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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上海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上海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试行上海

附件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试行)

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地理位置图

(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

(3)平面布置图

(4)工艺流程图

(5)场地规划图

(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

(7)地下水流向图

(8)土壤钻孔柱状图

(9)地下水建井图

(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

(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

(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

4.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

(1)人员访谈记录

(2)现场踏勘记录

(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

(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

(5)建井洗井记录表

(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

(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

(8)质量控制表

(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

(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

(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

(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

二、技术要求

1.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通常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

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

(3)监测项目

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氰化物、氟化物、农药等。实际环境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监测因子,且场地历史如果涉及到多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潜在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要叠加。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通常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场地信息为基础,判断识别场地内可能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区域(RECs点),将其作为场地关注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在疑似污染的区域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当无法在疑似污染区域,特别是罐槽、污染设施等底部采样时,可作适当偏移。在非疑似污染区域,可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适量布设采样点,以防止污染识别过程中的遗漏。

整个场地监测点位数量最少要求不少于1600m2布设1个监测点位。对于面积小于4800m2的,场地内应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位。

场地内部至少50%的监测点位要分三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以及饱和带土壤,采样深度可借助PID、XRF 等现场监测仪器确定。对于污染物不易发生垂向迁移或饱和带土壤污染可能性较小的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对于地下水位较浅,无法采集深层土壤的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饱和带土壤。

一般应在场地外部区域设置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对照监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尽可能与场地表层土壤采样深度相同。如有必要也应采集深层土壤样品或饱和带土壤样品。

(4)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疑似污染区域(RECs点)布点;如果场地内没有地下水疑似污染区域,则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且未受其他源污染的部位布点。如果场地地下水流向未知,需结合相关污染信息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地下水总监测点位数量不少于土壤总监测点位数量的50%。

监测井的深度应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来确定,至少应在浅层地下水埋深以下2m,但不可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如果场地疑似存在DNAPL污染,则需根据场地情况增加监测井深度。

一般应在场地内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

井。

2.关注污染物筛选

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筛选优先选用《上海市场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上述环境标准中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考国外相关标准。

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筛选优先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值,未涉及到的污染物选用《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2015),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上述环境标准中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

3.详细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详细调查监测工作范围为初步调查监测中污染物含量超过相关标准的监测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为初步调查中发现存在超标情况的环境介质。

(3)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应包含初步调查确定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以及其他环境介质(场地地表水、残留废弃物)中的超标污染物。

土壤理化样品主要分析项目包括土壤pH、粒径分布、土壤容重、土壤密度、土壤含水率、孔隙度、有机碳含量、渗透系数(横向/纵向)等。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初步调查中超过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开展详细调查,布点范围应略大于初步调查判断的污染范围,网格尺寸不大于20m*20m。

详细调查监测中,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如果初步调查显示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带土壤可能受到污染影响,则详细调查监测中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还需对饱和带土壤进行采集,饱和带土壤采样间隔一般为1m~2m。对于垂直方向结构特征不同的土壤,可应根据土壤结构的变化和污染物迁移规律适当调整垂直方向点位的间隔。

详细调查监测采样深度应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而定,详细调查监测深度至少要大于初步调查监测污染超标深度。但如果采样中观察有疑似重质非水相液体(DNAPL)污染,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采样深度。

4.健康风险评估

(1)危害识别

如果污染场地涉及再开发或将来可能涉及再开发,均需将开发建设期间的建筑工人列入敏感受体范围。

(2)暴露评估

根据实际暴露场景确定受体暴露途径,土壤及地下水的主要

暴露途径列于表1。

表1敏感/非敏感用地主要暴露途径

表2开发建设期间建筑工人主要暴露途径

判断暴露参数是否正确,暴露频率、暴露时间、土壤摄入量、人体相关参数等推荐《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各种暴露途径涉及的土壤和水文地质参数等须根据现场调查获得。

(3)风险表征

风险表征应按照每个采样点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检测数据,计算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

计算得到的土壤/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超过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值超过1的采样点,其代表的场地区域应划定为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区域。

(4)风控值计算

对于致癌风险值超过10-6或危害商超过1的关注污染物需计算风险控制值。

表3风险控制值的制定

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环境质量,并且污染场地地下水具有一定的保护和使用价值(例如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用水),则应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对于单一污染物,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此外也可根据地下水的实际用途确定保护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等。

如暴露情景分析表明,污染场地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可扩散进入周边水体(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影响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并且周边水体具有一定的保护和使用价值(例如作为饮用水、生活用

水或工农业用水),则应计算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根据周边水体类型的不同,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为基准,也可根据地下水的实际用途确定保护标准。

(5)风控值的使用

当计算得到的风险控制值低于筛选值时,可采用筛选值作为风险控制值。

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是确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的主要参考值。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可用于确定污染场地实施风险控制或修复治理的范围。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应根据不同修复模式(原位/异位)和不同修复技术(污染物总量削减/风险途径控制等)来确定。选择原位修复技术时,修复目标值可引用风险控制值;选择异位修复技术时,修复目标值应根据不同修复策略和处置方式制定,详见表4。

