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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标准.doc

炼**厂装置开(停)工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管理标准规定了炼**厂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炼**厂各科室及各车间。

2 术语和定义

2.1 计划内停工

已纳入公司当月计划的装置检维修、技改、换剂停车等均属计划内停工。

2.2 生产波动

指生产装置主生产线或主反应器计划外切断进料24小时以下的停工和辅助装置(水、电、汽、风、氮**等)供出异常8小时以下,且导致生产装置降负荷或停车的生产事件。

2.3 紧急停工

指生产装置主生产线或主反应器计划外切断进料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停工和辅助装置(水、电、汽、氮**、压缩空**等)供出异常8小时以上,且导致生产装置降负荷或停工的生产事件。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厂长、车间主任是生产装置及辅助装置安全开(停)工的责任人。

3.2 生产厂长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文件的审定和组织实施。

3.3 生产科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装置开(停)工管理标准》;负责参与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的审核;负责汇总车间《开(停)工方案》;负责装置间物料、公用工程平衡,组织相关部门对装置开(停)工条件验收;负责对开(停)工过程跟踪管理;负责确认车间开(停)工时间;负责组织停工后装置的界面交接会。

3.4 技术科负责组织审核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等技术资料;负责技改技措项目的跟踪管理。

3.5 安全科负责参与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的审核;负责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及实施过程的安全环保监督。

3.6 机动科负责参与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的审核;负责对装置大型机组、机泵、电**、仪表组织验收;负责监督检查检修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负责组织开工前装置的界面交接会。

3.7 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装置开(停)工技术资料的编写,并根据装置《开(停)工方案》中的具体内容组织开(停)工操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装置正常停工

4.1.1 车间将根据停工计划编制好的《停工方案》及其相关资料经过车间内部审核后,报相关科室审核,科室审核通过后交厂长审批。

4.1.2 停工车间根据审批后的《停工方案》及其资料,制定出停工资料。

4.1.3 停工车间将编制好的停工资料上报生产科,生产科根据车间上报资料编制相应的厂级装置停工调整方案。

4.1.4 当车间具备停工条件后,车间在停工前1个月向生产科以书面形式报停工计划,于正式停工前3天向生产科以书面申请提交停工申请。

4.1.5 生产科同意后向生产厂长汇报,生产厂长批准后,生产科将停工申请及停工相关资料上报公司调度中心。公司批准后由生产科根据公司要求安排后续工作。

4.1.6 车间于停工当天联系各科室、相关车间填写《一级操作变动审批单》,《一级操作变动审批单》一式四份,分别由停工车间、生产科、机动科、安全科保存。

4.1.7 车间于停工前1小时联系生产科签《停工申请单》,由生产科科长和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准备停工。

4.1.8 装置停工期间,车间要按时填写《停工进度跟踪卡》,并将内容汇报给生产科。

4.1.9 装置正式停工后,要按照本装置的《吹扫置换方案》进行退料置换。按《停工方案》将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按规程要求完成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水顶线、酸碱中和、化学清洗、氮**置换、空**置换等处理,管道设备吹扫置换干净,达到规定标准。

4.1.10 装置交付检修前,应根据隔离方案完成与外界彻底隔离。装置内部盲板按照级别划分,一级由车间组织确认,二级由车间、技术科、安全科和生产科确认,三级由车间、技术科、安全科、生产科和生产厂长确认。

4.1.11 车间对装置内部停工条件进行确认,当确认装置已经可以工艺交检修时,向生产科汇报,生产科组织各科室召开现场交接会,对现场停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

4.1.12 安全科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停工过程危险源识别、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环境因素识别、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检修期间储存易燃、易爆储罐,储罐区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检修前全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1.13 生产科负责审查《停工方案》用工程停送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物料存储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车间际管线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4.1.14 技术科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岗位停工规程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吹扫置换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清洗蒸煮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系统隔离方案的落实情况。

4.1.15 机动科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检修期间仪表电**投运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审查车间检修方案的准备情况;负责审查《停工方案》中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停工步骤;会同生产科审查《停工方案》中系统隔离方案和公用工程停送方案的落实情况;会同技术科审查《停工方案》中吹扫置换方案和清洗蒸煮方案的落实情况。

