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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

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

出图章手续齐全

3.按规定应设现场设计代表的工程,设现场设计代表;

4.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

5.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6、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7.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

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

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资料。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

二次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二次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

8.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到位,并与投标书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4.施工现场配备能具体指导施工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施工所依据的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图集。

5.按工序等不同层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时参加图纸变更

洽商;

6.自觉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7.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

8.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已经被证明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应及时退出施工现场;对现场存放的待定材料、构配件,应具有完整的进场验收手续。

9.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

10.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2.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13.按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4.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15.技术资料的收集、事理情况

二、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一)对地基及基础工程的质量监督

1.一般要求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地基的质量验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地基基底土的情况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地基承载力和桩基完整性的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好监督

记录。

(2)建筑地基的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勘察单位还应参加有关地基质量问题或事故的调查,并配合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参建各方对地基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实施监督,并应能准确地判断地基验收的结论是否真实、完整。

2.天然地基的验收

(1)对未经处理的天然地基,基槽、基坑开挖后,应由施工单位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简称钎探),并填写钎探报告。

(2)基坑(槽)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记录;

①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示意图;

②基坑的土质和地下水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的评估记录;

③对深基础,检查基坑对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是否有不利的影响的记录。

(3)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天然地基,应做承载力试验,检测点数不应少于3点。

(4)人工处理地基,应按规定进行填土压实干密度试验,并提

交试验报告。

①回填素土、灰土的干密度试验,采用环刀法取样时,每20—50m3取一组,且不少于1组;

②回填砂、级配砂石,采用灌砂法取样,取样数量参见回填土的要求。

(5)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宜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当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基本值的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此平均值作为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加倍抽样检测。

(二)对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

1.概述

对基础和主体结构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查。

(2)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3)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4)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监督抽查。

2.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监督抽查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各种材料和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时,需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检查:

(1)对材料和预制构件的外观、尺寸、性状、数量等进行检查。

(2)检查材料和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复试资料。

(3)检查材料和预制构件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材料、构件的现场存放保管。

3.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核查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是核查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重点应核查与工程结构直接有关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2)施工试验资料。

(3)见证试验资料。

(4)检验批、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督核查的方法是:

(1)核查主要资料是否齐全。

(2)核查资料的内容、数据和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3)核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4)核查见证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5)将资料与监督测试的结果对照,验证其准确性。

4.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方法进行监督抽查

为确保结构工程质量,主要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的现场监督抽查

现场监督抽查方法,其主要内容是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便携

式检测仪器对工程结构进行现场抽样测试。变“凭经验判断”为“用数据说话”。必须具体规定现场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和仪器设备、抽样率、测试结果评价。

为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明确质量责任,监督人员将现场抽样测试结果作监督记录,并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之一。

建设单位:襄阳市云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设计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勘察单位:襄阳市建筑设计院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承包单位:湖北捷丰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秭归县归州镇贾家店村六组谭家湾高切坡防护工程 …

说明:一式二份,送监理工程师一份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工程名称:秭归县归州镇贾家店村六组谭家湾高切坡防护工程

说明:一式二份,送监理工程师一份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秭归县归州镇贾家店村六组谭家湾高切坡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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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工程名称:秭归县归州镇贾家店村六组谭家湾高切坡防护工程

