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2)

一、校长岗位职责 (2)

二、教育信息技术专职负责人岗位职责 (2)

三、校园网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3)

四、教师职责 (5)

五、学生的管理规定 (5)

第三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硬件设施使用管理 (6)

一、教育信息化教室管理 (6)

二、主机房(中心机房)管理 (7)

三、信息技术相关设备管理 (8)

四、校园网的管理 (9)

五、班班通教室管理制度 (10)

第四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软件设施管理 (12)

一、网络文档资料管理 (12)

二、教学资源管理 (12)

三、应用软件使用管理 (13)

第五章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 (13)

第六章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4)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加快我区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进程,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我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规范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环境建设,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评估与指导。为此我馆特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一、校长岗位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推进应用、建章立制,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有校园网的学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长领导的信息技术职能部门(小学可成立工作组),负责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确保学校教育信息化健康有序的发展。学校要制定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长远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做好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在人员配备,资金安排,场地落实等方面做好统筹,责任到人,并实行督办检查制度。

(三)学校要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工作,建立考核上岗制度,提高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设备和系统的使用效能。

二、教育信息技术专职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情况,负责学校

教育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三)带领学校信息技术老师,指导其他学科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四)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五)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六)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八)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九)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及资产设备管理。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校园网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校园网软硬件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三)做好校园网的应用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四)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五)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六)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七)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八)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九)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和校园网病毒防护软件的升级,防止病毒扩散、下载、传播。

(十)监控本校网站(特别是可交互的页面),随时过滤各种有害信息(包括反动、暴力、淫秽或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等)。

(十一)负责对本学校的上网记录进行登记,并保留上网记录60天,对外服务的服务器必须记录日志,并保留90天。

(十二)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十三)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十四)负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五)其他学校领导交付的工作。

四、教师职责

(一)教师在使用学校计算机设备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教师不许利用网络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不许有经营性的接入服务,不许将网络线路和设备转租别的单位或个人。

(三)在校园网上禁止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畅通的活动:

1.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

2.非法访问教育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他相关设备;

3.对教育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信息;

5.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6.BT软件下载个人使用的文件。

(四)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和使用情况检查。

(六)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学生的管理规定

(一)进入机房前换上机房专用拖鞋或使用鞋套。

(二)不许在机房内吃零食和饮水,或做其他与课堂无关的事宜。

(三)不许在机房内随意开关电源和随意连接电源线。

(四)爱护公物,按照设备使用规定进行操作。

(五)持机房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不随意乱丢纸屑或其他物品。

(六)进入机房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和指导。

(七)使用网络应浏览与课堂有关的、高雅的、积极向上的信息。

(八)学生在机房内保持安静,不随便讲话。

(九)做好上网使用登记,遇到故障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十)本校人员在机房上课、听课,必须登记姓名和进出机房的时间。

第三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硬件设施使用管理

一、教育信息化教室管理

教育信息化教室指计算机教室、教师备课室、学生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等专用教室和安装多媒体设备的普通教室。

(一)教育信息化教室做到防火、防水、防尘、防静电、防鼠害、防盗。

(二)教育信息化教室有独立的电源控制器。

(三)计算机教室使用时一般应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教室要装配相应的调温设备。

(四)信息化专用教室不得堆放杂物。

(五)安装有多媒体设备的普通教室,必须配备学生管理员协助教师进行管理。学生管理员必须经过学校统一培训。

(六)每次使用后,使用者必须做好使用记录。

(七)管理员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管理员在下班前必须切断电脑、服务器、空调系统等电器的电源,并关好门窗。

二、主机房(中心机房)管理

主机房是校园网络的中心枢纽,机房里放置了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关系到校园网能否畅通,网站能否正常运行。

(一)主机房要做到防水、防火、防尘、防雷、防静电、防鼠害、防盗。

(二)主机房有独立的电源和电源控制器。

(三)主机房必需安装空调,室温不高于24摄氏度。

(四)主机房一般不宜兼做网管员办公室。如空间大,需兼做办公室,必须用防辐射、防噪音材料做隔断。

(五)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六)机房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必须24小时开启。同时:

1. 服务器用于网络运行和管理服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防黑客、防不良信息系统。

