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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持考试证参加考试,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证件放在座位外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原则上不得退场。

二、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课桌上及抽屉内不得留有任何书籍、纸张等。清场、核查证件完毕,提前五分钟依次发放答卷纸、草稿纸、试卷。闭卷考试,除教师指定的必备工具外,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卡片、纸张及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进考场(经教师同意使用的计算器和各种计算用表及工具书一律自备,不得交换使用);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等;口试、实验操作考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考签。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类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页和印刷等问题(如遇试题漏字、印制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答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科目、学院和专业年级。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起立或走动。考生提前交卷,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放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离场。

当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

四、考生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场。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离考场只限一人。

五、考试时间一般不延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资料、草稿纸在其附近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附近或者学校禁止的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7、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七、学生违背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计算机上机考试调换座位协助他人答题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字条的(无论内容是否与考试有关);

5、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其它工具作弊的;

9、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10、窃取试卷或利用各种手段在考前获取考试内容的;

11、组织作弊的。

小学期中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责任书

村小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期末)质量检测监考教师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乌什县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质量检测监考工作,进一步强化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与监考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执行县教科局《关于组织XX县中小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质量检测的通知》,对考生要高度负责,认真监考。小学语文一至二年级测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10:30--11:30),数学测试时间11月6日上午(12:30--13:30);小学语文三至四年级测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10:30--11:50),数学测试时间11月6日上午(12:30--13:50);小学语文五至六年级测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10:30--12:00),数学测试时间11月6日上午(12:30--14:40)。监考和巡考人员务必9:30之前达到指定考点。 二、切实实施双人监考,密切注意考生答卷,制止考生交头接耳、左顾右昐、抄袭他人答卷等违纪行为,严防试卷雷同。 三、试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看考生答题情况,不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中午不饮酒。监考人员进入试场到本场结束之前,不准随意出入试场。 四、做好考生夹带清理工作,除考试必备的文具外,考生

所带书籍及其它物品一律不准进入试场。 五、主监考老师负责黑板正中间写科目,时间,监考人员姓名,举报电话等信息。监考老师维持考试纪律和核对信息。 六、一年级的监考老师语速慢一点的读题(不允许带方言)80%的学生做完后才读下一题,二年级不读题。 七、发放试卷钱要分清备用袋和试卷袋。不能随便拆开备用袋。不能违纪,要用封条密封。开始考试5分钟前发放试卷和核对信息。装订试卷前必须让教务主任验收才能可以装订。 八、所有的监考老师要核对学生试卷上的信息和贴在桌子上的信息。 九、监考期间,提醒学生保管好考场公物,发现有学生破坏公物时要制止。 十、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题带出试场或让他人带出,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包括巡视、检查人员向考生传递谷案或将试题带出试场,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允许接听电话。 十一、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一岗双责,要切切实负责考试期间安全巡查、学生纪律、校园卫生等工作。让本考场的学生遊守纪律,保持好卫生,遇到打架等暴力事件,要及时制止,不允许骂、打学生,打击学生,遏制学生发挥想象力。

主监考守则

违纪考生处理办法 考生、监考人员和其它考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和舞弊行为。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纪处理: (1)携带不准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该考生试卷扣10分。 (2)在试卷密封线外书写姓名,校名、考生准考证号或其它标记,该科记0分。 (3)在开考铃响前或终考铃响后,考生不听监考人员劝阻抢答试卷的,该科试卷扣10分。 (4)随意讲话,偷视别人试卷,该科试卷扣20分。 (5)用红色钢笔、红圆珠笔或铅笔答题或改题者,该科试卷记0分。 (6)带走规定不准带出考场的试卷、草稿纸,该科试卷扣20分。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1)偷看、抄袭他人试卷答案或交头接耳,该科试卷记0分。 (2)携带夹带、书本并偷看者,该科试卷记0分。 (3)传递夹带,换卷或有意将自己的试卷答案让其他考生抄袭者,该科试卷记0分。 (4)互相校对试卷答案,双方该科试卷记0分。 (5)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取消被冒名学生各科考试资格。 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3、对于有违纪和舞弊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使其情节和后果,按上述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考点办公室处理,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如实记载考生违纪和舞弊情况。考点要及时通报批评违纪舞弊的考生,以严肃考试纪律,县教育局将每年会考中违纪舞弊的考生通报全县,以维护会考纪律和声誉。 4、在会考组织实施过程中违纪舞弊及其它重大事件的处理。 (1)未按规定设置试场、成立会考考点领导机构、配备各类会考工作人员,造成会考秩序混乱、影响会考信度的,要追究考点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对组织管理不严,秩序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点,取消其下年度设置考点的资格。 (3)监考人员协同考生舞弊或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提供舞弊方便、要追究监考人员的行政责任。 (4)试卷在运输、管理等环节中违反纪律,造成泄密,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5)考试期间出现的考生人身意外事故及其它影响会考正常进行的偶发事件,考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出妥善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

