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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院高职教育办学层次的变化和教学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修养、兴趣爱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规范我院选修课程体系建设和选修课教学,并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到选修课体系中,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1、遵循“打好基础、突出主干、拓宽专业面、加强实践、增强适应性”的原则,有计划,有系统地开设,要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

2、选修课一般分专业加深、专业应用、素质教育等几个系列开出,以形成一定系列的知识体系和结构。

3、应加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开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应多开设实践性环节以及以应用为主的选修课,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计算机类上机课除外)。

5、选修课的设置必须符合高职教育的层次,不能把某些本科课程作为高职的选修课,混淆层次,提前过渡。

6、选修课的学时数,一门课程一般在16~32学时,每门课程只讲一个学期。

二、选修课的类型

选修课分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指限定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一般为专业性课程,内容以本学科专业课及相关课为主,包括(1)本专业学科的提高和加深,体现本专业的要求和特色的课程;(2)与本专业学科相近的专业某些课程;(3)专业应用课程等。

2、任意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指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志趣和能力任意选修的课程。任意选修课除在本系开设外,各专业逐步增加向全校开设文理渗透方面的课程。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综合职业素质的要求,在全院各专业开设部分公共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的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文化艺术、管理知识、科普、公共礼仪等。每生任意选修课时占总

学时的5 %左右,为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选修的课程。

三、对学生学习选修课的要求

(一)、限选课

限选课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规定执行(列入学期开课计划并安排在班级课表中)。学生限选课时要占总学时的5 %左右,以达到培养某方面专长的要求。(二)、任选课

1、任选课教学的组织

(1)任选课采取学生自选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2)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的新生,分别自入校后的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报名),毕业班最后一学年不开设任选课。

(3)教学系(部)负责安排任选课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教学组织和考核。任选课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推荐,教学系(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实际制定教学大纲,按照学校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编制授课计划、备课书写教案,认真组织教学。

(5)任选课的教学时间(含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晚自习时间或休息日,教学系(部)负责编排课表,并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室。

(6)编班时要根据教学条件和学生选课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每门任选课选修人数低于30人不开课,并通知学生改选。一旦开班,学生不能再调整任选课程。(7)任选课的报名、编班和开班组织工作由相关教学系(部)负责,并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处在开课前向全院学生公布。

2、任选课考核和成绩管理

(1)每门任选课的结业考核方式可以以笔试、口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2)任选课成绩单一式三份报相关教学系(部)和教务处,并记入学生学籍。成绩单式样见附表,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用Excel 2000编制,并用于平时考勤、成绩记载和期末成绩登录上报。

(3)任选课缺勤1/3学时者该科成绩记零分。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

生可以在下学期重选重修。

(4)学生毕业时,任选课必须修满学院规定的学时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学生任选课的毕业资格。

学生毕业前任选课应修满学时数表

四、选修课的教务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要根据课程计划,按照各系上报的开课课表安排好上课时间、地点;加强对选修课教学的管理、检查、评估、成绩记载。

(二)各系(部)职责

1、向学生介绍各门选修课的内容、作用、应用范围、开课时间,使学生对选修课有所了解,再结合自己的情况有目的地选择。(选修课的文字说明,教师简介等)。

2、根据课程计划的规定,在每学期的第十三周到第十六周公布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的名称、总学时与周学时、上课形式与要求以及任课老师姓名、职称。并组织老师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组织学生选课,完成学生选课情况的汇总、审批工作,报送教务处备案。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将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送任课教师。

3、做好课堂教学管理,抓好教学检查、评估、学生成绩考核登记上报等。

五、其它

1、本办法自2006年春季学期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XX医科大学及XX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现将《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经费是医院为保证正常教学所划拨的专用经费,医院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严谨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教学经费包括组织学生活动费、教学管理费、临床带教及课时津贴、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外出学习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教学软件投入费用,教学仪器修理费、教学设备购置费等教学硬件费用不应包括在内。 第四条教学的筹措,教学经费主要通过实习进修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投入、医院医疗业务收入。 第五条医院财务科应单独设立教学经费账目,加强教学经费管理,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必须确保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并应逐年增长。 第六条教学日常经费由医院在年初预算时下达至使用和管理 部门。 第七条教学专项经费统一实行归口项目管理。立项程序为: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交科教科,科技科会商财务科,报院办公会审定,财务科根据医院审定结果列入次年预算。使用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科教

