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谈教育的惩罚

浅谈教育的惩罚

浅谈教育的惩罚
浅谈教育的惩罚

浅谈教育的惩罚

教育惩罚指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

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1】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惩罚存在明显的不同,主要是指教育者或教育集体有意施加的足以影响受教育者生理、物质或精神需要满足程度的举

措。

一、学校教育中惩罚的类型

从惩罚是否具有合理性来看,可分为合理的惩罚与不合理的惩罚两类。合理的惩罚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性:首先,具有合法性。就是指应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惩罚。其次,具有教育性。惩罚应符合教育要求,惩罚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本身。要充分考虑实施惩罚的时间、地点、情境、学生的个性及心理承受力等。第二,符合道德规范。惩罚应在道德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由此可知,既是合法的、合道德的,又具有教育性的惩罚是合理的惩罚。除此之外,合理的惩罚必须指向被惩罚者的过错行为并在惩罚实施后起到一定的警示或对过错行为的遏制作用。不合理的惩罚笔者主要从下列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不合法性,是指惩罚者所实施的惩罚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给学生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体罚是违法行为。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其次,不合道德性,是指有些教师不体罚学生,而是嘲讽、挖苦和歧视学生,抑或是暴露学生的稳私、践踏学生的自尊等。1984年发

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第4条规定:教师应该不歧视、讽刺学生。再次,不合教育性,由于学生具有个体差异性,假使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惩罚,但具体到学生个体身上不一定都能发挥教育的作用。同样的惩罚,对于有些学生来说是合适的,能够达到教育效果,但对另一些学生来说,不但没有教育作用还可能产生相反作用。例如,对于性格外向的学生来说,当众受到严厉批评,能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错,甚至心灵受到震憾而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然而,对于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或者有自卑心理的学生来说,这种形式的惩罚只会加剧其反对情绪。相反,私下的教育惩罚或许更适合于他们,更有助于他们认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并改正。在现实教育中,教师往往忽视不合教育性的惩罚,其实,这种惩罚与前两种惩罚危害性同样大。

从惩罚的动机看,笔者认为可将惩罚分为以下四种。即报应性惩罚、恕道性惩罚、感化性惩罚、惩戒性惩罚。首先,报应性惩罚,“是通过向违纪学生施加相应的痛苦体验,企图达到使其赎罪的目的。关注的是违纪学生的不端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之程度。这种惩罚方式追求的是一种以恶报恶的对等关系。”【3】即对别人作恶就是对自己作恶,似乎要让被惩罚者明白害人如害己的道理。然而,殊不知以此逻辑推断,报应性的惩罚会给违纪学生带来痛苦,这也是一种恶。所以这种以恶报恶的惩罚又是不道德的。因为惩罚的本质是矫正过错行为而非抵罪。其次,恕道性惩罚,是指教育者以宽仁之道对学生的过错行为实施的惩罚。摒弃了对过错人强行施加痛苦体验,而是用宽容的态度和讲道理的方法。第三,感化性惩

罚。是教育者指对过错者的心灵施加影响,扫除迷惑,安抚创伤,引导内心的积极力量,塑造恰当的行为,使其在内心受到感动和醒悟。第四,惩戒性惩罚,是指教育者对过错人的警戒性惩罚,这种惩罚的出发点不在于教育性,而是强制性的制止过错行为的再次发生。这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从教育者或教育集体有意施加的影响对受教育者生理、物质或精神需要满足程度看,可分为生理性惩罚,物质性惩罚,精神性惩罚。首先,生理性惩罚。是指以武力或外在强制手段对被惩罚者身体施加一定程度痛苦的惩罚手段。例如:罚站、罚跑、罚劳作或额外作业、罚禁饮食或睡眠以及对身体进行打击。【4】这样的惩罚是简单易行,包括常规体罚、超常体罚和变相体罚。其次,物质性惩罚,是通过剥夺过错人的某种物质性利益责罚学生的违规行为。常见的物质性惩罚有: 没收物品、赔偿财物、罚款、经济赔偿等。最后,精神性惩罚,是以引起学生心理、情感上的痛苦反应来责罚其过错行为的惩罚方式。常见的精神性惩罚有:使用否定性言语或语气进行斥责或恐吓、批评或漫骂,剥夺某种特权或荣誉、隔离、行政处分等。

二、学校教育中惩罚的功能

自古以来惩罚被认为是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首先,学校教育中的惩罚有助于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教育的过程就是使学生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学校就成为学生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学校就是一个社会缩影,是一种能够将个人和连接起来的具有真正社会意义的中介组织,对学生来说,人格的全面发展比智力的发展更

重要,使学生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能适应社会生活。其次,学校教育中的惩罚有助于维持纪律,保证校园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是个大集体,所有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纪律和秩序的基础上展开的。纪律保证了校园正常秩序的,而惩罚维护了纪律权威性。涂尔干认为,道德的基本要素是纪律精神,而纪律表现为规范,规范给我们一种强烈的权威感,“正因为有了道德规范中的这种权威,道德规范才成了真正的力,当我们的欲望和需求,我们的各种欲求变得过度时,这些力就会形成对抗作用”。【5】为了保证学校内各种活动的顺利进行,惩罚就显得格外重要。

三、学校教育中惩罚的方式

笔者认为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主要采取的也是最基本的方式有下列两种。首先,惩罚与说理相结合。学校中的惩罚是运用强制的手段,对过错人施加某种痛苦以导向教育目的的消极教育方法,是建立在学生对外力的畏惧心理基础上的,如果学生受过惩罚后,羞于甚至惧怕做错事,容易导致对自己丧失信心、精神颓废、提心吊胆,不仅没能起到矫正错误的目的,反而可能引起学生对所坚持正确信念的怀疑。所以,必须把与学生思想水平和理解能力相适应的说理与惩罚很好的结合起来,并以说理为主。少用或禁用权力、下命令等。尤其简单、粗暴的惩罚,让学生懂得这样的惩罚对他们是有益的,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其次,惩罚与激励相结合。激励可以分为内在激励和外在的激励,内在的激励是指学生给予自己推动力,能够引起其内省式的反思。外在激励是指学生通过寻求外在奖赏或诱因而获

得的推动力。学校教育中的惩罚既要坚持可接受性原则,还要坚持可撤销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是指惩罚具体方式的选择上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个体差异以及社会角色等,要使得该年龄段学生可以理解和并能接受。而可撤销性原则是指当学生改正了错误之后,原有惩罚应及时撤销或停止。然而,惩罚的教育功能在于阻止或遏制不良行为,但无法消除行为。所以,在学校教育中要将激励和惩罚结合起来,以达到惩罚的教育性目的。

