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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2010年1-3月,我们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调研中发现,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由于药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固有的制度缺陷,导致药品招标价格只能是畸高畸低的结果,绝大部分药品中标价偏高,个别药品中标价过低。公立医院药品政府集中招标实施十年来的结果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这十年中,这一制度不但没有解决药价虚高、人民群众药费负担沉重的问题,还引发了商业贿赂的进一步泛滥。

正如业内人士此前所料,在各省份今年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当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明显高于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格,后面会解释其中的原因。

众所周知,由于现有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时普遍存在返点[1](暗折)和回扣现象,而且返点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药品零售价的40-60%,所以二三级医院的名义采购价(往往也是政府招标价)明显高于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中间的差额即为二三级医院的返点和回扣及营销费用。一个名义批发价10元的药品,二三级医院可以以11.5元的价格零售,其中1.5元是合法的加价,而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一般不超过3元,另外7元中大约有6元以返点和回扣的形式给了医院、医生及其他相关个人,1元作为营销费用留在了批发环节。图一描述了这一情形。

二三级医院之所以偏好高批发价采购药品,是因为那个15%的加价率管制(业内所谓的顺价加价政策)所致。如果采购价只有3元,医院只能加价0.45元,而采购价抬高到10元,同样的药品,医院就可以加价1.5元,合法的利润就多了1.05元。此外再通过返点回扣拿到6元药品收益。所以,加价率管制政策是抬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之一。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药品销售不受15%加价率管制政策约束,而是由卫生院按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零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价归卫生院所有,采购价越低,获利也就越多。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其零售价格不能高出竞争对手太多[2]。为了盈利,卫生院会竭尽全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的政府招标中标价,更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这种机制促使卫生院有很强的动力与供应商谈判,尽可能降低药品采购价,这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也是相对真实合理的价格。所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采购药品很少有返点和回扣现象,也基本没有药价虚高问题。上述例子中那个药品,卫生院就以3.1元的采购价(含0.1元配送费)购入,然后加价100%,以6.2元价格卖给患者。图二描述了这种情形。

因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同一个药品,二三级医院的采购价(政府招标价)显著高于卫生院的采购价,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不过,由于二三级医院和卫生院实行的是不同的药品购销和定价制度,两者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但是基本药物制度把基层医疗机构也纳入到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内,要求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按照统一的政府招标价采购药品。在这一制度下,药企不可能会按照此前卫生院的采购价参与竞标。原因在于:首先,许多竞标药品在全国多个省市销售,并且不仅供应卫生院,还供应二、三级医院。一个省份基本药物中标价是公开信息,如果药企以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中标,则意味着在全国所有省份招标中的中标价都要大致维持于这一价格。但是以这一价格中标,这些药品就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因为在如此低的价格下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提供返点和回扣,也无法让医院通过加价15%获得尽可能高的加价收益。

实际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若以这样的价格中标,也很难再进入卫生院,因为当卫生院被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体制并被要求零加价卖药后,为激励卫生院采购中标药品,返点和回扣就成为药企必需的营销手段了。按照以前的实际批发价,药企是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进行返点和回扣的。

其次,零差价制度是一种更为严格的加价率管制政策,它和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存在同样的弊端,即药价越高越受医疗机构青睐。在此制度下,卫生院不能合法加价赚钱,但是它却完全有能力通过索要返点和回扣的方式私下谋利。

由于绝大多数基本药物同一品种中标企业有多家,卫生院拥有选择权,从而拥有索要返点和回扣的能力,竞标药企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投标价格中必须预留返点和回扣空间。这一药品投标和购销模式不过是此前公立医院药品购销模式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模式的简单复制,药企轻车熟路,卫生院也早已耳濡目染,双方完全是心有灵犀、一拍即合。

因此,实施零差价制度后,到底采购哪家药企的药品,卫生院的主要考量因素是返点和回扣的高低。药品质量基本不在卫生院考虑之内,因为政府集中招标已经遴选过质量。换句话说,只要选购的是中标药品,即使出现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也应该是招标机构而不是卫生院,况且卫生院及其医生也没有能力判断药品质量,尤其是此前没有使用过的基本药物[3]。

最后,药品的成本乃至批发价格与销售量相关,医疗机构的采购量越大,供应商的平均成本越低,从而越能够给出更低的批发价,问题是省级集中招标只能确定中标价格,却不能确定一个省份的采购量,在无法判断销售量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只能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防止陷于中标价偏低而采购量很小,供货则亏损、拒绝供货则违约的尴尬境地。

