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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28-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JJ28-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JJ28-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明挖、暗挖、顶管、定向钻等施工工艺,并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的蒸汽管网;

2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200℃的热水管网。

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技术和施工工艺,并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0.4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冻土等地区和地震、巷道区建设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2.1.2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2.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经专家论证。

2.1.4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情况,制定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的措施。

2.1.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技术准备

2.2.1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

2.2.2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并应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

2.2.3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用地、现场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邻近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等情况。

2.2.4工程开工前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3 物资准备

2.3.1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3.2物资准备应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并应组织进场检验,办理验收手续。

2.4 安全措施

2.4.1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2.4.2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对象及其特点和环境状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可靠、完整,警示标志应醒目。

2.4.3 施工现场夜间必须设置照明、警示灯和具有反光功能的警示标志。

2.4.4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

2 护栏高度不得小于1.2m。

2.4.5高空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绳)。

2.4.6施工中设置的临时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梯高度不宜大于5m,直梯踏步高度宜为300mm,梯子净宽不宜小于400mm。当直梯高度大于2m时应加设护笼;当直梯高度大于5m时应加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面积不宜小于1.5m2。

2 斜梯的垂直高度不宜大于5m,宽度不宜小于700mm,坡度不宜大于60°。踏步高度不宜大于250mm,宽度不宜小于250mm。梯道临边一侧应设护栏,高度应为1.2m,立柱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横杆间距应为500mm~600mm,并应设置护网。

3 梯子上端及梯脚应安置牢固,梯子上端应设置高度为1.0m~1.2m的扶手。

2.4.7开挖土方前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道路和便桥,沟槽周围和临时便桥应设置护栏。在重要路口应分别设置车行便桥和人行便桥,在沟槽两端和交通道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土方开挖前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3 工程测量

3.1 一般规定

3.1.1工程测量应根据城镇平面控制网点和城市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程资料,确定管网施工线位和高程。

3.1.2工程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不应小于图根级。

3.1.3当设计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符合工程测量要求时,工程测量宜与设计测量使用同一测量系统。

3.1.4供热管线的中线桩和控制点宜采用极坐标放样、平移、距离交会、方向交会等方法定位,不宜采用后方交会法定位。

3.1.5控制点应设置在便于观测的稳固部位。

3.1.6当新建管线与既有管线相接时,应先测量既有管线接口处的管线走向、管中坐标、管顶高程,新建管线应与既有管线顺接。

3.2 定线测量

3.2.1管线工程施工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应按主线、支线的次序进行;

2 管线的起点、终点、各转角点及其他特征点应在地面上定位;

3 地上建筑、检查室、支架、补偿器、阀门等的定位可在管线定位后实施。

3.2.2管线定位应按设计给定的坐标数据测定,并应经复核无误后,再测定管线点位。

3.2.3直线段上中线桩位的间距不宜大于50m。

3.2.4管线中线定位宜采用GPS接收设备、全站仪、电磁波测距仪、钢尺等器具进行测量。当采用钢尺在坡地上测量时,应进行倾斜修正。量距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

3.2.5管线定线完成后,应对点位进行顺序编号,起点、终点和中间各转角点的中线桩应进行加固或埋设标石,并应绘点标记。

3.2.6管线转角点应在附近永久性建(构)筑物上标志点位,控制点坐标应做记录。当附近没有永久性工程时,应埋设标石。当采用图解法确定管线转角点点位时,应绘制图解关系图。

3.2.7管线中线定位完成后,应对施工范围的地上障碍物进行核查。对施工图中标出的地下障碍物的位置,应在地面上做标识。

3.2.8当暗挖施工时,应进行平面联系测量。

3.2.9导线方位角闭合差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式中:R——导线方位角闭合差(″);

n——测站数(个)。

3.3 水准测量

3.3.1水准观测前应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标定,标定的项目、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的相关规定。在作业过程中,应定期对水准仪视准轴和水准管轴之间的夹角i的误差进行校验。

3.3.2水准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合水准路线闭合差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式中:R1——附合水准路线闭合差(mm);

L——附合路线长度(km)。

2 当水准测量跨越河流、深沟,且视距大于200m时,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跨河水准测量应观测两个单测回,半测回中应观测两组,两测回间较差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式中:R2——两测回间较差(mm);

