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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附件44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在人民国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海关总署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备案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

第七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自我声明;

(二)企业生产条件、产品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海关应当自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之日起5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出口食品

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容。

第九条海关应当在受理备案申请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报告。专家评审主要采取文件评审式,对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或者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可以实施现场评审。

前款规定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海关备案审查和决定期限。

第十条对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结果或者其它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认证结果,评审时应当予以采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声明已经建立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的,评审时可以结合企业信用记录适当采信。

第十一条海关应当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20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准予备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向企业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应当公布从事专家评审工作的人员,并通过持续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十三条《备案证明》有效期为5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延续申请。海关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所在地海关报告,并重新办理备案。

第十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海关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因分析和整改计划。海关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海关总署对主管海关实施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管海关应当依法对所辖区域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海关总署。

第十八条海关应当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编号规则对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编号管理。

第十九条海关应当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记录,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式,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式进行。

第二十条海关可以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进行。

第二十一条主管海关应当公布本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

海关在监管中获悉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根据工作职责需要向地农业、食药、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通报的,应当及时通报。

第二十二条海关应当建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档案,及时审查汇总企业年度报告、监督检查情况、违规行为等信息,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证机构对其出具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结果或者其它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认证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获得前款规定认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存在重问题,认证机构未及时进行处理的,自发现之日起1年不予以采信认证机构相关认证结果。

认证机构因行为被查处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不予以采信其相关认证结果。

第二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海关可以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受理企业相关食品的出口报检:

(一)出口食品因企业自身安全卫生面的问题在1年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3次以上的;

(二)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时发现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

(三)不能持续符合备案条件,出口食品存在安全卫生隐患的。

第二十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撤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海关总署报告:

(一)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二)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

(三)出租、出借、转让、倒卖、涂改《备案证明》的;

(四)不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或者在接受监督管理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且拒不改正的;

(五)存在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述情形,经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

(六)依法应当撤销《备案证明》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注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海关总署报告:

(一)《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或者申请注销的;

(三)《备案证明》依法被撤销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备案证明》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按照本规定保存相关档案或者提交年度报告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海关报告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或者重新备案的。

第二十九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违反《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申报资料清单

附件5: 出口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出口备案应提供如下材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缺委托书 3、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人流图、物流图和水流图; 4、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描述; 5、生产工艺关键部位图片资料,厂容厂貌图片资料,内外包装产品图片资料; 图片方向调整。 6、企业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内外包材的种类、用途等资料; 7、生产加工用水水质分析报告(必要时); 8、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 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另附我国及主要进口国对备案产品的检测项目及限量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产品标准文本; 9、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情况; 10、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安全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 (2)组织机构图、部门及岗位职责 (3)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4)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方评价程序 (5)产品追溯程序 (6)产品召回程序 (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程序 (9)员工教育培训程序 (10)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 (11)记录控制程序 (12)产品防护程序 (13)产品危害分析工作表 (14)列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企业必须提

