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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1.注册备案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完成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和备案手续。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更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等。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定期检查和更新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建议企业应保留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备案文件,以备监管机构日后查验。

2.产品质量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实施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操作规程等。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包括原料检测、成品检验等。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包括产品检验报告、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档案,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另外,建议企业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开展质量检测,增加产品质量的可信度。

3.生产工艺流程: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采购、贮存、

加工、包装等环节。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产品加工和生产控制,确保

产品质量和安全。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标准。同时,建议企业加强对原材料的质

量追溯和管理,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销售渠道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包括经销商的选择、合作协议等。

-检查企业是否要求经销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经销商

进行督导和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销售渠道的追溯机制,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发

生时及时采取措施。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建立严格的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包括对经销商的

选择、合作协议的制定和执行等,从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

和解决。另外,建议企业加强对经销商的督导和管理,确保经销商合法经营。

5.广告宣传: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发布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检查企业是否对产品广告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保留广告发布记录和相关材料。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加强对产品广告的管理与监督,特别是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把关。企业应建立广告发布记录和相关材料的保存制度,以备监管部门需要查验。

6.售后服务: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并详细记录进行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回应和处理客户投诉,解决消费者问题。

-检查企业是否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召回和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积极回应和处理客户投诉,解决消费者问题。企业应及时采取召回和处理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包括注册备案情况、产品质量管理、生产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客户权益的保障,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日常检查可 以有效监督企业和产品的合规运营,下面列举了一些市场监管化妆品 日常检查的要点。 首先,要检查化妆品企业的资质和生产条件。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查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是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还要关注企业的生产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卫 生标准,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的生产环境和质量。 其次,要检查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及包装。对于化妆品产品,要仔 细查看产品标签和包装上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检查产品标签上是否 标明了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是否标明 了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此外,还要检查产 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标明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成分表等 重要信息。 同时,要检查化妆品产品的卫生及质量。对于化妆品产品本身, 要关注其卫生情况和质量合规性。检查产品是否有异味、变质等现象,是否存在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此外,要注意检查产品的配方和成分是否合规,是否含有禁用成分或 限用成分。 另外,要检查销售渠道和经营者的合规性。化妆品产品的销售渠 道和经营者也是监管的重点对象。要检查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具

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以及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同时, 还要关注经营者是否对产品有相应的了解和培训,是否具备提供正确 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最后,要及时整改和处罚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严重的违规 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生产或销售资质等。 通过日常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化妆品市场中 存在的问题,提高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化妆品企业也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1.注册备案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完成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和备案手续。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更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等。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定期检查和更新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建议企业应保留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备案文件,以备监管机构日后查验。 2.产品质量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实施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操作规程等。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包括原料检测、成品检验等。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包括产品检验报告、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档案,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另外,建议企业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开展质量检测,增加产品质量的可信度。 3.生产工艺流程: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采购、贮存、 加工、包装等环节。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产品加工和生产控制,确保 产品质量和安全。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标准。同时,建议企业加强对原材料的质 量追溯和管理,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销售渠道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包括经销商的选择、合作协议等。 -检查企业是否要求经销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经销商 进行督导和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销售渠道的追溯机制,以便在产品质量问题发 生时及时采取措施。 建议:化妆品企业应建立严格的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包括对经销商的 选择、合作协议的制定和执行等,从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 和解决。另外,建议企业加强对经销商的督导和管理,确保经销商合法经营。 5.广告宣传: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发布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检查企业是否对产品广告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是确保化妆品行业安全和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日常检查是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下是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 1. 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点检查: (1) 核实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 (2) 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仓储条件以及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3) 核对企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原辅料的采购记录和使用情况; (4) 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包括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有效性和操作规范等; (5) 核实企业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6) 检查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2. 化妆品经营企业要点检查: (1) 核实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 (2) 检查企业的销售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经营场所的环境

卫生、产品陈列和存储条件等; (3) 核对企业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并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 (4) 检查企业的产品销售记录和库存管理,核实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产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等; (5) 核实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6) 检查企业的产品退换货政策和售后服务是否合规,以及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 3. 化妆品市场要点检查: (1) 检查化妆品市场的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 (2)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销售环境和产品陈列情况,包括卫生条件、产品包装和标识等; (3) 核对市场内化妆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 (4)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价格是否合理,并核实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记录; (5)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抽样检测情况,包括化妆品抽样检测结果和抽样检测机构的合法资质; (6)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投诉处理情况,核实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记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项目检查项目 机构与人员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职责、权限,并保证其良好运行。质量管理部门应独立设置,质量负责人应专职,且不得兼任生产负责人。检查质量负责人的档案,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同时,检查组织架构图、职责权限描述是否建立,以及质量负责人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原则 企业应保证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的良好运行,从而保证整个组织架构的良好运作。检查整体组织架构,全面评价组织的

