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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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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3工程测量 (1)

4土方工程…………………………………………………(1 3

4.1挖掘沟坑………………………………………………(1 3

4.2回填土…………………………………………………(1 5

5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1 7

5.1装拆模板………………………………………………(1 7

5.2钢筋加工………………………………………………(1 8

5.3混凝土浇筑……………………………………………(1 9

5.4水泥砂浆………………………………………………(2 o

6人(手)孔、通道建筑………………………………………(21

6.1一般规定………………………………………………(21

6.2人(手)孔、通道的地基与基础……………………………(21

6.3墙体……………………………………………………(2 2)

6.4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板……………………………(2 4)

6.5口圈和井盖…………………………………………….f 2 5)

7铺设管道…………………………………………………(2 7)

7.1一般要求………………………………………………(2 7)

7.2地基……………………………………………………(2 8)

7.3基础……………………………………………………(2 8)

7.4水泥管道铺设……………………………………………(3 2)

7。5塑料管道铺设……………………………………………( 3 5)

7.6钢管铺设………………………………………………(3 9)

8工程验收…………………………………………………(4 0)

8.1随工验收………………………………………………(4 0)

8.2工程初验………………………………………………(4 2)

8.3工程终验………………………………………………(4 3)

附录A回弹仪测量混凝土的强度…………………………(4 5)

附录B水泥管块规格和多孔塑料管端面…………………(5 o)

附录C常用各种标号普通混凝土参考配比

及每立方米用料量………………………………(5 2)

附录D定型人孔及体积表…………………………………(5 5)

附录E土、石质分类………………………………………(5 8)

附录F工程验收项目和内容………………………………(5 9)

本规范用词说明………………………………………………(6 1)

附:条文说明…………………………………………………(6 3)

1总则

1.o.1为了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信息发展的需要,保证信息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建设中的材料、施工和竣工验收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随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1.o.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通信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4通信管道工程建设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5通信管道工程建设中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施工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1.0.6通信管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应按工程验收的法定程序进行;其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或有关规定的工作内容,凡由施工单位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至合格。

1.0.7通信管道与通道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器材检验

2.1一般规定

2·1·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及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使用之前组织进场检验,发现问题或不合格的器材应及时处理。

2·1·2凡有出厂证明的器材,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应作质量技术鉴定后处理;凡无出厂合格证明的器材,禁止在工程中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器材。

2.1.3经过检验的器材,应作好检验记录。

2·1·4通信塑料管道器材进场后,存放、保管、消防、安全等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2水泥及水泥制品

2·2·1通信管道工程中使用水泥的品种、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注意水泥的出厂日期或证明,无产品出厂证明或无标记的,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得使用过期的水泥,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水泥。

2·2·2各种标号的水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水泥从出厂到使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有变质迹象的,使用前均应进行试验鉴定,依据鉴定情况确定使用与否或另行更换。

2·2.3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的水泥标号可为32.5号或42.5号。

水泥品种可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2·2.4水泥在储存过程中应防止受潮,并应分批购置,按进货日期分别堆放,做到先入库先使用,避免压垛。

2.2.5水泥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的初凝时问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晚于12h。

2水泥容重可为1100~1300kg/m3。

2.2.6水泥预制品生产前,必须按水泥类别、标号及混凝土标号,做至少一组(三块)混凝土试块,具体组数由生产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其混凝土试块的规格应符合表

2.2.6的要求。

2.2.7水泥制品的规格应进行逐个检验。不同规格的水泥制品严禁混合堆放。

2.2.8通信管道用水泥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和《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要求。

2.3砂

2.3.1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天然中砂,平均粒径为0.35~0.5mm。

2.3。2通信管道工程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中的轻物质,按重量计不得超过3%。

2砂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

3砂中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5%。

4砂中不得含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2.3.3砂的容重,在松散状态下宜为1300~1500kg/m3,在密实状态下宜为1600 1700kg,/m3。

2.3.4通信管道用砂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的要求。

2.4石子

2.4.1通信管道工程应采用人工碎石或天然砾石,不得使用风化石。

2.4.2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5~32mm粒径的连续粒级石子,大小粒径石子良好搭配。

2.4.3通信管道工程用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料中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

2针状、片状石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0%。

3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

4石子中不得含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2.4.4石子的容重,宜为1350~1600kg/m3。

2.4.5通信管道用石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的要求。

2.5砖

2.5.1通信管道工程人(手)孔及通道,用一等机制普通烧结砖。

2.5.2工程用砖应符合下列要求:

i砖的外形应完整,耐水性好。严禁使用耐水性差,遇水后强度降低的炉渣砖或矽酸盐砖。

2通信管道工程用砖强度等级见表2.5.2。

的要求。

2.6砌块

2.6.1通信管道工程用于砖砌的混凝土砌块品种、标号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其外形应完整,耐水性能好。