4.1.16 当各科室确认装置停工符合停工要求后,在《停工界面交接书》相关栏目内签字同意,交由生产厂长和设备厂长审批,最终完成界面交接工作。

4.2 装置紧急停工

4.2.1 当装置因内部因素或外部因素影响而必须停工时,车间要立即通知厂调度室。

4.2.2 车间当班班长或值班长在无车间管理人员在场时,有权指挥当班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紧急停工。

4.2.3 调度室根据情况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或厂级应急预案。

4.2.4 车间在紧急停工12小时内将紧急停工的事件分析汇报给生产科,生产科将事件内容分别汇报生产厂长及公司调度中心。

4.3 装置开工

4.3.1 车间将根据开工计划编制好的《开工方案》及其资料经过车间内部审核后,送交相关

科室审核,科室审核通过后交厂长审批。

4.3.2 车间根据审批后的《开工方案》及其资料,制定出开工资料。

4.3.3 车间将编制好的开工资料上传至生产科,生产科根据车间的开工资料编制相应的厂级装置开工调整方案。

4.3.4 车间对装置内部开工条件进行确认,当确认装置已经可以检修交工艺时,向机动科汇报,机动科组织各科室召开现场交接会,对现场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

4.3.5 生产科负责评估开工前期装置状态;负责检查界区盲板已按照盲板表拆加完毕,具备装置交接条件。

4.3.6 机动科负责检查所有项目检维修作业规程及施工工艺执行、确认情况;负责检查车间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隐患已经全部消除;负责检查可燃**体、有毒**体报警器、紧急停工系统等安全仪表调校情况;机动科会同生产科共同确认装置内公用工程项目检修完成情况,机动科会同安全科共同确认车间机、电、仪、公用工程存在哪些遗留隐患问题。

4.3.7 技术科负责检查改扩建项目和技措项目完成后,操作规程和操作卡修订、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情况;审查《开工方案》中**密试验方案、吹扫置换方案、开工规程和开工操作卡的落实情况;技术科会同机动科检查改扩建项目和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技术科会同生产科、安全科确认开工盲板表、厂际间管线处理方案及紧急隔离方案无问题。

4.3.8 安全科负责检查开工方案中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和环境因素消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负责检查消火栓、消防炮及灭火器等安全消防设施完好可用;安全科会同技术科审核安措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操作程序的编制情况;安全科会同机动科对检修后遗留隐患检查确认,对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审核。

4.3.9 当各科室确认装置开工符合开工要求后,在开工界面交接书内签字同意,交由设备厂长和生产厂长审批,最终完成界面交接工作。

4.3.10 各科室确认开工准备程序无误,填写《一级操作变动审批单》。《一级操作变动审批单》一式四份,分别由操作车间、生产科、机动科、安全科保存。

4.3.11 车间在《一级变动审批单》批准后,于开工前1小时联系生产科签《开工申请单》,由生产科科长和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准备开工。

4.3.12 装置开工期间,车间要按时填写《开工进度跟踪卡》,并将内容汇报给生产科。

5 检查与考核

5.1 《开(停)工进度跟踪卡》内容填写不全或不正确,扣0.2分。

5.2 装置开停工操作未制定界面交接书或交接书不符合要求,扣0.2分。

5.3 预知性检修或临时抢修,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方案,扣0.5分。

5.4 装置开停工操作未制定开停工申请单,扣0.5分。

6 绩效评价

6.1 生产科将每年进行一次装置开(停)工工作的绩效评价,对当年装置开(停)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停)工期间信息汇报、开(停)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评价,完善《开(停)工管理管理标准》,最后将评价结果填至《绩效评价单》。

6.2 车间每年对装置开(停)工工作做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填至《绩效评价单》中并留存。

7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限

《装置停工方案》保存3年

《装置停工盲板确认表》保存3年

《装置停工网络图》保存3年

《装置停工申请单》保存3年《装置停工进度跟踪卡》保存3年《装置开工方案》保存3年《装置开工盲板确认表》保存3年《装置开工网络图》保存3年《装置开工申请单》保存3年《装置开工进度跟踪卡》保存3年《一级操作变动审批单》保存3年《装置检修交工艺交接确认书》保存3年《装置工艺交检修交接确认书》保存3年《绩效评价报告单》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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