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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如果你是一名律师,就意味着你要在漫长的法治征途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法斗、与名斗、与利斗,你准备好了吗?

1、律师要有高尚的品质。俗话说:“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质。”律师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但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良知和律师的爱心远比金钱、名利更为重要。

2、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律师的知识储备不限于法学,好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纠纷千变万化的今天,律师一天不学习就要被淘汰。律师应多涉猎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外语知识等,这对律师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3、律师要有坚定的信念。做律师容易,做一名好律师不容易。律师要时刻准备着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4、律师要有积极的心态。有些案件,该赢的官司没赢,则是法治的悲哀;有些案件,该输的官司却没输,却未必是法治的幸事。只要我们尽心尽力了,就无怨无悔了。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超强的抗击打能力、身心承受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5、律师要有广泛的人脉。律师是靠能力和关系吃饭的,但要想吃的饱、吃的好,没有良好的人脉却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好汗三个帮”,律师,有时候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护。

6、律师要有强健的体魄。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必须有一副能抗、能打、能折腾的好身子。律师工作没规律,休息、吃饭时间不固定,压力大,烦恼多,没人理解,没人倾诉。没有好的身子,再伟大的抱负都会变成零。

7、律师要勤于沟通、善于观察。“好马出在腿上,好汗出在嘴上。”虽然有些绝对,但是对于律师这么一个靠能力、靠嘴皮子吃饭的行业,却是不争的事实。说话是律师的基本功,观察是律师的助跑器。不管是做原告的代理人,还是被告的代理人,说话、观察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

8、律师要学会穿衣、学会打扮。律师虽然是自由职业,但是作为捍卫正义、明辨是非的法律工作者,会穿衣、会打扮也是一门“必修课”。律师穿衣应庄重、得体,穿出品位、穿出风度来。适度的打扮是最好的修饰,“人是衣服马是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9、律师要面带微笑。微笑是世界上最好的通行证和润滑剂,由于太稀却了,所以才显得更为可贵。律师要面对各种当事人,微笑显得亲善;律师要面对警官、法官,微笑显得尊重;律师要面对公诉人和对方律师,微笑显得自信;律师要面对同事和亲友,微笑显得轻松。

10、律师要随身带着名片。名片在现在人的交流中,显得举足轻重。律师是推销自我、展现个人魅力的行业。既要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也要记住对方的名字。

11、律师出门要带着公文包。里面最好装着笔记本电脑、微型录音、录象器材、常用的法律文书和通讯录等,便于及时保全证据,及时与当事人和承办人联系,做到有备无患。

12、律师跟当事人谈话,要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当事人是通过和律师的交谈,获取对律师的印象的。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必须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和敬佩,得体的谈吐不可或却。

13、律师说话要注意场合、把握分寸。律师和当事人谈话,不能摸棱两可,要切中要害。因为在当事人心目中,律师是高大的、无所不能的,如果律师说话不着边际,当事人会认为律师没水平。同时,律师也不能和盘托出、毫无保留。如果律师把该说的全说了,当事人自己明白了,就不会委托律师了。

14、律师要学会尊重法官。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要想赢得法官的尊重,说服法官,就要熟悉案件审判流程、主动维护法庭秩序,让事实、证据和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胜诉。

15、律师要学会尊重检察官。尤其在法庭辩论中,律师作为辩护人,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双放唇枪舌战,寸土不让。律师应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以理服人。既不夸夸其谈、哗众取宠,也不无理取闹、强词夺理。

16、律师要学会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律师。无论是在证据交换、法庭调查中,还是在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中,律师不能嘲笑、挖苦对方,让事实和证据通过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更加明晰、可信。

17、律师不要虚假承诺。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不惜违背《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欺诈和误导当事人。律师应洁身自好、珍惜声誉。

18、律师不要诋毁同行。有的律师为了表现自己、争揽案源,不惜诋毁同行。其实,贬低别人就是贬低自己,只有抬高别人才能抬高自己。律师的水平和声誉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19、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一定要做收案笔录。收案笔录一定要将当事人关于整个案件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然后让当事人签名摁手印。免得当事人抱怨律师不尽力或遗漏重大事项,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律师和当事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要因为图省事,而随便签了协议。要知道,协议是律师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尤其要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收费标准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当事人有求我们的时候是人,和我们翻脸的时候就不是人了。

