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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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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摘要:

律师要称职地处理法律事务,必须具有一定的素质,而且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业务要求律师具有不同的素质,但是在基本素质方面律师必须具备起码的要求。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是指律师对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能力。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各行各业的人们在从事自己的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

关键词:

中国律师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绪论

所谓律师的素质,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具有的理论水平、思想修养、业务能力和专门技巧。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律师职业是社会职业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律师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从社会要求的基本规范;同时,由于律师是法律专家,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因此,其还应当具备履行其职位所要求的行业素质,即律师素质。律师素质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因此,论及律师素质不能脱离开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具体国情。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律师——这一“头戴荆棘王冠,手持正义宝剑”的法律卫士,逐渐走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服务的范围也由普通的诉讼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律师对社会的作用举足轻重,并已成为公众心目中的金领职业。党的十六大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律师业的发展前景广阔。[②]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律师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体

一、良好的业务素质

所谓律师的业务素质,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基础和条件。作为一名律师,除应具备律师职业所要求达到的政治素质之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这是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国度,对律师素质的共同要求。在律师工作实践中,律师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律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③]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是每个律师都必须熟练掌握并加以运用的。基本的法学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等基础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学的基础知识,才能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准确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很多立法规定的都很原则、笼统,并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很多法律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为了正确处理有关案件,律师还应当掌握有关的补充规定和立法、司法解释。对于实践中出现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律师应当按照法学理论和有关政策的精神加以处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越来越宽,律师的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律师对法学知识的掌握不仅要有一定的广度,而且还要具有相当的深度,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当然,律师在法学知识上的称职,并不是要求律师样样精通。在特定的事务中,决定律师是否具备称职地处理该事物的法律知识和技能的相关因素,包括事务的相对复杂程度和专业化的性质、律师在相关领域的训练和经验、律师能够对事物进行的准备和研究工作等等。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一般可以称职地处理某法律事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在特定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通过必要的研究,一个律师能够在一个全新的领域中提供充分的代理服务。通过与在相关领域已经能够提供称职代理的律师合作,他也能够提供称职的代理。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是求救咨询于其他律师或与之合作是不可行的,律师可以为某项该律师并不具备通常需要技能的事务提供建议和帮助。然而,即使在紧急情况下,该帮助也应当局限于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因为紧急情况下不经完善考虑的行动将可能危害委托人的利益。

为了保持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律师应当参加继续研究和教育。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规定,要建立健全律师业务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要继续抓好律师业务培训工作,逐步健全律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年度业务培训制度。每年度律师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业务培训,不参加者予以缓期注册或不注册。要鼓励、推动律师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进修活动。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广播函授等阵地,开展

律师业务培训。要广泛开展律师业务研讨、经验交流活动,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要组织律师赴外培训,培养一批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律师人才。要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新兴业务领域的培训。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研究讨论制度、业务交流制度、学帮带制度,并建立律师培训基金。总之,继续研究和教育有助于律师随时掌握和更新知识,增强法律服务的本领。

(二)杰出的能力素质

⑴、提高外语水平,掌握丰富的经济和科技知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越来越需要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因此,律师除了要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需要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对于经济和科技知识也要有所了解。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事务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的调整,如果律师不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很难的。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律师必须成为经济学方面的专家。对于特定的案件,律师应当虚心求教于有关的专家、学者。但律师掌握基本的经济知识对于律师开拓业务的范围,增强竞争能力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⑵、律师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的工具之一,律师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与他人的语言交流。善辩的口才是律师必备的一个条件。无论是法律咨询、参加谈判,还是出庭进行诉讼、仲裁,都需要律师进行充分的说理和严谨的表达。如果律师掌握了相应的法学知识和案件的事实,却无法准确、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出来,无疑会大大削弱说理的效果。能辩而不善辩,不仅对当事人是悲剧,对律师来讲更是悲剧。[④]善辩的口才对于提高律师的工作技巧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律师职责的重要手段。

⑶、有缜秘的逻辑思维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是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对案件的认识能力。它同形象思维不同,逻辑思维能力是指科学的抽象,揭示事件的本质,表述认识案件的结果。

在律师职业过程中,接触的案件决不是现成的案件,案件的情况复杂多样,涉及的材料往往也比较多。这就要求律师对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判断、推理,然后加以综合,最后得出结论。总之,律师必须具有缜秘的逻辑思维能力。缜密的逻辑思维可以使律师头脑清醒,条理分析,目光敏锐,善于抓住事物的核心和本质。律师只有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自如地运用国家的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变能力,是指适应事

态变化的临时处置能力。律师工作的对象,或是错综复杂而多变的“事”,或是复杂而能变的“人”。律师的活动不可避免的涉及种种变化着的事物,这就要求律师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通常情况下,律师的应变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控场能力、对答能力、判断能力和补救能力。提高应变能力的关键在于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以及对事物真相的掌握。律师在业务活动中,如果没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对案情了解、认识得不深不透,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势必会束手无策。因此,作为一名律师,只有具备灵活的应变能力,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⑤]

⑷、律师要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律师的大量工作都是案牍工作。无论是作为辩护人还是代理人,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律师的工作都要涉及到各种法律文书,而这些法律文书都要求达到准确、精练、严谨的标准。因此,律师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自己家与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律师自己制作的法律文件条理清晰,文字流畅,观点明确,论证有力,而且有利于律师了解社会生活和时代背景,增强律师对法律问题的感悟力。如果律师没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是难以胜任纷繁复杂的律师工作的。