3.服务器、网络主干设备的运行和关闭,由系统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专人负责操作、管理,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七)主机房必须备有以下管理图表:

1.学校网络拓扑图。

2.配线架到交换机的对应表。

3.学校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

4.学校计算机分布一览表。

(八)主机房备有校园网管理手册,内容包括:

1.管理制度。

2.工作日志。

3. 各个设备供应商的维修电话号码表。

(九)学校和外来维护公司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和设置,需要更改结构和设置的必须到学校教育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十)主机房管理人员调动,必须移交相关文档和资料。

三、信息技术相关设备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和电教器材两部分。计算机硬件系统包括计算机单机、服务器、交换机及调制解调器、打印机、扫描仪等外围设备;电教设备包括摄像机、照像机、录放机、投影仪、电视机、编辑系统、MPEG压缩系统等电教相关设备。

(一)各学校总务部门应保存计算机硬件系统与电教设备档案和固定资产台帐。

(二)各计算机机房和电教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硬件系统及电教设备的验收及资源分配。

(三)计算机机房和电教管理员,负责向学校分管信息技术领导申报计算机、电教设备的维修及耗材的购置计划。

(四)对计算机及电教设备,由管理员负责进行使用管理,随机资料必须入档,由专人进行保管。

(五)计算机及电教设备须由管理员定期进行设备保养。

(六)计算机及电教设备须整齐、稳固地安置,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七)非计算机管理员不得擅自打开机箱更换计算机配件。

(八)政府下拨计算机等设备报废报损,必须到相应的区、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校园网的管理

(一)校园网建设的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目标考核。校园网建设与管理要列入县市级教育部门年度教育信息化考核之中。

(二)校园网建设应明确一名懂管理、熟悉信息技术的教师作为网站建设责任人。

(三)校园网服务器外包托管的学校,需有专职技术负责的老师进行维护,上载密码不得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同时,要将托管的详细资料及人员在县电教中心备案。

(四)学校对网站内容和信息负责,严防不良信息的产生和传播。

(五)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长、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

(六)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八)所有学校机房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管理员信息必须保密。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以任何手段试图获取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必须定期更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管理员密码,更改密码的同时也要保证密码本身的安全性。

(九)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园网络系统中服务器以及各个主机的操作系统的安全性,应及时更新系统的漏洞补丁。

(十)定时查看服务器的日志记录,并针对警告和错误进行统计。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警告和已发生的错误进行恢复和清除。

(十一)为确保校园网络系统不受计算机病毒危害,应定期及时更新防病毒系

统的病毒库,并定期检查主机病毒库升级情况。对校园网内的文件和邮件服务器应进行定期的病毒扫描。

(十二)网络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意外事故预案,并确保软硬件供应商能提供足够预案所需的备件。

五、班班通教室管理制度

(一)实行“ABC三级”管理制度。

1.A级管理员:学校信息中心专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软、硬件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处理B级管理员上报的设备故障,对全校的设备使用情况造表汇总。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B级管理员:班主任、任课教师。

班主任的职责:认真向学生做好设备安全教育工作。妥善保管多媒体的钥匙,指派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协助计算机教师处理设备故障。作好设备故障记录,并及时上报信息中心。在出现设备丢失、被更换、人为损坏时,负责协助A级管理员进行处理。随时检查设备是否损坏。定时向学校信息中心上报本班设备的使用情况,用以备案汇总。

任课教师的职责:不得在计算机上使用感染病毒的U盘等存储设备。本节课使用完毕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删除,不得保存到桌面上。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D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任何人不得修改系统的各种设置,不得私自安装和卸载软件。教学中如须使用新软件,应提前通知A级管理员,由A级管理员进行安装。使用设备后必须及时关闭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养成“随用随开,用完即关”的良好操作习惯。杜绝设备损坏及浪费用电现象。

3.C级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经过学校培训后的学生)。

(1)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的多媒体设备。如有设备丢失应立即通知班主任作相应处理。

(2)上、下午放学后,班级管理员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关闭,关好电源开关,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

(二)学校各班班班通设备由学校管理员进行设备登记造册,班主任签字交付使用及日常使用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维护、计算机及网络信号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维护。

