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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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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总目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企业法

第三章公司法

第四章企业破产法

第五章合同法

第六章金融法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

第八章票据法

第九章证券法

第十章会计法

第十一章税法

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

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章劳动法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 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

(1)B公司应在何期间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为什么?

(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机关应当是谁?

(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

申请人是谁?

答案:

(1)9月5日至 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

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

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

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容是

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答案:

(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

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客体是买卖的标

的、货物。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

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为引

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

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案:

(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

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

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法律

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

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

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

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

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乙橡胶厂表

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诉讼。

问:

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案:

乙橡胶厂可以向A县法院,也可以向B市法

院提起诉讼,A县法院,B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

权。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A县,故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又:本案的合同规定由

橡胶厂代办托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凡合同

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据

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B市,因而B市法院对该

案也享有管辖权。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A县法院,

也可以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企业法

1.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

出资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

出资,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但

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4)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

程的修改,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合并、

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

议。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容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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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本案中外方投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货币、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但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规定。

(3)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但拟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4)总经理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人代表。

(5)对于本案中所列举的企业重大事务不必由全体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议,而是由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议。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的条款不符合规定。

(6)中外合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应按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按约定比例分配。

2.2001的3月,省某市一家用电器厂准备与日本公司建立一中外合资经营的家电。中外双方合营者在签订的合营合同中约定日本方以技术出资,技术出资作价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中外双方商定中方为董事长,日方为副董事长。该合同经营的家电经审批机构批准后,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成立后,由于日方担心投资风险,于是让该公司在日本的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安全保险。公司成立半年后,经营效益良好,日方在未经中方董事同意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以到会的1/2董事通过决议,决定增加出资。

问:请分析该案中哪些地方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答案:

该案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有关规定的有以下两个方面:

(1)在该案中,合营企业合同规定日方以技术出资作价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这一约定不符合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关于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而在本案中,日方的投资比例仅为20%,显然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对此,日方应追加出资。

(2)本案中有关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方

面不符合法定程序。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

定,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合营企业的最

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会议通过,而董事会会议应有

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议。在

本案中,日方在未经中方董事同意的情况下召开董

事会,以到会的1/2董事通过决议,决定增加出资。

这一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因此该增加出资

的决议无效。

3.中国甲公司与泰国乙企业拟在中国设立

一家法人中外合作企业,双方经协商拟定一份中外

合作企业协议草案,部分条款如下:

(1)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

占总出资额的65%,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用

权出资,占出资额的35%。

(2)中外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

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但中方应按固

定资产残值的10%给外方适当补偿。

(3)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后的前5年分别

让外方先行收回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

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

(4)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比

例分配。

(5)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合作企业条款容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

答案:

(1)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及中外双

方出资比例均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

方式可以以现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出

资。法人合作企业,外方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外方的出资额占65%,符合规定。

(2)经营期限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

的处理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按法律规定,中外

合作企业约定让外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先行回收其

投资的,那么合作期间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

应无偿归中方所有。本题中按固定资产残值的10%

给外方适当补偿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3)在合作经营期间,外方可以依法先行

回收其投资。但是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

不得先行收回投资,这表明只能用企业利润来回收

投资。所以本题中把先行收回投资的支出部分直接

计入企业当年成本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4)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

合有关规定。因为,依照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合

作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

(5)关于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

法律规定。作为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应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4.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

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

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

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

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

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

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

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

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

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

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

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

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

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

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

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

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

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某担任该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

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

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

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

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

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

40万元。

要求: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

务员,判断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无限连带责

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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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分析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而A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企业对甲的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4)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析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什么?

(5)分析甲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某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及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6)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分析合伙企业的40万元债务应如何清偿。

答案:

(1)如果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则丙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为在职国家公务员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因此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根据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均负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关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他部分合伙人负有限责任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依法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其他财产权出资。

(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的A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不能以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来否定代销合同的成立有效。

(4)丁、戊理由不成立。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不合法。根据有关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两项事务均属于法定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本题中甲擅自进行这两项事务,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故为不合法。

(6)乙属于退伙。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体财产份

额的情形,合伙人当然退伙。故乙在情形实际发生

之日起不再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了。

(7)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

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债权

人有权向合伙人全体或者任何一名合伙人提出偿

还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不得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

人追偿由于其承担连带责任而导致所清偿的数额

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

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

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5.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其朋友乙、丙、

丁四人合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商定,甲出

资5万元,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甲不再以个人财

产承担亏损。乙以设备出资,丙以劳务出资,丁以

场地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3年,并将合伙企

业命名为“众发有限责任公司”。

回答:

(1)本案例中有哪些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2)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乙以其设备向

债权人戊出质但未告知其他合伙人,则乙的行为效

力如何?

