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基础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10500000000005296X100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发布号令: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2、[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法条内容: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第十二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

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第十三条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依据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号令: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

法条内容: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第五条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第六条河道主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2)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4)是否防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5)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6)是否妨碍防汛抢险;(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8)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9)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单位法人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区级、市级

事项属性:权力清单、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朝阳区水务局

实施主体:朝阳区水务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业务主管部门:市水务局

权限划分:

市区权限划分:分条件办理

行使内容:北京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市属河湖项目,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所属河湖项目。

是否零办理量:否

是否固资事项:是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一号南楼101号

咨询电话:85970835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一号南楼101号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一号南楼101号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所在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一号南楼101号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85971179

投诉电话:85970772

是否公示:是

填报人:常连城

填报人联系方式:85970835

办理处(科)室: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规划计划科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自办件

中介服务:否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可下载,受理窗口现场核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1份)

2、防洪评价报告(附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报告,需要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申请单位公章;如申请单位自行编制的报告,则只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1份)

3、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如果有,提供复印件1份)

1.书面申请原则上应为建设单位带文号红头正式文件。

2.防洪评价报告原件上应有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

3.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和编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原则上应当附在防洪评价报告正本之内。

4.签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受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办理条件:1、是否符合“许可依据”中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2、报告编制是否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要求。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补正[区级]→受理[区级]→审查[区级](初审,复审,听证,

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其他)→决定[区级]→制作行政文书[区级]→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85970835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关于xxxx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有效期限:2年

说明:

文本编号格式:朝水行许字[20XX]XX号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否

网上支付:否

物流快递:否运行系统:无是否立项:否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 (试行)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4月

编制说明 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要求,为规范设计成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编制本大纲。 一、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 洪水影响评价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有上述一种及以上情形的,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二、报告名称及装订要求 1.报告名称及格式 (1)报告名称 报告封面列出报审项目审批情形,并在相应类型中打勾,报告名称为“XXXX工程(XXXX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2)报告格式 报告格式详见附录。 2.报告装订 报告各种情形统一装订成册,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的顺序进行

编排,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的章节号顺接前章号进行编排。 三、报告编写有关说明 (一)各情形采用的编制导则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进行编制;“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 号)进行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进行编制;“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 设工程对水文测验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示范文本大纲》进行编 制。 (二)报告目录 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总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写,章节号分别为1、2、3、4、5、6,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章节序号接前章节号,以此类推。对只涉及一种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的建设项目,可不编写“总结论与建议”章节,对两种评价情形及以上的洪水影响类建设项目,应对后续章节中同类内容适当精简。报告目录详见附录,各章节有关说明及编写要求如下: 1.前言

防洪评价报告收费标准

防洪评价报告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收费意见(初步讨论稿) 关于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 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一、缘由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涉河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标准,只能通过相互协商确定咨询服务费用。一些咨询服务单位为了争取项目,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了咨询服务的质量,也影响了水利部门的对外形象。为规范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收费行为,提高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 二、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防洪影响咨询是涉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防洪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防洪影响报告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 (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编制费标准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系数=各项复杂系数之和+1 附加调整系数=各项附加系数之和+1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列标准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是指建设项目中每一个涉河工程,分别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比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有多座跨河桥梁,

单项涉河工程估算投资额即是指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应先根据每一座跨河桥梁的估算投资额计算相应的报告编制费,多座跨河桥梁的报告编制费相加即是该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总编制费。 3、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4、复杂程度系数按下表取值 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监测和工程检测等费用。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费标准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包括涉河项目的护坡、护岸、防渗处理、堤防加固、防汛道路、河道断面补偿等,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水利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列。 三、其它 1、考虑到防洪评价咨询与后续的工程设计关系密切,对防洪评价咨询增加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涉及河道、堤防等级,确定评价单位的设计或咨询资质要求,如一、二级堤防须持有水利甲级设计或咨询证书,三、四级堤防须持有水利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其它须持有水利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 2、上述收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等。 3、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编制防洪评价的难度及工作量不完全成正比,较大项目的防洪评价工作量不是成比例增加,故在制定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时考虑了上述因素。 篇二:洪水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合同 委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写《XXX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段污水主管网防洪评价报告、大丫口河普顺镇跃进村10社石梁坡人行便桥防洪设计方案。 二、工程地理位置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10社。 三、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防洪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要求编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工作: 1、报告的编制。 2、根据报告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编制依据 1.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委托书(或合同)。 2.有关项目上报及批复文件。 3.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 4.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河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编制规定。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总额:本次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XXX.00元(大 写XXX元整),由乙方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工作完成,甲方取得评审后报告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成果的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待审查通过后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5份。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⑵、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⑶、甲方在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取得行政审批文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按时出席相关审查会议,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到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可以出具行政审批文件。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并保证该报告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2004.9.6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建管[2004]109号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 行)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概述 2 基本情况 3 河道演变 4 防洪评价计算 5 防洪综合评价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 7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