& 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2007年8月10日 技术负责施工员| 班组长 说明:一式二份,送监理工程师一份。 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秭归县归州镇贾家店村六组谭家湾高切坡防护工程 承包单位:河南省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施 单位工程% 支(拦)挡工程 分部工程浆砌石挡墙 分项工程K0+000~K0+160浆砌石挡墙 交底内容: 挡土墙施工技术要求: 1、挡土墙开挖基坑采用分段跳槽快挖快砌。砌石应使用不宜风化块石,砂浆标号M10。 $ 2、挡土墙要求座落在基岩上,挡土墙基础应嵌入岩层或碎石土层中,挡墙埋深一般50cm~80cm。挡墙下基前必须严格进行基底验槽,符合设计要求后及时下基。 3、挡土墙砌筑时,下部须座满浆,并将大面朝下,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接。块石砌体的灰缝为20~35mm,砂浆须饱满,石块间较大间隙应先填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不得先填碎石后塞浆或干填碎石。应保证块石嵌固紧密、砂浆填筑饱满密实,墙身不得有通缝。 4、墙体设置排水孔,防止墙后积水,采用拔管预留方式施工。沿挡墙每1m设置1排水孔,长1m,排水孔距地面~。在排水孔进口一侧设置砂砾石反滤水层。 5、对于挡土墙顶部、底部基础和墙身外层宜选用较平整的大块石砌筑并加以修整,挡土墙砌衬时宜采用“丁”“嵌”“楔”等方法、并将块石间隙嵌紧密,保证墙身稳定。 6、挡土墙砌筑时须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为10m,缝宽2cm,缝的内、外侧及顶面塞填泡沫板或沥青木板。伸缩缝须整齐垂直,上下贯通。 7、挡墙后部填筑碎块石,距墙项40cm预留作坡面绿化。 全部支护工程完成后,清附挡墙后部沟槽杂物,沟槽宽不小于50cm,沟槽内填耕植土最30cm,耕植土距墙顶10cm,撒油麻藤籽于耕植土。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____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c 单位工程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形象进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地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结合济南市实际 情况和该工程地特点做如下监督交底:

一、监督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地施工图设计文二、 监督程序 (一)施工过程监督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进行监督抽查,并辅以必要地随机抽查. 必监质量控制部位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达到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履行到位监督抽查,存在问题地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地规定;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验收标准地要求;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注:桩基、复合地基、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为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其他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地确定由责任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二)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交通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交通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澜路(桂平路至海八路)改造工程 承包单位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分包单位 交底单位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范畴交通工程交底人 交底内容: 交通工程施工措施、方案 1、交通标志施工 ⑴、基础施工 ①标志柱基础应按设计图规定的尺寸于指定地点进行开挖。基底按规定进行处理后立模板,扎钢筋, 敷设电线管,浇注混凝上。 ②地脚螺栓和底法兰盘位置正确,达规定标高。 ③在混凝土尚未通过至少七天之凝固前,混凝土基础上不得受力架设支柱和标志。 ④回填压实工作应于结构物上竖立标志前完成。 ⑶、标志支撑结构的安装 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砼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在横梁安装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样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⑷、标志板的制作 ①粘贴反光膜时,不承诺采纳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的最外层可涂爱护层,如透亮涂 料等。 ②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幸免显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拼接以搭接为主。 ③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版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④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刺。所有标志的槽钢应在粘贴定 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 ⑤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动气泡 和污损等缺陷。

⑥标志安装完毕后,应清扫标志板,应使用清水或无腐蚀性液体轻擦。 2、交通标线 ⑴、本合同段均采纳耐久、发光性能好的热熔标线涂料。 ⑵、将热熔釜装载于车内,配以液化石油气加热装置和搅拌装置。熔融的过程中要注意温度的操纵, 充分搅拌、混合使涂料平均。 ⑶、可用扫帚、板刷、干燥器等工具使路面保持清洁、干燥,确保路面无松散颗粒、灰尘、油污或其 续上表 第二页,共三页 他有害物质。 ⑷、为了提升路面与涂膜的粘接力,须在路面上先涂抹适量的底漆,待底漆不粘车胎、不粘附灰尘、 沙土时才可进行标线涂布作业。 ⑸、涂敷前应进行施工设备的调试及试划以确保施划出的标线的色泽、厚度、宽度、玻璃珠的撒布量 等符合业主的要求。为了保证夜间的识不性,在标线涂敷的同时要撒布适量的玻璃珠。 ⑹、划线终止后,应按照实际完成情形,计测工作量。检查标线的厚度、尺寸、玻璃珠的撒布量及标 线的形状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线进行修整,去除溢出和垂落的涂膜。 ⑺、及时整理施工机械,扫除施工残留物,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并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施划好的交通 标带。 3、交通信号灯施工 ⑴、结构件加工 ①信号灯杆的焊接加工采纳电弧焊。 ②在制螺栓孔时均加工相应夹具固定,以保证法兰具有互换性。关于安装尺寸相同的构件,加工过程 中用专用夹具固定其相对位置,以保证其同一类构件的互换性。 ③横梁的制作,由于横梁均为悬臂结构,按照设计要求,在制作中将连接处预先向上方偏2度,以平稳横梁在荷载作用下的边形。 ④按照使用要求,金属构件表面均做防腐,金属构件加工完成后,均做热浸锌处理。在浸锌过程中, 构件在镀曹内放置平坦,严格操纵构件的变形,以保证构件的安装尺寸以及安装后的误差在施工验收规范 规定范畴内。如果表面进行了喷塑处理则在运转过程中要幸免碰伤喷塑表面。 ⑵、杆件的安装 ①在所选定位置挖掘基础,并安设好预埋件。 ②将按图纸尺寸制作好的信号灯灯杆、悬臂以及信号灯,电缆线运送至现场,并将所需的机具设备预 备好,并作现场环境检查。 ③对信号灯及灯杆要求安装组合的部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组装。 ④信号灯及杆件安装,用吊车先将信号灯杆吊起,组织施工人员将信号灯杆固定在基础上,调整信号 灯杆位置,用检测机具对信号灯杆的竖直度进行检测,以确定其正确位置,再校整信号灯位置。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交底人员: 交底日期:年月日 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书面交底。 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质量交底,使相关人员明白自己应尽的职责,应掌握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一、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是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实物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质量;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负责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 .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 2 .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 (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的建筑材料鉴证;并对隐蔽工程结构吊装、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等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向监督站报送申报检查材料。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5 )负责将对工程结构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文件报建设行政管部门审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者:

-----------------------日期:

质安监[20XX]X号 关于印发《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探、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现将《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X月X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通知 抄:市质监站、市建管处,XX机械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建委、县安监局、县招标中心、各镇政府 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XX年XX月XX 日

共印60份 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为依据,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全面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质量为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工作监督覆盖率100%,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合格率100%,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率达100%,努力争创一项“XX杯”工程,两项“XX杯”工程,省级用户满意工程两项;质量事故投诉处理率100%。 三、工作要点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大全记录文本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SJ-01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开工前交底 名称 交底内容: 1、施工依据:①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 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城市建设部分〕。 2、其它:要严格依照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抓工期、 抓质量、抓安全、文明施工。 交底人接收人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SJ-02工程名称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沟槽、基坑、井坑 交底内容: 一、电缆沟槽 1、开挖前,先按图纸设计要求的管道与路边相对位置进行放样,然后按规范要求 人工开挖。 2、沟槽开挖允许偏差按以下规范要求控制: 序号检验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 ①△槽深+50mm 每档二点用尺量 ②②走向偏移100mm 每档一点用尺量 二、灯座、井基坑 1、开挖前,先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灯座、井基坑定位,根据现场障碍物情况适当 调整基坑位置,做好标记。 2、按放样时做好的标记进行基础、井基坑开挖,基础基坑开挖尺寸为:700×700 ×1400 mm、?2200×6500mm;路灯接线井开挖尺寸为:480mm×480mm×500mm;路灯接线箱开挖尺寸为:750mm×600mm×350 mm、过路接线井开挖尺寸为:840mm×840mm×1000 mm、箱变接线井:1000mm×840mm×900mm; 3、基坑深应以设计的施工基面为基准,基坑底应平整、坚实。开挖时如遇坚石人 工无法开挖,应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解决。 4、基坑开挖允许偏差按以下规范要求控制: 序号检验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 ①△基坑深度+50mm 每坑用尺量,水准仪测量 ②顺线路方向位移﹤5%mm设计档距(即 150mm) 抽检20% 用尺量 ③横向位移±80mm 抽检20% 用尺量,经纬仪测量交底人接收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一、监督管理方式: 本工程采用随机抽查、抽测、巡查等方式实施工程监督管理。 二、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的注意要求: 1、抽查主体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工程: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二)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注意内容: 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修改、变动重新报审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理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规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修改的处理情况; 8)其他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幕墙、外墙装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节能、住宅分户验收等专项检测、验收合格文件资料,并经建设行政档案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