科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财务科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第八条教学经费的审批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医院财务科和审计科应加强对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审计,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走班授课管理制度

走班课程管理制度 为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均衡办学和天津市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初高中年级均在进行走班制授课的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为了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走班授课教师职责与工作规范 1、走班授课任课教师,在上课前提前打开专用教室的门,检查教室内座椅、照 明,教学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后应组织学生轮流执勤做好上课教室保洁和物品整理。 每周五中午使用公共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学生做一次彻底扫除。其他专用教室卫生由专任教师负责。 2、授课教师为本教学班内不同行政班学生安排课代表,负责本班在该层次的学 生的出勤和作业收发。 3、分层走班上课应该固定座位,将座次表放置在讲台处,以便于迅速准确发现 缺勤学生。 4、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之间加强主动沟通,班主任晨检时获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 能到校上课时,应及时告知当天有课的教师,并安排值日生每天在黑板上公示缺勤学生姓名。在本班级上课的教师应参考缺勤学生公示名单,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如发现名单以外学生缺勤立即通知班主任。 5、走班授课缺勤情况处理流程: (1)任课教师在学生达到班级后,利用二分钟时间迅速清点人数(体育课建立体育委员零报告制度),如有缺勤,查看课代表的《走班课学生缺勤情 况记录》,如缺勤学生没有记录在《走班课学生缺勤情况记录》上要立即通知班 主任或年级主任知晓。班主任(或年级主任)了解情况后,查实学生情况,进 行教育。在特殊情况下,上报德育处进行进一步处理。 (2)上课过程中不能允许学生离开,如在授课过程中发现学生无故离开教室或指定活动区域,任课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查实学生去向,并进行 教育。任课教师下课前在《走班课学生缺勤情况记录》中填写此情况。 (3)如学生在授课期间发生受伤等情况,授课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有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询问处理意见,等待家长到校或按家长意愿送指 定医院就医,并报德育处备案,不在家长不知情情况下允许学生带病、带伤独 自离校。任课教师下课前在《走班课学生缺勤情况记录》中填写此情况。 注:《走班课学生缺勤情况记录》由各走班授课学科课代表在有缺勤学生时填写。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质量,建设精品选修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修课是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对人才多样化需求,由学校根据培养方案、学科发展及专业需要,结合学校特色和专业优势而设置的。 第二章课程分类 第三条基础通识类选修课是在学校已有的学科门类中设置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并符合高职高专培养要求的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第三章设置原则 第五条选修课的设置应体现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色,满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六条选修课的设置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即与已有必修课和其他选修课内容重复或相近的,不得另设选修课,不得因人设课、因工作量设课。

第四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报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 (二)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与要求、备选教材或讲义、参考文献目录、教案提纲和教学日历、考核办法等。 第八条选修课由一人申报的,申报人为课程负责人;由数人共同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由二级学院(部)申报,每门课程至少申报2名任课教师,最多不超过4名任课教师。 第九条申请下一学年新开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前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基本教学素材。 第十条选修课一旦设立,任课教师不得更换课程名称。因教学质量问题停止开设的选修课,停课一年后按开新课重新申报;连续两学期没有开出的选修课自动取消,若需重新开设,必须按开新课重新申报。 第五章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教学环节的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第十二条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学生到课情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0〕3号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经费指用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务处业务费、质量工程与教学建设改革专项经费和各类竞赛与创新教育专项经费等。 第二章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专科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本专科业务费是直接用于本专科生教学运行的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实验教学经费(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实验耗材); 2. 实践教学与毕业设计经费(包括实习费、毕业设计论文费、实践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和毕业设计评优等);

