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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工程政府采购的7个常见问题

什么是工程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进行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采购人代表评标须具备何种条件?

人事关系隶属采购单位(如非采购单位的人员,应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并附相关书面材料);熟悉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无技术职称的,应在单位从事项目相关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完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代表采购单位履行职责。

另外,如果项目在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平台招标,则须符合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流程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流程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流程为:编制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抽取资格预审专家→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确认评审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此外,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放招标文件后,要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组织。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什么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之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有必要,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中标公示不得少于3日。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公开招标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的评审体系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如果使用信用标评审,一般将信用标在“其他评分因素”中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为商务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评分因素”中非信用标部分为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分为合格制和打分制,如果采用合格制,则施工组织设计不占评分权重。

商务标、技术标等的评分权重合计100%,如使用信用标评审,则信用标在总得分中所占权重一般为5%-20%,商务标和技术标在总得分中的权重合计80%-95%,其中技术标的相对权重一般不高于40%,商务标的相对权重一般不少于60%。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内容相对固定,“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劳动力配置及保证措施、施工机械的配备、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等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内容一般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业绩、项目班子情况、财务状况、企业业绩、施工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价格分是在去掉相应比例的若干最高、最低投标价格后,计算其他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来计算。

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设立“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四项评分内容。前三项一般根据招标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内容相对灵活,货物类价格分一般为总分值30%-60%,服务类价格分一般为总分值10%-30%。价格分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来计算。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第1 页共13 页 目录 目录 (1) 摘要 (3) 关键词 (3) 1.政府采购的定义及特点 (3) 1.1政府采购主体特定性 (4) 1.2 政府采购客体的公共性 (4) 2.我国政府采购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1政府采购的规模小 (5) 2.2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 (5) 2.3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6) 2.4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 (6) 3.规范政府采购的对策 (7) 3.1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7) 3.1.1扩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 (7) 3.1.2扩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范围和区域范围 (7) 3.1.3将部分国有企业的购买活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7) 3.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监管体系 (7) 3.2.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8) 3.2.2 要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行 (8) 3.2.3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8) 3.2.4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部门的监督作用 (8) 3.2.5要建立有效的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机制 (9) 3.3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 (9) 3.3.1政府采购电子化保证了信息要素的公开和不断流 (9) 3.3.2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9) 3.3.3政府采购电子化中保证了评标的公平和效率 (10) 4.结论 (10) 4.1建立一个高效的用人制度 (10) 4.2加强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 (10)

4.3 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10) 4.4 改进政府支出预算管理方式,加强财政监督 (10)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号: 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建设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 四、工程标准: 。 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等详见附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二、甲方应在开工日期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套。乙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按照经甲方确认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具体的工程进度计划详见附件的约定。 三、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推迟开工时间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四、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天将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提交甲方批准(需要监理单位参与的工程须经监理代表确认后报甲方审批)。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五、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工程中途停止或延期或返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工程的,任何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保险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约定的违约责任。 六、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需要监理单位参与的工程须经监理代表确认后报甲方审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二)一周内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导致停工累积超过8小时以上; (三)不可抗力导致停工; (四)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待具备条件时继续施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按照下述第种方式执行: (壹)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并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 (贰)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其他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叁)乙方仅负责工程施工,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 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清单和价格明细、规格、数量、费用等详见附件的约定。 二、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并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甲方进行清点、验收,并负责妥善保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确保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范,使甲方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四、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五、对于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清点、验收,乙方派人清点、验收完毕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如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提货、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a.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b.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9082562.html,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法定操作方式和程序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后即进入采购合同签订阶段。一般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明确供需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 但集中采购机构在对合同审核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合同不能如期签订,合同内容被随意改变,滥用合同追加条款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这些违规现象不仅造成采购项目不能按序实施,也削弱了《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造成不良后果。 现将列举合同签订中常见的问题,剖析其原因,提出预防或减少问题出现的方案。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拒签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供需双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但有时这一过程却不能顺利实现,采