表4污染场地修复目标值制定方法

b-污染物迁移途径控制是基于切断暴露途径或转移受体,避免污染物向受体迁移,从而使健康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减控方式。

第二部分污染场地修复方案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土壤/地下水修复范围分层图

(2)土壤/地下水修复范围总图

(3)土壤/地下水修复施工流程图

二、技术要求

1.修复模式选择,要根据污染场地条件、风险控制值和修复要求等进行确定。原则上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在原址进行,修复后的土壤在原址回填。

(1)修复目标污染物,为健康风险评估阶段健康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的关注污染物。

(2)修复范围

修复范围可采用无污染点位连线法或污染物浓度插值计算法进行确定。采用插值计算法需在加密布点的基础上进行,并采用规范的方法和合理的参数。

确定修复范围图需要必须提供拐点坐标、分层图示,明确分层污染土方量。修复范围需在总图上确定。

2.修复技术筛选,可以采用列表描述从技术原理、适用条件、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技术应用的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也可以采用权重打分的方法。

(1)效果评估

可采用实验室小试、应用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有条件时,可采用现场中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治理修复效果。

实验室小试中应采集本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为材料进行试验,针对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制定实验室试验方案。

现场中试试验应尽量兼顾到场地中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浓度、不同土壤及地下水类型、不同地质条件等,获得污染场地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参数。

相同或类似情境(目标污染物相同,场地特征和土壤地下水特性相似等)的应用案例分析时,应用案例资料信息应完整,技术参数描述应具体,结果应可信。一般文献报道不能作为应用案例。

(2)经济性评估

对实施条件下的预处理成本、处理成本、后处理成本等进行定性描述或定量比较。每一种成本均可包括劳动力成本、监测成本、燃料成本、装置成本、安装/拆卸成本、操作维护成本、运输成本、水电成本、专利成本等。

(3)安全性评估

对各修复技术实施条件下的环境影响、潜在二次污染、对施工人员和周边人群安全和健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3.制定修复技术方案

(1)确定修复目标值。根据确认的目标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修复范围以及修复模式和技术确定场地修复目标值。

(2)制定修复技术路线,应包括污染场地修复总体思路、修复工艺流程、修复具体步骤、修复过程中受污染水体、气体和固体废物等的无害化处理处置等。

(3)确定修复技术工艺参数

场地修复技术的工艺参数应根据实验室小试结果进行初步确定,还可进一步通过现场中试进行优化。工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处理能力(每批次处理所需时间),

●注入井或抽提井尺寸

●布设点位和布设方式

●药剂投加量或比例和投加方式

●处理条件(温度、物料含水率、粒径大小等)

●设备影响半径

●处理需要时间

●能耗

●设备占地面积或作业区面积等

(4)估算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量

根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路线,按照确定的修复技术或修复技术组合,结合工艺流程和参数,估算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量。修复工程量包括估算的土壤及地下水理论修复方量,修复方案涉及的工程量以及修复过程中受污染水体、气体和固体废物等的无害化处理处置的工程量。

估算土壤理论修复方量时,可以每种目标污染物的浓度等值线图为基础,以场地风险控制值为依据,结合垂向污染模拟确定污染物在场地中的空间分布,采用专业软件或手动估算等方法进行。对于复合型污染,应将每种目标污染物的浓度等值线图进行叠加,并根据污染物最大的污染深度估算修复理论方量。估算地下水理论修复方量时,还应考虑场地含水层深度及分布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流速、水力梯度、地下水水位、土壤介质孔隙度等条件。

4.二次污染防治

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应具体可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1)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应明确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平面布局、主要工艺(设备)参数及排放去向;

(2)扬尘污染防治应明确实施位置和施工阶段、采用喷洒降尘的应明确频率和持续时间;

(3)污染土壤临时堆存区等应明确具体位置,说明堆放点的截流、防尘、防雨和废水处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储存点位置应明确,危险废物储存应按照相应标准设置。

(5)气味较重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开挖、暂存、处理和处置应在负压密闭大棚内进行。

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污染土壤且在场地内资源化利用的,应明确具体的回填位置和配套的防渗防漏等防范污染设施,提出防止回填处理后土壤发生扰动的后续监管和标识措施,将相应要求提交给后续再开发利用单位并以一定的方式(如列入交地合同条件或其他形式)形成责任交接约束。受场地再开发进度限制,需要在场地内暂存的,应明确暂存场地的位置、占地面积、堆高、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等内容。

第三部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监理工程师应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4.环境监理报告附件应包括:

(1)巡视检查记录;

(2)环境监理定期报告、专题报告或阶段报告;

(3)监测记录或报告;

(4)环境监理会议记录,包括照片、会议签到、会议纪要等;

(5)环境监理正式往来函件;

(6)环境监理日志;

(7)旁站记录;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方案应明确环境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环境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制度和措施,必要时应根据修复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环境监测计划。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重点审核修复工程规模、修复工程范围、总平面布置、

施工工艺、设备和配套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与修复技术方案的相符性,审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修复技术方案以及修复工程特点的相符性。

(3)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针对修复工程中关键工艺环节,制定明确评定标准和方法,并需形成相关结论,应根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日志、报告等文件应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技术要求。对于隐蔽工程或其他重要节点应采取旁站方式进行监理,并保留录像、照片等记录。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污染土壤的开挖、暂存、处理和处置应列入环境监理重点记录内容。