房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定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为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与我站配合好工作,加强质量控制,使受监工程能更好地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特作以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 1、施工现场及销售现场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 2、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填写必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公示牌填写内容必须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 (2)、公示牌填写内容必须与施工现场设计、施工和监理资料相符; (3)、公示牌中所填数据参数必须跟设计文件相符,不得错填、遗漏。如:保温材料传热系数、保温层厚度、中空玻璃型号等。 (4)、节能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文件重新填写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并公示。 二、坚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如确需变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节能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总监确认,并签署同意文件后方能实施变更。 2、节能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设计变更通知,重大变更还须报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3、节能设计变更后应及时调整公示牌、节能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施工、监理资料的相关内容。 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严格把关,切实

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备案制度。凡纳入登记备案范围的建筑节能产品,必须取得重庆市建委颁发的备案证明方可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施工单位和建筑节能材料厂商变动后应及时报我站备案。 2、建筑节能材料厂家提供出厂报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墙体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材料平均导热系数或墙体传热系数、型式检验报告、燃烧性能试验报告等参数。 (2)、外窗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气密性和保温性指标和参数。 (3)、玻璃材料出厂报告中应有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指标和参数。(4)、幕墙节能材料出厂报告包括:导热系数、密度;玻璃出厂报告包括: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中空玻璃露点;隔热型材出厂报告包括: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5)、通风空调用绝热材料出厂报告包括: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风机盘管机组出厂报告包括: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6)、照明工程材料出厂报告包括:电线电缆:导体截面积、导体直流电阻。 (7)、所有出厂报告均应加盖节能厂商鲜章。 3、材料检验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必须取得重庆市建委颁发的见证人员资格证书方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见证人员应认真履行见证职责,按规范的要求对材料的取样、制样、封样、送检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见证,并形成《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确保试件的真实性、代表性。 4、严格执行原材料先检后用制度。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严格坚持 先检验合格后使用,先检验合格后隐蔽的原则,严禁先用后检,边用边检,漏检等不规范的质量行为。 5、建立重要材料、构配件的进场登记报验制度和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的 认证制度。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准备有关资料,填写《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及检验记录》 ,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必须检查进场材料与备案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相符,并分别对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重要材料(构配件)进场及检验记录》进行认证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第二,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系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依法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并对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不进行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具体包括:①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②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③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④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①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②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③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主要包括:①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②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③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①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③工

建筑工程技术交底记录大全[整套]

目录 防水混凝土施工 ---------------------------------------------------------------------------------------- - 9 - 灰土地基----------------------------------------------------------------------------------------------- - 16 - 砂石地基----------------------------------------------------------------------------------------------- - 23 -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桩 -------------------------------------------------------------------------------- - 28 - 泥浆护壁回转钻孔灌注桩------------------------------------------------------------------------------ - 34 - 螺旋钻孔灌注桩 --------------------------------------------------------------------------------------- - 41 - 人工成孔灌注桩 --------------------------------------------------------------------------------------- - 49 - 桩承台 ------------------------------------------------------------------------------------------------- - 59 - 设备基础----------------------------------------------------------------------------------------------- - 70 - 素混凝土基础------------------------------------------------------------------------------------------ - 77 - 炉渣垫层施工------------------------------------------------------------------------------------------ - 82 - 混凝土垫层施工 --------------------------------------------------------------------------------------- - 88 - 陶粒混凝土垫层施工----------------------------------------------------------------------------------- - 93 - 细石混凝土地面施工----------------------------------------------------------------------------------- - 99 - 陶粒混凝土垫层施工--------------------------------------------------------------------------------- - 105 - 水泥砂浆地面施工----------------------------------------------------------------------------------- - 111 - 现制水磨石地面施工--------------------------------------------------------------------------------- - 118 - 陶瓷锦砖地面施工----------------------------------------------------------------------------------- - 128 - 塑料板地面施工 ------------------------------------------------------------------------------------- - 136 - 活动地板施工---------------------------------------------------------------------------------------- - 144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公路工程各项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大全全集

