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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启明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启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公司)物资经营管理工作,控制采购成本,降低造价和运营费用,提高启明公司系统整体效益,确保施工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启明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启明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施工生产、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项目、技改项目、小型基建等)、科技项目及其它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和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启明公司对于物资工作的管理实行专业化组织、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体制。对所属单位所用物资,实行计划、预算、招标、采购、监造、仓储、调度、配送、结算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启明公司综合部是启明公司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启明公司系统物资计划、招标采购、调度、配送的工作,负责对启明公司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推进启明公司系统物资管理手段现代化和网络化,推行物资仓储超市化管理。

物资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启明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启明公司系统基建工程主机、重要辅机、主要控制设备、大宗材料等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提出是否打捆招标或增订设备等原则性方案。参与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工

作,负责组织编制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进行技术谈判、技术澄清,推荐物资供应商。

第六条启明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启明公司系统生产设备大修、更改等物资计划的审核,参与启明公司系统生产设备大修、更改等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大项目的技术文件和进行技术谈判、技术澄清,推荐物资供应商。

第七条启明公司科技环保部负责启明公司系统科技、环保项目所需重要设备等物资计划的审核,参与启明公司系统科技、环保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大项目的技术文件和进行技术谈判、技术澄清,推荐物资供应商。

第八条启明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筹集资金,按启明公司的资金拨付办法和物资订货合同支付货款。

第九条启明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协助启明公司做好所辖区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将物资管理工作作为主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各单位的物资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单位物资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并在业务上接受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的指导。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启明公司的相关规定,启明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应实行招标。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采购物资,严把物资质量关,确保物资正常供应,确保降低成本。

第十二条为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采购招标工作的公正、规

范、科学性,提高物资管理工作的效率,启明公司将引入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实现物资管理功能的手段,逐步实行网上采购招标、网上物资管理。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起来后,启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标及相关的物资管理活动必须通过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第十三条启明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物资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杜绝一切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自觉接受纪检、财务、审计、安全、质量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启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物资计划

第十五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启明公司各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按本办法规定时间上报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

第十六条物资需求计划按电力生产、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项目、技改项目、小型基建等)、科技环保项目及其它项目分类进行编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计量单位、数量、时间要求、预算价格等,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注明。物资需求计划要有编制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第十七条物资需求计划编制的依据:

1.电力生产、大修、更改项目等物资需求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及物资储备定额编制;

2.基建工程项目要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

材料清册和施工图等资料编制;

3.科技、环保项目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等物资购置计划要根据批准的计划编制。

第十八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于启明公司下达电力生产、基建、科技等任务计划后一个月内,将次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上报启明公司。每年3月31日前上报年度补充需求计划。每月18日前上报次月需求计划。

第十九条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依据启明公司所属单位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编制次年物资专项计划建议,并会同启明公司相关部门对物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平衡,列入启明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经启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启明公司本部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与审核,按启明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订货单位在生产、建设、科技环保计划变更时,要做好有效记录,及时修正资需求计划,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订货单位在权限围内自行批的,应及时报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备案。特别重要修正应报启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已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单位,除上报更改物资需求计划外,还要立即与厂商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所订物资已到货,要积极设法处理,避免积压。

第二十一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对物资需求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过程管理。要协调和解决好影响生产建设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

第二十二条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将根据各企业上报批准的物资

需求计划,按照启明公司有关规定,定期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如计划的准时率、准确率、完成率等)。对违反物资管理办法的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启明公司所属单位物资主管部门也要定期检查考核本企业的物资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物资的采购与组织

第二十三条启明公司系统的物资采购一般通过招标选择供货方。

第二十四条启明公司系统物资采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启明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1.《中国国电启明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基建工程主要标的物资,包括主机设备、主要辅机设备、主要控制设备、大宗材料等;

2.基建工程非主要标的物资,且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机设备或同型号设备批量采购合同预算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生产维护、大小修、重大技改项目及重大科技项目大型设备、重要辅机、大宗材料、专用工器具、控制系统等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机设备或同型号设备批量采购合同预算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非生产性设备、材料等物资,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进口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

6.国家法律以及启明公司规定其它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启明公司所属单位组织招标采购:

1.在第二十四条规定限额以下,单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总资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采购;

