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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表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

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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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 1.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 评价单元就是指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评价单元的正确划分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的顺利实施。 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先按一定原则,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 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将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接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 4)按贮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 5)根据以往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密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将具有类似危险性潜能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大单元。 (3)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划分。 如ICI公司的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法需要结合物质系数以及操作过程、环境或装置采取措施前后的火灾、爆炸、毒性和整体危险性指数等划分评价单元;故障假设分析方法按问题分门别类,例如按照电气安全、消防、人员安全等问题分类划分评价单元;再如模糊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 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 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 (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1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工程划分及划分原则

混凝土工程——单元(工序)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2——2012标准编制 1.普通混凝土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宜以混凝土浇筑仓号或一次检查检验范围划分。对混凝土浇筑仓号,应按每一仓号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排架、梁、板、柱等构件,应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含养护)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2.碾压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一次连续填筑的段、块划分,每一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碾压混凝土浇筑工序; 碾压混凝土成缝工序; 碾压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3.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以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面板基面清理工序; 模板(滑模)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面板浇筑工序; 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4.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座结合面处理及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沥青混凝土铺筑工序; 5.沥青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宜按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面板整平胶结层(含排水层)工序; 防渗层工序; 封闭层工序;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工序。 6.预应力混凝土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混凝土浇筑段或预制件的一次制作批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基础面、施工缝处理工序; 模板制作及安装工序; 钢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工序; 混凝土浇筑工序; 预应力筋孔道预留工序; 预应力筋制作及安装工序; 预应力筋张拉工序; 有黏结预应力筋灌浆工序; 预应力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7.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以每一次检查验收的根、组、批划分,或者按安装的桩号、高程划分,每一根、组、批或某桩号、高程之间的预制构 件安装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查工序; 预制件吊装工序;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程序依据原则

1项目划分的原则、依据和审批程序 1.1项目划分的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一般按项目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项目划分。项目工程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在一个工程项目中,通常确定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将能组合发挥一个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确定为一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一般按施工工艺、工序确定,它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主要以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及质量考核的层、块、段、区来划分。 1.2饮水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和依据 在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划分中,我们以国家正式颁发的标准规定为准,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它行业标准参考使用。通常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部署以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等来进行划分。一般在开工前,我们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批复、施工设计方案、投资规模划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后结合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工程结构、质量评定、施工工序以及现场条件等再划分单元工程。也就是说,开工前的划分主要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宏观控制因素,开工后的划分是考虑施工质量评定的微观控制因素。 1.3项目划分的审批程序 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承担项目划分的技术人员应在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程的基础上,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结合安全饮水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监理上报“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经监理、项目法人审核后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批,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划分申报表”批复将作为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监理随后下发统一的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式。并要求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从每道工序入手,严把工程质量关。 2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工程、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 2.1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内容 饮水工程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多以行政村或联村形式建设一处供水工程,一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

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 1.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 评价单元就是指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评价单元的正确划分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的顺利实施。 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先按一定原则,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 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将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接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 4)按贮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 5)根据以往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密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将具有类似危险性潜能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大单元。 (3)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划分。 如ICI公司的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法需要结合物质系数以及操作过程、环境或装置采取措施前后的火灾、爆炸、毒性和整体危险性指数等划分评价单元;故障假设分析方法按问题分门别类,例如按照电气安全、消防、人员安全等问题分类划分评价单元;再如模糊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要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评价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范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划分出不同的评价单元的现象。由于评价目标不同、各评价方法均有自身特点,只要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①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宜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②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a.按危险因素类别各划规一个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即其潜在危险因素不同)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评价;例如:炼油厂可将火灾爆炸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按馏分、催化重整、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等工艺装置和贮罐区划分成子评价单元,再按工艺条件、物料的种类(性质)和数量更细分为若干评价单元; 将存在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的各码头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有毒危险品、散粮、矿沙等装卸作业区的毒物、粉尘危害部分则列入毒物、粉尘有害作业评价单元;燃油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火灾爆炸评价单元,其车辆伤害部分则在通用码头装卸作业区评价单元中评价; 第 2 页共 5 页

(完整版)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划分细则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目录 1、划分依据 (2) 2、项目划分的原则 (2)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2)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2)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 3.1单位工程划分 (3) 3.2分部工程划分 (2) 3.3单元工程划分 (2) 4、编码编制说明 (2) 4、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2)

施工2标鹅湖水厂工程 1、划分依据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2、《自来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规程》(SL239-1999) 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4、《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5113.1-2005) 2、项目划分的原则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执行。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单位工程划分:一个水厂为一个单位工程。 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 1)分部工程按功能进行划分。 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单元工程划分可依据设计图纸、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的要求进行。 2.单元工程划分方法 单元工程类别分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厂区平面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厂区管道工程。 具体划分段落为: 路基管道工程每1000米为一个验收单元;不足1000米但大于500米按一个

单元划分,不足1000米且小于500米划入相邻单元。 3、工程项目划分综述 3.1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3.2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1、取水工程。 2、净水工程。 3、厂区平面工程。 4、输水管道工程。 5、厂区管道工程 3.3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为:(1)浮梁县农村自来水工程瓷都水厂、玉田水厂等5个水厂工程施工2标 鹅湖水厂工程: 依据划分原则工程划分为128个单元工程。 4、编码编制说明 (1).JDZEHZSC------单位工程 (2).X X------分部分项工程 (3).Z Z Z------单元工程 5、工程项目划分汇总表 单元工程划分见附件。 项目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

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项目划分原则 1.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1.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1.2 项目划分原则 1.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设计结构特点指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筑物施工时期的安排。同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1.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1.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对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规定。引水(渠道)工程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划分。加固工程量大时,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筑物的加固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筑物的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2.3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50%,“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等)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1倍。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青海省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青海省取费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II级 III级 IV级特殊建筑 I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 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 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 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 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 m >25 >20 >15 ?1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1、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 (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4-8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5)、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GBJ127-89 (6)、立式圆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92 (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9)、GBJ235-82 已作废 (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1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2)、GBJ243-82 已作废 2、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7)、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6-77 (10)、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1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铁路、专用公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详]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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