用于学生实习资料查询、文印,学生实习交通、住宿,实习耗材购买,实习场地使用,实习管理,校外实习基地调研、建设等费用的支出。 3.与本科教学运行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等。 (三)费用标准 按本科生人均常规计算,实验费人均30元/年;实习等费用人均230元。由学校统一预算,按学生人数划拨至各学院。 (四)审批程序 学院(部)本专科业务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院长和实验院长或教学院长双签。 第四条教务处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教务处业务费是指由教务管理职能部门直接支配和使用的教务管理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教学维持费(采购教学耗材,订制学历、学位证书,采购教学软件); 2. 试卷印刷及考务支出; 3. 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其他日常教学支出; 4. 参加教指委及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的会议费用和调研费用。 5. 各类申报材料和教学材料印刷费。 6. 教学基本建设费:用于培养方案修订和教学大纲编写

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生选课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内选课指导机制,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科学而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为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有效引导我校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特制定符合我校校情和学情的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以《XX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X 教基 〔XX 〕)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创新实效,以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学习模式,满足本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二、目的意义 1、选课指导有助力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新课程结构丰富多样、灵活复杂,学生在选课过程可能有主观盲目和随意性的倾向。高中学生虽已具备一定的课程选择能力,但因缺乏对新课程的了解、对自我认识不足、心理的不成熟等因素,可能会出现选课不科学、学分分配悬殊、课程学习时间的选择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为理性和更具计划性地进行课程选择。 2、选课指导有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效的选课指导就是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符合个性特点的合理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个体的品性发展和职业定向构筑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将来做人做事和学习奠定基础。 3、选课指导有助于学校建立规范有序的教学制度。选课指导的组织实施,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经历时长,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健全学生选课组织协调管理机构,编制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督促广大教师履行选课指导职责,调动学生家长参与选课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担责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高考改革目标从而推进高考改革的全面实施,真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经过公司前期的大量调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我们初步形成了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实施方案(设想),仅供学校进行参考使用。 一、指导思想 选课走班教学,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依据,针对学生发展内涵的需求,以每一位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努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加强选课的管理,保障选课走班的扎实推进,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最终实现教育教学的培养目标,做最好的自己。 二、选课走班的基本原则 1.稳中求进原则。 选课指导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指导学生更好地进行三年直至更长 时间的学业规划和人生规划,所以选课指导要立足长远,对学生要进行全面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并予以科学合理的指导,第一步:完成学生对于科目选择的数据收集;第二步:根据学生第一次的科目选择, 对学校的客观条件(师资、教室等)进行部分调整。第三步:进行选

2.自主性原则。 选课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特长及发展方向。学生要亲自选课并确认,老师、家长可以提供参考,但不代表可以替学生进行选择。 3.遵循校情的原则。 选课走班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学生生源的实际,兼顾学校师资团队、教学场地、课程特色,尽量为不同的学生提供个人发展的平台,学校尽量让学生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为了合理调控学生的学习负担,学校要对每学段的选课数量以及班级人数进行控制,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学考” 、“选考”,“学考”重视首考,“选考” 两次均重视。 4.科学发展原则。 学校在设置课程时,要科学合理。根据学校的实际,努力做到既满足升学考试的需要,又有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 三、选课走班教学的实施 (一)选课、走班教学的时间、学科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提供2次选课机会,分别在高一第一学期、高 一第二学期结束前的适当时机,组织学生选课。

选修课管理办法

西安欧亚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开设的所有选修课。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收集选修课程信息,搭建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平台,组织各分院安排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各分院负责开设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指导学生选课。 第四条选修课分类: (一)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三大类。 (二)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主要面对本专业学生开设。专业选修课计划由专业所在分院(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跨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修读其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主要面对本科生开设。由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及学习兴趣选修。 (四)公共选修课主要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公共工具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和有关分院开设,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分院和开课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选修课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推陈出新,原则上各分院每学年增开1—2门专业选修课,全校每学年增开5—10门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每年淘汰一定数量的公共选修课。 第六条新开公共选修课程严格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开新课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大纲。 第七条学生选课原则 (一)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一旦选定,应跟随所选教师学习听课;内容