2.经启明公司授权的其它物资采购。

其余物资也须比价采购,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定。

第二十六条对于电力生产和基建工程中所需要的应急抢修物资,有关电厂或项目法人应采取应急措施并事后报告启明公司。

第二十七条启明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必须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启明公司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招标、评标、定标相互独立的原则,即物资部门负责组织招标,相关专业人员独立进行评标,最后由决策机构审定。启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监察部门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属启明公司采购的物资,由国电物资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提出招标的实施方案(包括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编制招标大纲、招标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并报相关部门确认。确认后,国电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具体实施招标、评标及合同谈判签约工作,合同谈判中出现的问题报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严格对投标人的资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投标人及产品应当是国家有关部委正式发文通知推荐目录范围内的企业及产品。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有“3C”认证标志。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电力生产、建设安全可靠,防止伪劣产品流入系统,启明公司建立“中国国电启明公司物资购销合作网”,对入网供应商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启明公司组织物资招标采购时,优先推荐网内产品质量好、信誉高、有履约能力的厂商投标。发电主机设备和主要辅机的配件采购,原则上从原设备制造厂解决。

第三十条通过招标程序选定预中标人,合同谈判成功后发中标通知书,然后由订货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订货单位签订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启明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在经过财务、监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审查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订货单位应保留合同文本三份以上,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三十三条物资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订货单位要及时派员对所订物资进行监造、催交。启明公司负责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组织国电物资有限公司统一进行监造和催交;启明公司所属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各所属单位进行监造和催交。负责监造和催交的、人员,要详细记录监造、检验情况,并索要全部技术和相关资料存档;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和按期交货。

第三十四条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执行启明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运输和接货

第三十五条订货单位要及时处理好供货、接货中的问题,重大问

题须上报启明公司。

第三十六条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到货之前,订货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接运方案,办理通关手续,做好接运工作。

第三十七条设备、材料等物资到货后,订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交接清楚,做好核对、点验工作,否则不得卸货或转运。

第五章物资验收

第三十八条采购物资到货后,订货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验收,未约定验收时间的,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验收。

第三十九条物资验收应以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品名、类型、数量、计量单位及质量标准等为依据,并要求对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性能报告、技术资料等一同交接验收。

第四十条一般物资由订货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数量及质量的验收;重要设备和技术要求较高的物资验收由订货单位技术部门会同合同承办人共同验收;成套设备和大型设备的验收,应会同订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同和技术协议有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制造厂派人参加验收;化工产品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化验或验收;剧毒品、危险品应会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第四十一条物资验收项目、程序、标准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验收应做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物资须办理登帐、立卡、建档等入库手续。

第四十二条验收中发现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与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单独存放,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该合

同承办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支付货款,并应在供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索赔,未约定时间的,应在合理期间内提出。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

提出疑义或索赔时,应注意保存已提出疑义的有关证据。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启明公司。

第四十三条;进口物资开箱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海关及商检法律法规、规章,在规定期限内同商检部门共同验收。发现问题须向外商索赔的,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和保证期限内办理检验、出证、索赔工作。

第六章结算

第四十四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各单位自行办理结算手续;由启明公司招标采购的物资分类采用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由国电物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签约的合同,由国电物资有限公司统一办理结算手续。

2.启明公司全资或控股的项目,也由启明公司招标采购,但不由国电物资有限公司签约的物资采购或由企业自筹资金并由启明公司招标采购的物资结算由各所属单位采取事先申报制,国电启明物资有限公司审批备案后,由各单位自行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十五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物资采购合同的货款支付应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到财务部门办理,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物资管理部门出具的付款通知

单支付。支付之前要严格依据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对付款通知单以及购货发票、验收单、入库单等进行审核。

第四十七条物资采购要实行质保金和质保期制度,质保金和质保期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必须建立内部监察审计制度,对物资采购、合同执行及货款支付等活动进行监督。未约定验收时间的,应在合理时间内叉时验收。

第七章物资仓储

第四十九条设备、材料等物资的存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供方对设备保管的合理要求进行。存放地点要有防雨、防潮、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冻、防爆、防有毒气体等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严格进出库手续,规范验收、发料程序。设备入库要随同装箱单、合格证及其他到货凭证交物资管理员与实物核对相符后签收。施工现场物资的验收,应由物资管理员赶赴现场进行;物资管理员无法赶赴现场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确定专责验收。验收时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地检验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以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并填写入库单,建立登记帐、卡。