我们可以举例佐证上述分析。某发达省份2009年药品批发公司销售给卫生院的某医药公司生产的160万单位的青霉素钠采购价是0.34元,加上0.01元的配送费,卫生院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是0.35元,然后按照0.72元的价格零售,卫生院加价率105%,毛利率51%,而2010年此药品在该省的中标价是0.75元,制药企业以高出原来批发价一倍多的价格中标,并不奢望能够得到这高出的0.4元,而是一方面维持和二三级医院形成的价格默契,另一方面留出给予卫生院返点和回扣的空间。

可以预期,该药品卫生院实际采购价依然在0.35元左右,0.4元的差价会以返点和回扣方式留到卫生院及其医生手中。而他们按照0.75元的招标价实施所谓的“零差价”零售,患者的购药支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0.03元。这个例子很典型,也很普遍。

因此,正如二三级医院实际卖药收益大大超过政府规定的15%一样,零差价制度并不能改变卫生院卖药赚钱的局面,只是将原来的公开合法盈利转变为暗箱操作,通过返点和回扣谋利罢了。这一制度无助于降低老百姓的药费负担。事实上,返点和回扣等药品购销模式由于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代理、倒买倒卖发票、偷税洗钱、统方、大量的医药代表等)来规避政府管制和法律制裁,会产生很大的额外成本,而这些成本相当部分会最终转嫁到药品价格上。图三描述了这种情形。

我们在各地的调研中了解到,卫生院已经开始和药企协商返点和回扣问题[4]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不能指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杜绝卫生院上述暗箱操作行为。坦率地讲,目前公立医院拿返点、其医生拿回扣是众所周知的普遍现象。这一现象已经存在多年,各级政府束手无策,虽然屡屡出台各种措施进行治理,基本没有效果。

政府能够监管好数量有限、集中于大中型城市的三级医院,未必能够监管好数量众多、分散在农村地区的卫生院,但是如果政府连三级医院都没有监管好,更无可能监管好卫生院。因此,不能指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来解决这一问题。根治这种不正当模式的根本措施是釜底抽薪,消除这种模式产生的土壤,即加价率管制制度包括零差价制度。二三级医院的加价率管制目前是积重难返,不容易废除,但是零差率制度尚未全面推行,明知弊端重重,没有必要坚持推行。

访谈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对零差价制度持消极态度,明显缺乏实施动力。一些卫生院不想坐以待毙,除了通过向药企索要返点和回扣这一途径谋求卖药收益外,卫生院也在筹划其他应对策略,比如通过销售非基本药物获利。还有采取和药店合营,甚至由自己的医务人员合营开办药店的办法变相获取卖药收益,人为减少零差价药品供应量,同时诱导患者到合营药店买药,以此保障合营药店的收益。

在数个省份的调研中,我们均观察到或者听到这种做法,这表明其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卫生院的共识。和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一些欠发达省份的卫生院实施这种做法的困难更小,实际实施的可能性更大。这是因为,欠发达省份的新农合一般没有实施门诊统筹,农民门诊药费完全自费,在卫生院买药和药店买药一样都要全额自费,那么卫生院医生诱导患者到自办药店买药没有什么困难。而发达省份新农合覆盖农民门诊药费,农民在卫生院买药报销一定比例,药店买药则需要全部自费,医生诱导患者到药店买药有一定障碍。

上述情况的出现意味着基本药物制度事实上形同虚设,而老百姓的药费负担显然也不可能降低下来。

政策建议

可行的政策建议立足于以下几个约束条件:

(1)医改不能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即不能减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数量、不能降低医务人员已有收入水平;(2)政府没有财力通过大幅增加财政补偿替代卫生院此前的卖药收益,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医药分开”的条件;(3)只要允许卫生院卖药,政府没有办法禁止卫生院及其医生获取卖药收益,实施零差价制度只是变合法赚钱为暗箱操作(返点和回扣);(4)正如二三级医院目前盛行的暗折和回扣政府没有能力治理好一样,暗折和回扣这种药品购销模式一旦在卫生院蔓延开,政府更没有能力通过严格监管予以杜绝。基于这些约束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财政补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在尽可能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的同时,承认财政没有能力完全替代卫生院卖药收益的事实。