2.6.2使用的}昆凝土砌块,其规格等应符合《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中各种砌块的要求。

2.6.3通信管道使用的砌块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的要求。

2.7水

2.7.1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自来水或洁净的天然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使用工业废污水和含有硫化物的泉水。

2水中不得含有油、酸、碱、糖类等物。

3海水不得作为钢筋混凝土用水。

4施工中如发现水质可疑,应取样送有关部门进行化验,鉴定后再确定可否使用。2.7.2水的比重为1,容重为1000kg/m3。

2.7.3通信管道用水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1989的要求。

2.8水泥管块

2.8.1水泥管块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块的标称孔径允许最大正偏差不应大于0.5mm,负偏差不应大于1mm,管孔无形变。

2管块长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宽、高允许偏差不大nJn±5mm;三孔及以上的多孔管块,其各管孔中心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mm。

3干打水泥管块的实体重量不应低于表2.8.1的规定值。

混凝土管块应大于表2.8.1的规定值5%以上。

度不应低于表面单位强度的8%。

5水泥管块强度有问题应进行抽样试验。抽样的数量应以工程用管总量的3‰(或大分屯点数量的3‰)为基数,试验的管块

有90%达到标准即为合格;否则可再试3‰,其90%(数量)达到标准仍算合格;如试验数10%以上达不到标准,则全部管块表面强度应按不合格处理。

2.8.2水泥(含混凝土)管块表面强度可用回弹仪试验,试验方法。

2.8.3通信管道工程使用的水泥制品管块,必须脱出氢氧化钙物质(俗称“脱碱”),没有经过“脱碱”处理的管块,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2.8.4水泥管块的管身应完整,不缺棱短角,管孔的喇叭口必须圆滑,管孔内壁应光滑无凹凸起伏等缺陷,其摩擦系数不应大于0.8。管体表面的裂纹(指纵、横向)长度应小于50mm,超讨50mm的不宜整块使用。管块的管孔外缘缺边应小于20mm,外缘缺角的其边长小于50mm的,允许按要求修补后使用。

2.9塑料管及配件

2.9.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塑料管材有聚氯乙烯(PvCu)管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其塑料管的型号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9.2聚氯乙烯管的机械物理性能、环境要求、密封要求。

1聚氯乙烯(PVC-U)多孔管的机械物理新年、环境性能、密封性能应符合表2.9.2-1的技术要求。

受力接触面积(mz);L为试样长度(m);AY为试样载面高度竖直方向的5%的变形量(m)。

2聚氯乙烯(PVC—U)单孔管的物理及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2.9.2-2的技术要求。

3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料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9.2-3的技术要求。

气泡、凹陷、凸起及杂塑质,两端切12应平整、无裂口毛刺,并与中心线垂直,管材弯曲度不应大于0.5%(多孔管)。多孔塑料管外径与接头套管内径、承插管的承口内径与插口外径应吻合。

2.9.4通信塑料管道工程的接续配件应齐全有效,视不同的管型分别按下述内容进行检验:

1承插式接头用胶圈是否完好,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套管式接头套管是否完好,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中性胶合粘剂规格、粘度及有效期是否合格。

4塑料管组群用支架、勒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

2·10.1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或严重锈蚀。

2·10.2钢管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管孔内壁应光滑、无节疤、元裂缝。

2·10.3各种钢管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套管的承口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2.10.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锌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2.10.5人(手)孔井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手)孔井盖装置(包括外盖、内盖、口圈等)的规格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

2人(手)孔井盖装置应用灰铁铸铁或球墨铸铁铸造,铸铁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

117.68MPa。铸铁质地应坚实,铸件表面应完整,无飞刺、砂眼等缺陷。铸件的防锈处理应均匀完好。

3井盖与口圈应吻合,盖合后应平稳、不翘动。

4井盖的外缘与口圈的内缘间隙不应大于3mm;井盖与口圈盖合后,井盖边缘应高于口圈1~3mm。

5盖体应密实厚度一致,不得有裂缝、颗粒隆起或不平。

6人(手)孔井盖应有防盗、防滑、防跌落、防位移、防噪声设施,井盖上应有明显的用途及产权标志。

7人孔井盖材料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17.68MPa,表面应有防腐处理。

2.10.6人(手)孔内装设的支架及电缆(光缆)托板,应用铸钢(玛钢或球墨铸铁)、型钢或其他工程材料制成,不得用铸铁制造。

2.10.7人(手)孔内设置的拉力(拉缆)环和穿钉,应有西16普通碳素钢(HPB235级)制造,全部做镀锌防锈处理。穿钉、拉力(拉缆)环不应有裂纹、节瘤、段接等缺陷。2.10.8积水罐用铸铁加工,要求热涂沥青防腐处理。