(3)丙的债权人周某以丙曾向他借款2万

元为由要求撤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1万元,则周

某的要求能否实现?

(4)后来,乙想把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

其朋友钱某该如何处理?

答案:

(1)甲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

乙、丙、丁四人有关承担有限责任的约定不合法;

合伙企业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称。

(2)乙的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由此

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

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能实现。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

券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故周某的要求不合法。

(4)该行为须得丙、丁的一致同意。

6.某、某、朱某分别出资2万元、4万元、

6万元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小食品加工。约定按

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该合伙企业成立1

年后,三人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无法调和,于是一

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三人经清算查明:合伙企

业现有价值1.5万元的小食品,欠职工工资0.5

万元,税款1万元,借款3万元,清算费用0.2

万元。

回答:

(1)该合伙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2)某、某、朱某各自承担份额多少?

答案:

(1)首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按照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出

资的顺序进行清偿。即:1.5―0.2―0.5=0.8(万

元)。

(2)不足清偿的部分,即:3+1-0.8=3.2

(万元)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

则某分担3.2×1/6(万元);某分担3.2×2/6(万

元);朱某分担3.2×3/6(万元)。

7.2004年8月7日,甲出资6万元设立个

人独资企业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

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

经甲同意。10月18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

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货物。

2005年3月15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

欠丁的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依法进行企业

清算,以A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定顺序清偿

后,仍欠丁债务5万元,而经查甲个人可供执行的

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

(1)分析乙于10月18日以A名义向丙购

入价值1.2万元的货物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假设不足清偿丁的债务,分析应如何

处理。

答案:

(1)乙于10月18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

入价值1.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有关法律规

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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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因此,A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以个人财产2万元偿还,尚欠丁3万元。A企业解散,甲对欠丁3万元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丁在5年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持续偿债义务就消灭。

8.甲曾是某高校旅游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

(1)甲在申请设立企业的申请书中未载明注册资金的数额,则该申请书的效力如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受理其申请?

(2)甲向该企业投资的五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所有权属于谁?

(3)该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有方业务越来越大,甲为扩大规模打算让其好友乙共同参与经营,乙能否成为该企业的投资人?若不能,则甲该如何处理?

(4)1年后受SARS影响,该企业亏损严重,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依法进行了清算。解散后,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丙才得知解散的消息,则丙能否向甲主债权?为什么?

答案:

(1)该申请书有效,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要求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金,只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故工商行政机关受理其申请。

(2)属于甲所有。

(3)乙不能成为投资人,甲可以委托或聘用乙管理该独资企业的事务。

(4)丙可以在该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向甲主债权。因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章公司法

1.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业务为主,甲企业用货币出资;乙企业用厂房、设备等实物出资;丙企业以其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三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

7人组成。

要求:

(1)回答该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哪一级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说明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3)分析各发起人的出资应如何确认和缴

纳。

(4)回答公司董事会应由哪些方面的人士

组成。

答案:

(1)该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市政府批准发起

成立的,因此其设立登记手续应在该市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3)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其出资金额必

须经过评估确认,乙企业和丙企业的出资应以其提

供的实物经评估确认的金额认定。

各发起人出资缴纳程序如下:以货币出资

的,股东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30%,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公司的账户;

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

的转移手续,股东全部交纳出资后,必须经过法定

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4)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

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因此,该有限责任公司的

董事会有甲、乙、丙企业的代表外,还应有公司职

工代表。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

2.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

中甲投资者占30%,乙投资者占45%,丙投资者占

25%,半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上年度亏损为50

万元,已知公司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股东

会决定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要求:说明该公司本年度利润应如何分配。

答案:

(100-50)=50(万元)

50-50×25%=37.5(万元)

37.5×10%=3.75(万元)

37.5-3.75=33.75(万元)

甲33.75×30%;乙33.75×45%;丙33.75

×25%。

3.A股份2006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

根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②决定发行

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

部门审批。

(2)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006年度税后利润3000余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

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600

万元,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3)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全

部转让给丁;丙还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

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

(4)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进行会

计检查”为由,拒绝财政局的检查。

要求:

(1)回答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

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2)回答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

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分析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

份转让给丁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

由。

(4)分析公司经理丙能否以B公司代理人

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丙从该

营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5)A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

作检查的理由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规定。为什么?