从简化政府考核难度和成本,并且保持医疗机构改进服务质量增加服务供给的积极性的角度讲,财政补偿宜采取定额补偿模式。既可以采取总额定额补偿方式,每家卫生院核定一个固定的年度总额补偿额度,也可以采取类似于公共卫生财政拨款的模式,实施按人头定额补偿方式,确定每服务人口财政补偿额度,服务人口数乘以每服务人口定额补偿数即为该卫生院的年度总补偿额度。补偿额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二、尊重现实,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以弥补财政补偿之不足。

由于零差价制度存在前述根本性缺陷,没有必要强推该制度迫使卫生院采取暗折和回扣等暗箱操作方式获取卖药收益,或者采取变相自办药店的应对模式。出现这种局面只会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滑坡和社会风气恶化,浪费社会资源,并加大政府的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考虑到近期内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医疗服务项目增加医疗服务收入

不可行,政策上必须明确放开一个合法渠道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取卖药收益,以保证卫生院正常运转。

具体的做法是:省级集中招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放弃零差率政策,以招标价格作为医疗机构最高零售价。实际的药品采购价由卫生院和配送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做干预。零售价格亦由卫生院自主确定,但明确规定不能超过省招标价格。批零差价收益归卫生院所有。这样卫生院可以合法获得卖药收益弥补财政补偿之不足。

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医改方案精神,甚至比医改方案的要求做得更好。医改方案要求医疗机构以招标价零售基本药物,而这种做法要求医疗机构的零售价不能超过招标价。在这种做法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比零差价制度下更大。

三、不宜动用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直接补贴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全部来自于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没有财政投入,财政无权动用该资金补贴医疗机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有财政资金投入,如果这两个基金出现较大结余,可以通过扩大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的办法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没有必要一方面宣称财政补贴每个农民100元新农合资金,却又拿走其中一部分比如40元补贴医疗机构,另一方面还要花费很大的行政资源强制医疗机构降低药价。这样做除了增加政府的工作量,增加行政成本以外,并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什么实惠。

四、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核心政策意图是控制药品费用并促进合理用药,这一目的可以通过精心设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的付费方式来实现。

在这个方面,国际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国内部分地区的试点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付费可以尝试采取按人头付费的制度。基层医疗机构目前的收入结构中实际上隐含着这一改革途径。按人头付费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按人头年度费用包干制度。各地可以结合新农合推行门诊统筹工作,选择若干经济发达、卫生院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试点这一付费方式。

门诊按照人头付费措施的优点非常明显:一是没有增加各级财政支出负担;二是没有降低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三是降低了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这一措施最为显著的优点是根本性地改变了医疗机构及医生的激励机制,由过去以药养医制度下的热衷于过度用药转变为尽可能减少用药,这显然有助于有效消除国内长期存在的过度用药痼疾。

[1] 指供应商按照名义批发价的一定百分点数向医院返还现金,所谓返点数就是这个百分点数。实际上就是俗语中的折扣,因为是私下进行的活动,所以又称暗折。

[2] 各地新农合一般规定参合农民只有在卫生院买药才可以报销,药店和诊所则不可以,因此,面向参合农民的药品价格往往会更高一些。

[3] 按照各地的粗略统计,2009年前卫生院使用的药品中基本药物(2009版)不超过

30%。

[4]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基本药物购销状况要比这里的描述复杂:按照各地的大致统计,2010年前卫生院使用的药品中大约只有30%左右是基本药物。此次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大约70%左右卫生院此前没有使用过,而卫生院此前使用的药品(包括许多低价药品)中70%左右不在现在的基本药物中标目录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卫生院依然面临着社会药店和诊所的竞争。此前使用的药品品种和相应的药品零售价格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基本药物制度显然打破了这一均衡结果,卫生院最终实际购销的基本药物品种还需要进