2.10.9人(手)孔采用非标准图纸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10.5~2.10.8条的要求及设计文件规定。

3工程测量

3.0.1通信管道工程的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坐标和高程进行。

3.0.2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通信管道及人(手)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钉设桩点,复测钉设的桩(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管道,自人(手)孔中心3~5m处开始,沿管线每隔20~25m宜设一桩(板);设计为弯管道时,桩(板)应适当加密。

2桩点设置应牢固,顶部宜与地面平齐。桩点附近有永久建(构)筑物时,可做定位检点,并做好标志和记录。

3平面复测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中心线不得大于±10mm。

2)直通型人(手)孔的中心位置不得大于100mm。

3)管道转角处的人(手)孔中心位置不得大于20mm。

3.0.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水准点,并应标定管道及人(手)孔施工直测的水准桩点,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水准点应满足施工测量的精度,允许误差不大于±5mm。

2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必须牢固、可靠,两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

3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的顶部必须平整、稳定,并有明显标记。

4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应按顺序编号,测定相应高程,计算出各点相应沟(或坑)底的深度,标在平尺板上并做好记录。

3.0.4施工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校测:

1在完成沟(坑)挖方及地基处理后,应校测管道沟、人(手)孔坑底地基的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或平尺板)错位或丢失,应及时进行校测并补设桩点。3.0.5挖土方工作完成后,凡在沟(坑)中的其他管、线等(指不需移改的)地下设施及已移改完毕的地下设施,必须测量其顶部(底部)的高程、宽度等及与临近人(手)孔和通信管道(通道)的相对位置、垂直问距、水平间距,并做好记录,必须注明其类别、规格等。

3.0.6诵信管道的各种高程,以水准点为基准,允许误差不应大于±10mm。

4土方工程

4.1挖掘沟坑

4.1.1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施工。

4.1.2管道施工开挖时,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平行或垂直距离接近时,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最小净距是否符合标准。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危及其他设施安全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在未取得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同意时,不得继续施工。

4.1.3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

之前,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工作。

4.1.4施工现场条件允许,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坑)底,且挖深超过3m时,可采用放坡法施工。放坡挖沟(坑)的坡与深度关系按表4.1.4的要求执行(图4.1.4)。

4.1.5当管道沟及人(手)孔坑深度超过3m时,应适当增设倒土平台(宽400mm)或加大放坡系数(图4.1.5)。

4.1.6挖掘不需支撑护土板的人(手)孔坑,其坑的平面形状应与人(手)孔形状相同,坑的侧壁与人(手)孔外壁的外侧间距不应小于0.4m,其放坡应按表4.1.4执行。

4.1.7挖掘需支撑护土板的人(手)孔坑,宜挖矩形坑。人(手)孔坑的长边与人(手)孔壁长边的外侧(指最大宽处)问距不应小于0.3m,宽不应小于0.4m。

4.1.8通信管道工程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泡的,必须重新进行人工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9凡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的,遇下列地段应支撑护土板。

1横穿车行道的管道沟。

2沟(坑)的土壤是松软的回填土、瓦砾、砂土、级配砂石层等。

3沟(坑)土质松软且其深度低于地下水位的。

4施工现场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而需要支撑护土板的地段,或与其他管线平行较长且相距较小的地段等。

4.1.10挖沟(坑)接近设计的底部高程时,应避免挖掘过深破坏土壤结构,如挖深超过设计标高lOOmm,应填铺灰土或级配砂石并应夯实。

4.1.11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

2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

3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

4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闸门、电缆(光缆)线路标石以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

5堆土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cm以上。

6堆土的范围应符合市政、市容、公安等部门的要求。

4.1.12挖掘通信管道沟(坑)时,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

4.1.13挖掘通信管道沟(坑)施工现场,应设置红白相问的临时护栏或醒目的标志。4.1.14室外最低气温在零下50C时,对所挖的沟(坑)底部,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4.2回填土

4.2.1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24h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4.2.2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的遗留木料、草帘、纸袋等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4.2.3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除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两侧和顶部300mm范围内,应采用细砂或过筛细土回填。

2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0mm厚,应夯实。

3管道顶部300mm以上,每回填土300mm厚,应夯实。

4.2.4通信管道工程挖明沟穿越道路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内主干道路的回填土夯实,应与路面平齐。

2市内一般道路的回填土夯实,应高出路面50~l00mm,在郊区土地上回填土,可高出地表150~200mm。

4.2.5人(手)孔坑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路上的人(手)孔坑两端管道回填土,应按照第4.2.4条的规定执行。

