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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公告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1、规划期限:2011—2030年。规划基期为2010年,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2、规划范围和层次

(1)规划区:包括市区(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的冠山镇、冶西镇、琐簧镇、石门口乡和娘子关镇,共计118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包括城区,矿区,郊区的杨家庄乡、平坦镇、义井镇、荫营镇、李家庄乡,平定县的冠山镇,冶西镇的部分村庄,巨城镇的龙庄,石门口乡的乱流村、南上庄村、南坪村,总面积为566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导向,以低碳、生态发展为途径,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将阳泉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社会和谐、保障完善、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特色彰显”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三、城市性质

国家新型能源与材料工业基地,山西省东部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和新型工业基地,文化旅游休闲与生态宜居城市。

四、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2015年达到80万人, 2020年达到90万人,2030年达到10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2015年建设用地为84平方公里;2020年建设用地为95平方公里;2030年建设用地为10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按105平方米/人控制。

五、空间发展策略

1、空间发展方向策略:向北空间跨越,向南优化提升,向西控制发展,向东生态涵养。

2、空间结构优化策略:外拓内疏,建设新区;生态融合,组团发展;城矿统筹,确保安全。

六、用地布局

1、空间结构:两园、两轴、一廊、三组团

两园:中心城区内规划两处森林公园,分别为中央公园和冠山森林公园。两轴:纵轴为城市的发展轴和景观轴,串联老城、新城和平定组团,形成城市的发展主轴,并串联两座森林公园形成城市的主要景观轴线和通廊。横轴为城市主要的现代服务功能轴,以漾泉大道为依托,联系市级行政中心、文化和体育中心,以及商务区及文教区。一廊:以桃河及两岸地区构成城市主要的商业活动和滨水景观廊道。三组团:即老城组团、新城组团和平定组团,各组团间保留较宽的生态隔离带,并以城市快速交通相联系。

2、主要组团功能定位

老城组团包括现状桃河两岸城区及矿区,主要功能为全市的传统商业服务中心、传统特色文化展示区、矿区服务基地;新城组团为北部生态新城(含荫营),主要功能为城市行政商务和文化教育中心、新型产业聚集区、生态建设示范区;平定组团包括平定县城和冶西,主要功能为县级行政管理中心,材料、能源与装备制造业基地,物流中心。

3、居住用地规划

改善老城组团居住条件,完善新城组团居住配套;协调居住用地与工矿用地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建立满足多种需求的住房体系,确保保障房建设。居住用地划分为24个居住片区,新增居住用地主要位于新城组团和平定组团。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3315.5公顷,人均居住用地33.16平方米。

4、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按市级中心、组团级中心和居住片区级中心三级配置体系,重点安排市级、组团级大型公共设施,并对居住片区级公共设施配置提出要求。

在新城组团沿新城大道和漾泉大道构建“十”字形市级公共设施轴线。市级行政中心位于北部新城综合中心内;市级文化体育中心位于中央公园南侧;市级教育科研基地两处,分别位于新城组团和平定组团。

在荫营和平定分别规划组团级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城市商业中心按市级、组团级和居住片区级三级进行规划布局。

规划市级商业中心两处,分别为老城商业中心和北部新城商业中心。规划市级商务中心位于北部新城漾泉大道东段。规划市级专业批发市场若干,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运储、批发相结合的专业市场体系。

6、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五片工业园区:白泉工业园区、开发区东区工业园区、北部新城工业园区、平定东部新区工业园区、阳煤集团兆丰(冶西)煤电铝工业园。

规划2个物流园区:北部新城工业物流园区、平定石门口物流园区;规划3个仓储区:坡头仓储区、阳泉站仓储区、冶西仓储区。

七、绿地系统规划

至2030年,绿地与广场用地建设规模达到1240.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84%,人均绿地12.4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878.4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8.78平方米,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标准要求。

规划形成“三廊、多楔、八片、多点”的网络化绿地系统。“三廊”指沿荫营河、桃河、南川河形成的三条绿色廊道;“多楔”指由中心城区外围嵌入城市内部的多条楔型绿带;“八片”指刘备山森林公园、翠枫山森林公园、玉泉山森林公园、张飞庙森林公园、狮脑山森林公园、北部新城中央公园、冠山森林公园、松树山森林公园;“多点”指在中心城区内部建设的多处城市公园。