⑸、良好的公关和人际交往能力。人际关系是一种信息和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最基本而又最复杂的社会关系,也是人们联络感情的纽带。在现代社会,善于交往是一个人的财富。律师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中,要参与企业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中进行斡旋调解等等。律师的业务活动几乎囊括了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涉及社会各个层次、不同性格、不同品位、不同素质的人。如果人际关系处理得当,当事人就愿意找他排扰解难,政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乐于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律师在交往中,容易吸收各种社会能量,掌握各种信息,能认识诸多朋友从而使自己的社会活动范围更加宽广,基础更深厚,这样就有利于业务的拓展。因此,律师要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际关系的价值观,加强个人修养,优化个人形象,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在交往实践中,无论身处何种场所,都应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在言谈举止,投足举手之间,表现出优雅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体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从而赢得当事人以及交际对象的信任。律师的人际交往有特殊性,它不仅起着公众、社区组织和国家法律结合的作用,而且维系着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及国家法制统一与尊严。律师在社会交往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原则。其一,平等原则。人虽有社会分工的不同,财富的多寡,官位的大小,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师为其提供服务,都要运用正义和法律的准则处理法律事务。其二,互利原则,

相互帮助,协同行为,以既对己也对人有利的心态去发展人际关系,切忌惟利是图,计较得失。其三、信用原则。重信用,真诚待人,信守诺言。第四、相容原则。与人为善,豁达谦让,以坦荡宽广的胸怀容四海之人,容不同意见。同时,又不失原则,不失自我,应把握好其中的“度”。

(6)、健康的心理素质。律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其对象是形形色色的人和错综复杂的事。要在调查取证时细致人微地寻找线索,又要在庄严的法庭上慷慨陈词,还要在谈判桌上与各种对手针锋相对,这必然使律师心理上承受很大的压力。如果在代理活动中出现心理失误,就会违背法律与事实,导致社会正义毁损的恶果。所以,树立健康的心理品质,克服不良的心理障碍对于律师是至关重要的。在处理法律事务中,律师要有对民主法制的忠诚、高度的责任感,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律师的工作充满了艰辛,要进行艰难的取证、分析,还要应对复杂的环境、谈判、庭审,尤其是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欲诉无门,告状不理,请了律师帮助代理,历经一审再审,若律师没有责任感,没有自觉克服困难的意志力是难以坚持到底的。同时,律师的知识结构和工作性质决定了要经常处于独立工作的状态,要从扑朔迷离的情况中明察秋毫,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果断设定出奇制胜的策略,还要与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辩论较量,没有自信心也不会有成功的希望。因此,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和充分的自信心是铸就成功的重要保障。律师工作要面对复杂多变的法律事实,除案件大致情况、部分证据、有关法律条文等预知因素外,还会遇到许多未知因素,如有关案件、人证物证新情况,以及一些具体细节,论辩中出现突发性问题等,这就要求律师必备灵活的应变能力。面对新局势,做到处变不惊,迅速反应;处难不乱,机警沉着,以冷静的头脑,稳定的心理状态应对一切,表现出岿然不动的英雄本色。只有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才能驾驶变化中的局面,从而对法律事务作出正确的判断,设计出合理的对策。在社会生活中,人往往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误,如人格独立性缺损,屈服于权势等各种压力,虚荣心强,自控能力差,感情脆弱,浮躁偏执等。一个合格的律师应有意识地战胜心理弱点,强化心理素质的锻炼,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都要以理智统帅感情,以法律规范行为,尽力做到自信但不自负,自谦但不自卑,自尊但不自赏,自爱但不自骄,自强但不自傲,这样才能挑起肩负的重任。

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

在人的整体素质中,德是人的灵魂,有德无才可能会误事,但有才无德则会坏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法律事务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中进行,《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如果律师的道德离轨,行为不端,就会践踏法律的尊严,玷污律师职业的荣誉。因此,做律师首先要做人。优良的职业道德,高尚的情操是律师职业的宪法和生命线。

(一)忠于法律,忠于事实。

事实和法律是法制的生命,律师执行职务的过程就是将国家法律运用于具体事实的过程,其本身就体现着法律的威严和事实的客观性。律师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在深人调查,了解事情真相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维护法律的威信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迁就当事人的非分要求而规避法律。律师应在自己的心中树立起敬重法律、尊重事实,厉行法治的职业信念,敢于同一切践踏法律和社会正义的邪恶势力抗争,不为私心所左右,不为私情所动摇,切忌为谋取不正当的胜诉目的,弄虚作假,歪曲法律和事实。

(二)敬业勤业,恪尽职守。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对于实现基本人权和社会正义,对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保证司法质量负有特殊的使命。同时律师又不同于法官,检察官,不代表国家利益,而是在当事人对其进行委托、授权的前提之下,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律师是社会生活和法律的桥梁,当事人求助于律师是出于对律师人品、业务水平的信任,律师一旦接受了委托就有了一份责任,就应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主动积极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以高质量的服务回报社会和委托人的信任回报所担负的神圣职责。

(三)廉洁自律,遵守规范。

律师是在国家法律规范下自由地依法工作,国家较少干预律师的职业活动。基于这种独立性自治性,必然对律师有自律性要求。律师行业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一个特殊的窗口行业,律师的理想、信念、气度、行为融于法律服务过程中,同时也渗透在律师的一般社会行为中,展现在公众面前,自觉不自觉都会给人们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社会具有明显

的示范效应。因此律师不仅是法律卫士,也应该是道德的榜样。马克思说过“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作为律师必须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获取中国传统美德和现代道德文明,不断提升道德境界,完善道德主体人格。在社会活动中,珍惜职业声誉,处处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用执业纪律约束自己,廉洁奉公,使公众在律师的职业形象中感受到人格的魅力、道德的魅力。同时也使自己成为公众心目中的人生楷模,赢得社会和公众的尊重和信任。