答案:

(1)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第一

项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第二项不符合。

董事会职权中,有权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

责人。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而不

是董事会。

(2)符合。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

照税后利润10%提取,当公司公积金累计金额已达

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不符合。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全部

转让”股份不符合规定。

(4)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5)不符合。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有权

依法对上市公司、股份实施监督。

4.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

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

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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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6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6年5月,光中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所定的金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2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经济效益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投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38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7年3月,光中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分公司,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规定被诉之法院,对方以光中公司是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1)分析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2)回答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分析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分析光中公司股东会做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5)回答光中公司是否应替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而在光中公司的章程中却规定临时会议须经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

和主持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光中公司的股东乙出

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会议应由

乙召集和主持。

(3)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

足的解决方案的容不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齐其差

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而

并非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

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

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

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

任。

(4)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

法。表决时,同意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

58.3%,未达到2/3的比例,因此,增资决议不能

通过。

(5)光中公司应替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

司承担。

第四章企业破产法

1.A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丧失清偿能力,被债权人申请其破产,法院依法受

理该公司破产案件,并依法宣告其破产。清算报告

如下(不限于):

(1)破产财产500万元。

(2)欠公司职工工资100万元。

(3)欠税款50万元。

(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30万元。

(5)破产债权总额1000万元,其中欠B银

行信用贷款100万元。

要求:

(1)说明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2)说明破产债权人的分配比例。

(3)分析B银行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是否享

有优先权,能分配到多少财产。

(4)回答破产程序终结后,应当由谁负责

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向谁注销。

答案:

(1)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破产财

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

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清偿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原则是同一顺序

不足分配按相同比例分配,本题破产债权人分配的

同一比例是:

①500―30―100―50=320(万元)

②破产债权总额1000(万元)

③同一比例:320÷1000=8/25

(3)B银行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不享有优先

权,因为向B银行信用贷款100万元属于破产债权

额,能分配到破产财产32万元。

8/25×100=32(万元)

(4)破产程序终结后,由管理人向破产企

业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最后解散债权人会议等机构。

2.甲国有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法

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并宣告其破产,企业破产时

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

价值如下:

①1号房屋价值55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

行的债务抵押。

②2号房屋价值50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

的房屋。

③对外投资价值(含应得投资收益)200万

元。

④破产企业享有的专利权评估作价60万

元。

⑤受理破产案件前半年,破产企业主动放弃

对C公司的到期债权50万元。

⑥甲对B公司拥有债权200万元。

⑦此外,其他经营管理的财产有500万元。

(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①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1年期贷款,本

金6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

元,尚有半年到期。

②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③D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在甲公司被宣

告破产前,已为甲公司偿还债务本息共300万元。

④E公司因为管理人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

120万元。

⑤其他破产债权额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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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40万元,欠税款130万元,欠职工工资15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说明以下问题:

(1)分别说明哪些属于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撤销权,金额各为多少?

(2)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多少?

(4)按何种比例向破产债权人分配?

答案:

(1)①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63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3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

②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20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于抵销权。

③第2号房屋价值50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

④受理破产案件前半年,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C公司的到期债权50万元,管理人应提请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

(2)以下属于破产财产:

①对外投资价值200万元。

②专利权价值60万元。

③行使撤销权追回破产企业已放弃债权50万元。

以上三项破产财产共计310万元,加上其他经营管理的财产500万元,共计810万元破产财产。

(3)以下属于破产债权:

①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债权额630万元超过担保物价值550万元的部分,即80万元为破产债权。

②B公司拥有的扣除抵销权以后的债权共500万元。

③D公司为破产企业担保而形成的300万元债权。

④E公司直接损失额120万元。

以上四项破产共计1000万元,加上其他破产债权额1200万元,共计2200万元。

(4)按49/220比例向破产债权人分配,计算如下:

(810―40―150―130)÷2200=49/220

第五章合同法

1.甲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A型钢材100吨,每吨25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回复,也可直接带款提货。”3月12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

“接受贵方提供的A型钢材100吨,但价格希望以

每吨2400元成交,如同意可在7日将货送至本公

司”。甲公司接电后未予答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

下问题:

(1)甲、乙之间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甲公司在2006年3月11日得知A

型钢材可能涨价,拟撤销要约,是否可以?为什

么?

