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摘要:社会公正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明确提出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切实维护与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必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全面认识和理解社会公正问题。进而利用当前社会的不公平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让当前我们不能解决的不公平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

关键词: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52-02

一、公平正义的内涵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我们应该把公平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蔡武作者简介:蔡武,男,1976年12月出生于江西省丰城市,原在江西省丰城市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工作于奉新县人民法院,在法院期间先后从事过执行、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系中华哲学会会员,法律硕士(JM)在读,先后写过多篇理论性学术论文。 [论文提要] 我国当前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而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建立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目标,更应当是司法工作的价值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落实到司法机制上就是要保证司法和谐。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已具备了很好的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在制度上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和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建立起了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并且有了健全的律师制度;人们在思想上已普遍对法律形成了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律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中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司法和谐的构建及其进程。由此,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和司法实际出发,探究一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以下正文] 一、公平正义的表述

公平正义是一个恒古至今讨论不息的主题,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持有的一种法律理想和法律评价。正义在中文中指语言文字上的恰当与正确,或对某种理论或学说的纠偏和匡正。比如我国唐朝有《五经正义》、《史记正义》。公平与正义合成一个词,叫做公正。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合法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如道德、法律、政策等)及正当的程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正义则是公正的理念,包括社会、政治和法律上的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何谓公平正义,在近现代理论史上有着很不相同的理解。马克思认为诸如“公正”、“平等权利”等一类观念,都是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处在不同经济地位上的人,对特定利益格局是否公正会有不同的判断。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此表达的尢为清楚。马克思强调要从经济关系出发来看待包括“公正”在内的观念。而罗尔斯从设想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即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类似于“自然状态”)出发,推出公平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是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为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差别原则是建立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是从属于自由原则的。只有在贯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贯彻差别原则,决不能以牺牲前者来满足后者。 我国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坚持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法律职业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

论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及社会建设的意义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 请解读:(1)请论述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注重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 (2)请论述党和政府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意义。 必要性: 1.改善民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表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视改善民生,正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2.改善民生,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教育科学技术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尤为突出。改善民生,有利于解决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3.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理想的需要。 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现阶段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有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够使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才能够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同理想。 4.改善民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重视改善民生,体现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社会的主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激发人民的劳动热情调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6.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条件,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维护了社会公平,能够促使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社会的公平需要正义的制度来支持和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程序就组成了正义制度。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 有了正义和正义的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我们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见到不公平的现象,我们要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1)废止农业税;不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完善和改革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社会公平正义含义

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编辑本段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专题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含答案)

八年级思想品德复习专题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一.对应课程标准 1.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2.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二、考点解析: 考点一:维护社会公平 1.什么是公平? 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到的利益。 2.为什么说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公平的作用) ①公平有利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稳定持久的进行合作。否则,产生一些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导致彼此关系恶化,难以合作,影响经济发展,产生社会问题,影响社会长治久安。 ②公平有利于推动个人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诚实劳动,各尽所能,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2.我国为维护社会的公平近年来采取的哪些措施或制度? 免除农业税;种粮补贴;两免一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整个人所得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廉租房;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修改选举法等。 3.公平是相对的(正确看待公平) 公平总是受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是相对的,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公平,但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而努力。 4.我们应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怎么做) (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寻求帮助,解决问题;(2)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的反思自己的价值观;(3)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4.公平和正义的关系 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正义是公平的重要保障。社会公平需要正义制度来支撑,如果没有正义制度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 考点二:维护正义 1.什么是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2.什么是制度的正义性?它对公平的作用有哪些? (1)公平,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和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制定的。 (2)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规则的制约。如果没有正义的制度和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的公平。 3.为什么说社会的发展需要正义? (1)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2)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支撑;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3)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人。(4)总之正义使得人与人关系更加和谐,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可编辑版】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中央政法委决定201X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我个人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权实际运作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因此,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检察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检察制度都蕴含着一种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

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检察权来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检察改革的成败。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检察制度之内,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检察制度。而有什么样的检察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谈一下对公平正义的粗浅的理解。在百姓的眼里,检察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国家检察权的行使者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检察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质和较娴熟的业务能力。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建立相应的检察制度来作保障,同时还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检察官要树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够保证其所行使的职权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检察官进行行使检察权的精神和灵魂。检察干警应当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成不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以公

