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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注释)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注释)

注释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2]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一学期指18个教学周。

[3]实习生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4]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5]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6]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指学校本专业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7]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

高校师范专业认证解

高校师范专业认证解读 01什么是师范类专业认证? 02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03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04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架构是什么? 05师范类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征? 06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是什么? Q1什么是师范类专业认证?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专门性教育评估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标准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过程,旨在证明当前和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专业能否达到既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认证的核心是保证师范生毕业时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标准要求,目的是推动师范类专业注重内涵建设,聚焦师范生能力培养。改革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 Q2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行动指针,贯穿师范类专业认证全过程。 (1)学生中心:强调从以“教”为中心的新模式转变,要求遵循师范生成才成长规律,以师范生学习效果和个人发展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和安排教学活动,并将师范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2)产出导向( 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 :聚焦师范生受教育后“学到了什么”和“能做什么”,强调明确学习产出标准,对接社会需求,以师范生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反向设

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配置师资队伍和资源条件,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3)持续改进(Continubus Quality Improvement,CQI):强调聚焦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教学改进,形成“评价-反馈一改进”闭环,建立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质量文化,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不断提升。 Q3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在工作中遵循统一体系、省部协同、高校主责、多维评价原则。 Q4 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架构是什么?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针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及类型层次复杂多样现状和特点,构建横向三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体系架构,推动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 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 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 Q5 师范类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征?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1)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相结合. (2)统一体系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3)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4)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 (5)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 Q6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是什么?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 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

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

2015-省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文本规范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文本规范要求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专业认证项目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一、申请文本 (一)“专业认证申请”是由申请专业认证的学校根据《江苏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试行)》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对照《江苏省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后,向评估机构提交的一种公文。 (二)“专业认证申请”包括认证申请及附件,附件为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表、专业认证分项自评表、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分布主要单位汇总表、《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文件汇编(2012- )》等。 (三)“专业认证申请”及附件为全省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统一格式的文本,适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专业。申请学校一般不作改动。根据认证工作需要,评估院将对“专业认证申请”及附件文本格式及填报要求作适当修改、升级,有关学校应关注评估机构的网站,使用最新格式的文本。 (四)“专业认证申请”及附件是专业认证的基础性核心材料,申请认证学校、申请方负责人应对其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负责,并签章承诺申请所提供的专业自评信息完全属实。 (五)“专业认证申请”请以学校公文格式印制。附件1-4集中装订,《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文件汇编》单独装订,封面及内文均无需彩印或高档纸张印刷。 二、专业认证自评报告

(一)《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是全面反映专业建设工作情况、人才培养成效、标准达成程度以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综合性材料。申请学校要认真总结、提炼、撰写。 (二)《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内容包括6个方面:申请认证专业所在学校、院系基本概况,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专业建设及创建自评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规划及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按表格所列要目完整填写,并把握重点。 (三)《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涉及现状的基础数据应为最新信息,如与最近的法定统计信息不一致,应加注说明。凡涉及“近三年”数据的,无明确要求外一般由申报当年向前推两年,即当年、上年、上上年,认证需要的佐证材料、数据汇总、备查档案亦按此执行。 (四)本报告主要反映认证专业的宏观信息,具体情况可在分项自评中详细陈述。本报告应层次清楚、语言简洁,字数请控制在3500—4000字内,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三、基本状态数据 (一)《基本状态数据表》集中收集与申请认证的专业密切相关的办学数据、学生数据、教师数据、资源数据、教学数据、经费数据等,作为评估机构和专家组全面、便捷了解专业情况的主要途径。学校应如实、认真、准确填写。 (二)《基本状态数据表》所列数据项,除有明确时间要求外,一般为即时数据,如与最近的法定统计信息不一致,应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三)《基本状态数据表》所列数据项的统计口径一般以法定统计口径为准,无法定统计口径的按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口径执行,无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口径的按约定俗成的规则填写。含有小数点的数据一般在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无数据或不愿提供数据的项目可分别填写“无”或“不”。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 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8 3.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14 4.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0) —1—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 专业定位与规划 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2— 2. 课程与教学 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 —3— 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 2.7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暂行) 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1. 建立统一认证体系。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做好认证整体规划,实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要求,开展认证结论审议,构建科学有效的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 注重省部协同推进。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 强化高校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4. 运用多种认证方法。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认证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四、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依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监测机制,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状况实施动态监测,为学校出具年度监测诊断报告,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为社会提供质量信息服务。 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有效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以赶超教师教育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认证标准 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详见附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另行发布。 六、认证对象及条件 1. 第一级

《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模版20190307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2019版) 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申请认证级别: 申请书所有材料完全属实,特此承诺。 附表与资料: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 三、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四、其它材料 学校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 1.学校简介 简要介绍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不超过500字)。 2.专业概况 简要介绍该师范专业的发展历程、学生规模、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情况(不超过1000字)。 3.专业参加认证情况 已参加过认证的专业填写。简要描述上次认证的结论、主要问题及已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实施效果。