购合同迟迟不能签订,采购项目也随之被搁置。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供应商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损失,其行为被采购单位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二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业务人员的水平限制或工作的失误等因素,使投标报价出现失误,造成不能履约的后果,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三是采购单位因中标供应商,不是其事先挂钩的供应商,就以各种理由,设置种种障碍,提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合理要求,迫使中标供应商不能于之签订合同,最终放弃中标。 拖延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不按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不及时供货,借故拖延时间,致使采购单位不能及时获得货物或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 供应商拖延时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等待时机,当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再下定单,达到降低进货成本的目的。二是将较小订单拼成较大订单,形成规模获取更多优惠。 变动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中标后本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对采购项目的设备配置、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文件做出的报价、质量、服务等各项承诺,不得擅自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工程政府采购的7个常见问题 什么是工程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进行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采购人代表评标须具备何种条件? 人事关系隶属采购单位(如非采购单位的人员,应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并附相关书面材料);熟悉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无技术职称的,应在单位从事项目相关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完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代表采购单位履行职责。 另外,如果项目在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平台招标,则须符合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流程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流程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流程为:编制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抽取资格预审专家→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确认评审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此外,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放招标文件后,要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组织。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什么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之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参考)

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 (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专用条款 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

政府采购工程操作实务梳理

政府采购工程操作实务梳理 虽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政府采购工程作出相关具体规定,但在实际采购执行过程中,包括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易平台以及代理机构操作流程可谓五花八门。笔者就政府采购项目中有关工程的规定内容及操作实务进行简要梳理,希望能给当事人有所帮助。一、政府采购工程的规定及理解(一)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另行

制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二)理解1、只有使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可使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如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使用上述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2、只有政府采购 工程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才是《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政府采购工程中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如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3、建筑物就是用来 居住或者办公的房屋,构筑物就是不用来居住和办公但需通过土建等来完成建设的物体,如围墙、水塔等。建设工程并不仅限于构筑物和建筑物。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15-07-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李香玉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工程政府采购的个常见问题定稿版

工程政府采购的个常见 问题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工程政府采购的7个常见问题 什么是工程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进行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采购人代表评标须具备何种条件? 人事关系隶属采购单位(如非采购单位的人员,应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并附相关书面材料);熟悉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无技术职称的,应在单位从事项目相关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完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代表采购单位履行职责。 另外,如果项目在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平台招标,则须符合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流程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流程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流程为:编制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抽取资格预审专家→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招标文件编制

→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确认评审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此外,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放招标文件后,要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组织。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什么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之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有必要,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中标公示不得少于3日。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公开招标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的评审体系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如果使用信用标评审,一般将信用标在“其他评分因素”中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为商务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评分因素”中非信用标部分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样本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9082562.html,)/合同范文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样本 需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根据甲方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的《墙纸战略采购协议书》的约定,为使甲方在各地的房地产开发用户(在本合同为公司,以下简称“实际用户”)获得高品质的建设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墙纸(以下简称“墙纸”或“货物”)一批,用于实际用户的项目建设,双方同意签订如下采购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描述、数量及价格: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使用区域材质型号规格图片数量单价总金额

