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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自动化学院全体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调动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员毕业生离校手续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档案所在地的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递交,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对于因本人过错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三、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交给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的,介绍信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因特殊原因需重新办理,可以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回学校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有原介绍信。

四、党员转接组织关系以介绍信为凭证,入党组织材料一般随人事档案转接,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在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2426921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为严格全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字[200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因毕业、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校内异动)。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均应开具党员证明信;超过六个月,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均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在其派遣单位确定后,指派专人在学生离校前、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集中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将介绍信交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部)领取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凡超过规定期限六个月且与学校党组织无任何联系的党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毕业后留校且在原教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应及时到本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报到,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应及时将其安排到新的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留在学校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的,由本人从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校党委组织部,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新的单位报到。 四、党员在校内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变更工作或学习单位时,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先由本人在原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到新工作或学习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共青团支部工作实用指南

一、团支部整体化建设 (一)团支部的隶属关系是怎么样的 团支部作为团的最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团支部的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后,必须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一些灵活设置的团支部,突破了与党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模式,团支部的隶属关系可以条块结合,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组织隶属格局。在一些未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和局部区域内,团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级团组 织的领导。确定团支部的组织隶属关系,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对团支部的领导,有利于上一级团组织对团支部工作的系统指导、 (二)团支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基础,是党支部的助手,行政工作的帮手。 它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应该做好一下工作: 1.组织团员青年学医马克思列宁注意、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坚定对当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 业务技术技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 年围绕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重点,独立开展以新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新世纪青年人才工 程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活动,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构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 神支柱,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树信封,破旧俗,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 益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 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 等活动: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 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6.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青年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召开支部团员大 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团课,手脚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团员证年度 团籍注册,团内统计,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等等: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 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团支部书记职责是什么 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名责任。气只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 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团支部的 日常工作。具体的说,就是: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组织和 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 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和决定;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党员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时,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两种: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党组织必须熟悉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防止组织关系的误转、漏转而造成差错。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的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基本要求: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复员、转业以及其他原因,经党组织批准,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自造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完整填写介绍信中每项规定填写的内容。党费交至的月份及接转组织关系的期限要大写;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均要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每张介绍信上只限一人。介绍信和证明信必须盖支部的章印,设立总支部的加盖总支部章印。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另附的名单上加盖党组织或支部书记的章

【2018最新】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word版本 (1页)

【2018最新】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 1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 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使用范围?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 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 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 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 、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 般由本人携带,亲自办理接转手续,不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前来办理接转党 员组织关系的人员要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 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 不超过15天。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 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市直各学校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市局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 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 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员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凭证。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支部不能接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工作单位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 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及时按规定转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在六个月内)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根据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内,机关党支部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机关党支部内部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防止伪造。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个人委托他人办理,有关党组织一般应不予受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县直属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的,要携带“党员的基本情况”。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果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树林召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2012年5月10日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附件3: 昆明理工大学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问答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为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五、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区外转接区内转接 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 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上级要求,今年在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同时,还需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 二、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即使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 (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前,应当及时办理正 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该如何填 写。攻读本校或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 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 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此种

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 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工 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 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原介绍信及时到学 校原二级党组织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千万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 绍信放在身上,这是组织关系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预备党员无法 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五)党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 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毕业之际妥善处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如果你还有疑惑或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党群服务中心指南

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党群服务中心以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为理念,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原则,积极建设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党群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为辖区内群众、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服务中心坚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按服务事项公开申报材料、办事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把中心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示范窗口。 一、位置分布示意图 二、定期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服务对象: 预约项目:健身房(提前半天预约)、党群阅览室(提前半小时预约)、远程教育设备使用(提前三天预约) 三、党群阅览室 阅览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藏书XX 册,其中XX书XX册。每年订阅各类杂志XX余种,报纸XX余种。