21、律师一定和当事人签定《授权委托书》。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一定要让当事人尽可能多签一份委托书,免得临时需要,律师却又拿不出来。而且,委托书一定要详细列明当事人对律师授予的权限和期限。不可笼统的写上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委托书一定要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并摁手印,律师万万不可代替。而且,委托书上一定要写上律师的联系电话。委托书不可列明一审全权代理、二审全权代理和执行代理,要知道,这是律师给自己找罪受。

22、律师一定要留下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对方代理人)的电话。

23、律师一定要留下承办人(包括但不限于警管、检察官、法官、执行人员、鉴定人员、仲裁人员)的电话。

24、律师一定要准备一个小册子。及时将与本人、本专业或本领域有关的人员、信息或动态全部写上。“处处留心皆学问”,律师应该是个有心人。

25、刑事案件的会见律师一定要自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要遵守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或监狱的规定,不得给当事人传递信件、纸条,交付现金、手机,甚至香烟等,免得“引火上身”;律师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捏造事实、做伪证,可以积极动员当事人配合律师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他人对当事人有殴打、辱骂或刑讯逼供等情节的,律师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要做会见笔录。会见结束后,一定要让当事人阅读完毕后签名并摁手印。

27、刑事案件在起诉阶段,律师一定要查阅、复印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果律师发现有疑问,要及时与主诉检察官沟通,提出中肯、可行的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8、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律师一定要查阅、复印相关的证据。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意见,必要时,亲自会见被告人,征求意见、核实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9、刑事案件律师尽可能不去调取证据,必要时,可以书面申请法官调取、核实相关证据,加强对律师自身的保护。如果确需律师调查取证的,应该有两个律师同行。

30、律师一定要按时出庭,并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复印件和开庭手续。律师不要保管当事人证据的原件,原件一定由当事人保管。免得原件丢失或毁损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律师只能吃哑巴亏。

31、开庭前,律师一定要提前通知当事人。让当事人有充分的应诉时间或答辩时间,并叮嘱当事人一定带齐身份证件和所有原始证据,按时出庭,遵守法庭纪律。

32、律师尽可能要求当事人参加庭审。律师作为代理人,只是熟悉相关的法律和证据,对具体的事实,代理人很难做到完全知情。如果当事人出庭的话,一方面让当事人感受庭审的氛围,知道代理人的付出和良苦用心;另一方面,当事人对案情最了解,反映的事实最准确,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3、涉及处分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诉讼行为(如撤诉、调解、执行和解和执行终止等),一定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书面同意更佳。不要以为自己是全权代理就可以处分当事人的权利,在原则问题上,律师不要轻易做主,否则后患无穷。

34、律师尽量不要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案件虽然后期利益很诱人,但往往也是一个陷阱。律师经过取证、立案、一审、二审(甚至再审)和执行,律师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可能因为无法执行,导致所有的工作白费。

而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律师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执行回款的提成办法,是按回款额提成,还是按总额提成?是第一笔款到时提成,还是最后一笔款到时提成?

35、律师开庭,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律师所有的工作,最后都会在法庭中显现出来。勤勉尽责的律师,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

36、律师不能凭经验诉讼。办案经验固然重要,但是经验有时候会害死人。诉讼日新月异,法律层出不穷,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即使同一地区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由于认识不一,对法律理解的偏差,就会对同样的案件做出不同的判决。

律师必须时刻保持低姿态,相信经验但不迷信经验,崇拜权威但不依赖权威,才会有更大的作为。

37、律师开庭,一定要提交书面的代理词或辩护词。不能图省事、凭经验代理、辩护。好记性不如一个烂笔头,好口才同样需要经过周密的思考,才会有更好的发挥。签完庭审笔录后,一定要将律师的代理词或辩护词交给法官,以便法官在裁判时参考。

38、对于需要二次、甚至多次开庭的案件,律师必须充分注意、谨慎应对。有的律师认为开完一次庭就完事,其实,有的案件法官为了核实一些重要情节,需要多次开庭。律师不应该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39、对于上诉的案件,律师同样有权调取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不要以为一审已经尽力了,二审肯定会改判或维持原判。开庭和打仗一样,没有定数,只有变数。律师必须以不变应万变,主动出击,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40、对于律师无法取得的证据,一定要申请法院调取。如果法院不愿取证,律师应取得法院签发的调查令。打官司说到底就是打证据,律师只有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胜诉才有把握。

