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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技能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级高技能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级高技能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四)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第七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控制数评审并推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

第八条符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并拟申报项目的单位,须按要求填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制定《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

第九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地方评审推荐。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评审、遴选工作,确定本地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在评审和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评审、遴选后,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确定的培训基地申报材料按相关要求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二)部门组织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确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三章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第十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

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做好以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一)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第四章项目产出与评估

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应形成以下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专业(职业、工种),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

(三)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健全考核、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对培训基地的

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财政部,定期对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细则。

第十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员工技能提高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技能提升精神,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工人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工人培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城铁分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以城铁分公司技术和经营发展为目标,建立系统的员工技能提升管理体系提高各岗位员工技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形成培养快、使用好、效率高的工人技术培养工作格局,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高技能人才数量增加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工人各岗位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各岗位工人职业化水平,使中级工,高级工数量有所提升,并占到较高比例,在工作当中质量提高,效率提升,在技能比武中凸显一批技能水平过硬的技术人才。建立一线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为的员工培训、晋级、薪酬打下坚实基础,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重要的依据。 2.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技能提升管理。 二、组织管理 1. 各部门管理职责: (1)分公司综合办负责落实分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相关工作要求;

负责本单位员工技能提升管理保障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员工技能满足生产等工作需要。 (2)分公司技术部开展本专业的技能提升研究和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业务技术及时落地基层;制定和落实本专业员工技能提升标准要求、培训课件、考核试题库等。 (3)车间对车间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直接负责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分公司层面的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相关工作。 2. 各岗位员工技能提升职责 各部门必须成立本单位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小组,通报并备案。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组成人员包括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1)组长:是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技能提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负责重要技能培训、工作技巧提升培训等,每季度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管理技能指导工作,全面提升主管人员管理水平;利用工作检查、会议等机会,对部门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技能提升考核认证工作。 (2)组员:是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员工的技能提升管理工作直接负责;负责有针对性的对班组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安排工作,不断提高一线人员技术水

xx公司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贵州永红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二条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一条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培训内容: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 第三条培训方式: (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MBA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学习。 (二)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总裁高级研修班等。 (三)其它培训。

第三章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正副职、事业部各部门正副职。 第五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准确的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思想,从而具备多方面的才能和更高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决策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六条培训内容: (一)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课程。 (二)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相关业务领域如技术、销售等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其它培训。 第七条培训方式 (一)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导能力。 (二)“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三)内部研讨:企业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管理人员研讨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 (四)轮流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在企业的各管理岗位轮流任职。 (五)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食宿。 2.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 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 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再学; 5. 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 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 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 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 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 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

专业带头人培养管理制度

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前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带动学校教学全面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我校专职受聘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专业带头人”属于学术性称谓和资格,而不是职务和岗位。专业带头人是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中起主导地位的领军人才,是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策划人和负责人。 第二条建立选拨制度。确定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系统掌握任教专业理论知识体系,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 4、具备较强的科研和教研教改能力,有一定的本专业科研与教研教改成果。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善于带领和指导团队。 第三条建立培养制度。学前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措施具体如下: 1、每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周期为三年,学校教务处和各专业组要

