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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第二大规律是量变质变规律,该规律指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1、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比如我们长说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充分的体现了事物量变的特征。

量变形式的复杂性:量变的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事物的变化。当火箭在冲向天空时,如果它的达到第一宇宙速度就可以进入地月系。如果达到第二速度宇宙,就可以进入太阳系。如果它达到第三宇宙速度,它就可以进入银河系。二是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上的变化引起事物的变化。比如,音乐通过七个音符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组成各种不同的乐曲。既有雄壮的交响乐,也有抒情的小夜曲。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冬虫夏草是我国高原地带的一种名贵的中草药。它的形成过程是:蝙蝠蛾为繁衍后代,产卵于土壤中转变成幼虫。此时,虫草菌侵入土壤中正在冬眠的幼虫体内不断繁殖,噬食幼虫的“五脏六腑”,将其内脏吃的得一干二净,只留下躯壳, 致使幼虫死亡。在新的一年天气转暖时,虫草菌自幼虫头部生长出地面,被人们发现后挖出晾干,变成所谓的“草”。

质变形式的复杂性:质变的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也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一种是爆发式的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比如我们看到的火山、海啸、地震、台风、战争、核爆炸等等现象就是属于这种形式的质变。另一种是非爆发式飞跃,是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的形式实现的质变。比如人类的进化就属于这样一种形式的非爆发式飞跃。在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人类经历了从古猿—猿人—古人—新人(现代人属于新人的范围)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

就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的形式实现的质变。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战国时著名思想家荀子在所著的《劝学篇》中写道: “不积跬步, 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 无以成江海。” 征途千里是一步步完成的,江海浩瀚是涓涓细流汇聚而成的。阐明了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的道理。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胡长青、成克杰、王怀忠、田凤山等人,曾是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由于放松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浪潮中贪污腐败,从小贪到大贪,最终蜕化变质,变为历史的罪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任何事物单纯的量变都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说明了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的道理。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有两种情形。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所谓阶段性的部分质变,是说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因而叫阶段性的部分质变。蚕的一生经历了从卵、幼虫、蛹、成虫的过程,每一次变化都是阶段性的部分质变。所谓局部性的部分质变,是说事物就全局来说,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它只要不改变全局,就属于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中国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反动派的许多薄弱环节,建立一块又一块的革命根据地。这些革命根据地的性质同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是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红色政权。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就是说,质变也具有量的特征。“升华”是固态物质不经过转变成液态而直接变成气态的现象,是自然界一种常见的现象。如樟脑从固态逐渐的升华为气态的过程,就是一个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最后完成整体质变的过程。

4.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坚持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在理论上,获得了一个坚持辩证发展观,批判形而上学发展观的科学武器。在量变和质量相互关系的问题上,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或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两种极端形式,都是形而上学的。

第二,在实践上,为我们的实际工作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法论原则。既要重视量的积累,又要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抓住时机,促成事物的质变。

第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自觉掌握这一原理,就要把求真务实的精神和革命的气魄结合起来,做一个脚踏实地的革命者、改革家,有理想、有抱负的实干家。

质量互变规律可运用于生活的事例也有很多,如小孩的教育,也包括成人的学习,不日积月累,汇滴成河,想一夜成名,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质量互变规律在生活中所体现的精神,最经典的莫过于愚公移山,最常见的体会和感受则是坚持和毅力。人生之路如同一次长跑,经历同等长的岁月,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有毅力、能坚持的人,往往能走得更远,若两边是风景,则看得更多;若分路段给予奖励,则收获更甚,若论人生的意义,则价值更大。再具体一点,将人生分成几个阶段,就会更有可比性,如:同经历初中阶段,有人上重点高中,有人上普通高中,也有人回家待业;同经历高中阶段,有人上重点本科,有人上一般本科,也有人上专科或务农务工等;还有在同一个单位,甚至同一种岗位,有人成专家、成领导,也有人默默无闻一辈子无起色等。之所以有这些区别,就是质量互变规律在各人身上发生的作用不同,也是各人对质量互变规律的感受、认知不同,以致在各自人生的道路上把握不同。