第五十一条;设备、材料出库时,有关人员应共同核实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确认外观和质量无误后,方可转移出库。

第五十二条事故备品、生产设备检修备件、专用工具要采取分级备存、分类存放、统一调剂的管理办法,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采取保养措施。备品备件领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库存备品备

件经常处于良好状况。

第五十三条物资的盘亏、盘盈、削价及报废处理,按启明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备品备件

第五十四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由生产技术部门牵头,根据生产设备构成、技术档案和历年检修经验及备品备件寿命损耗规律,在完备备品备件清册的基础上,编制备品备件储备定额。

第五十五条备品备件的储备必须按定额储备。消耗备品定额由各单位自行核定,事故备品定额由启明公司核定。

第五十六条备品备件的储备定额每四年进行一次修订,一般应结合大修改造进行滚动修订。

第五十七条备品备件的储备方式:

1.属全系统通用的大型设备的备品,由启明公司组织集中储备。启明公司将制定相关细则。

2.检修及一般性的备品由各单位自行储备。

第五十八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服从启明公司对其备品备件的统一调度、调剂。各单位按规定报送储备报表,启明公司定期检查各单位备品备件的管理和储备情况。

第五十九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每年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库存备品备件进行清点,不定期组织清仓查库工作,掌握备品备件的消耗规律,合理组织库存。

第六十条启明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备品备件管理系统,及时统

计、发布系统内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第六十一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在加强备品备件管理的同时,应努力做好修理改造过程中更换下的配件和设备的修理再利用工作。

第九章调度调剂

第六十二条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负责系统内物资调度调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内部资源,调剂余缺,降低库存,提高启明公司的整体效益。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可供外调与缺口物资的信息,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据此进行平衡调剂。

第六十三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顾全大局,相互支援,协商解决和调剂有关物资。遇有重大问题时,启明公司综合开发部应负责协调解决。

第六十四条物资调剂的价格原则上按原价加运至调入单位的运杂费、仓储保管费用等有关费用计算,实际价格由物资调剂单位之间协商确定。国外进口物资调剂的价格,原则上按到岸价加运至调入单位的运杂费、仓储保管费用等有关费用计算。启明公司鼓励在建单位利用竣工单位的剩余物资,其调拨的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利用单位当地的市场价格。

第六+五条免税进口物资需串换或处理时,应征得海关同意。

第六十六条为减少浪费,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积极联系处置或利用各自的剩余物资。

第十章监督与奖惩

第六十七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应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全过程的责

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十八条企业职工有权对违反本办法,损害启明公司和单位利益的行为向单位或启明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六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人员,启明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启明公司所属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完善物资管理工作。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由启明公司负责解释。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料管理办法59401

物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物料的计划、采购、仓储、出入库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存货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存货范围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 三、存货管理的一般原则: 1、计划性原则:存货的采购、生产领用应按已审批的计划进行; 2、合同控制原则:除临时性的零星采购外,所有存货采购均应先签订合同,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3、职责分离原则:存货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应实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分离,如存货的计划与采购,采购与价格(合同)批准,采购与入库(验收),仓管与财务记录,销售与仓管,收、付款与账务处理等实行分离; 4、凭证记录原则:存货的收、发、转移等应有相关凭证记录; 5、账实相符原则:存货的记录应与实际的数量、品质、状态相一致。 第二章职责划分 四、存货管理中仓储部门的责任划分 ①以“订货通知单”为依据对存货办理验收入库; ②通知质检部门及时检验; ③打印或填写“收料入仓单”并提交审核签字; ④制作登记“物料存卡”; ⑤拒收料的堆放及备查; ⑥编制及保送“仓存日报表”; ⑦依据“定额”或“超定额”、“补充领料单”发料; ⑧存货盘点。 五、PMC部门职责划分 ①编制月度(季、年)物料需求计划; ②对采购部门采购实绩的考核; ③编制外协件的需求计划; ④临时性采购计划的下达及审批; ⑤生产领料单的制作及下达; ⑥“超定额”或“补充领料单”的审批及下达; ⑦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⑧参与对生产环节物料及半成品的盘点分析。 六、采购部门职责划分 ①依据“物料需求计划”拟订“采购合同”; ②分解“月度采购计划”; ③下达“订货通知单”; ④对市场价格调整的收集处理; ⑤对“订货调整(取消)通知书”的处理及执行; ⑥协助物管及质检部门对存货进行验收入库; ⑦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办公物资采购与领用管理规定

