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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

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
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需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亲子关系声明 (婴儿姓名),(性别)是(母亲姓名)与(父亲姓名)亲生。 母亲姓名出生年月国籍民族 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出生年月国籍民族 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出生时间:年月日时 出生地:省市(地)区县(市)乡村由 (接生人员姓名)接生,与新生儿关系 因原因,未在医院出生。出生时婴儿状况:1、好 2、一般 3、差 该婴儿未办理入户登记。 以上情况若不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母亲签名身份证号日期 父亲签名身份证号日期(或监护人签名日期) 证明人签名日期 证明人与婴儿关系

接生证明 本人为(卫生室医生[ ]、村民[ ]、医院医生[ ]),与年月日时分,在孕妇去家中接生壹(男[ ]、女[ ])活婴,该婴儿出生孕周为周,出生体重(克),身长 cm(厘米),阿氏评分(佳[ ]、一般[ ]、差[ ])。产后母婴平安。 其他产情及新生儿异常情况(有[ ]、无[ ]),如有,是 产妇及丈夫基本情况: 家庭住址: 产妇姓名:,身份证号: 丈夫姓名:,身份证号: 以上证明情况完全与事实相符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接生人签名并捺手印:年月日注:1、本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亲笔填写,不能代笔,不能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2、接生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括号内的选择事项请使用“√”“×”选择明确。

某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制度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XXX《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XXX)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 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

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本院内出生的,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填写母亲信息;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附: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流程

公司文件登记台账制度

文件收发登记台账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文的效用,保证公文上传下达、及时准确、避免文件丢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需要做好登记的包括以下方面公司来文、来函、来电、信息、简报、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以及公司的请示、汇报、通知(以下统称“文件”)等公文,均由办公室机要文书负责登记和保管。 台账就是单位各类文件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及查阅本单位文件情况。建立文件管理台帐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文件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收发文件登记台账分以下几类:详见树脂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 台账原是指摆放在台上供人翻阅的账簿,故名台账。久而久之,这个名词就固定下来,实际上就是流水账。 四、收文 1、文件登记。 收到文件和信件要及时启封,并按密文和一般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2、文件传阅。 文件登记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呈送领导审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进行传阅。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成;要做到急文急办、特文特办、密级文件专送专管、紧急文件不压误、常规文件办理不拖拉。 3、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管理文件收发工作,按照上述规定认证登记并按文件批示要求及时送交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传阅,部门传阅完毕后,要及时返还公司机要文书室。 4、密级文件、资料,必须根据批示传阅范围由公司机要文书专人传送;密级文件要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公司机要文书保管,以确保文件的安全。 五、发文 1、认真做好登记和编号工作,按照发文规定和要求,编订文号,并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附件14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件原件。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容准确。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3.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号”栏目按照居民、护照、军官证等有效件的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 (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件原件; (2)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签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分娩信息中健康状况可结合出生时的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

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5.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在医院后□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划“√",并在“”上注明出生地点。 6.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7.副页和存根相关容的填写: (1)出生地点:与正页“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 (3)婴儿母亲签章: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 (4)接生人员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8.《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登记本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附后。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 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 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随母姓。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据全国人大关于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立法解释,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应当提交符合立法解释规定情形的相应凭证。 2.新生儿名字(除姓氏外)原则上应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3.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新生儿父母信息应按照有效证件信息填写。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原则上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①大陆境内的中国居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公民身份证号码);②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③外籍公民,为护照(填写护照号码)。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签发机构可仅填写新生儿母亲或父亲的信息和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出生地点以及签发人员、签发机构、签发日期等信息,其余相应栏目处填写“/”。 三、签发机构信息 1.“签发人签字”和“领证人签字”栏分别由签发人和领证人签字。 2.“签发日期”栏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3.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应当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附件

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轤較濑铂姍齪顏砚從領继窮阉将测忆厲疡鈴礫谨攙偻嫵訴垭鏢態匦腊滿犧钏奧踬辙濒鏌畬轡绵鯤鷂覓卧鹌黪傥饌鍍傘竊丛籟鯁綹赇惫峤产。 2 / 232

附件3 《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3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 4

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 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

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2.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8.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

出生证明首次签发填写表格

附件5: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 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 3.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 (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分娩信息中健康状况可结合出生时的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5.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内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 在医院后□内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内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内划“√”,并在“______”上注明出生地点。 6.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7.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 (1)出生地点:与正页“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 (3)婴儿母亲签章: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 (4)接生人员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8.《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附加文件

^` 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

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 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

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2.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6.“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8.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三、签发机构信息。 1.“签发人员签字”和“领证人员签字”栏分别由签发人员和领证人员签字。 2.“签发日期”栏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3. 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应当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开了3个会, ?1、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浙江省做了抢救性挖掘整理 ?2、推进信息共享工作会 ?今年全国全部实行电脑打印,全国联网。 确定今年全国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及产妇分娩信息全面及时上报国家,并与公安部门共享 ?3、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拐现场会(在石家庄召开)。 ?触目惊心,拐卖来的孩子通过办理出生证上了户口。有些孩子在胎儿期就被转卖。 国家连续发了3个文件 ?国家会议、文件传递信息: ?国家很重视 ?形势很严峻 ?国家措施很具体 ?要求很严格 ?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十条.docx ?冀卫办妇幼〔2015〕5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2014年8月省卫计委在衡水召开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现场会 ?2015年5月省卫计委在石家庄召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暨系统升级培训会 ?石家庄已经学习衡水实现了办证人员头像采集,保存影像资料 ?2015年媒体报道出生医学证明黑市调查事件后,省卫计委联合公安、监督等相关部门组成了15人的调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很多问题。 ?出生证明个案信息、分娩登记、病历、收费进行全面核实,发现违规交公安部门处理 ?国家有人钓鱼式取证 ?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督导检查不够:没有、不能发现问题; ?对严峻形势认识不够:麻痹、法纪观念不强,马虎;工作不细、不实、不严。 ?存在问题: ?2、薄弱环节和漏洞仍然比较多、比较普遍 ?人员更换未经培训上岗、不固定,空白证、章保管简陋,档案管理混乱、缺失。 ?3、人为干扰因素增加,工作困难

文件与资料的识别控制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82 文件与资料的识别控制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文件与资料的识别控制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87039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一、机构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0C,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库:各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发放人员要核算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发放和领取机构均应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5),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证件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三、《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一)分类:《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入库登记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室保管。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清点证件数量后,将证件的起直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二.领发登记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签发机构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单位、证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签字、发证人签字备查。 三.首次签发制度 签发机构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始凭据,同时在发放记录本登记备查。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签发机构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父母亲领取,副员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由签

发机构拆切。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单亲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婴儿父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附家庭接生员有效证件);3.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4.亲子鉴定证明。 四.换发制度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3.因签发机构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机构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申领人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院机构书面申请换发。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登记表

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登记表

打印。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状态填写,正页、副页和存根所有项目内容准确,填写齐全,严禁涂改。 (三)新生儿信息:1.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母姓;2.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国内落户填写中文);3.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四)新生儿父母信息: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2.新生儿父母“年龄”栏,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实际年龄填写;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4.对于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5.“住址”栏填写新生儿父母户口地址或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有特殊情形的外籍人员可填写“/”; 6.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填写“/”; 7.“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号码填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的,证件类别选为“其他”,号码填写居住证上登载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 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附件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附件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

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 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附件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 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 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 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2.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 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1.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 文。 2.“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 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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