(四)仗义执言,刚直不阿。

律师是道义之师,有责任为社会鸣不平,特别是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民主法制尚不健全,人治的阴影、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干扰着司法公正,这对律师的执业是严峻的挑战。律师应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以社会正义高于一切为原则,捍卫真理,刚直不阿,不畏强暴,不惧权贵,敢于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勇敢地为公民提供法律帮助。

(五)谦虚谨慎,诚信待人。

律师的业务话动往往与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摆正自己在社交中的地位,注意处处谦虚谨慎,礼貌特人,既不自卑自贱,也不傲视人间,对来访者、当事人要诚实守信,使人感到亲近可靠,这样才能吸引客户。在处理和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上,也应注意举止言行,顾大局,讲原则,有理坚待,无理不辩,不强辩、不狡辩、不乱辩,协调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共同保护民众的利益对同行,应相互尊重,公平竞争,互助合作,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发展律师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结论

律师的优良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执业实践中锻炼而成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一个大舞台。中国律师应顺应历史潮流,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和实践磨砺,把自己塑造成为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以优良的综合素质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未来。[⑥]

参考文献:

[1]肖胜喜:《律师与公证制度及实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5

[2]左婧:中国律师必备素质刍议[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6):145-148

[3]陈卫东:《中国律师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64-67

[4]陈卫东,王福家主编.中国律师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5]程荣斌主编.中国律师制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6]陶髦,送英辉,肖胜喜.律师制度比较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7]陈宝权,苏醒,庄嘉辉.中外律师制度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8]谭世贵主编.律师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9]任继圣主编.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10]王远明主编.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11]茅彭年,李必达主编.中国律师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

[12]青锋.中国律师制度论纲.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

[13][法]色何勒-皮埃尔.拉格特,[英]帕特里克.拉登.西欧国家的律师制度.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

[①]肖胜喜:《律师与公证制度及实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5 [②]左婧:中国律师必备素质刍议[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6):145-148

[③]肖胜喜:《律师与公证制度及实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7 [④]陈卫东:《中国律师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67-68

[⑤]肖胜喜:《律师与公证制度及实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7-48 [⑥]左婧:中国律师必备素质刍议[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6):145-14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

第七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使实习人员掌握以下技能: (一)庄重、耐心、礼貌地对待当事人,以关注与合作的姿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二)营造适宜的谈话气氛,促使当事人详细表述解决争议所需要的事实; (三)全面了解当事人的主要情况和真实意愿,了解相关事实情况,运用相关法律,解释、分析有关事实; (四)使当事人知晓律师的分析和建议是基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并非必然发生的结果; (五)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八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告诫实习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得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其具有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决定或者改变既定决定的能力。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接待活动结束后,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九条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指导律师应当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关系,告知实习人员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注意利益冲突查证,避免出现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利益冲突代理行为; (二)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 (三)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 (四)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约定委托权限。需要特别授权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五)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不得作虚假承诺。律师依据事实证据和现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当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此种判断仅代表个人意见; (六)遇有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情况时,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加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活动结束后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十条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之后,指导律师应当告诫实习人员注意下列事项:(一)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后,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当事人作出虚假承诺; (二)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存在的或者可能出现的法律

关于律师诚信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关于律师诚信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现代法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的总的价值特征,既要求把竞争、效率和效益放在首位,又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兼顾社会公平。从这个角度来讲,诚信制度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共同遵守的诚信制度,也就不可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交易秩序。而只有在高度规范化的市场秩序、交易秩序下,才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开拓创新精神,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因此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诚信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正如江总书记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市场经济讲究诚信,律师执业同样也要讲究诚信,如果律师不讲诚信,不咯守律师职业道德,最终将背离法制建设的轨道。对于正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律师业无疑于自毁长城,建立律师诚信制度,是加快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浑然为一、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着当代中国基本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等,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层次的法律效力。法律是指一切由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部完善的宪法与一个良性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律师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最大的诚信首先就是要忠于宪法与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崇高信念,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忠于宪法就是要坚持四项墓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坚持国家的基本政治与经济制度。忠于法律,就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明、掌握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正确地理解、准确地适用法律,不屈从于权势,不迷惑于金钱,不歪曲事实,不曲解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忠于职守,维护正义 忠于职守、维护正义是诚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律师执业特点的重要职业道德,其核心内容是律师要坚持依法独立执业的原则,抵制和排除非法干预,以忠实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当前,在我国推进经济、政治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由于旧的制度、观念的影响,一些人对律师工作仍然存在着误解,并且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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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应该具备的11种能力 1、博览群书。 一个律师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他应当认真学习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有关知识,努力跟上现时社会发展,没有用上述知识武装起来的律师,不过是律师行业中的泥瓦匠。只有具备上述知识才是律师行业中的建筑师。 2、资料查询。 法律书籍、法律条文浩如烟海,如何很好的利用好这些资料,尤其是当你用到时,能够迅速的找到,那才是一个律师应当具备的素质。那就需要律师在阅读时掌握技巧,什么时候想读什么时候略读。 3、摆脱愚昧。 律师既要摆脱自然科学知识上的愚昧,也要摆脱法律观念方面的愚昧。律师应当是科学文明的创造者,而不应当成为愚民政治的附庸。 4、清醒的认识。 不但要对其他事物有清醒的认识,还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人贵有自知之明,律师尤其应对自己的技能有清醒的认识,不要什么案子都接,这样会害人又害己。 5、稳定的心理素质。 律师必须是精神上强健的的人。律师的精神意志力=勤奋+守纪律。律师面临的诱惑力太多,意志力是屏蔽诱惑的防火墙。律师要有健康的心态,要有开放的心态,律师的终极目标是是正义,但要记住,法律和正义不是一回事。律师还要很好的面对压力、面对失败。 6、律师的思维。 从技术层面上讲,独特缜密的思维是律师素养的最高境界。律师不关心事实上发生了什么,律师只关心证据能证明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民间的铁律对律师的思维没有约束力,一些颠仆不灭的世俗传统规则会在律师提出的诸如时效、主体资格、管辖权、法律程序、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等方面的攻击下而灰飞烟灭、土崩瓦解。 7、一丝不苟。 低级错误是指不应该去犯得的错误,比如说法律文书中错别字、小数点等,如果应为这些导致问题,那么当事人对你的看法就会大大折扣。律师必须把认真作为自己自己执业的首要准则。 8、整体策划。 律师应当具备整体策划的的习惯,在正式接手案子后,必须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涉及的法律。律师不仅要对案件有先期的策划还要随着情势的变更不断调整策划。对于办案的任何策划和准备,都是思考的产物,对于律师而言,不可一日无思考。 9、技术技能。 熟练运用现代的高科技术,这样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包括windows、office、PowerPoint 等 10、法律研究能力。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在法律研究上快半拍,法律研究就是找法律渊源,在研究某一专业的法律文件的时候,就要把这一领域的文件一网打尽。学会阅读,学会做笔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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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大部分律师及当然的职业理想。我也常常在心中描绘优秀律师的形象,思考着一位优秀律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古人评价人才常用“德才兼备”来形容,我想从律师和职业品质两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粗浅理解。 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律师一般涉及到四种,即认识研究能力、法律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合作能力。律师接触到一个案子,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事实和法律的搜集、分析和研究,表现在上,就是调查取证能力和法律研究能力。之后,他要把具体的证据事实和抽象的法律结合起来,也就需要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最后,律师还要把这种思维成果通过书面和口头的方式表达出来,也就是法律文书写作和论辩能力。此外,与当事人及其他人士的沟通,还有和其他律师及的配合贯穿法律服务过程始终,所以沟通和能力也很重要。 就律师品质而言,我觉得诚信、谦虚、勤奋、认真这四种品质尤为重要。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首要条件。要想得到他人的信任,自己首先要值得信任。