41、律师和当事人永远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以为接触多,就是好朋友;不要以为感情深,就是兄弟。当事人永远是当事人,律师永远是律师。律师和当事人没有距离,也是律师最危险的时候。

42、律师永远要清廉自律、洁身自好。律师不要因为办了一件漂亮的案子,就沾沾自喜、盛气凌人。不要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要收受当事人的礼物。“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律师的声誉和案源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品质和口碑。好的口碑,才是律师的黄金招牌。

43、如果案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进展,律师应该和当事人讲明白。需要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签定终止协议。

44、当事人交的代理费,律师一定要出具正规的发票;律师代当事人交的诉讼费用,律师一定要妥善保管,及时转交当事人。律师办案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鉴定费和复印费等,律师必须保存相关的票据。

45、律师不要轻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不要感情用事。当事人往往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而且,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律师作为代理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调取的证据为根据,以核实的法律为准绳。受当事人委托,又不受当事人左右。

46、律师接受的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应认真分析,组织同行、专家集体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而不可盲目乐观、单打独斗。

47、律师要不断学习,每天从零开始。好律师都是好学习的律师,根据平时接触的案件,多思考,多总结,多请教,多吸收。

48、律师要建立自己的圈子,和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律师要经常参加座谈会、交流会和培训活动等,多接触圈内人士和新闻媒体,多宣传自己、包装自己,多发表文章(甚至著作),多掌握最新信息。朋友是最大的资本,信息是最宝贵的财富。

49、律师要维护整体律师的形象,与危害整体利益的行为做斗争。学会尊重前辈,学会关心后生,与同事、亲友和当事人建立和谐的关系。

50、律师要熬得住艰辛,顶得住压力,耐得住诱惑,战得胜自己。坚信自己的选择,亮出自己的风采,不断锤炼自己,不断超越自己,坚持不懈,生命不止,奋斗不息!

看到一位法律人前辈写的关于律师如何执业的文章,很受启发,特此转载。律师是一种自由职业者,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也是一个没有保障的群体,无论是在经济利益方面,还是在个人人身安全方面。因此律师业是一种有着光渲的外表,但是生存压力及其巨大的行业。没有超强的毅力、决心和执行力,是不可能成为大格局的律师。在这个行业,也许冯仑的“剩者为王”的理论特别适合。很多律师同行在律师事务所做了一段,就销声匿迹了,或者去了公司做法务人员了,或者是改行作实业了。真正坚持者,为数不多,毕竟这个行业是一种赚不了大钱的行业,是一种在夹缝中生存的行业,律师在社会中只是一个靠专业技能谋生的行业!

优秀律师应该具备的11种能力

优秀律师应该具备的11种能力 1、博览群书。 一个律师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他应当认真学习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有关知识,努力跟上现时社会发展,没有用上述知识武装起来的律师,不过是律师行业中的泥瓦匠。只有具备上述知识才是律师行业中的建筑师。 2、资料查询。 法律书籍、法律条文浩如烟海,如何很好的利用好这些资料,尤其是当你用到时,能够迅速的找到,那才是一个律师应当具备的素质。那就需要律师在阅读时掌握技巧,什么时候想读什么时候略读。 3、摆脱愚昧。 律师既要摆脱自然科学知识上的愚昧,也要摆脱法律观念方面的愚昧。律师应当是科学文明的创造者,而不应当成为愚民政治的附庸。 4、清醒的认识。 不但要对其他事物有清醒的认识,还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人贵有自知之明,律师尤其应对自己的技能有清醒的认识,不要什么案子都接,这样会害人又害己。 5、稳定的心理素质。 律师必须是精神上强健的的人。律师的精神意志力=勤奋+守纪律。律师面临的诱惑力太多,意志力是屏蔽诱惑的防火墙。律师要有健康的心态,要有开放的心态,律师的终极目标是是正义,但要记住,法律和正义不是一回事。律师还要很好的面对压力、面对失败。 6、律师的思维。 从技术层面上讲,独特缜密的思维是律师素养的最高境界。律师不关心事实上发生了什么,律师只关心证据能证明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民间的铁律对律师的思维没有约束力,一些颠仆不灭的世俗传统规则会在律师提出的诸如时效、主体资格、管辖权、法律程序、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等方面的攻击下而灰飞烟灭、土崩瓦解。 7、一丝不苟。 低级错误是指不应该去犯得的错误,比如说法律文书中错别字、小数点等,如果应为这些导致问题,那么当事人对你的看法就会大大折扣。律师必须把认真作为自己自己执业的首要准则。 8、整体策划。 律师应当具备整体策划的的习惯,在正式接手案子后,必须研究案件的事实和涉及的法律。律师不仅要对案件有先期的策划还要随着情势的变更不断调整策划。对于办案的任何策划和准备,都是思考的产物,对于律师而言,不可一日无思考。 9、技术技能。 熟练运用现代的高科技术,这样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包括windows、office、PowerPoint 等 10、法律研究能力。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在法律研究上快半拍,法律研究就是找法律渊源,在研究某一专业的法律文件的时候,就要把这一领域的文件一网打尽。学会阅读,学会做笔记、摘要。