2靠近人(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不应有直径大于lOOmm的砾石,碎砖等坚硬物。3人(手)孔坑每回填土300mm时,应夯实。

4人(手)孔坑的回填土,严禁高出人(手)孔口圈的高程。

4.2.6管道及人(手)孔坑夯实密实度应符合当地市政部门施工的有关规定。

4.2.7在修复通信管道施工挖掘的路面之前,如回填土出现明显的坑、洼,通信管道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

4.2.8通信管道工程回填土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的碎砖、破管等杂物。

5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

5.1装拆模板

5.1.1通信管道工程中的混凝土基础、包封、上覆及人孔壁、盖板等,均应按设计图纸的规格要求支架模板。

5.1.2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无缝隙和孔洞,浇筑混凝土后不得产生形变。

2模板的形状、规格应保证设计图纸要求所浇筑混凝土构件的规格和形状。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规定。

4重复使用的模板,表面不得有粘结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及泥土等附着物。

5.1.3模板拆除的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种非承重混凝土构件最早拆除模板的期限,应符合表5.1.3-1的规定。

2各种承重混凝土构件的最早拆除模板期限,应符合表5.1.3-2的规定。

浆、漏浆等现象。

5.2钢筋加工

5.2.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钢筋品种、规格、型号均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5.2.2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表面应洁净,应清除钢筋的浮皮、锈蚀、油渍、漆污等。

2钢筋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尺寸下料,并按规定的形状进行加工。

3圆钢(也叫工级筋)如需进行端头弯钩处理的,其弯钩长度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5.5倍(图5.2.g-1)。

4盘条钢筋在加工前应进行拉伸处理。

5加工钢筋时应检查其质量,凡有劈裂、缺损等伤痕的残段不得使用。

6短段钢筋允许接长用作分布筋(构造钢筋),其接续如图5.2.2-2所示。上覆主筋(受力钢筋)严禁有接头。

5.2.3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位尺寸,主筋与分布筋的位置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严禁倒置;主筋间距误差应不大于5mm,分布筋间距误差应不大于l0mm。

5.2.4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1.0mm或1.5mm的铁线(俗称火烧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

5.2.5使用接续的钢筋时,接续点应避开应力最大处,并应相互错开,不得集中在一条线上,同一钢筋不得有一个以上的接续点。

5.2.6钢筋与模板的间距一般应为20mm,为保持钢筋与模板的间距相等,可在钢筋下垫以自制的混凝土块或砂浆块等,严禁使用木块、塑料等有机材料衬垫。

5.3混凝土浇筑

5.3.1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和水应符合使用标准。不同种类、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砂和石料的含泥量如超过标准,必须用水洗干净后方能使用。

5.3.2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料比、水灰比应适量,以保证设计规定的混凝土标号。施工时,应采用实验后确定的各种配比。砂和石料的含泥量不超过标5.1.3-2的规定。

期内(约45min)浇筑完毕。

5.3.4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内钢筋衬垫是否稳妥,并清除模内杂物。

混凝土在初凝之前如发生离析现象,可重新搅拌后再浇筑。

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在3m以上时,应采用漏斗或斜槽的方法浇筑。

5.3.5浇筑混凝土构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

5.3.6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初凝(约lh)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进行洒水养护;}昆凝土工件应避免被阳光直晒。

5.3.7在目平均气温5℃的自然条件下浇筑混凝土,应采取保温为主的蓄热法措施防冻。宜采用热水拌制混凝土或构件外露部分加以覆盖等措施,或按设计规定要求处理。

5.3.8非直接承受荷载的混凝土构件浇筑混凝土后,在目平均气温15℃的情况下,必须养护24h以下,方能在其上面讲行下一道工序。

5.4水泥砂浆

5.4.1水泥砂浆的配比,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配制。

5.4.2凡抹缝、抹角、抹面及管块接缝等处的水泥砂浆,其砂料必须过筛后使用,不得有豆石等较大粒径碎石在内。

5.4.3水泥砂浆的养护,可按照本规范第5.3节的规定执行。

6人(手)孔、通道建筑

6.1一般规定

6.1.1砖、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砌筑前应充分浸湿,砌体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6.1.2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6.1.3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20mm,竖缝应为l0~15mm,横缝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6.1.4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1.5设计规定抹面的砌体,应将墙面清扫干净,抹面应平整、压光、不空鼓,墙角不得歪斜。抹面厚度、砂浆配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勾缝的砌体,勾缝应整齐均匀,不得空鼓,不应脱落或遗漏。

6.1.6通道的建筑规格、尺寸、结构形式,通道内设置的安装铁件等,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一般局(站)内主机房引出建筑物的通道,不应越出局(站)院墙,局(站)以外的通信用浅埋通道,其内部净高宜为1.8m。