监考员职责要求

附件7 监考员职责要求 监考员职责: 一、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实施考试; 二、组织考生进入考场,禁止非本考场的人员进入考场; 三、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传考试注意事项; 四、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 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考生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姓名、考号、相片; 六、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七、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 八、收集、整理、密封考生的答题卡和试卷。 监考员要求: 监考员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好本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监考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当考生对试卷页码有疑问或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举手询问时,应核对后当众答复;对发生疾病的考生,应立即通知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对需要上厕所的考生,应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工作,须经考点主考(副主考)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若发现考生违犯《考试规则》,要及时制止;若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见附件八),报请主考(副主考)处理;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要立即追回。 要严格遵守“十不”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做题;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念题或解释试题内容;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题卡;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员应模范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对有不负责任,违纪舞弊行为的监考员,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行政处分等,涉嫌重大违纪舞弊事件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提示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提示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考试工作是我们教学工作重要的环节之一。营造一个良好的考风,是营造良好的学风的重要因素之一。给学生营造一个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考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从以下几点做些提示: 一、考前工作做细致 1、学生考试前的辅导公正做细致:包括对学生知识点的梳理,对学生考试方法的指导,对学生考前心理的辅导,对学生复习考试的动员工作等,教育学生考试是严肃的事情。尤其,要注意学生考试的心理辅导,既要给压力太大的学生减减压,又要督促那些毫不在乎的学生,保持适度紧张才能发挥好的水平。 2、考场布置工作做细致:一定要打扫卫生,把教室座位摆放整齐。请监考老师在黑板上写上相关提示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座位单人单座,桌兜内不允许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包统一放在前面。图书馆、阶梯教室、实验室三区域考场的钥匙1月9日找周洪良取。 老师1月9日下午放学前完成考场布置。钥匙暂时由各考场的监考老师妥善保管,至考试结束后交给各区域管理老师。 3、听力设备检查公正做细致:班主任和英语教师检查各班听力设备,有问题及时报告信息技术组。请信息技术教师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4、营造安静的环境: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提醒和教育工作,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监考工作做严格 1、监考准时到。请各位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领试卷,提前5分钟发试卷。 2、对考生信息负责。发试卷后提醒学生填写相关信息,请各位老师答题卡发完后提醒督促学生完成,注意检查每个学生填写情况是否正确。 3、监考要严肃。监考教师一前一后坐。老师不要聊天、接打手机、看书、读报等。严肃认真,关注一下每个学生,让学生感觉到老师还是很重视考试的。关注每个学生,特别是不认真的学生,可以提醒认真完成试卷。最后十分钟给全体同学提醒,注意掌握答题时间。禁止提前交卷。 4、收齐答题卡、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数量要齐,请各位收完试卷后一定再按序号数一遍。一定要与参考学生数相符。避免漏收试卷。摆放要整齐。请整理好,按顺序,整齐摆放,不能泄露学生信息。 5、考勤工作做严格:考试期间每天对学生的考勤工作也拜托各位特别关注。不能松懈。 三、考后工作做完美 1、明确分工,认真阅卷。备课组长牵头,作为本学科的阅卷负责人。请负责人提前协调评卷要求,明确分工、共同商量答案的评分标准,和谐阅卷。 2、准确核分,确保无误。本次考试涉及分班,各位老师一定要做到认真仔细,准确核查,全部核完总数才能登记分数,并把试卷保存完好,电子成绩发给周洪良老师 3、完成时间:1月15日上午。 2、分析试卷 考完后,认真分析试卷,各学科做好质量分析工作。 最后,希望大家能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我们的考试工作能圆满而顺利完成。辛苦大家啦! 高一年级组2017年1月9日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一、在考场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考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具有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的能力。佩带监考工作证监考。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在每科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条形码、草稿纸。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室,核对考生准考证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前15分钟信号发出后,当众验示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核对科目、份数,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漏印、白页、缺损等,如有问题,应立即报请考场主任处理。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成份,并将答题卡分发给考生,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自已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考前10分钟发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答题卡和试卷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同时,逐一检查考生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如无误,则将该生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考试信号发出后,提醒考生开始答题,并在考室前后落座监考。 