四、学校教育中惩罚的原则

学校教育中的惩罚在实施时要坚持一定的惩罚原则。首先,慎罚原则。惩罚是一把双刃剑,不恰当的惩罚极容易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对自己的行为的正确与否没有一个正确的判定。笔者认为,当教育者不注意惩罚的方式方法,实施简单惩戒性措施时,学生会无意识的模仿,使其变得具有破坏性和攻击性,并充满敌意。实践证明,滥用惩罚在全世界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在实施惩罚时一定要始终坚持慎罚原则。充分考虑惩罚的合理性以及量度。其次,指向过错原则。是指指向过错行为而不是针对过错人,坚决不能对过错人产生偏见或歧视。换句话说,就是要对事不对人,然而在实践中,有些老师还是做不到这一点,学生做错一件事,便对学生个人做出否定,比如说:就你这样的人还能干出什么好事?就你这样的人,要是能考上大学,我把你就背到北京城去转一圈。这样一来,过错人就不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如果过错人在另外一件事上显得非常出色,就应表扬

他。只有这样,才能让过错人认清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过错。否则,就会让学生产生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对学生以后的成长极为不利。第三,及时与适当延时原则。笔者认为,这里的“及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学生已出现过错行为,教育者要及时给予恰当的惩罚,使其过错行为得到遏制,以防不良行为变成一种习惯。二是指一旦做出惩罚的决定,就要针对学生的过错行为及时实施惩罚,这样就能很好的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然而,在学校教育的实践中,教育者时常会出现把错误攒下来到一定的程度时再一起惩罚的现象。这样做不但学生的过错行为得不到及时矫正,而且还容易让学生把这种过错行为当成理所当然,甚至养成不良的习惯。这里所说的适当延时是指针对学生的过错行为做出惩罚决定后,适当延缓一下惩罚实施的时间,让过错者有个自我反思的机会,在受惩罚之前对自己的过错行为做个评判,这样更有利于学生认清自己的错误,以达到惩罚的教育性目的。及时和适当延时看似矛盾,其实质是统一的。第四,公平公正原则,笔者认为,公平公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指对惩罚的所有的规则制定是具有统一标准的,对所有要约束的人是实行统一惩罚标准的。其次,对不同的学生的同一过错行为在惩罚的种类和量度的选择上是一致的,不能因人而异,在实践教育中,有些教育者往往会因为个人的喜好对同一错误选择不同的惩罚种类和量度。忽视惩罚的公平公正性。比如:有些老师会因为过错者的性别、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的差异而进行不同的惩罚。这样做不但不能保证惩罚的教育性和有效性,而且还践踏了惩罚的公平性和平

等性,甚至会让过错者产生仇视教育者的不良心理。极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由此可知,公平公正在教育惩罚中的重要性。第五,保持关爱原则。世界上好多成功的教育案例都表明,多过错者实施一定的惩罚后仍然保持关爱,通常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保证了惩罚的教育性目的。这是因为惩罚毕竟是让人感到痛苦的,惩罚会给人带来种种消极的情感体验,比如说:焦虑、羞愧、不安、痛苦、畏惧和悔恨等,这样会使过错者心理承受的能力降低,如果教育者能及时给与被惩罚者关爱,一方面可以抚平过错者感觉别人没受惩罚而自己受惩罚的不平衡心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强其好好改正错误的效率。作为教育者来说,保持与学生的交往沟通、爱护关心学生是其具备的最基本条件,尤其对学生的过错行为的纠正更要体现出其对学生健康发展的期望和关爱。如果只是惩罚学生不给学生必要的关心,就很能导致学生因长时间的不到关爱而心理失衡。会产生自卑、厌世等消极心理。从而增大她们犯错的机率。五、学校教育中惩罚应考虑的方面

首先,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学校教育中的惩罚是指向未成年人的过错行为的,学校教育的本质就决定了学校惩罚必须结合学生的年龄阶段性特征、个体性差异(性格、性别、心理承受能力等)以及认知水平等,采用能被他们所理解和接受的惩罚方式。

其次,清晰区分群体领域和个人领域。人的活动领域不外乎有群体领域和个人领域两种。群体领域是指人与人结成一定关系身处于群体当中,如教室、食堂、宿舍等。个人领域,

主要是指个人独处时或个体的内心世界等等。惩罚时清晰区分群体领域和个人领域。在群体领域坚持群体利益和遵循规则优先的原则,在个人领域坚持个人利益和自由选择优先的原则。笔者认为,我们说的这种惩罚只能发生在群体领域而非个人领域,因为在个人领域中个人的表现一般并不损害群体或他人的利益。例如,喜欢绘画而不是唱歌。教育者就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进行惩罚。作为教育者,应让学生清晰地认识到群体领域和个人领域的区别,在群体领域中,必须遵守规则,否则将面临惩罚,而在个人领域中,可以大胆发挥其自主性和创造性。

第三,划清正义和权威角色。考虑到教育的有效性,社会赋予教育者对学生实施惩罚的权威角色,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对学生进行任意的惩罚。因为很多时候,教育者对学生的惩罚出自自己个人的意愿,带有个人住与情感倾向。这样做完全违背了惩罚的正义性。在实践教育中,这样的惩罚是司空见惯的。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说:“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只是由于一个人已经犯了一种罪行才加刑于他。他必须首先被发现是有罪的和可能受到惩罚的,然后才能考虑为他本人或者为他的公民伙伴,从他的惩罚中得到什么教训。”【6】这就是说惩罚的正义性就是针对过错行为。然而许多教育者喜欢把自己定位为正义的化身,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情绪实施惩罚。这种惩罚就违背了惩罚的正义性原则,通常达不到惩罚的教育作用。其实,有时候恰当的惩罚会被孩子误解为来自于教育着的愤怒,这时候的惩罚也是失败的。因为学生没有认清自己的过错行为。

第四,划清有意过错行为和过失过错行为。有意过错行为

是指过错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并陈述与过错行为相一致的内在动机和相关规定。换句话说就是明知故犯。过失过错行为则相反。过失过错行为即不实施惩罚也能预计过错人重复犯错的概率较低。因为过失过错行为不具备动机因素的持续支持。在学校教育中,清晰划分有意过错行为与过失过错行为的界线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实践证明,如果时常对过失过错行为实施惩罚,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会引起过错者的抵触情绪。教育者对于过错行为在实施惩罚时应充分考虑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性别、以及个体差异性。不同阶段的学生对于过错行为的理解是不同的。

