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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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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协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统筹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之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统一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一大格局之中。把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更高的目标定位,在理念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传播,在形式上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强针对性、提升有效性,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宣传部门要主动与司法、教育等部门加强联系与协调,定期检查有关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到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措施地推进这项工作。

路径四:立足现实、继承传统、借鉴先进、革新自我、注重建设。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路径。所谓立足现实,我们法治文化建设,要从实情出发。离开现实,谈法治文化建设,显然是毫无益处的。继承传统,一个历史深厚的具有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如果否定自己的传统,我们很难想象,我们的民族的根在哪里,我们文化传承的血脉又从哪里流动到我们今天。从新文化运动以来,到现在一百多年来的中国转型社会中,我们一定要认识,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精华,但是也有糟粕。所以要革新自我。注重建设,对于法治文化来说,破坏是次要的,建设是更重要的,我们不是为了破坏而破坏,所有对传统文化的批评,除了血脉的传承、文化的保存之外,我们还要

注意,这个民族将怎么走向未来,我们要建构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才能使我们这个民族充满生机与活力,而与世界的其他民族共存,一起为世界的发展作出这个伟大民族应有的贡献。此刻,中国社会的未来是不确定的,这是一个开放的未来,我们必须自己去创造它,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自己去确定现代中国的含义。这就是所谓的制度建构,这就是所谓的文化重建。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不能够确知最后的结果;不过有一点应当是确定的,那就是我们既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和守法的国家,也需要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社会,更需要无数享有自由与尊严的个人。为此,我们既需要法治,也需要民主。法治与民主的有效结合,是实现中国统一和稳定的制度保障,也是文化重建的制度基础;而通过推行法治、加强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在新的政治与社会实践中积累新的生活经验、使理性的精神融入整个社会、逐步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多元的和理性的社会,应当是社会转型时期的重要目标。

略论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

略论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目标及面临的困难 [ 王春晖]——(2005-4-12) / 已阅11259次 略论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目标及面临的困难 王春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政治纲领,也是中国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宏伟目标。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富强的社会主义中国需要“法治的落地”。法治的落地意味着有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司的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以及有效的监督制度。本文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就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目标及面临的困难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在这关键的转轨期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的公正等等,都必须依靠公平、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层次的历史背景;是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99年中国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明确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宣告了人治主义的破产,它标志着人治和专制将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到来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进入历史的坟墓。应该清醒地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国家和全民的意志,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中国法治建设的史册。 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要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但是,最重要的是建立一种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至高无上地位的制度。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不是法治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领袖在内,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完备良好的法律体系;建立一种法律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严格遵守的制度。笔者认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当务之急的任务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同时要培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和实现途径

刍议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和实现途径 摘要:胡锦涛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建立相配套的主导文化体系,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因此对法治文化进一步思考,研究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和途径现状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法治;文化;建设 美国法学家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首次提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化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法治是其重要的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1] 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现代民主法治的灵魂。所谓法治文化,学术界有多种解释。笔者认为,法治文化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它主要包括法治精神、法治制度、法治行为和法治保障四个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法治文化就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实施法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法治不是凭空而生的,任何法律制度的建立都要受到相应的文化影响,任何法律的实施同样也要受到相应的文化解读、文化认同。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那就是法治的公平和正义。[2]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没有先进的法治文化,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求。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功能,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维与行为方式。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法治文化相当薄弱,而与法治文化相对立的人治文化则根深蒂固。与法治精神相悖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不正常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人治文化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要逐步消除人治文化的消极影响,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就迫切需要建设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因为,法律的制定需要先进法治文化的熏陶和铺垫;法律知识的普及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作为一名“90后”,“依法治国”、“法治社会”这样的字眼似乎从小就一直听到大人们挂在嘴边,而真正对这些概念有些许认识,是直到上了初中高中;上了大学,没有了政治课,这些似乎又离了自己。下面我只能以自己平时看新闻和老师上课讲的一些内容来谈谈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 先来说说我国社会法治建设的优势。从时间的角度来说,其实,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渊源是很深远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就有关于国家律例的措施;而百家争鸣时则有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流派,他们主张君主以严刑酷法统治国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尽管与我们现代社会所主张的法治大相径庭,但这在当时已是一大进步了。而此后,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有相应的国家律例,可见,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是历史悠久的。而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一直都十分重视法治社会的建设,尽管这中间也有走弯路的时候,但都能及时纠正,并不断地推进普法教育,使得我国法治建设稳步发展。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已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的人民,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法律和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相信我们的法律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已经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上取得了不少进步,我们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首先,还是从历史的角度说起,我们的法治渊源的确很悠久,但古代的法跟我们现在的法差异极大,再者,中国古代几乎没有民主可言,人民的呐喊和法律的力量终究敌不过君权的日益强大;第二点,我国的政治体制以及相关的历史传统使得司法独立的实现有很大的难度,行政的干预对法律的真正实施是一大阻力;其次,尽管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法律中存在着漏洞这是在所难免,我们还得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再者,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法官首先考虑的似乎是各方的利益,而非法律中的各项规定,某种程度上来讲,法律简直是形同虚设。最后,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先是我们对于国家的法律并不了解;还有,当权益受到了侵犯时,我们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私下了解或者通过一些非同寻常的手段;而从历史原因来