论法律职业共同体条件下,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试论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同角色下,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判断有何差别? 学生姓名:吴凯 学号: 14115052715 院系专业:法学经济贸易法学院 班级:14级27班 年级:2014级 课程名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任课教师:唐倩 完成时间:2015年 05月 25日

试论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同角色下,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判断有何差别? 【内容摘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与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密不可分,它是法治建设的基石。纵观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存在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缺乏制度保障;内部同质化层次不高;缺少本土法治文化的支撑;社会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中坚力量——律师认识不客观;缺少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可从以下五个层面解决上述困难:以立法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弘扬法治文化;转变传统观念重新审视律师;法院系统竭力维护刑辩律师的执业权;律协和司法当局携手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制度建设。 【关键词】公平正义法律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 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必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认识社会公正问题。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制,更少不了一个结构合理、信仰法律、崇尚正义的法律共同体来支撑。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之节点,法律职业共同体顺理成章成为法治社会关注的焦点。鉴于此,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行初步探析,以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所裨益。 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理论 从广义上而言,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以法学家、律师、公检法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就其人员的范围而言,除了指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还包括仲裁员、公证员等其他法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从狭义上而言,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共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信仰、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的法律职业伦理、共同维系的法律职业文化、共同维系的利益和彼此公认的法律职业技能为纽带而共同构成的社会群体。 基于上述,我们不难看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教育背景,是同一知识共同体;其次,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确定维持自身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职业利益和职业价值,是同一利益共同体;再次,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法律具有共同的信仰,是同一信仰共同体。 二、不同的法律工作者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 公平是法的价值取向之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中国 ,法应该是能更好地实现正义价值的 ,但我国现实社会中的一些社会不公现象却是客观存在。本文从正义与法的联系 ,社会不公的法律原因 ,提出加强法制建设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 ,并探讨了法律维护社会的正义的途径。作为律师要首先立足自身并做到独善其身方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实际上是由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社会性决定的。 对法官而言,一、要做到秉公执法、执法如山。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法院干警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执法不公,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要做到秉公执法,一方面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另一方面,要克服私欲,处以公正。无私才能无畏,我们干警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法治理念,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要坚决排除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案,给了钱乱办案,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办案,执法如山,以公正执法彰显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严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的审查证据。法院在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中都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细末枝节,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单选题 正确 1.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础是: 1. A 社会公平和正义 2. B 发展 3. C 团结有序 4.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 2.社会公正包括哪些基本规则: 1. A 保证的规则 2. B 机会平等 3. C 按照贡献进行分配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3.以下哪些权利是发展中国家每个公民必须拥有的: 1. A 生存权 2. B 就业权 3. C 受教育权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4.从实际效果来看,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有利于:

1. A 调动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2. B 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3. C 以上都正确 4.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 5.为什么需要社会调剂或再分配: 1. A 人们的能力有大有小 2. B 人们的机会也不相同 3. C 制度或规则上面的不完善或配套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6.衡量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水平可以从哪几个角度: 1. A 社会贫富差距的总体状况 2. B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状况 3. C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状况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7.盆景化的发展指的是: 1. A 大型城市发展很快,周边城市发展缓慢

2. B 大型城市与周边城市发展都很快 3. C 周边城市发展很快,大型城市发展缓慢 4.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 8.基尼系数是哪个国家发明的: 1. A 美国 2. B 意大利 3. C 法国 4. D 中国 正确 9.基尼系数最合理的区间是: 1. A 0.1-0.2 2. B 0.2-0.3 3. C 0.3-0.4 4. D 0.4-0.5 正确 10.人们对于基尼系数的测算主要来自于哪些口径: 1. A 政府 2. B 学术界 3. C 国际组织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2012-6-8 15:55|发布者: admin|查看: 441|评论: 0|原作者: 律达网|来自: 律达司考网 摘要: 一、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 ... 司考法理学重要知识点详解。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律达司考网的小编将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一、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 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 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义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 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 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 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二、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 程序与实体是法治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法治的公正也分别通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得以体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 有密切的联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 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法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应当高 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地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反对 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三、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 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如果执法者在法治活动中拖延推诿,