八、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梳理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客货流,采取“过境分离、客货分离、快慢分离”的交通策略;加强枢纽、站场建设,提高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转运效率。

(1)铁路:保留石太电气化铁路,保留中心城区内现状石太线铁路客货站系统和编解系统;废除中心城区范围内白荫线、阳涉线及其相接铁路支线;阳涉线与冶西支线相汇后,沿规划阳盂南北铁路经乱流向北,在河底连接规划石太铁路复线。

(2)城际轨道:利用现白荫线铁路改建城际轨道交通。轨道线起点盂县阳泉北站,经孙家庄、牛村、南流、河底、荫营、郊区、阳泉新城、阳泉老城、平定北,终点平定车站,总长度约50公里,站点间距为2—5公里,在城际轨道站点修建公交及非机动车停车换乘设施。为应对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还在城市东部预留一条城际轨道交通廊道。

(3)公路:构建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主的公路干线网。

阳泉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包括阳五高速公路,太旧高速公路和西环高速公路,共设置阳泉北、郊区、漾泉大道、平定北、平定、冶西、旧街7个高速出入口。规划307国道、315省道、214省道为一级公路,规划207国道复线为二级公路。

2、城市道路交通

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道路网建设质量;实行公交优先策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机动化引导的政策,形成科学交通管理的体系;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发展慢行交通系统,提倡生态低碳、高效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规划道路总长度为1174公里,道路网密度为11.2公里/平方公里。

(1)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系统为“三横三纵”,“三横”为307复线、漾泉大道、规划南外环;“三纵”为西环路、广阳路、东环路。

(2)主干路:南北向主干路包括洪城路、李荫路、新城大道、桃荫路、义白路、义平路等。东西主干路包括江正大街、荫营大街、白泉工业园南路、新城北大街、平阳路、大连路—青年路、桃北路、宁波路、保晋路、泉中路、南大街、平冶路等。

(3)城市公交: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城区公交、郊区公交。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的公交线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城区公交覆盖率达到90%。城区公交车辆配置达到10台/万人标准。

九、环境保护规划

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含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区域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大于80%。

十、公用设施规划

(1)供水工程:规划中心城区最高日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50升/(人·日)。保留现状一水厂、三水厂、四水厂及平定一水厂、平定二水厂;扩建郊区水厂,规划建设阳泉第五水厂和平定第三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37万吨/日。

(2)排水工程:中心城区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荫营污水处理厂、平定污水处理厂,新建新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规划中心城区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

(3)供电工程:规划建设500kV阳泉变电站。保留220kV长岭变和红卫变,新建4座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达到21座。

电信邮政工程:规划共设电信中心局6座;新建新北区邮政分局;新建有线电视前端机房10座。通信管道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4)燃气工程:新建煤层气储配站5座,新建煤层气提纯厂1座,压缩煤层气母站1座,新建燃气汽车加气站10座。

(5)供热工程:规划主要热源为南煤龙川电厂、阳光电厂、规划新河坡电厂、规划阳煤电厂和开发区调峰热源厂,总供热能力达到3756兆瓦。

(6)环卫工程:规划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的可燃部分直接送至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灰渣及不可燃垃圾送至现状王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规划建设宋家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服务范围主要为平定县城及周边乡镇。

十一、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桃河市区段河道宽度按150米~250米控制,河道两侧均按100年一遇洪水位修筑防洪堤,防洪堤顶修10米宽防洪抢险道路。

(2)抗震: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人均3.0平方米,主要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等综合设置。

(3)消防:保留现状4座消防站,新建1个消防指挥中心,2座特勤消防站,14座标准消防站。

(4)人防:人员隐蔽工事按战时留城人员人均1平米建设。专业队掩蔽部按人均3平米建设。

黄山市城市技术管理规定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39号 《黄山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2008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布施行。1999年9月26日颁布施行的《黄山市中心城区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距离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市长陈强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黄山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并遵守本规定。临时建设、个人建房除外。 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予以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中心城区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范围外的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区县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一节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性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适建性规定: (一)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

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 (二)凡《附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三)需改变已批准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性质和适建范围,应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并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节建设用地建筑容量控制 第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本规定《附表二》执行。 第七条《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工业建筑除外),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对未列入《附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工厂、仓储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范执行。 第九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含)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块的建设容量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开发地块,其建筑容量控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应参照《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单个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结合用地周边现状情况、区位、交通、环境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第十条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二)多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三)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建筑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巴中市公共交通规划