在法律服务这样一个依靠知识和经验积累的行业,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胸怀,不断学习和进步是非常重要的,常言道“谦受益,满招损”。 古人讲,“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形成于思,而毁于随”。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讲,勤奋其实是一个很基本的要求,优秀律师没有不忙的,更要象蜜蜂一样辛勤劳作,如此才能广泛采集证据、法律、法理,酿造出浓缩精华的、答辩状、代理词。 说过,“凡事就怕认真二字”,西方也有一句谚语,“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做任何工作都需要认认真真,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对律师的认真严谨、重视细节的品质更提出了超出一般的要求。认真对待当事人,你可以赢得其尊重和信任;认真对待法官,你可以发现法官的思路和倾向;认真对待证据,你可以发现事实背后的真相;认真对待法律,你可以发现立法者的智慧和矛盾;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你可以成为一名杰出的律师。 诚信、谦虚、勤奋、认真这四种品质互相包容,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是一名优秀律师不可或缺的素质。 具备以上的职业技能和职业品质,足以成就一名优秀律师,但如果想要实现“”的飞跃,则还需要有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作要求,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律师职业的归属感和使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1、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安庆国际法律事务所2 2、Allen and Overy LLP安理国际法律事务所3 3、Ashurst法律事务所5 4、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澳大利亚万世基法律事务所6 5、Baker & McKenzie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7 6、Bingham McCutchen LLP法律事务所8 7、Bird & Bird 国际法律事务所9 8、Chadbourne & Parke 美国查德本?派克法律事务所11 9、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12 10、Clifford Chance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14 11、DLA Piper律师事务所15 12、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师事务所16 13、Deacons 的近律师行18 14、Debevoise & Plimpton LLP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19

15、Denton Wilde Sapte国际律师事务所20 16、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21 17、Gibson Dunn & Crutcher 律师事务所22 18、Gide Loyrette Nouel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23 19、Heller Ehrman LLP 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25 20、Herbert Smith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26 21、Hogan & Hartson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27 22、Jones Day众达律师事务所29 23、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31 24、Latham & Watkins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32 25、Linklaters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33 26、Lovells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35 27、Mayer Brown Rowe & Maw律师事务所36 28、McDermott Will & Emery LLP律师事务所38

律师执业基本素养

《律师执业基本素养》 北京大学出版社 &1 概述、 律师的概念:有证、服务 律师的价值和律师工作的意义律师工作的性质和形式: 律师的角色和职业面孔 律师的形象和与人交流 &2 律师工作中的主要关系 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 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 &3 客户的开拓 客户的需求 律师的市场定位 律师开拓客户 客户关系维护 &4 访谈(当事人的接待) 访谈目的 访谈的阶段和技巧

访谈的控制 &5 谈判 谈判知识概述 谈判操作和技巧 &6 法律调研 法律调研概述 法律检索 法律调研报告 &7 资料、文件和案卷 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文件的制作与管理 业务档案(案卷)的管理 附录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附录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附录一:北京市《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录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关于对律师行业的分析

