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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

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

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

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

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调度中心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参与所属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需求购置计划的审核工作。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对外送检工作。

(六)负责所属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指导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所属单位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

接协议或合同,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十)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和改建有关计量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十一)调度中心调度参与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购销气量,形成购销存日报,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处室。

2、统计供销差,并分析产生原因。

3、统计管存量,收集整理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

4、及时发现计量有关问题,并通知所属单位计量管理人员。重点监控生产运行数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所属单位进行沟通。

第七条所属单位是计量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

责如下:

(一)所属单位应成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台帐和相关表格记录,对于更换、有问题、损坏计量器具及时对计量台帐进行更新。

(四)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跟踪本单位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状况,对于到期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提前联系送检工作;对于自检的计量器具,其校准工作要按照计划表在其有效期内完成自检和校准工作,以保证计量器具符合检定要求。

(五)负责本单位计量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供销差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负责计量纠纷和计量设施故障的协调处理。

(七)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器具,组织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计量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负责编写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季报,并按时报送公司调度中心。

(九)配合有关人员对贸易交接计量系统进行周期检定工作。

(十)计量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有关计量设备的原理,器具维护、保养及检定知识,基本掌握流量计算机的管理知识,能够进行熟练的现场操作,具备一定的故障分析、判断及处理能力。

(十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计量器具的选型、安装、使用以及验收试运工作。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配备

(一)计量器具包括各种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等)及其配套的差压、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各种温度计、压力表、参与计量的组分分析仪、地衡、液位计以及用于计量结算的液体储罐等。

(二)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有关要求。

(三)计量器具的选用

1、所属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依据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编制的计量器具选用方案,选择适用的计量器具,并报本单位计量主管领导审核。

2、选用计量器具应满足以下内容:

(1)所选计量器具的计量单位与所要测量参数的计量单位都应为法定计量单位,且二者一致。

(2)所选计量器具的量限宜大于所要测量参数的全

量限的1/3。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购置

(一)在购置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时,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提出对《制造计量检测设备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的要求。

(二)在引进国外计量器具或计量装置时,须要求供货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所属单位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报公司规划计划处进行审批,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或委托采购。

(四)未经申请批准,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私自购置计量器具。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使用

(一)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

1、购得的计量器具首先应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器具可办理登记手续,投入使用。所属单位为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责任单位。

2、未经检定的包括新购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二)计量器具的发放领用登记

1、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经首次检定合格后,计量员才可对其进行建帐登记、编号,确定检定周期。

2、建帐后的计量器具若暂时不投入使用,应由计量员妥善保存;若投入使用,应由使用人填写《计量器具发放领用登记台帐》。

3、经首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若保存已超过检定周期,必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才可发放使用。

4、当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在确认该计量器具状态良好后,应对有关记录进行更新。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

1、必须针对检测对象的特点进行合理选择,防止使用不当而造成计量器具的损坏。

2、应按计量器具有效检定证书规定的准确度等级进行使用。

3、计量器具必须正确使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熟悉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中,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按操作方法正确操作;使用后,应将器具擦拭干净,恢复使用前状态,装箱妥善保存。

4、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具或将器具转借他人使用。

5、计量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1)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2)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3)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4)无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印的。

6、指定专人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由使用人妥善保管,严禁无关人员私自动用;公用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员或指定部门进行保管。

7、由于使用不当原因等造成计量器具非正常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维护与保养

(二)应按生产厂家的指导或技术文件中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日常操作、巡检和维护保养,掌握器具的运行情况。

(三)计量器具在使用或保存时,应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止日晒雨淋。

(五)新购计量器具到货后,应尽快组织开箱安装和验收。安装前必须熟悉仪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所述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 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 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 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 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及场站计量器具的购置、监督管理。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 (六)负责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指导场站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场站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公司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接协议或合同,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十)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和改建有关计量项目方案的审核工作。 (十一)生产运行部调度参与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购销气量,形成购销存日报,报送公司领导和相关处室。 2、统计供销差,并分析产生原因。 3、统计管存量,收集整理温度、压力、流量等运行参数。 4、及时发现计量有关问题,并通知所属场站计量管理人员。重点监控生产运行数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所属场站进行沟通。 第七条场站是计量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场站应成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场 站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的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计量方法

