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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政执法试题

环保行政执法试题
环保行政执法试题

环保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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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在江河、湖泊设置

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或者 ,直至验收合格,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5、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

6、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7、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8、《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排污者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此规定者将被环保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处以元以下的罚款。

9、《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在城镇主导风向的、城市规划区和城际公路两侧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严重影响大气

环境质量的项目。

10、《包头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及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含油脂废水直接排入 或者擅自 ,否则可能被处以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二、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新建哪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简述排污费主要使用于哪些方面?

三、案例分析

1、2003年5月7日,杨某发现在其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X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X 造纸厂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为此,杨某向X造纸厂提出损害赔偿请求,X造纸厂未予理睬。2003年12月,杨某向X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杨某与X造纸厂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杨某多次向X造纸厂索要赔偿,X造纸厂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2005年1月,杨某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市环保局拒绝了杨某的要求。因此,2005年7月,杨某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X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问:

(1)杨某能否以X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杨某、X造纸厂双方在X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力?

2、2007年10月26日,A县环保局根据个体工商户王某申报其家具加工厂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和县环境监测站的现场监测数据,核定了家具加工厂2007年7~9月的排污量,并于当日向王某送达了《排污核定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王某对《排污核定通知书》未提出异议。之后,A县环保局又通过依法核定,确定家具加工厂应缴纳2007年7~9月噪声超标排污费2100元,并予以公告。此《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于2007年11月5日送达给王某。王某在法定时间内并未缴纳。由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2008年8月4日,A县环保局申请A县法院强制执行。A县法院对此案立案审查后认为,此案在诉讼期满后已经超过了180日,即A县环保局申请执行的期限已经逾期1天,且A县环保局又没有提出正当理由,对此,A县法院于2008年8月15日对此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问:

(1)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能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环保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后,环保部门是否还有其他权利、措施来实现对王某的依法管理?

行政执法考试(环保知识)

一、《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应当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年工作总结范文--环卫督查个人总结

2019年工作总结范文--环卫督查个人总结 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加强作风纪律完善规章制度 我大队在年初认真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提高了责任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关心个人生活,解决个人困难,关心政治生活,发展党员,评选每月工作标兵等方法来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2、开展文化活动活跃文化生活 去年以来,我大队的同志参加了一系列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像全区干部职工长跑比赛、市局大型文艺会演、区局文艺小分队,组织了深入各镇、办的演出宣传,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了拓展运动等。通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大家文化生活,提高了全大队的凝聚力,培养了互助协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3、规范执法用语汇编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我大队将日常环境监察中应用广泛环境法律法规进行汇编,组织多次学习和讨论,使监察员在执法和排污收费工作中做到了不卑不亢,了然于胸,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环保卫土的良好形象。 4、处理群众投诉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将处理群众投诉作为宣传环保,树立形象的一个重要内容。率先在全市监察大队中成立信访办,工作具体落实到专人。工作体制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处理程序,礼貌地接待群众的来电来信;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给予答复。通过我们监察员细致耐心的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59起,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杜绝,污染投诉率下降了50%。 二、业务工作方面 1、污染普查 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首战告捷。在行业杂、户数多众多客观原因存在下,大队领导深入一线、同志任劳任怨、超前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 2、排污申报及收费

2020年环保个人工作总结

2020年环保个人工作总结 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环保工作在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意识不足,致使环保工作开展不到位,生态环境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今天给大家整理了环保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半年以来,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科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1、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今年

以来,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16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2、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3、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4、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

17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2年7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进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先调查取证,后作出处罚。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以下简称违法案件)。 第五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涉及重点污染源的案件; (二)跨县级行政区的案件; (三)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六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跨市级行政区的案件。 第七条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案件,由结果发生地或行为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八条两个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九条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案件,由转移一方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自行移送或拒绝。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时,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二条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依法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给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案件,认为确需由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请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或规章地管辖另有规定的,按另有规定执行。

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

环保工作发言 (xxxxxx镇) 尊敬的刘县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xxxxxx镇就抓好落实此次全县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环保重点工作交账会会议精神作以下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第一,迅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部署。 此次会议后xxxxxx镇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线、生命线和高压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以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部署、细化、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在责任落实上动真格,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第二,重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对于此次指出我镇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我们将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扎实整改。 一是关于xxxxxx村原垃圾堆场渗滤液排放问题。 考虑到该垃圾堆场清场停用后,经过十余年的绿化植被净化,目前尚未发现有污水渗透污染的实际情况,我镇已经联系了县疾控中心做饮用水标准检测, 12月4日已经现场取样,计划5日由疾控中心统一送检,我镇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落实解决该问题。