一步观察。

浅谈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与对策

浅谈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与对策 摘要: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内容——“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有效的保障了医院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与合理性使用。同时药品零差价促进了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践行健康中国的发展路径。基于此,在本文中立足于药品零差价改革,分析其对医院药房的影响,提出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差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药品零差价;医院药房;影响;对策 前言:经过对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结果调查,发现该政策有效地改善了“以药养医”的现象,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量、住院量明显增加,促进了医疗机构分级诊断管理体系的形成。然而从实际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医院诊疗收入低、基层医院利润减小,以及政府部门的经济补贴不到位等情况。 1.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 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落实,对医院药房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积极影响方面分析,药品零差价促进医院就医量增加,为医院药品销售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但是也为医院药房的经营带来消极的影响。首先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收入受损,基本的药物种类基本能够医生用药,相应的诊疗费成为了医生的主要收入。医务人员对于当前的收入满意度较低,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1]。这些都是药品零差价政策落实对于医院发展所产生影响,这些影响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分析药品零差价政策对基层医疗药房产生影响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点:第一,医疗机构效益降低,到个人的经济利益降低,导致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2]。第二,政府部门对于医院药房的经济补贴不到位,不能满足医院药房发展需求[3]。第三,基层医院自身发生能力欠缺,对于药物的供应销售能力较差;第四,医院药房药品供应链机制不完善,会出现药品断货的情况[4]。 2.推进药品零差价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落实,需要根据医院药房药品销售的情况,确定相应的药品零差价对策。首先,药品销售需要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其次,建立基于电子商务的线上线下药品销售方式;第三,提升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素质[5]。 2.1满足消费者需求

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看法

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看法: 背景:从1954年起,国家制定了“医院药品加价制度”的政策,作为一种费用补偿机制,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15%,提留下来弥补挂号及医疗技术费用的不足。“医院药品加价制度”对于补充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服务领域市场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政府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贴越来越少。 为了遏制医药费用的上涨,2006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药品零差价”政策,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的15%,药品价格平进平出,原来允许15%的利润改由政府来支付乡镇卫生院在经营过程中的药品利润损失。该措施的目标既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也是为了体现政府财政职能。 根据文献我们知道,对于很多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支撑着乡镇卫生院的运营和发展。虽然药品零差价政策使得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增加,带动了医疗收入,但是乡镇卫生院药品差价率降低,药品收支结余明显减少。而且,财政药品补助到位不及时,一些卫生院难以维持。所以,实施药品零差价后,肯定会影响到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但是我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势在必行,但配套政策要跟上。 因为“以药养医”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由于这引起的医疗费用的逐步上涨,直接导致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因此, 要想改变一些医院的“趋利行为”,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收入之间的

必然联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是一个必然的措施。但是,不能“一刀卡死”,相应的财政补助和配套政策一定要跟上,同步实施。 如: 1.政府财政投入及时到位,这是实施“药品零差价”的保证。 调查表明,财政对“药品零差率”补助的“迟拨”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已经影响到卫生院正常的业务活动。因此,实行和推广“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政府按照15%“零差价”的政策,必须及时、足额补助卫生院的支出,否则将影响到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也有可能诱发变相的“药品加成”现象。 2.对不同医院实施不同的政策。 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格区别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营利性的卫生院放归市场,政府对医院规范收支,控制“趋利倾向”。 3.可实施“备用金”制度,保证乡镇卫生院的资金周转 乡镇卫生院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不论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一定的“资金流”来保证卫生院日常的业务支出。由于切断了药品收入与卫生院自身的经济联系,医院的现金流发生了改变,因此,为了保证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建议“建立备用金制度”,根据一般卫生院每月药品现金流的规模,每月月初预付一部分备用金,年终一次性结账。通过预先支付“备用金”的措施,保证卫生院的正常运行,也使得药品零差率政策能够实施下去而不影响卫生院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医院自身要适应新的政策变化,调动医生积极性。4.

卫生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对控制、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和围术期感染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可以引起各种不良反应。目前,抗菌药物的滥用问题已日益突出,滥用抗菌药物不仅可引起耐药菌株的产生,还可引起细菌变异,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也是医院内感染的原因之一。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以便在保障病人能得到最佳疗效前提下,选用毒副反应最小的抗菌药物,同时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并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率。 一、加强领导管理,积极组织培训 卫生院建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住院部、门诊部、护理部、药剂科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抗菌药物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定期组织各科室人员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考核,使临床熟悉各项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录,控制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药事管理小组以《常熟市基本药物目录》为基础,对本院的抗菌药物进行遴选调整,确定医院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品种原则上不超过25种。并对本院的抗菌药物进行监测,控制单品规抗菌药物的数量。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

