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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事指南——殡殓手续办理-南京市民政局

白事指南——殡殓手续办理-南京市民政局
白事指南——殡殓手续办理-南京市民政局

2018年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计划

2018年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 (二)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网络登记服务,补录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使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的宣传工作。 (三)继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深化依法行政,开展好依法治办理工作。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全面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形式,不断强化和提高

婚姻登记人员依法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五)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程序履行职责,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婚姻登记“三率”均达到100%。加强档案管理,按规定装订婚姻档案,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性。 总之,在工作中要积极创新,服务发展大局,加强业务学习,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登记,严把登记关,严把程序关,为当事人服好务,从而促进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儿子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双方自愿离婚。 风险提示:抚养费的约定 一般而言,无特殊情况(例如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是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在现实情况中,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默认抚养费支付至高中教育完毕;

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根据离婚协议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二、儿子________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________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_____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_____%),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风险提示:探视权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并作出明确约定,要强调细节。 三、女方对儿子享有探视权,男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每月______次,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四、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_________万元(该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迁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费用),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日付清。

民政信息化建设及规划

信息化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成为当今世界,特别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信息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民政业务与信息化融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随着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1.立足全局,加强协作 民政信息化要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信息化规划、电子政务建设进程、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相衔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要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和原有的规划思路、已有的信息资源相叠加,减少浪费,实现多快好省。 民政信息化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最高领导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要理顺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2.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民政信息化要按照"一盘棋"的思路整体设计,紧密围绕民政业务的服务对象,深入分析民政业务之间的内在关联,制定信息化规划,设计可操作的技术架构。 民政信息化项目要从重要性、紧急程度、实施条件成熟度三个方面综合评估,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分步有序实施,形成积累,逐步完成建设目标。 3.突出应用,强化服务 民政信息化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应用,面向公众,围绕在线协同办公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信息化应用项目。要把数据作为应用的核心,加强数据集中和分析,发挥数据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南京真格邦软件有限公司认为民政信息化要为转变机关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服务,通过流程规范促使机关向服务型过渡。要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通过信息化实现办公自动化。要上为中央分忧,提供决策支持,下为百姓解愁,提供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计生服务窗口办证须知 一、《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2、壹张须外出人员的一寸免冠照 3、须外出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 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三、《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四、《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 3、携一张小孩一寸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五、单独《再生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生办意见并盖章 3、二张女方一寸免冠照 4、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 5、夫妻双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 6、张榜公示报告(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生办公示报告) 7、一方独生子女父母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9、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计生办办证 六、环孕检所需材料: 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3]38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穗民〔2013〕38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各社会团体: 为规范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8日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选举是指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预先受理名称或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对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第三条社会团体有关选举事项参照本指引执行,可将本指引有关内容纳入本会章程规定。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治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按照各自章程自主组织实施。 (三)民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尊重会员的个人意愿,充分听取多数会员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四)制衡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建立选举筹备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

南京殡仪馆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南京殡仪馆搬迁 项 目 建 议 书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述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项目名称 南京殡仪地搬迁工程 1.2承办单位概况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是隶属于南京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其下辖6个殡仪馆和十座经营性公墓。南京殡仪馆为其内设的一家殡仪服务机构,该馆始建于1937年,其前身为清凉山火葬场,1980年搬迁重建,现位于市南郊安德门大街10号,占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9240平方米,主要承担主城区死亡人口的火化和殡仪服务工作,年火化量1.2万具左右。是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殡葬事业单位。馆内目前有可容纳250人左右的大告别厅1个,容纳80人左右的中厅3个,容纳30人左右的小厅9个,是集殡仪、火化、服务于一体的殡仪服务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1.3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依据 ①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连续10多年提出搬迁提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 ③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④市政府批示的关于南京殡仪馆异地搬迁的请示 ⑤国家发改委、建设部02《建筑设计取费》修订本 二.项目概况 2.1拟建地点 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镇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山林地 2.2建设年限 3至4年 2.3建设背景 2.3.1南京殡仪馆的工作现状