6.1.7通信管道的弯管道,当水泥管道曲率半径小于36m时宜改为通漕。

6.2人(手)孔、通道的地基与基础

6.2.1人(手)孔、通道的地基应按设计规定处理,如系天然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的高程进行夯实、抄平。

人(手)孔、通道采用人工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处理。

6·2·2人(手)孔、通道基础支模前,必须校核基础形状、方向、地基高程等。6·2·3人(手)孔、通道基础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其外形偏差应不大于±20mm,厚度偏差应不大于±l0mm。

6·2·4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等应符合设计规定。浇灌混凝土前,应清理模板内的杂草等物,并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好积水罐安装坑,其大小应比积水罐外形四周大lOOmm,坑深比积水罐高度深100mm;基础表面应从四周向积水罐做20mm泛水(图

6.2.4)。

6.2.5设计文件对人(手)孔、通道地基、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如提高混凝土标号、加配钢筋、防水处理及安装地线等,均应按设计规定办理。

6.3墙体

6.3.1人(手)孔、通道内部净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墙体的垂直度(全部净高)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mm,墙体顶部高程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0mm。

6·3·2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不漏水,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1:2.5水泥砂浆抹八字,基础进行抹面处理的可不抹内侧八字角(图6.3.2)。抹墙体与基础的内、外八字角时,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6.3.3砌筑墙体的水泥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使用不低于M

7.5水泥砂浆。

通信管道工程的砌体,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

6.3.4人(手)孔、通道墙体的预埋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支架穿钉的预埋。

1)穿钉的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穿钉与墙体应保持垂直。

2)上、下穿钉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允许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mm,间距偏差应小于

10mm。

3)相邻两组穿钉问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偏差应小于20mm。

4)穿钉露出墙面应适度,应为50~70mm;露出部分应无砂浆等附着物,穿钉螺母应齐全有效。

5)穿钉安装必须牢固。

2拉力(拉缆)环的预埋。

1)拉力(拉缆)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与对面管道底保持200mm 以上的间距。

2)露出墙面部分应为80~l00mm。

3)安装必须牢固。

6.3.5管道进入人(手)孔、通道的窗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10mm;管道端边至墙体面应呈圆弧状的喇叭口;人(手)孔、通道内的窗口应堵抹严密,不得浮塞,外观整齐、表面平光。

管道窗口外侧应填充密实、不得浮塞、表面整齐。

6.3.·6管道窗口宽度大于700mm时,或使用承重易形变的管材(如塑料管等)的窗口外,应按设计规定加过梁或窗套。

6.4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板

6.4.1人(手)孔上覆(简称上覆)及通道沟盖板(简称盖板)的钢筋型号,加工、绑扎,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6.4.2上覆、盖板外形尺寸、设置的高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外形尺寸偏差不应大于20mm,厚度允许最大负偏差不应大于5mm,预留的位置及形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6.4.3预制的上覆、盖板两板之间缝隙应尽量缩小,其拼缝必须用1:2.5砂浆堵抹严密,不空鼓、不浮塞,外表平光,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人(手)孔、通道内顶部不应有漏浆等现象,板间拼缝抹堵见。图6.4.3。

6.4.4上覆、盖板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以后,方可承受荷载或吊装、运输。

6.4.5上覆、盖板底面应平整、光滑、不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6.4.6上覆、盖板与墙体搭接的内、外侧,应用1:2.5的水泥砂浆抹八字角。但上覆、盖板直接在墙体上浇灌的可不抹角。

八字抹角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元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上覆、盖板与墙体抹角见图6.4.6。

6.5口圈和井盖

6.5.1人(手)孔口圈顶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正偏差不应大于20mm。

6.5.2稳固口圈的混凝土(或缘石、沥青混凝土)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自口圈外缘应向地表做相应的泛水。

6.5.3人孔口圈与上覆之间宜砌不小于200mm的口腔(俗称井脖子);人孔口腔应与上覆预留洞口形成同心圆的圆筒状,N腔内、外应抹面。口腔与上覆搭接处应抹八字,八字抹角应严密、贴实、

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6·5·4人(手)孔口圈应完整无损,必须按车行道、人行道等不同场合安装相应的口圈,但允许人行道上采用车行道的口圈。

6·5·5通信管道工程在正式验收之前,所有装置必须安装完毕,齐全有效。

7铺设管道

7.1一般要求

7.1.1通信管道的规格、程式和管群断面组合,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如更换或代用管材,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同意,

