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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

各位学员朋友,你们好!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制度

包括八章七十六条,并同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这一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

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以及对于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完善我国会计

标准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和重大作用。

该制度与原来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在会计核

算原则、核算基础、计量属性、会计要素的含义和构成、会计科目的设置、经济业务的处理、会计报表

体系的构成等很多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充分参考了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的改革成果,并借鉴了国际

惯例和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最新进展,引入了一些新的会计理念和会计表述方式,填补了我国会

计规范的一项空白。

我们后面的学习,以该制度为依据,从实际应用出发,全面理解制度规定及新的变化,重点掌握其

实务操作,达到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的目的。

我给大家进行讲解的主要有:概述、收入费用的核算、净资产的核算、资产的核算、负债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等六讲内容。

第一讲概述

本讲主要内容:

分两节。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

本讲学习要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三项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与十二项核算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五大会计要素的概念和构成;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通用会计科目。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第三部门”,其具有非政府性质,类似美国的私立非营利组织。按照财政部2004年8月颁布、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四类。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如中国会计学会等。

基金会是指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

的非营业利基金管理组织,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剧团、民办学校、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所、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如法律服务所等。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是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

务的。它们虽然一般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对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需要领先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大量的无形智力产品;经济的振兴、科技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需要高质量人才的培养、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设。可见,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一样,都是整个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些组织的业务活动,整个社会再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就无法顺利进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标;二是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是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和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与营利性组织之间本质特征的综合体现。对于营利性组织来说,其设立和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增加组织的利润,为投资者积累更多的资本。营利性组织决策是否成功、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润的多少。而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来讲,其设立和开展业务活动并不是为了追逐利润,其目的在于按照资金提供者的期望和要求,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服务或商品。

二)资源的提供者向组织投入资源并非为了取得回报

营利组织的资源是投资者出资形成的,其所有权归属于出资者。投资者出资的目的是将其资源投入生产经营过程后,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并使投入的资本增值。同时,营利组织所有者将资产交付组织后,不但保留收回投资的权利,而且对经营利润以及解散、破产的剩余财产也有按一定比例分享的权利。

而非营利组织资金提供者,其出资目的并不是期望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出资回报,而是希望组织为整个社会或特定团体提供更多的服务或商品,他们不指望获取对非营利组织净资产予以分享的权利。

(三)资源的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

营利性组织的资产归出资者所有,因积累形成的新资产也归属其出资者。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既不属于组织所有,也不属于出资者(如捐赠人、会员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存在该组织一旦清算可以分享剩余财产的净资产。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交给政府或其他非营利组织或继续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会计包括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等几个分支。其中,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记录、计量和报告,以价值指标客观地反映业务活动过程,从而为业务管理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的经济信息系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包括社团会计、基金会会计和非企业单位会计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它的业务活动内容、具体会计任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不同,其主要特点包括:

1.权责发生制是民间非营利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我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靠财政拨款,采用收付实现制,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并如实地反映预算收支结果。而《民间非营利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只能采用单一权责发生制。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更有助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加强资产、负债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加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同时也是为了加强与国际会计的趋同。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这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活动所造成的,如接受捐赠等业务,而这些资产的取得可能无法取得实际成本,这样依靠历史成本原则就无法满足计量的要求,从而借鉴国际会计的计量属性,引入公允价值,丰富了计量基础。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向企业那样需要核算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问题,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般原则包括十二项:客观性原则、有用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实际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这些原则不同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则,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企业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一、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项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所核算和控制的项目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

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每一个会计要素都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会计概念,并且都可以进一步分为若干个项目,以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的需要。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财务状况,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定时期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情况,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资金活动相对静止状况的表现。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账务状况的表现。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账务状况可通过以下会计要素得以反映。

1.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一般来说,资产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

(2)资产是由特定主体所占有或运用的;

(3)资产必须能够用货币来计量

在会计上,一般按资产的流动性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期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和待摊费用等。价值周转快、变现能力强以及实物形态不断变化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特点。

(2)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相对于短期投资而言的,即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准备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投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长期投资一般都不准备在短期内转让出去或作为调度资金的手段。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行政管理、提供劳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文物文化资产(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馆藏图书,也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从实物形态看,固定资产可以经过多个会计年度或参加多个生产周期而不影响或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从价值形态看,民间非营利组织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参加业务活动发生损耗而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中去,构成产品或劳务成本的一部分,并通过产品价值或劳务价值的实现而得到补偿。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易变现、流动性较弱以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高度不确定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