环境监理单位应对修复过程中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布点方案及监测结果进行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技术要点可参照表5、表6。

表5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课程论文 摘要针对2014年4月环境环保部公布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撰写我国最严重的耕地污染中主要污染物镉、砷、滴滴涕和多环芳烃的微生物修复研究进展。 关键词土壤污染;微生物修复;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人类赖以生存的耕地中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19.4%,迫在眉睫的主要污染物为镉、砷、滴滴涕和多环芳烃[1]。 微生物修复是指利用天然存在的或所培养的功能微生物群,在适宜环境条件下,促进或强化微生物代谢功能,从而达到降低有毒污染物活性或降解成无毒物质的生物修复技术,它已成为污染土壤生物修复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力军[2]。由于我国土壤调查结果显示在农田耕地中重金属污染物镉、镍、砷、有机污染物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超标最严重,对这些污染物的治理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本文重点阐述针对这5种污染物的微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1、重金属污染土壤微生物修复研究进展 土壤微生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是土壤的活性有机胶体,比表面大、带电荷和代谢活动旺盛,在重金属污染物的土壤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微生物可以对土壤中重金属进行固定、移动或转化,改变它们在土壤中的环境化学行为,可促进有毒、有害物质解毒或降低毒性,从而达到生物修复的目的[3]。因此,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微生物修复原理主要包括生物富集 (如生物积累、吸附作用)、生物转化(如生物氧化还原、甲基化与去甲基化以及重金属的溶解和有机络合配位降解)、生物固定(如与S2-的共沉淀)、生物滤除(如细菌的淋滤作用)等作用方式。 1.1镉污染 将具有重金属吸附能力的天然蛋白或人工合成肽展示在微生物细胞表面,可以提高微生物对重金属的吸附能力。Kuro da等[4]改造了微生物表面蛋白使得当酵母金属硫蛋白( YMT )串联体在酵母表面展示表达后,4 聚体对重金属吸附能力提高5.9 倍, 8 聚

某某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设计方案

XXX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

编制单位:XXX公司二〇一六年十月

项目名称:XXX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 委托单位:XXX公司 编制单位:XXX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参与人员: 姓名专业职称职务本项目拟承担工作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背景 (1) 1.2 编制依据 (2) 1.2.1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1.2.2 技术导则及规范 (3) 1.2.3 相关技术资料 (3) 1.3 编制目的 (3) 1.4 编制原则 (4) 1.5 编制内容 (4) 1.6 编制范围 (5) 1.7 技术路线 (6) 第二章场地自然概况 (8) 2.1 场地地理位置 (8) 2.2 自然环境概况 (9) 2.2.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9) 2.2.2 场地自然环境状况 (10) 2.3 场地所在区域社会环境概况 (20) 2.4 场地所在区域的敏感目标 (21) 2.5 场地使用历史和场地现状 (22) 2.5.1 场地历史使用情况 (22) 2.5.2 场地现状 (23)

2.6 场地未来规划 (24) 2.7 场地地下水利用规划 (25) 2.8 场地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情况 (25) 第三章前期调查总结 (27) 3.1 土壤情况介绍 (27) 3.1.1 土壤采样情况介绍 (27) 3.1.2 土壤污染特征 (27) 3.1.3 场地土壤风险状况 (28) 3.1.4 关注污染物及修复目标 (28) 3.1.5 场地土壤修复范围 (29) 3.1.6 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量 (33) 3.2 地下水情况介绍 (33) 3.2.1 地下水采样情况介绍 (33) 3.2.2 地下水污染特征 (34) 3.2.3 场地地下水风险状况 (34) 3.2.4 关注污染物及修复目标值 (35) 3.2.5 场地地下水修复范围 (36) 3.2.6 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量 (37) 第四章筛选与评估场地修复技术 (38) 4.1 修复相关技术条件分析 (39) 4.1.1场地用地规划 (39) 4.1.2场地开发建设计划 (39)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调查的目的和任务 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初步排查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2调查技术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标准、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保护部) 3调查基本原则 针对性原则:针对企业厂内生产工艺、车间布局、排污管线分布以及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5年3月

目录 1 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2) 1.1项目背景 (2) 1.2工作过程 (3) 2 导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4) 2.1编制原则 (4) 2.2适用范围 (5) 3 国内外相关工作基础 (5) 3.1国外相关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5) 3.2国内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7) 4 主要技术要点 (9) 4.1主要内容 (9) 4.2术语和定义 (10) 4.3环境监理的定位和作用 (10) 4.4工作程序的确定 (14) 4.5工作内容 (17) 4.6工作方法 (23) 4.7工作制度 (24) 5 本标准的实施建议 (24) 6 参考文献 (25)

1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1.1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城市中出现大量遗留、遗弃的污染场地,引起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等诸多问题,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据统计,2001-2008年间我国关停并转迁企业数由6611迅速增加到22488个,增速为1984个/年,总数达10万个以上。2008年之前北京市四环路以内就有200多家污染企业搬迁,2014年年底之前,仍有300家污染企业将完成搬迁,遗留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2004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通知规定“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估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2008年6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列入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并将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作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土壤环保制度建设,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启动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明确提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4年5月1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 2