2.1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量变质变规律

大家好,上一次课,我们学习了对立统一规律,了解了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和动力,这一次课我们接着探讨事物运动变化的形式和状态——量变质变规律。 关于量变质变规律,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三个概念:质、量和度。质是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比如人之所以区别于一般生物,不在于古人说所言的直立行走、没有羽毛这些外在特征,而在于人是有语言、能思维、会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的高级动物。人是如此,国家也是如此,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它与资本主义的内在区别又是什么呢?我想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等。可见,质是多方面的、社会主义的质就涉及领导力量、指导思想等等方面,而且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质的改变就意味着事物的改变,所以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级以及事物的内在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的质,因此量的规定性和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但是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对此马克思曾指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地步。”度是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尺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区间。在标准大气压下,水保持其自己液体的物理性质的度就是0℃—100℃。这个度的两端,即0℃和100℃就是关节点或临界点。注意,度≠关节点、临界点;度是质和量统一的尺度;适度原则:无过无不及。 从这三个基本概念不难看出,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内部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关系的变化,是不显著的变化,发生在度的范围内;在这一范围内事物内部矛盾的同一性占主导地位,肯定方面占优势;是事物的质保持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状态;量变有两种形式:一是数量的增减;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和结构方式上的变化,如甲醚与乙醇分子结构的差异;与此相对,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显著的突变或飞跃;它发生在关节点上;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性占主导地位,否定方面占优势;是统一、相持、平衡、相对静止状态的突破。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爆发式飞跃如革命战争等;二是非爆发式飞跃如物种的演变、猿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观、人生观的改变等都是非爆发式飞跃。 从量变质变这两个概念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之间密切联系: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正所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任何伟大的功业都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司马迁著《史记》用了15年达尔文著《物种起源》用了20年马克思著《资本论》用了40年;另一方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三大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1.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一、两大观点: 1. 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发展是辩证的、全面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斗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二者互为基础与反映关系。 2. 唯物辩证法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以量变为质变的辩证规律为基础,主要通过对事物的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运动实现发展。唯物辩证法强调辩证思维方法,即通过对矛盾的辨证分析和综合统一,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 二、三大规律: 1.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性质和质量的变化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当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对立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新的质变。 2. 总量变化规律:事物的总量变化是通过事物的量变积累逐渐发展到一定程度,从而引起新的质变。 3.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事物的否定和否定之否

定的运动实现的。即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旧的事物经过否定被新的事物取而代之,新的事物又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新的否定。 三、五大范畴: 1. 联系(或互相对立):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同时也具有对立的矛盾关系。 2. 内部矛盾(或矛盾运动):事物自身内在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3. 质量(或性质):事物的本质和质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特性。 4. 过程(或发展):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通过量变实现质变。 5. 基础和上层建筑:事物的基础是物质世界,而上层建筑是在物质基础上形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与制约关系。

浅谈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浅谈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10701112 李冬娴摘要: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本文努力从这三大规律角度来探究唯物辩证法,以管窥豹,可见一斑。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恩格斯在谈到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图景”时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以下是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具体阐述。 一、对立统一规律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根本规律,亦称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给予了

辩证唯物论的三大规律举例论证

辩证唯物论的三大规律举例论证 这篇文章,再加以说明这三大规律,便于更深入的理解,把唯物辩证法学通了,基本看马哲、毛选和政论经济学方面的文章就轻松了。 三大规律中,对立统一是本质,起决定作用。 量变质变说的是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说的是矛盾转化的形式 可以把对立和统一看成是一回事,并不是对立外另有一统一,而是对立本身就是统一,统一就是对立,如果没有对立的存在,就不可能有统一,反之,没有统一的对立就不能形成。 凡事都有它的对立面。 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真理性的结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概念等,都不可能没有它的对立面,如果没有对立面,就没了支撑,就没了依据,那就不能存在。矛盾说的就是凡事都有两面性。 “相反相成”,相反说的是对立,相成说的是统一。 凡事都是以它的对立面为存在的根据。 人们说美,一定是相对丑而言,如果没有丑的概念,美就没了依据,它如何存在呢?说到高,一定是相对低而言,如果没有了低为基础,高没有了依据,我们说正面必然有它的反面为支撑,矛盾的一方都是都是以它的反面为根据,为存在的条件,反面必以正面为它的根据,反之亦然。 如,我们手里的一枚硬币,它有正、反两面,正面以反面为存在的依据,反面以正面为存在的根据。这一正一反就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硬币有两个基本面构成,是一个整体,即统一。所以对立的本身就统一了,对立本身就是统一。 这说的是实物,我们拿概念来说,爱一个人,它的反面一定是恨这个人,有爱就一定有恨,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他们是相反相成,是成正比例的。 为什么有的人爱一个人从来没恨过呢? 并不是没有恨的存在,而是爱没有转化到它的对立面,只是暂时没有转化到爱的对立面,也就是没有经过第一次否定。