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课程,无论在哪一个学期,均不得重选(以前所选课程未获得学分的除外)。 (二)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选修课,均不得选修。 (三)学生放弃选修课考核或考核不及格均不能取得学分,可在下学期或下学年重选,或另选其它课程。 (四)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6学分。 (五)原则上除毕业学期外,在校学习期间任何学期均可选修公共选修课。建议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期公共选修课应获得学分不低于3学分。 (六)专业选修课选修学期专科为第二至第六学期,本科为第二至第八学期。专业选修课由各分院组织学生进行选修。 第八条公布课程信息 (一)专业选修课:分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每学期末在分院内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专业选修课信息,引导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合理选择选修课程。 (二)跨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各专业至少开设一门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开课部门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信息,各分院组织实施。 (三)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各分院至少新开设1—2门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课程归属部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归属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在每学期初向全校学生公布,1—4周学生可在网上选课;专业选修课由专业归属部门确定开课学期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由选课。 第十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由教务处根据各课程选课人数进行编班,一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荣人医发〔2015〕86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范围 具体包括:1、专项经费, 是指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到医院用于专项培训的教学经费;2、普通经费,指实习、进修、短期学习等学员上交医院的带教费;3、医院投入经费,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投入到教学、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二、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原则上医院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医院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计划统筹各项教学经费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科教科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 (二)严格预算,严格制度。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严禁教学经费被

挤占或挪用。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科教科应组织好本院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同时确保本单位各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师讲课课时费、临床带教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刷卡、公需科目、聘请教师等相关费用。 (三)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教学教材及资料的购买费用和教学大纲及试卷复印费、教学仪器模型的购置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五)用于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耗用的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标本、器械器皿、文具、工具等消耗材料;实验、分析、测试等费用;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其他费用。 (六)教学差旅费、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课题调研、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 (七)举办专题讲座、外聘教师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寝室、教学部门办公场地的一般改造维修。 (九)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工作联系费用。

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班级、学生管理条例

嘉兴第四高级中学 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班级、学生管理条例(试行) 为加强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的班级、学生管理,使在选课走班教学中规范学生的行为,创设良好的班级氛围,从而保证选课走班教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班级管理 第一条:选课走班教学班(以下简称教学班)实行课程教师负责制。课程教师由教学班的任课教师担任,担任几个班的课程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的课程教师。课程教师是教学班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纪律、财产、卫生与安全等工作。 第二条:课程教师应根据学校教学班安排,在第一讲之前组建班委会,根据需要确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课代表、小组长、电教员等,并明确班委会人员相关职责;根据教学班学生数,安排好学生座位,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做好学生每节课点名工作;经常与行政班班主任和导师联系了解和反馈学生思想、学习、行为等情况。 班委会人员相关职责: 班长职责:协助课程教师做好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协助课程教师考勤,对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学生进行登记,并填好请假单,每节课后交课程教师;督促本班同学按照规定的座位住好,提前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副班长职责:协助班长做好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班以外教室卫生工作、公物检查,如有公物损坏或缺失,应及时填好公物损坏或缺失报送单,交后勤服务部;课后负责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学习委员职责:配合课程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组织同学开展自主学习,负责学习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向课程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 课代表职责:配合课程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组织同学开展本学科自主学习,负责同学作业收交和分发,按照课程教师要求及时把作业上交,同时做好缺交作业同学的登记工作。 小组长职责:教学班以原行政班建立若干小组,确定小组长。负责收交本组同学作业,并及时交课代表,对欠交作业的同学及时进行催交,如仍不完成,应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学校“选择性”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其中限定选修课每周10节,自由选修课每周6节。为了保障学分制教学管理和选修课教学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限定选修课管理 1.限定选修课设置原则 1)保证学生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 2)以二选一及以上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课程科目。 3)限定选修课供系部大类专业学生选择,科目确定后原则上一届学生中不变动。 2.限定选修课的建设 限定选修课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方案,按专业大类不同的方向打包设置,各系部在可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各专业方向的限定选修课开设课程、开设时间及课时数。每年6月15日将下一学年各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限定选修课申报表报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并由各系部具体实施。 限定选修课过程管理由系部负责,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系部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二.自由选修课管理 1.自由选修课设置原则: 1)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主要是拓展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方面的知识。 2)增强学生实用的知识技能,挖掘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潜能。 3)向学生介绍传统文化,传承舟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4)拓展或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 5)为参加单招单考学生提升文化水平。