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

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 导语:地下水污染场地的规划工作显得极为重要,主要是因为地下水污染严重会对我国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威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在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在地下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方面制定了许多措施,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善。比如,我国在《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又比如,对于地下水的水质标准与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我国均作出了明文规定。与此同时,对于生活污染排放及工业废水也做出了相应的标准。除此之外,对于工业废水及城市污水,在排放方面有了更高的收费准则。上述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我国地下水污染能够得到有效防治,进一步为我国生态环境的优化奠定良机。 防治职责不明确 防止职责不明确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基于跨省界的水区域,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制定作为保证,导致职责不明。与此同时,由于地下水污染涉及到多个行业及多个单位,从而导致各个部门出现交叉管理的现象,如此一来便大大减

低了管理的有效性,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各方推卸责任的现象时常发生。这些因素均对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水资源开发过度 在水资源开发过度的情况下,便导致地下水丧失平衡,进一步使流域环境所承载的压力大大增加,如此一来,便会使水污染现象加剧,甚至呈现进一步恶化的局面。显然,这方面的问题会大大增加地下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的难度。 水资源破坏现象严重 通过对长江及黄河等重点湖泊检测,发现很多工业废水排放及污水排放均存在严重违规情况。并且,有学者对多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发现超过50%的污水处理厂在排污方面存在不达标的情况。如此一来,在水资源遭遇严重破坏的基础上,地下水污染场地的防治工作便受到极大的阻碍。 资金投入不充裕 对于地下水污染场地的防治工作来说,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内容,同时这项工作实施时间长、范围广,因此便需要充裕的资金作为保障。现状却表现为资金投入不足。这样,便无法引进先进的修复技术及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从而使得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

ICS 13.080 Z 50 备案号:30559-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ontaminated Sites Remediation Validation 2011-04-28发布2011-07-01实施

DB11/T 783—201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 (3) 6 采样布点方案制定 (4) 7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 8 修复效果评价 (6) 9 验收报告编制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t 检验方法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t分布临界值表 (10)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13) I

DB11/T 783—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林、唐丹平、张丽娜、李立新、朱笑盈、黄海林、梁竞、王军玲、王琪。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地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或处理危险废物等活动,造成场地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对其居住和工作人群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或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 3.3 原位修复in-situ remediation 不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空间位置、仅在污染的原地点采取一定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常用的原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通风、土壤淋洗、气相抽提、空气注射等。 3.4 异位修复ex-situ remediation 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到邻近地点或其它地点采取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包括原地异位修复和异地异位修复。常用的异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堆、泥浆反应器、热解吸等。 3.5 1

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试行)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原则 (4) 5 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5) 6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8) 7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1) 8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21) 9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23) 10 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28) 附录 (30)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和资料管理等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中的环境监理一般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过程,相关工程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放射性污染场地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DB 31/199 上海市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31/44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HJ 25.3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 指南(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修复工程环境监理site remediation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按照环境监理合同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环境监理。 3.2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terprise 具有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相应工作能力和相关业绩的独立法人单位,其现场监理人员应取得由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模板】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以下简称“场地”)位于XX市XX区,东至规划瑞丰南路及05-05地块,西至规划大场路,南至规划大祁路及05-05地块,北至05-03地块,面积约为72882 m2。场地原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类型。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2018年4月至12月,完成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场地中的土壤和地下水存在多种污染物的超标。2019年1月,按照我国和XX市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针对该地块编制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报告,部分点位的重金属砷和锑的暴露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编制修复方案,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所以,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基于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采集污染土壤样品,在实验室内开展污染修复治理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了本修复技术方案。 本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方量为1140.6m3,经过修复技术的筛选、评估和实验室可行性研究,形成如下修复技术路线:采用土方开挖和异位洗脱修复技术,修复土检测合格后回填至基坑。 基于上述确定的修复技术,对应的土壤修复目标值见下表格。 土壤修复目标值 编号污染物清理目标值(mg/kg) 修复目标值表层下层 1砷20无总量修复目标值 20 mg/kg 2锑20无总量修复目标值 20 mg/kg 整个修复工期预计70日历天,具体包括施工准备工作、现场清表和修复区域建设、污染土壤修复、验收监测等。 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本项目修复费用总计为232.5万元。土壤修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二次污染的防治工作。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和效果单位。其中,环境监理单位对该场地土壤修复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重点关注修复实施过程与修复技术方案要求的相符性,以