第五,要奠定惩罚的基础。首先,情感基础社会惩罚是冷酷的,教育中的惩罚则是暗含着教育者良好的期待和深深的关爱,这种爱几乎存在于每一位教育者身上。笔者认为,在任何的教育活动中,教师都要做到对学生的热爱和关心,实践证明,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关心使得其教育具有极大地感染力。这种出自内心的热爱和关心,可以打开学生的心灵,使学生身处于爱的温暖中,增强其学习兴趣,学校教育中的惩罚,奠定了坚实的情感基础,就不会偏离惩罚的教育性目的,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其次,参与制定,是指教育者与所约束人共同认同并制定惩罚规则。这不但能过降低防过错行为的发生频率,而且还能使过错行为发生后,过错人在心理上容易接受。第三,惩罚量度任何惩罚在实施时必须考虑量度问题,尤其在学校教育中。近年来,惩罚的量度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不能采用社会中对于成人惩罚的标准。惩罚量度的高低判断应考虑到同年

龄阶段学生的普遍的现实主观感受、文化背景、家庭特

点、时代变化和个体差异等因素。因此就要求教育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恰当地制定和调整惩罚的量度序列。学校教育中的惩罚还应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把惩罚量度控制在只要学生改过了就应及时停止惩罚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学校教育中的惩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道德性上,学校惩罚的本质是确证过错,学校惩罚的目的是实现教育性,学

校惩罚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有助于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在方式上主要采用惩罚与说理相结合,惩罚与激励相结合;还要坚持一系列的惩罚原则等。

浅谈教育惩戒

惩罚要适时适度得法 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适时是指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适度是指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孩子作业完成得不好就罚他重做十遍、二十遍,搞清洁卫生不认真就罚扫地一个月等做法,都是没有把握好惩罚的度。得法是指实施惩罚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宜采用温和式的惩罚;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宜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宜采用谈心式的惩罚。得法还指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较平和地接受惩罚。(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南小学李德超) 师爱解开惩戒难题 今年9月1日施行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中虽然没有提到“不得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但教育惩戒最起码应当符合

上述法定要求。看了《中国教育报》10月30日的报道后,我似乎发现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之间的区别,或者说是发现破解教育惩戒难题的钥匙,那就是师爱。作为一线教师,每天要面对那么多的琐碎事情,不可能真的能把每一次教育惩戒都打磨成教育艺术,但至少在实施惩戒前,可以先想想自己带有善意和爱心的惩戒能不能唤醒学生的善意和爱心?千万不能只看一时的成效,暂时的成效也许会掩盖心灵长久的伤害。(江苏省扬中市新坝中心小学陈健) 可不惩戒时绝不惩戒 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学生,有的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喜欢给学生来个“下马威”,或当着大家的面“杀鸡儆猴”,要不就是训得他晕头转向,然后写下保证书,而我却喜欢“不惩戒”。有人会担心我这么做,学生们还不闹翻了天。事实上,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因为我们的学生能做到相互提醒,犯错误越来越少。纵然某个学生又出现不好现象,大家也能宽容他。这又是一种多么难得的品质。教育要真正渗透到学生的灵魂中去,是不能依靠硬邦邦的禁止和惩戒的,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浙江省上虞市实验小学任伟良) 惩戒“利器”还需慎用

浅谈教育的惩罚

浅谈教育的惩罚 教育惩罚指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 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1】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惩罚存在明显的不同,主要是指教育者或教育集体有意施加的足以影响受教育者生理、物质或精神需要满足程度的举 措。 一、学校教育中惩罚的类型 从惩罚是否具有合理性来看,可分为合理的惩罚与不合理的惩罚两类。合理的惩罚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性:首先,具有合法性。就是指应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惩罚。其次,具有教育性。惩罚应符合教育要求,惩罚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本身。要充分考虑实施惩罚的时间、地点、情境、学生的个性及心理承受力等。第二,符合道德规范。惩罚应在道德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由此可知,既是合法的、合道德的,又具有教育性的惩罚是合理的惩罚。除此之外,合理的惩罚必须指向被惩罚者的过错行为并在惩罚实施后起到一定的警示或对过错行为的遏制作用。不合理的惩罚笔者主要从下列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不合法性,是指惩罚者所实施的惩罚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给学生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体罚是违法行为。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其次,不合道德性,是指有些教师不体罚学生,而是嘲讽、挖苦和歧视学生,抑或是暴露学生的稳私、践踏学生的自尊等。1984年发

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第4条规定:教师应该不歧视、讽刺学生。再次,不合教育性,由于学生具有个体差异性,假使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惩罚,但具体到学生个体身上不一定都能发挥教育的作用。同样的惩罚,对于有些学生来说是合适的,能够达到教育效果,但对另一些学生来说,不但没有教育作用还可能产生相反作用。例如,对于性格外向的学生来说,当众受到严厉批评,能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错,甚至心灵受到震憾而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然而,对于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或者有自卑心理的学生来说,这种形式的惩罚只会加剧其反对情绪。相反,私下的教育惩罚或许更适合于他们,更有助于他们认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并改正。在现实教育中,教师往往忽视不合教育性的惩罚,其实,这种惩罚与前两种惩罚危害性同样大。 从惩罚的动机看,笔者认为可将惩罚分为以下四种。即报应性惩罚、恕道性惩罚、感化性惩罚、惩戒性惩罚。首先,报应性惩罚,“是通过向违纪学生施加相应的痛苦体验,企图达到使其赎罪的目的。关注的是违纪学生的不端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之程度。这种惩罚方式追求的是一种以恶报恶的对等关系。”【3】即对别人作恶就是对自己作恶,似乎要让被惩罚者明白害人如害己的道理。然而,殊不知以此逻辑推断,报应性的惩罚会给违纪学生带来痛苦,这也是一种恶。所以这种以恶报恶的惩罚又是不道德的。因为惩罚的本质是矫正过错行为而非抵罪。其次,恕道性惩罚,是指教育者以宽仁之道对学生的过错行为实施的惩罚。摒弃了对过错人强行施加痛苦体验,而是用宽容的态度和讲道理的方法。第三,感化性惩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论教育惩罚的意义及其实现 当前,以表扬、赞赏为特征的赏识教育逐渐成为一种教育“时尚”。诚然,从带有惩罚色彩的传统教育过渡到以赏识为鲜明特征的新型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和管理理念。然而,赏识教育无节制地泛滥却带给我们的教育另外一种危机——惩罚教育的缺失。对于惩罚,出现了许多认识上的混乱和实践中的偏颇。因此,对惩罚的本质和作用需做理论上的探讨,以使我们对惩罚这一教育手段或方法有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 一、教育惩罚的涵义 教育惩罚是指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批评或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教育惩罚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教育惩罚是指在学校中,针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批评或处分(不包括体罚),以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狭义的惩罚与奖励相对,是学校教育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教育方法,目的是使学生分清是非善恶,改正缺点