《巴中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战略之重:巴中市位于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作为“成西渝城市群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北上东进出川的核心门户、川东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成渝- 关天经济区的交通 连接桥梁”,巴中 需要高度重视公交 优先发展,明确秦 巴山区示范作用。 转型之际:城市空间发展的重大转型给巴中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单一模式的常规地面公交已无法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经开区和恩阳区的开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化、集约化的出行方式促进以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多模式与精细化之路将是巴中公交发展的大势所趋。 矛盾之制:受制于狭长带状的城市空间结构,巴中老城区路网扩容能力有限,对外大通道不在、运输方式单一、道路网等级低、建设资金缺乏等造成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

盾越来越突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之间的博弈必将在客流、 路权等资源 竞争上愈演 愈烈,这要求 巴中加快确 立公共交通 体系在综合 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健康城市交通结构的形成以制约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防止拥堵蔓延化和常态化发展。 品质之诉:巴中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和旅游为主,具有巴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其中恩阳区定位为宜居新城,经开区定位为宜居宜业新城。为落实巴中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愿景,需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巴文化特色的城市公交体系。

清远城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

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 (文本)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4) 第三章住房建设规划目标 (6)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9) 第五章年度时序安排 (11) 第六章政策保障措施 (13) 第七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市区范围,即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清城区全区和清新区南部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四个镇,面积约1881平方公里。 第2条、规划期限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本次规划年限为2016年——2020年。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4)《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12; (5)《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 (6)《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 第4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城市理念为指导,贯彻清

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城镇人口增长对居住条件的需求,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类住宅发展目标,并合理划定各类住宅空间布局和土地供应计划,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清远市市民提供经济、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5条、规划原则 (1)坚持住房建设与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协调原则; (2)坚持住房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 (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住房建设统筹规划,法制保障的原则; (6)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第6条、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现行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为2013年编制的,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确定2011~2015

西安市城市发展规划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

《屯溪老街保护规划》文本

屯溪老街保护整治更新规划 文本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 清华大学 二OO三年八月

项目名称:屯溪老街保护整治更新规划 编制单位:清华大学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 设计证书:城市规划乙级 [皖]城规编022009 工程主持人:朱自煊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梅一峰 (黄山市城市规划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万国庆(黄山市规划设计院注册规划师) 参加人员: 保护规划——朱自煊(教授) 万国庆(注册规划师) 韩建予(注册规划师) 何红玲(注册规划师) 程刚(助理工程师) 建筑专题——方必晖(注册建筑师) 张承侠 (高级建筑师) 钟舸(清华大学博士副教授) 袁牧(清华大学博士) 历史专题——陈安生(徽学专家) 交通专题——秦国元(注册规划师) 黄宏跃(助理工程师) 工程专题——江涛(工程师) 图纸制作——程刚、方必晖、宋学友、黄宏跃、蒋明华、石中钰 数据库专题——胡明星(东南大学博士副教授) 数据库调查——韩建予、方必晖、何红玲、卢愫懿、顾维芬 程刚、邹兵、王成志、宋学友、石中钰 蒋明华、胡秀娟