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法治文化建设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 一、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照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 (一)法治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精神支柱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为民主创造稳定运行的空间,引领民主走向理性轨道,保障民主健康发展。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无法立足,甚至会走向反面。作为意识形态的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可以内化为公民的个体思想,从而规定

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律且被严格遵守的状态。法治文化的形成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法治文化是推进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根本保障 法律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美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化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法治文化体现个人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实践。从历史上看,中国社会长期受封建统治,其后果是造成了法治基础相对薄弱。反映在文化上,人治文化对社会的影响较为深远。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不仅是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也必然是人们的政治、文化观念转变的过程。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

法制文化建设心得体会

法制文化建设心得体会 作为特定的民族、种族适应特定地理和人文环境而形成的生活方式,“文化”的内涵自然包括了这些民族和种族关于法律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法律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和人们的行为方式。 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当下意义。中国有着深厚的法治文化传统,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国古代社会能够持续维持几千年而保持基本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观不变,自然有其在社会治理和纠纷解决方式上的独特之处。重视道德教化、强调“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施追求“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等,都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文化遗产。 梁漱溟曾说过,“未来之世界文化,将为中国文化之复兴”。这当然也包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当代的自我超越与复兴。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是对中国传统“法治”的简单继承。它源于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又植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它也不是对西方外来“法治”的全盘移植,而是对西方优秀法律文化与本土法律文化创造性结合和转换的成果。 公平正义的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应围绕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展开。公平正义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价值,也是现代法治文化的精髓所在。现代法治承载着宣示公平正义的行为规范、通过执法和司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任务。只有公平正义的法治,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和剧烈的社会冲突,才能形成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 文化强国必然是一个法治强国。当今世界,法治发展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拥有一个现代法律体系,以及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有法可循、依法治理是国家“软实力”的

重要指标。当代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增强国家法治”软实力”的要求更加紧迫。良好的法律规则、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保障。 感谢您的阅读!

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最近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出全面部署,这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决定》对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 一、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纪检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作为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是培养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全民法律水平,形成遵纪守法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载体。纪检机关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承担重大责任,并且有着其他国家机关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1、法治文化建设是现代民主法治的灵魂。 2、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求。 3、法治文化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 4、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5、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二、地方人大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非常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法治文化建设仍然是整个文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尚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发展的新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进法治文化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协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统筹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之中。 2、——突出重点,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元素,彰显人大工作的特色。 3、——增强文化色彩,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工作总结:XX市上半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XX市上半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七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服务法治XX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总结如下: 一、强化目标管理 年初,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及时已市委办名义出台下发了《XX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举措201X年工作要点》,法治办也下发了《XX市201X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对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全年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等进行了统一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市)及各部门、行业也针对各自特点,进一步确定完善了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 二、加强普法平台建设 市、区县(市)法治建设工作部门针对实际,进一步加强了普法平台建设,强化了信息考核制度。市本级利用电视台“法治先锋”、“和为贵”栏目,XX广电联盟“法治时间”和“法治XX”网站进行普法宣传;还建立了“法治XX”微信平台,加大了“法治手机报”的普发率,使群众时刻都能接受法治的熏陶。 三、组织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围绕法治文化建设这一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我们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县区、乡镇、村社区及