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我国古代哲学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分支,它是自然辩证法 的哲学概括。其中包括科学技术、自然规律以及人的历史的发展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的变化是 在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产生质的变化,即矛盾的量变引起质变。 那么,量变质变规律的相关理论,是如何产生的?它又是如何影响我 们的生活和工作的呢? 一、量变质变规律的概念 量变质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时, 就会引起事物质的本质变化。简而言之,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 引起质变。水温逐渐升高,最终从液态变为气态,这就是量变引起质 变的过程。 二、量变质变规律的实践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实际上是很多领域的基本规律。在自然科学领域,我们 可以看到很多物理化学实验都是在验证量变质变规律。在工程领域,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生产制造都是基于量变质变规律进行优化;在管理 学领域,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发展也是基于这一规律进行规划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发现量变质变规律的普适性。种子发芽长

成植物,是由于植物体内合成物的积累达到了一定程度,才会促使植 物的质变。同样地,人体健康问题的产生,也往往是由于身体内某些 不良物质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身体的质变,疾病的发生。 三、量变质变规律的研究方法 为了更好地研究量变质变规律,我们需要运用一些科学的研究方法。 我们可以通过实验的方式来验证事物的量变质变规律。可以通过对不 同温度下水的观察来验证水的量变质变规律。我们也可以通过大量实 例的积累和比较,来总结量变质变规律的一般规律性。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事物的发展规律。 四、量变质变规律的启示 量变质变规律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深远的启示。我们需要正确认 识和对待事物的量变。量变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它却是事 物变化的必由之路。只有重视事物的量变,才能更好地引起质的变化。我们也需要注意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所带来的危机。只有及 时防范这些隐患,才能更好地化解事物的质变。 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在自然科学、工程学、管理学等众多领域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需要深刻地理解这一规律,并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加以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指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着客观的、普遍的、必然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依据和指导。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法则。它是指在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对立面,并且这些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例如,自然界中的水分子,由氢原子和氧原子组成,两者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通过化学反应形成了水分子,这是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它是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在实践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矛盾的作用,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迈进。 二、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重要规律,它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引起质的变化的规律。例如,水在温度升高的过程中,会从液态变为气态,这是由于水分子的热运动速度增加,水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减弱,从而使水分子之间的距离增加,水分子变得更加活跃,最终导致水分子从液态变为气态。

量变质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实践中,我们要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推动事物向着质的飞跃方向发展,实现事物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重要规律,它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由否定到否定的过程,即在事物发展的某个阶段,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否定,但同时新事物又会继承旧事物的优良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发展和完善。例如,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由旧社会被新社会所否定,但同时新社会又会继承旧社会的优良成果,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事物发展的历史趋势。在实践中,我们要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历史性和阶段性,正确处理旧与新、新与旧的关系,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迈进。 四、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与实践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各个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在实践中,我们要把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认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要抓住经济建设的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经济的快速发