三、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目标定位与目标内涵的原文,无须展开说明。 2.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原文,无须展开说明。 3.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 本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可用矩阵图或其他适当形式说明。 4.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本专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可用矩阵图或其他适当形式说明。 5.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机制,包括评价方法、数据来源、评价机构、评价周期、结果反馈等。并任选1-2项毕业要求项举证说明评价的结果及实施情况。 四、其它材料 1. 上一轮的专家组考查报告及整改报告(已通过认证的专业提供); 2. 最新的正在执行的专业培养方案; 3. 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 4. 最近三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清单(包括就业单位、单位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注释)

注释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2]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一学期指18个教学周。 [3]实习生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4]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5]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6]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指学校本专业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7]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名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等2个专业通过第三级专业认证,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等34个专业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另外,经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复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南京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等26个专业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 据了解,该认证结论有效期六年,自2019年8月起至2025年7月止。 “师范类专业认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开拓性且意义深远的工作,也是新时代提升教师专业化质量的撬动性革命。”著名教育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明远这样评价本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也有专家指出,专业认证不是只针对师范类,工科和医科等的专业认证工作比师范类的规模还要大,但是师范类是第一个全覆盖、三级体系完全、结果使用明确的专业。 应该说,我国师范教育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培养和支撑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推动了教师教育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但我国师范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式发展的阶段,有的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模式还过于单一,师范类专业建设还显缓慢,发展动力不足,不能主

动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因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规范和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教师教育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一项紧迫任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确实给师范院校带来了深层次的变化,比如南京师范大学,该校教务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使每一个师范专业相关人员都有一个抬头看天的过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学校专业建设理念和认识的提高,推动和深化了专业负责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对于所从事工作的思考。再有,“把多年挂在嘴上的理念、理论、理想变成实实在在的教学标准和行为。”这位负责人介绍,随着师范专业认证的推进,学校在人才培养上建立起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之间的对应关系,让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有效落地。 华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认证让老师们有了更高的标准意识,现在不管是开新课还是调整原有课程,我们首先要考虑这些课程是否能够有效支撑毕业要求,是否能够体现以学生为中心。认证,让我们每一位老师的产出意识也更加明确。”以学校上学期期末命题为例,专业的老师都会紧紧围绕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来命制题目,特别注意考试题目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有效支撑。 “这是师范教育的一场革命,”原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张志勇说,专业认证引导专业切实在关注着“三个机制”的建设,一是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 .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0)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 业。 1. 专业定位与规划 1.1 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 人员所了解、认同。 2. 课程与教学 2.1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 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 ,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

教师教学教育专业认证规范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 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 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

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

师范类专业认证

师范类专业认证学习材料 (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教师教育实际和评估工作规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1.突出以生为本导向。坚持育人为本,强化学生中心,把学生发展作为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不断提高师范生专业素养和能力。 2.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强化高校专业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明确高校在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师范类专业培养质量的主体责任,切实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 .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 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 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认证实施方案(暂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 1 -

1.遵循国家标准兼顾浙江特色。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实施办法》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分类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标准(第二级)(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并兼顾浙江实际,促进浙江师范类专业建设持续改进提升与彰显特色。 2.实施省部协同分工推进。根据教育部《实施办法》,师范类专业的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由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实施,第二级认证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浙江省教育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委托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评估院”),积极协调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明确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师范类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省高校要依据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我省的《实施标准》,扎实开展自建自评,聚焦师范生能力培养和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适切性,注重内涵建设,建立基于产出的师范类专业质量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4.运用多种认证方法。采取常态数据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认证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 2 -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中学教育三级)

华中师大学师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三级) 自评报告 学院: 专业: 完成时间: 联系: 电子 专业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第三级) 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本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是专业进行自评工作的参考和依据,请专业按照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自证达成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报告结构依照认证标准顺序,分成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及自选特色项目等九个部分,每一部分包括达标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方面容。 2.报告容按照指导书要求,紧扣认证标准,逐条用数据和事实举证达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3,与标准无关容或不能覆盖全体学生的少数“标志性成果”不列入报告。 3.报告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专业主动开展自评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积极行动整改。对于回避、掩盖问题和不足的专业,将被要求重新修改自评报告或中止进校考查。 4.报告所列举证数据和事实要求客观真实,以学校填报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与《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相印证,为认证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考查提供有效支撑。 5.报告要求以“五个度”为主线,明确清晰给出专业自画像,并重点关注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主体责任落实、实践教学水平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6.报告各部分支撑材料清单格式见附录,相应原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文档、教学管理文件、毕业要求和课程评价、问卷调查等放置学校备查。