和错误。这类惩罚的具体方式由轻到重依次为:口头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广义的教育惩罚是指包括体罚(变相体罚)在内的惩罚。如有的教师使用体罚、讽刺、挖苦等惩罚来达到教育目的,这是现代教育所不允许的。 二、对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狭义的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狭义的惩罚与体罚的区别:一是程度不同。惩罚引起的是一种不愉快感;而体罚所引起的是身心的痛苦。二是手段不同。惩罚是以对事物或活动的否定、限制或剥夺可接受的方式来达到受罚者行为可能的变化;而体罚则是采取击打或者限制身体自由等强制性手段,来使受罚者行为达到可能的变化。三是影响不同。惩罚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造成的是受教育者行为的变化,甚至心灵的可能转变;而体罚虽然可能引起受罚者行为的改变或限制,但对学生的身心却造成了伤害,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惩罚与尊重的关系 从教育伦理上说,惩罚不一定意味着不尊重,而不惩罚也不一定意味着尊重。马卡连柯说:“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可能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沛县树人小学:邹晋 内容摘要:随着新课改的浪潮的不断推进,教师们更多的重视对学生的"赏识"和"激励",赏识教育成为当前学校教育的主流。教室里表扬声不断,学生们笑容满面,家长满意度也有所提高。难道惩罚作为古老的教育手段沿用至今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吗关键词:爱的惩罚惩罚制度教师学生 一、是否需要惩罚 随着新课改的浪潮的不断推进,教师们更多的重视对学生的"赏识"和"激励",赏识教育成为当前学校教育的主流。教室里表扬声不断,学生们个个笑容满面,家长满意度也有所提高。难道惩罚作为古老的教育手段真的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吗难道使用惩罚的教师都是师德和教育水平低下、粗暴的的教师吗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处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制和战胜引诱的能力。”现在的学生生活在一个自由度较大的环境中,他们不喜欢顺从权威,因而现代教育提倡人性化,提倡“赏识与激励”。要让学生充分认识错误,心灵受到震撼,故应首选显爱的惩罚。 杜威是以主张尊重儿童而着称的现代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但他仍然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杜威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

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国家二级咨询师郭爱桂:惩罚可以是减少零花钱等物质上的惩戒,也可以是诸如减少孩子看动画片时间等精神上的惩戒,还可以是体罚等身体或心理伤害方面的惩戒。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有难度的教育技巧,倘若掌握不好分寸,就有可能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当代教育家顾明远先生认为:学生是需要严格要求的,犯了错误也应该批评甚至严厉批评,不能放任不管,或者一味迁就。但是要求和批评都是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尊重学生,认为他是会改正错误的,然后再批评他,他就会理解并接受你的批评。惩罚,只有当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才会有效。 许多教育发达的国家明文规定教师可以使用惩罚,例如,韩国允许教师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英国允许教师对8岁及以上的学生进行打手心的惩罚(百度)。 鉴于以上,教育学生使用惩罚是有必要的。其实,惩罚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我们许多一线教师也都曾有过成功的惩罚经历。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有其特定的意义。 第一,通过惩罚,可以制止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为其他学生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维护他们的学习权利。

谈谈教育的奖励与惩罚

谈谈教育的奖励与惩罚 谈谈教育的奖励与惩罚 教育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教育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奖励与惩罚是教育者常用的两种控制被教育者行为的方法。此方法不但使教育者能控制学生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它能对学生的心理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形成关于个人的行为和结果的关系的信念,进一步形成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负责的模式。 奖惩法是以教育者为主导的广泛存在于不同领域的教育方法,它属于外加的激励作用。当受教育者对于努力学习工作和自我管理约束,没有自发的内在的动机时,教育者通常采用的便是利用表扬、奖励或批评、训斥。但是奖励如果要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而非一般的教育手段,就应该是一门教育的艺术。教育者在实施这个方法时要注意奖励的艺术性,包括以下几点要求:1、奖励的指向不仅是成功的结果,而且是获得成就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2、奖励的频率和程度恰当。频率指当奖则奖。不能无原则地乱用奖励,使之成为一种效应逐渐降低的手段。程

度指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过高或过低的奖励都会降低奖励的功效。3、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应注意奖励的时效性、针对性,实施奖励的最佳时间应在正确行为发生后不久,才能加深记忆,增强效力。在奖励对象上,一些胆小没有信心的学生特别需要鼓励,而一些自尊稳定,有骄躁表现的学生,过多的奖励反而对他们有害。所以奖励既要有统一和公平的性质,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奖励的形式应是多种多样的,从点头赞许到口头表扬,到用特定形式(奖状、奖品、奖金等)进行的奖励都应当恰当和灵活运用。4、无论何种形式的奖励,本质上都应是精神上的鼓励。作为鼓励的外在象征可以是奖品和奖金,但在学校教育中,除了要慎用物质奖励以外,就是要努力引导学生将奖励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象征形式看成是第一位的。5、奖励应尽可能地面向全体学生,以形成集体舆论,获得学生群体的支持,也收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6、奖励的标准要适中。奖励条件高了不容易做到,就会失去争取的信心,奖励也就没有意义;奖励条件太容易,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兴趣也就不高了,奖励的功效也不能持久。针对不同的对象,必要时可分层、分级实施,让每个人都有获胜的机会。

浅谈幼儿的惩罚教育

2015-2016暑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课程论文 题目 《浅谈幼儿的惩罚教育》 课程名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任课教师:肖海平 学生学院:教育学院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学号:Z2015107 姓名:梁婷 成绩:

浅谈幼儿的惩罚教育 【摘要】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不完整的教育。教育中历来存在着惩罚这种形式和手段。我国《教育大辞典》认为:惩罚是指对学生表现的不良思想品行作否定的评价,对个人或集体进行指责,旨在控制某种行为。[1]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幼儿教育中对惩罚教育的摒弃是对教育惩罚的误解。惩罚教育对儿童的生活、发展以及社会道德发展中有很大的价值,对于幼儿教育中的惩罚,我认为要重新认识,合理运用。 【关键词】幼儿惩罚惩罚教育 幼儿通常是指3-6周岁的学前儿童,幼儿教育通常指对3-6周岁的学前儿童的教育。当幼儿走进幼儿园开始,随着他接触的人和事不断的增多,他的交往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参与的活动也与之增多,他们在生活中的矛盾也在不断地增加,幼儿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着矛盾的世界中长大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矛盾始终是幼儿生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课。暑假曾读过《与孩子一起跳舞》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有时候面对孩子生活中的有意无意惹出的一些小麻烦、犯一些小错、甚至面对孩子屡教不改的情况,常常着急、恨铁不成钢。而现在觉得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幼儿的正常的生长过程,《允许孩子们在反复的行为中学习与成长》就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2]孩子们就是在这些行为的反复中学习和成长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大人一定用宽容的心对待孩子,教会孩子正确的方式,强化孩子良好的行为。 一、该不该对幼儿进行惩罚教育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家长、老师该如何教育孩子呢?当今这个社会提倡表扬教育,很多幼儿的家长当听说某所幼儿园有惩罚孩子的现象,就望而却步,改送其他幼儿园,因此很多幼儿在社会和家长们的精心保护下自尊心越来越脆弱。很多孩子经不起老师的一点批评,还有的幼儿因为老师一句不经意的言语而哇哇大哭。难道我们的孩子只能接受表扬不能接受批评吗?难道惩罚教育真的就不可采用吗? 李天一事件被曝光后,他的成长过程一度被专家学者广泛的关注,网络曾报道过李双江被李天一幼儿时候当马骑的视频,李双江夫妇曾非常宠爱这个儿子,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从李天一小时候的成长经历来看,发现小时候到成