2.自由选修课的门类 我校自由选修课共设6大类课程 A类:社团活动类选修课。 B类: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C类:文化提升类选修课。 D类:技能拓展类选修课。 E类:职业素养类选修课。 F类:校本特色类选修课 3.自由选修课的建设。 自由选修课的开设由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和评估,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教师多开自由选修课程,特别鼓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学生开设自由选修课程。自由选修课程申报一般在前一学期的第十五周前,申报教师详细填写学校自由选修课申报表,报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实施。 自由选修课由教务处进行负责实施并进行过程管理,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任课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三.选课原则及程序 根据《舟山职业技术学校“选择性”课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本人实际和个人的兴趣,学生每学期必须选足6课时的自由选修课,第一学期结束前选择专业方向,确定限定选修课。 选课程序: 1.学生根据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在网上公布的选修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等信息进行选课。 2.网上选课IP地址: 3.学生的“用户名”:;学生的“密码”:登陆后必须更改为自己所设密码,否则不能正常选课。 4.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选课说明后确认,进行选课。

2014级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

2014级普高学生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测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课程目标从而推进新课程的全面实施,真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越州中学2014级普高学生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不含越州中学国际部2014级中美班学生。 一、指导思想 选课走班教学,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课程方案》及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指导意见、课程标准及高考测试说明为依据,针对我校学生发展内涵的需求,以每一位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努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加强选课的管理,保障选课走班的扎实推进,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最终实现教育教学的培养目标,做最好的自己。 二、选课走班的基本原则 1.稳中求进原则。 选课指导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指导学生更好地进行三年直至更长时间的学业规划和人生规划,所以选课指导要立足长远,对学生要进行全面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予以科学合理的指导,第一步学科培优走班,第二步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选课走班,第三步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技术选课走班,并适时适当地进行修订,摸石子过河,稳中求进。 2.自主性原则。 选课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特长及发展方向。学生要亲自选课并确认,老师、家长可以提供参考,但不得代选。传媒、美术是我校的学科特色,高一新生入学,依据学生意愿组成传媒班和美术班。高一升高二时学生可按意愿意再次提出是否继续读传媒班和美术班,或新加入传媒班和美术班。 3.遵循校情的原则。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的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一)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要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三)选修课周课时2-4节,各门选修课学期总课时不超过36节。 (四)学生选修某门课程如需缴纳教材费、工具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考证费、会费或其他费用,按学校有关收费政策办理。 (五)选修课教学纳入《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管理范畴。 (六)各类实践性教学场所要向选修课学生开放。 二、教师开课申请 (一)每学期第11周,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出开课申请,由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每学期第12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开课申请应包括开课教师、课程简介、开课对象、开课时间、场地要求,班级容量,拟开班级数等信息(见附件1)。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只能申请1门选修课。 (四)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根据选修课开设要求,协调做好教材、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每学期第14周,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三、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 (一)学生原则上在第2-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1门。 (二)学生多次选修同1门课程,成绩不予重复认定。

(三)公共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 1、每学期第15-16周,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拟开设课程进行第1轮选课; 2、每学期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第1轮报名情况,取消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班级,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二级学院组织落选学生进行第2轮选课。 (四)两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本人选修课选课结果。 四、授课管理 (一)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质量进行管理,通过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及听取学生反馈等各种形式,严把教学质量关。 (二)授课或指导教师应负责选订或编写选修课的教材、讲义或指导书,要制定授课计划,应认真备课,所有教学资料上传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填写考勤情况,教学日志等。 (三)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选修学生。 (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 (六)不能提供完整的选修课教学资料,或发生了教学事故或差错,教务处有权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工作量。 四、课程考核 (一)选修课的考核要求、形式及档案管理与考查课相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二)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应重新选修,但不计入留级的课程门数。 (三)学生在校期间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门数,不予毕业。 五、其他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顾庄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固镇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选课走班制度下任课教师工作的几点体会