燃气管道穿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1.项目来源 ***蕴藏着储量丰富的资源,其中探明油气总资源量近41亿吨,占***盆地总资源量的41%,其中石油地质储量16.2亿吨,2009年原油产量为313.26万吨。QQ市计划境原油产量和加工量到“十一五”末达到500万吨,“十二五”末达到1000万吨。为了实现原油就地加工转化,已实施QQ石化300万吨炼化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近50亿元、占地951亩,是QQ大型能源化工项目,包括新建300万吨/年常压蒸馏装置、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含催化干气、PSA)、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气体分流装置、4万吨/年MTBE 装置、10万吨/年聚丙烯套装置、60万吨/年烃重组装置、27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等九套生产装置。QQ石化炼化厂已于2010年8月建成投产,为了保证原油炼化厂满负荷运行,决定实施从XXX向XXX输送原油项目。 根据《xxx至xxx输油管道建设工程设计》,QQ石化公司xxx至xxx输油管道工程,穿越MMM河道工程位于QQ县XXX乡HHHH村与XX 区WW乡HHH村之间,穿越河段位于WWW水库上游,穿越断面距离WWW 水库大坝约0.2km,属HH流域QQ水系MMM支流,受***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委托,依据《河道管理围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GG省QQ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xxx至xxx输油管道建设工程穿越MMM河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推求出符合规和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流量、流速、洪水位,并推求出

河床一般冲刷净深度,为铺设管道提供详细准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对于输油管道安全及河道行洪安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1概述 1.1.1工程简介 QQ搬迁xxx至xxx输油管道工程,起点位于QQ县YY,终点位于XX区DDXXX输油站,全长42.58km,穿越河流、冲沟4处,穿越公路2处,穿越XXX高速公路1处,桁架跨越1处,线路截断阀室一座,45t推力支墩27个,三桩345个。 QQ搬迁xxx至xxx输油管道建设工程,由CC建工第一施工项目部承建。 1.1.2 地质概况 xxx至xxx输油管道施工总长度42.58km。穿越地段属黄土沟壑、砂岩冲沟地貌,地表覆盖第四系黄土,土层较厚,土质较为疏松,植被较差,地形陡峭,易产生水土流失。穿越断面冲沟呈U型河沟,穿越河床宽126m,主槽设计挖深3.5m,混凝土稳管15.0m,两岸陡峭起伏,山坡最陡处为近60o的黄土斜坡,管沟开挖成型较困难,有乡间小道可通至穿越断面。 1.1.3建设项目规模 MMM河段穿越管沟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开挖,管沟形状为

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建管[2004]109号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 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概述 1.4.2基本情况 1.4.3河道演变 1.4.4防洪评价计算 1.4.5防洪综合评价 1.4.6防治与补救措施 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

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河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方案报告编制技术大纲

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 (试行)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非防洪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河北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参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技术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输水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本大纲所指河道管理范围包括河道、岸滩、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的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构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审批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定的水利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评价报告实行编制质量终身负责制。 1.5 评价报告应对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不得受理违规违章建设项目的防洪评价任务。 1.6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具有齐全的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纸,以及必要的测绘、勘探资料。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应根据需要进行基础资料的搜集和外业测量、勘探工作。 1.7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水利基本资料应反映真实情况,采用最新数据。评价单位应进行现场查勘,提供必要的声像资料。 1.8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分析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和规划标准,建设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对没有防洪(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保护对象等选取合理的计算标准。评价标准应涵盖上述各级标准,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适应,与流域和水利工程防洪标准相协调。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办理指南 1.工作目的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就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的提出防洪影响预防与治理的对策与措施来规避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洪法》第33条规定的建设项目。 3.主管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 4.审批权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3条 5.法定依据 5、1《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洪法》 5、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5、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6.申报材料 6、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6、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6、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批复文件; 6、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5建设项目周边近期比例为1:10000-1:2000的地形图; 6、6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6、7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7.办理流程 7、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7、2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7、3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7、4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7、5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召开评审会,并出具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评审意见。 7、6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有关单位修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修改完毕后按照原程序申请复审,直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合格。 7、7防洪影响评价工作结束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8、注意事项 8、1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防洪评价报告