实习律师 指导老师意见 鉴定意见

指导律师意见 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体现出较为优秀的品行素养和工作素养,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规范,实习期间未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品行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能勤勉负责、严谨高效地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对客户的咨询能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够虚心请教,对于别人提出的建议能够虚心听取。工作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勤奋好学,法学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能够协助律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律师执业水平有很大的提高。 综上所述,实习人员已具备执业律师的各项基本能力,希望她进一步学习,增强自身的执业水平,在工作中更有作为。 品行鉴定 实习期间,该实习人员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严格遵守所内的各项制度及律师行业规范,遵守实习人员管理规则,基本符合《律师法》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的各项规范要求。该实习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同行,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同时,平时工作生活中,该实习人员为人随和、热爱生活,谦虚好学、乐于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能与同事和睦相处,表现出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总而言之,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得到了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的肯定,已具备一名执业律师的品行。 职业能力鉴定 该实习人员工作勤勉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协助其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处理了多项法律工作。一方面,该实习人员法学基础较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能够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善于总结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另一方面,通过近一年的实习,该实习人员已较为熟悉法律工作流程及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技巧,能够积极耐心有效地与客户沟通,妥当地处理往来客户的函件,协助客户进行商业谈判;和指导老师、客户或其他律师有效地分析问题和表达自己的观点。综上所述,该实习人员通过一年的实习,具备了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基本条件,本所对其执业能力予以认可。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最新版190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doc

最新版190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本规范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处分的依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的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和执行本规范。 第二章; 律师的职业道德

第一节基本准则 第六条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 第七条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八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第九条律师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第十条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一条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节执业职责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 第十五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