关于对律师行业的分析 在法律越来越完善的今天,人们对于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法律意识愈加深入人心。但尽管随着人们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当大多数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还是需要求助于关于法律的专业人士,这就造成了律师行业的极大发展。 1.目前律师行业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律师的需求量较大,人民对律师的比例达到40:1的水平,也就是说40个人就需要一位律师为其进行服务,其他城市比例较小,但律师的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目前,国家允许非法学专业人士参加司法考试,而且参加考试的地域并不受限制,所以每年有大量的人进行司法考试,想从律师领域分得一杯羹。目前我国约有630家高校法学院系,据称在校生超过70万人,每年有数十万法学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每年约有30万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每年约有3万人通过司法考试。 全国15万注册律师基本上已覆盖到全国各地,也基本上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高中低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业都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有相对稳定的客户,各企事业单位或负责人也都有相对熟悉或稳定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政府及各机关以法制局、法制办、法规处等形成自己的法律服务体系。 据统计,百姓对律师的信任率达到29%左右,虽然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的费用不低,但还是有不少人在自己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进行

法律咨询甚至聘请律师。 所以律师行业在中国可以算是一门热门并且前景很好的行业。2.作为律师的职业待遇 律师作为一门热门行业自然在待遇上会比较优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普通律师的税后薪水一个月大概达到七、八千元。律师随着职业年龄的增长,其行业经验增加,律师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律师的收入较高,并且如果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的费用也会因律师职业素养而异。律师的收入主要因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存在差异,因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不同有差异。 3.成为一名律师的条件 律师中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执业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实习一年后拿到律师证的。律师助理一般是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做的是辅佐性工作,一些名律师、大律师的律师助理不但要求很高是执业律师、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海归人员等,但待遇也很高。实习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单独出席法庭。律师的收入主要因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存在差异,因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不同有差异。 3.总结 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发展过程中,律师成为不可缺少的行业,并且与百姓的生活愈加相关。成为律师的条件虽然很高,但由于收入的因素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加入这个领域。对于参加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目前为止并没有专业限制,所以无论是不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都

律师诚信学习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及感受

律师诚信学习教育活动心得 体会及感受 一、诚信乃律师执业之本 诚信,简而言之,是诚实信用的简称。诚信是一种个人美德,更是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社会中,诚信是人们进行 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中应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中,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今,我国不少学者 称之为帝王原则。不难看出,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相 当重要的。而今,各行各业都在加强诚信建设,信用已作为一种 制度普遍建立,而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诚信建设尤为重要。因为律师的专业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了律师行业是全社会对诚信 要求最高的行业之一。诚信是律师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文化素 养和职业纪律的综合体现。一方面,律师要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 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多数人认为律师代表社会正义,如果代表正义的行 业都有不讲诚信,社会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因此,诚信是律师的 形象,是律师执业的立足之本。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坚持诚信 执业。 二、诚信要立足于实践

诚信作为行为准则,还只是一种理念上的东西。如果说每一 位执业律师不自学地遵守,并付诸于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诚信将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没有任何实际价值。而诚信建设 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一个人积极努力。作为执业律师个人, 如何才能做到诚信?本人认为: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也 许有不少认为律师不是政府官员,学什么政治,而律师是社会的 法律工作者,具有贯彻法律法规的神圣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 着社会正义,如果不关心政治,执业活动将会背离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如此这般,还有谈诚信的必要吗?二是要加强人生观、 价值观的改造。律师又是自由职业者,要讲求经济效益,但在金 钱和形形色色的人交往当中,不能为了金钱和享乐,丧失了诚信,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在具体的执业活动中,要 把诚信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转变执业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牢固树立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维护正义,勤勉尽职,维护委托人 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 互助。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增加服务的透明度,公开、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珍视和维护 律师职业声誉,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律师行业队伍建设活动心得体会 律师这个职业是一项很伟大的职业,作为一名律师,我一直

通过美国律师考试的7条建议

通过美国律师考试的7条建议 我一共参加过两次考试,分别是CABAR和NYBAR。如果我以下的考bar经验建议对你来说并不适用,请一笑置之。 1. 冥想 不少考生相信冥想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自己的bar成绩。说起来令人啼笑皆非,但其实冥想并不无道理。对于我来说,冥想,意味着我将进入一个独立、静谧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完成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再次记忆。 2. 学习方法很重要 虽然以往的学习方法能让你顺利通过考试,但对于考bar来说却不一定适合。例如有些考生认为连续学习5个小时高效又省时,而有的考生则不尽相同。专家认为最高效的学习方法是每学习45分钟再休息15分钟,然后重复循环,这样不容易造成大脑疲劳,对记忆也有帮助。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借鉴。 3. 每天增长1%的学习时间 如果你第一天的学习时间是100分钟,第二天你可以将之延长至101分钟,依次类推。此举不仅可增强你的学习耐力,还可以添加趣味性。你可以为自己设置一个小目标,例如21天。完成小目标之后,再设置一个30天的目标。想要通过bar exam,你应该选择马拉松选手的速度,而不是学习飞人博尔特。 4.不要停止学习 一周7天,尽管有2天是周末,但也不要停止学习。相信大家都有所体会,就像健身,不管你坚持了多久,一旦你有天没去健身了,你的身体好像就开始懒惰了,积极性就受到了影响。如果你实在没有空,那背一背法律法规也是好的。 5. 尝试着在嘈杂的环境中学习 当然,安静的环境才是考bar的最佳学习伴侣,但是偶尔也需要去体验一下嘈杂的环境。考场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况且,如果你和我一样选择了机考,你会发现敲打键盘的声音不绝于耳,这其中还会掺杂着清嗓声、鼻涕声以及敲击地面的声音等。为此,我偶尔会选择到一家比较嘈杂的咖啡店学习,不得不说那家的隔音差极了,但为了适应考场环境,我不得不忍着。 6.听音频 生活中有很多时间,我们都可以加以利用。例如锻炼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做饭的时候等,