土壤生物修复技术

关于土壤生物修复技术相关论述 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过去的30年期间,欧、美、日、澳等国家纷纷制定了土壤修复计划,巨额投资研究了土壤修复技术与设备,积累了丰富的现场修复技术与工程应用经验,成立了许多土壤修复公司和网络组织,使土壤修复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国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起步较晚,在“十五”期间才得到重视,列入了高技术研究规划发展计划,其研发水平和应用经验都与美、英、德、荷等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近年来,顺应土壤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和土壤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需求,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学院、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有计划地部署了一些土壤修复研究项目和专题,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全国范围的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工作。期间,以土壤修复为主题的国内一系列学术性活动也为中国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性和推动性作用。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已成为土壤科学、环境科学以及地表过程研究的新内容。土壤修复学已经成为一门新兴的环境科学分支学科,修复土壤学也将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土壤科学分支学科。 环境污染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没有土壤,没有土地,老百姓只能饿死。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以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生物污染。大气污染了,人们无法呼吸;水体污染了,人们不能饮水;土壤污染了,我们没有粮食吃;生物污染了,人类可能没有肉食吃,或者人直接病死。所以说,环境污染非常可怕。这里我们只谈土壤污染。土壤是环境中特有的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复杂的物质体系,组成的物质有无机物和有机物。在地球表面,土壤处于大气圈、岩石圈、水圈和生物圈之间的过渡地带,是生态系统物质交换和物质循环的中心环节,是连接地理环境各组成要素的枢纽。植物直接生长土壤上,土壤是植物营养物质的最主要的供应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没有土壤,就长不出植物,更别提庄稼了。岩石上至多生长一些地衣、苔藓,水里还有一些浮游生物,人类能靠地衣、苔藓、浮游生物养活吗?所以说,土壤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土壤,或者说是土地,还是人类社会演替发展的关键因素。封建地主控制了土地,统治了农民;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赢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 土壤被污染后修复起来较为困难,见效慢时间长,且容易造成新的污染。利用生物方法进行修复的时候,实际上是利用生态方法,形成新的生态环境,在修复土壤的同时也不会带来新的环境危害。例如,利用一些根系植物来吸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重金属),在修复土壤的同时,根系发达的此类植物还能起到固土,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植物的生长也美化了环境.此外,利用一些土壤中所必须得活性菌种来作为肥料,既不会像化肥一样污染土壤和周围水体,也可以满足作物所需要的营养元素,菌体还会调节土壤微环境,带来更好的种植生长环境。 然而,各种人为与自然的因素使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壤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致使原有土壤理化性质退化、丧失耕作价值,并危及食物链安全与人类自身健康。这种丧失了耕作价值的土壤称为污染土壤。 {我国农田污染十分严重,汇总统计,令人目不忍睹。}据薛惠尹报道,我国城市与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达4×1010吨,其中工业废水排出镉、汞等重金属为2700吨左右,且相当一部分污染物通过灌溉途径进入农牧业生产环境;我国大约有40%的地面水源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直接影响灌溉农田面积约3.2亿亩;全国有8000万亩左右的农田采用污水灌溉,其中约70%主要或唯一依靠污水作为灌溉水源。灌溉水源中的镉、汞、铜、锌等重金属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践探讨

ISSN1672-9064 CN35-1272/TK 作者简介:俞年丰(1984~),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土壤修复研究工作。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践探讨 俞年丰 杨俊波霍秀兵 (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扬州 225007) 摘要 目前我国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结合多年的环境监理工作实践,对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过程中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和要点进行阐述,针对其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并从法律法规、环境监理模式、专业知识等角度提供建议,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 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X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064(2019)02-072-03 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深度变革,因农业生产活动、工业生产活动、人类生活活动以及气候环境变化等引发的土壤污染问题日趋严重[1]。鉴于污染土壤所承载的毒害物质具有潜在风险性,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土壤生态修复已逐渐成为当前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内容[2]。 为实现土壤治理和修复过程的有效监督和全面管理, 2014年12月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出台《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首次将环境监理制度纳入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范畴,并对其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环境监理要点、工作方法和制度作出了系统性阐述[3]。该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构建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链条,避免或减轻项目施工阶段导致的环境二次污染和生态破坏。然而,我国的工程环境监理,尤其是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监管体系,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修复后期过程控制和长期跟踪监测缺乏、修复过程信息模糊、专业环境监理技术人员短缺等亟待解决[4]。 笔者基于多年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环境监理经验,以工 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为例,对该类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内容和要点进行了总结,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以期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1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要点 实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在施工区域内规范工程施工,控制或消除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满足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5]。区别于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或环境监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贯穿于项目前期设计、准备、 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其监理内容覆盖主体和配套工程环保设施配备、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落实、修复治理效果评估、修复工程质量检测和项目环保验收等多个方面[6],具体表现为: (1)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要求,结合场地 调查评估报告,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修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基础资料进行技术审核,重点关注土壤修复工艺设计、土壤治理方案、工程实施方案、环保措施和环保设施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落实、土壤修复从业资质、环境保护专项条款、临时用地方案、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弃土处置方案、“三废”专项处置方案、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2)准备阶段。基于对具体施工程序及各阶段环境保护 敏感目标的掌握,环境监理在项目准备阶段明确监理工作重点,向业主完成环保工作交底;同时,根据场地污染情况、修复技术方案、修复目标以及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共同建立完善的环保责任体系。 (3)施工阶段。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监理通过驻场、 旁站或巡查、环境监测、记录报告、发布文件、审阅报告、工作例会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以实现修复过程对环境 最低限度的破坏和最大限度的保护,其主要监理内容包括:核实事故应急体系和监督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修复实施方案、“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设施配套的有效执行;监督环保工程规范性施工与进度以及场内安全运输;检查监测施工过程气、水、声、固废排放及施工影响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跟踪督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环保宣传和培训,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4)验收阶段。项目验收过程中参与修复工程质量检测, 确保监测调查布点、土方样品采集方法、送检程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复核、验收土壤修复质量和污染防控效果以及弃土处置方案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和整改 要求;编写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保部门“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项目实施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按照施工步骤可分为施工准备、 修复区域边界确认、修复场地及堆放场地建设、土壤的挖掘和短驳、污染土壤预处理、修复工艺及养护、处理后土壤检测及处置等环节。考虑到各工艺段施工难点和重点有所差异, 72