成功律师的五十个忠告

成功律师的五十个忠告 1、律师要有高尚的品质。俗话说:“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质。”律师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但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良知和律师的爱心远比金钱、名利更为重要。2、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 律师的知识储备不限于法学,成功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纠纷千变万化的今天,律师一天不学习就要被淘汰。律师应多涉猎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外语知识等,这对律师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3、律师要有坚定的信念。 做律师容易,做一名成功律师不容易。律师要明辨是非、仗义执言,崇尚法治、捍卫正义,律师要时刻准备着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4、律师要有积极的心态。 该赢的官司没赢,则是法治的悲哀;该输的官司却没输,却未必是法治的幸事。只要我们尽心尽力了,就无怨无悔了。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超强的抗击打能力、身心承受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5、律师要有广泛的人脉。 一个人的成功是人际关系的成功,成功的律师应该是人际关系大师。律师是靠能力和关系吃饭的,但要想吃的饱、吃的好,没有良好的人脉却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好汗三个帮”,律师,更需要团队,更需要肯定,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护。 6、律师要有强健的体魄。 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必须有一副能抗、能打、能折腾的好身子。律师工作没规律,休息、吃饭时间不固定,压力大,烦恼多,少人理解,没人倾诉。如果没有好的身子,再伟大的抱负都会变成零。英年早逝的张涌涛律师、安东风律师,就是个教训。 7、律师要勤于沟通、善于观察。 “好马出在腿上,好汗出在嘴上。”虽然有些绝对,但是对于律师这么一个靠脑子、靠嘴皮子吃饭的行业,却是不争的事实。说话是律师的基本功,观察是律师的助跑器。不管是做原告的代理人,还是被告的辩护人,说话、观察和推销,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8、律师要学会穿衣、学会打扮。 律师虽然是自由职业,但是作为法治的独角兽、正义的守护者,会穿衣、会打扮也是一门“必修课”。律师穿衣应庄重、得体、大方,穿出品位、穿出风度、穿出气质来。适度的打扮是最好的修饰,“人是衣服马是鞍”,律师也不例外。 9、律师要面带微笑。 微笑是世界上最好的通行证和润滑剂,由于太稀却了,所以才显得更为可贵。律师要面对各种当事人,微笑显得亲善;律师要面对警官、法官,微笑显得尊重;律师要面对公诉人和对方律师,微笑显得自信;律师要面对同事、朋友和家人,微笑显得轻松。把微笑刻在脸上,把自信装在胸中,无往而不胜。 10、律师要随身带着名片。 名片在现在人际交流中,显得举足轻重。律师是推销自我、展现人格魅力的行业。既要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也要记住对方的名字。 11、律师出门要带着公文包。 里面最好装着笔记本电脑、微型录音、录象器材、常用的法律文书和通讯录等,便于及时保全证据,及时与当事人和承办人联系,做到有备无患。 12、律师跟当事人谈话,要抑扬顿挫、铿锵有力。 当事人是通过和律师的交谈,获取对律师的印象的。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必须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和敬佩,得体的谈吐、缜密的思维,不可或却。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摘要: 律师要称职地处理法律事务,必须具有一定的素质,而且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业务要求律师具有不同的素质,但是在基本素质方面律师必须具备起码的要求。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是指律师对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能力。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各行各业的人们在从事自己的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 关键词: 中国律师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绪论 所谓律师的素质,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具有的理论水平、思想修养、业务能力和专门技巧。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律师职业是社会职业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律师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从社会要求的基本规范;同时,由于律师是法律专家,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因此,其还应当具备履行其职位所要求的行业素质,即律师素质。律师素质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因此,论及律师素质不能脱离开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具体国情。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律师——这一“头戴荆棘王冠,手持正义宝剑”的法律卫士,逐渐走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服务的范围也由普通的诉讼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律师对社会的作用举足轻重,并已成为公众心目中的金领职业。党的十六大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律师业的发展前景广阔。[②]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律师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体 一、良好的业务素质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全文

最新版本)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全文(2017总 则第一章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第一条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是律师自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第二条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第三条 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律师事务所其他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第二章 第五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条律师协会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第十二条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第十三条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不得为以下行为:第十四条 ; 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损律师行业声誉的行为(一); 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二); 三)参加法律所禁止的机构、组织或者社会团体(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律师协会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四( )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五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第三章第一节业务推广原则 第十五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公平竞争。 第十六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开展、推广律师业务。 第十七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第十八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授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 第十九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宣传自己的