选课走班制度下任课教师工作的几点体会 上一条下一条作者:包翠霞来源:学生处发表时间:2010-9-15 13:49:30访问次数: 774 2008级学生的走班学习生活现在已经告一段落,09级学生走班也即将开始。走班制度的实行不仅对学生来说是一个挑战,对老师来说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在一年的选课走班的适应,也有一些心得和体会,现总结交流, 向各位领导、老师做一下汇报。 一、重视学生的思想引导,用真诚换取真诚,使学生快速做到亲其师、信其道。 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选课走班最初的障碍就在这里。经过一年适应磨合的学生对原有的老师已经充满了感情,突然在高二时要选修其他老师的课,特别是行政班的一部分同学还在原来的老师的教学班中学习,换了新老师的同学心中怀着对原有老师的怀念和对现有老师的挑剔,很容易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用原有老师的优点比较现有老师的缺点,这也是人之常情,出现这一现象,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学生没有把现在的老师接纳为自己爱戴的老师,也就是没有做到“亲其师”,所以很多感性的同学也很难做到“信其道”。那也就是说哪位老师能够与学生快速融合起来,哪位老师的教学活动就更能有效、快速的开展和落实。这当然需要班主任的引导,同时任课教师的思想引导也必不可少。但是一味、不讲方法的说教往往会引起学生的更大的不合作,所以在一开始的引导方面要慎之又慎。 我在开课的第一节课是这样给学生做思想引导的:我说“同学们,你们好!首先我要跟大家说,关于选课走班,我是非常的理解大家的。因为我也像大家一样,多么的希望能够一直教我曾经教过的有着深深感情的同学,我

喜欢他们每一个人,他们也喜欢我,就像你们喜欢你们的老师、留恋你们的老师一样。”说到这里,每一位同学的听讲都更加专注起来。我通过真诚的表达我对原来教过的同学的留恋和欣赏以及对现在学生对原有老师的留恋和欣赏的认同,迅速的将我和学生的距离拉近。我接着说道“如果现在问我,我更喜欢以前的他们还是现在的你们,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们,我现在更喜欢他们,就像你们更喜欢你们的老师一样,因为毕竟我们已有一年的交流和融合。”接着,我话锋一转,继续说道“虽然这样,但接着我要真诚的跟大家说,能够教到曾经教过的同学我很高兴,能够教到不曾教过的同学我同样的高兴。因为我是你们的老师,你们是我的学生,再过一个学期或者两个学期,我们也会是相互喜欢、相互珍惜的师生,就像现在的你们和你们的老师的相互的珍惜一样。”通过这样一说,能让学生快速的认清现实,从情感上快速的接纳老师,不留遗憾。接着我跟学生强调:“现在的事实不容改变,而老师的特点各不相同,对老师来说,学生的特点也各不相同。所以,现在,那位同学能够快速的调整状态,积极的适应新老师的风格和特点、那位老师能够快速的适应新班级同学的风格和特点,那位同学、那位老师就可以取得先机,将师生融合过程中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或者说在师生的适应中取得胜利。反之,哪位同学、哪位老师消极被动,那就会遭受损失。所以,我现在要真诚的跟大家说,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相互积极适应,为取得共同的成功而努力。我也相信我们会快速的成为相互欣赏、相互珍惜的师生朋友。”说到这里的时候,学生报以的是真诚的掌声。 我没有一味的强调学生应该怎么做,而是强调了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强调我们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我们需要并肩作战。学生在心理上非常的易于接受。通过学生们的表情和学生们的掌声,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交流融合已成功的迈出了第一步。 是的,现在的学生是感性的,他们勇于将自己的真实的情感流露,包括他们对原有的老师的留恋和现有老师的挑剔,作为教师的我们应该以大胸怀善待、珍惜他们的感性,能够珍惜以前教师的学生,他将来同样会珍惜我们;同时,现在的学生也是理性的,只要我们引导得当,他能明白,在生活当中的每一步中,他应该怎样走才可以少走弯路,他知道谁是为他着想的人。在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申报开设选修课课程,经审核筛选后建立备选选修课课程库。课程库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课程。 1、专业选修课指与专业相关的一类选修课,是根据学生知识水平与兴趣设定的,与该专业职业领域应具备的拓展能力相对应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某些专业知识为基础,该专业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没有明确专业指向性的一类选修课,是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而设定的,包括文学类、历史类、艺术类、教育类、娱乐类、时事政治类等。修读不需要专业知识为基础,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自由选修的课程。 第二条专业选修课按各专业申报,要求如下: 1、每个招生专业至少报送5门专业选修课,不设上限。每门1-2学分,每学分16学时。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报送课程如不足,可由系部指派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2、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要求有较为稳定的师资,由专业教师承担教学,有适应的教材和与该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征集,申报课程可跨任课教师本专业。鼓励教师跨专业开设选修课,且予以一定的