部分市直单位采取看现场、听介绍、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5月,市人大副主任王XX再一次带领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群团委、市政府办、省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委法治办相关人员前往湖北襄阳学习法治襄阳建设工作经验。市办多次组织区县一起学习考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 四、加强国家公务员普法教育 我们组织了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十九大宣讲,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各类培训,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组织全市副科以上公务员参加“法治XX专题培训班”学习。据统计上半年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专题辅导60余堂次。 五、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年初,我们得知今年省农委“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安排我市资阳区承办,我们抓住契机,做好结合文章,将此次活动列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4月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委法治办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就如何搞好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协调分工,强调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印发资料、送法下乡、宣讲培训等具体活动,特别是市委法治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作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并做到有声势、有实效。我们还积极向省办汇报,争取了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我市启动。5月12日上午,由中共XX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委员会主办的201X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活动在赤江咀村正式启动。省委

最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通过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为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努力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在“六五”普法工作结束时,使全市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更加健全、设施更加完善、载体更加优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融入到经济社会及公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产品和品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使我市的法治文化建设走在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和政府理国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和集中反映,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

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市公民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使法治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有利于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有利于创造具有浓郁特色,体现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文化。 (二)强化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创新法治建设论坛建立举办机制,组织引导理论界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改进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力求把法治文化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加强各类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画廊、法治文化街区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阵地。全市将统筹协调,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建设四个法制教育基地、一个法治文化公园、一条法治文化街。每个镇(街道)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长廊,每个村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将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法治

法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法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千百年来历史沉淀下来的文化精髓,一个国家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传统历史文化。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家思想提出了法律治国的必要性,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很大的作用。本文从法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及其局限性进行探讨和分析,从中获得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有价值的方法与建议。 法家思想的积极精神。1、尊崇“法治”。主张“以法治国”。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对法的起源、本质、目的与作用以及立法原则、法治与君主政治的关系等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讨,将中华法系的体系实现了一次理论上的升华。概括地说,法家的“法治”理论主要内容体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第二,法律必须是统一、稳定的;立法应考虑民情的好恶,量民力而行。第三,法律应当是成文公开的,并且还要设立法律知识普及化的机制。第四,执法必须公平公正,严格要求。第五,要以法制为中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政治制度。2.注重实际,正视现实,主张求真务实。法家文化在社会历史观上是比较彻底的唯物论者,主张从实际出发,反对过分理想化的学说或主张。法家以“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现实主义态度,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思想和实践的最高宗旨,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使他们在制度创新方面显示出不同寻常的智慧和超人的能力。3.与时俱进,励精图治,追求变法革新。法家把历史进化论作为自己基本的理论支点和变法依据,从富国强兵、诸侯争霸的实际需要出发,主张励精图治、变法革新。商鞅认为,社会历史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凡事都要因事而制宜。韩非则主张反对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求统治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尤其难能可贵的,大多数的法家人士如管仲、李悝、申不害、吴起、商鞅等,并没有坐而论道。而是积极投身于变法革新的时代大潮中去.勇于变法,甚至不惜以身殉法。这种精神为其后许多进步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所推崇,成为励精图治变法革新的重要的思想武器。4.发展经济,崇尚军功,以求富国强兵。发展经济是法家文化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而发展经济最主要的措施是奖励农耕,发展农业生产。为此法家制定了一套倡导耕战的政策,把“变法”、“法治”与“耕战”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和手段,认为治国之要在于使人们“归心于农”,发展经济,崇尚军功,增强国家实力,以便达到富国强兵、诸侯争霸之目的,这是法家政治理想与现实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5.中央集权,主张国家统一,反对世袭分封。鉴于春秋以来战端频繁、民生痛苦、天下散乱的局面,法家主张国家的统一与强盛,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追求那种“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政治局面。要加强中央集权,就必须反对分封和世袭制,建立由中央委派官吏的郡县制。到秦王朝建立起了的中央集权制,实际上就是按法家的思想建立起来的。法家追求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主张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仍然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法家思想的消极因素。1.法家“法治”理论本身的局限性。首先,法家的法是以国家政权为中心的,封建君主集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所有国家权力于一身,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和分权的概念,也没有任何选举和参政的法权形式的规定。法家主张和实行法治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只不过是为了维护王权,法律对法家来