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三、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对本院的抗菌药物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 分级管理,对抗菌药物制订给药方案。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一线药物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二线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药品零差价销售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14111226.html, 药品零差价销售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作者:刘心君 来源:《新财经》2019年第16期 [摘要] 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药品零差价销售已在医院全面实施,有效地改变了长期 以来“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减轻了百姓看病的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医院的品牌形象。但药品零差价实施后,医院整体经济收入大幅度降低,对医院的实际运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医院需要针对药品零差价销售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从而保证医院健康、稳定的运营。 [关键词] 医院品牌形象;药品零差价;新医改 [中图分类号]F763 由于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弊端,而且百姓在看病时也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压力,部分医生还存在为了提高药品收入而给病人开价格昂贵药品的情况,这无形中增加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态势。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实施,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但也对医院的正常运转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就需要医院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要积极面对,针对药品零差价实施后带来的各种挑战进行解决,及时转变经济结构,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从而保障医院的稳定运营。 1 实行药品零差价对医院的影响 1.1 医院收入大幅度减少 药品零差价制度实施后,患者就医负担减轻,而且对药价上涨的趋势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对于医院而言,医院以前依赖于销售药品的差价收入则彻底消失,这就导致医院收入大幅度减少,必然会对医院的正常运营带来较大的影响。目前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各项成本不断增加,虽然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但其与药品零差价的利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药品零差价实施后,医院收支平衡被打破,不仅会造成医院整体竞争力下降,同时经营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制约医院的发展速度。因此医院要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对各项收入支出比例进行调整,及时做好经济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使自身能够更好地适应药品零差价销售方式,保证医院的稳定运营。 1.2 员工工作积极性下降 一直以来医院在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过程中会以成本收支结余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这其中就包括药品利润,在传统药品销售方式下,员工获得的药品差价越多,其绩效测评时分数也会越高,获得的报酬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员工对于工作具有较好的积极性。但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后,药品利润一项在绩效考核中没有了,则表明员工报酬会相应减少,这会导致其工作积极性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药品零差价管理实施方案

医院药品零差价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在总结2009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院将继续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为此,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加强我院药品采购、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降低医疗费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价廉、安全、有效。 (二)药品零差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药品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2、药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剂人员统一管理。 3、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4、取消原15%加价率,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药品 1 费用负担。 5、药品使用实行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基本药物首选制度,抗菌药物使用遵循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2、3、4.

(三)实施范围。在医院内门诊、住院处两个药局及医院下设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度。零差价品种为790种,其中片剂药品451种,针剂药品240种,外用药品99种。 二、实施机构及职责 1、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药品零差价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研究、处理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药械科。负责承担全院药品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确定的药品目录和医疗机构用药习惯,制定XX县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2)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要求,加强对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药品招标、采购,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3)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需求,保障用药安全; (4)负责药械科人员管理和业务管理。 3、医务科 负责对全院各科室执行《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临床科室 (1)提供科室用药信息和用药需求; (2)对医院药事管理及零差价工作进行监督;

浅谈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与对策精选版

浅谈药品零差价对医院 药房的影响与对策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浅谈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与对策 摘要: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内容——“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有效的保障了医院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与合理性使用。同时药品零差价促进了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践行健康中国的发展路径。基于此,在本文中立足于药品零差价改革,分析其对医院药房的影响,提出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差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药品零差价;医院药房;影响;对策 前言:经过对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结果调查,发现该政策有效地改善了“以药养医”的现象,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量、住院量明显增加,促进了医疗机构分级诊断管理体系的形成。然而从实际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医院诊疗收入低、基层医院利润减小,以及政府部门的经济补贴不到位等情况。1.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药房的影响 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落实,对医院药房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积极影响方面分析,药品零差价促进医院就医量增加,为医院药品销售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但是也为医院药房的经营带来消极的影响。首先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收入受损,基本的药物种类基本能够医生用药,相应的诊疗费成为了医生的主要收入。医务人员对于当前的收入满意度较低,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1]。这些都是药品零差价政策落实对于医院发展所产生影响,这些影响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分析药品零差价政策对基层医疗药房产生影响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点:第一,医疗机构效益降低,到个人的经济利益降低,导致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2]。第二,政府部门对于医院药房的经济补贴不到位,不能满足医院药房发展需求[3]。第三,基层医院自身发生能力欠缺,对于药物的供应销售能力较差;第四,医院药房药品供应链机制不完善,会出现药品断货的情况[4]。 2.推进药品零差价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落实,需要根据医院药房药品销售的情况,确定相应的药品零差价对策。首先,药品销售需要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价汇报(修改)

沙雅县英买力镇卫生院 英买力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情况汇报 [司马义依不拉音] [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