一、培养目标 第一部分:达标情况(请用数据和事实逐条自证标准条文的达成情况。数据描述以本科教学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和达成说明,事实描述以具体明确的文件、制度、行为、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和达成说明) 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①用单独段落列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全文。 ②描述和分析专业培养目标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的情况。 ③描述和分析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社会需求以及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关系,说明培养目标如何体现国际视野及前瞻性和引领性。 1.2 [目标涵]:培养目标容明确清晰,反映师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①描述和分析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能够关注师生职业能力素质结构与发展潜质,反映师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举证说明该预期可以达到或实现。 ②描述和证明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表述科学规、可衡量、可达成,体现了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 ③描述和举证师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中学、家长、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培养目标设置工作机制,使目标涵为本专业利益相关方接受、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①描述培养目标定期评价机制,包括评价制度、评价依据、评价周期、评价程序、评价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结果反馈等,分析培养目标合理性、培养目标与专业人才要求的契合度。 说明最近一次培养目标评价情况。 ②描述最近一次培养目标修订情况,包括修订时间、改动的容、改动的理由以及本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用人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积极参与情况。 第二部分:主要问题(请根据上述逐条对标情况,按标准条文明确清晰地描述分析专业对标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为专业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 第三部分:改进措施(请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按标准条文明确清晰地描述采取的改进措施。认证专家将视改进情况作出评判)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详]

. . . . 参考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 —1—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 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2—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 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3—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中学教育三级)

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三级) 自评报告 学院: 专业: 完成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专业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第三级) 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本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是专业进行自评工作的参考和依据,请专业按照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自证达成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报告结构依照认证标准顺序,分成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及自选特色项目等九个部分,每一部分包括达标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方面内容。 2.报告内容按照指导书要求,紧扣认证标准,逐条用数据和事实举证达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3,与标准无关内容或不能覆盖全体学生的少数“标志性成果”不列入报告。 3.报告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专业主动开展自评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积极行动整改。对于回避、掩盖问题和不足的专业,将被要求重新修改自评报告或中止进校考查。 4.报告所列举证数据和事实要求客观真实,以学校填报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与《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相印证,为认证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考查提供有效支撑。 5.报告要求以“五个度”为主线,明确清晰给出专业自画像,并重点关注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主体责任落实、实践教学水平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6.报告各部分支撑材料清单格式见附录,相应原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文档、教学管理文件、毕业要求和课程评价、问卷调查等放置学校备查。

一、培养目标 第一部分:达标情况(请用数据和事实逐条自证标准条文的达成情况。数据描述以 本科教学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和达成说明,事实描述以具体明确的文件、制度、行为、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和达成说明) 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①用单独段落列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全文。 ②描述和分析专业培养目标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要求的情况。 ③描述和分析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社会需求以及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关系,说明培养目标如何体现国际视野及前瞻性和引领性。 1.2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①描述和分析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能够关注师范生职业能力素质结构与发展潜质,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举证说明该预期可以达到或实现。 ②描述和证明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表述科学规范、可衡量、可达成,体现了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

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模版

专业自评报告

填报说明 1、本模板用于导入专业自评报告。 2、内容中请勿包含图片格式文件。 3、请在对应的内容做内容填充。 4、请务必参照对应的格式填报内容,若内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导入失败或导入的内容不完整!

目录 一、培养目标 (1) 1.1 目标定位 (1) 1.2 目标内涵 (1) 1.3 目标评价 (2) 二、毕业要求 (4) 2.0 毕业要求 (4) 2.1 师德规范 (4) 2.2 教育情怀 (5) 2.3 保教知识 (6) 2.4 保教能力 (7) 2.5 班级管理 (8) 2.6 综合育人 (8) 2.7 学会反思 (9) 2.8 沟通合作 (10) 三、课程与教学 (11) 3.1 课程设置 (11) 3.2 课程结构 (11) 3.3 课程内容 (12) 3.4 课程实施 (13) 3.5 课程评价 (14) 四、合作与实践 (15) 4.1 协同育人 (15) 4.2 实践基地 (15) 4.3 实践教学 (16) 4.4 导师队伍 (17) 4.5 管理评价 (18) 五、师资队伍 (19) 5.1 数量结构 (19) 5.2 素质能力 (19) 5.3 实践经历 (20) 5.4 持续发展 (21) 六、支持条件 (23) 6.1 经费保障 (23) 6.2 设施保障 (23) 6.3 资源保障 (24) 七、质量保障 (26) 7.1 保障体系 (26) 7.2 内部监控 (26) 7.3 外部评价 (27) 7.4 持续改进 (28)

八、学生发展 (29) 8.1 生源质量 (29) 8.2 学生需求 (29) 8.3 成长指导 (30) 8.4 学业监测 (31) 8.5 就业质量 (31) 8.6 社会声誉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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