路基土石方施工技术交底 1.施工准备 ⑴施工测量 在开工前先进行施工测量,包括导线、中线及高程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查与增设,测量与绘制横断面。施工测量的精度符合《公路勘测规程》 (JTJ061-99)的要求。并将测量方法及成果资料签字后交送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在开工之前在现场放出路基坡脚、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取土坑、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标明其轮廓,提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⑵调查与试验 路基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及各种管线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对图纸所示的利用挖方、借土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执行,试验项目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⑶防水、排水 施工前做好路基的各种防、排水设施,挖设排水沟,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⑷清理场地 路基工程施工前,清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灌木、原地面以下100-300mm 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且堆放在弃土场内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地点。 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⑸雨季施工 雨季施工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可进行雨季施工地段,严格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O33-95)中雨季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编制实施性的雨季施工组织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雨季填筑路堤时,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每层填土表面筑2-3%的横坡,并在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 2.路基挖方施工 对于较长的路堑采用纵挖法施工,短而深的路堑采用横挖法施工。路堑开挖以机械施工为主,靠近基床底层表面及边坡部分辅以人工开挖。石方开挖采用小型或松动爆破,岩石边坡采用光面爆破施工。土石方调运近距离采用推土机推运,远距离采用挖掘机、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 1)土方开挖 ⑴路堑土方开挖施工工艺 路堑开挖施工工艺流程见附表5的深挖路堑段施工工艺框图。 ⑵施工控制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doc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二、土建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 熟悉图纸,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对参与各方资质以及承包范围、人员资格检查、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三) 检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情况( 尽量参与图纸会审、明确构造柱的具体位置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 ; (四)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督促落实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五) 审查地基、钢结构、结构实体质量抽测等重要的工程检测方案,对检测方案进行备案归档。 (六) 基础验槽或检查试桩或桩基施工质量。 (七) 监督抽检基础部分的材料(材料监督抽检 1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八) 监督检查地基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基外观 质量)。 (九) 检查基础或地下室 ( 人防 )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 监督检查地下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下结构外观质量及防水质量)。

(十一) 检查首层结构及转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二) 抽查标准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三) 检查首次砌筑质量(检查砌体材料、砌筑质量、构造柱设置等)。 (十四) 检查屋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五) 主体部分的材料监督抽检(监督抽检 2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 十六) 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质量问题跟踪处理资料及时归档)。 (十七) 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检查结构实体抽测报告)。 (十八) 监督检查主体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十九)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 (二十)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二十一)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初检(发出抽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 (二十二)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三) 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十四)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十五)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六) 工程监督资料归档。 三、建筑设备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熟悉图纸及审查报监资料,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承包范围等质量行为情况。 (三)检查图纸会审情况。 (四)抽查建筑电气工程接地装置隐蔽验收情况。 (五)抽查各预埋管道、预埋件(含套管)、吊顶内各管道或管线、防雷引下线和均压环(带)、直埋电缆等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情况。 (六)抽查防雷接闪器安装工程隐蔽验收情况。 (七)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二次监督交底,检查各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质量行为情况;审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 (八)原材料监督抽检,并检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照检测报告检查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材料先检后用的情况。 (九)现场监督抽测建筑电气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 (十)现场监督检查备用电源(即柴油发电机组)的空载及带负荷试运行试验情况。 (十一)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十二)跟踪落实材料不合格、现场不按图施工等质量问题的处理。 (十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设备部分)专项验收; (十四)监督检查低压配电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检查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资料,检查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现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出具低压配电中间验收登记表 (十五)审查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资料。 (十六)检查电梯工程安装质量,开具电梯检测通知书,审查电梯工程验收资料,出具电梯工程验收登记表。 (十七)组织本地区建筑设备工程季度质量大检查。 (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初检)。 (十九)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全国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现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扎实推进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一)认真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开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于未到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观摩学习、督促检查,分阶段、按步骤推进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加强和规范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验收管理、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等方法手段,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立质量档案等制度,确保工程全覆盖。结合本地情况,开展预防开裂、渗漏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追踪处理异常数据、不合格报告,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抽查预拌混凝土质量。重点查处伪造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行为。 (二)通过推行管理人员专人制管理,施工现场考勤,检查抽查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构及人员的变更调整,加大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监督管理。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查询和日常核查责任,把好人员进场关和和审批关。通过加入人员诚信黑名单、限制参加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等手段加大施工现场伪造证书及假证的查处力度。 (三)结合不同施工阶段和关键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变更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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