在AIDS诊疗、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作为等情况,造成医疗纠纷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50~100元;造成医疗事故者罚款200~500元、停职检查3~6个月;造成疫情扩散者做下岗处理,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一)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1、人员条件 至少由3名医技人员组成,其中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名。负责筛查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接受过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2、建筑条件:实验室或检测区域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 3、仪器设备条件 配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所需设备,至少包括酶标读数仪、洗板机、普通冰箱、水浴箱(或温箱)、离心机、加样器(仪)、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实验室恒温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生物安全柜。 (二)艾滋病检测点。 1、人员条件:至少由2名经过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 2、建筑条件:需有艾滋病检测区域或专用实验台,能开展简便、快速检测。 3、设备条件:需配备快速试验所必须的物品,包括普通冰箱、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一次性消耗品、安全防护用品。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职能 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设在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1、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职能。 (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配合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协助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4)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艾滋病检测点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管理制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不包括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壹)稳定支持,长效机制。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

(三)动态调整,择优委托。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被撤销的重点实验室不纳入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基金等应当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和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关联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壹)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 1.日常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公共试剂和耗材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2.对外开放共享费是指重点实验室支持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设施对外共享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外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的和工作直接关联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常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常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为加强和规范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特征,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的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旨在围绕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长期需求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解决各类关键性、共性技术难题,为我市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提供高质量的各类技术服务,全面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型企

业等建设。 第四条平台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外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条件资源共享、产品检验、测试分析、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科技创业服务、科技融资服务、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资源管理与技术支撑服务的人才队伍。 (三)开展技术交流、技能培训、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等活动。 (四)探索社会公共资源的共享机制。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级平台的组建工作,由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辖市、区科技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平台建设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市科技局 1.负责制定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

2.负责编制平台年度建设计划与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验收; 4.负责制定平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估和考核; (二)主管部门 1.负责本地区拟建平台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2.负责本地区的平台的组建和运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落实配套经费。 4.负责协调平台建设单位与共建或合作单位的关系。 立项与实施 第七条市科技局根据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需要,编制并发布年度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指南,依托单位可通过主管部门推荐或招标投标方式申请。 第八条平台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申请组建平台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业绩,具备承担科技服务的能力,拥有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

附件1: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 一、必备条件 (一)人员条件 有3名以上的医技人员,其中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1名以上(采供血机构的HIV抗体检测人员须具有技师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病毒血清学检测技术工作2年以上,接受过国家或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举办的HIV抗体检测学习班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二)设备条件 有独立的实验室用房(或至少有专用的检测台),污染区和清洁区要分开。从我国HIV抗体检测工作发展要求,要以酶联免疫法测定考虑所需的检测器材,包括酶标读数仪和洗板机、精确的移液器、专用的普通冰箱、低温冰箱、离心机以及各种消毒与污物处理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恒温设施。 二、HIV抗体检测程序 (一)检测试剂 初筛用的HIV抗体检测试剂,必须是HIV-1/2混合型,经卫生部批准或注册,经过批检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常用的检测方法有固相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等。(二)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图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的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应,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实。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的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初筛检测的流程图 三、检测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情况,为排除窗口期的可能,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连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的对象要做好咨询和随访工作。 四、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应的标本,应尽快(城区一般要求在48小时内,农村要求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包括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须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应结果;

规章制度-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

规章制度 中国杭州浙江大学2016年编制

目录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 (1)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2)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管理办法 (3)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管理办法 (4)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5)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6)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8)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9)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10)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资产与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1)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与信息管理办法 (13)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办法 (15)

管理条例 中文名称: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 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ndustrial Control Technology (Zhejiang University),简写为SKLICT(ZJU) 一、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从事有重大学术意义和应用背景的工业控制技术应用基础研究为主,是我国工业控制领域的前瞻性理论技术研发基地、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基地。 二、实验室受国家科技部、教育部领导,依托浙江大学,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研究和学术活动。实验室严格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和浙江大学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室每年在规定时间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三、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四、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五、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课题的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和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实验室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聘任,负责日常学术交流和对外开放,负责实验室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负责实验室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学术道德规范及实验室文化建设。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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