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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确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解决教代会建设的重要问题。

(六)解决其它重要问题。如重点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性的问题;与党政部门合作,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检查校务公开情况,参与人事安排等。

二、参会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每年年初和教代会年度会议前一个月内召开。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加次数。

四、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二)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三)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四)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学校工会筹备。

(二)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由行政提出需要在教代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四)由工会、教代会提出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六)会议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与其他党政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

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系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院党委和院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系党支部和行政之间主要是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互相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系的工作。 第三条系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系主任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系党政联度会议讨论决定系改革、发展与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系党政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为:(1)结合本系实际,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2)研究制定系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充分听取教职员工意见并经院党政批准后,组织分步实施;(3)研究解决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方面的问题;(4)研究解决系学科梯队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的问题;(5)研究系科技开发、创收以及经费开支的问题;(6)研究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以及人事管理中的重要问题;(7)研究本系人员出国、晋级职称、奖惩等方面的问题;(8)研究招生、就业、学生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9)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10)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章议题确定 第六条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研究确定。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系主任或系党支部书记提出,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协商后确定。 第七条会议要作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必须提前1-2天送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稳定,决定建立习水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性质 习水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县政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和工作机构。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统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四)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定期组织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五)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年组织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集中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六)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主任: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田莉(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先富(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茂佳(县教育局局长) 陶冬(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封月培(县安监局局长) 程富康(县司法局局长) 贺嘉(县建设局局长)

赵世刚(县食药监管局局长) 陈友强(县交通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唐兴强(县工商局局长) 钟文(县质监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陈忠智(县气象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王茂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伟、冯世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学校安全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状况,确保学校安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督促学校不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制定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救灾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综治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畅通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信息。 公安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管辖范围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局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班子。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局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条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局长共同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局长提

出,由书记或局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或局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 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解决我局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我市各县局各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 4、研究讨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讨论干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6、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7、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会议纪律要求 (一)局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二)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2867936.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2867936.html,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伊春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及时把握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经研究,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审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业局、伊春市林业局、农垦总局林业局。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恒芳 召集 人: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 李克祥 成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局长 李勇 伊春市林业局局长王冬雪 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张宏升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人事处,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李克祥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9日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2867936.html,/fg/detail2039815.html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加马铁力克乡巴格拉中心小学联 席会议制度 (2008) 教务处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x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二、组成人员(略)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协调组织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一)省教育厅。

1.依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校车服务方案。 2.指导地方教育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配合交通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3.指导地方教育部门推动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按相关规定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对校车的需求等情况,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4.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监督、检查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生监护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5.督促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 (二)省公安厅。 1.依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参与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河北农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河北农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学院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院(系)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副院长等人员组成。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可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后,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保证决策的实施。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研究学院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研究学院教学改革及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学位点的申报与管理及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的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重要事项。 (六)研究学院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干部管理、人事调配、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

(七)研究招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就业、学生管理等重要事项。 (八)研究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学院经费使用原则、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学院创收分配等重要事项。 (十)其他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规则 第六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按照党政职责分工,一般由党组织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征集,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如遇急需研究的重要问题,可由主持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商定。 第九条凡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班子成员要相互沟通,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协商,避免临时动议。凡会前未沟通协商的事项,或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不得列入议题。 第十条会议议题确定后,学院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提交议题的相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十一条出席会议的成员超过三分之二时,党政联席会议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讨论中,与会成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与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重大事项的讨论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为通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每季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和联络员。 三、会议承办单位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材料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报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就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三、273项安全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工程所需治理资金; 五、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内容形成专报或纪要,抄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印发至各与会单位。 第五条联席会议所部署工作由安监局、经理办进行督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第七条严肃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上通下达的信息通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五下午3时,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主持人:中职部党总支副书记辛xx 参加人:中职部主任董霖钟中职部班主任、辅导员、干事: 缺席人员: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辛xx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系(部)党组织会议的制度》《关于征集党建论文的通知》。 二、王xx、杜xx大队长汇报了上周大队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解决对策和本周工作安排。 三、张xx总队长通报了上周学生管理总队考核检查情况,并对本周学管工作进行了布置。 四、辛xx副书记对上周学生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强调要团结一心,相互配合,共同担当,静下心来立足本职岗位,按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辛副书记对本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五、刘x老师结合本职工作,汇报本学期工作思路,其他与会人员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董x主任回顾了上周工作,对大家在工作中能够找准问题