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汇总

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汇总 几种典型的土壤污染问题 1重金属污染 采矿、冶金和化工等工业排放的三废、汽车尾气以及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都是土壤重金属的重要来源。按生物化学性质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对作物以及人体有害的元素,如汞、镉、铅及类金属砷等,因此,必须减少这些元素的含量使其不超过环境的容量;第二类,常量下对作物和人体有益而过量时出现危险的元素,如铜、锌、铬、锰及类金属硒等,应控制其含量,使其有益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 2石油污染 石油污染是指在石油的开采、炼制、贮运、使用过程中原油和各种石油制品进入环境而造成的污染,土壤中的石油污染物多集中在20cm左右的表层。石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和油田的接转站、联合站的油罐、沉降罐、污水罐、隔油池的底泥,炼油厂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也是我国油田土壤石油污染的主要来源。污染土壤中石油主要成分为C15-C36的烷烃、多环芳香烃、烯烃、苯系物、酚类等,其中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多达30种。 3化肥污染 化学肥料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中不仅是粮食增产的物质基础,更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主体。在粮食增产中花费的贡献率在40%-60%,稳定在50%左右,但是化肥中的有毒重金属、有机物以及无机酸类等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 4农药污染 据初步统计,我国至少有l300-1600万hm2耕地受到农药污染。造成土壤农药污染的主要是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据2000年国家质检总局数据,全国47.5%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因农残超标被退回的出口农产品金额达74亿美元。 一、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 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达到一百多种,常用技术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等三种。物理修复是指通过各种物理过程将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或分离的技术。主要包括土壤淋洗、热吸附、蒸气浸提、微波加热和异地填埋等技术。还包括多相抽提等技术,已经应用于苯系物、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污染土壤的修复。相对于物理修复,污染土壤的化学修复技术发展较早,主要有土壤固化-稳定化技术、淋洗技术、氧化-还原技术、化学改良、光催化降解技术、电动力学修复技术和有机质改良等。土壤生物修复技术包括植物富集、微生物修复、生物联合修复和植物固定及降解等技术。利用微生物降解作用发展的微生物修复技术是农田土壤污染修复常见的一种修复技术。进入21世纪后生物修复技术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绿色环境修复技术之一。由于我国土壤污染面积大,污染物质种类多,污染组合类型复杂等原因,单项修复技术往往难以达到预定修复目标,多种修复技术相结合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试行) 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经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地理位置图 (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 (3)平面布置图 (4)工艺流程图 (5)场地规划图 (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 (7)地下水流向图 2 2020年4月19日

(8)土壤钻孔柱状图 (9)地下水建井图 (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 (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 (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 4. 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 (1)人员访谈记录 (2)现场踏勘记录 (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 (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 (5)建井洗井记录表 (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 (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 (8)质量控制表 (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 (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 (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 3 2020年4月19日

(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 二、技术要求 1. 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一般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 (3)监测项目 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氰化物、氟化物、农药等。实际环境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监测因子,且场地历史如果涉及到多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潜在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要叠加。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一般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 4 2020年4月19日