我对教育惩戒的理解

我对“教育惩戒”的理解 我们现在对“惩戒教育”的理解,就是一种体罚或变相体罚,所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明确了一个观点:教师对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但由此而全面放弃惩戒教育,一味地用“爱”去感化学生,在道德上崇高,在理论上可行,但在实践中却难用。教育惩戒是实现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教育惩戒适用存在着放弃教育惩戒、把教育惩戒等同于道德谴责、把教育惩戒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把教育惩戒等同于教育暴力等误区。规避教育惩戒的适用误区就是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加强教育惩戒监督、建立教育惩戒救济制度、优化教育惩戒环境、把教育惩戒与表扬教育接续起来等措施。 我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师是应当尊重学生,但是尊重学生并不是不批评学生。如果学生犯了错误连一句批评都不能有勇气接受,将来又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这种一味迁就、信马由缰、放任自流,看上去是尊重了学生,实际上是使得学生从小是非不分,弱化耐挫力。长期以来,我们在反思尊重学生的过程中,又走进了重表扬轻批评的误区,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无批评教育”。的确,教育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这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但是,以表扬为主,并非以表扬为惟一的、全部的方法。教育是讲究分寸的,适当为佳,过之或不及均不能取得理想效果。我们看到,与表扬相对的批评,与奖励相对的惩戒,对于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学生具有特殊的意义。

惩戒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教师的职责是既教书又育人,学生犯了错误,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这是社会赋予教师的职业道德。适当的惩戒必不可少,但关键是如何把握好“度”。教育不是改造人,而是唤醒人,惩戒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就是让学生从批评和惩戒中获得教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错,成为一个能承担责任和对社会负责的人。所以,处罚学生是学生犯错后经批评教育无效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教育手段,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滥施淫威。惩戒学生应当从尊重和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我们惩戒学生要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被惩罚,也要让学生明白教师惩戒是出于关心、爱护他,是在帮助他改正错误与缺点。惩戒要谨慎,讲究方式方法:犯了错误就要负责,这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其实教育过程中,表扬、批评、奖励、惩罚等都应该有。有时我们需要对学生的某些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有时需要对学生的某些行为给予告诫和惩罚,二者都是必需的。但惩戒需要运用得当,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比如在市区某中学,我们去看了一些班级的规章制度,他们的做法就是学生违反了班级制度,影响了班级荣誉,可以让学生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过失。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垃圾,可以罚他扫地,让学生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学生辱骂了他人,可以让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被骂学生道歉等。教师也可选择集体训话、面壁思过等处罚方式。总之,惩戒要把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放在首位,以让学生改过为最终目的。 要把教育惩戒与表扬教育接续起来,巩固教育惩戒效果,当教育惩戒完成后,应准确及时地实施接续教育,把教育惩戒与表扬教育结

如何惩罚小学生较有效

如何惩罚小学生较有效 教师的成长是由一个一个平凡而动人的教育场景组成的。在这些场景里有温暖热情,当然也有严厉惩罚。对学生的处罚,这也一定是一个教师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体验内容之一。那么,如何惩罚小学生较有效呢? 如何惩罚小学生较有效 1、事先把合理的惩罚后果告诉孩子 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能够使孩子明白行为和后果的关系,同时也可以教会他什么是责任--承担这个后果就是他的责任。然而,有时我们对孩子的行为并不能先知先觉,那该怎么办呢?合理的反应是,看到孩子有了不好的行为,父母就必须针对这个行为想出一个适度的处罚结果,然后马 上执行,决不能缓行。比如说,你带儿子去超市买东西,他总是在货架的过道跑来跑去。此时错误的做法是,对他说:“下一次买东西你必须坐在购物车里了!”,正确的做法是,马上 就把他抱进购物车里,告诉他这一次就必须坐在里面了。 2、失去某些特别待遇 你的孩子是否也有他最喜欢的一些特别待遇呢?比如看哪 一个动画片,玩某个玩具,或者想晚上9点上床睡觉而不是8 点半?如果有,一旦你的孩子有了不好的行为,你也可以剥夺 这个特权。但是,父母一定要慎重,不要一次剥夺太多,时间过长。对于那些6岁以下的孩子,使用这种处罚方式仅限于1天,而不是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1天的处罚是让孩子每 天都约束自己,知道该如何选择,是选择和同伴打架呢,还 是选择和睦相处。处罚时间不宜过长的另一个原因是,通常父

母在几天过后就心慈手软了,这就会危害到处罚方式的有效性了。 3、事不过三 如果想让孩子事先认识到一个重大的必须承担的后果,比如得不到他最喜欢的玩具,失去他的最爱,那么“事不过三”处罚方式的效果就更好。每次孩子调皮捣蛋了,不必说教,只要告诉他:“我们都不该打人。这是第一次!”,然后明确警 告孩子重大的后果是什么。当他下一次又打人的时候,就告诉他:“这是第二次!”,第三次打人的时候,告诉他:“这是 第三次!”,然后马上实施预先警告的那个处罚。也有人尝试 过对于3到6岁的孩子有效方式是:在一张纸上画3个笑脸,然后把它贴在墙上显眼的地方或者其他孩子能够经常看见的地方。当孩子有了一次不好的行为,就在一个笑脸上画个‘X’,并且在下面写明他的不良行为是什么。如果所有的笑脸上都画了叉,那么孩子就会失去他的一个最爱。一些父母尝试这种做法后,惊奇地发现在笑脸上画叉,对孩子来说效果太强大了。 4、对于好的行为有所奖励 也有的父母把奖励方法和画3个笑脸的方法结合起来了:他们先把一些奖励品放在盒子里,如果一天下来三个笑脸全都被画了叉,就拿走一个奖励品。目的是让孩子有一种渴望, 期望自己一天的行为使所有奖励品都完整无缺。总而言之,无论父母选择哪种奖励方法,都必须确保奖励的物品适宜孩子 的年龄,而且能够足够吸引孩子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在给孩子奖品的时候,不要忘记表扬他的好的行为。 5、对于不好的行为开罚单 如果孩子的年龄足以使他明白好的行为会有奖励的含义,那么他也就会懂得自己要为不好的行为支付罚金。通常5岁以