L——视距(km)。

3.3.3在管线起点、终点、固定支架及地下穿越部位的附近应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设置应明显、稳固,间距不宜大于300m。

3.3.4固定支架之间的管道支架、管道等高程,可采用固定支架高程进行控制。直埋管道的高程可采用变坡点、转折点的高程进行控制。

3.3.5在竖井处应进行高程联系测量。

3.4 竣工测量

3.4.1供热管线竣工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的相关规定。

3.4.2供热管线工程应全部进行平面位置和高程测量,竣工测量宜选用施工测量控制网。

3.4.3竣工测量的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测量的允许误差应控制在±50mm的范围内;

2 测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高程测量的允许误差应控制在±30mm的范围内;

3 竣工图上管线与邻近的地上建筑物、相邻的其他管线、规划道路或现状道路中心线的间距的允许误差应控制在±0.5mm的范围内。

3.4.4土建工程竣工测量应对起终点、变坡点、转折点、交叉点、结构材料分界点、埋深、轮廓特征点等进行实测。

3.4.5供热管线竣工应测量、记录下列数据:

1 管道材质和管径;

2 管线起点、终点、平面转角点、变坡点、分支点的中心坐标和高程;

3 管线高程的垂直变动点中心坐标和垂直变动点上下两个部位的钢管上表面高程;

4 管沟敷设的管线固定支架处、平面转角处、横断面变化点的中心坐标和管沟内底、管沟盖板上表面中心的高程;

4.1.1工前应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障碍物进行现场核查,并应逐项查清障碍物构造情况及与拟建工程的相对位置。

4.1.2对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既有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影响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

4.1.3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底的地段应采取降水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降水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111的相关规定,并应将施工部位的地下水位降至基底以下0.5m后方可开挖。

4.1.4当穿越既有设施或建(构)筑物时,其施工方案应取得相关产权或管理单位的同意。

4.1.5供热管道施工,在结构断面中的位置均应符合设计纵横断面要求。

4.1.6受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对建(构)筑物的状态进行第三方监控量测。

4.1.7冬期、雨期施工应采取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4.2 明挖

4.2.1土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相关规定。

4.2.2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埋深、土质和有无地下水等因素选用不同的开槽断面,并应确定各施工段的槽底宽度、边坡、留台位置、上口宽度及堆土和外运土量。

4.2.3当施工中采用边坡支护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相关规定。

4.2.4当土方开挖中发现事先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时,应与产权或主管单位协商,采取措施后,再进行施工。

4.2.5开挖过程中应对开槽断面的中线、横断面、高程进行校核。当采用机械开挖时,应预留不少于150mm厚的原状土,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不得超挖。

4.2.6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沟槽的措施。

4.2.7土方开挖完成后,应对槽底高程、坡度、平面拐点、坡度折点等进行测量检查,并应合格。

4.2.8土方开挖至槽底后,应对地基进行验收。

4.2.9当槽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制定处理方案。在地基处理完成后应对地基处理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1的规定填写。

4.2.10当槽底局部土质不合格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 当土质处理厚度小于或等于150mm时,宜采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5%;当土质处理厚度大于150mm时,宜采用砂砾、石灰土等压实,压实度不应小于95%;

2 当槽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或砂回填至设计标高。

4.2.11直埋保温管接头处应设置工作坑,工作坑的尺寸应满足接口安装操作的要求。

4.2.12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后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槽开挖不应扰动原状地基;

2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3 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槽壁应平整,边坡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相关规定;

5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设计底部开挖宽度的1/2;

6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1)开挖土方应为±20mm;

2)开挖石方应为—200 mm~+20mm。

4.2.13沟槽验收合格后,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2的规定填写。

4.3 暗挖

4.3.1 暗挖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暗挖工程技术规程》CJJ 200的相关规定。隧道开挖面应在无水条件下施工,开挖过程中应对地面、建(构)筑物和支护结构进行动态监测。

4.3.2竖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井提升运输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运输速度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

2 竖井上下应设联络信号;