(3)假设乙公司在2006年3月20日复电

给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甲公司接电后

未予答复,则甲、乙之间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

么?

(4)假设乙公司接到甲公司2006年3月

10日电报后,于3月12日派人带款提货,而此时

甲公司已将这100吨钢材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

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案:

(1)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公司

的答复变更了甲公司要约中实质性容,不属于承

诺,而是一个新要约,甲公司接电后未予答复,故

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

(2)不可以。因为合同法规定,要约人确

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本案中,甲的要

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故甲不得撤销要约。

(3)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公司

已超越承诺期发出承诺,应视为新要约,故甲、乙

之间合同不成立。

(4)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因

为乙公司在承诺期带款提货,以实际行为与甲设立

合同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一个确定承诺

期限的要约,甲公司如无法履行其义务,违反诚实

信用原则,理应向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2006年5月12日,甲、乙两公司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一份电子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甲向乙销售10台电子设备,每台2万元,2006年

6月底交货,由甲负责委托运输公司送至乙公司,

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付清货款。6月中旬,

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随即通知

乙中止履行合同,乙接到通知后及时提供了担保。

6月底,甲委托丙运输这10台电子设备,但运输

途中被人偷掉,致使甲在6月底前不能交货,乙公

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认为

不能按时交货并非自己过错,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

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的规定,回答

以下问题:

(1)甲在6月中旬通知乙中止履行合同的

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7月8日,乙要求与甲解除合同是否

合法?为什么?

(3)甲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

(1)合法。因为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

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乙中止

履行合同。

(2)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

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

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本案中,甲因丙运

输公司的原因造成了违约,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

任,甲和丙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

决。

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向甲购买

化工原料20吨,价款50万元,甲交货后乙方在

10日付款,其他条款齐全。甲按期交货后,乙迟

迟不履行付款义务,甲屡屡催讨无果,在催讨过程

中,甲得知丙欠乙已到期的债务30万元,而乙怠

于行使其对丙的债权。同时,甲又查明乙放弃了丁

欠其的已到期的10万元债权,又得知乙以转产的

名义将一台设备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戊,但

戊并不知道乙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利益。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的规定,回答

以下问题:

(1)甲对丙可行使什么权利?为什么?甲

行使该种权利时应通过何种方式来行使?

(2)若甲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放弃债权和

低价转让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甲对丙可行使代位权。因为合同法规

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本案中乙怠于行使其对丙的债权,

甲对丙可行使代位权。

甲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法院来行使,即甲须

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才能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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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放弃债权的行为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甲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的低价转让行为不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即对有偿行为,以恶意为主观要件,当债务人有恶意时,若第三人也同时有恶意,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本案中,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第三人戊并不知道乙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利益,即戊没有恶意,故甲不能行使撤销权。

4.2006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销售5台机床,价款20万元,甲在4月15日交货,乙收到货物后15日付款,违约金为5%。合同订立后,甲按时交货。4月16日,甲与丙签订转让债权的合同。于是,甲通知乙到期时将货款支付给丙公司。4月30日合同付款期届满,乙未向丙付款。5月8日,丙公司催告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以甲公司转让合同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付货款,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付清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丙公司是否该合同当事人?为什么?

(2)乙公司对丙公司拒付货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公司付清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假设乙公司以甲公司交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丙公司抗辩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丙公司是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法规定,权利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受让人即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本案中,甲与丙签订了权利转让合同,丙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

(2)不成立。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合同债务人同意,但应通知债务人。本案中,乙以甲权利转让合同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付货款的理由不成立。

(3)符合。因为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不仅取得主债权,同时也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违约金债权等。本案中,丙不仅取得货款的主债权,同时也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违约金从权利。

(4)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

权利后,债务人得以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亦得

以对抗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故假设乙以甲交货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丙抗辩是合法的。

5.A电器厂与B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

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购买A

厂生产的新型电器插座5000套,总价10万元,B

公司先付定金2万元,2006年6月底前交货,交

货后B公司10日付款,违约金按10%计算,发生

争议由××省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成立后,

B公司按约支付了定金。但A厂由于未及时组织生

产,致使A厂不能按期履行合同,A厂要求迟延履

行合同2个月。B公司认为迟延履行使其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因此于当年7月10日通知A厂解除合

同,并要求A厂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A厂不同意,B公司遂于2004年8月向人民

法院起诉。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

下问题:

(1)B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2)B公司要求A厂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双

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为什么?