(5)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在受托代理过程中,民间非营利组织通常只是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在委托代理过程中起中介作用,无权改变受托代理资产的用途或者变更受益人。

2.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1)流动负债。

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

(2)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

(3)受托代理负债。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从事受托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资产而产生的负债。3.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的使用直接设置限制的,则该受限制的净资产也属于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

产。

(二)反映业务成果的会计要素

业务成果,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定时期内从事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最终成果,是资金活动显著变动状态的主要体现。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成果可通过以下会计要素得以反映。

1.收入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

(1)捐赠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2)会费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3)提供服务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4)政府补助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5)商品销售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

(6)投资收益。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收益。

(7)其他收入。

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除上述主要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2.费用

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讲收入费用的核算本讲主要内容:

分两节。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七大收入的核算和四大费用核算。

本讲学习要点:

1、收入的特点、分类;

2、交换交易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3、七大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的会计处理;

费用的分类和构成内容;

四大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的核算。

第一节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特点和分类

(一)特点: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与企事业单位的收入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收入的来源渠道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组织的性质不同,收入的来源渠道比较多,主要有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

政府部门的补助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形成的收入等。

2.收入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如有些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在取得时,带有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或者两者都有。

(二)分类

收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包括四种分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可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7种。

2、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的主次分类:可分为主要业务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净收收益、无形资产处置净收益)两种

3、按照收入是否受到限制分类:可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种。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否则为非限定性收入。如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而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投资收益等一般为非限定性收入,但并非绝对如此。

4、按照收入是否为交换交易形成的分类:可分为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和投资收益)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补贴收入)等两种。

二、收入的确认条件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一)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1.对于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商品销售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具体实务操作过程中,在确认收入实现时,除了依据上述四个条件外,还要结合商品的销售方式和采用的货款结算方式而定。如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在办理了收款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在合同约定收款日确认收入实现;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下,在发出货物后确认收入实现等等。

(二)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对于因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

因民间非营利组织取得的非交换交易收入不必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资产或劳务,因此,是否有把握使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并为其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否得到解除,是确认收入的重要标志。

2.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收入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非交换交易最终会引起净资产的增加。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有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按会计科目的设置,收入的会计处理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7大方面。

三、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

收入。

捐赠收入按照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区分为限定性捐赠收入和非限定性捐赠收入;按捐赠资产的形式可以分为货币资金捐赠、实物资产捐赠和无形资产捐赠。

为了核算捐赠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捐赠收入”科目,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时,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捐赠收入”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

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捐赠收入”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例1] 某基金会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一华侨捐赠的汽车一辆,发票价值为110 000元,承担运杂费2 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12 000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110 000

银行存款 2 000

2.收到社会捐赠的一笔款项5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专门用来支助某地震灾区的失学儿童。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50 000

3.接受一归国华侨一笔捐赠款500 000元,该笔款项注明只能用来救助孤寡老人,并且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后需退还50 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500 000

同时:

借:管理费用 5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 000

4.期末,某基金会将“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150 000元,“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200 000元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50000

——非限定性收入 200000

贷:限定性净资产 150000

非限定性净资产 200000

需要注意的问题:

(1)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捐赠人改变捐赠意愿,解除捐赠限制的,就应按此处理。

(2)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收入,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3)捐赠收入不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受托代理业务而从委托方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

四、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为了核算会费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会费收入”科目,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多种会费,可以按照会费种类(如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向会员收取会费,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应当贷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2] 某慈善机构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一单位交来的团体会费5000元,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5000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团体会费) 5000

2.收到某会员200元会费,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个人会费) 200

3.期末将会费收入6000元转入净资产类账户。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团体会费) 60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6000

五、政府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

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满足非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为了正确核算政府补助收入,设置“政府补助收入”账户,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对于接受的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

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例3] 某慈善机构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政府部门的补助款20000元,款项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0000

2.收到政府补助50000元,用于救助残疾人,款项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50000

3.收到政府补助100000元,用于奖励在科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研人员,实际支付80000元,退回补助金20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000