二是关停20家畜禽养殖企业问题。 xxxxxx镇范围内有49家养殖场,其中合作社30家、养殖户19家。通过加班加点的讲政策、做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关停8家,剩余养殖户也在协商关停事宜,但迫近年关,难度较大,我镇争取在本月底之前与养殖户达成协议。 三是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问题。 目前全镇范围内需要改造的两家加油站积极响应,已动工改造多时,改造工程也已过半,计划12月底之前完成改造任务。 四是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今年我镇已投入四百余万元用于污水的处理和收集,截止目前,全镇污水收集处理率约30%,其余区域正在加紧铺设管网,预计2018年3月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五是xxxxx库区内餐饮店整顿关闭问题 我镇已安排专人多次上门做4家餐饮店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多部门联动,争取12月底之前做通店主工作。 第三、补齐短板,确保工作推进速度 环保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于乡镇来说存在执法难度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投入大回报慢、任务重难度大、项目少申报难等问题,xxxxxx镇将进一步克服种种困难,通过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环保投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

安全环保工作总结范文免费参考

安全环保工作总结范文免费参考 安全环保工作总结范文篇一xx年我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安全、稳定、顺行,为完成全年工作计划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切实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教育本身是一种预防措施,要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的根源是加强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对安全工作的了解和对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我班按照计划每周举行一次安全活动,利用学习与讨论座谈相结合,利用报刊、通讯、黑板等途径强化安全宣传,使广大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安全意识。 灵活教育,虚实结合。班组的铆工、气焊、操作三大工种采取循环方式每月一次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全面了解各工种的安全操作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的方法、应急事故处理技能、查找隐患能力等。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季节特点、人员特点组织开展了夏季安全防治、冬季安全防治、安全活动月、消防灭火演练等系列活动,一方面加深员工对安全理论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针对性集中整顿和演练锻练了职工的应变能力和应急能力,做到遇事不乱处事不惊。 针对公司的事故案例通报,我们及时进行教育,组织全

员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经过、事故处罚情况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敲响警钟,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掌握类似事故的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制度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在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同时都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内容,并按照生产无隐患、个人无违章、班组无事故的要求建立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明确安全生产的要求。 班组像一个家庭,不容许任何一名员工受到伤害,我班实施了两人互联互保,班组联防的安全防护体系,全班十二名员工结成六个对子,在工作中互联互保,相互保护,发现险情,制止违章,起到了监督、保护作用。对新入厂工人班组严格落实入厂三级教育。今年新来的两名职工经过严格认真的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班组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老职工对他们进行帮教,熟悉新工作,纠正不规范,适应新的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工作,我班建立了安全学习制度、班前五分钟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员巡回检查制度、现场卫生环境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这些制度是保证职工正常进行生产活动的有效措施。只要职工掌握和严格遵守,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作业,防止因个人错误操作引起事故,就能保证安全生产。 各项管理制度和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班组把经济责任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处罚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处罚 一、基本精神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的规定精神,可将基本精神概括如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原则、公证公开原则、行政处罚轻重与环境行政责任大小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原则 该项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 1、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 2、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3、必须严格依照环境法规定的形式与幅度给予环境行政处罚。 (二)环境行政处罚轻重与环境行政责任大小相当原则 也称罪过相当原则。是指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轻重的程度。 / (三)公证、公开原则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违法者提起环境行政处罚程序,确认其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要件和情节,以至决定环境行政处罚时,必须客观、平等、不偏不倚、不隐瞒、达到公平和透明。 二、修改亮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相关法律制度,以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这是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

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总结

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十陵街道办事处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的工作方针,全面整顿“三无”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我村迎检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两委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环保宣传 在环境整治期间,我村采用了三种形式对环保工作进行宣传。一、通过微信平台、组长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向村民讲解宣传环境整治的内容和方针,明确环境整治的益处,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二、在我村辖区内悬挂环保标语,在各条路口、小区门口及显眼位置,共计12副。1副环保宣传喷绘张贴于村委会墙面。三、张贴宣传资料60余张,入户、定点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三、“三无”企业整治情况 通过前期的摸排,我村共有各类企业91家,随后新增5家,合计96家。其中要求规范治理的企业53家,要求关闭的企业43家。工作中,我村大力动员群众参与,采用村工