并办理相关手续。

7.1.2改、扩建管道工程,不宜在原有管道两侧加扩管孔,特殊情况必须在原有管道一侧扩孔时,须将原有人(手)孔及光(电)缆做妥善处理。

7.1.3各种材质的通信管道,管顶至路面的埋设深度不应低于表7.1.3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的,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2钢管最小埋深在有冰冻的范围以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能。

7.1.4通信管道的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等防护措施,必须按设计要求处理。

7.1.5通信管道的包封规格、段落、混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7.1.6各种管道进入人(手)孔、通道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顶距人(手)孔、通道上覆及沟盖底面不应小于300mm。管底距人(手)孔、通道基础面不应小于400mm。

2人(T-)孔内不同方向管道相对位置(标高)尽可能接近,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

500mm。

7.1.7如地下水位高于基础,应在地势低的一端不停地抽水,使水流一直处在基础以下,待管道接续完成后,砂浆基本凝固,方可停止抽水。

7.1.8炎热夏季和严寒冬季施工要盖草袋,注意混凝土的防晒和防冻。

7.1.9铺管当天进不了人(手)孔时,必须将管孔用塑料布或麻袋。

7.2地基

7.2.1通信管道的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凡采用天然地基而设计又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处理的,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待提出处理方案后方可施工。

1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及人(手)孔最低高程时。

2土质松软、有腐蚀性土壤或属于回填的杂土层。

7.2.2凡是天然地基的管道沟挖成后必须夯实抄平,地基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不应大于±l0mm.

7.2.3通信管道沟底地基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基础宽630mm以下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300mm(即每侧各加150mm)。2管道基础宽630mm以上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600mm(即每侧各加300mm)。3无基础管道(水泥管块的管道在非特殊情况不应采用此法)的沟底宽度,应为管群宽度加400mm(即每侧各加200mm)。

7.3基础

7.3.1通信管道宜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标号、基础宽度、基础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凡设计规定管道基础使用预制基础板或加钢筋的段落,应按设计处理。

7.3.2通信管道基础的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规定,左右偏差不应大干±10m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10mm。

7.3.3管道基础宽度应比管道组群宽度加宽l00mm(即每侧各宽50mm)。管道包封时,管道基础宽度应为管群宽度两侧各加包封厚度。基础包封宽度和厚度不应有负偏差。

7.3.4通信管道的基础,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遇有与设计文件不符的地质情况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管道:

1)土质较好的地区(如硬土),挖好沟槽后夯实沟底。

2)土质稍差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应做混凝土基础。

3)土质较差的地区(如松软不稳定地区),挖好沟槽后应做钢筋混凝土基础。

4)土质为岩石的地区,管道沟底要保证平整。

2塑料管道:

1)土质较好的地区(如硬土),挖好沟槽后夯实沟底,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

2)土质稍差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应做混凝土基础,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

3)土质较差的地区(如松软不稳定地xx),挖好沟槽后应做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必要时要对管道进行混凝土包封。

4)土质为岩石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应回填200mm细砂或细土。

5)管道进入人孔或建筑物时,靠近人孔或建筑物侧应做不小于2m长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包封。

7.3.5基础和包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筋宜用直径串l0mm的热轧光面钢筋(HPB235级)、筋间中心间距宜为80mm或lOOmm。

2分布筋宜用直径96mm的热轧光面钢筋(HBP235级)、筋间中心间距宜为200mm。

3主筋与分布筋的交叉点应采用直径巾1.0 1TIm的铁线绑扎牢固,采用衬垫将钢筋定位于适当的高度,便于浇灌混凝土。

4混凝土基础的厚度宜为80~l00mm;宽度按管群组合计算确定。混凝土包封的厚度宜为80~100mm。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包封厚度宜为l00mm。

5基础在浇灌混凝土之前,应检查核对钢筋的配置、绑扎、衬垫等是否符合规定,并应清除基础模板内的各种杂物;浇灌的混凝土应捣固密实,初凝后应覆盖草帘等覆盖物洒水养护;养护期满拆除模板后,应检查基础有无蜂窝、掉边、断裂、波浪、起皮、粉化、欠茬等缺陷,如有缺陷应认真修补,严重时应返工。

6在制作基础时,有关装拆模板、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水泥砂浆等内容,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7.3.6通信管道基础进人建筑物或人(手)孔时,塑料管道靠近建筑物或人(手)孔处应做不小于2m长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混凝土包封。管道基础宽度可按照表7.3.6和图7.3.6加配钢筋。钢筋应搭在窗口墙上不小于100mm。

钢筋的绑扎、衬垫等是否符合规定;并应清除基础模板内的杂草等物。

浇灌的混凝土应捣固密实,初凝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洒水养护。基础模板拆除后,基础侧面应无蜂窝、掉边、断裂及欠茬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缺陷,应进行认真的修整、补强等。如发现上述缺陷严重时应进行返工处理。