根据培养目标,具体负责培养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工作。 2、鼓励培养对象(特别是45岁以下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提高学历水平,按照学校教师培训方案的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资助。 3、学校按相关专业建设要求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外出学习,不定期地聘请专家和幼儿园骨干,到校举办培训班和各种讲座,开展系统的培训工作,使培养对象不断拓宽知识面,及时了解本专业领域学术前沿的发展状况及幼儿园发展动态。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4、建立特聘专家制度。从行业特聘一批能够带领本专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专家,以起到对专业带头人传、帮、带作用,加快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步伐。 第四条建立考核制度。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每届任期3年,任期终结后自动取消。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不重复考核。 第五条建立考绩档案。学校为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建立考绩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 第六条建立学科带头人联系制度。学校每年至少要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等活动。 第七条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并经吉首市教育局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称号及相关待遇,收回学科带头人证书: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00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四)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七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控制数评审并推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渗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通知书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二届二次职代会精神,狠抓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的提高,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广大职工中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以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为重点,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与生产经营同步,坚持时效性、实用性、长期性。设立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加大岗位培训奖励力度。 二、总体目标营造职工队伍学知识、比技术、重技能的良好学习氛围,大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技术素质,促进岗位成才,加快技术型、技能型、管理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实施措施 1、建立《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见附件一)。 2、公司成立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由总工程师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师、人事部、教培中心、纪监审办公室、工会参加,并从运行、检修、实业公司各选派一名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情况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实情况,并提出考评意见。 3、各部门以不少于月度奖金的20%作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奖金。

4、公司设立月奖金额度5%-10%的公司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各部门根据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情况可填写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二)向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申请专项奖,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对申报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对于切实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并通过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检查的部门,公司将给与5%-10%的岗位培训专项奖励。 5、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精心组织,要象抓安全生产一样,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成立由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岗位技能培训考评领导小组,切实将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到实处。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和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并报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备案。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于8月20前制定出本部门下半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并分解到季度,制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经分管总经理助理、总师审阅签字后报公司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备案。 2、运行分场、各检修分场、实业公司于8月15前各选出一名职工代表报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成员。其中,检修分场的职工代表(含化学分场、燃料分场)由锅炉分场党支部牵头选出。 3、各部门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必须在9月份全面实施。 4、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于9月底对各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定。

职业技能管理办法参考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无缝对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是指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要求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核,按照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包括: 一、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分类中的职业技能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 二、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国家规定的各种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如,电工、制冷、电梯、焊接等)。 三、行业岗位证书 国家规定的根据行业特点颁布的执业资格证书( 如报关员、单证员、施工员、会计从业资格等)。 第四条学院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每位学生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五条学院鼓励学生考取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和多种职业技能证书,提高自身的综合职业能力,拓宽就业面,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六条学院成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由分管继续教育的学院领导及继续教育学院、评建办、教务处、财务处和各系(部)的领导组成。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 第七条学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考证管理中心”)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部门,基本职能是统筹全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认证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任何部门或个人,若需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校外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考证,应先向“考证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考证管理中心”以学院利益及服务学生为宗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部门或个人回复或协调,协调不成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三章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负责研究和组织协调、落实全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的各项事宜。 第九条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统筹和协助系(部)向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行(企)业及国际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本院的培训考核点、办理相关申报的手续。第十条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的开拓与推广,为学院及面向社会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服务。 第十一条利用橱窗、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向各系(部)提供国家各类职业技能(工种)考证的信息、材料和国家、省、市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及咨询。 第十二条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评估方案,组织制定“以证代考”制度,与系部共同商定各专业的必考证书项目和选考证书项目。 第十三条会同学院评建办、教务处、各系(部)将必考证书项目纳入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材选用等方面同步为学生获得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全面接轨。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可直接参加鉴定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第十四条汇总各系(部)组织的学生考证报名,向相关职业鉴定管理机构上报学生报名材料、

专业带头人的遴选与管理办法(新修)

专业带头人的遴选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研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教学研究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中的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建设一支数量相对稳定、业务水平高、专业技能精、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与工作高效的专业带头人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动态管理的原则 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聘任期满进行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2、客观公正的原则 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汰劣的原则。 3、与专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要考虑专业特点,尊重专业发展需要,在保持队伍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岗位,指标控制与条件控制相结合。 三、遴选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四、遴选条件 1、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安心在学院工作,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队精神;职业道德良好,学术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外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近三年来系统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所讲课程与专业方向一致。 2、专业带头人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了较大成绩。 (3)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能熟练地主讲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前沿的研究动态,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边缘专业,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本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教学思想活跃,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进行较强的教学、科研交流水平和能力。