3 龙门架和竖井提升运输设备架设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附负荷验算。龙门架和提升机应在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竖井应设防雨篷,井口应设防汛墙和栏杆;

5 井壁施工中,竖向应遵循分步开挖的原则,每榀应采用对角开挖;

6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安装竖井支撑;

7 竖井与隧道连接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4.3.3隧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开挖前应备好抢险物资,并应在现场堆码整齐。

2 进入隧道前应先对隧道洞口进行地层超前支护及加固。

3 隧道开挖应控制循环进尺、留设核心土。核心土面积不得小于断面的1/2,核心土应设1:0.3~1:0.5的安全边坡。

4 隧道台阶法施工应在拱部初期支护结构基本稳定,且在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时,方可进行下部台阶开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墙应采用单侧或双侧交错开挖;

2)边墙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支立钢筋格栅并喷射混凝土;

3)仰拱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及时施工,并应封闭成环。

5 隧道相对开挖中,当两个工作面相距15m~20m时应一端停挖,另一端继续开挖,并应做好测量工作,及时纠偏。中线贯通平面位置允许偏差应为±30mm,高程允许偏差应为±20mm。

6 隧道开挖过程中应进行地质描述并应进行记录,必要时应进行超前地质勘探。

7 隧道开挖过程中,当采用超前小导管支护施工时,应对小导管施工部位、规格尺寸、布设角度、间距及根数、注浆类型、数量等应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规定填写。当采用大管棚超前支护时,可按本规范表A.0.4的规定填写施工记录。

4.3.4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完工后,应对完工的隧道初期支护结构进行分段验收。

4.3.5隧道二衬完工后,应对暗挖法施工检查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5的规定填写。对完工的隧道应进行分段验收,对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应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6的规定填写。

4.4 顶管

4.4.1顶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相关规定。方涵顶进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74的相关规定。

4.4.2顶管机型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情况、施工条件、施工安全、经济性等因素选用。

4.4.3顶管施工的管材不得作为供热管道的工作管。

4.4.4钢制顶管应采用对口双面焊接。

4.4.5顶管工作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工作坑应设置在便于排水、出土和运输,且易于对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采取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处;

2 工作坑的支撑应形成封闭式框架,矩形工作坑的四角应加设斜支撑;

3 装配式后背墙可由方木、型钢或钢板等组装。

4.4.6顶管顶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饱和含水层等复杂地层或临近水体施工前,应调查水文地质资料,并应对开挖面涌水或塌方采取防范和应急措施;

2 当采用人工顶管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管底0.5m以下,并应采取防止其他水源进入顶管管道的措施。

4.4.7顶管施工中,应对管线位置、顶管类型、设备规格、顶进推力、顶进措施、接管形式、土质状况、水文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应对顶管施工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填写。

4.4.8 顶管施工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表4.4.8 顶管施工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4.9采用人工顶进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接触或切入土层后,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

2 顶进过程中应测量中心和高程偏差。钢管进入土层5m以内,每顶进0.3m,测量不得少于1次;进入土层5m以后,每顶进1m应测量1次;当纠偏时应增加测量次数。

4.4.10当钢管顶进过程中产生偏差时应进行纠偏。纠偏应在顶进过程中采用小角度逐渐纠偏。

4.4.11钢管在顶进前应进行外防腐,顶管完成后应对管材进行内防腐及牺牲阳极防腐保护。

4.5 定向钻

4.5.1定向钻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的相关规定。

4.5.2定向钻施工不宜用于直接拉进直埋管的施工。

4.5.3定向钻顶管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地下水位、顶进长度和管道直径等因素,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选用设备机型。

4.5.4施工前应采用地质勘探钻取样或局部开挖的方法,取得定向钻施工路由位置的地下土层分布、地下水位、土壤和水分的酸碱度等资料。

4.6 土建结构

4.6.1土建工序的安排和衔接应符合工程构造原理,施工缝设置应符合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的需要。

4.6.2深度不同的相邻基础,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施工。

4.6.3管沟及检查室砌体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相关规定。砌体结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筑方法应正确,不得有通缝;

2 砌体室壁砂浆应饱满,灰缝应平整,抹面应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3 清水墙面应保持清洁,勾缝应密实、深浅一致,横竖缝交接处应平整;