办公物资采购与领用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使公司各种办公物资的配置和领用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混乱、浪费,使之既能满足日常办公所需,又节约成本,开源节流,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办公日耗用品及名片、办公设备等的配置、领用。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制度的编制和实施; 3.2 集团各公司总经理负责各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的审批和各种购置计划的审批;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4 财务部以及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各项财务支出计划的稽核,控制成本支出。 4 工作程序 4.1 物资配置 4.1.1 行政部在年初或年中汇总各部门各项办公用品计划数,结合仓库库存量,编制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自存,二联采购联,三联财务联),报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实施采购(一联自存,其余二联交采购); 4.1.2 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对采购过程的监督、控制,对大件、贵重件

行招标控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总经理; 4.1.3 采购物资到付后,由采购经办人员认真核对产品品名、规格及数量等,送入仓库待检区或申购部门,填报入库通知单经申购部门验收后(随附《物资采购申请单》第二联),由仓库人员签字入库;验收不合格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采购人员应做好日常采购台帐以备查; 具体采购过程管理依据质量管理体系《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1.4零星采购由申请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说明详细理由,部门领导签字后送呈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转交采购部门采购,理由不充分的或无配置理由的退回; 4.1.5 办公设备购进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人员、申购部门或网管配合采购人员对其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配套材料和零配件数量以及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入帐手续,验收不合格由采购经办人员负责联络退、补手续; 4.1.6采购经办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财务联)以及《物资入库单》、发票等手续经财务稽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办理入帐、报销手续;4.2 物资领用 4.2.1 各部门计划内办公用品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审签后,凭单到仓库领用; 4.2.2 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计划,对超出计划的领用可拒绝发放,退回各部门,补充说明详细理由报总经理审批后填写《领料单》,仓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节约生产经营费用,加强库房物资使用管理,明确物资领用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及设施、设备以外的各类物资的领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的领用管理。 第二章物资领用程序 第三条公司所有物资领用都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申领。行政综合部设专职仓管员负责物资的发放。 一、物资领用人凭审核完全的《物资领料单》办理领用手续。 二、仓库保管员凭《物资领料单》发放物资。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物资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三、《物资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第四条《物资领料单》的填写 一、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物资领料单》。

二、《物资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三、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第五条《物资领料单》审批 一、《物资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行政综合部经理审批签字。 二、在签字时,部门负责人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三、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第三章物资的申领原则 第六条所有物资的申领必须遵从如下原则。 一、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二、合理申请,从工作角度出发; 三、加强保管,责任到个人; 四、手续简便,易操作。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领用 第七条办公用品的分类 一、办公用品包括耐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工程建设中的物资管理行为,防止不合格的物资在工程中使用,保证物资供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2编制依据 2.1国家和行业现行设备、材料质量技术标准 2.2电力公司下达的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和文件 2.3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2.4设计文件 3职责 3.1施工承包商 3.1.1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验收等有关规定。 3.1.2依据合同规定检查、接收物资供应商提供的物资。 3.1.3保证自行采购的物资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自行采购的物资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3.1.4参加物资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物资供应商 3.2.1严格按合同规定保证所供应的物资(包括技术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 3.2.2制定供应计划,保障物资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2.3严格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3.2.4参加现场开箱检查,对供货中的缺件或技术文件的不足应及时补充。 3.2.5参加物资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6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与设计交换资料,确保产品符合设计的要求,不出现矛盾、错误和遗漏。 3.3监理单位 3.3.1根据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中项目法人供应的物资及施工单位采购的物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3.2在工程中使用的物资必须经监理检查并同意,否则不得使用,以防止不合格的物资用于工程。 3.3.3负责协调与物资供应有关单位的工作,在委托范围内处理物资的质量问题。 3.3.4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报告物资供应情况。 3.3.5组织现场物资代表、设计、施工对项目法人供应及施工承包商采购的物资进行核对,防止重复采购和漏订。 3.4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 3.4.1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代表应及时掌握物资供应计划和现场供应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3.4.2现场物资代表负责对项目法人供应的物资进行管理,并及时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通报物资供应情况。 4物资管理内容 4.1项目法人供应物资的管理 按照供货合同以及分公司物资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管理 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的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未经审核批准的请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库内已有闲置物质应首先使用; 3、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4、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定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二、物资采购管理 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填报,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编制(附样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按程序进行上报。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采购人员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人员根据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审核后,按工厂和工程项目分别汇总编制采购用款计划表(附样表),于每月30日前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财务备案。各部门