浅谈对惩罚教育的几点思考

浅谈对惩罚教育的几点思考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小学施学山224034 摘要:惩罚教育是教育不能回避和躲闪的一个课题。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它是广泛存在的,并且是一直困惑着学校老师的。惩罚教育的理论研究一直存在,但是没有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的重视,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上进行一些肤浅的研究。 关键词:惩罚教育学生体罚 关于惩罚教育的研究在目前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理论探讨的禁区。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但是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一线教育工作者就会发现惩罚是教育必须和不可或缺的。对此完全回避肯定是不当的想法和做法。本文就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惩罚教育进行一些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对惩罚教育理论的再回顾 中国古代《易经》认为,在对儿童的教育上,适度的“小惩”即可“大戒”。以达到教 育的目的。禅宗中的“当头棒喝”更是说明惩罚在教育中的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态度鲜明——“赏时当赏,罚时当罚”。他认为,奖赏和惩罚是教师的专业权力,剥夺教师的专业权力是不理性的。就如同我们不能剥夺医生开处方、动手术的权力一样,教师的奖惩权也不能剥夺。“学生犯错误,教师去惩罚,是教师的岗位职责。当罚不罚的老师是‘缺德’的老师。” 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中,也对惩罚作了精辟的论述。他在反对过度惩罚的同时,认为不能放弃惩罚,而且在特殊的情况下,还要借助棍棒惩罚。什么是特殊情况呢?他说:“有一种过错,也只有这种过错,我认为是应当受到棍棒惩罚的,那就是顽固,或者反抗。”而“一旦发现了顽固即公然地反抗时,我们便不能假装不知道或不予理会,而必须在它初次出现时就去加以克服与控制,只是必须小心,不要弄错,必须看准它的确是顽固而不是别的东西”。 早在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就主张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的天性,但是并不排除使用惩罚。在其名著《大教学论》中,专门用一章来论述惩罚。夸美纽斯认为:严格的纪律是必须的,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他以“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做例子,强调惩罚的重要性。他又拿渔夫捕鱼做比喻,论述惩罚的艺术性,一方面教师通过惩罚使犯错误的学生产生畏惧感,同时要运用温和与情爱的方法使之乐于接受,犹如“渔夫用网到深水里去捞鱼,他不独用铅块悬在网上,使它沉下去,而且把橡木系在网的另一端,使它能够浮到水面。”同样,教育工作者若想把青年“捞入德行之网”就必须将这两种方法巧妙地结合起来。 20世纪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其共产主义教育理论体系中,对惩罚教育作了深入的全面的论述。他对当时有一些人认为的“惩罚有害无益,惩罚只能培养出奴隶”,“纵然可以使用惩罚,但如果你惩罚了学生,那你就不是一个好教师,凡是不用惩罚的教师,才是良好的教师”的理论进行了严肃的驳论。他指出,所谓“惩罚是培养奴隶”的观点,实际上只是单纯从生

谈谈适度惩罚的教育方法

谈谈适度惩罚的教育方法 “惩罚”二字是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有些人认为惩罚是更改儿童的固执、树立道德规范及行为原则必需的手段;有些人则认为儿童会自然地从错误行为的结果中获得经验教训,惩罚伤害了人的尊严。 现在的学生敏感又自信,加上处在一个多元的时代,这样一群学生的教育不能再用以前传统的教育方式,应该尝试着新的适应他们的教育方法,那就是运用适度的惩罚,以求取得突破。我们在教育中以赏识、鼓励为主,但绝不能没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是软弱的教育。回想我们自己长大的过程,一定有一些惩罚是让自己终生难忘、终生受益。因此惩罚是培养学生责任感的好机会,也是让学生牢记教训不再犯错的好方法。 但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歧视,让学生觉得难堪,打击学生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惩罚是一种艺术。所以几十年来我一直寻求能适合这群孩子的教育方式,通过自己的不断的摸索实践实验,找到了一些适度惩罚的教育方式。 一、劳动惩罚法。 劳动教育法就是一种重要的德育惩罚工作方法,它可以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惩罚要对学生有益,要适度。让学生亡羊补牢,讲清原委,让学生心服口服。学习落下要补上,损害班级荣誉要为班级争光,损害他人利益要补偿,如一个题抄五遍十遍等。 惩罚要适度,估计学生有能力完成、有时间完成,不能强人所难,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有些同学做值日生马马虎虎,对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哪里不够补哪里,让他们在劳动中接受教育,直到改过自新。道理很简单,不希望他们将来成为好逸恶劳寄生虫。学校之所以定期组织的大扫除评比目的也很明确,就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劳动能力,靠他们自己来创造舒适整洁的校园环境。有时候可以采取变式的惩罚方法,我们班有两个学生周浩杰和马铭凯有一次为一件小事而争吵,竟动起手来,结果一不小心,马铭凯脚摔伤了路也走不了了,当时如果采取一般常用的方法,停课反省通知家长,只会使两个人的关系更僵。我的处理方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育部2020年12月颁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对小学生的惩罚办法精编版

小学怎样惩罚学生 1、孤立法。当学生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作业的现象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铲除学生不做作业的土壤,把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千万不能让其形成气候,生成小团体,任其蔓延。应让全班同学意识到:“学习是自己的事”,逐步学会自己管住自己。 2、冷处理和热处理。“冷处理”,即对不做作业的同学先不忙处理,先观察、了解一番,旁敲侧击,激起他(她)内心的涟漪。这种方法一般运用于上进心比较强的学生,他们能从教师的言行中悟出自己的失误,进行反省自纠。“热处理”,一般运用于自我意识比较差的学生。他们一般还未认识到不做作业的害处。或是明明知道可就是管不住自己。对这样的同学,就应大喝一声,当头一棒。进行“狂轰烂炸”式的“强火力”攻击,令其幡然醒悟,“悔过自新”。 3、赏识法。即夸优点。如有一男生,人比较聪明,但常常自以为是。他自认为:“我会了为什么还要做?”家庭作业经常不做,但课堂作业能及时完成。对此,老师针对他书读得好,声音响亮有感情这一优点,在班里封他为“朗读大王”。每次早读课都让他领读,他也尽心尽职。老师常常在班里表扬他,培养他的自信心。时间一长,他觉得自己是个好学生,要是再不做作业就对不起大家的信任。从此同,冰把他不做作业这一毛病根治了。 4、建立良好的师生情感。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只有学生充分信任老师,能与老师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他们的烦恼和困难才会向老师诉说,老师才能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老师要积极地和学生交朋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点燃学生心中学习的热情,激起学习的欲望。如有一男生,长得人高马大,较聪明,看问题比较敏锐。因其发育早,已有成人意识,渐渐地无端生出一些烦恼。近来不知怎么回事,有了急剧变化。最明显的是,作业不能及时完成,总找理由推托。班主任王老师不是粗暴地训斥,而是与其促膝谈心,采用暗喻式点拨他。说他以前在老师眼里,是一只香喷喷的红苹果,现在所犯的