目录 第一章老街价值综述 (5) 第二章规划准则 (5) 2.1规划依据 (5) 2.2指导思想 (5) 2.3规划方针 (6) 2.4规划原则 (6) 2.5规划内容与目标 (6) 第三章保护整治规划 (7) 3.1保护区界界定及保护整治措施 (7) 3.1.1保护区 (7) 3.1.2建设控制区 (7) 3.1.3环境协调区 (8) 3.2建筑保护等级划分 (8) 3.3保护整治措施 (9) 3.4综合保护措施 (9) 3.4.1整体环境保护 (9) 3.4.2街巷格局保护 (9) 3.4.3建筑高度控制 (9) 3.4.4重要节点整治 (10) 3.4.4附属设施整治 (10) 3.4.5建筑小品的整治措施 (10) 3.4.6店铺陈设的整治 (11) 3.4.7民居的保护与改善 (11) 3.4.8传统文化保护 (11) 第四章老街更新规划 (11) 4.1民居的更新 (11) 4.2街巷系统的更新 (11) 4.3街区功能的更新 (12) 第五章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12) 5.1老街街区文化功能分区 (12) 5.1.1徽商文化展示区(老街) (12) 5.1.2徽文化展示研究区(海底巷、渔池巷和海底巷) (13) 5.1.3休闲风情文化区 (13) 5.1.4特色旅馆区 (13) 5.2旅游线路规划 (13) 5.2.1老街旅游线路组织 (13) 5.2.2区域文化旅游线路组织 (14)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巴中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巴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通江、南江、平昌县城所在地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性质和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之后实施。 第八条新区土地出让原则上应整地块出让,特殊情况下可分块出让,但单块面积不得小于 2 万平方米。多层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小于2000 平方米,高层住宅用地小于3000 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建设用地小于3500 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但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地段且确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规划部门可准予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地块控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因特殊情况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对拆迁量较大、情况较复杂或建设用地、建设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可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确定。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二中公共建筑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核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10% ,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按住宅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按附表二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方案简介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方案简介清远日报新闻时间: 2010年10月16日来源: 清远日报

一、规划期限、规划层次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0—2020年。2、规划层次(1)市域:包括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以及英德市、连州市,总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 (2)南部都市区:包括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县南部(太和镇、太平镇、三坑镇、山塘镇、笔架林场)、佛冈县南部(石角镇、龙山镇、汤塘镇),总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 (3)城市规划区:清城区和清远高新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334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清城区的四个街道(凤城、东城、洲心、横荷)以及清远高新区(龙塘镇、银盏林场)的行政范围,总面积约270平方公里。二、规划目标 1、市域: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62-65%。 2、南部都市区:规划到2020年,南部都市区城镇人口约208万,城市(镇)建设用地约250平方公里。 3、城市规划区:规划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城镇人口约135万人,城市(镇)建设用地约162平方公里。 4、中心城区: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约9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三、城市规划区规划1、城市性质广佛清地区次中心城市、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2、空间结构 规划区将形成“一环、两轴、三中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形态。

(1)一环 以广乐高速、佛清从高速、广清高速、汕湛高速组成规划区环状高速路网,构成规划区环状快速通道。 (2)两轴 横轴———清远大道发展轴,联系中心组团、源潭组团及石角组团的横向城市发展轴。 纵轴———广清大道发展轴,联系广州市、清新县的纵向城市发展轴。 (3)三中心 城市主中心:结合城市中心综合服务型流空间的打造,在中心组团设置城市公共中心,培育其作为清远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等中心功能,发展旅游、房地产、文化创意、商务、教育、体育等产业,建设综合性服务中心。 城市副中心:利用江北组团南北门街地段原有的商业基础,处理好功能分区、完善内部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城市商业金融副中心;在龙塘组团广清大道以东,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服务外包、金融信息、现代物流、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形成市级副中心。 (4)五组团 中心组团:是清远城市建设及服务业发展的集中区和信息中心,依托武广客运专线及广清城际轨道的建设,发展大型商务、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功能。 江北组团:以旧城区为主体,依托金谷科学城、大学城的建设,发展教育、创意研发等功能,并加强居住及其它配套功能。龙塘组团:依托清远高新区平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成为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新区的主要载体。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及《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区及周家坪、河东店(褒城)、铺镇、圣水城市组团规划用地围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城市规划区围的其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按村镇建设管理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按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及技术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基本技术条件。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区围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应按详细规划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用地围进行的建设工程,应按总体规划要求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筑用地分类及适建围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划分。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OBJl37—90)建筑用地划分为六大类: (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 (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第五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划分地块,确定其用地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兼容围。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围进行建设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照《城市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录三,下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录三》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清远市“十二五”规划