(3)B公司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有权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法规定,当

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

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A厂不能按期

履行合同使B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B公司可

以解除合同。

(2)不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

以选择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

(3)不合法。因为法律规定,合同中仲裁

条款的,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

仲裁解决争议,而不得再寻求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故B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6.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5月20日签

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

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

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

约金20万元;

(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

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

付定金。

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

甲公司支付了45万元货款。

9月,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

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

高到每套3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

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设

备,从而严重影响到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

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

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

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

下列问题: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

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

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

成立?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

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

证责任?

答案: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

定金合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或

法律规定),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数额也由当

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

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

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符合法律规

定。但由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因此,定金合同

未生效。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订立

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

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也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解除合同时,对方有

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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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完整版)公司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公司法》第4次平时作业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 1题: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具体分析如下: (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丁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00-500)÷8000×100%=18.75%,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转增前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2题、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6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6年4月7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6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6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案例一 参考答案或提示: 开始组织较小,采用的方法很使用这种较小的组织,随着组织的变大,管理者没有能力像以前一样的继续完成以前成功的方法,管理方法不适应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从组织变革的步骤着手分析。 案例二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由职权之争引发冲突,又因信息沟通障碍产生矛盾。 2、威恩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可行的。他采用了转移目标的策略,如给他们设置一个共同的冲突者马德,并促进明娟和阿苏之间沟通信息,协调认知。 3、改善人际关系一定要体现平等的原则、互利原则和相容的原则。让明娟和阿苏和平共处、互相谅解,且告知他们未升迁的利益更大,并使他们相信威恩的话。这一过程启发我们应该依据人际交往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案例三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王义堂现象说明领导者个人的实际管理水平与素质,即真才实学很重要。 同时还说明,王义堂采用的专制管理方式,在技术相对简单和成熟、而管理又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效力。 2、在当前研究王义堂现象,有以下现实意义: A、改革应首先从企业领导人入手; B、改革的关键是管理创新。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并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领导人的管理方式。 C、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要在经营机制上把领导人的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相结合。 案例四 参考答案或提示: 1、我们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便能发现,陆振华的蚊香厂采用的是一种职能制(或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2、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和权变思想,鲍发建议的产品型结构其实质是一种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案例五 参考答案或提示: 1、因为唐文为了便于自己对公司进行集中领导,有利于他实施控制和管理,所以要对以前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改革后的组织结构是典型的直线职能结构:它包含了直线关系、参谋和委员会,管理层次分明。且具有集中领导,便于调配人力、财力和物力;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秩序井然,使整个组织有较高稳定性的优点。 原先的组织结构具有多头领导、责权不明、管理层次混乱、管理跨度不合理等缺点。 2、唐文改革组织结构可能遇到以下问题: ①来自公司上下员工观念上的阻力; ②因地位变化的产生阻力; ③来自人们的生活习惯方面的阻力; ④来自社会环境方面的阻力,如人们的指责或批评等。 他应该分以下步骤予以实施: ①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②要利用群体动力,发动群众讨论和参与组织结构改革;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总目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企业法 第三章公司法 第五章合同法 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 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1. 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 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 (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 (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 答案: (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答案: (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案: (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橇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⑴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按犯罪行为能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按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犯罪既遂状态为标准,属于不能犯未遂中的工具不能犯未遂。 ⑵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应对保安员的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属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的行为和伤害行为是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健康权,从客观方面李某实施了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主观方面李某有伤害他