4 砌体砂浆抗压强度应为主控项目,砌体砂浆抗压强度及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构筑物或每50m3砌体制作一组试块(6块),当砂浆配合比变更时,应分别制作一组试块;

2)同强度等级砂浆的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85%;

5 砂浆饱满度应为主控项目,砌体砂浆饱满度及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0m(不足20m按20m计)选两点,每点掀3块砌块,用百格网检查砌块底面砂浆的接触面取其平均值;

2)砂浆饱满度应大于或等于90%;

6 砌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3的规定。

表4.6.3 砌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6.4钢筋混凝土的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工序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

4.6.5钢筋成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绑扎成型应采用钢丝扎紧,不得有松动、折断、移位等现象;

2 绑扎或焊接成型的网片或骨架应稳定牢固,在安装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松动或变形;

3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5的规定。

表4.6.5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6.6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安装应牢固,模内尺寸应准确,模内木屑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2 模板拼缝应严密,在灌注混凝土时不得漏浆;

3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6-1的规定;

4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6-2的规定。

表4.6.6-1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4.6.6-2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表中L为构件长度(mm)。

4.6.7混凝土浇筑应在排水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6.8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2 混凝土垫层、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石子外露。构筑物不得有蜂窝、露筋等现象。

2)混凝抗压强度应为主控项目,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检验频率应按100m3检验1组,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执行。

3)混凝土垫层、基础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8-1的规定。

4.6.8-1 混凝土垫层、基础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表中带“△”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3 混凝土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为主控项目,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规定。检验频率应按每台班检验1组,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执行。

2)混凝土抗渗应为主控项目,不得小于设计规定。检验频率应按每个构筑物1组(6块),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执行。

3)混凝土构筑物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8-2的规定。

表4.6.8-2 混凝土构筑物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6.9 预制构件的外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应有安装方向的标识。预制构件运输、安装时的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的75%。

4.6.10 梁、板、支架等预制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配合比、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 成型的模板、钢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 构件尺寸应准确,不得有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

4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为主控项目,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规定。检验频率应按每台班检验1组,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执行。

5 梁、板、支架等预制构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10的规定。

表4.6.10 预制构件(梁、板、支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表中L为构件长度(mm)。

4.6.11 梁、板、支架等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后的梁、板、支架应平稳,支点处应严密、稳固;

2 盖板支承面处的坐浆应密实,两侧端头抹灰应严实、整洁;

3 相邻板之间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填实;

4 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11的规定。

表4.6.11 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1 H为构件长度(mm);

2 带“△”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4.6.12 检查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底应平顺,并应坡向集水坑;

2 爬梯位置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安装应牢固;

3 井圈、井盖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

4 检查室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12的规定。

表4.6.12 检查室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4.6.13 采用水泥砂浆五层做法的防水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防水剂的质量和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五层水泥砂浆应整段整片分层操作抹成;

3 防水层的接茬、内角、外角、伸缩缝、预埋件、管道穿过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防水层与基层应结合紧密,面层应压实抹光,接缝应严密,不得有空鼓、裂缝、脱层和滑坠等现象;

5 防水层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13的规定。

表4.6.13 防水层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范围点数

表面平整度0~5 20m 2 2m靠尺和楔形塞尺厚度±5 20m 2 钢针插入和量尺

4.6.14 柔性防水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质量、品种规格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复检证明;

2 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及耐菌性;

3 卷材防水层应在基层验收合格后铺贴;

4 铺贴卷材应贴紧、压实,不得有空鼓、翘边、撕裂、褶皱等现象;

5 变形缝应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橡胶止水带,不得使用再生橡胶止水带;

6 卷材铺贴搭接宽度,长边不得小于100mm,短边不得小于150mm。检验应按20m检验1点;

4.7.8种类、密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填土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回填土的密实度应逐层进行测定。当设计对回填土的密实度无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图4.7.8)

1)胸腔部位:Ⅰ区不应小于95%;

2)结构顶上500mm范围内:Ⅱ区不应小于87%;

3)Ⅲ区不应小于87%,或符合道路、绿地等对回填的要求。

图4.7.8 回填土部位划分示意图

4.7.9 检查室部位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道路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