清远市委:建设幸福清远市“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 中新广东网清远1月14日电(承孟华) 13日上午,为期两天的中共清远市委第十届全体会议在会展中心正式拉开帷幕,大会围绕总结“十一五”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全面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等主题进行,清远市委常委和全体市委委员及各界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全会。 中共清远市委书记陈家记在会上作报告表示,2010年清远GDP总额达1110亿元,全年经济发展以“四个化”即“工业园区化、农业产业化、城镇特色化、管理人性化”为指引,以“大广州卫星城、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以“抓提速、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为主线,突出抓好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融入大广佛都市圈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确保社会稳定,实现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清远市市长徐萍华在《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清远充满挑战和考验的五年,也是清远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五年来,清远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实施“四个化”发展战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沉着应对金融危机,开拓创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创造了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奇迹。这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十二五期间,清远围绕建设幸福清远为主题,全力推动民生建设,加大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积极解决群众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等。 在建设文化强市方面,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雷广财指出,清远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行了中国清远福地文化论坛、连州摄影年展、英德英石文化节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建设活动,把社区文化、家庭文化密切结合起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创建文化精品工程,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不断需求,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市级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四馆合一”工程,为创建文化强市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2020最新版)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 未来,汉中将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材料、高品质食药、旅游文化、新兴产业和新能源六大产业。一装备制造产业 汉中作为三线建设老工业基地,经过4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飞机制造、数控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精密刀具、仪表液压、智能制造等行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培育了一批“特、专、新、精、智”的配套企业,基础实力雄厚,聚集效应凸显。未来,我们将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汉中实施方案,挖潜力、降成本、增效益,大力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着力推进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能力,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支持传统机床、机械设备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智能制造产业,努力打造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循环示范基地。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值达450亿元,增加值达180亿元。 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以中航工业陕飞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飞机主机设计研发、部装总装。加快陕飞公司运X飞机生产及总装扩能配套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实施民用货机“两步走”战略,推进项目早日进入研制生产阶段。进一步扩展整机产品生产线,着力发展军民两用运输机、特种飞机、新型中型运输机、无人机、民用货运飞机和涡桨支线客机等整机产品。围绕陕飞公司总装配套需求,加快航空智慧新城建设步伐,培育壮大航空装备制造业上下游全产业链,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加大市内航空装备配套能力。重点发展飞机起落架、航空标准件、增材制造、工艺设备、飞机内饰件、机电设备等相关配套产品,培育发展支线航空维修、航空用户支援服务、应急消防、通信联络、应急电力等产业。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依托省上《300万辆汽车产业规划》和《汉中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国内外知名车企合作,引进一批企业来汉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生产基地,推进汉中汽车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燕航精工、邦华新能源、陕西心网等企业,研发生产动力电池、电动机、电控系统、充电设施等系列产品,培育壮大零部件制造产业,提升竞争优势和配套能力。针对多用途市场需求,开发生产各类商用车、乘用车及运钞车、救护车、警用巡逻车等特种专用车辆产品。 智能制造。以汉江机床、汉江工具、米克隆等企业为核心,加快提升机床、工量具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层次,重点发展大型精密数控机床、滚动功能部件、卧式、龙门式加工中心等系列产品,开展数控高性能工量具扩能改造、技术更新,支持工量具产品向“高精尖缺”方向

黄山市人口用地规模预测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 专题研究报告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黄山市城市规划局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 2010.10

目录 专题一:黄山市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论证专题报告专题二:黄山市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定位与发展目标专题三:黄山市旅游业与城市协调发展研究 专题四:黄山市主城区城市空间形态演变分析 专题五:黄山市产业发展研究专题报告 专题六:黄山市南部城镇群生态基础设施专题研究