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及发生经济损失,由迟报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基层部门填制《急需物资请购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的采购,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于每月25日前统一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汇总后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原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发票、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一般按照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在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能采购可以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人员负直接责任。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对采购人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使用部门沟通,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程序,节约开支、降低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宗备件、燃料、原料、易耗品等实行集团采购 大宗备件指车辆修理常用备件,如轮胎、机油、润滑油等,燃料指本公司车辆用的汽油、柴油,原料和易耗品指电焊条等常用材料。以上物资,均实行集团采购。其程序如下: (一)成立集团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助理、修理厂厂长、机械加工公司经理、实业公司和储运公司分管车辆的副经理、采购员。 (二)确定集团采购的物品。领导小组研究和确定集团采购物品的种类。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所有属于集团采购的物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领导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书,通过对比各种品牌的性价

比,最终确定采用哪种品牌的物品和供应商。然后与供应商协商物品供应、验收和结算办法,签订供货合同。 (五)向全体员工公开各种物品采购结果,接受员工监督。 二、非集团采购物品的采购与管理 非集团采购的物品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或公司需求的物资材料单笔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一律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由各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报集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购置。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审批的紧急需要物品,应电话与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沟通后再采购,但过后要补填物资购置申请单。 三、事物用品和消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事物用品和消耗品指文具、纸张、印刷品、油墨等易耗办公用品,毛巾、肥皂、水壶、水杯、拖布、铁锹等卫生和日常工具、用品,桌椅、衣架、微机、打字机等固定资产用具。其申请、采购、领用和保管程序如下: (一)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理审核签字,到办公室领取。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産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元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産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後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爲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於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根据公司关於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爲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爲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爲准,仓库取货申

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元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爲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他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後,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他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园教职员工人员。 二、细则 第一条物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U盘、刻录光盘、文件盒、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各种办公表单等园办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第二条教职工领用物品原则 1、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请示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齐全,交园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2、保育员必须在每个小礼拜星期一将两周的幼儿生活用品计划交后勤组长,由后勤组长统计交园长签字后派专人领取,然后根据领物计划统一登记收发。 3、各教职工平时需要领物品,必须提前一周把领物计划交后勤

组长。 4、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6、电脑耗材:实行各班级领取,由各班级指定责任人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 各班级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年级各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长向学校报告统一购买。 第三条领用及采购程序 1、各部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办公室汇总后填报《办公物品请购单》到园办领导处进行批示后进行采购。 2、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建立物品保管帐。(采购人员凭发票冲销借支) 3、物品保管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物资入库、出库后,应当日入帐。入库凭入库单,物品出库必须凭《物品领用单》 4、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5、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办公室备补。

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兰州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公司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管理部的管理范围和职责 第二条物资管理部是兰州供电公司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组织订货、平衡调剂、保证物资供应等工作。 第三条物资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的设备及材料范围:(1)兰州供电公司基建、生产维修、技改、大修、零购、安全工器具、科研项目等各项工程所需的设备及主材;(2)废旧物资。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生技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监部、农电部等各相关部门,应将工程所需物资及时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见附表7),计划表由所在的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物资管理部。 第五条各基层单位每月20日前,应将下月生产维修所需物

资计划(见附表6)报物资管理部。过期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原则上列入下月执行。各单位临时提出的急需物资计划,物资管理部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给予解决。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接到各部门、各单位的物资需用计划后,积极组织实施,供需双方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主任对各部门、各单位所报的物资需用计划审批后,交计划员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计划员编制好物资采购计划,交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会计部主任审批。 第四章物资的组织与供应 第八条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的物资,严格执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省公司委托招标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第九条对全公司基建、生产维修、技改、大修、零购、科研项目等各项工程所需物资(不含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的物资),工程管理部门在编报物资需用计划时,应在省公司和兰州供电公司审查合格的供应厂商中,选定三个及以上的供应厂商,物资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选定的供应厂商中,比质比价,择优选购。 第十条物资管理部按各部门、各单位编报的物资需用计划,统一平衡后,组织货源、订货和供应,对于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零