教育惩罚策略

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教育惩罚策略 巫玉 敏[摘要] 班主任是班级 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素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班主任工作中,惩罚作为教育的一种方式是无法避免的。中学班主任不仅要考虑中学生的心理特点,作好惩罚前的准备。而且还应该不断的反思,以采取更有针对性,更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对策。 [关键词] 惩罚教育;班主任工作;反思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已成为共识。支持鼓励表扬教育学生的呼声很高,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性教育都遭到反对,“惩罚”二字更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颤颤惊惊,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视“罚”字为红牌警告,提都不敢提。样一来,学生生活在老师精心维系的蜜罐中。这种“只放糖不放盐”的教育真能达到素质教育的效果吗?而笔者认为作为教育方法,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的。针对中学生的年龄特点,表扬鼓励多于批评处罚,这固然不错,但绝不是不要批评处罚。因为在学生的生活中如果只有甜言蜜语,而没有警世箴言,他们就容易迷失方向。班主任注意讲究处罚的艺术,相信效果一定更好。 一、教育惩罚的含义 教育惩罚是指教师对学生的不良思想行为给予约束或否定性评价,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学生改正并内化为其自觉约束力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方法。 二、教育惩罚的意义 惩罚权是教师的基本权力之一,它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保证教 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合法权力。惩罚和赏识是激励机制的两个方面,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苏霍姆林斯基在《和青年校长的谈话中》指出:教育者的任务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真正的教育者应当将奖励与批评两者结合起来。

小学教育中的惩罚问题完整版

小学教育中的惩罚问题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对小学教育中教育惩罚的理性认识与思考 摘要:教育惩罚是小学教育中不可避免的教育手段,它有存在的合理性且对学生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当前学校中的教育惩罚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应该理性思考,促进教育惩罚的科学、合理、规范。 关键词:小学教育教育惩罚合理性理性思考 一、教育惩罚的理论解读 1、教育惩罚的内涵 顾明远先生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对“惩罚”的解释为:“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与‘奖励’相对,为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削弱受罚行为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利于维护校纪校规。主要方式有:表示否定的口气与表情、口头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也可以认为,教育惩罚是有惩罚权利的教育者为了达到教育目的而对受教育者的不良言行给予否定性评价或某种合理的处罚,从而影响其发展的一种教育方法。 2、合理的教育惩罚 教育惩罚是一个中性词,按照惩罚是否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可以把教育惩罚分为合理的教育惩罚和不合理的教育惩罚两种,像体罚、心罚等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惩罚,我们把它列为不合理的教育惩罚。当今人们对惩罚持反对态度,有一部分原因是把惩罚等同于体罚等不合理惩罚。体罚是指以伤害学生身体、侮辱学生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体罚是教育惩罚的一种,属于不合理的教育惩罚,其与合理的教育惩罚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们倡导的是合理的教育惩罚,它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合目的性的惩罚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合法。合理的教育惩罚必须遵法守法,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这是教育惩罚的法律限度;第二,合乎道德。所实施的惩罚不能僭越正常人的道德底线,惩罚行为不能僭越道德限度;第三,合理的教育惩罚应具有教育性,即惩罚的目的是要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要符合教育的要求,具有教育意义。合规律性即教育惩罚要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考虑到学生能够承受的程度。惩罚内容、方式和手段等的选择要注意时间、地点、场合、学生的年龄、个性特点等。

小学生课堂小游戏及惩罚措施

课堂小游戏 1、小猴捞月 这个游戏非常有趣。大家先手拉手围成一个圆圈当“水井”,选一个小朋友站在圈内当“小月亮”,另外再选两个小朋友站在圈外当“小猴子”。游戏开始,大家按逆时针方向一边转圈走一边唱儿歌:“小月亮,晃悠悠,乐得小猴翻跟头;小月亮快快跑,小猴捉住不得了!”唱完儿歌,两个“小猴”钻进“水井”,手拉着手去捉“小月亮”,“小月亮”只能在圈内逃跑躲闪,一旦被捉住就要说出一个带“月”字的成语、诗句或表现一个小节目。接着由这个同学指定别人担任“小月亮”和“小猴子”的角色,游戏重新开始。 2、三打白骨精 这个游戏有两个同学就能玩。先背向而站,相距二步远。游戏开始后两人一块唱:“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并在原地合拍双足跳三下,注意唱到最后一个“精”字时,必须同时做180度跳,同时在落地前还要做一个造型动作。造型动作有三种:1·抬起左膝,右手反掌心在额前作搭凉棚状,同时左臂微屈勾拳为孙悟空。2·双手插腰,两腿侧开为白骨精。3·双手合掌于胸前为唐僧。这三个童话人物的制约关系是:孙悟空胜白骨精,白骨精胜唐僧,唐僧胜孙悟空。如果正巧造型相同,那么重来一次,方法同前,一旦造型之间建立了制约关系,负者就要给胜者恭敬地鞠一个躬。 4、搜捕逃犯 一人当逃犯,另一人当公安干警,用手帕蒙住他们的双眼,分别带到乒乓桌的两个对角上。主持人发令后,两人手摸着桌子一逃一追,逃犯想要躲开公安干警的搜寻,而公安干警则竭力想要找到逃犯,两人都蹑手蹑脚地走动,以免发出声响,使对方发现自己在哪里,但最终也许会糊里糊涂地撞到一起,公安干警便捉到了逃犯。接着可再换两人上场游戏。 规则:围观者只能笑,不得暗示。 5、“数七”游戏 全班起立,让学生背诵数字,但逢说到7或者7的倍数时,以击掌说“停” 代替。每次游戏时,数字也可以变换。可以两人进行比赛,也可以两组进行比赛。说错了就坐下,看看有多少人最后获胜。 6、“大西瓜小西瓜”游戏 学生坐成一圈,口中喊着“大西瓜”或者“小西瓜”的口令,同时用动作比划出西瓜的模样,动作的幅度大小与所喊口令的大小相反,即比划大西瓜,口令是“小西瓜”,比划小西瓜,口令是“大西瓜”,如有错误视为违规,连续三人口令相同,第三人亦为违规。违规者处以完成特定汉语任务的处罚,例如:唱中文歌,读儿歌等等。 7、玩照镜子 只需请几组人上台,一个人当照镜子的人,另一个人当镜子,当镜子的那个人要学照镜子的人的动作。 8、挑西瓜游戏规则 选择一个人做挑人其他的人蹲下做西瓜。游戏开始了,选瓜的人可以走到任一一