实际支付时:

借:业务活动成本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同时: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

[例5] 某会计学会月初收到一笔政府补助款项1000元,现可以动用。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0贷: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1000

[例6] 期末某基金会将政府补助收入中限定性收入150000元和非限定性收入60000元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5000

——非限定性收入 60000

贷:限定性净资产 150000

非限定性净资产 60000

六、提供服务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

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提供服务收入。

为了核算提供服务收入,设置“提供服务收入”账户,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存在多种劳务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一)一般处理(不跨年)

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提供服务收入金额,贷记“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应当贷记“提供服务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提供服务收入——非限

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提供服务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4] 某民间技术协会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培训费6000元,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培训费收入) 6000

2.期末将提供劳务收入中的培训费收入6000元,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培训费收入) 60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6000

六、提供服务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

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提供服务收入。

为了核算提供服务收入,设置“提供服务收入”账户,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存在多种劳务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一)一般处理(不跨年)

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提供服务收入金额,贷记“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如果存

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应当贷记“提供服务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提供服务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4] 某民间技术协会2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收到培训费6000元,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培训费收入) 6000

2.期末将提供劳务收入中的培训费收入6000元,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培训费收入) 60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6000

(二)特殊处理(跨年)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活动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其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可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特点按以下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

(1)成本比例法。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末止服务完成程度=(截至本年末已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服务预期的服务成本总量)

×100%专业的测量法。

(2)服务量比例法。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末止服务完成程度=(截至本年末已完成的服务量÷该服务预期的服务总量)×100%(3)技术测量法。

2.按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收入=服务总收×本年末止服务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年末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提供服务收入”科目;

七、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形成的收入。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商品销售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为了核算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和业务活动成本的发生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商品销售收入”和“业务活动成本”科目。确认实现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等减少收入时,按减少的收入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按应退回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同时还应转回已经结转的销售成本。

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商品销售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这两个科目均无余额

[例8] 某民间非营利组织20××年3月15日销售商品一批,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为了尽早收回货款,合同规定全部款项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其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时,按销售总额计量收入:

借:应收账款 5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50000

(2)购货方于3月22日付款,则购货方享有2%的现金折扣,金额为:50000×2%=1000(元),实际收到款项49000(50000-1000)元。

借:银行存款 49000

筹资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如果购货方于3月25日以后支付款项,则应按全部款项付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三)存在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出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

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应于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

(四)销货退回的会计处理。销货退回是指已经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或错发商品等原因发生退货。销售退回分别情况处理: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货,不进行账务处理。

2、已经确认收入的销货退回,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等,按照应当冲减的商品销售收入,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存货”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科目。

[例9] 某民间非营利组织20××年11月20日销售商品一批,价款120000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该商品成本为101000元,于12月25日因质量问题退货。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商品销售收入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同时转回销售成本:

借:存货 101000

贷:业务活动成本 101000

如果该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八、投资收益

非营利组织主体立法比较 乔枫(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非营利组织主体立法比较乔枫(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要:本文考察了日本、德国、捷克、匈牙利、南非、芬兰、爱沙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及我国台湾、澳门关于非营利组织主体的立法情况,并将之与我国现行法规进行比较,期望提出有益的立法思路。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随着全球NPO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其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所谓NPO ,就是指为公共目的而设立的,其利润不分配给其成员和管理人员的社会组织形态。NPO 研究的权威,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萨拉蒙教授将NPO 的共同特征归结为:“①组织性,即这些机构都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②私有性,即这些机构都在制度上与国家相分离;③非营利属性,即这些机构都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④自治性,即这些机构都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⑤自愿性,即这些机构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成的,这些机构接受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金的自愿捐献。”[1]在如何处理政府与NPO 的关系问题上,各国表现不一,发达国家政府往往愿意同NPO 合作,利用其潜在的巨大力量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减轻政府的负担;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在与NPO 的合作中受益非浅,如“玻利维亚社会突发事件基金会在1986—1991年期间通过基层支持组织获得1400万美元资金”[2];非洲、东南亚某些欠发达国家政府则对NPO 组织抱持一种不信任态度,甚至予以打压,直接表现就是在法律上予以否认。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欠发达国家经济落后、政局不稳、法治不倡,长年处在内政动荡状态中,政府惧怕民间社会力量甚至是公益性的社会力量,而这种政府对民众的不信任,又反过来加剧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陷入了恶性循环。而我国在经济持续发展、政局稳定、追求法治的今天,政府对民间力量从事公益事业已经抱持一种支持的态度,从1986年允许欧洲NPO 进入中国,到1989年政府帮助成立中国扶贫基金会(FURC),都为NPO 的复兴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尤其在经历了“非典”之后,整个社会都意识到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 然而从现实状况看,建国后由于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一直实行政府主导公益事业,民间力量没有参与。改革开放后,虽然民间经济力量兴起,但由于政府主导公益事业多年,民间公益意识落后。而政府主导公益事业又难与政绩脱钩,导致各种“公益摊派”的出现,进一步挫伤了民间经济力量本就不高的积极性。从另一方面看,公益捐赠者在面对政府和各种基金会时,更是难以作出抉择,政府与民间公益团体争夺捐赠资源的情况早已存在,据有关统计,近40%的地方性基金会的基金未能达到规定的210万人民币的标准[3].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政府利用公益资金的效率如何?行政效率的低下会否造成公益资金的浪费?而现实又告诉我们,仅仅通过国家财政来兴办公益事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发展现实催促民间力量壮大,以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政府主导公益事业到社会主导公益事业的转变,使政府从直接参与到间接管理,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NPO 的主体形式往往采非营利社团法人或财团法人的形式,笔者就此考察了日本、德国、捷克、匈牙利、南非、芬兰、爱沙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及我国台湾、澳门关于非营利(公益)组织主体的立法情况,并将之与我国现行法规进行比较,期望提出有益的立法思路。 一、关于NPO 主体的立法: 要使民间力量积极地参与公益事业,首先就要确认其合法地位。在各国现行法律中,非营利组织的类型主要包括有:财团法人、非营利社团法人、社会团体、公法财团、其他NGO 组织等。根据各国立法体例的不同,有的将其分散列入不同法律,有的将其合并归入统一法

(财务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民间非营利组 织会计制度

,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 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 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 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依照本制度第三十五条加以确定。 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八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据。 (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