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计划

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开展…法治局党委?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创建法治市政局”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大局,整合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法制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理念,树立法治风尚,努力将市政局建设成为具有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的法治局。 三、活动安排 (一)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活动 (二)制作法制宣传板报 (三)设置服务承诺和回访反馈等公示专栏 四、活动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日-4月6日) 各基层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日-11月30日) 各基层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项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典型。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法治文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创建,确保我局“法治文化在身边”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各基层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作,各尽其职,进一步凝聚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强化保障 法治股将随时监督各单位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法治建设30年的经验与启示

中国法治建设30年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30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稚嫩到成熟,从学习西方经验到形成自己独有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此同时,我们在探索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改革经验与发展成果也正在被我们一点一点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可以说,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两者的互动成就了今天的中国奇迹。本文从:①中国法治30年的发展历程;②中国法治发展的经验启示;③中国法治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三方面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法治建设;可持续发展;司法改革 【Abstract】The Chinese socialism rules construction by law growing out of nothing, arrives at face from during the past 30,from childish arrive at maturity, secondary delicate study about west experience to the system of socialist laws forming self only. Meanwhile, we accumulate the reformation experience getting up in the process of exploration and developing achievement is also 1.1 being used the law form to fix down by us. Can say, reform and open with ruling the Chinese today miracle having built interactive both accomplishment by law.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is complied with: (1) China rules development of 30 by law course; (2), China rules the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developing by law; (3), China rule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pproach shallow Xi having been in progress in three aspects by law.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路径探讨

2012年第09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9,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97期) Total No .297 收稿日期:2012—04—20 作者简介:朱崇坤(1969—),男,山东临沂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法部,博士生,研究方向:法政治学。 我国法治文化建设路径探讨 朱崇坤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100091) 摘要:自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确立以来,理论界对如何在中国实现法治提出了不同观点。体制改革与制度变迁,是目前呼声最强烈的措施。本文认为,实现法治最重要的是首先在我国建设以人本主义、平等主义、理性主义、权利本位论为核心价值观的现代法治文化。法治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影响下, 塑造法治所需要的文化观念绝非朝夕之功。当前在积极进行制度变革以及制度设计的同时,更应当加强现代法治文化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改造并扬弃传统法律文化,建设并弘扬现代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改造人们观念,推进现代法治建设。 关键词:法治;法治文化;建设路径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9—0142—03 自从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 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确立以来,理论界对如何在中国实现法治提出了不同观点。体制改革与制度变迁,是目前呼声最强烈的措施。但笔者认为,实现法治最重要的还是首先在我国建设以人本主义、平等主义、理性主义、权利本位论为核心价值观的现代法治文化。 近百年以来,多少仁义志士对我国的发展道路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经历了血与火的斗争,进行了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但是不管我们建设新制度的理想有多么高远,不管我们的决心有多少强大。法治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影响下,塑造法治所需要的文化观念绝非朝夕之功。因此,当前我们在积极进行制度变革以及制度设计的同时,更应当加强现代法治文化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改造并扬弃传统法律文化,建设并弘扬现代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改造人们观念,推进现代法治建设。 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我国法治文化的建设路径进行探讨和研究,希望对推进我国法治进程能有所裨益。 一、发展民营经济,建立并夯实法治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 市场经济是法治生长和发育的客观基础,这已 成为共识。我国目前提倡的市场经济发展, 主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作用及其所具备的优越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无法创造法治文化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只有发展民营经济,才能促进我国法治文化的发展。 1.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够培养社会成员的平等及独立意识 我国传统上是自然经济一统天下,即使今天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落后的地区,自然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自然经济是产品不需要交换的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在以人的依赖关系所组成的单位内独立进行的。在这种社会氛围中,人要依附于其所依属的集团(家族、国家、社会),才有生存的必要和价值。个人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自然经济自给自足,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分工与社会交换,社会主体之间不具有相互制约性,无法建立平等意识。为培养社会成员的独立与平等意识,我们必须发展社会经济,尤其是发展以社会成员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在社会化的经济活动中,产生了社会分工,不同经济主体,生产不同的能够满意社会需要的产品及服务,并加以交换。此种经济活动凸显了各个 2 41