7.3.8通信管道基础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平整、无断裂、无波浪、无明显接茬及欠茬,混凝土表面不起皮、不粉化。

7.4水泥管道铺设

7.4.1水泥管道铺设前应检查管材及配件的材质、规格、程式和断面的组合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7.4.2改、扩建管道工程,不应在原有管道两侧加扩管孔;在特殊情况下非在原有管道的一侧扩孔时,必须对原有的人(手)孔及原有光(电)缆等做妥善的处理。

7.4.3水泥管块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群的组合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水泥管块的顺向连接间隙不得大于5mm。上下两层管块间及管块与基础间应为

15mm,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3管群的两层管及两行管的接续缝应错开。水泥管块接缝无论行间、层问均宜错开1/2管长(图7.4.2-1图7.4.2-2).

4水泥管道进入人孔窗口处,应使用整根水泥管。

5水泥管块的弯管道及设计上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管道,其接续缝及垫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 SH/T 3528-2005 《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29-2005 《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 《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2010《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8-2005《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通用规范》 SH/T3539-2007《石油化工离心式压缩机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41-2005《石油化工泵组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常用通信管道类型 目前常用通信管道按所用管材可分为三类:钢管管道、塑料管管道、水泥管管道。其中PVC-U塑管管道用本地网通信管道,HIPE硅芯管多用于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 2、土方工程 管道沟开挖时,与其它管线的隔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注意地下原有管 线安全,如煤气管道、自来水管、电力线等。 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值

注:(1)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5m; ⑵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

能避免时 , 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 (4)如电力电缆保护管时 , 净距可减至 0.15m 4、回填 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 24 小时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 通信管道工程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顶部 30cm 以内及靠近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 5cm的砾石、碎石等坚硬物; 2)、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 15cm厚,应夯实; 3)、管道顶部30cm以上,每回填土 30cm厚,应夯实。 4)、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5、人(手)孔、通道建筑砖、混凝土左右块(以下简称砌块)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 80%砖缝宽度应为8— 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砌块砌体横缝应为 15—20mm 竖缝应为 10—15mm 横缝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 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 6、铺设管道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 时,应增加吊杆。当 吊杆长度大于 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通常是用角铁来制作反支撑的。角铁的上端固定在顶板上,角铁下端固定在主龙骨架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吊顶都是靠重力吊挂在顶板上的,但是有时会设置从顶板到吊顶的支撑,防止吊顶向上变形,就叫吊顶反支撑。 事项补充: 根据国家规范,在吊顶龙骨吊杆大于1500mm时需要设置反向支撑。 具体做法是:用角铁或者主龙骨都可以,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安装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该为梅花型分布,间距大概在2M左右。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如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是用φ6、φ8或φ10的钢筋制作的,它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这时候反支撑就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1、反向支撑适用在:装饰吊顶完成面到建筑楼顶板面,大于米小于3米的范围内。大于这个范围需要设置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2、反向支撑结构的上部需要与建筑结构或承重构件相连,通过吊顶荷载计算,合理安排间距和受力位置,一般可以通过如使用:化学螺栓、膨胀螺栓、钢结构抱箍等方法与建筑承重体固定。反向支撑的结构材料一般为角钢、槽钢、方管做镀锌处理。满焊为三角型框架,三角型框架底边位于上方,尖角向下固定吊杆。 3、注意:在确定要设置反向支撑之前,须得到结构工程师的计算认可,切勿匆忙施工。 当吊筋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反向支撑就是在正常吊杆的情况下,从吊杆的下端斜向顶棚安装连接一个拉杆,拉杆要有一定的刚度,与吊杆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防止吊顶在气压变化的时候向上变形,形成穹顶,造成吊顶破坏.反支撑的数量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反支撑用什么做都可以,一般使用角铁或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也有使用主龙骨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刚度; 2、应满足防火、防腐要求; 3、与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4、数量及位置要依据结构力学计算及现场构造确定。 在反向支撑安装的布局上,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为梅花型分布,支撑角度应在30~45度之间,间距大概在2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反向支撑下端通常固定在吊杆上,但因为材料的原因不易铆接或认为效果没有直接铆接在主龙骨上好,现场施工中有不少是直接锚固在主龙骨上。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沟槽回填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 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2、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 3、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沟槽。 4、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开挖至设计要求。在直埋 保温管接头处应设工作坑,工作坑宜比正常断面加深、加宽250~300mm。 回填工程 1、直埋保温管道沟槽回填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修补保温管外护层破损处 (2)管道接头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 (3)回填土中应按设计要求铺设警示带 (4)弯头、三通等变形较大区域处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方法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