人的故意,李某属于一般主体。 ⑶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预备 ⑷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及故意杀人罪(预备)、数罪并罚。 2、对张某是否可以不予处罚? 张某,十九周岁,无业。一九九0年七月的一天,张某在某中学门口拦住该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以借钱为名向李某勒索钱物。李某迫于无奈,将身上所带的十元钱及一支钢笔交给张某。事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并向李某赔礼道歉。当地的公安机关鉴于张某违法行为轻微并能主动纠正,对张某不予处罚。 问:对张某不予处罚是否合适。请说明理由 答:对张某不予处罚合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张某索要财物数额较小,事后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及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家供货商联合17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双方的谈判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不欢而散。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进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形成对比的是,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而且6场费”沃尔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供应链制胜的关键—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请回答下列问题: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因为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企业与企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标。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 用户的需求拉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创建集成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重要指标。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同努力。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 21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应链管理模式。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10分题)2.(第二次,二选一,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在上午10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1个月前来预定。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灵活 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近来,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服务的柔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但是他们感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请你分析下列问题: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公司法 案例1:某市有七家国有企业甲、乙、丙、丁、戊、戌、庚,作为发起人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拟名“风光轻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所拟发行的股份为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元,总股本为20000万元,其中发起人认购180万股,向社会发行320万股。之后,它们组建了“风光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募股申请,获批4个月的募股期限。在募股过程中,考虑到发起人的出资有房屋等,作为办公室用需装修,筹备处就与“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签订了价值250万元的装修材料购买合同。然而,募股期限到后,只募到了70万股。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筹备处解散。 问题: 1、七家发起企业至少得认购多少股?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作哪些文件准备? 3、若公司不能成立,“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的货款应由谁偿还? 4、认股人购买的70万股股票依法应如何处理? 1、募集设立发起人应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的股份 2、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章程 3、由7家发起企业承担责任,而且该责任应为连带责任。 4、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企业法 案例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 A企业欠缴税款5000元;欠职工工资3万元;欠供应商乙10万元。 (2) 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 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1万元。2000年9月,该企业注销。 问: (1)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2)如何满足乙的债权请求? (3)2006年2月,A企业的债权人Q找到甲,要求其偿还A企业以前所欠的 2万元的债务。对此,甲能否拒绝? 1.先偿还所欠职工工资8000元和社会保险费用2000元。再偿还所欠的税款3000元。最后偿还乙的10万元。

案例分析试题与答案4h

2004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20分)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l.1中所列标准补偿; 表1.1 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 000元,工期延误l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l8 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1.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老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分买和卖,多了就卖,少了就买, 学生很快就记着了这两个字;这些教法有何心里依据? 答: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的作用,心里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而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2.在课堂上老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得回答是:建学校,建仓库,铺路, 学生小名的回答是:建房子,建花坛,打狗,敲钉,你更喜欢那种,为什么,请用思维原理进行分析? 答:小方得回答都是沿着建筑材料这一方向进行发散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以作为建筑材料,而且可以作为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很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3.一位热心而热爱教育工作的老师,为了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并且创造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 环境,他对教室进行精心布置一番,教室的墙内张贴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图案,窗台上还摆放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植物,使教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分析判断,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答:这位热情的老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事与愿违,反而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学生集中精力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案,室内的花草,等这些东西会刺吸引学生的注意,尤其是对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力转移到有趣的花草,图片上面,从而影响了转系听课。 4.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以为老师在教学时,让两位同学扮演书中的角色,以为 学生说:;老师,书中的原话太长,我背不下来,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高兴的抚摸一下学生的头,说:你的意见很好,你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表演。结果这个孩子表演的很出色。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答: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关系具体体现,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和伙伴。教师没有架子,尊重学生的意见,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 5.教师在版书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标准出来,目的是什么,符 合什么规律? 答: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是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1)符合知觉选择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相差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感知;(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刑场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分形近字。 6.一位青年教师在进行公开课(伊犁草原漫记)的教学中,课文第二段,第三段写秋天猎人 猎熊的果敢,但是一名学生没有按照要求归纳猎人的果敢,而是说猎人很残忍,可喜的是,这位教师并没有因为学生当着听课教师的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懊恼,而是因势利导,让学生充分的讨论,最后全班学生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推翻了课文的观点。请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进行分析? 答:当学生的观点与课本、教师有不同之处时,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否定学生的答案,而是采取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辨别,达到统一的意见或者是并不统一的意见,留着悬念

