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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序号的正确使用

论文中序号的正确使用
论文中序号的正确使用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

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3.5.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二、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我国当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题目:分析并评述我国当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两种方式。 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租或者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有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又称土地批租,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期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执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时有偿的,土地使用者需支付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四种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符合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主体要合法,以书面形式签订,内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2.出让地块的现状、包括该地块的位置、范围和面积等。3.出让地块的用途和使用条件。4.土地的使用年限。5.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期限和方式。 6.提供土地和移交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方式。 7.受让方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8.定金和违约责任。9其他条款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在转让的同时,转让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文章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关于常用序号的几点说明(数字序号顺序) 一、序号 序号Sequence Number,有顺序的号码,如数字序号:1、2、3……,大写汉字也算数字序号,如:一、二、三……序号可以清晰的分清同一类事物,也可以用序号作文章的小标题。我们在写文章,特别是在写论文中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我们的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目前较多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一些资料,在此谈谈有关数字序号的用法,对序号规范写法作一详细说明: 二、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一)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第一层为汉字数字加顿号,例如:“一、”“二、”“三、”; 第二层为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例如:“(一)”“(二)”“(三)”; 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例如:“1. ”“2.”“3.”; 第四层为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例如:“(1)”“(2)”“(3)”; 第五层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例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层为大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第七层为小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 (二)理科类论文的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1.2.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三)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正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合法的方式是允许转让的,促进土地的转让流转,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了相关规定。接下来,的小编将综合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为大家进行了全面的归纳,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

没有细说。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 一、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二、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三、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四、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以房地产作

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

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用得好,能使我们的文章有条有理,眉目清楚;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了一些别的资料,在此谈谈数字序号的用法。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 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 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 符号; 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一”“二”“三”——“ ㈠”“㈡”“㈢”——“ 1” “2”“ 3”——“ ⑴”“⑵”“⑶”——“①”“ 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 正确的用法如下:

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

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所需的材料

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所需的材料 需要土地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意味着大家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大家可以合理利用土地,并且要对自己的土地使用行为进行负责。其实这也是要求大家合理高效的利用土地,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感兴趣可以随小编一起看看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内容。 需要土地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意味着大家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大家可以合理利用土地,并且要对自己的土地使用行为进行负责。其实这也是要求大家合理高效的利用土地,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感兴趣可以随小编一起看看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所需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或者是个人身份的证明和户籍的证明; 3、出具土地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情况,还须要提交共有人的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或者协议等相关资料; 4、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的附着物的合法产权的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资料。 ▲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

浅议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的界定

浅议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的界定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的争执及评析 人们凭借对现行有关法律文件的理解,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间上有下列五种不同的观点,认为下列日期为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 其一,政府依法批准建设用地的日期。 其二,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或个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日期,或国土资源部门制订作的划拨用地通知书的日期。 其三,国土资源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与中标人或竟得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其四,交地日期,即《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建设期限的起始日。 其五,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日期。 关键要明晰“土地使用权”的含义,顾名思义应理解为“使用土地的权利”,用地单位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起始日应为该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笔者对上述四种观点作些剖析,意在抛砖引玉。 对第一种观点,应从供地方式区别对待。(1)使用集体土地或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以建设用地批准书载明建设期限的起始日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若项目用地的审批时间与建设

起始日为同一天,那么,可将有权机关批准项目用地的时间认定为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除此之外,则不然。(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情况下有三个不同的日期,即政府批准出让土地方案的日期、国土资源部门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日期、国土资源部门制作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建设起始日,其中政府批准土地方案的时间先于后两者(协议出让方式的,前两者的日期有可能相同),因为土地出让方案经批准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或竟得人,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因此,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批准项目用地时间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 对第二种观点,也应区别对待。(1)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中作了明确规定,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照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内容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它的法律地位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同,二者实体内容相近,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没有规定交地日期。 对第三种观点,笔者持不同意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文章章节序号编排常识

文章章节序号编排常识 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用得好,能使我们的文章有条有理,眉目清楚;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文章序号编排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一”“二”“三”——“㈠”“㈡”“㈢”——“1”  “2”“ 3”——“⑴”“⑵”“⑶”——“①”“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 1、(一)、⑴、①、第一:第一、 2、(二)、⑵、②、第二:第二、 3、(三)、⑶、③、第三:第三、 正确的用法如下: 1.(一)⑴①第一, 2.(二)⑵②第二, 3.(三)⑶③第三,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