律师应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律师应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内容摘要: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为更好地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律师应从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四个方面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关键词:律师法治建设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律师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非诉业务在律师业务中的比例逐渐增大,这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律师介入、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纷繁复杂,对律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律师素质是指律师的学识和素质,是律师人格魅力、社会形象、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念的总和。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二十多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从司法部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为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律师素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特别是通过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使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为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律师文化奠定了

基础。然而,我国目前律师队伍状况,从文化知识和理论方面看,执业律师整体水平不高,学者型和专家型律师还不多,从道德品质方面考察,多数人仍只是将律师职业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有的为了追求高额的回报,往往不惜动用各种令人不齿的手段,这就要求律师必须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一、服务法治建设,律师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一)律师提高业务素质,应全面、系统掌握法律知识、业务技能。 律师在业务学习方面,应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在系统学习《侵权责任法》等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对已掌握的法条进行挖掘和精进。 (二)律师提高业务素质,应努力实现向学者型和专家型律师的转变。 与很多行业类似,专业化也是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金融、知识产权、高科技开发等相关的法律业务激增,劳动争议案件增速也较快,对专业律师的需求日益增大,原来那种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专业化正在成为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的发展方向。 二、服务法治建设,律师应努力提高文化素质。 律师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一

浅论中国律师的性质

浅论中国律师的性质 赵黎明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希尔顿商务中心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400015) 摘要:律师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这个利益纷争不断升级的时代,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庶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本文作者作为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通过自身的切身体会,得出中国律师不同于外国律师的性质所在。 关键词:中国律师;性质;地位(电子邮件:zhaoliminglawyer@https://www.wendangku.net/doc/2c168125.html,) 一、引子——中国律师的职业定义 新中国在1979年复建律师制度时颁布的《律师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代表国家,维护国家利益。1996年《律师法》颁布,律师被定义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具体内涵包括: 第一,律师是独立执业的社会法律工作者,独立承担职业责任。律师的职业活动和职业判断是独立于当事人、司法机关及其他律师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获得报酬,但是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也要承担责任,但不同于国家赔偿责任。 第二,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这意味着律师代表的既不是国家,也不是社会,更不是公众,他代表的只是委托他的当事人。在法律轨道限度内,律师的第一出发前提、第一价值排序、第一行事准则是当事人,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本位,当事人的利益优先,而非国家、社会或公众。当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与国家利益冲突时,律师应当选择站在当事人一边,维护当事人利益。 第三,律师是法治工作者。法治是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其核心是限制强权,限制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从社会整体利益来看,律师为每一个当事人,做好权益保护工作,也就意味着他有效地保护了这个社会的高质量的法律实施,促进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建设。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将律师定义为“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按照这种角色定位,律师代表的就不是当事人而是国家。律师保护的不是当事人的利益,而是国家的利益。律师的工作基点、理念前提不是当事人的利益和正义诉求,而是国家利益的保护。公私对立的角色错位不但扭曲了律师角色,而且损害了当事人利益,违背了民主与法治的本意。 1996年《律师法》虽将律师从国家法律工作者的束缚下解脱出来,但也只是将律师重新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只是一种功能的描述,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角色定位。从《律师暂行条例》到《律师法》,中国律师经历了一个身份上的变迁过程,其角色定位实现了从公职性向民间性的回归。

律师角色以及作为律师的素质要求

律师角色以及作为律师的素质要求 (实习律师辅导资料) 一、律师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角色? 、律师业的沿革 作为一个律师进入律师行业,一定要对我国律师行业的情况要有所了解。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是在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解散旧律师组织,取缔“黑律师”后,根据年月《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和年月《宪法》关于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的规定,在年月国务院批准司法部提交的《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请求报告》后正式建立的。,年,“反右运动”爆发了。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被砸烂,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被否定、歪曲和批判,一大批律师被莫名其妙地打成了“右派”。年月,连司法部也被撤销了。从此,新中国的律师制度开始了长达年的空白期。

表面上看律师事业蓬勃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律师似乎己成为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实际上律师却常常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社会各界对律师的评价众说纷纭,褒贬不一。 人们羡慕律师,又排斥律师;需要律师又防范律师;政府发展律师,又不信任律师;企业需要律师帮助,同时又怕律师帮倒忙;外国人说中国律师只是政府的摆设,而律师在政府中却无摆放的位置;法院开庭需要律师出庭,而律师出庭又得不到起码的重视;律师在法官、检察官眼中地位低下,而许多法官、检察官却纷纷加入律师行列……这种令人费解的现象,使律师成了一种难以琢磨的‘怪物’,这种状况可以说是中国律师现状的真实写照。 二、我国律师行业的现状 据去年底全国律协会议的信息,我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1.69万多家,律师队伍发展到19.4万多人。 全国律师每年办理业务大致在万件左右,业务收入在亿左右,律师人均收入在万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费在千元左右,但是70多亿被20%的律师所拥有,剩下的20亿却要由80%的律师来分割,律师收入严重“贫富不均”。而且律师年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北京最高,律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万元,上海也在万左右,江浙在万元左右,广东在万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师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二八定律) 从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国总人口的万分之,美国为万分之,英国为万分之,新西兰为万分之,巴西为万分之,阿根廷为万分之,我国香港为万分之,台湾为万分之,澳门为万分之。可见,每万人所拥有的律师,我国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

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心得体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2012.1.16 中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其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以维护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切实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每一个社会人所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而对于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而言。不断的学习更显得必要。 首先,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必须通过学习来形成和提高。执业律师是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并经实习考核后才正式获得从业的,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以及相应的道德素养。但是,如果不经常学习,而是固步自封,很难适经济社会的发展。学然后知不足。惟有不断的学习,提高认识,才能紧跟时代步伐,才能使思想不落伍。律师应在律师事务所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参加相应的学习活动及自学等形式,全面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系统掌握《律师法》、《律师