(三)使用人严格按照《班班通使用须知》使用,注意爱护设备,避免非正常使用损坏。若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维修,不得自作主张开机维修。

(四)信息中心每月两次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对各班设备进行清点,依据使用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人为损坏,情节严重,除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外,还要扣除部分当事人绩效考核。

(五)在工作日期间,班主任为第一管理者,负责班班通设备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班级全体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全班学生)应对本班设备安全负责,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每人都有职责去维护设备的安全。如出现人为损坏,设备丢失、配件更换情况,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如发生严重被盗事件,立即上报校长,由校长组织相关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首先检查班级门窗关闭、落锁情况,然后视其情节处理。

(六)放假期间,学校要转移方便转移的贵重设备,同时要求学校值班护校人员应加强校园的巡视工作,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安全问题。

(七)班主任及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防人为造成的损坏设备行为发

生。严禁在设备上乱涂乱画,班主任安排学生每天对多媒体教桌进行卫生打扫。放学后班主任要督促学生锁好门窗,值日教师待师生走后检查门窗情况。夜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尽职尽责,保护设备。

(八)严禁教师在晚自习、节假日等非课堂教学时间使用多媒体设备。

(九)严禁在多媒体教桌上摆放花盆、暖壶、水杯、水瓶等易撒易倒的物体,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十)各班多媒体教桌钥匙由班主任保管。每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做好钥匙交接工作。

第四章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软件设施管理

一、网络文档资料管理

(一)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资料,由网络管理员装订保存。不得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始终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对应相同。

(二)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登记、编号、造册。由网络管理员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网络中心内查询。

(三)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必须留档备案和登记,由资料员妥善保管

二、教学资源管理

(一)由上级教育部门下发、友好学校交流和学校自购的教育教学资源,要登

记造册,打印成目录册,供学校相关学科教师查询使用。学校电教老师要把教师使用后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分析,形成学校对相关资源的使用报告,上报县电教中心。

(二)学校从远程教育设备上下载的教育教学资源要整理造册,编写简要说明供相关教师使用。

(三)学校每个学期要制定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规划,要把教师使用教育教学资源上课的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定时组织教师进行分析、总结。

三、应用软件使用管理

(一)凡学校购买的正版软件,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由学校开发的应用软件,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

(二)凡外单位免费赠送的软件、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为一般软件,至少制作一套备份,原软件光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盘为用户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第五章教育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

一、学校网站上发布的网络信息,必须由学校校长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条拟发布的信息都要经过认真审核,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后发布,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二、信源单位对拟发布的网络信息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三、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是转载于其他媒体的,必须注明出处。

四、对建有BBS公告板、论坛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

五、设有教师博客、个人专题网站板块的学校(单位)主页做好页面安全防范工作。

六、所有发布的网络信息,其发布时间、IP地址、发布人员等网络记录必须保存90天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六章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各中小学成立学校的组织机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的相关责任人、业务骨干组成,设立学校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小组和信息安全监看小组,从而优质、高效地确保学校的网络畅通、信息安全。

二、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Ⅰ级)。指扩散性很强,造成全县教育系统的重要信息系统大面积瘫痪,影响社会稳定,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

(二)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Ⅱ级)。指扩散性强,涉及教育系统的重要信息系统。

(三)较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Ⅲ级)。指基本无扩散性,发生在本县个别学校。

(四)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Ⅳ级)。指无扩散性,发生在本县个别学校。

三、应急处置方法

(一)遇到网络安全事件为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级别的,由学校负责处理,并上报县教育局信息安全联系人。

(二)遇到网络安全事件为重大(Ⅱ级)级别的,学校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信息

安全联系人,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小组协助学校处理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县公安局上报,必要时关闭相关网站或栏目。

(三)遇到网络安全事件为重大(Ⅰ级)级别的,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小组应立即关闭相关网站,及时向市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上报,协助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处理问题。

四、学校网络安全小组发现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后,应立即采取删除、过滤等技术手段及时处置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保存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及时向县教育局信息安全联系人报告。

五、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小组在发现或接到案情报告后,应协助学校处置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保存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及时向市、县相关单位报告。必要时,可按公安等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关闭相关网站或栏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