公司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XX 公司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1 贵州永红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二条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一条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培训内容: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 第三条培训方式:

(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MBA 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学习。 (二)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总裁高级研修班等。 (三)其它培训。 第三章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正副职、事业部各部门正副职。 第五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准确的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思想,从而具备多方面的才能和更高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决策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六条培训内容: (一)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课程。 (二)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相关业务领域如技术、销售等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其它培训。 第七条培训方式 (一)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

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课程目标 培训目标 本方案以现代企业员工的职业胜任素质模型为依据,围绕“塑造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星级员工”这一诉求,借鉴当今众多卓越企业员工培养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集管理学、教育学、社会行为学、应用心理学、NLP神经语言学、oing 技术等经典学科理论精粹于一体,经由国内管理学权威学者、专以及资深培训师共同研究开发,历经上万人次的市场培训检验,反复修订而成。 课程以建立新员工诚信职业道德和价值观体系、挖掘在职员工不断突破的发展潜能以及培养中层管理者高效工作技能为目标,着力培养组织各层级员工自信且善于自省的职业态度,培养员工勤业、乐业、专业、爱业的职业行为,唤醒员工的危机意识,激活他们的学习热情,树立主动求变的心态,适应市场变革的需要。 课程内容 员工职业素养—企业发展的源泉 比尔?盖茨曾经说过:对企业而言,资金可以拆借,技术可以收买,而唯一必须是自己有的,就是:一流品质的、高素质的员工。企业里任何东西都可能是有价的,唯独优秀员工是无价的。 处在多变而不可预测的市场之中,企业的兴衰存亡随着外界的变化而演变,没有谁能够完全控制或保证企业未来的成长与发展轨迹。企业发展的唯一保障就是千方百计地去开发内部永远也开发不完的最宝贵的资产———“人才”。 培训课程体系 1、华丽转身—从学校人到企业人 新员工应该是企业人、职业人、专业人三位一体的综合。在他们从学生角色转变为工作角色后,组织对他们的要求发生了改变。职业化培训就是在工作之初对新员工的态度、行为、方法等进行引导和培训,以提高其基本职业素养,使新员工尽快融入企业、便于管理、快速提升绩效。 (1)员工职业化成长模型: (2)新员工职业化素养提升课程设置 表1:新员工培训课程体系表 课程模块课程要点课程概要 角色认知从学校人到 企业人从学校人转变为企业人,需要按照工作的角色处理事情,并实现四个转变:个体导向向团队导向转变;性情导向向职业导向转变;思想导向向行动导向转变;成长导向向责任导向转变。通过对成功规律的认知和了解,树立争取的态度,从而在工作中养成正向思维的习惯,并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 与成功有约 职业技能团队共识通过对工作机制、工作环境的了解和认知,认识到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题,养成良好的习惯,了解有效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绩效,做一个受的用人单位新人 有效沟通 时间管理 商务礼仪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主要指用于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中央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 第三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集中使用,突出重点;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并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项目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四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校长为总负责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专项资金总体建设投资目标。 2.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计划。 3.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预算草案。 4.负责批准上报学校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5.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决算。 第五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五个专业项目组是专项资金的直接使用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建设投资目标。 2.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计划。 3.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草案。 4.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5.负责按计划提出本项目办项目实施需求,按学校采购流程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实施。 6.每月上报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7.负责对各子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提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上报。 2.严格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进行总体和各子项目控制。 3.负责按建设项目预算计划分配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到各子项目,并对各项目的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将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月报告; 4.配备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并设立各子项目明细账,保证专项资金会计资料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资金的使用状况。 5.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会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审核专项资金开支的合理合法性,保证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7.按时编制财务季报和年终决算报表。 第三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公司人才需求和培养规划,为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立足创新企业教育,服务生产经营,林火多样办学,注重培训实效的原则。 1.3 本办法对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师资队伍及教材建设、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等进行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划分 4.1公司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4.2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和人才目标规划、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考核。 4.3各部门为公司培训的分管机构,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计划,并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和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部门内部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培训,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4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4.1负责建立与公司人才规划、目标相适应的培训体系,组织进行培训制度、培训目标、培训流程的制定及修改工作。 4.4.2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4.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4.4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4.4.5负责内、外培训教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4.4.6外出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外派参训员工培训效果评估及管理。 4.4.7公司培训工作实施效果评价分析及改进方案的呈报。 4.4.8年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4.9参培员工的出勤及培训效果评价管理。 4.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5.1本部门培训需求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5.2本部室负责的培训项目,做好组织、记录、管理及效果反馈工作。 4.5.3本部门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4.5.4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及转岗培训和考核。 4.5.5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4.5.6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XX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省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在川单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当然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等部门(以下简称省直八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 第四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专家、学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定管理对象。 第五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工作两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二级学科、专业评定。每个学科、专业一般评定1至2人,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评定数量。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评定。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以及现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专业分布情况,省人事厅商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确定每次评定管理总名额。 第七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三)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四)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六)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具有特级教师称号的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 (七)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 第八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市(州)政府,省直部门或中央在川主(代)管部门,省级学术、技术团体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被推荐人应填写《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省人事厅负责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第十条省人事厅组织专家委员会,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定被推荐人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专家委员会由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具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省科协、省社科联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下设若干学科、专业组,省人事厅根据专家委员会构成情况确定学科、专业组召集人。 第十一条省人事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专家委员会评定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发文公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省政府颁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 第三章职责和待遇 第十二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 (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 (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 (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