一、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推进公司能源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使 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降低产品成本,增 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减少能源购入、储 存、加工转化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 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原料煤、燃料煤、焦炭、煤气、电力、蒸汽、汽油、煤油,以及通过转化产生的耗能工质一次税费、 循环水、脱盐水、除氧水、氧气、氮气、CO2和压缩空气。第四条我公司能源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环境,追求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措施,把产品能源消耗降低最低” 的方针。 第五条我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能源管理工作负责,职能处室、车间、分厂、二 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能源工作负责。 第六条我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实行分工、分级负责制。公司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各职 能处室和管理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能源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用煤、电、蒸汽、油

及其他本制度所称的能源和耗能工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 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 第二章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八条能源管理涉及到职工生活、企业管理和产品生产的诸多方面,它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能 源管理系统,包括完善组织结构,落实管理职责,按标准配 备计量器具,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开展各项管理活动。该 系统的建立可保证安全稳定供应生产、生活所需能源,及时 发现能耗异常情况,予以纠正,并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第九条能源管理系统实行公司、处室、车间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公司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技 术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能源管 理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生产管理部。各车间的能源管理机构 设在车间办公室,由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能源管理工作。第十条节能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节能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根据企业总的经营方针和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 会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能源管理方针。在其基础上, 制定年度和长远能源管理目标,且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以书面 文件颁发,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体系,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具有两年节能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本(国务院第666号令)

xx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xx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燃气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燃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 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

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 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 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 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但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2 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于输气生产、运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和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

量考核、评审、监督、检查,且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且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且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且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关联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且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和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最新)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

----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编号: AD/JTYXFW— ZD 010 —2016 燃气计量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燃气计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充分发挥集团三级计量管理体系, 作用,推动计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减少燃气计量误差,提高经济效益,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计 量检定规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大区、各燃气公司、CNG加气站、 LNG

加注站等各种燃气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参照并引用以下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8603-2014 ;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1-2011 ;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03-2008 ; GB/T29872-2013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智能气体流量计》GB/T28848-2012 ; 《原油、天然气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第四条术语 计量:为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法定计量单位: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的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称为计量单位, 由国家法律 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称为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器具:单独或和其它辅助设备联合进行测量的器具(设备)。例如:压力变送器,流量计算机,燃气流量计、在线色谱分析仪等。 计量系统:用于实现专门计量的全套计量仪表和其它设备。 计量确认:为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的一组操作。计量确认一般包括检定、校准,必要的调整或修理,随后再检定、校准,以及必须的封印和标记。 第1页共23页 ------

中小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中小企业计量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制度 1 录目 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计量培训教育制度、1 计量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2 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和流转制度、3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4 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5 6 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计量检测管理制度、7 计量技术档案管理制度、8 、9 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核与评审制度 2 人员计量培训教育制度 对上岗或为确保本公司与测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人员有能力完成规定的任务,

计量意识和岗位职/ 转岗人员应进行计量管理 有关知识、测量专业技能和质量 责的教育,使有关人员均能满足测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 明确各类人员的计量由生产科会同人事管理部门确定与计量管理有关人员, 岗位和职责,作为各部门人员质量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 生产科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季度或年度培训计 划,并纳入人事部门的计划。 培训的内容包括: )本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A )有关的计量法规及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B )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技术;C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D E )计量器具调修技术。 定期举办可采用请本公司计量高级工程师或外部计量专家讲课,培训方式。

专业培训班;或派技术骨干外出参加专门培训;由经验丰富的计量器具调修师 傅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考核由生产科对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考 试和考核。培训考试和考核。 会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考卷及评分由人事管理部门存档,实际操作培训由生 产科组织操作考核。 考核合格转换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换岗培训,新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后方可上岗或转岗。 对各类在各类人员的培训中应特别注重培训有效性评价。培训有效性评价。 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人事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各类 人员岗位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对计量检定人员,校准人员由有实际工作经验 的高级工程师参加考核,或派出培训,培训后应检查培训的效果并由人事部门 考核的成绩。/保存考试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 管理规定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增强计量检测能力;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三条依照《计量法》的规定,集团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须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组织编制计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划建立石油专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系统,制定计量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计量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的计量工作,推行现代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五)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专业计量站、校准实验室和其他计量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会同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检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七)调解处理重大计量纠纷; (八)组织国内外计量技术培训与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任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专业计量站,是集团公司设置的石油专用计量技术保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和保存集团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专用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量值溯解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指导;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