为了方便阅读者阅读和查阅资料,配备了上网电脑,以适应网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党群活动室 党群活动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内设置跑步机、健身车、乒乓球台、哑铃等健身器材,是党员们休息锻炼的场所。 五、党组织建设流程示意图 六、党员发展流程示意图 七、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的要求说明 中组部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逐级接转,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处填写单位)应是符合中组部要求的与介绍信开出党组织权限对等的单位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指党员具体所去单位。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的46所高校,使用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 1所部属高校:XX大学 24所省属本科院校: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XX大学、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通货师范学院、XX学院、吉林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6所省属专科院校:XX学校、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校 15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XX学院、XX学院、东北师大人文学院、XX 大学光电信息学院、XX大学发展学院、XX大学人文信息学院、XX大学经济信息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XX学院、XX大学光华学院、XX大学旅游学院、XX学院、XX大学博达学院、XX学院 另:XX学院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公安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 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XX大学——XX大学党委组

织部。 2.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和省外单位使用加盖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 (1)如果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2)如果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如果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如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如果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以下党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 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行(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6)如果到军队、民航、铁路、新疆建设兵团等部门工作,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南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南 一、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 (一)校外接转组织关系 办理时间:2013年6月 1、学院党委汇总审阅“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区分京内、外),发送到组 织部邮箱; 2、与党委组织部核实“转出表”是否存在错误信息; 3、修订无误后,打印“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京外一式二份,京内一份),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批量); 4、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到组织 部办理转出手续。 (二)校内接转组织关系 (例如,到另一所学院就读研究生,或者毕业后留校工作) 办理时间:2013年9月 1、转出单位填写【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本人持转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入职(入学)单位报到; 3、转入单位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录入录“党员组织关系【转 入】表”,并发送到组织部信箱; 4、转入单位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表”到组 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二、组织关系去向(即介绍信抬头)的正确填法 (一)信息准确的重要性?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难点在于采集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果信息有误,则会因为改办、重办导致工作量翻倍,更有损于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严肃性,并可能导致毕业生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二)如何保证信息准确? 1、要求毕业生提供准确的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仔细阅读就业单位的报到 需知,或者询问该单位的组织部门、党务具体负责人,千万不能凭空臆 测,或者仅仅询问人事部门的普通办事人员。 2、要求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规范,督促其认真负责、 无一遗漏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3、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汇总后的数据,参考利用历年毕业生转出的数据。(三)组织关系去向应区分京内、京外 “京内”是指转出到隶属北京市委的基层党委,京内的基层党委之间可以直接互相接转组织关系,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京外”是指转出到北京市委管辖范围以外的党组织,该党组织需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的权限,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组织关系去向一般为“中共某某委员会”或者“某某党委”,后面可以带上或者省略“组织部”、“组织处”、“党委工作部”几个字。 京内组织关系去向为北京市的基层党委,包括: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注意事项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经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党员必须重视和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正式和临时组织关系需持不同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 ]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 个月及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 个月及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

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能够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党员持党支部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开介绍信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转接手续。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村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组织去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经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她人代为办理。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 1 字号:[ 大中小 ] 2013-06-05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为什么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党员的学习、工作单位或生活区域是经常发生变动的,如果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就会形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监督和服务的状况。只有通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才能保证党员不论到哪里,党组织都会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2012-03-19 08:42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滨海街道党工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调办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委托索取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受。暂时不具备接受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受外来党员提出具体时间等要求。 二、离退休或退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乡镇)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6)对根据国家有关政

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

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一)“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如下: (二)详细流程说明 注:若选中的团员当前有未结束的接转流程或者未缴清转接前应缴团费,则不能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先自行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打开智慧团建系统(),填写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选择页面左下角“关系转接”,模糊搜索转入团支部简称,准确填写转出原因、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选择相关信息并填 写,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3.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即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手

动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团员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消息”,转接页面中点击“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可以查看转接审核状态,团员可以联系相关团组织,提醒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审核。 5.若组织转接申请任何一步审核不通过即流程终止,需重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三)各种身份的毕业生转去哪? 1.工作 团员先询问公司团支部是否同意转入,若同意转入即转入工作单位团支部;如果所在单位未建立团支部,其团组织关系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上面两个团支部都不能转,再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具体操作: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2.升学 若继续升学,即转升学的学校对应的团支部。 具体操作: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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