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 认。 (九)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和应当予以资本化的支出。 (十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 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对于非重要的会计事项,在不 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九条会计记账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境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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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七 民间非营利组织典型业务的会计核算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哪个不属于我国的社会组织的组成部分( ) A、政府组织 B、营利性组织 C 、非营利性组织 D、社会团体 2、下面哪个不属于民间营利组织( ) A、基金会 B、检察院 C、教堂 D、民办学院 3、以下哪个不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静态会计要素( ) A、资产 B、负债 C、所有者权益 D、净资产 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是( ) A、收付实现制 B、权责发生制 C、配比原则 D、公允价值计量 5、以下哪个是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的会计等式( ) A、资产-负债=净资产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C、收入-费用=利润 D、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6.某民间非营利组织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计入( )。 A.营业外收入 B.其他收入 C.投资收益 D.主营业务收入 7.按现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借款发生的利息一般应计入的科目是( )。 A.管理费用 B.财务费用 C.筹资费用 D.其他费用 8.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按其来源不包括( )。 A.捐赠收入 B.会费收入 C.提供服务收入 D.营业外收入 9.重庆某民办学校因故未能满足捐赠所附条件,根据协议将捐赠款200万退还捐赠人,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A.借:管理费用 200万 B.借:筹资费用 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 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 200万 C.借:管理费用 200万 D.借:筹资费用 200万 贷:预收账款 200万 贷:预收账款 10.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代垫的运费应计入( )科目。 A.应收账款 B.预付账款 C.应付账款 D.其他应收款 11.某民办非营利大学发生的下述业务中不应计入“业务活动成本”账户的是( )。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会[2004]7号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组织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两个相关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编号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账准备 10 1141 预付账款 11 1201 存货 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 1301 待摊费用 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问之资产类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00问 资产类 1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有哪些特征? 答: (1)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这里的“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现金或现金的等价物。资产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出售资产、以资产换取其他资产、以资产偿还债务等。如果某项目不能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确认为资产。 (2)资产应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控制。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资产,就应能够从资产的使用中获得经济利益。有些资产虽然不能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拥有,但可以控制、支配这些资产,同样可以从该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不能拥有所有权,但其租赁时间较长,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权支配资产,从中收益。 (3)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取得或减少资产,而不能根据计划中的交易确认资产。 1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答:资动资产是指预期可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待摊费用 13.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资产是什么? 答: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在受托代理过程中,民间非营利组织通常只是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在委托代理过程中起中介作用,无权改变受托代理资产的用途或者变更受益人。 14.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做到钱账分管、会计与出纳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017民间非营利组织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10月6日,某基金会收到甲公司100万元的现金捐赠,甲公司要求该基金会在2012年内使用90万元用于资助大学生,剩余10万元用于基金会日常管理。2012年,该基金会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形成的基金100万元,其中支付1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管理费用,支付9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则该基金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贷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100万元 B、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C、2012年捐赠时,借记“管理费用”10万元、“业务活动成本”90万元 D、2012年重分类时,借记“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B不正确,应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 借:银行存款 100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贷:限定性净资产 100 2012年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及重分类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 业务活动成本 9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限定性净资产 1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00 2、2010年甲基金会共确认捐赠收入540万元,其中的300万元甲基金会可以自由支配,剩余款项必须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当年甲基金会将150万元转赠给某贫困地区的数所小学,假设不考虑期初余额的影响,则2010年末甲基金会的限定性净资产为()万元。 A、540 B、240 C、90 D、390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C 解析:2010年末限定性净资产=(540-300)-150=90(万元)。 3、北京图书情报资料研究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规定每位会员需缴纳年费100元且无限定用途,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120万元,假定按月确认收入。则2012年该研究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120万元,贷记“预收账款”科目120万元 B、2012年1月末确认会费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10万元,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0万元 C、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D、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D 解析: 4、下列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般会计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B、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C、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会计要素 D、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所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5、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考点清单: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1.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引入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活动所决定的,如通过接受捐赠等业务取得的资产,可能很难或者根本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此时以历史成本原则就无法满足对资产计量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则可以解决资产计量问题。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例·判断题】(2015年考题)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划分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其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培训一 会计继续教育2010-11-17 18:03:36 阅读13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前言 1.《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6.1起施行,1988.9.27《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起施行,1989.10.25的《条例》同时废止。 3.《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10.25起施行 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4.1起施行。 这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构建了一个指导和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 据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3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县以上社会团体已经发展到14.2万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近12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2.4万个。 ●但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一直没有单独制定规范,使得现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一直执行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甚至是企业会计制度,既不统一,也不切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规范体系,有效的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财政部于2004年8月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2004】7号 ●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共八章76条 ●《企业会计制度》2001.1.1起财会【2000】25号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1.1财会【2004】2号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1.1财预字[1997]288号 ●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调账的依据: 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论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考点清单: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知识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 1.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引入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活动所决定的,如通过接受捐赠等业务取得的资产,可能很难或者根本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此时以历史成本原则就无法满足对资产计量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则可以解决资产计量问题。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例·判断题】(2015年考题)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划分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其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2.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包括收入和费用,其会计等式为: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知识点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

各位学员朋友,你们好!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制度 包括八章七十六条,并同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这一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 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以及对于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完善我国会计 标准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和重大作用。 该制度与原来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在会计核 算原则、核算基础、计量属性、会计要素的含义和构成、会计科目的设置、经济业务的处理、会计报表 体系的构成等很多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充分参考了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的改革成果,并借鉴了国际 惯例和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最新进展,引入了一些新的会计理念和会计表述方式,填补了我国会 计规范的一项空白。 我们后面的学习,以该制度为依据,从实际应用出发,全面理解制度规定及新的变化,重点掌握其 实务操作,达到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的目的。 我给大家进行讲解的主要有:概述、收入费用的核算、净资产的核算、资产的核算、负债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等六讲内容。 第一讲概述 本讲主要内容: 分两节。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 本讲学习要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三项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与十二项核算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五大会计要素的概念和构成;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通用会计科目。 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从社会环境看非营利组织在当代中国对的发展路径