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计量管理制度与输差

计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计量管理、计量、检测、检定与校准在燃气管道建设、生产、运营管理中的作用,贯彻实施国家计 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量值溯源体系,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使公司在计量管理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国 、《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术语 (1 )计量标准的含义是: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 计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2)工作计量器具的定义:用于现场测量而不用于检定工作的计量器具。 (3)气体涡轮流量计:采用涡轮进行测量的流量计。它先将流速转换为涡轮的转速,再将转速转换成与流量成正 比的电信号。用于检测瞬时流量和总的积算流量。 (4 )气体罗茨流量计:内部设计有构成一定容积的计量室空间,利用机械测量元件把流体连续不断地分割成单 个已知的体积部分,根据计量室逐次、重复地充满和排放该体积部分流体的次数来测量流量体积总量。 3计量管理职责 (1 )负责建立本公司最高计量标准,确保量值传递可靠; (2)负责编制各类用户燃气流量计的年度计量检测、检定计划;

(3)编制计量检定(校验)操作规程和规范; (4)负责对本公司工业用户及公共建筑用户燃气流量计在线检测和维修; (5)组织计量人员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同时进行计量器具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6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7)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规章制度、计量器具的购置、维护和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公司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保证计量器具都控制在检定周期内; (9)负责本公司所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器具(如:防腐层检测仪、探管仪等)的检查,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10)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台帐、技术资料的建立、整理、保管等工作。见附表1。 4工作燃气计量器具的选择 1为了便于对燃气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维修,根据昆仑燃气公司所提供的入围企业名单,合理选择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应有型式批准的标志、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书或计量检定部门的证书。 3制造的产品优良,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4制造厂家知名度高,售后服务好,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计量管理 1燃气流量计管理 (1)安装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强制检定;

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UI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1、总则 a)本计量管理制度规定了新建广珠城际轨道工程铁路无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预制箱梁的计量管理要求,各种测量设备、仪器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周期检定、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的全过程工作程序。 b)本计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广珠城际轨道工程铁路无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 凝土预制箱梁的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及成品检验中的各种测量设备、仪器的控制和管理。 c)本制度中所提到的计量器具是包括各种计量设备、测量设备和检验试验设备与仪器、仪表。 d)XXXX所有计量设备全部委托广东省XX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或校验。 2、参照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c)《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d)《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规范》 3、 实施 d)XXXX的计量工作由总工程师进行全面的管理。成立计量职能部门试计室,配备相应的计量人员。 e)XXXX计量工作人员的配备,应能满足现场制梁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凡从事计量器具检定的人员必须经过上级政府计量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检定员证。 f)XXXX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其所需要的环境、保

存、维护、使用与管理制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g)XXXX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和实行周期检定。 4)计量器具选购、检定、安装、借还、降级、报废制度 a)现场制梁所需要的计量器具由XXXX勺技术人员向试计室提出申请计划,经试计室汇总、审核、选型。报主管审批,由材料员负责采购。 b)新购进的计量器具,入库前须送试计室验收检定,合格后才能入库,不合格者由采购者换货或退货。 c)计量器具由单位或个人领用后,由工具员通知试计室建帐并纳入周检计划。属于测量设备的,需要由生产厂家或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现场安装调试。但须计量测试部门检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d)计量器具按周检计划由使用人送试计室检定或由试计室联系送检。 e)计量人员应严格按检定规程要求对量具进行检定,不合格的应修复后再检定,对修复后仍达不到原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可降级使用(合格证上应注明使用级别)。对不能降级又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由试计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报废单报废,使用人凭报废单消帐。标准器报废由政府计量部门出据报废单,凭单消帐。 f)计量器具报废后,领用单位和个人持报废通知单领取新计量器具。 5)计量器具的配备 根据铁道部《基建、工务工厂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规范》,结合XXXX实际情况,生产、生活计量器具配备如下规定: a)工艺控制和质量参数检测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必须达100鸠上。 b)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一般应大于100%个别项可低于95%但不低于90%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范文.doc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依据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负责所辖场站的日常计量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管理。 1.4 生产运行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职责 2.1 生产运行部 2.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推行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计量业务工作。 2.1.2 负责调解处理与公司有关的计量纠纷。 2.1.3 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检定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2.1.4 负责公司各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 2.2分公司 2.2.1 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2.2 负责与上、下游合同单位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签单交接。 2.2.3 协助生产运行部处理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的计量纠纷。 2.2.4 协助生产运行部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3 管理内容