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治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技术要点。 本技术要点,是对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等开展技术审查的工作指引。 相关工作内容还应按国家和地方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开展。 本技术要点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及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本技术要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技术要点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第1章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 对从业单位的要求:从业单位在本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相关从业活动前需到我局登记,且近年无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等部门不良信息记录。 对监测单位的要求:监测单位应在本地设有获CMA资质的实验室,水质和土壤类能力范围涵盖应包括且不限于重金属(Pb、As、Cd、Cr、Hg、Ni等)、总石油烃(地下水中为石油类)、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挥发性有机物(VOC)、pH值等,其检测能力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以上。[s1] 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 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在场地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形成的各类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应在原有工业企业所在场地完全停产,且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储罐(槽)拆除后进行。 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形式要求 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审定人员,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 (二)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实践与探索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实践与探索 发表时间:2019-06-10T16:19:41.710Z 来源:《科技研究》2019年3期作者:周思虎[导读] 本文分别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重要性、实施要点和建议三个方面分析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仅供同行进行参考借鉴。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055)摘要:环境监理是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仍旧处于探索和试行阶段。基于此,本文分别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重要性、实施要点和建议三个方面分析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仅供同行进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要点引言 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和用地规划的调整,位于城市和城郊的工厂企业陆续向外搬迁甚至停产关闭,使得大面积工业污染场地面临着重新修复开发的问题。当前,我国针对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仍旧处于探索阶段,暴露了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2002年起,我国开始重视并积极引进了工程环境监理制度,设立了相关的环境监理试点,以实现对重大项目的环境监测。环保部门在2014年颁布并实施了《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对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流程、内容、要点、方法和制度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国务院则在2016年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里面提出了应不断增强工业污染场地的管理和开发水平。再者,能否科学施工并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能否对环境进行规范化管理,是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和城乡居民生活和生活环境能否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刻不容缓。 1、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重要性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污染场地修复后会被重新开发利用,能否保证污染场地修复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直接影响修复工程的最终效果,因此做好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至关重要。其重要性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全程监理整个工程项目,是修复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因素。对于大部分的项目来说,在施工设计和准备阶段就或多或少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如在此之前忽略了环境监理工作,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就很少会被重视。尤其是在工程完成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也不会随之结束,若不能及时开展监理工作,对环境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为将修复方案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尽快落实,避免因人为因素和制度疏忽而产生的二次污染,应将环境监理的职能体现出来。②相较于普通的工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含有毒害物质的地下水和土壤是场地污染修复环境监理的主要关注对象,该类型场地涉及的修复技术多样且修复过程极为复杂,其前沿性和专业性特点较为突出,应保证监理人员快速熟练掌握前沿知识和高效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这些专业素质普通环境监理人员较难具备。③只有做好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才能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即使环保部门在2015年起提出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是该要求并未全面贯彻落实,相关部门仍旧以建设初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验收工程项目依据,经常造成项目竣工的环境影响评价同验收条件不相符,因此做好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显得十分重要。④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过程和修复效果的监理是场地污染修复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在项目全程的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区分场地污染修复环境监理和其他环境监理的主要特性。 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要点 2.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现场踏勘 ①重点关注场地施工条件和周边环境敏感区域,通过列表及图件说明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与修复场地的位置关系,敏感区属性等基本情况。②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审查污染场地施工方案提及的场内及场外施工区域、运输路线,污染土壤临时贮存场址,施工废水处理设施位置、施工废气处理设施位置的合理性。③审查施工废水排放口及废气排放口位置等设置合理性及相关污染指标排放标准的适用性。 (2)环境监理机构 审查人员组成是否合理,明确环境监理人员架构及相应职责范围。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重点审核修复工程规模、修复范围、总平面布置、施工工艺、修复设备和配套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如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场地责任主体和环保部门。审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修复技术方案以及修复工程特点的相符性。 2.2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 (1)会议记录审查 环境监理日志、报告等文件应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技术要求。对于隐蔽工程或其他重要工程应采取旁站方式进行监理,并保留录像、照片等记录。 (2)主体修复工程及二次污染控制环境监理修复过程监测需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修复过程中环境监测样品的采集和分析由监理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并对监测结果负责。 2.3环境监理归档资料 环境监理归档资料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①环境监理合同,修复单位购买药剂合同,修复过程污水排放去向的许可文件、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②管理部门相关批复文件;③环境监理方案;④环境监理会议纪要,施工周报,施工月报,施工季报;⑤施工单位自监测资料(监测报告);⑥环境监理监测资料(建井记录、监测报告);⑦相关单位往来函件;⑧污染土壤清挖记录,污染土壤运输记录,污染土壤协同处置记录;⑨污染土壤修复药剂投放记录;⑩环境监理月报(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等。 3、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建议