英买力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情况汇报 (司马义依不拉音) 各位领导 你们好!下面由我把英买力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做个简要的汇报。 英买力镇共计33个行政村、8千余户、5万余人,卫生院承担全镇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急诊急救、健康教育和村级卫生机构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卫生院占地总面积9千平方米,内设有妇产科、大内科、门诊部、防疫科、妇幼保健科、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康复科、药房等11个科室。共设编制50人,实际在编人数34人。在岗人员52人,其中在编在岗28人,其余为聘用人员。本科4人,大专12人,其余为中专文化。医护技术人员38人,其中有上岗资格证的医生8人,护士6人。现有 B 超、200毫安及300毫安X光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十二导心电图机、除颤仪、康复设备、维吾尔医药浴机等先进的检验检查及康复治疗设备。先后配备电脑设备6台,实行了疫情直报网络化,安装新农合管理系统,目录药品管理系统,实现了医院管理现代化。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政策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价”政策,按照沙雅县卫生局的要求,自2010年6月起,我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着手落实“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中严格按照沙雅县卫生局制定的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实施方案执行。依据我卫生院就诊病人的特点;首先是设立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购进需要的药品制定进药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防止购进价格高、库存多,浪费的现象。切实落实药品零差价工作,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的需求量,制定每月药品计划,上报卫生局,由卫生主管部门和县采购办公室统一进行药品采购,大大加强了进药渠道的透明度。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在群众中宣传药品零差价政策,在卫生院药房明显处悬挂,药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对比表,接受广大患者监督,让前来就诊的患者切身体会药品零差价的带来的实惠。再次是为加大药品零差价的覆盖面,我院对全镇的村卫生室进行综合管理,杜绝村医私自进药,村卫生室每月进药由村医按照病人接诊量,填写《月购进药品计划》上报我院,由我院进行统计后与卫生院《月购进药品计划》一并上报卫生局。从而扩大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价的覆盖面。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开展所取得的成绩 自我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价以来,得到了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切实让老百姓收益,解决部分贫困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

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看法

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看 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看法: 背景:从1954年起,国家制定了“医院药品加价制度”的政策,作为一种费用补偿机制,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15%,提留下来弥补挂号及医疗技术费用的不足。“医院药品加价制度”对于补充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服务领域市场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政府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贴越来越少。 为了遏制医药费用的上涨,2006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药品零差价”政策,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的15%,药品价格平进平出,原来允许15%的利润改由政府来支付乡镇卫生院在经营过程中的药品利润损失。该措施的目标既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也是为了体现政府财政职能。 根据文献我们知道,对于很多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支撑着乡镇卫生院的运营和发展。虽然药品零差价政策使得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增加,带动了医疗收入,但是乡镇卫生院药品差价率降低,药品收支结余明显减少。而且,财政药品补助到位不及时,一些卫生院难以维持。 所以,实施药品零差价后,肯定会影响到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但是我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势在必行,但配套政策要跟上。 因为“以药养医”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由于这引起的医疗费用的逐步上涨,直接导致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因此,要想改变一些医院的“趋利行为”,切断

药品收入与医院收入之间的必然联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是一个必然的措施。但是,不能“一刀卡死”,相应的财政补助和配套政策一定要跟上,同步实施。 如: 1.政府财政投入及时到位,这是实施“药品零差价”的保证。 调查表明,财政对“药品零差率”补助的“迟拨”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已经影响到卫生院正常的业务活动。因此,实行和推广“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政府按照15%“零差价”的政策,必须及时、足额补助卫生院的支出,否则将影响到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也有可能诱发变相的“药品加成”现象。 2.对不同医院实施不同的政策。 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格区别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营利性的卫生院放归市场,政府对医院规范收支,控制“趋利倾向”。 3.可实施“备用金”制度,保证乡镇卫生院的资金周转 乡镇卫生院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不论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一定的“资金流”来保证卫生院日常的业务支出。由于切断了药品收入与卫生院自身的经济联系,医院的现金流发生了改变,因此,为了保证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建议“建立备用金制度”,根据一般卫生院每月药品现金流的规模,每月月初预付一部分备用金,年终一次性结账。通过预先支付“备用金”的措施,保证卫生院的正常运行,也使得药品零差率政策能够实施下去而不影响卫生院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5天内由医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药品零差价制度的后果 2010年1-3月,我们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调研中发现,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由于药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固有的制度缺陷,导致药品招标价格只能是畸高畸低的结果,绝大部分药品中标价偏高,个别药品中标价过低。公立医院药品政府集中招标实施十年来的结果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这十年中,这一制度不但没有解决药价虚高、人民群众药费负担沉重的问题,还引发了商业贿赂的进一步泛滥。 正如业内人士此前所料,在各省份今年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当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明显高于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格,后面会解释其中的原因。 众所周知,由于现有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时普遍存在返点[1](暗折)和回扣现象,而且返点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药品零售价的40-60%,所以二三级医院的名义采购价(往往也是政府招标价)明显高于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中间的差额即为二三级医院的返点和回扣及营销费用。一个名义批发价10元的药品,二三级医院可以以11.5元的价格零售,其中1.5元是合法的加价,而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一般不超过3元,另外7元中大约有6元以返点和回扣的形式给了医院、医生及其他相关个人,1元作为营销费用留在了批发环节。图一描述了这一情形。