2 检查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能同时进行时应留回填台阶;

3 检查室周围回填压实应沿检查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4 密实度应按明挖沟槽回填要求执行。

4.7.10暗挖竖井的回填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回填材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管道安装

5.1 一般规定

5.1.1三通、弯头、变径管等管路附件应采用机制管件,当需要现场制作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 T 1245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及《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的相关规定。

5.1.2管道及管路附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型号,并应检验合格。

5.1.3运输、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管道及管路附件。

5.1.4可预组装的管路附件宜在管道安装前完成,并应检验合格。

5.1.5雨期施工应采取防止浮管或泥浆进入管道及管路附件的措施。

5.1.6管道安装前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安装完成应及时封闭管口。

5.1.7当施工间断时,管口应用堵板临时封闭。

5.1.8检查室和热力站内的管道及附件的安装位置应留有检修空间。

5.1.9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作业时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

5.2 管道支架、吊架

5.2.1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应在管道安装、检验前完成。支架、吊架的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标高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完成后应对安装调整进行记录,并可本规范表A.0.8的规定填写。

5.2.2管道支架支承面的标高可采用加设金属垫板的方式进行调整,垫板不得大于2层,垫板应与预埋铁件或钢结构进行焊接。

5.2.3管道支架、吊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和吊架的形式、材质、外形尺寸、制作精度及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滑动支架、导向支架的工作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毛刺及焊渣等异物。

3 组合式弹簧支架应具有合格证书,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簧不得有裂纹、皱褶、分层、锈蚀等缺陷。

2)弹簧两端支撑面应与弹簧轴线垂直,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自由高度的2%。

4 已预制完成并经检查合格的管道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应妥善保管。

5 焊制在钢管外表面的弧形板应采用模具压制成型,当采用同径钢管切割制作时,应采用模具进行整形,不得有焊缝。

5.2.4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吊架安装位置应正确,标高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整,埋设应牢固;

2 支架结构接触面应洁净、平整;

3 固定支架卡板和支架结构接触面应贴实;

4 活动支架的偏移方向、偏移量及导向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弹簧支架、吊架安装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弹簧的临时固定件应在管道安装、试压、保温完毕后拆除;

6 管道支架、吊架处不应有管道焊缝,导向支架、滑动支架和吊架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7 支架、吊架应按设计要求焊接,焊缝不得有漏焊、缺焊、咬边或裂纹等缺陷。当管道与固定支架卡板等焊接时,不得损伤管道母材;

8 当管道支架采用螺栓紧固在型钢的斜面上时,应配置与翼板斜度相同的钢制斜垫片,找平并焊接牢固;

5 焊口及保温接口不得置于建(构)筑物等的墙壁中,且距墙壁的距离应满足施工的需要。

5.3.4管道穿越建(构)筑物的墙板处应安装套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穿墙时,套管的两侧与墙面的距离应大20mm;当穿楼板时,套管高出楼板面的距离应大于50mm;

2 套管中心的允许偏差应为0~10mm;

3 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柔性材料填充;

4 防水套管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并应在建(构)筑物砌筑或浇灌混凝土之前安装就位。套管缝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填充。

5.3.5当管道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管内不得有残留物,且分支管伸进主管内壁长度不得大于2mm。

5.3.6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6-1,管件安装对口间隙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6-2的规定。

表5.3.6-1 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表中“△”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表5.3.6-2 管件安装对口间隙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量具范围点数

对口间隙(mm)

管件壁厚4~9

间隙1.0~1.5

±1.0 每个口 2 焊口检测器

CJJ28 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明挖、暗挖、顶管、定向钻等施工工艺,并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的蒸汽管网; 2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200℃的热水管网。 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技术和施工工艺,并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0.4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冻土等地区和地震、巷道区建设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2.1.2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2.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经专家论证。 2.1.4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情况,制定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的措施。 2.1.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技术准备 2.2.1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 2.2.2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并应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 2.2.3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用地、现场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邻近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等情况。 2.2.4工程开工前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3 物资准备 2.3.1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办理验收手续。并应组织进场检验,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物资准备应编制材料、2.3.2.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沟槽回填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 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2、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 3、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沟槽。 4、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开挖至设计要求。在直埋 保温管接头处应设工作坑,工作坑宜比正常断面加深、加宽250~300mm。 回填工程 1、直埋保温管道沟槽回填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修补保温管外护层破损处 (2)管道接头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 (3)回填土中应按设计要求铺设警示带 (4)弯头、三通等变形较大区域处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方法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完整版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 第九条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