供HACCP计划等相关资料。 11.原备案证书(或复印件) 12.相应许可证明材料 13.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对国外注册应提供材料 除“一”中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 1、厂、库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图(中英文说明); 2、人流图、物流图、供水网络图、灭鼠网络图、污水排放图(中英文说明); 3、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工艺关键部位图片资料(中英文说明); 4、生产加工用水水质分析报告(按进口国认可的卫生标准检测,必要时); 5、进口国官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备案变更应根据申请变更内容提供如下相应材料 1、备案变更申请单一式二份 2、主管部门批件(适用时); 3、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备案证明; 5、设备、工艺、原辅料、体系等变化前后的状况及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和产品卫 生质量的影响相关材料 四、申请企业新、扩、改建应提供如下材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新、扩、改建卫生审查申请书一式二份 2、新建企业厂区布局和周边环境平面图 3、新建车间设计图(平面布局图) 4、新/改/扩建车间人流图 5、新/改/扩建车间物流图 6、新/改/扩建车间水流图 7、拟备案产品说明书和加工工艺 8、改/扩建前、后厂区平面图 9、改/扩建前、后车间平面图 备注:上述材料中申请书均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其它材料可提供有效的电子版本。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汇编(全)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履行流通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负责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食品经营中~对员工必须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岗位和知识培训。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并建立档案,~详细核对《食品进货凭证》所记录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是否与实物标注一致~并在该凭证上注明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该凭证单据~定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每半年向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比照批发企业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相关人员的健康信息建档立案。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退货~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食品存贮、运输制度 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 1 类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进行洗刷消毒。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要根据产品运输工具( 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一、目的 规范员工的语言和行为,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不仅优化公司的整体形象更利于整体的发展。 二、总则 公司所有员工要热爱公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应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形下对公司绝对忠诚,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有损于公司声誉的行为。每个新成员进入公司时都要阅读此规范,并让它成为真正指导工作的座右铭。 三、行为规范 全体员工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假公济私,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员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或者以独立承包商、咨询顾问的身份以及其他方式与公司竞争对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应属于公司的业务机密窃为己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和经营惯例。 四、礼仪规范 公司员工在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职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每星期至少洗头一次,养成梳头的习惯,发型大方、整齐,不凌乱;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要尽量用淡色,禁止指甲内有污垢;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注意鼻毛的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勤洗澡、勤换衣,每星期至少洗澡一次,禁止身上有异味出现。 (二)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常洗袜子与鞋垫;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三)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备案须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备案须知 备案(注册)申请:申请人通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分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 备案申请材料 1.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附件1); 1.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1.3 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附件2); 1.4 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列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HACCP体系文件); 1.5 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人流图、物流图、供排水流向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等图纸和关键加工环节信息; 1.6 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1.7 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1.8 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附件3); 1.9 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1.1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副页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其它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文件材料为A4幅面。

附件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备案申请书 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延续备案 □重新申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全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6、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7、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3、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4、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3、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有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2021最新模板

(模板)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单位名称: 年月日 (盖章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有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人员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模板)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章节目录 0.1 前言 0.2 ××××××有限公司(文件) 1.0 质量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组织机构图 1.3 管理职责 1.4 岗位职责 1.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6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7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8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0 生产资源的提供 2.1 工作制度 2.2 安全管理制度 2.3 卫生管理制度 2.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7 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办法 3.0 文件管理制度 4.0 采购管理制度

5.0 过程质量管理 5.1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2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控制5.3 有害物资的控制 5.4 产品防护规定 5.5 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5.6 仓库管理制度 5.7 设备工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0 生产技术规范 7.0 设备操作规程 8.0 产品质量检验 8.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8.2 化验室管理制度 8.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9.0 检验规范 9.1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0.1 前言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食品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制定本手册,本手册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 本手册对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5〕1号 发布令 《质量手册》是依据ISO9001:2009版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它阐明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管理的范围、过程顺序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质量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附件1: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1.浙江局管辖范围内所有从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1式2份);加盖企业公章。 (2)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列明具体添加剂成分和用途。 (3)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提供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有进口国家/地区的添加剂标准的,应提供相关标准。属法定检验的,还须提供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4)使用新开发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备案时提交国家准许在食品中使用的相关证明。 3.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要求供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1式2份);加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公章。 (2)其他相关说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添加剂产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食用级添加剂相关证明等。

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 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备案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

注意事项: 1.备案表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企业出口产品,不同产品可另加续表。 2.“主管部门”为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主管添加剂备案管理部门。 3. “添加剂名称”一栏,应填写GB2760标准或进口国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不能填写俗称。 4. “使用量”是指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使用量”不须控制的,填“按生产需要”。 5. 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并标明其组成的每个单一食品添加剂名称。 6. 备案号由备案机构填写: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T+四位序号,原则上每一大类产品可以有一个备案号。 7. 添加剂产品多可另加表格。 8.《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及《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各1式2份;1份由受理机构存档,1份加盖受理机构印章后交付企业。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管理制度最新完整模板

XX市 XXX食品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操作流程制度 (2)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三、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度 (3)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3)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4) 六、食品安全自检与自查报告制度 (4)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5) 八、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5)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6) 十、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6) 十一、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7) 十二、食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