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 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 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 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3.5.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 “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二、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 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 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三、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文中注释极少量的可用“*”、“**”表示,一般用圆圈的阿拉伯数字依序标注,如“①、②、③……”,标在所注对象的右上角。页脚或文末注释中对于相同 内容的注释条目可合并写,如“⑥⑨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昆明:云南人 民出版社,1987年,130、126页”。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总结

房地产开发课程论文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成绩: 2012/11/28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的总结 摘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经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如果不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则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无效。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获取 [Abstract]Land use right transfer of state is state-owned land use rights to a certain number of years to transfer land users, by users of the land to the state to pay the leasing of land use rights behavior. The transfer of land use rights refers to the transferring of land use right of the land users, through sale, gift or other lawful means of land use rights transfer behavior. Land use right transfer refers to the approval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or above the county level, the land user has paid compensation, resettlement and other costs, will the land delivery of its use, or the land use right of free delivery to users of the land use behavior. The transfer of land use rights, shall sign a written lease contract, at the same time to the local people's government at or above the county level l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for registration. If you do not enter into a written contract on the transfer of land use right reg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the land use right transfer act invalid.. [Keyword]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land use right; acquisition 一、简介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土地出让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 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土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农村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论文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论文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关于常用序号的几点说明(数字序号顺序) 一.序号 序号Sequence Number,有顺序的号码,如数字序号:1、2、3……,大写汉字也 算数字序号,如:一、二、三……序号可以清晰的分清同一类事物,也可以用序号作 文章的小标题。我们在写文章,特别是在写论文中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我们的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目前较多 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 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一些资料,在此谈谈有关数字序号的用法,对序号规范写法作一详细说明: 二、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一)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第一层为汉字数字加顿号,例如:“一、”“二、”“三、”; 第二层为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例如:“(一)”“(二)”“(三)”; 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例如:“1. ”“2.”“3.”; 第四层为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例如:“(1)”“(2)”“(3)”; 第五层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例如:“?”“?”“?”或者“1)”“2)”“3)”; 第六层为大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 “(A)”“(B)”“(C)”;

第七层为小写英文字母,例如: “a.”“b.”“c.”或者 “(a)”“(b)”“(c)”; …… 数字序号级别一览表: 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 一、 (一) 1. (1) ? A. a. 二、 (二) 2. (2) ? B. b. 三、 (三) 3. (3) ? C. c. (A) (a) (B) (b) (C) (c) 第一, 第二, 首先, 其次, (二)理科类论文的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1.2.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 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三)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正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法律制度

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A、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B、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公文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文章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用得好,能使我们的文章有条有理,眉目清楚;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了一些别的资料,在此谈谈数字序号的用法。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一”“二”“三”——“㈠”“㈡”“㈢”——“1”“2”“3”——“⑴”“⑵”“⑶”——“①”“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

正确的用法如下: 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

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3.5.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二、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

论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 其中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

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总的来说,目前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均为有偿取得。

公文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文章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一”“二”“三”——“㈠”“㈡”“㈢”——“1”“2”“3”——“⑴”“⑵”“⑶”——“①”“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 正确的用法如下:

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介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A.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B.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竟买人在竟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竟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竟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的竟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止拍卖。在拍卖中最终的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的底价,否则也需终止拍卖。拍卖成交后,竟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C.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

论文数字序号的使用

论文数字序号的使用 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用得好,能使我们的文章有条有理,眉目清楚;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了一些别的资料,在此谈谈数字序号的用法。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一”“二”“三”——“ ㈠”“㈡”“㈢”——“1”“2”“ 3”——“ ⑴”“⑵”“⑶”——“①”“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 正确的用法如下:

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 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3.5.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二、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三、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文中注释极少量的可用“*”、“**”表示,一般用圆圈的阿拉伯数字依序标注,如“①、②、③……”,标在所注对象的右上角。页脚或文末注释中对于相同内容的注释条目可合并写,如“⑥⑨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130、126页”。

土地使用权入账方式

现行会计准则、制度规定: 1.《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2004年4月27日)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入账,包括征地等费用。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列入“无形资产”。待该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来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2000年2月29日)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规定确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货项目)。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摊销;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

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4.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2001年7月5日)公司以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实际成本。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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