作小组成员与群众一起下组通知与召开企业法人、房东会议相结合,确保每一家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同时每天定时定点巡查,做到严查严防。期间,我们配合区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联合执法大队,通过下达执法文书、劝导、写搬迁承诺书、断水电气、拆除企业违法建筑物等方式将大部分违法排污企业置于关闭状态。下面为我村关闭企业情况表: 四、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积存垃圾问题。赖家坡积存垃圾共发现20处,**小区共发现卫生死角18处,****积存垃圾6处,目前均已经全部清除。****和*****沿线垃圾清理、****学院周边垃圾死角清理、****停车场及周边垃圾清理,共计25次。环境综合治理期间共清理垃圾36车(货三轮)。 五、信访投诉 我村共接信访投诉5件,分别是****农集区大家庭餐饮服务部臭气、残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活动中心茶

2020环保工作总结的范文【四篇】

2020环保工作总结的范文【四篇】 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今天编辑给大家带来2020环保工作总结的范文【四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环保工作总结(一): ****有限公司是全密闭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年产值****万元。在企业发展短短的几年中,环境保护工作占据着重要的篇章。经过全公司上下的不断的努力、改善提高,公司在节能降耗、达标排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各项指标均能到达国家和省级的环保标准,并于****年*月份透过了 ISO14000/ISO18000/ISO9001三个管理体系的认证。 **年以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环委会、市环保局、区环保局的领导下,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实实在在地做了超多、细致的工作,公司综合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没有发生一齐环境污染事件。现就一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加强职责制建设。 去年,遵照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司实际,以文件的形式下达了公司所属各部门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要求,在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由所属各部

门、总经理负责制的基础上,又充实了各级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各辖区内的环保各项工作。(具体行动)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 组织人员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环保专题会议;并在公司内部做了大力宣传。在全公司营造了保护环境、全民参与的浓烈氛围,让环保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生产,让大家更深入全面地了解环保部门的职责、环境质量的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的任重道远。同时我们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悬挂横幅,制作了环保宣传站牌,张贴环保宣传标语等。公司花费了20多万元对厂区内90%以上空场地都进行了绿化,并每年花8万元请绿化公司专人养护。我们以让员工走进公司大门给人以花园式工厂的感觉为目标,今后还要在厂区内进一步规划绿化。 (三)坚持环保工作,做好外请监督内抓管理。 去年7月,在透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后,我公司再次邀请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我公司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考察。检查小组在重点检查了去年考察时提出的问题的改善状况后,进行了下一轮的环境、健康与安全评估,提出了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此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现场检查力度,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优化了我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引入了更先进的管理概念。去年年底,公司响应环保局的要求,在污水总排口处加装了一套污水在线监控系统,使任何人都能够随时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10)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10)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即《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修正案于2003年11月3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发布施行。 法规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二节调查取证 第三节案件审查 第四节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处理决定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五章执行 第六章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监督 第八章附则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工作。 法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19环保督查工作总结

2019环保督查工作总结 2019环保督查工作总结.环保督察2019最新消息 篇1 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即将启动!环保风暴又要来了吗?去年有多少企业被查处?2019年的环保督察有何不同之处?这次要严查的8个项目,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1月18日至19日,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我国将用4年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与上一轮不同,这一轮不仅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进行督察,还将对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今年,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推动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力争4年内完成全覆盖及回头看。 1 回顾2018年,200多个督查组,处罚案件18.6万件 2018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2014年的4.8倍。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所有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都要拉出来练练。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由3名至4名执法人员组成一组的200多个督察组,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的县(区、市)进行拉网式检查。

对于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该淘汰的燃煤锅炉未淘汰、未上污染治理设施违法生产、超标排放等问题发现一起公开一起、移交一起,地方政府在接到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问题清单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完成移交问题的调查、查处工作。 2 化工企业被查处典型案例 江苏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就是专项督察中发现的一个典型案件。 辉丰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年产原料药、制剂20余万吨。但辉丰公司下属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将约2.2万吨化工残液通过罐车非法转移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盐城银天源制镁有限公司,再通过该公司雨水沟偷排外环境。 辉丰股份及其3家子公司先后收到盐城市环保局、连云港灌南县环保局、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开出的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金额达近千万元。辉丰股份的位于连云港灌南县的3家子公司已停产整顿。 同时,公安机关对辉丰股份的多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生态环境部通报发出的次日,江苏省环保厅官方微博消息称,警方已依法对企业负责人立案侦查,对辉丰股份11名涉案人员采取逮捕、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有关环保工作总结范文汇总5篇