①1980年南京殡仪馆搬迁重建后,现位于南京西南的雨花台区,紧靠南郊风景区、小行地铁总站、南郊森林公园,交通便利、风景秀丽。在南京各区县中,雨花台区以自然之美、人文之秀、区位之优、交通之便而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是南京都市发展的地理中心,是南京主城东进南延的重要发展区域,是吸纳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发展资源的重要“磁场”;交通便利,拥有地铁总站和即将建成的南京铁路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因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实施,雨花软件园也孕育而生,中兴通讯、熊猫天创、宏图三胞等大型IT企业均分布其中。 随着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在安德门附近先后建造了德安花园、时光澔韵、隆福山庄、君悦城市花园、先锋青年公寓等一大批居民小区,居住人口成倍增加,因而南京殡仪馆的搬迁问题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省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此问题一致非常关心,连续多年出建议提案,市民政局曾于1999年3月13日会同雨花台区政府向市政府呈交《关于搬迁南京殡仪馆的报告》,提出了搬迁的方案。经过市政府、市计委、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分析论证,决定在搬迁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对殡仪馆的火化设备进行就地改造。近几年来,南京殡仪馆先后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对建筑设施、关键设备及馆区环境进行了必要的更新改造,目前总体水平已达国家一级殡仪馆的标准,特别是火化设备,采用了美国国际论证委员会推荐品牌,具有良好的消烟除尘性能,经南京市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国家限定的排放标准。2005年6月,本馆在全国殡仪馆中首次一次性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三项国际标准认证。殡仪馆又追加投资900万元,对大门、业务大厅及周围环境等作进一步改造,力争使其成为花园式殡仪馆,以尽可能地与周围环境和谐协调。 ②经过近几年的改造建设,殡仪馆内部设施完备,以接运遗体为主的各类高中档业务轿车11辆,高档火化炉8台,其中高档绿色环保拣灰炉1台。全馆实行计算机网络信息传递和控制系统管理,遗体告别、火化环节上在全国率先设置了电脑条形码识别装置,有效杜绝了差错事故的发生。 2.3.2南京殡仪馆工作以及地理位置存在的问题 自1999年以来,已经两次改造南京殡仪馆,既为开展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基础,也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但与现阶段雨花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对现有殡仪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矛盾,主要如下: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穗民[2013]3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1.24 【实施日期】2013.0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3〕3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市殡葬服务中心: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殡葬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月24日

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推广我市骨灰撒海活动,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移风易俗,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领取骨灰撒海补贴的对象为参加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海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办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 (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或直系亲属对海葬先人骨灰无异议的。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 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二、补贴标准 按每具骨灰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三、领取补贴所需资料 (一)死者《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死者生前户籍证明;

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

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 第185号 (2000年7月6日发布,2003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12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2年1月10日第三次修订,2017年10月30日第四次修 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实行殡葬改革,引导、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殡葬设施建设,从事殡葬管理和服务以及举行殡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南京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财政、物价、建设、国土、民族宗教、环保、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五条对在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页脚内容1

第二章殡葬服务和管理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火葬区,应当实行火葬,废除土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在本市死亡的人员,应当就地就近在殡仪馆火化。确需将遗体运回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应当经死亡人员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批准。 佛教要求按照宗教习俗坐缸火化的,应当经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批准,并在指定场所进行。 第八条遗体的运送、防腐、冷藏、整容和火化等殡葬服务业务,应当由死亡人员所在地的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殡葬服务业务。 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免除遗体接运、搬运、冷藏、化妆、火化、公益性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相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承担。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当加强对太平间的管理。医疗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死亡人员的遗体。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遗体外运。 禁止在太平间设置灵堂或者举行殡仪活动。 第十条回族等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实行遗体土葬的,应当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埋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华侨,港、澳、台人员在本市探亲、旅游和工作期间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就地处理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本市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外运,或者上述人员在本市以外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骨灰运回本市火化、安葬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需要暂时保留的,应当存放在有防腐设备的殡 页脚内容2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

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婚姻法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件,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三、倡导文明婚俗,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四、提高业务水平,完成单位交办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婚姻登记业务。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严把登记关,保障公民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收礼,不受贿,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刁难群众。 四、真填写打印各种婚姻文书,做到整洁规范,不遗漏,及时整理婚姻档案并按要求立卷、保管和使用。 五、上班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 六、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七、忠于职守,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各蔼,服务周到。