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 为了增加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的透明度和计划性,加大经费支出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开支,杜绝浪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领导、监督,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减少办学成本,我校决定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分管工会监督工作的副校长,成员由总务主任、采购员、财会人员、各职能处室专业人员和工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协调等事项,具体职能包括:负责制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采购政策、编制采购目录和采购预算、审核采购经费支出、监督采购活动、受理采购投诉等。 第二条 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挂靠总务处,具体执行采购业务,并完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采购办公室成员由总务处负责人、用物部门专业人员、采购员和财会人员担任,要求各成员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三条 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

划。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处室、年级负责人填写物品请购单,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预报学期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后勤校长和校长审批。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报后勤校长和校长审批。 第四条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要会同总务人员和财产保管员,清点库存物品,最后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第五条 物品请购、领取流程:(1)各处室、年级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2)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后勤校长室汇总,报校长室审批。(3)后勤校长和校长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办公室经办。(4)采购物品验收入库。(5)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第六条 学校物资采购形式:学校物资采购采取政府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校外直接购买等方式。对于政府规定的集中采购项目,要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对于采购数量大、质量不易确定或价格波动较大的物资,要实行校内招标采购,即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进行投标,通过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和报价进行比较,最后确定出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并执行采购计划;对数量较小、质量价格容易确定的物资,可采取就近到校外商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模板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模板

三、物资领用制度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后),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五)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成本中心及工程编号,连同工程管理表一齐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

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 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水平,依据《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以下简称“主数据” )的新增、修订、问题受理等管理工作,服务分类及服务主数据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主数据”包括物资分类、物料主数据及采购标识规则。主数据在国网公司主数据管理平台(SG-MDM )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和服务主数据管理流程图。 第四条物资分类是根据物资信息化管理要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物资进行区分、归类、命名、描述,建立的物资分类结构体系和物资信息化代码体系。 国网公司的物资分类体系按照大类、中类、小类进行分类,每个小类下辖若干特征项,每个特征项下对应若干特征值。 第五条物料主数据是根据物资分类结构体系,按照相 关规则,赋予物资的信息化代码,包含了物资编码、物料描述、计量

单位、采购标识和分类特征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标识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对物料进行分类的标识,分为国网标准物料、非标准物料和未标准化物料 国网标准物料指物资采购标准界定围、公司推广应用的物资;非标准物料指在物资采购标准界定围外、公司限制使用的物资;未标准化物料指尚未编制物资采购标准、公司不限制使用的物资。 第七条采购标识规则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制定、辅助计算机识别采购标识的规则,是物料主数据与采购标准模板的衔接纽带。 第八条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新增与修订 第九条主数据新增 (一)新增主数据对应的物资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但尚未列入主数据管理系统的物资。新增主数据的需否合理的判断依据是标准、行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科技推广成果。 (二)公司各级单位在提报新增主数据需求之前,须组织开展预审。 (三)新增小类以电子形式进行提报,特征值及物料主数据新增需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提报。新增小类一般应根据物资关键特性设置特征项;新增特征值需符合既有特征项的定义。 第十条主数据修订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工程名称泉州晋江机场工程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广西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严格控制项目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月物资需用计划 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由各主管施工员根据项目部月度生产计划分别编制,每月22日前汇总到项目生产经理,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制项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送合约部备案。物资需用计划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必需坚持四个原则:综合平衡、实事求是、留有余地、严肃统一。钢筋、模板、钢管、扣件、水泥、砌体、砂、石等主要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限额领料。 物资需用计划编制完成时间为每月的25日。 2 、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由施工员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周进度计划编制。物资申请计划作为物资进场的时间依据必须准确、严肃,可操作性强,不得随意变更。 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周进度计划下达的第二天(每周六)经班组工长签字后报项目合约部审核,由项目生产经理批准后报项目物资部作为限额供料单留存。 部分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作为限额单,其总量不得超出月物资需用计划控制量的8%,超过8%的要有合理的变更书面说明。