四、监考员不准念题讲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准给考生指点。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可以提醒考生看试卷或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五、合堂考试时间过半和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员可分别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督促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室;根据考号顺序收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按要求将答题卡装订、密封后(网上阅卷答题卡不装订),立即送交考场主任验收。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时,要立即追回。 六、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单》。属舞弊者,要立即报请考场主任进行处理。 七、关心爱护考生,如遇考生发生疾病,应通过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考生在考试中途需上厕所的,亦应由考室外的人员陪同前往。 八、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与本考室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室。 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要频繁走动,不要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得擅自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做与考试有关的事情。 十、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等传出考室。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场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室。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持考试证参加考试,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证件放在座位外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原则上不得退场。 二、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课桌上及抽屉内不得留有任何书籍、纸张等。清场、核查证件完毕,提前五分钟依次发放答卷纸、草稿纸、试卷。闭卷考试,除教师指定的必备工具外,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卡片、纸张及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进考场(经教师同意使用的计算器和各种计算用表及工具书一律自备,不得交换使用);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等;口试、实验操作考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考签。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类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页和印刷等问题(如遇试题漏字、印制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答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科目、学院和专业年级。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起立或走动。考生提前交卷,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放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离场。 当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 四、考生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场。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离考场只限一人。 五、考试时间一般不延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资料、草稿纸在其附近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附近或者学校禁止的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doc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 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增强 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各学院、教学相关部门、教务处人 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对考试周本单位学生考试进行巡查,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周考务安排 2、考试场次设置: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 13:30-15:30. 3、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刻及科目: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考试课程:15 级大学外语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4、考试周考场教室安排:二区,使用2A13 教学楼;一区,使用1A18 楼、 1A01 楼、 1C01 楼、 1C06 楼。 5、公共课考试时刻安排: 6、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考试别占用期末考试周时刻,具体 考试时刻、方式由教学承担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成绩报送及归档 1、成绩录入。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络治理系统。 3、别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四、补考安排 2016 年春季学期补考时刻为 3 月1 日(星期二)至 3 月5 日(星期六),请各教学承担单位做好考试相关预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 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仔细履行职责,监考别到或迟到,将依据《xx 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 定及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已审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 任。 4、课程排考要求:所有课程均由教学承担单位使用 "教务络治理系统 " 进行排考,各项考务酬金计算将以此为依据。软件排考截止时刻为考试周的前十天。无法在系统中录入监考的课程,监考安排必须在考试前报考务科备案,否则监考工作量别予认定。 5、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节进行,可采纳随堂考和统一安排两种 方式。考试课必须采取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别得提早或拖后进行。 6、课程代码相同、多个教师分班上课的考查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 试或安排随堂考试,别可分批次命题、考试。 7、考场人数限定:随堂考试安排在学生上课的教室,考查课按教室容量的40%排考,考试课按教室容量的30%排考,期初补考按教室容量的20%排考。