各个岗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及企业对于保证产品质量的资源投入。检查后综合评价,企业是否提供了足够的资源保证要点的实施。 人员职责与要求 企业应建立人员档案,配备满足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所有从事与本要点相关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场抽查人员档案建立情况,抽查不同岗位的员工,观察操作或询问如何开展工作,核对相应的作业文件要求。综合评价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企业的生产运营、品质管理等。 质量负责人职责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主要职责包括本要点的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产品质量问题的决策等。检查质量负责人的档案,是否明确规定其职责,以及其履职的能力是否胜任。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主要职责包括内部检查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质量标准、检验方法、验证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确保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符合质量标准、评价物料供应商、负责产品的放行、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档案,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经验。同时,了解其某一职责是如何开展的,以及其履职的能力是否胜任。 企业生产负责人需要拥有相关的生产知识和经验,主要职责包括确保产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和储存,确保生产相关人员接受必要和持续的培训,以及确保生产环境、设施和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求。检验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检查生产负责人的档案是否具备相应的资历,是否明确规定了生产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了解其某一职责是如何开展的,以及其履职的能力是否胜任。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进行日常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 一、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 1.检查化妆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包装材料是否安全、无毒无害。 2.检查产品标签是否完整,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是否清晰可见。 3.检查标签中是否含有虚假宣传信息,如过度夸大功效、含有违禁成分等。 二、成分检查 1.检查化妆品中所含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违禁成分。 2.检查成分是否准确标注,是否与产品宣传一致。 3.检查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如重金属、激素等。 三、生产企业检查 1.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许可证是否齐全。 2.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设备、工作人员的卫生状况等。 3.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把关等。

四、市场销售检查 1.检查化妆品销售场所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检查销售场所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化妆品。 3.检查销售场所是否配备产品销售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抽样检验 1.根据一定的抽样标准,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 2.对抽样化妆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成分分析、微生物检测、安全性评估等。 3.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处罚和下架处理。 六、消费者投诉处理 1.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核实和检查。 2.对消费者投诉涉及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测。 3.对投诉属实的化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主要包括产品标签和包装检查、成分检查、生产企业检查、市场销售检查、抽样检验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的化妆品安全可靠。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2 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第一章申请与受理 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府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 生产设施设备; (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化妆品生产许可类别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

第三条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厂区总平面圄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三)生产设备配置图。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 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

置等。 (九)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十)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十一)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 (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 f A \ "金口RI立r7 nzi+门口mm 11 xn 11 Wnn+门口口 AA 的1年内的报告。 (十二)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但是市面上也有很多质量不过关的化妆品,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的要点。 一、生产车间 1.车间内要保持清洁整洁,生产设备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2.生产设备在使用前要确认是否完好无损,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 技术规范的要求。 3.化妆品生产车间应设置防爆电气装置,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 4.在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操作前要确保工作人员已经穿戴齐全的劳动保 护用品。 二、人员操作 1.生产车间内工作人员应经过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 2.在操作化妆品生产制造设备时,必须使用专业的操作工具,不得随意 操作。 3.工作人员在进行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帽子 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具。 4.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制度和相关规 定,不能有任何疏忽。 三、产品质量 1.生产车间内的化妆品产品应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价,并标明批号,并 储存至少一年。 2.化妆品包装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应保证质量和销售日期。 3.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生产规范和尺 寸要求对化妆品的成分、性状、质量进行检查和监控。 四、生产记录 1.生产操作要有准确的记录、文档,并妥善保存,包括生产的化妆品的 名称、日期、批次、配方、生产环境温度、生产工艺流程、检验结果、产品销售状态等细节。 2.设备的相关维护、保养、更换、维修记录等要进行归档,制定相应的 设备保养、维护规程。

五、应急处理 1.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化。 2.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工作要求、 措施和方案。 综上所述,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非常重要,要全方位、全周 期对化妆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安全的产品保障。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是消费者关 注的重点。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监督检查开展前准备 1. 制定检查计划 监督检查前要制定适当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区域等。 根据企业所涉及的市场领域、经营范围、规模、经营地址等情况,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周期的检查计划。 2. 整理检查资料 检查人员要事先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 表人、营业范围、进出口情况等。同时要收集企业的各种证照和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明、质量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记录等。 3. 建立检查档案 收集、整理企业资料后,要建立企业的检查档案,主要包括企业资料、检查记录、处理情况、追溯记录等内容,以便于后续管理与跟踪。 现场检查流程 1. 初次进厂 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向企业管理人员说明检查目的、程序和权责,并 征得企业同意,进入企业内部开展检查。 2. 检查记录 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应当秉公执法,全面、客观、公正地登记和记录检 查过程、结果及处理情况。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以及处理情况等方面。 3. 发现问题处理 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 / 检验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管建议书,并妥善处理问题。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 检查结果反馈 检查结束后,在检查范围内的企业内张贴检查通知公告,并将检查结果、处理 情况等通知企业,并在网站内公布检查结果及其处理情况。 注意事项 1. 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核心 检查工作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为核心。 2. 坚持依法依规 检查工作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等执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 者合法权益,推行化妆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 3. 坚持全面监管 检查工作要实现对企业从质量控制、生产监管、物流监管、检验检测等各个方 面的全面覆盖,发现化妆品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总结 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不仅仅是对化妆品企业的一种检查和监督,也是对法律 制度、实体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具体保障。各级监督管理者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放心使用化妆品,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适用范围 (一)对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见附1)开展检查。附1共有检查项目81项,其中重点项目29项(重点项目包括关键项目3项,其他重点项目26项),一般项目52项。 (二)对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见附2)开展检查。附2共有检查项目24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重点项目包括关键项目1项,其他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5项。 (三)对既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又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依据附1和附2分别开展检查并单独判定。 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分类及判定原则 (一)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1—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附1组织对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开展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通过”。 2.现场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 (1)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 (2)关键项目瑕疵数与其他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6项(含); (3)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16项(含)。 3.现场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项目,但未存在上述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情形的,应当判定为“整改后复查”。判定为“整改后复查”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企业组织现场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判定为“现场核查通过”;对于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者复查发现整改项目仍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 (二)生产许可延续后现场核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向化妆品生—2—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一、检查组建 1.选取了解化妆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组成检 查组。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3.检查组成员应佩戴检查证件,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礼貌。 二、检查前准备 1.审查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制度等相 关文件。 2.研究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并了解所检查化妆品的具体产品特点。 三、现场检查 1.检查工艺环节: a.检查原材料的进货环节,包括进货渠道、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 b.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原料处理、混合、加热、制备、灌装等环节。 c.检查生产和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是否穿戴符合卫 生标准的工作服和手套。 d.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洗、消毒、维修等。 e.检查可疑产品的取样并送检实验室进行检测。 2.检查质量管理:

a.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实施。 b.检查产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保留相关记录。 d.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包括产品的追溯和召回。 e.检查企业是否进行了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3.检查环境卫生和安全: a.检查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的清洁情况。 b.检查生产车间的温湿度、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c.检查生产车间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消防器材等是否落实。 d.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四、检查结束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企业发放检查报告。 2.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整改。 3.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的指南。通过严格的检 查和监督,可以确保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化妆品生产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生产 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不断提升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有关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重点环节要求,提高美容美发机构的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大、中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集镇美容美发店。 (二)重点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公告的不合格烫发、染发类以及面膜类(祛斑、祛痘)化妆品。 (三)重点内容: 1.检查化妆品资质情况。国产化妆品是否为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备案凭证; 2.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化妆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

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行为;是否标示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是否标注质量合格标记;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3.检查是否经营使用来源不明的化妆品。 4.检查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行为等。 三、检查方法 随机抽取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的化妆品2-3个,核查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情况,查验化妆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效。 (二)加强联动协作。市局相关科室、各县区要结合专项检查,加强与行业分会的联系与协作,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效促进行业自律。 (三)严格依法处置。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相应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专项检查期间,各县区要加强与报纸、电视、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概要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概要 1. 前言 为了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对化妆品经营企业 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处理化妆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确保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产品质量的安全性。 2. 检查内容 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许可证件和备案信息的查验。监督人员应查看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 许可证和化妆品备案信息,并比对经营许可证上的信息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2.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检查。监督人员应查看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 产车间、设备、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等环节的情况,确保原辅材料采购符合相关规定,生产过程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 3.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检查。监督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进货环节、 售货环节、存货环节等环节的情况,确保进货环节符合相关规定,售货环节符合相关规定,存货环节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4.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检验检测的情况进行抽查。监督人员可以随机 抽样一些化妆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化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运营数据进行查看。监督人员应查看化妆品经营 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存货周转率、损耗情况等等。 3. 检查程序 1.验证许可证件和备案信息。监督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证 件和备案信息,确保其合法有效,没有过期或被吊销等情况。 2.调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运营情况。监督人员可以通过查看经营数据和 营业收入统计表、经营销售日报、存货清单等等,调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 3.检查化妆品经营环节和生产环节。监督人员应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 进货环节、售货环节、存货环节,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车间、设备、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等环节。 4.抽查化妆品的质量。监督人员可以随机抽样一些化妆品进行检验检测, 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记录检查结果。监督人员应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包括检查到的问题 和存在的风险、责令整改的内容和期限等等。

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四个最严”要求,以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和监管部门能力建设为重点、夯实监管基础,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以专项整治为龙头,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为重点加强培训及宣传工作 做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实施过渡期的督促引导,依据已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严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积极开展化妆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对化妆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继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宣传化妆品选择、使用常识及化妆品监管的

法规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继续巩固与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加强哨点管理,推进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在保证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基础上,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提高风险信号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方面的系统性、区域性、敏感性风险。 三、以完善产品溯源为中心,深入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化妆品经营者进货查验意识和能力,将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经营者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结合所经营产品风险程度增加检查频次,提高违法问题发现率。认真落实省局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乱象。加强对检验不符合规定产品的核查处置,从严查处进口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行刑衔接,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开展网络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网络经营化妆品店铺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网络经营化妆品违法势头。 五、注重教育引导,及早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制度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制度 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隐瞒有关情况。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当予以注明。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举报反映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化妆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进行专项抽样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应当支付抽取样品的费用,所需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 算。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

四、化妆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化妆品检验活动。化妆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化妆品检验规范以及化妆品检验相关标准品管理规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五、对可能掺杂掺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对化妆品的抽样检验、化妆品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 六、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七、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监测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评价,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应当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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