八、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作风 1、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员。 2、严格程序,热情服务,勤政高效,求实创新。 二、优质服务“四好”、“五心” 1、“四好”:服务态度好、遵守承诺好、工作质量好、执行政策好。 2、“五心”:对待群众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处理问题细心,服务工作诚心、听取建议虚心。 民政婚姻登记处礼仪规范 一、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和蔼可亲,摆正心态。严禁为不问不理,精神不振。 二、语言文明,谈吐儒雅,用词得当,使用祝福语。严禁脏话、土话。 三、行为得体,面带微笑,说话清楚,走路轻缓,举止

文雅。严禁醉酒上班,索取财物。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 四、服装整洁,佩证上岗,着装得体。严禁奇装异服。 五、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茶水卫生。严禁物品杂乱无章。 六、在岗时间不得吸烟,吃零食,聊天,玩游戏等。 民政婚姻登记处政治学习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具体按政务中心安排,民政局有特殊情况除外,每次学习留一人值班,其他人员一律参加,除出差、开会、请假外,原则上不得缺席。 二、学习内容。民政局、政务中心规定的学习文件,时事政治、婚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 三、学习时必须集中精力,遵守会场纪律,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其他事。 四、时间安排。原则上按民政局、政务中心规定,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听后通知。 五、学习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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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市民政局。 第四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均有责任如实为本单位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不得借故限制和阻挠。 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五条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关,应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六条婚姻登记机关要由经区、县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专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需变动,应同区、县民政局协商。 第七条婚姻登记员必须做到: (1)熟悉《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当事人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不刁难当事人,不徇公情;

(3)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4)工作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不草率、不拖拉。 关联法规: 第八条姻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要尽量方便群众,办公时间要固定,并在本辖区内公布。 第九条婚姻登记员要结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情况,讲解《婚姻法》,使当事人能知法、守法,并进行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提倡节俭办婚事,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封建主义的陈规陋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关联法规: 第十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好婚姻登记档案。 区、县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上述两种证书同原《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4137874.html, 龙游县民政局信息化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龙游县民政局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ZJCT-Z 采购单位:龙游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二、总则 ······························································································· 三、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七、质疑和投诉····················································································· 八、授予合同 ························································································ 九、投标响应无效条款···········································································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东莞市民政局 各部门职能以及各项手续程序[非常实用 力荐]

东莞市民政局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拥军优属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承办市双拥办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 (四)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和退伍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臵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实施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协调工作,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 (八)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

作;规范地名标志设臵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和镇(街道)、村(居)委会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负责国内、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及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孤儿和弃婴收养;办理国内、华侨和港、澳、台人员有关收养业务的登记发证工作以及涉外送养业务。 (十二)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行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十六)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和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费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和发放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2—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5]22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5〕224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7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信息,是指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社会组织状况的信息。 第四条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应当合法、真实、及时、准确、有效。公示的社会组织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推动、监督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建设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操作便捷的检索、查阅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索、查阅社会组织公示信息;负责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吗

百万新人信赖的结婚网站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吗 【婚礼纪】是一站式结婚服务平台,“电子请柬”和“照片视频”免费制作,探讨年轻男女的婚恋问题,解决各类备婚难题,浪漫婚礼一键搞定。 结婚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婚姻登记,大家都知道婚姻登记都是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那么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吗? 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吗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二、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的职责 婚姻登记处职责: 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本辖区户籍居民之间或者一方是本辖区户籍居民与另一方 是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员之间婚姻登记。

百万新人信赖的结婚网站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民政局职责: 1、救灾救济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将所有的实情禀告了上级领导,就能够获得各项福利救济。另外,民政局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大家或者团体捐款。 2、双拥安置