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五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在法治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观念基础,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建设所有环节的共同指导思想,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共同理论原则。其思想意义具有很强的时代性。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意义。社会法律意识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导和引领意义。它所要解决的法律意识问题,是带有方向性、根本性、价值性、宗旨性、目标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决定着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属性,也规定着它们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与精髓。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意义。任何制度设计,都离不开制度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三要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恰恰是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它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创设和发展的思想指南。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实施的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矛盾将从无法可依转向法律有效实施。

这其中的核心环节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四个方面,而执政党依法执政则是实现这些环节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上述法治实践的诸环节都起着观念和思想保障的作用,也起着标准和价值尺度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政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指导原则。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意识形态的意义。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可称法律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学而言,其意义表现为三方面:其一,它为法学发展指明方向;其二,它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标准;其三,它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宗旨和目的。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鄱阳街小学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调研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文化的力量渗透其间,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建设也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无论是影响力、渗透力,文化都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而作为文化种类之一的法治文化,就成为了传播法治精神和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法治文化建设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和阻力,其原因是复杂的,但法治文化的缺失是影响法治化乃至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务之急必须加快培养公民法制意识,培育社会法治文化,以此来推进法治化进程,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 一、认清法治文化中的文化特质是建设和弘扬法治文化的基本要求。 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传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衍生出的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由特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构成的。这种传统的法律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力本位和义务本位,缺乏法律至上的思想渊源。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定势必然是"情、理、法"的人治思维,而不是按照"法、理、情"的法治思维来作为。这种文化背景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从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要培养全体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和心态,使之成为大众的法治文化是非常艰难的,也是需要我们着力加以培养的。 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文化决定法治,是法治之源,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法治状态。对于法治文化来说,它所具有文化的这种品质和功能,公民在创造它的同时,又会将其渗入自己的血液之中,内化和积淀于自己的法律素质中,决定和支配着自己的行为。因此认清法治文化中的文化特质,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更好地服务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中国当前法制建设现状

中国当前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提出来的,其基本内容以十六字予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法制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至此,中国在经历了两千年的人治之后,终于抛转航舵,朝着法治的目标迈进。然而,回顾建国以来中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曲折历程,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仅仅只是个良好的开端,面向新世纪的中国法治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 在中国,现代法治思想是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各国法治化道路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法制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逐渐确立、发展起来的,其间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史进程。建国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可概括为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制初建时期(1949.10—1956.9) 这一时期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首先表现在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制定和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国家先后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的五个组织法等基本法律。在法制原则和制度建设上,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和公开审

法治文化建设

二)加强协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统筹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之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统一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一大格局之中。把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更高的目标定位,在理念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传播,在形式上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强针对性、提升有效性,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宣传部门要主动与司法、教育等部门加强联系与协调,定期检查有关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到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措施地推进这项工作。 路径四:立足现实、继承传统、借鉴先进、革新自我、注重建设。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路径。所谓立足现实,我们法治文化建设,要从实情出发。离开现实,谈法治文化建设,显然是毫无益处的。继承传统,一个历史深厚的具有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如果否定自己的传统,我们很难想象,我们的民族的根在哪里,我们文化传承的血脉又从哪里流动到我们今天。从新文化运动以来,到现在一百多年来的中国转型社会中,我们一定要认识,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精华,但是也有糟粕。所以要革新自我。注重建设,对于法治文化来说,破坏是次要的,建设是更重要的,我们不是为了破坏而破坏,所有对传统文化的批评,除了血脉的传承、文化的保存之外,我们还要