监考人员守则(摘要)+监考人员宣读纪律

常州大学监考人员守则(摘要)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责任人,必须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爱护学生。 二、监考人员监考时须佩带监考标志或校徽,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一般情况下,监考人员一位在前,面视考生,另一位在考场后部,环视考场。尽量少在教室内走动,以免影响考生答题。监考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三、监考人员须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在黑板上随机书写座位表,认真清点人数,逐个检查学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检查学生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四、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宣读《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在黑板上书写《特别提醒》,督促学生将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的东西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五、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六、除按主考教师规定回答学生的问题外,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问题时,须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七、监考人员须严格考试管理,防止学生舞弊。若发现考场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须立即给予制止,并当机立断,合理裁决,同时,将情况记录在考试记录表中。考试违纪或作弊事实清楚者,须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考卷,暂

扣或没收其作弊证据。在试卷明显处注明“考试舞弊”字样,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向巡视员汇报。 八、在考场内须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使用电子设备等)。 九、考试时间结束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收卷时,监考人员须分工合作,保证至少一人监视考场秩序。试卷收完后,经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十、学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需短暂离开考场,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特殊原因外,考生离开考场,将不得回考场继续考试。 十一、监考人员须认真执行监考人员守则,不准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字后按规定上交。如考场发生作弊,必须及时将作弊学生的作弊原始证据、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教务处。 监考人员请务必在考试前宣读如下内容 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 (考场宣讲版)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凡认定为违纪者,行政记过处分一次。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听监考人员劝阻;

期末考务实施方案

2010年秋大寨完小、永祥完小、电光完小 期末交换监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大寨完小、永祥完小、电光完小: 为了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谨有序开展各项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结合各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容。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不仅是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而且关系到学校教风、学风、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因此,各教师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确保期末考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期末考试的管理,决定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冉启安(大寨完小校长)、洪(永祥完小校长)、加利(电光完小校长) 副组长:王浩(大寨完小教导主任)、邹强(永祥完小教导主任)、罗向阳(电光完小教导主任) 三、交换监考年级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年级 五、六年级由板场教辅站安排;一至四年级由三所学校共同安排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四、巡视及监考教师安排 (一)大寨完小 巡视:冉启安

(二)永祥完小 巡视:洪 (三)电光完小 巡视:加利 五、阅卷安排 1月7日三所学校的一至四年级教师在大寨完小集中流水阅卷,并做好成绩登记及质量分析。 六、注意事项 1、其他未安排的科目由三所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2、各教师监考时7:30在教辅站领卷,考试完毕后把试卷密封好上交到教辅站进行,1月7日阅卷时再由三所学校的组长到教辅站领取。 3、各校指定专人敲钟(如未指定专人,则由各校校长负责),要求至少要敲预备时间、开考时间,结束时间。 4、监考教师考前10分钟听铃声统一发卷,告知学生开始答题,并监督学生写好学校、班级和(必须)。

期中考试要求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试要求 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了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证据确凿,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情节严重者将勒令退学,绝不姑息迁就。 二、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实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家长必须亲自到班主任处申请,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开考时间一到,方可答卷,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离场时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终考时间一到,全体起立,按监考老师要求有次序地交卷退出试场。 四、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后必须尽快离开楼道,集中在操场复习下门功课,不得在楼道、楼梯、校园乱窜或随便进宿舍、灶房、小卖部。 五、学生违纪按《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凡考试作弊者,应给予以下处分: ①凡考试有夹带或将书本带入考场,有作弊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凡抄袭他人试卷、为他人做答案或传递答案者,给予记过处分。 ③凡考试作弊,又不承认错误或故意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六、参加考试时,学生应自备草稿纸,文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一张,理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两张,否则,按违纪论处。 七、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者,若有此情况,学校将联系与家长沟通,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用作考场的班级应提前搞好教室卫生,营造清静和谐的考试氛围。 九、考试期间,各班应妥善保管本班财物,若出现物品遗失,自己负责。

监考守则 一、本次考试只排一人监考,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场,不得迟到,因故确需请假者需自己联系工作代理人。 二、每科考前15分钟(第一科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务处点名领取考题,前10分钟到考场,清查人数,检查学生对插情况,若发现考生有互换座次情况,立即纠正恢复。彻查学生所带考试用具、稿纸,坚决杜绝学生将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将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考前5分钟必须将试题分发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填好卷头(包括班级、姓名、考号三项内容)。 三、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善始善终,监考期间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打瞌睡,吸烟,干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强行催促学生提前交卷,不要在楼道或者各办公室乱窜,影响考试工作。缺漏试题,在教导干事巡考时,将予以补齐。 四、监考人员若发现违纪学生,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严肃冷静对待违纪现象,如实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得打骂考生,不得撕毁试卷,应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予以处理。 五、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规范作答,错题改正时用修改符号,严禁使用胶带橡皮等,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提醒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 六、杜绝监考人员考场不作为情况,对考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若被巡视领导发现,给监考教师记一次工作失误,并纳入年度考核。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试卷份数,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分级整理。到教务处在试卷封条上写清监考姓名、考场号,装订试卷,签字后方可离开。