目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依据 (2) 1.3 技术路线 (2) 1.4 研究内容 (3) 1.5 高程与平面控制系统说明 (3) 2 基本情况 (3) 2.1 建设项目概况 (3) 2.1.1 工程设计布置原则 (3) 2.1.2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4) 2.1.3 等级划分、设计荷载组合、参数与设计标准 (4) 2.1.4 排水系统 (5) 2.2 河道基本情况 (5) 2.2.1 河道概况 (5) 2.2.2 河道地质条件 (6) 2.2.3 水文、行洪 (8) 2.2.4水文泥沙 (14) 2.3 现有水利工况及其它设施情况 (15) 2.3.1 防洪护岸及天仙拦砂坝情况 (15) 2.3.2 主要桥梁情况 (15) 2.3.3 其它情况 (15) 3 河床演变分析 (16)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16)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16) 3.2.1 河道形态变化分析 (17) 3.2.2 河道冲淤量 (17) 4 防洪评价计算 (18) 4.1 数学模型基本原理 (18) 4.1.1 模型计算控制方程 (18) 4.1.2 模型方程离散和求解 (19) 4.1.3 模型计算范围及边界处理 (20) 4.2 数学模型验证 (21) 4.2.1 模型验证计算资料 (21) 4.2.2模型验证计算成果 (21) 4.3 计算条件 (22) 4.3.1 计算方案 (22) 4.3.2拟建工程概化 (22) 4.4 计算成果分析 (22) 4.4.1 断面缩窄率分析 (22) 4.4.2 对水位影响分析 (23) 4.4.3对流速影响分析 (23) 4.4.4 对流场影响分析 (23)

洪水影响影响评价报告法律依据

洪水影响影响评价报告 审批的依据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

供水工程廊坊干渠防洪评价报告.doc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供水工程廊坊干渠防洪评价报告

供水工程廊坊干渠防洪评价报告 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报送〈*省廊坊市应急供水工程廊坊干渠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冀调水设〔*〕30号)收悉。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办提交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省廊坊市应急供水工程廊坊干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专家评审意见,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廊坊市应急供水工程廊坊干渠(以下简称“廊坊干渠”)穿越大清河、永定河系的北拒马河南支(含规划北拒马河南支)、白沟河、牤牛河、永定河等河流和小清河分洪区、兰沟洼、永定河泛区等蓄滞洪区,为保证河道和干渠防洪安全,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同意廊坊干渠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同意《评价报告》设计洪水分析方法及设计洪水成果。 三、同意廊坊干渠穿越上述河道、蓄滞洪区采用2条DN2400~DNXX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沟埋敷设方式。 四、同意《评价报告》穿越上述河流、蓄滞洪区的管道埋深、堤防护砌方式和规模的评价意见。考虑到白沟河、永定河系我省主要行洪河道,在防洪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廊坊干渠穿越白沟河两堤及永定河南小埝、南前卫埝、北小埝、北大堤等主要堤防时,除增加埋深外,还要增加套管、防水板、截水环等措施, 第 2 页共 5 页

以确保堤防安全完整。 鉴于白沟河规划有堤防加固加高任务,因此廊坊干渠穿越该河两堤处堤防护砌前应按规划断面加固加高。穿越各河建筑物控制指标见下表。 五、为确保堤防开挖部分回填土与原堤衔接良好,堤段管沟应开蹬搭接回填,蹬高不得超过30厘米,边坡不得陡于1∶3。管沟回填应用原状土分层回填夯实,如需外运土回填时,土质含粘粒不小于原状土,以确保堤防填筑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廊坊干渠穿越河流建筑物控制指标表 单位:米 建筑物名称位置长度管顶允许最小埋深护砌长度 规划北拒马河南支倒虹吸2082.6 北拒马河南支倒虹吸涿州西皋西南902.8750 白沟河倒虹吸涿州望海庄东南700主槽3.09 滩地2.1155 牤牛河倒虹吸固安蛮子营西北951.3945 永定河倒虹吸广阳区王玛村南116501.5/3.16/6.16/1.470 注:永定河管顶埋深依次为南小埝以南/南小埝~南前卫埝/主槽/北小埝以北。 六、堤防回填、护砌及加固加高工程初步设计由防洪评价编制单位负责编制,报我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堤防回填、护砌及加 第 3 页共 5 页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基础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10500000000005296X100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发布号令: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2、[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法条内容: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第十二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模板)

()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水利勘测设计院 二O二O年()月()日 目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依据 (2) 1.3 技术路线 (3) 1.4 研究内容 (3) 1.5 高程与平面控制系统说明 (3) 2 基本情况 (3) 2.1 建设项目概况 (3) 2.1.1 工程设计布置原则 (3) 2.1.2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4) 2.1.3 等级划分、设计荷载组合、参数与设计标准 (4) 2.1.4 排水系统 (5) 2.2 河道基本情况 (5) 2.2.1 河道概况 (5) 2.2.2 河道地质条件 (6) 2.2.3 水文、行洪 (8) 2.2.4水文泥沙 (14) 2.3 现有水利工况及其它设施情况 (15) 2.3.1 防洪护岸及天仙拦砂坝情况 (15)