3.1计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应依据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 3.1.2 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由所属分公司负责管理,按日由供需双方签单交接。 3.1.3 天然气计量交接以上游单位(卖方)的计量为准。气量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相关分公司协调处理。 3.1.4 计量仪表发生故障,需调整计量数据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处理。 3.2现场计量装置及流量计算机管理 3.2.1分公司仪表维修工应按操作使用规程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并保证计量仪表及箱体的清洁完好。 3.2.2计量仪表严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计严禁超差压供气。 3.2.3根据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围,需要进行孔板更换时,由分公司填报《孔板更换申请表》(附件1),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2.4更换孔板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计量仪表技术员修改孔板内径参数。 3.3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3.3.1贸易交接计量装置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检定周期见《贸易结算计量仪表检定周期表》(附件2)。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 编版)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

衡器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计 量 管 理 制 度 枣阳市兴四方衡器有限公司 2002 年04月01日发布2002年04月10日实施

“计量管理制度”发布通知 为使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能满足本公司全面质量管理的发展需要,使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的道路,使质量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正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量法》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要求,制订了本“计量管理制度”。 本“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证全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计量始终保持准确的状态,从而为保证和提高本公司的产品计量水 平、并使本公司的产品计量准确性保持在同行业的前列,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 本“计量管理制度”是本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准则,现正式批 准发布,各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授权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计量管理制度,在贯彻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总经理: 年月日

计量管理制度目录 1.企业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2.计量器具流转管理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计量标准器使用维护制度 6.计量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管理制度7.计量实验室制度 8.岗位责任制 9.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和奖惩制度10.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11.降级、报废赔偿制度

一、企业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1、为了加强企业的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计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企业生产销售和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降低消耗,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特制定实施方法。 2、公司下设技术质量部,由公司分管副总领导。企业计量 工作由技术质量部管理,配备相应计量人员,实行分片负责的原则来开展的。 3、本企业内,建立计量最高标准。进行计量检定,修理和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4、企业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5、宣传实施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

建筑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提高公司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能源,降低物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计量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计量领导小组为公司计量管理的权利机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副总工程师、技术发展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的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公司技术发展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试验中心等基层单位设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担任,设1-2名专(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 第三章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第七条总工程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及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实施。 2.审定公司计量规划及规章制度。 3.审批贵重计量器具的购置及报废。 4.负责组织解决重大计量事故,仲裁重大计量纠纷。

第八条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监督公司对国家颁发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和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审定公司计量规划。 3.仲裁企业内部重大计量纠纷。 4.审定重大计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 第九条技术发展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计量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主要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组织建立公司量值传递系统,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3.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计量法及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宣传普及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各有关部职责 1.质量管理部 监督检查各单位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计量检测执行情况。 2.物资管理部 监督检查各单位材料、物资计量管理情况。 3.行政保卫部 监督检查各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各单位计量员职责 1.严格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2.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管理目录,领用、发放登记表,计量卡片。 3.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领用发放、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按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开展检定及标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降级、报废的申报工作。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输气生产、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华中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石油、天然气计量交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计量站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行现代管理办法,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量考核、

评审、监督、检查,并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依据国家、管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编制(修改、解释)公司计量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依据管道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股份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内各所属计量站计量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需求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外贸易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相关的对外送检工作。 6、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 7、负责各计量站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8、按照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检测设备。 9、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与上游气田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11、编制运销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计量站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证进行计量员、站长、公司计量管理人员三级核算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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