一、食品操作流程制度 为规范食品操作流程,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 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 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 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 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 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 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 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 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9、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 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 6、

食品经营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郑州沃友商有限公司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则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六、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门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门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定制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门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门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二、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三、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四、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五、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六、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七、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二、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三、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

(最新)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编号:XZ02 XXX食品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质量负责人 审核: 质量负责人 批准: 经理 二〇一〇年十月一日 目录 1. 组织机构 图 ............................................................ 4 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 (5) 3. 质量目标的分 解 ........................................................ 6 4. 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 .................................................... 8 5. 文件管理制度 .......................................................... 9 6.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 度 ................................................. 11 7. 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办法 ................................................. 13 8.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15 9.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17 10.食品加工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制 度 ......................................... 19 11.采购质量管理制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南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南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8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主办岗位:办公室、检验一科 条件:蚌埠市境内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获得HACCP 或ISO22000认证证书的企业,经协商相关认证机构,可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时,向蚌埠局申请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 (一)企业在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申请的同时(详见本版块《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电子化申请办事指南》),向办理机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申请表(表格可从本版块下载)两份,申请表中企业承诺部分需法人签字、盖章,认证机构申明部分需认证机构法人签字、盖章; 2、认证证书及其附件(包含具体审核依据)的复印件两份; 3、最近一次认证审核和监督审核资料复印件两份,包括:认证机构审核计划、认证机构审核报告、不符合项报告、企业整改资料、认证机构跟踪确认报告; (二)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对认证活动和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于接到企业备案采信第

三方认证结果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等效”原则做出是否采信决定; (三)被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的企业申请,由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出具《申请受理书》予以受理,并报安徽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直接审批发放《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不再进行现场审核;未被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的企业申请,其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仍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电子化申请办事指南》要求进行; (四)如在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工作中发现认证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徽检验检疫局将取消相关企业的采信资格,并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对相关企业和认证机构进行处理。 程序: (一)企业网上申请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的网上申请地址为: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3a10029406.html,/efpe。(请注意:企业用户在登录该系统时应使用IE9以上或FireFOX25以上版本浏览器,如使用其它浏览器可能导致页面显示不正常) 2、首次登录该系统的企业用户,应下载页面左下角的“企业操作指南”,认真阅读后再进行操作。 3、新申请备案企业首先点击“注册账户”,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完成账户和密码申请后再进行备案申请。(企业在填写资料时请谨慎填写手机号和邮箱,此2项将用于系统的密码丢失后找回)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1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1.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食品经营管理体系,领导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1.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 索证索票制 2.1索证索票制度: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2.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确保合法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 2.3 保健索票索证应当包括: 2.3.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2.3.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3.3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2.3.4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4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备查。 3经营过程质量控制 3.1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管理 3.1.1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经营食品的质量,根据国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午: 下午: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午: 下午: 3、员工上下班施行按指纹制(具体实施看员工考勤制度)。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对加班时间进行调休。 调休时间:在周六进行调休。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一切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 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 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阿盟新春工贸连锁超市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名称:化隆县甘都镇惠康药店 企业地址:化隆县甘都牙路乎村 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马丽梅 2017年 6 月 12 日

目录 人员岗位职责 (1) 保健食品购进资格与凭证管理制度 (2) 保健食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2) 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2)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3) 卫生管理制度 (3) 体检制度 (4) 培训制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的健康档案,监督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调控,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货。严禁购进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

教你如何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教你如何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1号主席令,2015年4月24日公布,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2005年8月31日公布,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142号令,2011年7月26日公布,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 (5)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3号公告) 二、申请条件 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142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和所属分类出口食品专项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 申请注册产品属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还需同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3号公告)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还须同时满足我国及输往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卫生条件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网上申请 1、按国家认监委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一律从“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网上提交(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情况、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均请登录该系统查看。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的网上申请地址为: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请注意:企业用户在登录该系统时应使用IE9以上或FireFOX25以上版本浏览器,如使用其它浏览器可能导致页面显示不正常)。 2、首次登录该系统的企业用户,点击右上角的“操作指南”,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海口龙华××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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