从社会环境看非营利组织在当代中国对的发展路径 班级:行管一班 姓名:刘柯梦 学号:201212701001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发展,非盈利组织在中国逐渐兴起,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本文将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环境方面入手,理清现今的发展障碍以及应对策略,探讨非营利组织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社会环境、发展路径 非营利组织起源于西方,逐渐传播发展至我国,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发展,但是由于社会转型、经济高速发展、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等多方面社会因素的影响,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遇见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障碍,发展速度十分的缓慢。 一.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的问题 1.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的非营利组织“合法性”问题。 大量非营利组织处于“法外”的生存困境,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还不到实际存在组织的十分之一。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对非营利组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即在法律体系上,只有经过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的组织才具有以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的资格。未经批准开展活动,都将被视为非法组织。 这样的管理方式将一些非营利组织推向“法外”甚至“非法”的境地,不便于管理。,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当前的一种以政治为导向的管理思想。大量的非营利组织排除在政府管理体制之外,游离于社会之中,其实更降低了法制的有限性。 2.非盈利组织筹资困难。 私有企业由所有者或股东提供资本和运营资金,所以他们对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具备所有权。而非盈利组织没有所有者,其资本和运营资金必须靠捐赠。因此筹集资金是许多非盈利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非盈利性组织要正常运转,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而经费不足是我国非盈利性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非盈利性组织由于经费太少,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有些非盈利性组织为了凑集资金从事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非盈利性组织由于依托政府,有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其生存不成问题。但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政府逐步减少对非盈利性组织的资金支持,而广大的非盈利性组织还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没有学会通过为会员和社会提高服务和产品获取经费。同时,由于非盈利性组织自身的机构设置不健全问题,很难获得国外正规的财团的支持。 3.非营利组织陷入信任困境问题。 因为一些组织缺乏自律机制以及监督机制,透明度不高,甚至出现贪污、挪用、卷款潜逃等恶性事件(如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导致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度严重下降,再加之以在我们社会中逐渐蔓延的“诚信危机”、“信用危机”,公众不愿“冒险”相信这些非营利组织,组织运作的根本产生了动摇。 4.公民社会意识尚未建立,以政府为导向倾向明显。 当前我国公民社会的概念还没有广泛地形成。可以讲,公民社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非营利组织的日益成熟。当然,公民社会也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深刻的关系。随着中国东部经济的发展,公民社会的概念逐步被一部分发达的地区的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练习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一、单选题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施时间是()。 A.2004年8月18日 B.2005年1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7年1月1日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2、某企业在2008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在2008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元。 A.11 466B.11 500C.11 583D.11 600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3、某企业“坏账准备”科目的年初余额为8000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初余额分别为60000元和20000元。当年,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4000元确认为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分别为100000元和40000元。假定该企业年末确定的坏账提取比例为10%。该企业年末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元。 A.2000B.6000 C.10000D.14000 A B C D 【正确答案】C 4、某企业2008年12月31日,A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企业持有A存货是用于直接对外出售,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2万元,估计该存货的售价110万元。假定A存货12月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2万元,2008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 -2 B. 0 C. 8 D. 2 A B C D 【正确答案】A 5、某企业于20×6年12月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其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8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万元。 A.39.84 B.66.4 C.79.68 D.80 A B C D 【正确答案】D 6、某企业以一张期限为4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票面价值为3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8%。该票据到期时,企业应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200B.308 C.204D.240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7、企业交纳应交的增值税时,应借记的科目是()。 A.银行存款 B.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17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再教育考试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考试题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乙公司状告甲公司侵权,要求甲公司赔偿200万元,至年末未结案。甲公司在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根据法律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专业人士的意见,认为对原告进行赔偿150万元的可能性为60%,赔偿100万元的可能性为40%,为此,甲公司应在年末进行的会计处理是()。 A、确认预计负债150万元 B、确认预计负债90万元 C、确认预计负债130万元 D、确认预计负债200万元 A B C D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时,如果或有事项仅涉及单个项目,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具体至本题,最佳估计数就是最可能的发生数150万元。 2、某企业“坏账准备”科目的年初余额为8000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初余额分别为60000元和20000元。当年,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4000元确认为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分别为100000元和40000元。假定该企业年末确定的坏账提取比例为10%。该企业年末应提取的坏账准备为()元。 A、2000 B、6000 C、10000 D、14000 A B C D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提取的坏账准备=(100000+40000)×10%-(8000-4000)=10000(元)。3、某企业于20×6年12月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其原价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8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万元。