社会公平的意义

社会公平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激发和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 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①能促使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 ②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③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胡锦涛“社会公平观”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 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9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亚太区域合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应该携起手来,充分运用亚太经合组织这一合作平台,深化合作,拓展合作,不断朝着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目标迈进,不断造福亚太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据9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 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一段话:“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笔者相信,这是一段令许多人欢欣鼓舞的话语,这是一段让我们对未来充满着期待与希望的话语。 胡锦涛主席强调“坚持公平正义”的深层含义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更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解读这段话,我们与公平正义及民生走得更近,与人民群众走得更近。“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这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时代光华:试题答案

1. 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础是: √ A社会公平和正义 B 发展 C 团结有序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A 2. 社会公正包括哪些基本规则: √ A 保证的规则 B 机会平等 C 按照贡献进行分配 D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3. 以下哪些权利是发展中国家每个公民必须拥有的: √ A 生存权 B 就业权 C 受教育权 D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4. 从实际效果来看,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有利于: √ A 调动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B 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C以上都正确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C 5. 为什么需要社会调剂或再分配: √ A 人们的能力有大有小 B 人们的机会也不相同 C 制度或规则上面的不完善或配套 D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6. 衡量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水平可以从哪几个角度: √ A 社会贫富差距的总体状况 B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状况 C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状况 D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7. 盆景化的发展指的是: √ A大型城市发展很快,周边城市发展缓慢 B 大型城市与周边城市发展都很快 C 周边城市发展很快,大型城市发展缓慢 D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A

8. 基尼系数是哪个国家发明的: √ A 美国 B意大利 C 法国 D 中国 正确答案: B 9. 基尼系数最合理的区间是: √ A 0.1-0.2 B 0.2-0.3 C 0.3-0.4 D 0.4-0.5 正确答案: C 10. 人们对于基尼系数的测算主要来自于哪些口径: √ A 政府 B 学术界 C 国际组织 D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11. 对于贫富差距过大,我们有哪些对策: √ A 树立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理念 B 大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公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与正义的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与正义的学习心得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别懈的憧憬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惟独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干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降到实处,才干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进展。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管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爱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别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进展最广阔人民群众的全然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算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别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经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惟独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觉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干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阔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亲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基本上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并且,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惟独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干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三、公平正义是新阶段广阔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别断进展,广阔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别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日子中,别可以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假如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别公听之任之,别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阔人民群众的信任,妨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政法机关和广阔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整个社会和广阔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经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托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别习惯的地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阔政法干警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别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纳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办法,最重要的是要经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进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经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能够感觉得到的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假如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假如执法别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别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管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养: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味到公平正义的温暖,别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

关于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思考 公平和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向往和追求。它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够建设和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公平的内涵 社会公平不单是指经济公平,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在社会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而不过分悬殊;在法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称,人们的获得应该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出的贡献相一致;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我认为,从总体上说,社会公平是就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而言的,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既有经济地位,又有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还有人格地位等。与此相联系,社会公平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经济地位的平等,即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它包括社会成员应平等地拥有工作、劳动的权利,在工作的机会上应该平等,社会成员应在收入分配上平等,即等质等量的劳动获得等质等量的报酬。其次是政治地位上的平等,人作为公民应该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政治平等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是文化上的平等,文化教育对调节现代社会公平有着重要的作用,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最后是人格上的平等,不管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能随意受到污损。 二、社会正义的内涵 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的价值理想。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认为正义就是按照均衡平等的原则将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公平地分配给社会的全体成员。 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在伦理学上,我们可以把正义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或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公平的满足;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正义说成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利益与愿望的制度;在法学上,我们讲的执行正义是指在有政治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

论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

论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正义缺失容易造成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加剧,进而酿成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为社会各个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起点,保持社会公平正义,使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在我们迈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维护社会公平、伸张正义已经成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公平正义既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前提,是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首先,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就是一个国家的一致,这是任何共和国永久联盟的最强有力和最佳的纽带;而没有正义来帮助,这种一致是永远不会出现的。”[1]国家要长治久安,社会就要保持和谐。因为“一个政体中各个部分或要素愈是融洽,这个政体就愈能持久。”[2]社会要保持和谐,就需要有良好的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则需要完善的规则,而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体系是制度。制度的制订与设计要想科学,必须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依据,这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规定着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公平正义对于一