专题一: 黄山市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论证专题报告

前言 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部,地处皖、浙、赣三省结合部,西南与江西省景德镇市、婺源县为邻,东南与浙江省开化、淳安、临安县交界,东北和西北分别与本省宣城、池州两市接壤。屯溪距上海446公里,距合肥409公里,距南京372公里,距杭州240公里。 黄山市现辖三区四县和黄山风景区,即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市政府驻地设在屯溪区,全市总面积9807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7%。 黄山市旅游资源丰富,景观独特,不仅有大自然造就的天下无双的山水风光,而且有大量展现中国古老文化的人文景观。众多的旅游资源使得黄山市的旅游发展拥有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也使得旅游产业成为黄山市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柱产业,同时也带动了黄山市旅游人口的快速增加。 未来黄山市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新的发展要求,科学研究和预测城市人口、用地规模对黄山市城市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城市人口规模预测 一、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一)城市发展目标和实施情况分析 现行总体规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02年,总体规划实施以来较好地指导了黄山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黄山市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经济社会呈现出“增长速度加快、发展活力增强、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态势。但现行总体规划对黄山市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的态势估计仍嫌不足,2007年国民生产总值、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等指标均超出或接近总体规划2010年规划指标,现行总体规划目前已对黄山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形成了一定束缚。 表1-1:黄山市现状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与现行总规对照表 指标 现行总规规划指标2007年 现状2005年2010年2020年 国民生产总值(亿元)140 200 400 215.15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9400 13000 26000 14500 全市总人口(万人)148 150 155 149 城镇化水平(%)33 40 58 38.2 旅游接待量(万人)2001年:555 1500 旅游收入(亿元)2001年:17.7 110 外汇收入(万美元)2001年:3500 17000 城市建成区人口(万人)主城区屯溪区18 22 30 24.5 30.74 徽州区 4.6 5.5 7.5 6.24 副城区黄山区 4.9 6.0 8.5 6.68 合计27.5 33.5 46 37.42 城市建成区面积(k㎡)主城区屯溪区18 31.84 27.1 34.15 徽州区 5.5 7.52 7.05 副城区黄山区 6.0 8.5 7.5 合计29.5 约35.5 47.85 41.65 城市人均用地面积(㎡/人)107.3 按106 104.0 111.3 备注:屯溪区城市人口及建设用地统计数据包括经济开发区相应数据。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2013年1月21日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该规划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巴中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及秦巴山片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实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巴中的地域优势,积极融入川陕渝经济圈,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在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互补衔接及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巴中作为“成渝西”中心城市重要腹地的战略后援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市域部分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为动力,以打造生态、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枢纽作用、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15年,市域人口41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1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到2020年,市域人口416万,市域城镇人口208万,城镇化水平达50%。

城镇空间结构 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外交通廊道。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和城镇职能结构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建设一座大城市和三座中等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聚集力强、带动力大的特色镇和中心村,形成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和职能结构。规划巴中市域城镇体系为:“中心城市—县城—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内城镇职能结构为:综合型、工贸 型、旅游型、交通型、农贸型五种。

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构成和职责 (1) 第三章委员的产生、权利和责任 (6) 第四章会议规则、工作程序和要求 (10) 第五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规定,设立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 第二条市规委会是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第三条市规委会宗旨: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议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市规委会工作经费纳入市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二章组织构成和职责 第五条市规委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顾问委员会以及市规委会办公室构成。 —1 —

(一)市规委会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组成。 (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秘书长一名,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总人数应为不少于三十一名的单数,其中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清城区区长、清新区区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文化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三)市规委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总人数应为不少于十九名的单数,其中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政府委员由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清城区副区长、清新区副区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或业务技术代表担任。 (四)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由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交通规划、给排水、环境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一定代表性的专门人员组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优先聘任。 —2 —

汉中市城市规划

汉中市城市规划报告 XXX (陕理工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xxxx班级,陕西汉中 723003) 指导老师:xx [摘要]通过对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参观,我们深刻地了解了汉中市的发展史,以及它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城市规划,同时感受到汉中的文化底蕴和绮丽风光。 [关键词] 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数字化现代化规模化

目录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3) 一、汉中地理 (3) 二、汉中历史 (3) 三、汉中生物种类 (4) 四、汉中市经济发展 (5) 五、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的感想 (6)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一、汉中地理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古称:南郑、梁州、天汉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秦巴山片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因境内洋县生存有全国一级保护鸟类、“世界珍禽”——朱鹮,故又被称为“朱鹮之乡”。现辖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区10县。二、汉中历史

汉中市历史典故 汉中历代均属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曾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不仅为古城增添了光彩,也在中华民族的史页中留下了不朽的篇章。据现有资料分析,名城建设发展主要有西汉、蜀汉、南宋、清代、近代五个重要时期。汉中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源头,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现辖汉台区、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十一县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80万。 汉中市城市板块地理 三、汉中生物种类 植物:秦巴山区多原始森林,植被类型多样。截止1995年10月,已发现汉中市境内有2942种植物,分属种子、蕨类、苔藓、地衣、真菌和藻类,计7门、282科、1160属植物。其中仅种子植物就有166科、958属、2564种,分别占到中国科(166/291)的57%、属(958/2940)的32.6%、种(2564/24300)的10.6%。[5] 汉中是中国最大的天坦群落所在地。森林覆盖率达51.2%,植被覆盖率56%,林地面积居陕西省第一,活立木蓄积量8781万立方米,可利用草场5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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