注意,这个民族将怎么走向未来,我们要建构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才能使我们这个民族充满生机与活力,而与世界的其他民族共存,一起为世界的发展作出这个伟大民族应有的贡献。此刻,中国社会的未来是不确定的,这是一个开放的未来,我们必须自己去创造它,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自己去确定现代中国的含义。这就是所谓的制度建构,这就是所谓的文化重建。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不能够确知最后的结果;不过有一点应当是确定的,那就是我们既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和守法的国家,也需要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社会,更需要无数享有自由与尊严的个人。为此,我们既需要法治,也需要民主。法治与民主的有效结合,是实现中国统一和稳定的制度保障,也是文化重建的制度基础;而通过推行法治、加强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在新的政治与社会实践中积累新的生活经验、使理性的精神融入整个社会、逐步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多元的和理性的社会,应当是社会转型时期的重要目标。

关于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思考

在我国法学者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当中,似乎有一种比较普遍的、固定化的思维倾向,这种思维倾向或者思维定势,就是“一分为二”。这种思维倾向在理论上体现为对法治有意无意朴素的辨证认识。这是其积极的方面。由这种思维倾向所制约,我国法学者对法治问题的观察与思考所展现的单一视角与单向维度,便不能不表现为既与我国的法治理想相疏离又与我国法治的现实相脱节,其真实的价值与意义也就不能不存疑。[1]从如实而全面地准确认识法治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的角度而言,我本人更倾向于从多维视角来认识事物本身的思维路径,因此,这实际上是对法治的还原。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思考和理解法治问题时,采取一种新的思维态度或立场,这就是“一分为三”。 “一分为三”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最普遍的规律。哲学家们是这样认识的:事物普遍是一分为三的。一分为三之“一”,为一个事物的整体:“三”为一个事物所包含的三个方面。“一”具有广泛的包容性、严格的规定性、严谨的结构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三”个方面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2]根据这一理论,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应该是由三个部分整合构成的:一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扬弃,特别是对儒家伦理的批判、继承和发展;二是概括和总结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三是汲取世界法治的先进思想和文化。具体来说,就是正确处理好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中外与中西法律文化,主流与非主流文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法治建设模式。 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思考 近年来,从中国传统文化去探讨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问题,日渐增多,充分体现了其时代特色的话语霸权。正如台湾社会学家林端先生语:“把法律与传统文化作联想的尝试,也许是一种进步,起码法律被置诸一个纵向的时间之流(传统与现代)以及横向的社会处境作检视,而不只是把它当成国家制定的一连串规范合成的体系而已。”[3]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所以,现在我们必然不能忽视中国传统的具有根深蒂固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的法律观念和法律体系。往往这种法律观念和法律体系对法治的推行的影响远远大于外来法律思想的影响。悠久的历史产生了深厚的传统,而传统则塑造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人的理性思维、道德判断、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都是植根于他们所身处的文化传统的,似乎不存在着任何超越和独立于传统的关于理性和道德的绝对的、客观的标准。没有了传统或者脱离了传统,我们便没有可能进行思考和对事物赋予意义。[4] 参照克鲁克洪的文化结构理论,法律文化可以分为显型结构层面的法律文化和隐型层面的法律文化两大结构。制度性的法律文化属于显型文化,包括三个层面: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它总要人用权力来维持和运行,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理念性的法律文化属于隐型文化,也包括三个层面: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它深藏于社会深层,是一国法律文化的根基。二者相互结合相互呼应才能推动法律文化的良性发展。在当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也应如此,即社会主义社会主体应当具备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相适应的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但事实情况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完善了诸多法律制度,完备了大量的法律设施,但是却缺乏与之完全相适应的隐型层面上的法律文化的建设。[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负面影响有三点:一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强调国家本位主义,忽视个人权利自由。强调国家利益,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注重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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