个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实现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对于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促进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我国目前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重要的理念内涵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目标,就是要遵循公平正义的规则,调节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的社会。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但“一个社会只要能够提升其公正程度,那么,社会问题出现的种类与强度均为减少或减小,同时社会也可以增强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的力度。”[4]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特别是经济利益性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用科学的方式加以调节,矛盾就有激化的可能,甚至导致社会动荡。要避免出现社会危机,就要举起公平正义的旗帜。公平正义是协调、消弭社会各方面矛盾的思想基础和锐利武器,惟有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再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六大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从整体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分蛋糕故事的启示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甲乙两人分一块蛋糕。由于担心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这时,有人给他们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挑。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对整个社会来讲,要妥善解决关系不同群体、涉及千家万户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要靠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来保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

论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论文

论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比以往任何社会形态都更能体现出公平正义的社会。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平正义应该成为我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成为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旗帜。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得到有效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全体人民才能同心协力地共同致力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我国,从总体上说,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占主导地位,社会是公正和谐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违反公平正义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现象虽然是局部的,却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导致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应当注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尽力解决社会不公的现象,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现阶段我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弱势群体利益得不到维护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都是产生社会不公平的主要原因,但最深层次的原因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缺乏政策依据,更加剧了这种不公平的程度。因此,要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各种利益分配的相对公平,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当前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制度的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方面,一些原有制度还不够健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难以有效调节新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另一方面,面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度建设甚至出现缺失。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

(心得体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得体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得体会 随着《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播出,改革对我们生活的积极影响再次呈现,尤其是第四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对以往犯下的错误敢于回头再纠正,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群众内心深处雕刻上公平正义的价值坐标。 使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是开篇提到的一段话:“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崇高追求,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积淀传承的精神基因,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里,司法就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就是天。” “法就是天”这四个铿锵有力的字,触动了我,不由让我既觉得全身充满正能量,又同时浮现出些许疑惑:“老百姓对这个‘天’知道多少?这个‘天’在他们的生命里对他们的保护又有多少?他们实实在在又得到了多少公平正义?”我想,在我们努力创建一个规范的法制社会之前,是不是先换一种方式给人民群众普一下法,而不仅仅限于在集市上发宣传单,在电视上播放个案,在闹市区摆摊宣传,因为对于大部分生活在农村的老百姓而言,他们没时间看电视,很多也不知哪个台是法制频道,宣传单上的字他们或许认识,或许不认识,或许认识了也没意识去看,或许看了也不理解,或许理解了也不印象深刻。想要生活在农村的百姓们知法、懂法、守法,提升我们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是关键。

在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矛盾是打架斗殴,之所以有点矛盾就容易上升到打架斗殴,是因为他们不知也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更不太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就算知道,他们可能会觉得山高皇帝远,只要不出现特别严重的伤亡事件,就没有人会去报警,这是法制意识薄弱的表现,也是当前我们所面临的现实。想要减弱这种现象的发生,常见的民事案件可否公开办理?可否就在案发地办理?接受民众的监督,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矛盾当场弄清楚,当场办理结束。这样不仅能使我们的执法公正公开,避免暗箱操作的发生,也能用群众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给他们上一堂生动而又不轻易被遗忘的课,让我们的法制深深的印在他们的脑海里。 在我们干部眼里,我们已经生活在法制社会里,也尊重我们的执法人员。但在农村群众眼里,或许我们的执法人员并没有那么崇高的品德,除了畏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敬。法制社会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大家畏而远之,应该追求的是敬而远之。想要达到这个目的,提高执法者、尤其是基层执法者整体素质首当其冲,因此提高执法者的入门门槛,通过正规考核渠道选拔执法队伍人员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在大众的视线里,基层执法者的美好形象并没有那么深入人心,如果没有从根源上改善执法队伍建设,我想,全民的法制社会任重而道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