CJJ28 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14 ) 1总贝V 1.0.1为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明挖、暗挖、顶管、定向钻等施工工艺,并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C的蒸汽管网; 2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200E的热水管网。 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技术和施工工艺,并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0.4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冻土等地区和地震、巷道区建设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准备 2. 1 一般规定 2.1.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2.1.2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2.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经专家论证。 2.1.4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情况,制定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的措施。 2.1.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技术准备 2.2.1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 2.2.2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并应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 2.2.3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用地、现场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邻近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等情况。 2.2.4工程开工前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 3物资准备 2.3.1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CJJ 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规范(CJJ 28-2004) 目录 前言2 1 总则4 2 工程测量4 2.1 一般规定4 2.2 定线测量4 2.3 水准测量4 2.4 竣工测量5 2.5 测量允许偏差5 3 土建工程及地下穿越工程6 3.1 开挖工程6 3.2 土建结构工程7 3.3回填工程12 3.4地下穿越工程13 4焊接及检验13 4.1 一般规定13 4.2 焊接准备14 4.3 焊接18 4.4焊接质量检验19 5管道安装及检验20 5.1 一般规定21 5.2 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制作21 5.3 管道支、吊架安装24 5.4 管沟和地上敷设管道安装25 5.5 直埋保温管道安装26 5.6 法兰和阀门安装27 5.7补偿器安装28 6 热力站、中继泵站及通用组装件安装29 6.1 一般规定29

6.3 站内设备安装30 6.4通用组装件安装33 7 防腐和保温工程34 7.1 防腐工程34 7.2 保温工程35 7.3保护层37 8试验、清洗、试运行38 8.1 试验38 8.2 清洗39 8.3试运行40 9 工程验收41 9.1 一般规定41 9.2 竣工验收41 9.3 工程质量验收方法42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28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热管网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8—2004,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1.9、 3.1.13、 3.4.3、 4.4.4 (4)、 6.4.5 (5)、 8.1.8、 8。2.6(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OJ28—89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8-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年12月2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工程测量;3土建工程及地下穿越工程;4焊接及检验;5管道安装及检验;6热力站、中继泵站及通用组装件安装;7防腐和保温工程;8试验、清洗、试运行;9工程验收。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二级管网工程; 2 增加了浅埋暗挖法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3 补充了直埋保温管道的制作、施工、验收要求; 4 修改了钢管、管路附件及设备等供热管网工程专用设施的质量及安装要求; 5 对近十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纳入了本规范,同时修改了不相适应的内容;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8.2.2 HG20225-95管道分级 8.2.3 GB50235-97 8.3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1 SH3501-2002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2 HG20225-1995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3 GB50235-97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4 SH3501、HG 20225、GB50235的比较 8.4 管道的压力及密封试验 8.4.1管道液体试验压力和气体试验压力 8.4.2密封试验 8.5 施工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8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SHB、SHC、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 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30%~4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20%~30%。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 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Q。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镇热力管网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概述(50页)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2) 第二章施工部署 (4) 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 (12) 第四章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24) 第五章施工方案及方法 (29) 第六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52)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3) 第八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0) 第九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7) 第十章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71)

第一章综合说明 1.编制说明 本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是在详细阅读招标方的《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石2017SG023施工招标》文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与标准、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对工程的描述以及充分理解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对施工方案、图纸深化设计及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措施、施工安全方案等方面进行的组织设计和部署,来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满足业主的各项需求,确保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1)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是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2)组织合理、技术先进、措施可靠、保障有力,确保各项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充分展示技术优势,体现方案科学、先进的特点。 3)施工方案的选择,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技术先进”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周边条件、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总体上本着“技术可行,措施可靠,突出重点,均衡施工”的原则进行,同时保证施工期间不降低周边交通通行能力。 5)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验收规范、包头市有关规定和业主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本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有创新提高。 6)降低成本管理。想业主所想,把业主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尽量节约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议。 7)确保工期进度,进度实行专业软件控制计划,统筹安排、滚动实施,保证关键部位和控制点的完成。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进度服从质量,质量是进度的保证,有条不紊的程序化施工,确保工期进度。 8)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安全第一,一切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施工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针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恶性事故发生。 9)落实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规定。文明施工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针对本工程制订专门的文明施工措施。 2.工程概况

