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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淄川区实验小学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勤奋工作,竞争进取,积极献身于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在学校中开展学科带头人选拔活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二、学科带头人的条件:

学科带头人是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组织能力强,教学业务过硬,在学科中有较高威望,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支部的基本路线,思想解放,遵纪守法,具有时代观念的创新意识,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在指导培养教师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在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下列成绩:

1、有省、市级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专著,或教学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2、执教区级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教学评优中获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明显,并有所创见,在全区有较大影响。

3、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一套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学科带头人,实行平等、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学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

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选拔区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

1、学校向全体教师认真宣传选拔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学校按照条件组织层层选拔评审。参加区评选的学科带头人要填写《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报学校审批。

四、待遇:

校级学科带头人享受校级优秀教师荣誉和待遇。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享受荣誉期间,由学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购买本学科所需图书资料和外出考察学习的费用。

学科带头人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工资晋级、分配住房等方面应予优先考虑。

五、义务:

(一)学科带头人承担培训教师的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讲授学科教学的方法和经验。

(二)课堂教学定期开放,接待全校教师听课学习。

(三)每年对学校的学科教学工作进行一至二次的教学视导,不断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四)当好全校学科教学的参谋,承担学科教学改革试验项目,提出改进学科教学的建议、意见、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指导全校学科教学工作。

(五)每年的工作情况按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总结。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总6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何云峰 副组长:何承进 组员:杨惠云胡德盛王木保范利章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县、市、省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本身是本次候选人的小组成员在参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1)《会潭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1年以上; (4)至少有一学年教过毕业班教学、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师所带班级的成绩突出。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良好,体卫音信息学科抽考合格。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pdf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共400分 项目及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得分 一、基本条件90 1.专业技术职务10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2.学历与学位10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3.专业工作年龄5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2 分。 4.进修5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5.继续教育10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6外语水平5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 译文译著3-5分。 7.荣誉称号15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8.学术团体任职10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2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1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度 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50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玉乡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张亮 副组长:阿布力孜·阿不都热依木 组员:热依拉、塔吉古丽、托合提·尼牙孜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市、区发放的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学校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并确定骨干教师名额及名单。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 (2)教师的加分项。(荣誉证书等)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1年以上;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6)没有违反国家纪律、私自乱订教辅乱收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现象。 (7)积极协助本校的校本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教学新秀的任务。聘任期间骨干教师要经常听所培养的1名教师(由学校指定)的课,加强指导,培养的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上取得较好成绩。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推荐区级、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类型: 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第二条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 第三条参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在本学科本年级排前两名; 四、在教学、教研和育人工作中成绩较显著,并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五、身体健康,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40周岁,名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四条评选条件 除符合第三条外,参评某一等级者必须具备相应层次中的有关条件。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专科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级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市级教科研论文获奖(一等奖)二篇以上。 4、市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成员,或区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成员;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任毕业班教学三届以上,成绩连创佳绩,在区、市内本专业同行中有知名度和美誉度; 3、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一等奖,为学校获取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影响者;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自我校实施骨干教师评选和培训制度以来,一批又一批中青年教师通过培养、培训和自身不懈的努力,在全校教师队伍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上级骨干教师管理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精通本学段、本学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近五年教学工作每学年在300课时以上。 (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对教育教学思想内容和方法有深入研究,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或科研报告。 (五)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校内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 (六)积极主动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个人素质、拓宽专业知识。取得上一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每年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 (八)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

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 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评审相结合形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向全体教师宣传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增强教师参与意识,达到以评促教作用。 (二)教师自荐。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三)学校评议审核。学校组成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评议组,对自荐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全面评议,确定初选对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校级骨干教师,并作为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四、骨干教师管理 (一)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任期五年,期满后可参加下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未参加或未通过评选,资格自动取消。 (二)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完善骨干教师档案建设工作,实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制度。 (三)统筹安排,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骨干教师的各种优势资源,定期组织结对子、公开课讲学、送课到校等活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 (四)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1、师德表现不良; 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 3、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学工作岗位; 4、评选弄虚作假; 5、违法乱纪、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任教的教师。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 第三条乡镇级(含县直学校)骨干教师由各乡镇(县直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定期组织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选拔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组织,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名额控制在200 人以内。县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乡镇(含县直学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原则上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第四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方

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改革创新意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能胜任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有特色,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人均分在学年检测中属乡镇(县直学校)第一名。近五年来,承担过乡镇(含县直学校)级示范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或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乡镇级二等奖以上(含县、市级)。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功底深厚,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考试其成绩至少达到80 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5、教龄在5 年以上,年龄:男50 岁以下,女45 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 第五条在师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满意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市、区发放的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本校区级、市级、省级骨干教师加行政人员产生17人),本身是本次候选人的小组成员在参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XX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张。1)一寸彩色照片3(.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玉乡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张亮 副组长:阿布力孜·阿不都热依木 组员:热依拉、塔吉古丽、托合提·尼牙孜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市、区发放的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学校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并确定骨干教师名额及名单。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 (2)教师的加分项。(荣誉证书等)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是我校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业务过硬,在同类学校本学科中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并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除具备我校《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时代观念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和教科研成果突出,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教学业务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于近年来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绩: (1)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或市级第一名的好成绩。 (2)有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学研究专著或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3)执教过市级以上的公开课,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有较大影响。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教学理论或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5)有市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且其成果被专家鉴定,并有较高推广价值。 (6)已取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学历要在本科以上。 4、原则上,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 另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任届期间自然应是校级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时间

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6月份)。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实行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科研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进行。 1、向全体教师公开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填写《淄博十一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教研组按照条件初审,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3、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管理 1、学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校级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下次评选的依据。 2、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间,若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严重错误,经教务处提议,报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校级学科带头人资格,中止其相应待遇。 3、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即中止本届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不再享受学科带头人的有关待遇。任期届满后可参加下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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