量变质变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

量变质变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 ⑴、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⑶、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揠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推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又叫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之一。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而量变质变规律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两种形式和状态,即量变和质变。 一、量、质和度 要说清楚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我们需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质、量和度。 质是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区分不同事物的依据。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是区分同质事物的依据。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方面的限度,体现了质与量的统一。 二、量变和质变 知道了质、量和度,我们来看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体现了事物发展变化的间断性。 二者的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量变一旦超过度的范围,必然引起质变。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三、方法论意义 1.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一旦超过度的范围,则可能发生实践主体不希望看到的质变。因此,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例如“过犹不及”,“治大国若烹小鲜”等都说明,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适度原则也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准则。 2.要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质的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单纯的量变不能使事物发生飞跃式的发展。因此,在事物量变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抓住时机,突破事物度的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巩固已有的量变。 3.重视量的积累 要想得到事物的质变,就必须积累量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事物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质的变化。 例题:宋朝张乖崖任崇阳县令时,发现有一个小吏从库房中偷了一枚铜钱,遂命令人给小吏打板子,小吏勃然大怒道“一个小钱算得了什么,还值得打我吗?”张乖崖闻言立即振笔疾书,判决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里,张季崖所说的“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物质决定意识 B.认识来源于实践 C.量变引起质变 D.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 文/安徽中公事业单位招聘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任腾腾0143599 一、何为唯物辨证法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 , 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 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 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 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 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 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 相互作用的关系 .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会在下面进行介绍,此处略。 (三)五对范畴 ◆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 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 的一对范畴 .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 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 (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 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 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 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 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 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 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 . 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 , 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 , 反之亦然 .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 ◆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 . 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 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 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 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 发展起影响作用 , 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第二大规律是量变质变规律,该规律指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1、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比如我们长说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充分的体现了事物量变的特征。 量变形式的复杂性:量变的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事物的变化。当火箭在冲向天空时,如果它的达到第一宇宙速度就可以进入地月系。如果达到第二速度宇宙,就可以进入太阳系。如果它达到第三宇宙速度,它就可以进入银河系。二是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上的变化引起事物的变化。比如,音乐通过七个音符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组成各种不同的乐曲。既有雄壮的交响乐,也有抒情的小夜曲。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冬虫夏草是我国高原地带的一种名贵的中草药。它的形成过程是:蝙蝠蛾为繁衍后代,产卵于土壤中转变成幼虫。此时,虫草菌侵入土壤中正在冬眠的幼虫体内不断繁殖,噬食幼虫的“五脏六腑”,将其内脏吃的得一干二净,只留下躯壳, 致使幼虫死亡。在新的一年天气转暖时,虫草菌自幼虫头部生长出地面,被人们发现后挖出晾干,变成所谓的“草”。 质变形式的复杂性:质变的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也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一种是爆发式的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比如我们看到的火山、海啸、地震、台风、战争、核爆炸等等现象就是属于这种形式的质变。另一种是非爆发式飞跃,是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的形式实现的质变。比如人类的进化就属于这样一种形式的非爆发式飞跃。在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人类经历了从古猿—猿人—古人—新人(现代人属于新人的范围)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2.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矛盾的基本属性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5.矛盾分析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7.在复杂的矛盾系统中,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起影响作用。 8.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9.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10.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11.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3)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 (4)辩证的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12.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 13.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14.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 15.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主要问题: 一、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 答: (一)对立统一规律概述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深刻本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它揭示一切事物内部对立面的又同一又斗争,是一切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三)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1、什么是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既对立又统一。它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性质和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简而言之,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又称统一性、一致性,都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转化的趋势。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彼此相消;矛盾的矛盾双方必须是共处于同一个统一体之中; 第二,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矛盾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同一体,就是因为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没有共同点就构不成矛盾,也就不可能相互依存。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具有相互转化的趋势;即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具有内在根据和基础。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互相排斥、反对、限制、否定、克服等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第一,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 第二,矛盾斗争性的普遍性和矛盾斗争形式的差异性 矛盾斗争性的普遍性是泛指一切对立面之间的互相排斥、互相分离的属性和趋势,矛盾斗争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斗争形式的差异性是特指矛盾的斗争有各种不同情况,斗争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既不能把斗争性仅仅归结于某种具体斗争形式(“你死我活”,“同等激化”),也不能把斗争形式的差异性理解为“没有斗争”。 第三,矛盾的斗争性的突出特征是不可调和性。有矛盾就有斗争,而斗争的结果最终必然导致矛盾的转化,即矛盾的解决。 第四,矛盾的斗争性有一个发展过程。随着矛盾的发展、对立面的展开,斗争性要经历一个由不明显到较明显直至激化的过程。 3、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1)同一性为斗争提供了力量、场所、地盘、范围;而斗争性是为了打破统一体,促使矛盾转化。 (2)同一性使事物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斗争性使事物具有绝对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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