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及六年级抽测工作考务安排

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及六年级抽测工作考务安排 一、期末考务工作具体要求 (一)非抽测年级考务工作安排 各小学要严肃对待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通知中确定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非抽测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的考务工作,各年级、各学科都要规范设置考场,原则上每个考场30人,农村学校不足30 人,按实际人数编排,单人单桌。要严肃考风考纪,考出真实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各单位自行组织阅卷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在完成阅卷后,将每个年级抽取一个试场的所有学科试卷,送到教师进修学校小学部,教研员要对各个年级的试卷做出详细的质量分析。 (二)六年级抽测考务工作安排 1.抽测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及各学校抽考人数(详见教育局通知) 小学六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学科及时间安排 2.考场编排

六年级试场分抽测试场和非抽测试场,各单位要规范编排抽测试场与非抽测试场,每试场30人,不足30人,按实际人数安排,单人单桌,抽测试场使用单独试卷,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抽测试场的监考工作。 3.试卷装订 考试结束后,抽测试场的试卷不用装订,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核对无误后密封带回进修学校,交到教务处统一装订。 3?阅卷工作 7月11日,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安排阅卷单位及携带试卷人员、阅卷时间、交通工具) 二、监考人员安排(附名单) 三、监考人员职责 所有监考人员,7月8日早上8:00前携带试卷务必到达监考指定学校,在开考之前,要认真完成两项工作任务: 一是检查一下该校非抽测年级的考试安排情况,是否做到规范编班,单人单桌;是否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年级、科目进行考试。 二是检查一下抽测试场安排情况,发现问题,提早协调、解决。如果发现所到学校考务工作安排不合理,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公布教育局联系人电话)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离开考场,各小学的领导、教师不得进入抽测试场。 各位监考人员,要尽职尽责,严肃认真地做好抽测试场的监考工作,要耐心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规范考场纪律。每位监考人员都要认真负起责任,为所有孩子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及试卷数,按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学校各部门: 我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进行,根据学校要求,要求全校各部门在考前组织部门考前动员、考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监考操作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请各部门根据所发材料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 一、期末考试日期: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地点:学院东区、西区、北区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请监考老师认真阅读): 1.请严格按照监考员守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监考。 2.监考员考前请提前30分钟到达本次监考所指定的领卷地点领取试卷。 3.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坐着监考、聊天、禁止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4.考试结束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清点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无误后,两名监考老师一同前往领卷地点装订并上交试卷。(监考记录要如实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以考场信息表人数为准) 5.按照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具体模板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1月4日 9:00--11:00 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共页 , 答题卡页数:共页 举报电话:62605680

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要求监考教师考前领读) 6.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切无法判定处理时,请联系试卷袋上的巡考老师共同处理。 7.装订试卷和上交试卷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采取试卷与答题卡分开装订的形式进行上交。(如有其它要求,领卷地点会单独通知) (2) 装订试卷时须严格按照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的顺序排列答题卡和试卷册。 (3) 交卷时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顺序排列,使用所提供的试卷包头纸将“全部答题卡”、“单独一份空白试卷”、“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考场记录”一同装订(如下图)。(4) 上交试卷时和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培训讲学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 员守则