二三级医院之所以偏好高批发价采购药品,是因为那个15%的加价率管制(业内所谓的顺价加价政策)所致。如果采购价只有3元,医院只能加价0.45元,而采购价抬高到10元,同样的药品,医院就可以加价1.5元,合法的利润就多了1.05元。此外再通过返点回扣拿到6元药品收益。所以,加价率管制政策是抬高药价的罪魁祸首之一。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药品销售不受15%加价率管制政策约束,而是由卫生院按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零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价归卫生院所有,采购价越低,获利也就越多。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其零售价格不能高出竞争对手太多[2]。为了盈利,卫生院会竭尽全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的政府招标中标价,更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这种机制促使卫生院有很强的动力与供应商谈判,尽可能降低药品采购价,这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也是相对真实合理的价格。所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采购药品很少有返点和回扣现象,也基本没有药价虚高问题。上述例子中那个药品,卫生院就以3.1元的采购价(含0.1元配送费)购入,然后加价100%,以6.2元价格卖给患者。图二描述了这种情形。 因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同一个药品,二三级医院的采购价(政府招标价)显著高于卫生院的采购价,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不过,由于二三级医院和卫生院实行的是不同的药品购销和定价制度,两者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但是基本药物制度把基层医疗机构也纳入到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内,要求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按照统一的政府招标价采购药品。在这一制度下,药企不可能会按照此前卫生院的采购价参与竞标。原因在于:首先,许多竞标药品在全国多个省市销售,并且不仅供应卫生院,还供应二、三级医院。一个省份基本药物中标价是公开信息,如果药企以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中标,则意味着在全国所有省份招标中的中标价都要大致维持于这一价格。但是以这一价格中标,这些药品就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因为在如此低的价格下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提供返点和回扣,也无法让医院通过加价15%获得尽可能高的加价收益。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Beijing drug zero price difference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北京市属医院药品零差价文档 2、篇章2:0差价药品该怎么购买 北京市自4月8日起推行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重要部分,3600多家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下文是小泰收集的关于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篇章1:北京市属医院药品零差价文档 原采购价61.59元的立普妥,现在采购价55.50元;原采 购价115.37元的波立维,现采购价108.29元……这些药品的采购价格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上一目了然,市民可查询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及价格,而且每种药的采

购价格就是医院的销售价格。这是北京市自4月8日起推行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重要部分,3600多家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 本次医改方案中,北京市属医院本着以下原则进行阳光 采购,即有利于质量、价格、需求相统一,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和稳定供应,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保持医联体内部用药的一致性,有利于保持患者治疗连续性原则。具体采购中,全部药品“平进平出”,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的加成,叠加上药品阳光采购8%的降幅,药价平均的降幅将达到20%。 以地坛医院治疗肝病用量最大的药品“恩替卡韦”为例,两种品规(一盒7天量),通过阳光采购,价格从169元和140.8元分别下降到78元和46.84元,降幅分别达到53.8%和66.7%。 此外,以往一些经常断货的短缺药品,这次阳光采购平 台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短缺药品供应。对于超出阳光采购候选目录的,且临床必需又不能替代的45种药品,北京市医管局组织统一议价,以保障临床 用药。