的施工常用规范标准

施工常用规范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涉及规范: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我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其支持性文件。 2、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0版。 3、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等清单详见下表。

二、支模架方案涉及规范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 1035-200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011-12-1实施)《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011-12-1实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2006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 08-19905-1999《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1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198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012-10-1实施) 三、深基坑方案涉及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2012-10-1-实施)《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2012-8-1-实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2011-7-1-实施)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200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GB 50497-2009 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33/1001-2003 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DB33/T1008-2000 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33/T 1065-2009 四、其它: 《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GB/T 16939-199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8.2.2 HG20225-95管道分级 8.2.3 GB50235-97 8.3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1 SH3501-2002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2 HG20225-1995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3 GB50235-97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4 SH3501、HG 20225、GB50235的比较 8.4 管道的压力及密封试验 8.4.1管道液体试验压力和气体试验压力 8.4.2密封试验 8.5 施工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8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SHB、SHC、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截至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 截至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截至2016-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200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17-2014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201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33/T1101-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地基与基础: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225-2010 《刚-柔性复合桩基技术规程》DB33/T1048-2010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2012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008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2010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201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201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2014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标准及检查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技术规范 一器材检验 一.水泥及水泥制品 (1)各种标号的水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过期的水泥,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水泥。 (2)水泥凡无产品出产证明或无标记的以及存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有变质迹象的,使用前,均应进行试验签订,依据签订情况确定使用方案或另行更换。 (3)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或严重锈蚀。 (4)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管的内径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管孔的内壁应光滑无节疤、无裂缝。 (5)各种管材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承插管的承口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6)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铁件的防锈处理和—曾均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7)人(手)孔铁盖装置(包括外内盖口圈的规格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铁盖与口圈应吻合,盖合后应平稳、不翘动,铁盖的外缘与口圈的内缘间隙应大于3mm,铁盖与口 圈盖合后,铁盖边缘应高于口圈1—3毫米。 (8)人(手)孔内装设的铁支架及电缆托板应用铸钢或型钢制成,不得用铸铁制造。 (9)人(手)孔内设置的拉力环(拉缆)环,应用φ16普通碳素钢制造,全部做镀锌处理,不应有裂纹、节瘤、锻接等缺陷。 (10)通信管道工程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石料中不得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11)通信管道工程用水,应使用可供饮用的水,不得使用工业废污水及含有硫化物的泉水。 二工程测量 (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有交底的控制据点进行通信管道及人(手)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应钉设据点。 复测钉设的桩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自人(手)孔中心3—5米处开始,沿管线每隔20—25米宜设一桩(板)。 ⑵桩点设置应牢固,顶部宜与地面平齐。 三土方工程 1.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处理后可继续施工。 2.挖掘洞(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 ⑵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 ⑶土堆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厘米以上。 ⑷挖掘通信管道时(沟坑)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故后进行挖掘 工作。 ⑸施工中室外最低气温在零下5℃,对所挖的沟(坑)底部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GB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3.4、33.5、4.1.12、5.、6.l.IZ、8.2.4、8、3.4、9.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常用施工规范名称

常用GB施工规范: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50086-200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T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T 50362-2005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50367-200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T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50404-2007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496-200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及条文说明50497-2009 基坑监测规范 50621-2010T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常用JGJ施工规范: 3-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6-99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7-2010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T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T 23-200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标准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讲义 1.概述(P1)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以下简称规),是新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中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并适用于通信管道的改建、扩建工程。未列入本规(YD5103-2003)的非常规标准(规格),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有关规定办理。 1.1常用通信管道类型 目前常用通信管道按所用管材可分为三类: 其中PVC-U 塑管管道用本地网通信管道,HIPE 硅芯管多用于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光缆采用气吹法敷设。 1.2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流程

. . . . 通信管道施工流程图

1.3通信管道工程常用术语 (1)水泥标号:通信管道工程常用水泥标号分三种: ① P0.27.5(软练325#) ② P0.32.5(软练425#) ③ P0.42.5(软练525#) (2)混凝土标号:普通混凝土标号分为C10、C15、C20、C25、C30五种。(每立方米配合比见附表) (3)水泥沙浆标号:分为M2.5、M5、M7.5、M10及素浆五种。(每立方米配合比见附表) (4)标高:用水平仪测得的某点的标杆高度。(相对于水准点)(5)高程:用水平仪测得的两点标高的差值。 (6)水准点:测量标高时选定的基准点。 (7)红线:城市道路规划所给各类地下管线的断面位置。 2.器材检验 2.1一般规定 2.1.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及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检验。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2.1.2凡有出厂证明的器材,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应做质量技术鉴定后处理;凡无出厂证明的器材,禁止在工程中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器材。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 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精)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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