奖励,该课程课时工作量按1.5倍计算。要求教师在该领域确有所长,有能力在指定学时内完成教学任务,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受到学生的欢迎的,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开设。 第四条任课教师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报送各系部,由系部进行汇总,将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大类后,报至教务处。专业选修课需指定开设学期,公共选修课每学期都可以开设。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修满6学分选修课课程,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三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一、二年级,五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三、四年级。选修课未修满6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条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3门选修课。专业课课程少于20人选报的,公共课少于30人选报的,将不予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连续2个学期都少于上述下限的,将取消该开设课程。 第七条选修课实行青果教务系统海选制度,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青果教务系统学生个人客户端登陆,进行网上报名选-2- 课。采取先选先得的选课方式,某门课程接受开课最大学生数满额后即不再接受学生选课。 第八条学生在选课时间内可随时退选、改选、增选课程,全校选课时间结束后,将不得退选、改选和增选。教务处保留个别学生(如转专业学生)改补选课程的权限。 第九条选修课可采取包括笔试、技能操作、论文、作业、等多种

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规定

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中学选课教学班管理办法 随着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施行,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在08级学生中施行选课走班制教学管理,使静态班级变为动态班级。这样原有的班级管理模式也将发生变化,将出现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新机制。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特制定本管理意见。 第一条行政班管理模式:班集体管理制度不变。学校通过《滨海中学中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强化教管合一,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考察,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第二条学科走班制管理模式: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德育导师分别从不同角度做好学科走班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行政班和班集体建制不变,班主任负责行政班学生的升旗仪式、课间操、班会课、自习课管理等,组织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并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的安排,积极主动配合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 (2)在工作方法上要变静态为动态,变被动为主动。根据走班制的特点,注意了解学生的表现、困难,尽心尽责,主动工作。 (3)班主任要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要主动帮助任课教师克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和配合任课教师搞好工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树立“大集体”观念,在行政班和教学班都要注意团结友爱,维护班级的纪律和荣誉,培养主人翁意识,并要求班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

(5)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任课教师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对于不适应“走班制”的学生要多关心,及时与任课教师协商,尽量缩短学生学习的适应期,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科走班上课必须做到“三定”:定临时班干部、定座位、定科代表;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表现情况及纪律、卫生等常规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建立学生学习、表现情况反馈制度;定期召开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联席会和各层面学生座谈会,做好学生学习状态分析,保证走班制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实行学生课外咨询制度。 第七条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学生模块学分认定表、成绩汇总表等;各种反馈信息,如问卷调查原始资料及调查分析,走班制过程管理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学校各职能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加强对行政班和教学班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统筹、协调解决。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30 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 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三、选课办法

1、每年6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每年6月下旬由学生选报2门课程。 3、每年6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五、教学管理 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六、考勤及考核 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 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 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 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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