A、39.84 B、66.4 C、79.68 D、80 A B C D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20×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200×2/5=80(万元)。 4、关于民间非盈利组织发生的以下税金,不应计入其他业务活动成本的是()。 A、房产税 B、土地使用税 C、车船税 D、以上均正确 A B C D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间非盈利组织发生的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5、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以下固定资产中应该计提折旧的是()。 A、已经提足折旧但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C、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永久保存的典藏 D、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A B C D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该计提折旧,折旧额计入管理费用。 6、某企业以一张期限为4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票面价值为3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8%。该票据到期时,企业应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200 B、308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官方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 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 ,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 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

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 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 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依照本制度第三十五条加以确定。 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八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据。 (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 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 认。 (九)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 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制度是我国第一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标志着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非营利事业得到了快速。尽管如此,但一直没有一套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而是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运行,无法全面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的特点和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的要求,从而无法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会计信息。因此,可以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正是我国民间非营利事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通读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后,可以把制度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度》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 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这实际上指出了《制度》制定的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民 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制度》第二条指出,“本 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并明确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特征:第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第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回报;第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提出了四个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基本假设是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它不仅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也是制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与以往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把会计核算基础作为一般原则来规定不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会计核算基础作为介于会计基本假设与一般原则之间的单独条文来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重要性的强调。规定了12条会计核算 的一般原则。《制度》明确规定了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配比性、实际成本、谨慎性、区分资本性支出与运营性支出界限以及重要性等12条原则。提出5个会计要素,并对各会计要素 的确认与计量作了具体规定。《制度》第二章至第六章对民间非营利会计要素及各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作了具体规定,这些会计要素都充分体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及会计核算规范要求。例如,资产要素中的接受捐赠资产、受托代理资产,负债要素中的受托代理负债,净资产要素中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收入要素中的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费用要素中的业务活动成本、筹资费用等,都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所特有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内容。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其中会计报表至少应由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主要报表组成,以全面

当代西方社会的非营利组织

当代西方社会的非营利组织 ——美国、加拿大非营利组织考察报告 李培林/徐崇温/李林 2012-10-22 15:26:23 来源:《河北学刊》(石家庄)2006年2期第71~80页【作者简介】李培林,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北京100732/徐崇温,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100732/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李培林(1955—),男,山东省济南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发展研究; 徐崇温(1930—),男,江苏省无锡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李林(1955—),男,山东省招远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非营利组织是指政府部门和企业之外,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分配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五大特征。在20世纪80年代,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西方社会非营利组织开始呈蓬勃增长之势,目前已覆盖了社会服务、医疗健康、公共安全、教育和研究、环境与

动物保护、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扶贫和弱势群体保护、宗教事务等非常广泛的社会领域。西方非营利组织建立在慈善、博爱和志愿等西方文化传统基础上,这一社会的“第三部门”,已成为政府处理社会问题的伙伴、公平分配资源的手段、公民民主参与的形式,并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非营利组织在西方社会的成功发展启示我们: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会不断推动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非营利组织实行的那种有别于政府和市场的运行规则,已使其成为支撑现代社会健康运行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国的“事业单位”应改称为非营利组织,同时依靠健全的法律和“管办分离、分类管理、目标约束、购买服务”的管理方式推动其健康发展,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非营利组织体系。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慈善意识/志愿精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调要“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会、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就是说,要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

我国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民间非盈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非营利组织本身,中国税法规定了比较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涵盖了向非营利组织征收的各个税种。 1.1. 企业所得税 中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法规定,在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总额中,一部分收入项目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具体是:( 1 )财政拨款; ( 2 )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 3 )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5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6 )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 7 )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 8 )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9 )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另外,对于非营利性的科研机构,税法还规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非主营业务收入用于改善研究开发条件的投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公益事业基金会,税法规定:对这些基金会在金融机构的基金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对其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1.2. 营业税 营业税税法规定,有关非营利组织的营业税免税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 )医院、诊所和其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等机构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免税;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的执业登记之日起 3 年内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也可免税。 ( 3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这里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 4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取得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里所称的纪念馆等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5 )财政性收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 ( 6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 1.3.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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