2.3.2 主要桥梁情况 (15) 2.3.3 其它情况 (15) 3 河床演变分析 (16)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16)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16) 3.2.1 河道形态变化分析 (17) 3.2.2 河道冲淤量 (17) 4 防洪评价计算 (18) 4.1 数学模型基本原理 (18) 4.1.1 模型计算控制方程 (18) 4.1.2 模型方程离散和求解 (19) 4.1.3 模型计算范围及边界处理 (20) 4.2 数学模型验证 (21) 4.2.1 模型验证计算资料 (21) 4.2.2模型验证计算成果 (21) 4.3 计算条件 (22) 4.3.1 计算方案 (22) 4.3.2拟建工程概化 (22) 4.4 计算成果分析 (22) 4.4.1 断面缩窄率分析 (22) 4.4.2 对水位影响分析 (23) 4.4.3对流速影响分析 (23) 4.4.4 对流场影响分析 (23) 4.5 护堤工程稳定性分析计算 (23) 5 防洪综合评价 (23) 5.1 与有关水利规划的关系 (23) 5.2 对行洪的影响分析 (24) 5.3 对河势的影响分析 (24) 5.4 对现有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 (25) 5.5 对其它事宜影响分析 (25) 6 结论 (25)

天然气穿河管道防洪评价

1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2年6月,受海城华润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海城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承担了海城市荒岭子天然气管道工程(滨河南路—光明路)海城河穿越的防洪评价任务。 海城市荒岭子天然气管道工程采用聚乙烯管材,穿河段管径规格为PE100,SDR11,D250mm,工程全线设计长度572.6米,由海城滨河南路起至光明路结束,穿越河流1处,总体走向由西向东。起点桩号为0+000,末点桩号为0+593.7。 荒岭子天然气管道工程穿越海城河采用定向钻方式施工,其中穿越海城河河床下管道最小覆土厚度约为 1.5m,位于河南岸近堤脚处,主河槽覆土厚度7m;两岸大堤处管顶最小埋深分别为10m 和12m。为保证管道设计方案的经济、安全,尽可能减少对现有防洪工程和地区防洪的影响,满足防洪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对拟建的荒岭子天然气管道海城河穿越工程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本次防洪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复核工程处的水文成果;研究分析该河段河床演变规律,预测河床冲淤变化程度;根据河床质的组成及相应水面线计算成果,计算河道最大可能冲刷深度;论证管道工程对防洪工程的影响,并提出评价意见。 该评价报告对相关问题的评价及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荒岭子天然气穿河管道线路走向示意图 1.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发布施行; (4)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发布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1—94《防洪标准》,1995年1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1998年10月发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144—9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5; (8)S1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9; (9)《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编制说明 主编单位(签章):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一、基本情况 1、体系号(或体系外标准的签报号) 2、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计划批次:1 补助经费(万元):15万元 4、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5、格式体例:工程建设水利行业标准 6、修订(原标准号)/制定 二、背景情况 我国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每年洪涝发生灾害损失位居各类自然灾害首位。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对防洪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成了由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枢纽、蓄滞洪区以及超标准洪水通道构成的防洪减灾体系,在历次大洪水中发挥了显著的减灾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及各地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由于工程建设需要,许多非防洪设施建在了防洪区内,不仅影响了防洪区的正常运用,同时一旦发生洪水,设施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影响。为了防止非防洪建设项目造成的防洪影响,上世纪九十年代水利

部逐步建立了洪水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分析,编写专题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制度的建立,有效规范了非防洪项目的建设行为,保护了防洪工程的安全,减轻了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以及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取得了显著效果。 然而,从十几年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实际看,由于缺少规范,各类项目对洪水影响评价采用的方法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基础资料、边界条件、计算公式、影响因子筛选以及报告格式等,各行业、各地方均有差异,制约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因此,为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行为,制订《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三、工作过程 1、意见汇总处理情况。包括未采纳意见是否得到与审查会议专家组负责人和提意见专家的理解和支持。 无。 2、重大争议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2020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Document Writing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一 关于XX市屯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 XX市远博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函”(临远路(20xx)0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我厅组织专家对已竣工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你公司委托山西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质疑、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 二、鉴于该河段堤防与桥梁底板空间不能满足20年一遇设防标准下堤防维护及防汛抢险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因此,业主必须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三、对施工堆渣、弃渣和原施工便道必须尽快彻底地予以清除,对建设过程中已损毁的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及时按原状进行恢复,确保20xx年河道安全度汛。该项工作要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四、关于大桥扩建造成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问题,应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你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二 关于XX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XX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华油气函字〔20xx〕68号)及随文报送的《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厅于20xx年1月24日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XX管道工程穿越我省永定河、蓟运河、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水系多条河流和永定河泛区,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输气管道各河道穿越工程的规模和设计防洪标准,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 2.2.2 河道概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