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及相关具体要求,并在具体的工作中严格遵循,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其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更新换代显得更快。律师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律师业务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如不及时学习,必将坐吃山空,不能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这就要求律师不仅要巩固和提高已有的法律知识,还应加强对相关关联学科诸如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关基础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视野,以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 二、切实服务顾客满意 律师职业是一项服务业。服务业的要求是要做到“顾客满意”。从质量管理体系的角度而言,律师的顾客包括当事人及具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比如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人员及其所在的单位。要做到“顾客满意”,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认真做事。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好相应的工作,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尊重他人。律师是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法律工作者,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是我们的应尽之责。但律师也是一个社会人,我们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对每一个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人员和单位,都要表示出必要的尊重。这里的“尊重”,是广义的尊重,即既要尊重其人格,更

律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doc

律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 律师制度恢复后,法律服务市场形成,竟争日益激烈。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公平公正,下面是我给大家搜集整理的律师所具备的职业素质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律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 专业素质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谁都知道"专业"是律师执业的根本,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现实是许许多多的律师并不真正懂得他们的专业,误认为我们在学校学的课程就是专业了,其实这与我们实际业务中所说的专业相差甚远。我们需要精通的是该类业务中的特殊规律,独到的处理方法和最顶端的理论水平,而不是流于泛泛。一般来说,具备精深专业知识的人可以以理服人,但没有专业知识又必须在非常专业的场合说话,同样可以一鸣"惊"人。这两种极端并非举轻若重,危言耸听。因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专业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既然你选择了某一个专业领域,你就有责任达到这个领域所要求的专业水平。也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专业水平,你在这个领域有足够的发言权。如果一名律师不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他在执业过程中一定会出现许多不应当出现的情况。如果他不能以理服人,他就会选择诡辩,甚至脱离实际,感情用事,使人感到与其打交道非常的不安全。他也可能表现为不懂装懂,乱发言论,固执己见。有时也会因为自卑而怯场,不能很好履行律师的职责。因此,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善于发现

和确定符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努力使自己成为某一业务领域的专家。那种万金油式的,在知识与技能方面停滞不前的律师很快将被或者已经被淘汰。 政治素质 我们这里所说的政治素质并不是紧跟政治形势和社会风潮,而是说要对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变化有较好的把握,有前瞻性的判断。因为任何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下的律师业,都是其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我们这个行业新业务的产生,利润增长点的出现,很多都与国家的制度、政策、法律的出台和变化有关。因此,一个对政治漠不关心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名好律师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们要学会用政治和法律的眼光去判断哪些事可以做,哪些财可以取,要用市场和经济的眼光去发现哪里有事可以做,哪里有财可以取,而不能不择手段,无所顾及地蛮干,这样可能既给自己带来危险又损害全行业的利益和形象。 道德素质 道德素质是执业律师最重要的条件。它不像专业和技术知识通过学习和训练便可取得。道德行为不仅需要学习,而且需要规范、制约,甚至需要惩戒和处罚。因此有关部门和机构围绕道德行为颁布了许多规范、条例、制度和法规,可见其重要程度。但道德素质有其特殊性,即只有当一个人将优秀的道德品质深深地融会于自己的言行和举止之中的时候才能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道德素质也可以简单地分为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外在素质通常是指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衣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关于不同区域律师发展的特点与策略 30年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壮大,并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由于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律师业在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特点。具体表现为:区域市场的全国性,全国市场的区域化,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初显端倪。 一、全国律师总体的竞争格局 从全国看,律师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高端化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公司化、品牌化等方面。以北京为龙头的处于优势地位的律师事务所,面对全国市场的“攻城掠地”已初显端倪。律师业的“跑马圈地”运动首先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展开,并有向中西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蔓延之势。 总的来说,律师业的全国竞争以金融、证券、上市、兼并收购、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为主,传统业务为辅;区域市场的竞争则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业务为辅。 从区域市场来看,经济发达地区正面临竞争的全国化。据2007年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披露的数据,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律师纷纷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仅北京市律师的人数就已达1.5万人。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全国律师人数近一半。北京市几乎1/3以上的律师来自于北京以外,上海律师中来自北方的律师数量比例可观,深圳本地律师则寥寥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这三个城市的律师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2/3强。2006年,尽管上海、广州、深圳三城市的律师业务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北京一地的律师年业务收入就达到70亿元,几乎是三地的总和。 再看中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全省只有1000多名律师,年收费在5600万元左右;陕西省将近4000名律师,年收费不到1亿。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区域竞争,依然为传统的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非诉业务相对不发达。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这些地区的律师外流现象非常严重。以甘肃省为例,现有律师1572名,近6年每年增加律师10人,而转至发达地区执业的律师有40余人。到2007年底为止,中西部地区尚有200多个行政县没有律师,律师人数和收入呈现低速度增长或相对停滞状态。 二、北京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及发展方向 资源的强势化、业务的高端化、服务的专业化、竞争的规模化、市