有关环保工作总结范文汇总5篇 环保工作总结篇1 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围绕“三保三促“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均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得到稳步推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对权限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好重点项目预先介入制度和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度。项目审批时间在去年提速20%的基础上又提速了20%。此外,从五月中旬起,我局正式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各镇区的饮食娱乐服务类和区域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均可通过网络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不再直接受理以上两类项目。 上半年,共审批项目1532件(其中有市重大项目172项),包括报告书48件、报告表738件、登记表746件,预审项目915件。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项目3697件,办结固废转

移审批829件,排污许可证184件。 二是加大服务经济的力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保联络员制度。对企业的环保诉求,坚决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截止目前,已走访企业82家,帮助企业解决50多个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落实预先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区镇招商人员联系,对各区镇在谈项目,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议各地立即终止谈判,以免浪费人、财、物力;凡是符合产业导向的,积极给予帮助,实行审批提速。此外,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还对具体项目创新灵活的审批方法,确保企业“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还与我市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环境行为评级较低但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提升环境行为等级,确保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半年来,已为十几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修复。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从严、行政处罚从轻、纠违重在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首查教育、二查整改和整改到位不处罚“的执法要求,把行政执法的重心放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守法经营上,重点抓好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共行政处罚违法企业8家,处罚金额19。9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6%和84%(去年同期处罚违法企业18家,处罚金额125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环罚〔2018〕81号 当事人:广东南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树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174XF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自编1276号后场1号当事人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8年6月3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实际经营二类机动车维修业务,废旧机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调漆房内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放在一白色塑料桶内。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执法照片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8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海环罚告〔2018〕26号),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2018年7月2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我司经营期间按照固废法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标识粘贴于入门左边墙上,检查人员到我司检查时候站在门口拍照,由于拍照的角度问题并未发现标识,误以为我司未设置危废标识,我司已对危废标识调整粘贴位置。希望贵局能依据事实取消此项的处罚。调漆房内白色塑料桶,该垃圾桶装的是危险废固及有机溶剂,混装着抹车布(此抹车布含有油),一次性纸杯(纸杯里含有废油漆),因抹车布与纸杯含有危险废物,故与危险废物油漆桶等放在一起,没有进行分类,我司也立即进行整改,对危废类别进行分类存放。我司经营类别虽是二类机动车维修业务,但实际经营业务范围只有钣喷业务,且业务量非常小,产生的危废极少,只有油漆桶这一项。此次一旦罚款,将对我司造成严重影响,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我司积极配合环保工作,参加相关培训和最新管理要求,按期完成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等。现申请减免或减轻本次处罚。并承诺做好环保相关工作,接受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提交危废标识照片和财务报表。”我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采纳其陈述申辩内容。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

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今天,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导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这既是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厚爱,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督察组各位领导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按照督查工作要求,现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其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重要的生态问题和基本的民生问题来看待,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排查行动,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和防范措施,

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县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开展“回头看”情况 1.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县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自查自纠。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会议,认真总结中央督察期间的工作,梳理各类问题,要求整改任务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长期坚持。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XX个批次共XX件(详情见附件),所有案件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批示督办,分管副县长进驻XX协调组办公地点现场进行办公,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现已全部结案并完成销号。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信访案件XXX号,此案件涉及倾倒化工废物污染水体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我县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实际污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分析研判整改措施,整改后未再接到群众投诉,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回头看”工作容易出现反弹回潮、“死灰复燃”等现象,我县环保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牧兽医局及相关街道等责任部门对28件案件多次进行了现场复查,均未发现反弹情况。

2019年公司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公司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公司的环保工作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污水处理,气味治理,中水回用及电站烟尘脱硫等环保工作基本完成了某某公司环保治理和改造任务,有力的保证了各公司的正常生产。 第三季度至今,污水站污水处理连续达标排放,中水处理量及中水回用量均不同程度提高,在减少排放量的同时真正做到了在生产上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的目的,某某公司公司确立的环保目标是:减污,达标,治理,增效。违绕这个目标贯彻的环保理念为:“让大成天更蓝,水更清,效益更好”。在这个理念的指导下,某某公司在环保工作上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理念,强化责任意识。 某某公司公司肩负着整个长春园区的水、电、汽供应和污水处理工作,是集团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今世界环境污染已成为困扰人们的一项重大课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同等重要。而且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地方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此,我们重点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意识、环保责任的教育,特别是电站和污水站从事烟尘和污水处理的岗位员工,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也是企业的形象,对社会负责、