消火栓系统设计及其验收标准规范

管道设计及选用 8.2.1 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管道所采用的消防设施、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 8.2.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灭火系统直接由市政给水系统供水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但当小于0.60MPa时,工作压力按0.60MPa计; 2.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高位消防水池的供水压力;市政给水系统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 3.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稳压泵稳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0.07MPa。 8.2.3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PE塑料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室内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美观和腐蚀性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 8.2.4消防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或钢丝网PE塑料管给水管道,但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0.8MPa,须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钢丝网PE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PE聚乙烯管道的PE原材料应是不低于PE80; 2.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PE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PE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PE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8.钢丝网PE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1个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10点以前; 10.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 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连 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 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 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 保留 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 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 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 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0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9—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10.1.4、1O.3.2、10.3.3(2、3、4)、 10.3.4、14.1.1、14.1.2、14.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关于印发“二00一年至二O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工程交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在本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油气管道施工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邮编:065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魏国昌陈兵剑郑玉刚王炜续理 高泽涛马骅苏士峰陈连山钱明亮 胡孝江姚士洪葛业武李建军隋永莉 田永山杨燕徐梅李林田宝州 1 总则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系统安装/验收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本规范; 3.2 技术部负责在信息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外观检验 各设备包装完好齐全,封条完好,所附装箱单与设备一一对应无遗漏。 各设备的表面涂敷应均匀、光滑、满足防腐、防锈的要求;所有喷漆(塑)零件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划痕等脱离和破损,电镀零件的表面应有金属光泽,无裂纹、斑点、毛刺和缺陷。 见<外购设备验收记录> 4.2单设备性能测试 对单个设备按照生产厂家出厂说明书中所具备的各种功能测试,要求设备所具有的功能应与系统要求相符合。 见<项目日志>及<验收报告> 4.3.线缆安装、测试指标标准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信号线缆与强电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 3m;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 ●室外埋地的弱电配管,应该套钢管敷设,埋深应不小于0.8m, 并作外防腐处理,结构内预埋管可用PVC管敷设时,每隔0.8m 处应同钢筋网绑扎牢固; ●控制线缆长度如果超过该设备允许的距离(通常100m),则增 加补偿器;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电路应采用铜芯屏蔽电缆,电源 线尽可能远离弱电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 4.4系统联机检测 系统检测时,我公司将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系统、的何种检测。 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工程规定时,我公司将依照建设方的指示作无偿改善,并且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延期的理由。 当建设方对设备的测试、检验感到满意时,应用书面认可通知我公司。如果测试、检验未能通过,我公司将组织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在测试、检验项目完成后的3日内,我公司会将测试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建设方。 我公司负责提供检验的现场条件、设备和相关专用工具。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五、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 J J34 - 2010) 3 0 本规范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 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 C ;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 Pa , 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 0 C得下列城镇供热管网得设计: 1以热电厂或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得供热管网; 2 供热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得管线、中继泵站与热力站等工艺 系统。 热力网 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经市政道路至热力站得供热管网。(2、5 MPa , 200 C) 2. 1。10街区热水供热管网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95C,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得室外热水供热管网。 2. 1 .11无补偿敷设 直管段不采取人为得热补偿措施得直埋敷设方式。 当无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民用建筑得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采暖热指标推荐值同02版区别,区分了未采取节能措施得热指标与米取节能措施得热指标。 热指标得供热管网热损失按5 %考虑 当凝结水回收时,用户热力站应设闭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热力网凝结水管采用无内防腐得钢管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凝结水管充满水 凝结水管道宜采用具有防腐内衬、内防腐涂层得钢管或非金属管道。 非金属管道得承压能力与耐温性能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 热力网管沟内不得穿过燃气管道。