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自考科目包150273357 1.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提及“经济法”概念的著作是 A.《公有法典》 B.《法学阶梯》 C.《自然法典》 D.《论法的精神》 2.经济法的外在价值又可称为 A.功用价值 B.客观价值

C.客观评判价值 D.主观评判价值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 .引导关系 B.协调关系 C.管制关系 D.调制关系 4.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混合结构 D.多元结构 5.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财税法 B.金融法 C.计划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调制受体的法律责任 B.经济性法律责任和非经济性法律责任 C.重大法律责任和一般法律责任 D.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

7.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A.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 B.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C.提高政府的经济职能 D.产业结构合理化 8.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监督权 B.编制权 C.撤销权 D.审批权 9.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我国的预算可以分为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10.下列不属于决算草案的编制原则的是 A.合法原则 B.准确完整原则 C.报送及时原则 D.简单明了原则 1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我国国债可分为 A.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7家供货商联合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 形成对比的是,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进场费”,而且6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 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供应链制胜的关键——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 (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 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因为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标。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 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用户的需求拉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创建集成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21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应链管理模式。 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2.(第二次,二选一,10分题)“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 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1个月前来预定。 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灵活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近来,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服务的柔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 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感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 请你分析下列问题: 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 2)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解释。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 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

同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原告:王某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就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就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严某系中国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外多次秘密窃取她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中国刑法论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严某以盗窃罪定罪判刑就是正确的。中国公民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这就是本案的关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就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

公司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案例

公司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案例 话题:公司法案例通知书知识产权身份证明公司 一、2012司法考试题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 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 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260万元作为出资方式,经验资后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鑫荣公司成立后业绩不佳,股东之间的分歧日益加剧。当年12月18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在乙的策动下,乙、丙、丁、戊一致同意,限制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如超出100万元,甲须事先取得股东会同意。甲拒绝在决议上签字。此后公司再也没有召开股东会。 2010年12月,甲认为产品研发 要想取得实质进展,必须引进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量,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1年5月,乙为资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借款50万元,以其对鑫荣 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权登记手续。 2011年9月,大都房地产公 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继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资产3000万元,但负债已高达3亿元,各股东包括丙的股权价值几乎为零。 2012年1月,鉴于鑫荣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矛盾,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避免更大损失。问题: 1(2009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以鑫荣公司名义与隆泰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效力如何,为什么, 4(大都房地产公司陷入破产,丙是 否仍然对鑫荣公司享有股权,为什么, 5(丁与戊可以通过何种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答案】: 1(该股东会决议有效。股东会有权就董事长的职权行使作出限制,

(完整版)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参考答案

全国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中,经营风险分析属于( B ) A.电子商务网站背景分析B.电子商务网站效益分析 C.电子商务网站经营指标分析D.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方法分析 2.根据美国学者的观点,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方法,以满足企业、商人和顾客的需要为目的,其所采用的手段不. 包括 ..( A ) A.增加交易时间B.改善服务质量 C.增加服务传递速度D.降低交易费用 3.将平面文件转变成EDI标准格式的软件是( C ) A.转换软件B.通信软件 C.翻译软件D.编辑软件 4.与传统广播电视教学手段相比,网络教学所具备的特点是( C ) A.远程B.异地 C.交互式D.电子化 5.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的核心是( A ) A.服务器B.网络 C.交换机D.存贮设备 6.微软IIS (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软件属于( D ) A.浏览器B.操作系统 C.数据库D.Web服务器 7.网上拍卖与传统拍卖最主要的区别是( D ) A.拍卖主体和客体的不同B.拍卖环境和主体的不同 C.拍卖手段和客体的不同D.拍卖环境和手段的不同 8.EDI网络传输的数据是( C ) A.平面文件B.映射软件 C.标准化的EDI报文D.商品检验报验单 9.到目前为止,电子支付仍旧存在的问题是( B ) A.速度B.安全 C.方便D.额度 10.保证数字证书难以仿造的方法是( A ) A.CA的数字签名B.CA的承诺 C.证书持有者的承诺D.信息的加密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总目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企业法 第三章公司法 第四章企业破产法 第五章合同法 第六章金融法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 第八章票据法 第九章证券法 第十章会计法 第十一章税法 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 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章劳动法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 (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 (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 答案: (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答案: (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案: (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乙橡胶厂表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乙橡胶厂准备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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