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

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称为Bar Exam。“Bar”是一个多义词,通常是指酒吧或是杆状物。在法律界,Bar的意思是法庭里的那一道齐大腿高的栏板,将法官席和律师及当事人分开。栏板中间有扇小门,若律师与法官需要直接沟通,则从小门进入。 我在1994年夏天参加纽约州的律考,那年共有7,737位考生,6,091位通过,占78.7%,其中第一次参加考试的通过率为85.6%,复考的通过率为67.6%。纽约州每年举行两次律考,一次夏季,一次冬季,冬季的人数较少,不到夏季的一半,多为夏季没通过的参加复考。1994年夏季的律考通过率算是高的,历年的夏季平均通过率大约为70%以下,而冬季的平均通过率在50%以下。 夏季的通过率之所以高,是因为考生多为当年夏季的毕业生,在校学的东西还没忘记,从毕业考试之后到开始工作之前,大约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全力以赴地复习准备考试。冬季的考生多为复考,因为第一次没通过,参加工作后无法脱产复习,所以通过率较低。 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要通过美国的律考,考生还必须学会考试的技巧(test taking skill)。为此,美国有许多律考补习班,如PMBR(现在叫Kaplan)、Pieper和Bar Bri等。那些补习班通常在法学院的高年级学生中招募销售代表。销售代表的工作很简单,只要在学校的走廊里轮流摆摊即可。一张折叠的桌子,上面放一些补习班的材料,动员同学报名,销售代表可以免费上补习班。当年我报名担任Bar Bri的代表,便免去了几千美元的学费。“练摊”的另一个好处是,在上课时摊子上没有人,桌子上又有现成的复习资料,自己便可以趁机复习。 纽约州的律考分为两天,第一天考纽约州法,第二天考联邦法。州法考试分上、下午,上午是选择题,下午是问答题,联邦法则全是选择题,上、下午各100题,必须分别在3小时内答完。补习班的老师特别强调实战演习,平时自己练习虽然没有时间限制,但还是必须掐着表做题,目标是争取第一小时完成35题,第二小时再完成35题,第三小时完成剩下的30题。如果第一个小时不能完成35题,第二小时想赶上是几乎不可能的,只可能慢下来,第三小时累了会更慢,就有可能做不完100题。 有的考生为了保险起见,同时报考两个州的律考,如纽约州的考生,除了纽约之外,还可以在新泽西或康奈迪克州报考。因为全国各州联邦法的考试都安排在同一天,新泽西和康奈迪克州将联邦法安排在第一天,州法安排在第二天,这样纽约州的考生便可以第一天考纽约州法,第二天考联邦法,第三天再考新泽西或康奈迪克的州法,其中联邦法的成绩可以在两个州共用。 为了保险,我同时报考了纽约和新泽西。第二天考完联邦法之后,便乘火车到新泽西的Somerset,住进旅馆,第三天考新泽西的州法。第一天考纽约州法时,头脑比较清醒,还能意识到许多没有考好的地方。因为前两天太累,第三天已经考糊涂了,出来后自我感觉非常好。考完后我对家人说,如果两个州只通过一个,那一定是新泽西。到发榜的时候,偏偏是新泽西先公布结果,竟然是名落孙山,把我吓坏了。接到纽约州的通知时,我手直发抖,鼓起勇气拆开后,居然非但“一枪过”了纽约州,还因为联邦法的考分特高,免试获得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律师资格,算是一场虚惊后的惊喜。当然,如果总分没通过纽约州的律考,即使联邦法考了高分,还是不能免试进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纽约州的律考分两个考场,一个在纽约市,另一个在州府阿尔伯尼,大部分的考生在纽约市。1994年的考场设在纽约市的贾维茨中心(Javits Center),是华裔建筑师贝聿铭设计的一个大型会展中心,好几千名考生,每人一张桌子,场面非常壮观,气氛也非常紧张、肃穆。为了防止有人代考,在报名参加律考时,考生必须在学校教务处的监督下当面抄写一段短文,另外还要留下签名,以便将来比对笔迹。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签名,考试当中每次上厕所,回考场必须重新签名,以防中途换人。 我有一位女同学,就住在我家附近。法学院毕业时,她父亲送她一辆崭新的奔驰车。当时她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上补习班时,她总是让我搭便车。律考的第二天,中途突然听见广播,说是发生紧急情况,希望有医学背景的考生自愿帮忙。后来我才知道,那位女同学因为考试太紧张,睡不好觉,第二天考到一半早产了,自然是没有通过,半年后考第二次才通过。据她说,几千个考生,居然没有一个停下考试帮忙的。(在我们的同学中,就有一位医生。)

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发言

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发言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中国大律师张思之曾用诗—般的语言描绘优秀的律师形象:“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俗话说得好,“不愿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对律师而言,不争取做一名优秀律师,也算不上是一名好律师。跨入新世纪后,乘着成功加入wto的东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对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通过自己在执业经历中的所感所想,我觉得律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主要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维护自尊,保持独立 这是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关键,律师既以“师”冠之,就应有“师”德,在对法律的信仰、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方面,要成为典范,自己首先要在言行上体现出法律至上的理念,时时处处遵守法律、遵守规则,要能够为其他公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榜样。这样,才能有可能赢得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广泛的尊重。而要赢得社会广泛的尊重,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要有职业独立的意识,保持职业独立性。保持职业的独立性,就是要求在执业中要作到既要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又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独立于当事人,这就是说律师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附庸,应该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职业距离,不要轻信他们陈述的每一件事情,不能盲目地听从当事人的意见,不要把他们的意见不加思索地直接变成自己的意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就是说律师不得为了有利于自己所参与的诉讼而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进行私人接触与交涉,更不能用请客、送礼、报销费用或者提供某种便利的方式对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施加影响。律师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宣传或者暗示他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律师胜诉靠的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掌握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而不是靠各种非正常关系。如果不这样要求,律师就会丧失客观分析问题和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律师界发生的很多不正常却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与法官、检察官拉关系;与当事人搞得一团火热,称兄道弟,钱财不分;在执业中把当事人的意图奉为指令,不加区分地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业务中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及其家属交往过密。律师在上述行为过程中,也许可以一时博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他们内心里却不把律师放在“师”的位置上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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