& 2。21 当热力网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得垂直净距小于 3 0 0mm 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燃气泄漏进管沟。 & 5. 1 热力网管道干线、支干线、支线得起点应安装关断阀门。 1 0 .1.3 站房设备间得门应向外开。热水热力站当热力网设计水温大于100 C,站房长度大于1 2 m时,应设2个出口。蒸汽热力站均应设置2个出口。安装孔或门得大小应保证站内需检修更换得最大设备出入?多层站房应考虑用于设备垂直搬运得安装孔. 11. 3。5 阀门、法兰等部位宜采用可拆卸式保温结构. 1 1。4.3 架空敷设得管道宜采用镀锌钢板、铝合金板、塑料外护等做保护层,当采用普通薄钢板作保护层时,钢板内外表面均应涂刷防腐涂料,施工后外表面应刷面漆。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9 5C,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得室外热水供热管网. 14。1.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设计时,应计算建筑物得设计热负荷。对既有建筑应调查历年实际热负荷、耗热量及建筑节能改造情况,按实际耗热量确定设计热负荷。 1 4。1。 2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供热管网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站间接连接系统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规范第10。 3.12条得要求。 2连接锅炉房等热源得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 7 6对热水锅炉水质得要求。 3应满足室内系统散热设备、管道及附件得要求。 14。1 .3用于生活热水系统得管网水质得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 B 5 7 4 9得规定 14。2。1管网管径与循环泵得设计参数应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 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应按规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分期确定循环泵运行参数。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ity heating pipelines CJJ28-2004/J372-2004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02日 实施日期:2005年02月0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出版单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工程测量;3 土建工程用地下穿越工程;4 焊接及检验;5 管道安装及检验;6 热力站、中继泵站及通用组装件安装;7 防腐和保温工程;8试验、清洗、试运行;9 工程验收。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二级管网工程; 2 增加了浅埋暗挖法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3 补充了直埋保温管道的制作、施工、验收要求; 4 修改了钢管、管路附件及设备等供热管网工程专用设施的质量及安装要求; 5 对近十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纳入了本规范,同时修改了不相适应的内容; 6 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8——90中的质量标准和允许偏差,纳入本规范相关章节,工程质量验收的方法编入本规范第九章。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要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1.0.1 为提高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工作压力P≤1.6MPa,介质温度T≤350℃的蒸汽管网; 2 工作压力P≤2.5MPa,介质温度T≤200℃的热水管网; 1.0.3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熟悉图纸和现场,并应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变更、材料及设备需代用或更换时,必须得到设计部门的同意。产品进入现场,应办理验收手续。 1.0.4 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等地区和地震区、巷道区建设供热管网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测量 2.1 一般规定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 QB 01-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 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entatrico-peptide-repeats -06-21发布 -07-01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恒信公司技术部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公司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特别提示: 1. 管道连接严禁出现内堵。 2. 管道施工时走向要合理, 做到横平竖直。 3. 水泵或机组与管道的变径接头需要直接安装在设备上, 中间不能有管道。 4. 泵进口管道直径不得小于出口。 5. 细管焊接时, 更应精力集中、细心施工、确保质量。 6. 所有泵或机组等设备与水管连接处均安装PPR活接, 便于设备脱离系统。 7. 在有测温点的管道上, 需要确保测量用支管长度正确, 保证肓管可用。 8. 水泵进口管道需要放大一号。 1.1 一般规定 1.1.1管道在安装施工前, 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 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满足施工要求。 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供应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 施工人员应经过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安装的技术培训。 1.1.2提供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 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

CJJ28_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28-2014) 1 总则 1.0.1为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采用明挖、暗挖、顶管、定向钻等施工工艺,并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的蒸汽管网; 2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200℃的热水管网。 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技术和施工工艺,并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0.4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冻土等地区和地震、巷道区建设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2.1.2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2.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经专家论证。 2.1.4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情况,制定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公害的措施。 2.1.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技术准备 2.2.1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 2.2.2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并应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 2.2.3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用地、现场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邻近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等情况。 2.2.4工程开工前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3 物资准备 2.3.1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3.2物资准备应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并应组织进场检验,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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