农药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技术

农药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技术 发表时间:2017-11-06T12:19:45.9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作者:郭瑾[导读] 摘要: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利用活的生物体对农药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是一种十分安全可靠的方法。本文将从动物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和生物修复技术这三个方面来深入分析农药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技术,以供参考。 北京西山环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176 摘要: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利用活的生物体对农药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是一种十分安全可靠的方法。本文将从动物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和生物修复技术这三个方面来深入分析农药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技术,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药;污染土壤;生物修复 一、动物修复技术 土壤中的一些大型土生动物如蚯蚓和某些鼠类,能吸收或富集土壤中的残留农药,并通过其自身的代谢作用,把部分农药分解为低毒或无毒产物。动物对某种毒物的积累及代谢符合一级动力学,某种农药经某种动物体内的代谢,有一定的半衰期,一般经过5—6个半衰期后,动物积累农药达到极限值,意味着动物对土壤中污染农药的去除作用已完成。同时,土壤中还生存着丰富的小型动物种群,如线虫纲、弹尾类、稗螨属、蜈蚣目、蜘蛛目、土蜂科等,均对土壤中的污染农药有一定的吸收和富集作用,可以从土壤中带走部分农药。 二、植物修复技术 由于人们担心工厂化生产微生物的安全性和应用到环境中再次引起另一种形式的污染,一种人们普遍能够接受的、更加安全可靠的生物修复方法——植物修复技术已成为研究的热点。植物修复技术是利用植物的独特功能,并可和根际微生物协同作用,从而可以发挥生物修复的更大效能。作为一种高效的生物修复途径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植物修复的机理主要包括直接吸收、根际微域对有机污染物的降解等。 1.植物直接吸收污染物 土壤环境中的有机污染物可以直接被植物吸收。有机污染物进入植物体内,有的本身形态、性质不发生改变,储存于植物组织中,这称之为植物提取;有的在植物生长代谢活动中发生不同程度的转化或降解,被转化成对植物无害的物质储存在植物组织中。如Raveton的研究结果表明,玉米苗72h可将吸收的95%的阿特拉津转化为代谢产物,而在死亡植株中,吸收量的80%仍为母体化合物。Burken从培植于含阿特拉津的土壤和沙石中的杨树的根、茎和叶中提到了阿特拉津母体及6种代谢产物,并发现培养80d后,母体化合物占标记量的比率分别为:土壤中50%以上,杨树根系38%左右,叶片中10%左右;且随着培养时间的延长,叶片中代谢产物的比率明显上升。Solanum nigrum的毛根可以吸收PCB,并可以使72%的PCB降解,其中二氯联苯的代谢产物为单羟基二氯联苯,单氯联苯的代谢产物为单羟基氯代联苯和双羟基氯代联苯。另外,有机污染物被植物根部吸收后,可以借助植物的共质体、质外体或共质体-质外体联合途径向地上部运输。如杂交杨树从土壤中吸收的TNT中,75%被固定在根系,转移到叶部的量也可高达10%。一部分有机污染物被植物吸收后,可以完全被降解并最终被矿化成二氧化碳和水。如杂交杨树可有效吸收四氯乙烯(TCE),并且可以把它降解成三氯乙醇、氯代酮,最后降解成二氧化碳。 2.根际-微生物的联合代谢作用 根际是植物根系直接影响的土壤范围,在植物的生长过程中,死亡的根系和根的脱落物是微生物的营养来源,同时根系旺盛的代谢作用可以释放一些物质进入到土壤中,包括土壤酶、糖类、醇类和酸类物质,Moser等研究表明,植物每年释放的这类物质可达植物总光合作用的10%—20%,它们与脱落的根冠细胞等一起为根区的微生物提供重要的营养物质,促进了根区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由于根系的穿插,使根际的通气条件、水分状况和温度均比根际外的土壤更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另一方面,植物又可将大气中的氧气经叶、茎传输到根中,扩散到根际周围缺氧的底质中,形成了氧化的微环境,刺激好氧微生物的生长和活性。研究表明,植物根区微生物明显比空白土壤中的微生物数量和种类多,假单孢菌属、黄杆菌属、产碱菌属和土壤杆菌属的根际效应非常明显。这些增加的微生物可以增加环境中的农药等有机物的降解,Henner等研究表明,根际环境可以加速许多农药以及三氯乙烯的降解。阿特拉津的矿化与土壤中有机碳的含量有直接关系。植物根上有菌根菌的生长,菌根菌与植物形成共生作用,具有独特的降解途径,可以代谢某些不能被自生细菌降解的有机物。植物根际是一个能降解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活跃区,研究者针对植物宿主的正确选择、必要的植根方式和有关的微生物群落,进行了综合研究。植物根际-微生物系统的相互促进作用将是提高污染土壤植物修复能力的一个活跃领域。 三、生物修复技术 1.微生物对农药降解的代谢方式和途径 微生物的农药降解作用分为酶促降解作用和非酶促降解作用。酶促降解作用表现为:第一,微生物以农药或其分子中某部分作为能源和碳源,部分微生物能以某种农药为唯一碳源或氮源。有些能被微生物立即利用,有的则不能立即利用,需先经产生特殊酶解后再使农药降解。第二,微生物通过共代谢作用使农药降解。许多研究表明,由于某些化学农药的结构复杂,单一的微生物不能使其降解,需靠二种或二种以上的微生物共同代谢降解。此领域是目前研究的热点。第三,去毒代谢作用。微生物不是从农药中获取营养或能源,而是发展了为保护自身生存的解毒作用。非酶促降解作用:微生物活动使pH发生变化而引起农药降解,或产生某些辅助因子或化学物质参与农药的转化,如脱卤作用、脱烃作用、胺及酯的水解、还原作用、环裂解等。许多顽固性农药的好氧/厌氧生物降解途径已经被阐明,美国Minnesota大学的生物降解与生物催化数据库收集了农药等化合物的139条代谢途径、910个反应、577 种酶、328个微生物条目、247条生物转化规律、50个有机功能群,其中包含了许多农药的微生物降解代谢途径和酶类,像对硫磷、阿特拉津、2,4-D、4-硝基酚、四氢呋喃、S-三嗪、 DDT等农药的代谢途径和降解机制已经被详细列出。 2.微生物修复农药污染土壤的影响因素 农药本身的性质,尤其是内部化学键、浓度、水溶性、分子极性、生物可利用性、化合物的吸附性和环境因子(温度、盐度、pH、土壤类型、氧化还原电位、营养物质)等是影响农药生物降解和修复的主要因素。微生物对环境污染物的修复能否最终实现不仅仅依赖于其降解能力本身,而且依赖于污染物的生物可利用性以及细菌与土著微生物之间的竞争能力等其他因素。增加污染物的溶解性和生物可利用性是生物学方法进行成功修复的必要条件。土壤中农药的降解效率还与土壤中微生物活性关系密切,而土壤中微生物的活性又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农药浓度、土壤理化特性、有机物种类和含量、微生物区系组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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