合计 注:以上单价均已包含材料费、生产、检验、技术资料、配件、包装、装车、运输、卸货至实际用户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配合、税金等最终交货验收前的所有费用及保修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 1.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阻燃证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墙纸小样的花色和质量为标准进行验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赔偿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并及时予以更换。 2.封样办法: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提供墙纸实样(规格 10cm*10cm)两套经甲方确认后签字封样(封样上应注明墙纸品牌、产地、材质成分、使用场所)同时按墙纸封样提供电子稿一套。 3.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墙纸为原厂生产,没有贴牌或外包生产现象,所生产的墙纸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等品。乙方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外表平整、光洁、无划痕、锈斑、裂缝和缺陷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财政税务学院14级财政学第3次论文作业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及其解决对策 作者:王艺欣 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专业:财政学 班级:14级财政实验班 学号:142010554 指导教师:薛炎凌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采购在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比较晚,出现了一些阻碍财政资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的现象。本文先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和现状,后针对我国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一系列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reform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our country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field of expanding the scope and the scale.However, due to the late start of our country'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ork,there have been some obstacles to the scientific, rational and efficient use of financial capital.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China.What’s more,a brief analysis is made on the problems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China an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words: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 需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根据甲方与______公司签订的编号为【】的《墙纸战略采购协议书》的约定,为使甲方在各地的房地产开发用户(在本合同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实际用户”)获得高品质的建设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墙纸(以下简称“墙纸”或“货物”)一批,用于实际用户的项目建设,双方同意签订如下采购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描述、数量及价格: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配件、包装、装车、运输、卸货至实际用户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配合、税金等最终交货验收前的所有费用及保修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 1.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阻燃证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墙纸小样的花色和质量为标准进行验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赔偿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并及时予以更换。

2.封样办法: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提供墙纸实样(规格10cm*10cm)两套经甲方确认后签字封样(封样上应注明墙纸品牌、产地、材质成分、使用场所)同时按墙纸封样提供电子稿一套。 3.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墙纸为原厂生产,没有贴牌或外包生产现象,所生产的墙纸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等品。乙方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外表平整、光洁、无划痕、锈斑、裂缝和缺陷等,且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可靠、无明显色差、不易破损、便于清理;保证生产工艺与封存样板及附件所示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相同且颜色必须与封存样板相同。同时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应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墙纸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在交付时没有设计、材质或工艺上的瑕疵或缺项且符合或优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墙纸可供正常恰当的使用,并且在经过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墙纸的寿命期内运行良好(使用寿命期应达到[ 5 ]年)(4)合同履行中甲方或实际用户要求变更墙纸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的,另行协商解决。 4.包装标准 (1)乙方交付的所有墙纸的包装应根据材料特点具备防潮、防雨、防震、防晒及防粗暴装卸等功能,乙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货物破损、锈蚀、失缺、损坏或变形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对实际用户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或实际用户有权提出索赔。 (2)每一包装物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包装物上必须标注墙纸名称、合同号、收货人、到达站或到货地点、品目号和箱号、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毛重、净重(公斤)规格、型号、颜色、数量、重量、产品等级、货号、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

几种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具体金额,各个地方不同。湖南地区采购单项或批量货物达到50万元,采购单项或批量服务达到30万元,采购单项或批量工程达到100万元,依法律规定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 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要求公开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三、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的几种条件: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下面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业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协议供货; 协议供货一般适应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的确定还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只是后续同系统单位采购同类货物,在确定的供应商(协议供货期限内)中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采购,不需要重新招标。 六、询价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范本

一、什么是监理 “监理”是一个外来组合词。我们所说的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项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 二、政府采购工程推行监理制度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它能使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程是否需要实施项目监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分别对那些建设工程实行强制监理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政府采购建设项目不管是建设工程还是网络工程,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是为公共服务的,且大多数采购人并不擅长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必须推行监理制度,从而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采购人在将监理任务委托给监理单位时,必须用书面的形式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三、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它是采购人与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的把一部分工程建设的管理权力授

政府采购合同和服务通用合同(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合同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合同专用条款 c.合同通用条款 d.中标(成交)通知书 e. 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 f.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 2、采购内容 3、合同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金额): 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份。 6、合同终止 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质量保证 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卖方免费提供以下培训: 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损。 2.交货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 3.检验和验收 3.1开箱验收时间: 3.2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处理方式: 选择处理方式 4.付款条件及方式 4.1履约保证金 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的 % 的履约保证金; 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方式提交; 4.1.3验收合格后工作日内,买方应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4.2合同款支付 4.2.1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向买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 %; 4.2.2货物到货后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4.2.3全部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4.3质量保证金 4.3.1交付时间: 4.3.2交付金额: 4.3.3返还时间及条件: 5.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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