浅谈教育中的奖励与惩罚

浅谈教育中的奖励与惩罚 安徽省固镇县连站中学刘习233700 Email:liuxi_lianzh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0975210.html, 教育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教育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奖励与惩罚是教育者常用的两种控制被教育者行为的方法。此方法不但使教育者能控制学生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它能对学生的心理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形成关于个人的行为和结果的关系的信念,进一步形成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负责的模式。 奖惩法是以教育者为主导的广泛存在于不同领域的教育方法,它属于外加的激励作用。当受教育者对于努力学习工作和自我管理约束,没有自发的内在的动机时,教育者通常采用的便是利用表扬、奖励或批评、训斥。 奖励的方法包括一般的赞许、表扬、物质奖励等,惩罚的方法一般包括批评及较严重的处分和罚金等。 奖励作为一种积极强化的教育方法在教育活动中被广泛接受和采用。美国著名教育家卡耐基说“对别人的赞美是人际交往的润滑济,是情感勾通的需要”,它可以增进师生感情。心理学家詹姆士说过:“人类的天性的至深本质是渴求为人所重视”,可见奖励的重要性。“奖励” 意味着对学生正确认识与行为的肯定或较高的评价。适当的奖励可以使学生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增强其学习的动机,改善教育活动的氛围。在学校教育中,经常看到一些成绩一般甚至有某些缺点的学生,因为得到表扬等积极强化的教育方法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了自主学习与探索求知的欲望,因“皮格巴利翁效应”而真正成为优等生的成功范例。 但是奖励如果要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而非一般的教育手段,就应该是一门教育的艺术。教育者在实施这个方法时要注意奖励的艺术性,包括以下几点要求:1、奖励的指向不仅是成功的结果,而且是获得成就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2、奖励的频率和程度恰当。频率指当奖则奖。不能无原则地乱用奖励,使之成为一种效应逐渐降低的手段。程度指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过高或过低的奖励都会降低奖励的功效。3、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应注意奖励的时效性、针对性,实施奖励的最佳时间应在正确行为发生后不久,才能加深记忆,增强效力。在奖励对象上,一些胆小没有信心的学生特别需要鼓励,而一些自尊稳定,有骄躁表现的学生,过多的奖励反而对他们有害。所以奖励既要有统一和公平的性质,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奖励的形式应是多种多样的,从点头赞许到口头表扬,到用特定形式(奖状、奖品、奖金等)进行的奖励都应当恰当和灵活运用。4、无论何种形式的奖励,本质上都应是精神上的鼓励。作为鼓励的外在象征可以是奖品和奖金,但在学校教育中,除了要慎用物质奖励以外,就是要努力引导学生将奖励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象征形式看成是第一位的。5、奖励应尽可能地面向全体学生,以形成集体舆论,获得学生群体的支持,也收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6、奖励的标准要适中。奖励条件高了不容易做到,就会失去争取的信心,奖励也就没有意义;奖励条件太容易,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兴趣也就不高了,奖励的功效也不能持久。针对不同的对象,必要时可分层、分级实施,让每个人都有获胜的机会。

浅谈惩戒教育

浅谈惩戒教育 七台河市高级中学刘清 (时间:2011-6-17 9:27:37 ) 惩戒教育是相对于赏识教育、奖励教育而言。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惩戒教育”则是学校和教师依法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学校和老师用适当的惩戒手段让他们知道犯错误应该承担责任,哪些“高压线”不能触,从而止于犯罪的边缘。本文是结合本人十多年的中学一线教育教学的实践和经验的浅显总结,教育需要惩戒,并谈谈惩戒教育的策略。 一、教育需要惩戒 当前,我国教育领域普遍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等,强调社会、家长、学校、老师要尊重学生,爱学生;要打破师道尊严,给学生以平等交流的机会;学生需要的是表扬、奖励、激励和肯定。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当学生犯了严重的错误,该拿他们怎么办?激励和赏识是否意味着不能批评?在提倡和要求这些的同时,是否还缺少点什么?即需要不需要对学生进行惩戒。 (一)尴尬的教育现实需要惩戒 有人认为,通过惩戒实施的教育不利于学生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不利于学生完善的个性的形成和健康心理的培养,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教育作为人与人的交流,需要一种激励,一种保护,一种关爱和一种宽容。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去呵护,同时也需要我们对他们“修枝去杈”,在学生的错误面前,一味地姑息和软弱才是教育的一种巨大的失败。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温情教育无法“包治百病”,必要的惩戒教育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 案例一:某省会初级中学一名女生,因与校外人员谈恋爱,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教师知道后,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该女生却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后因失恋,竟在家中偷偷吞服大剂量安安眠药。幸亏发现及时,经抢救脱离危险。 案例二:某市初级中学一男生,因迷恋上网,上课昏昏欲睡,作业经常不交,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师教育、教育再教育,可该生屡教屡犯,令老师非常头痛,无可奈何。当班上同学劝说该生要听老师话时,该生竟说:“老师不过说说而已,不痛不痒,他能拿我怎么样?” 案例三:南方某省会城市初级中学两名男生,放学后就去玩电子游戏,把钱花光了,就开始拿东西抵押。老师多次劝阻教育他们,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去偷东西,越偷胆子越大,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以上触目惊心、令人沉痛的案例告诉我们,爱学生是必须的,但爱要有尺度。学生需要的是表扬、奖励、激励和肯定,但强调学生张扬个性的同时,还必须强调以遵纪守法、尊重他人、遵守社会公德为前提。应该教育和鼓励学生对自己的过失

正确认识教育中的惩罚

正确认识教育中的惩罚 刘文明 “好学生是夸出来的”,诸如此类的观点近年来很流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深入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许多教师越来越多地使用表扬的手段,而几乎不敢对学生进行惩罚,甚至到了谈“罚”色变的地步。然而,学生在一片叫“好“声中成长得似乎并不好。有人提出要认识到惩罚对于教育的重要性,呼吁还给教师惩戒权。您认为,惩罚是教育的必需吗?对于违纪学生究竟应该采取何种批评教育方式,相关法律并无明确具体地规定,从而导致教师在学生的管理上无所适从。相反,倒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条文被过度解读。于是,教师对严重违纪学生罚站被称之为“体罚”,批评教育几句更是被扣上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罚”的大帽子!打不得、骂不得、开除不得,不夸张地说: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已经苍白得只剩下一张只会进行“正面教育”的“嘴皮子”!个别小题大做的家长和不利的舆论环境,也使得教师不敢“轻易”批评违纪学生。 一.该不该惩罚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日本: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

明。 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