3 、物资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材料员在盘点现有物资的基础上根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平衡编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由项目材料员书面通知供应商按班组长申请计划进行供应。 4、严禁无计划采购,对未经审批,先采购后报补充计划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5、对于非项目部采购的专业分包物资,施工员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专业分包商具体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及工程量,督促专业分包商及时供应材料。 6、各主管施工员应全面考虑所需材料加工生产周期、采购运输时间等综合因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 7、物资需用计划原件由项目材料员保存至交工,项目生产经理和计划编制人保存附件,以便查对。 8、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和报送时间将作为项目部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9、本规定从2010年8月25日起实施。 泉州市晋江机场项目经理部 2010年7月15日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签发人: 1、 目的:加强公司的基础管理,保持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保 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领用的管理。 3、 管理内容: 1、 公司向外购买物资材料。 1.1公司采购部材料员根据销售部下发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并结合现有库存量,计算出原材料、辅料物资领用量,填制《物资采购计划表》,并根据生产时间按时将生产所需物资采购到位。其余物资采购必须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才可采购到位。 1.2维备件、机物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他物资,由需用人填制《物资采购计划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部办理。 1.3工具类、仪器仪表类由需用人填制《物资申请计划表》,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1.4对于新增物资,应由需用人或单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为新物料申请采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1.5库房保管员凭《物资采购单》验收实物,检查实物是否与《物资采购单》所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及时反映,并找材料员核实解决。 1.6物料入库后,库房保管员凭材料领用单及时入账。入账应根据物资类别分别建账,在账卡上登记物料入库日期、料单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等。 1.7库房保管员入账后,应及时将材料根据料单录入微机,进行成本

核算。 2、 物资材料领用。 2.1公司物资分常用物资和不常用物质,每天24小时都要使用的物资称为常用物资,超过24小时间断性使用的物资称为不常用物资。2.2生产各班组常用物资到库房领用材料,需由班长填写《班组材料领用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方可领料。不常用物资领用需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方可领用,不常用物资金额超过1000元的物资领用需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材料领用单一式2份,一份自存,一份交库房保管。 2.2库房保管凭《班组材料领用单》作为发料依据,并将领料班组、领料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领用数量登记入账卡。库房保管需对领用工具、仪器仪表的情况单独登记《个人借用计量器具登记卡》。2.3库房保管根据《班组材料领用单》录入微机,进行成本核算。 4、 考核办法 1. 对材料领用过程中,由于材料员原因,如未及时上交《物资申请计划表》、以及填制上述单据时有误,导致材料未及时 准确入公司库房的,一次罚款50元,导致生产障碍的,根据 公司扣款情况分摊。 2. 库房保管员未及时核实实物是否与料单一致,导致账实不一致,一项不符扣款10元。 3. 库房管理员应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一项不符扣款10元。 4. 各班组应在填写《班组材料领用单》后领料,如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领用单,应在24小时内补填,未及时补填的, 一张单据扣款10元。 5、 本办法未尽事宜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是物资供应的前提和依据。为进一步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按质、按量、及时、齐备、经济合理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一次性备料计划。一次性备料计划是指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施工预算部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一次性备料计划。 ⒈一次性备料计划应与预算口径一致,不能超出预算需用量,物资部门据此为供料依据。 ⒉一次性备料计划应按土建、装修、水电及设备安装分别提报。 第2条月度材料申请计划。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次月材料申请计划。因任务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材料计划变动可在当月5日前报追加计划一次。 第3条临时用料计划。由于计划不周,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所需三类零星急用料的申请计划。 第4条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依据施工技术部门提报的月份材料申请计划和主要材料的一次性申请

计划,本着合理、调剂、节约挖潜、集中采购的原则,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第5条各类材料申请计划,必须准确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材质、产地、厂家和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要求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加工件应注明图集号或附图。 第6条材料一次性申请计划、月度申请计划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编写提报,项目物资部汇总,并按采购权限上报企业采购招标中心,由企业采购招标中心或项目物资部编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7条各种材料计划应按统一格式(九千程序文件规定)编报,应有编报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8条各类材料计划,必要时应加编制说明。材料计划必须规范,字迹端正、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第9条物资计划工作要由懂业务、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建立健全物资计划工作制度和计划员岗位责任制。 第10条因设计变更,致使需用量变化,因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非材料原因)而返工,以及因施工技术部门提报需用量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的物资浪费,应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负责。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接待物资管理,健全物资采购流程,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所称接待物资指经公司批准,由总裁办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的纪念物品(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定制和赠送的纪念物品不含在内)、过节物资、招待用香烟、酒水、茶叶以及董事会需要采买的其他物品等。 二、管理职责: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总裁办。 总裁办设置专职仓库保管员,其职能是对所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采购原则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所采购的物资用途和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总裁办负责具体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所有采购事务由总裁办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总裁办在购置、定制物资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采