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与思考.pdf

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实践 医改涉及到民众、医院、政府三个群体,关系到国家稳定。三个群体共识不到位,就会给医改带来负面影响,影响改革进程。民众担心“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如故,医院担心自身发展受到影响,医务人员担心收入待遇等切身利益没有改善等等。加强医改宣传,从政府与医院层面上来讲尤为重要,加强宣传是让民众与医务人员放心的必要措施。 1.政府决策与措施1.1做好宣传,正确引导。社会上一些人认为这次医改,药品虽然实行了零差价,但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等于换汤不换药,医生的红包、回扣现象还将存在;医院管理层担心这次价格调整,可能影响到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医务人员认为自身的执业与收入不成正比,得不到好处。因此,政府需要重视以下问题。一是给百姓吃上得实惠的“定心丸”。如在改革中,政府对我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其总金额为药品差价收入的87%,也就是说,药品差价总额的13%让利给老百姓了;政府还出台政策,提高了参保人员报销基数,对医院的门诊、住院两项均次费用进行了控制。二是医院要发展。政府加大对医院硬件与人才、科研的投入,减轻经济负担。三是让医务人员提高收入待遇有盼头。回归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就应从提高医务收入待遇入手,如财政投入,理顺价格机制,放宽分配额度,加大对以医生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倾斜力度等等。因此政府部门领导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利用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发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知识问答宣传资料等等。同时让医务人员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如药品本身“三分毒”对人体有害,减少用药就是减少病人药物不良反应与身体伤害,也减少其对医生开药中的不信任,诊疗变得安心等,从而让群众有一个充分了解过程。1.2掌握原则,突出重点。市政府下发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公立医院采取以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政府这次对我院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重点对门诊诊查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等五项收费项目中收费偏低的,经成本测算亏损的进行调整。同时,出台了对医院投入的政策与措施,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建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方面;对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加强了对医院监督管理,出台了《桐乡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医保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双控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总控药品目录及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实行“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结算原则,以激励医疗机构充分节约医疗资源,减轻病人医药费用及基金负担。实行药品零差价,必将影响到医院、百姓的利益,也影响到政府公共资源的平衡。如药品实行零差价,患者配药从周边医院、药店流向我院;又如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本地患者涌向周边医院,医疗卫生资源流失,本地患者住在当地医院费用增加,会加重经济负担。基于这些问题,政府需出台一系列政策,如提高患者的报销基数;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市级地区医院、市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等等。 2.医院决策与措施。从药品“差别差率,顺价作价”到药品零差价,医院经营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医院要制定一套可行的措施与方案,建立一套如合理用药、规范检查、合理治疗、降低成本支出措施,重新修改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调整奖惩机制等等,才能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医院可持续稳定发展。2.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政府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的是让“百姓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具体实现就要让患者医保有保障、看病能便捷、治疗得安心,这是百姓得实惠的关键所在;医疗服务价值回归理性,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与劳动报酬成正比,是医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公立医院改革任务重、难度大,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有效协调才能做好。2.2加强内部监管的同时,积极调动医生的积极性。第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医院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卫生部、省、市政府下发的医改文件精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带领并依靠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召开全体职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大会,利用医师会议、中层干部例会等进行专题分析,让医务人员认识到“百姓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真正含义和实行药品零差价的目的,特别指出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只有改革,才有希望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才能得到正常有序发展。第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放在医生人群,解读医改的政策及优点和医保、农保的支付方式等内容。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吸取好经验。如到周边医院学习合理用药、规范检查、合理治疗等好方法与措施;邀请上级专家进行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管理讲座,医保、农保管理部门领导解读医改政策;召开全体医师大会开展处方点评等等。第三,实行院领导下科室分块包干联系制,对医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尤其是对合理用药、规范检查、合理治疗方面进行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加医改的积极性。第四,严控目录,倡导基药。我院提倡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它药品。如从全市药品总控目录中选择品种,品种数量符合上级规定的限度内,品种价格上坚持选廉不选贵;门诊、住院用药分别对待,如门诊根据病人需求配备药品,减少备药品种,清理出一批用于重症的、高价的药品。第五,以五项指标为重点,降低药品费用。以门诊人均费用、出院人均费用、药品比例、抗生素比例、基药比例为重点,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分析、不断改进。对药品使用进行排序并公示,包括全院药品按金额消耗前十位药品和抗菌药物按金额消耗前十位药品排序;让医生在电脑上可实时浏览药品使用情况,自觉控制药品使用量;对药品使用采用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通报制度和适时干预联运机制。推行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管理,推进合理用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卫生院科室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

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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