所在,有针对性的主动开展工作,以及整体表现出的凝聚力、主动性以及担当意识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认真对照上学期工作,正视自己的问题,切实思考研究谋划本学工作思路。董主任传达了刘睿书记和陈x院长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强调了三个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安排: 一、抓常规工作不放松。 二、抓训练,促养成。要将队列训练要求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内驱动,促使学生自觉主动的将队列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 三、抓内务,求规范。组织内务样板间的观摩学习,规范宿舍内细小物品的摆放。 四、本周内完成合唱节的选曲、人员选拔并开始排练工作。 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持续推进“三进”工作。秋冬交替时节,要深入宿舍、教室、食堂,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七、班主任、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早读工作。要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 八、中职部教研室和团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早读的延伸活动,让学生动起来、活起来。 九、警容风纪要常抓不懈,并进行回头看的活动。 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支部根据学院下发的文件要求,认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XXX小学联席会议制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小学生的成长和教育问题,是目前政府、学校家长以及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确实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实现治安管理,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决定建立致和小学平安校园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学校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德育办、教务处、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体育、音乐教研组长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由德育办负责,办公室设在行政会议室。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校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统筹协调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校平安校园创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协调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4、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致和镇街办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成员单位关于平安校园的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平安校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在

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各科室贯彻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努力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 XXX小学 2020年8月28日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除有特殊规定以外,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先行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一般先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进行政治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研究决定二级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作措施,讨论通过二级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研究决定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中涉及行政事务的重要事项(如机构、人员、经费等)。 (六)研究决定教职工岗位评聘、工作考核、绩效分配、师生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审定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八)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向学校党委、行政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五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根据议题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确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解决教代会建设的重要问题。 (六)解决其它重要问题。如重点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性的问题;与党政部门合作,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检查校务公开情况,参与人事安排等。 二、参会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每年年初和教代会年度会议前一个月内召开。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加次数。 四、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二)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三)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四)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学校工会筹备。 (二)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由行政提出需要在教代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四)由工会、教代会提出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六)会议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与其他党政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通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督促检查、了解全街道各村(社区)、学校、各重点生产经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各项事故指标控制情况,分析前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末20 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如有特殊事情),具体时间由安委办确定。 二、会议地点 由街道安委办通知。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安委办主任主持,组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主持会议时,委托街道安委办副主任主持。 四、参会人员 街道安委办主任、副主任、涉安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各重点生产经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议题 听取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重点生产经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全街道

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具体议程: (一)由街安委办主任汇报上季度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包括全街道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并进行简要分析; (二)街道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在会议上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文字材料),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三)研究事故多发地点、多发地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需要采取的措施,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 (四)提请街道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他需要街道安委办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五)街道安委办主任部署相关工作。 六、会议承办 由街道安委办负责会议筹办及文件起草工作。会后要印发会议纪要,分送街道班子成员。

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建湖县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建湖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农机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机安全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牵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电视台。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县农委和县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XX大学XX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XX大学XX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2018年5月9日XX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更好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规范学院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加强科学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党政联席会”)是学院决策机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建设、发展和稳定负有共同责任,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由党政联席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可适当增减会议次数。

第五条参加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一般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学院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也可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除特殊情况外,党政联席会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需要表决的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同时参加。根据议题内容及党政职责分工,确定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若遇紧急、重大需表决的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参会,参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可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主持召开会议。 第七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成员应在会前按相关规定向主持人 请假。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题分为审议性和通报性两类,议题在会前向学院党政领导征集,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酝酿后确定,重大事项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上会。学院办公室负责各项会务准备工作,并至少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会议时间通知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 第九条分管院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经正职同意可以决定的一 般事项,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题。情况不清、缺乏论证的审议性事项,暂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题。 第三章议事范围

中学联席会议制度

中学联席会议制度 XX中学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学校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学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学校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XX教师参政议政,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XX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联席会议的议题由XX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项目组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 4、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大会通报XX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XX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大会通报围绕教育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大会对制定有关涉及XX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XX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5、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核心学校、成员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各项目组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6、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XX相关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7、XX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听取XX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XX发展的长远大计。 1

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打击涉嫌犯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建立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政策 指导,研究解决衔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完善衔接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研究审议联合通报事项;研究衔接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消防救援总队等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市应急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联席会议;督促及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整理会议纪要,并报送各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市应急局有关负责人或其委托的联席会议成员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市应急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社会稳定和有效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建立黑林镇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性质: 黑林镇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各单位组成,负责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全镇学校的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组织和工作机构。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统筹全镇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召开)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全镇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3、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指导各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

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升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5、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随时启动全镇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协调解决好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6、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 主任:黑林镇政府纪检书记 副主任:黑林镇中心小学校长、黑林镇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黑林镇卫生院院长、黑林镇司法所长、中心小学安全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黑林镇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办事、联络机构,办公室设在黑林中心小学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熊纪铎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黑林镇中心小学:按照国家、省、市、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依法抓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清退不合格的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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