精品资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题,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十、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十一、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按《试场座位编排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完整。将学生本人与《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三对照;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1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消除作弊隐患,杜绝作弊,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正、副监考人员均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正监考教师在考试之前,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说明考试注意事项。副监考要主动协助正监考教师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如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检查学生是否对号、隔位就坐,协助正监考教师发放试卷等。 3 、监考人员在考试之前应做到: ( 1 )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明确考试注意事项; ( 2 )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电子辞典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不许带入座位; ( 3 )如学生已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明确要求学生关闭手机,并交监考人员保管; ( 4 )调整学生座位,对未按规定顺序就座的学生,监考人员要及时调整,如学生不服从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 5 )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 6 )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无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4 、监考人员监考时,监考人员应做到: ( 1 )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做题、不随意离开考场,对试卷内容除印刷问题外不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 2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聊天谈笑;要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 3 )在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提示时间; ( 4 )考试终场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应宣布立即停止答卷,等监考人员清点完试卷和答卷后,方可让考生离开。 5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当天送达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留存。 6 、如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倾向,应及时纠正和提出警告,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生,认定为考试违纪,并于考试结束后将违纪经过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如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考卷,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并签字。并于考试结束将作弊学生的试卷、作弊的有关证据及作弊经过的简要情况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7 、对无故缺席、监考失职或对学生作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作为教学事故,并按《江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监考守则、考场守则、考场布置要求、监考流程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 监考守则 第一条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考试进行前逐个检查考生姓名、核对照片考场座号和学号是否有误,宣读考场纪律并分发试卷,指导并检查考生正确书写答卷上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如因试题印刷文字不清考生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或请主考予以说明。 第四条开考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考生考试30分钟后提前出场的,监考人员要检查考生试卷是否齐全。 第五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现象时,可以提出口头警告并予以制止。对拒不执行考场规则者,可令其退出考场。监考人员一经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并记录作弊情况。 第六条监考人员要以身作则,在考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经主考官同意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七条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其它非巡视人员进入考场。 第八条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终止时间一到,应即令考生停止答题,由监考人员依次收齐试题和答卷并清点无误后令考生退出考场。考生退场后,应立即包装密封。 第九条监考人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袒护、包庇考生作弊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考场守则 第一条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第二条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无故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第三条参加闭卷考试时,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用品(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计算器)外,书籍、资料、笔记本、各种草纸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考场。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根据考前通知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或资料等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考场。 第四条考生领到考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第五条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第六条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第七条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第八条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警告一次: (一)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二)不经监考教师允许私自传递物品; (三)互相打手势,暗示答案; 第九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纪: (一)带小抄入场,偷看或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 (二)找人替考或换卷; (三)协助他人作弊者; (四)被警告两次或以上者; (五)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者 第十条出现违纪情况,该科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走。 第十二条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周围大声喧哗;因考生违反纪律或作弊,监考老师劝其退出考场时,考生不得无理纠缠,否则按扰乱考场秩序论处。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1、监考工作由支部委员王校长负责。具体各校考点考务工作由各校校长负责。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监考学校,听从带队安排。 3、由带队人于元月30日早上7︰30前到中心幼儿园领取试卷,考试前15分钟核实份数后发于监考教师。没考的试卷由该校校长保管。上、下午考毕后,由带队人把试卷送到中心幼儿园。 4、各校司钟,严格按时间表准时打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附后),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第一次钟响学生进教室,教师发卷;隔五分钟第二次钟响,学生答卷。 5、一年级读题,教师读题时要规范,读一题学生做一题,做后读下一题(注意学生做题时,不能忙于读题);其余年级不读题。若有不能做的题向考点校长和带队人员反映,商量处理,然后全支部统一安排;作文写在规定的稿纸上。 6、学生进考室,严禁携带一切资料,只带文具用品。 7、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能随便走出教室,不看书报杂志、不抽烟;考生如果有舞弊现象,监考教师提出警告并收夹带,除监考教师外,其他人员不能进入教室或在室外逗留。 8、考毕,监考教师核实好份数后,每15份一订,然后用白纸卷起粘贴,并写上监考教师姓名、学校、年级、人数、份数,由带队人统一送支部(中心幼儿园)。 9、考生做卷:一、二年级用铅笔,四、五、六年级用圆珠笔。 10、各班级考试人数要如实全员参加(按每月上报人数),少一人核实后,视为0分处理。如果考生有其它变化,于元月26日最后一次把各班参考人数报送年生。 11、教室课桌安排:前排紧靠讲台,左、右两边桌子靠墙,中间桌子均隔有一定的距离。(横七排桌子,竖根据班上学生数来安排,不能挤一起。) 12、考试时间到,钟声一打,学生出考场,由监考教师收卷,并清点试卷,若份数不够,立即汇报于校长,极时找到,如果找不到做零分处理。 13、对于平时不努力工作,考试时偷题,漏题的教师,经查实后,当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4、各校要对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要尊重教师,教师要关心学生,要把考生当成自己的学生,如果有学生对监考教师有不礼貌行为或严重违纪现象,报该校校长严肃处理,经核实后,该班班主任年度考核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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