百万新人信赖的结婚网站 一般来是,民政局也负责一些烈士家属的资金发放。当有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在自然事故中出现了意外时,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抚和安顿烈士的家人。从而让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得到最基本的关怀,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3、婚姻管理 民政局负责管理年轻人婚姻的职责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当一对新人的爱情发展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时,婚姻登记自然是最紧要的步骤。只要新人登记了自己的结婚证之后,法律就能够光明正大的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同时离婚登记也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 4、管理每个单位 在这个社会上,如果大家想要开公司、开店铺等这些项目,就必须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登记,同时也要无条件的接受民政局的管理政策。 5、负责弱势群体救助 当这个社会上的儿童、流浪人员、妇女等这些比较微弱的人员需要求助的时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会负责救助和安抚大家。 婚姻登记处不是民政局,只是民政局底下办理婚姻登记的一个窗口,办理离婚、结婚需要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登记是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确立的婚姻生效的要件之一,然而,在行政法和婚姻法理论界及实践中对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瑕疵婚姻登记效力存在诸多疑点和争议。下文是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结合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和复婚,都要到当地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和本细则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第三条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市民政局。 第四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均有责任如实为本单位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不得借故限制和阻挠。 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 第五条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关,应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六条婚姻登记机关要由经区、县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专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需变动,应同区、县民政局协商。 第七条婚姻登记员必须做到: (1)熟悉《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当事人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不刁难当事人,不徇私情; (3)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4)工作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不草率、不拖拉。 第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要尽量方便群众,办公时间要固定,并在本辖区内公布。 第九条婚姻登记员要结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情况,讲解《婚姻法》,使当事人能知法、守法,并进行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提倡节俭办婚事,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封建主义的陈规陋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第十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好婚姻登记档案。 区、县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上述两种证书同原《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申请书》、《离婚申请书》、《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按民政部格式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 《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须贴男女双方像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离婚证》和区、县民政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解

民政窗口办事指南

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村民。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状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材料具备后5个月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房产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抚养、扶养赡养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 材料具备后5个工作日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28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残疾证、下岗失业证、房产证、求职登记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及民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赡养、抚养、扶养证明、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三、承诺时限 社区收到材料材料5个工作日内交镇民政办,民政办收到材料后入户、评审,5个工作日内报民政局,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入户、审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南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试行-信用南京

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文件 宁居协〔2017〕1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 (试行)》的通知 各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工作站、会员单位: 现将《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养老标准通知

抄送:南京市民政局 共印10份

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及《南京市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宁委办发[2014]106号)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根据《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评定标准(试行)》、《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以下统称“养老服务组织”)的诚信信息采集、评定、披露、使用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诚信信息是指用于识别养老服务组织履约能力、信誉等,按照本标准采集的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与诚信相关的资料。 第四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信息采集、评定和管理的活动过程中,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和审慎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诚信信息内容 第五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信息包括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业绩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诚信单位评定与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诚 - 3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doc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 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登记证; (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

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并对外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相应调整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权限。 第七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市民政局信息化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信息化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xxxx年,我局的信息化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努力推进下,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局网站建设维护,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xxxx年我局信息化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科学部署年度信息化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协调,确保局内外网站专人维护,电子政务网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及时到位,网络咨询按时答复。另外,还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民政办设立信息工作信息员,落实责任,切实抓好

信息化工作。 二、积极主动,认真开展信息化工作 1、局门户网站更新及时,民政窗口得到延伸 我局网站自2007年正式开通以来,不间断地进行维护工作,定期添加新闻、照片等内容,及时更新民政动态信息,专门开辟“慈善救助明细公示”,每月对当月慈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xxxx年,局网站新增民政信息132条、新闻图片29张、办事指南1则、公告信息10篇。局网站是我市民政工作在网络的延伸窗口,更好地服务了民政事业,对提升民政形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民政工作透明度加强 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xxxx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3条,占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1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48条,占80%。信息的公开,不仅增加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关注民政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更是促进民政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3、咨询答复按时细致,民政服务更显贴心化 xxxx年度,政府网在线咨询160条,局长信箱咨询20条,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文单40件,主要涉及优抚安置、救济、村(居)委会选举、婚姻登记等方面,均按期及时答复,使咨询者不出家门就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网络、电话咨询拉近了政府和百姓的距离,更加便捷、有效,而及时、详尽的答复更是为提问者排忧解难,更显贴心化服务。 4、下属单位网站建设,特色服务展现亮点 局下属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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