购申请<5000元,必需寻找三家以上供货方比价择优选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急用、小金额突发性采购可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申请后先行购买,购回物品经总裁办验收后再到财务部报销。 采购物资原则上一律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发票者与财务人员沟通后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处理。 四、采购程序 公司所有采购均须按以下流程完成:收集信息(申请)、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定购、催交、收货检验、入库、整理付款。 每月25日,物资保管专员根据库存情况,依据公司接待需求及时补充库存。 物资采购坚持谁需要谁申报的原则,于每月25日申报下月物资计划,每月10日申报当月补充计划,临时性采购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采购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资,到总裁办领取“采购申请单”并按照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采购申请单填写保证清晰可阅读,内容完整。并逐级递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总裁办指派人员进行实际采购。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总裁办有权拒绝采购。总裁办在接收申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需求原因不清晰不采购;通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程序,节约开支、降低费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大宗备件、燃料、原料、易耗品等实行集团采购大宗备件指车辆修理常用备件,如轮胎、机油、润滑油等,燃料指本公司车辆用的汽油、柴油,原料和易耗品指电焊条等常用材料。以上物资,均实行集团采购。其程序如下:(一)成立集团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助理、修理厂厂长、机械加工公司经理、实业公司和储运公司分管车辆的副经理、采购员。(二)确定集团采购的物品。领导小组研究和确定集团采购物品的种类。(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所有属于集团采购的物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四)领导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书,通过对比各种品牌的性价比,最终确定采用哪种品牌的物品和供应商。然后与供应商协商物品供应、验收和结算办法,签订供货合同。(五)向全体员工公开各种物品采购结果,接受员工监督。二、非集团采购物品的采购与管理非集团采购的物品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或公司需求的物资材料单笔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一律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由各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报集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购置。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审批的紧急需要物品,应电话与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沟通后再采购,但过后要补填物资购置申请单。三、事物用品和消耗品的采购和领用事物用品和消耗品指文具、纸张、印刷品、油墨等易耗办公用品,毛巾、肥皂、水壶、水杯、拖布、铁锹等卫生和日常工具、用品,桌椅、衣架、微机、打字机等固定资产用具。其申请、采购、领用和保管程序如下:(一)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理审核签字,到办公室领取。(二)审核与审批。对新需求的用品,需由行政助理审核签字后,由保管员(文书兼)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提交分管领导审批。(三)购置与保管。批准后,办公室组织购进,并履行入库手续,详细登记品种、产地、型号、数量等。(四)分发。保管员通知有关部门领取,并履行出库手续。办公室印刷、复印等需用的纸张、油墨等消耗品,也履行如上程序和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四、报废物品的处理所有报废物品或器件,均单独登记保管,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处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附件: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废物资管理,规范报废物资回收、鉴定、保管与处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报废物资管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司物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超高压输电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各分、省公司”)的报废物资管理。 1.3 公司所属其他单位的报废物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主席令[2004]第23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Q/CSG21602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009》(Q/CSG216031-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Q/CSG216027-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2-2011) 《》(Q/CSG217001-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物资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报废物资 是指经物资使用管理部门组织使用价值鉴定,确认没有使用价值的退运物资及经物资部门组织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工程余料、经物资部门组织年度鉴定确认为无使用价值的闲置物资和达到轮换年限的储备物资。报废物资包括有处理价值的报废物资和无处理价值的报废物资。若无特殊说明,本办法中的报废物资是指有处理价值的报废物资。 3.2 退运物资 是指公司资产在经营中因磨损、损坏、技术更新、工程拆除(含灾害抢修)、严重污染环境或按上级有关规定等原因退出使用的物资。 3.3 工程余料 是指在基建、技改、应急等工程中已使用,剩余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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