回报社会、回报人类这也是我们大成集团的企业宗旨。只有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才能加强,也才能从根本上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 二、以我为主、服务上游,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 在实际生产运行控制过程中,教育员工坚决贯彻:“以我为主,服务上游”的思想。所谓“以我为主”就是强调环保的责任主体意识,每一名员工都是环保的责任主体,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无论哪个公司的排放超标,若在排放达标上出现问题,最终都是我们的责任。“服务上游”就是树立为上游企业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污水站的处理能力,缓解上游企业的排放压力。我们对待各公司的排水即要按发展中心的要求做到严格考核,又要做到时时有效的沟通,帮助上游公司解决一些突发或临时性的问题。宗旨是满足和保证整个园区的稳定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实施清洁生产,控制排污,减少污染。 根据集团实施清洁生产的要求,某某公司加强了对生产工艺的控制,通过各项技术改造提高了水的循环使用率,并率先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 在污水运行过程中,对各工段运行参数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始终保证处理负荷和处理效果处于受控状态,在对各公司废水排放的监

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对于环保工作是否比以前更加有信心了?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一)我于2019年1月进入xx环保局工作,不知不觉在这里工作已有一年了,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进入环保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从选择环保事业的那一刻起,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改善全区人民的生活环境就是我的追求。初入环保局,曾经很担心不知该如何做好工作,不知该怎么与人相处,但在环保局宽松融洽、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里,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工作人员的转变。 作为专业毕业生,环保工作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在领导、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无到有,从不知到认识,较好的履行了环保工作职责,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单位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环保监测工作的整个操作流程。 作为一名环境监测分析工作者,日常的工作使我明白了,任何一项工作想要做到全面,除了细心耐心责任心外,更与平时的积累分不开。认真准备工作当中的每一项,是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关键。只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要求,才会呈现出精准的数据和最全面的结论。

总结自己这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作为刚踏出校园的毕业生,我身上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比如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不足,工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灵活变通、为人处事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在工作中,局领导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勤政规章制度,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严以自律,未发现有违纪违法现象。大家紧密地团结在局党组周围,干劲十足,以饱满热情自觉投入各项中心工作中去。在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局属各科室、站、所的同志自觉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精神文明建设到位,业务搞得有声有色,我局被评为“2019年全国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xx市‘三五’普法先进 单位”等光荣称号。今年10月、11月,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监察局石司长等领导先后到我局检查工作,对我局纪检监察、党建工作、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等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去年坚决关闭非法经营的400多家无牌小冶炼厂,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新年开春我局乘胜而上,继续狠抓297家持牌小冶炼厂的污染整治工作。为促使企业如期落实治理设施,我局“小冶炼”整治小组多次深入现场巡查或分片进行督促指导工作。 到目前为止,已落实治理方案并在建治理设施的有221家,已验收的有26家;经核实没有污染工序的有16家,停产2家,燃料改为柴油或电的有8家;对未落实委托治理的49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案源登记 1、依监督检职权查处的初步调查。或者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进行核查。制作现场笔录等等,在此期间经报批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立案 1、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2、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指定两人以上承办;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三、调查取证 (一)调查取证 1、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证据; 2、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证据提取单; 3、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到场和拒绝签名应在笔录注明)。(二)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措施) 1、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机关负责人同意或口头批准24小时后补办; 2、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制作清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三)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 1、询问被询问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应核实并签名盖章); 2、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四、案件调查终结 1、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尾部承办人签名署时间,办案机构负责人也要签名);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即:填写(行政处罚建议)的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或者填写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六、告知当事人(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 (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或者(1)、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制作陈述、申辩或听证笔录。

环保行政执法试题

环保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题 姓名:单位: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在江河、湖泊设置 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 或者 ,直至验收合格,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5、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 6、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7、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8、《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排污者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此规定者将被环保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处以元以下的罚款。 9、《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在城镇主导风向的、城市规划区和城际公路两侧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严重影响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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