实习律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第一节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情况 一、律师从事民事诉讼的主要工作 律师从事的民事诉讼业务,包括从准备民事诉讼到民事判决或裁定完全执行完毕之间,所有诉讼有关的法律事务。 民事诉讼业务包括:收案、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立案、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执行等内容。 1、民事诉讼收案:律师的诉讼代理收案工作是合同协商过程;在收案时,律师事务所应进行利益冲突排查。 2、调查取证:是代理律师的基本工作。 3、制作法律文书:主要是起诉状与答辩状。 4、立案:是诉讼进入法定程序的起点。 5、举证质证及答辩:这是一个完备的庭审过程,是一个律师综合能力的展示,对庭审记录的核对是不能懈怠的。 6、案件执行:对判决书的解读是律师的基本功,读懂判决是申请执行的基础。执行手段的明确,也体现律师的专业技能。 二、民事诉讼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判例、各类基本民事法律、相关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民事诉讼业务的基本特点 一、民事诉讼业务的特点 1、工作的时效性:答辩的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等期限 2、关系的复杂性:主要有已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第三人、审判人员等。 3、过程的风险性: 4、技能的实践性 5、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从事民事诉讼业务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1、恪尽职守 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完成代理事项。因此,在诉与不诉,是否调解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只有在当事人不清楚法律后果时要明确加以解释。不能从自己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影响当事人的自由决策,更不能由于胜诉的需要唆使甚至帮助当事人制造伪证。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 **同志在我所练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状师的意见,积极参与管理各项状师业务,认真负责,大胆实践,努力掌握状师实务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政治上,**同志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对峙四项根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状师职业品德执业纪律,服从状师事务所的管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精良. 经在本所一年时间的练习,已根本掌握了各项状师业务的操作技能和本领,能独立管理不庞大的各项状师业务,切合状师法例定的申请状师执业的条件,同意其申请状师执业,练习鉴定意见为优秀. 同志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本状师事务所练习.**同志在思想政治上,注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黑白,对峙真理,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工作上,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条约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和本领.尊重他人,待人诚恳,能够积极主动的向执行状师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中服从安排,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能灵活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年来理论程度及工作本领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练习期间得到事务所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好评合作协议书 . 2. 今年寒假,我在海南省三亚市恒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实习,这是我第一次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课程实习。在这短短的一周当中,我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一无所知,到对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从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实习生,到能为所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我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 我是在年后开始联系的实习单位。2月7日,我给三亚市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打电话。开始的几个事务所都说刚过完年,业务不多,不需要实习生,或者是说实习生已经很多,不再招人了。当我打给恒誉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是一个姐姐接的电话,她说可以帮我问问所长。我很兴奋,终于有希望了!所长说我可以带上简历下午去面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第九条事务所承办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案件: 一、xx案件;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章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节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比较重要,刚才已经讲过了。 律师怎么定位呢?美国ABA的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说到,律师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律师是法庭的一员,律师是对社会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律师职业道德中,有一个核心的观念是以委托人为中心,这是一个基础,当然翻国内的教科书、法理书找不到这样的观念,很奇怪,但我们做法律执业,做律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根本,要以委托人为中心,你的忠诚是献给委托人的。第二条,律师是“法庭的一员”(Officer of the Court),是指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忠诚献给当事人不假,但只是把一部分献给当事人,还有一部分是献给法庭。作为律师没必要小看自己,律师对社会公正、法律负有特殊的责任。律师是“在野法曹”,法官、检察官属于在朝的法律人。 关于这样的问题,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2006年我在韩国教过半年书,在韩国通过司法考试非常困难,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只有1000人,最早的时候才100多人,后来200人、300人,这两年扩大的数量将近1000人,日本、韩国、台湾、德国都是这样。在德国更严格,德国司法考试分为两次,第一次要通过,如果连考两次没有通过,就丧失了考第二次的资格。在韩国通过司法考试很困难,韩国一个学校的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以后,要在校园里贴上一个横幅:“热烈庆祝XXX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一个大事儿。在这1000人考上意味着将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当然需要进入司法研修院学习两年,主要是实务。美国的法学教育比较务实,韩国、日本、台湾、德国做法学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司法研修院,两年做实务,中国没有,当然律协有一些职业培训,但时间很短。我问韩国那些通过的学生“将来干嘛”?有的说做法官,有的说做检察官,有的说做律师。我继续问“你做律师,那你在司法研修院的两年时间,学费、住宿费谁给你掏?”他们说政府。我觉得很奇怪,做法官、检察官是国家公职人员,国家给你掏学费、住宿费很正常,但你做律师,将来赚大钱,除了为国家出点税以外,国家也赚不回来这些钱,国家是亏本生意,为什么国家要出这些钱,国家向你要钱才是啊,我在中国培训时是自己出的钱。他们说,“国家出钱是让律师记住,律师不是一个商人,是法庭一员,是对司法制度负有特殊责任的公民,这个钱掏得很值。”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基本技能

引言 课程内容简介。 一、接案 1.“望”---观察 2.“闻”---听 3.“问”---针对所听的提出问题 4.“切”---咨询 (一)接案的基本规程 1.委托的主体是否适合。 2.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 3.诉求是否合理,是否超过的诉讼时效。 4.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5.咨询收费。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收取代理费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要注意的事项。 1.委托人本人签字。 2.签订委托协议时做一个谈话笔录。 3.“一案一立”原则。 4.对于案件的一些风险要向当事人如实告知。 5.办案过程中律师要注意的问题。 二、证据 在民事案件中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 (一)证据的重要性 当事人提供证据时存在的问题。 (二)举证难问题 1.证据制作的技巧。 2.调查令的问题。 3.非查不可的情况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关于证人证言的使用。