员工技能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宇重综字[2012]第0002号签发人: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提高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公司决定开展对全体员工进行基本技术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课程,安排指定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为了让员工更加重视培训的重要性,对公司的产品了解的更多,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快速的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纪律:10分 1.培训期间需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闭的状态,每响一次扣2分。 2.培训期间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讲师,有不配合者扣2分。 3.培训期间不可以随意的走动或开小会,有违规现象者扣2分。二.笔试: 90分 每次培训由培训讲师将培训内容编写成试卷,培训结束后下发给大家进行笔试。 三.等级分配: 每次培训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优:85-100分,良: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四.奖惩方案: 1.试用期员工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提前转正,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已经转正的一线工作人员,若第一次培训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承担个人办理技能证的费用(费用包括报名、考试、证件制作的费用),若第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办理技能证的所需费用,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将降低个人岗位工资标准,若第三次培训考核后再不合格者,公司将考虑予以辞退。 3.已经转正办公室人员,若第一次培训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承担由于个人在公司期间因岗位需要而必须报考岗位职称的费用,若第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个人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须报考岗位职称的费用,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将降低个人岗位工资标准。 本管理规定由授课人员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进行组织、监督、汇总并报送公司领导进行审批,本管理规定每半年进行修订一次。 大连宇联重工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培训考核 抄送: 发文部门:大连宇联重工有限公司 拟稿:打印:校对:

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doc

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ZZ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三条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 第五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培训内容: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领导科学与艺术等。 第七条培训方式: (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MBA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学习。 (二)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总裁高级研修班等。 (三)出国考察: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出国考察。 (四)其它培训 第三章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

策方针,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十条培训内容: (一)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学、领导科学与艺术等课程。 (二)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业务领域如技术、销售等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其它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 (一)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导能力。 (二)“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三)内部研讨:企业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管理人员研讨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 (四)轮流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在企业的各管理岗位轮流任职。 (五)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训。 第四章基层员工的培训 第十二条基层员工包括技术人员、销售营销人员和各类职能人员等。 第十三条培训目的:提高基层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针对在岗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第十五条培训方式 (一)专题培训: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公司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 (二)脱产进修:公司选派员工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脱产进修,以培养企业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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