(三)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三、诉讼文书 写诉讼文书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技巧。 四、立案 1.法院案件太多,如果立案后每年结案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可能会影响法院的结案率,会影响到法院的整个审判工作成绩。 2.各地区的律师尽量不要赶周五立案。 3.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交诉讼费,不交视为撤诉处理。 4.立案所需的文书材料。 五、庭审工作的重点 庭审工作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申请回避权 (二)庭审调查质证阶段 (三)庭审辩论阶段 在辩论阶段应该注意几个重点: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论点明确,论证有力,以理服人,切忌意气用事、挖苦讽刺对方。 2.辩论中要仅仅抓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中心内容。发言过程当中要条理清楚,避免漫无边际、空谈或者言之无物。 3.辩论中抓住两个重点证据和法律依据,事先准备好代理词,针对核实后的变化而变化,对突然出现的新问题要作出快速反应。 4.代理词和整个辩论意见的完整性、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同时还要力争做到观点明确、具体、中心突出,层次分明,有理有据。 5.出庭前要做好多种准备,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和大概的估计,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应对方案。 6.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简单的案件,作为代理律师也要客观地表明态度,不能得理不让人,对于案件复杂或者自己一方不在理的案件也要认真沉着应对,并在有利于当事人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庭审的主要流程 庭审的主要流程介绍。已过举证期限,主张无效。 七、二审律师的代理工作 1.阅卷。 2.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要有自己的判断。 3.证据提交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制宣传、参与信访调解、解答、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副主任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实施“一所两制”,分别为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实施正常上下班登记考勤制度与注册律师实施外出去向登记报备制度。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探索

1.从保密协议效力问题入手,行不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直接采用尽调知悉的内容作为证据违反律师法(38条),而且能否担任代理人存在疑问(39条)。 《律师法》 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四十五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第四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 第四十九条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适用于律师协会团体会员中依法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订立、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以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 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二章内部管理结构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决策机构的职责如下: (一)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

(二)修改章程和合伙协议; (三)撤销、纠正日常管理机构违法、不当的行为; (四)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 (五)吸收和辞退合伙人、合作人,推选律师事务所主任; (六)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财务、业务等管理制度; (七)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合作人会议为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合伙人、合作人会议的组成、具体职责和议事规则,由律师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人、合作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所内的重大事务。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依照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可以实行主任负责制,也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部(室)等机构。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产生方式及其职责,由律师事务所章程确定。 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不得由非专职律师担任。 第十条国资律师事务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应当对设立该所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根据《》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关联法规: 第三条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处分的依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的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和执行本规范。 关联法规: 第二章律师的职业道德 第一节基本准则 第六条律师必须忠实于、法律。 关联法规: 第七条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八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第九条律师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第十条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一条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节执业职责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 第十五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委托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十八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庄重、耐心、有礼貌地对待委托人、证人、司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以下行为: (一)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二)欺骗、欺诈的行为; (三)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 (四)明示或暗示具有某种能力,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改变既定意见的行为; (五)协助或怂恿司法、行政人员或仲裁人员进行违反法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第二十一条曾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任后未满两年,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不得指派非律师人员以律师身份或以其他变相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不得为本所非律师人员以律师身份或以其他变相方式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任何便利。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而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律师作好非诉讼业务要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 1、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 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2、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 这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不要凭当事人的喜好提供律师意见。以当事人的商业目标为转移,并不是说要不顾客户的要求是否合法,完全按当事人的意见去做。操作方式上可以灵活,但原则问题是绝对不能有变更的。 3、较好的合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非诉讼业务涉及到与多种客户打交道,对一个客户也往往涉及到与客户各个层面的人打交道。因此,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将大大影响律师业务的开展。 4、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学习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除了要求律师知识结构复杂,贯通各部门法律外,一般还要拥有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诸如财务、税务等。另外,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识。因为这些关系到律师提供的交易方案是否合法、是

律师事务所实习鉴定评语范文

律师事务所实习鉴定评语范文 2017-08-19**同志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本律师事务所实习。 **同志在思想政治上,注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在工作上,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和技巧。 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积极主动的向执行律师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 工作中服从安排,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能灵活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年来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实习期间得到事务所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好评。 律师实习自我鉴定范文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实习期也临近尾声。 通过一年的实习,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1、业务学习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 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 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 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 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 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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