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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一、化学危害

1. 渔用药品和农药

杀虫剂、杀菌剂、杀藻剂、除草剂、消毒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等污染水体后,可在养殖水产品中富集。可以富集的化学物质至少具备3个特性:不溶于水;在食物链的生物体内稳定存在;对生物体的毒性较低。这些特性使化学物质在食物链中不会断裂并形成逐级积累。一些很难代谢分解并直接排出生物体的化学物质,其富集作用的危害是不能低估的[1]。

2. 抗菌药

水产养殖业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兽用或渔用抗菌药,它们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治疗剂抗菌药(包括抗菌素)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会对水环境产生潜在的影响,同时也会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3. 激素

我国是大规模使用催产剂对鱼类进行人工繁殖的国家。近些年来,大量的团头鲂、异育银鲫、彭泽鲫、鲤鱼、鳜鱼、黄颡鱼在催产以后直接作食用鱼在市场上出售。也有用避孕药喂养黄鳝的报道。为了获得全雄或全雌鱼,用激素进行性转变,常用的有己烯雌酚、甲基睾酮、去甲睾酮等。食品中激素类药物残留会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使儿童患肥胖症或性早熟。水产品中激素残留的潜在危害需要进一步研究。

4. 重金属与有害元素

水是一种高效溶剂,源于自然界和人类活动的大量化学物质都会溶入水中,其中重金属对水产养殖动物的毒性一般以汞最大,银、铜、镉、铅、锌次之。从食品安全考虑,重金属对人类健康危害是很大的。重金属污染以镉(Cd)最为严重,其次是汞(Hg)、铅(Pb)和非金属砷(As)。在水产养殖产品中主要有:镉、汞、铅、砷和酚类物质的残留。

5. 环境激素污染物

环境激素污染物是特指具有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内分泌、免疫和神经系统的有毒污染物。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及其他90个国家的环境部长签署了与难降解有机物相关的控制公约,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12种有机物:艾氏剂、氯丹、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酚、灭蚊灵、滴滴涕、六氯苯、多氯联苯、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前8种属农药类;后4种为工业副产物和燃烧产物。这12种物质在环境中不易降解,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内分泌系统,影响生育能力,均属于环境激素类污染物。

二、生物危害

1. 寄生虫类

寄生虫类的生物危害主要包括吸虫、绦虫、线虫等,它一般以螺类、鱼类或甲壳类作为中间寄主,并以人和一些哺乳动物是它的最终寄主,并引起人类疾病。

2. 细菌

病原菌对养殖产品的污染程度取决于环境以及养殖水体中细菌的种类,引起水产品污染的细菌主要有2大类:本地区微生物区系;由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细菌。主要种类有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杆菌、副溶血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贺氏菌、大肠杆菌等。

3. 病毒

病毒是一类体积微小、能通过滤菌器,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增殖的非细胞形态的微生物。病毒对水产动物造成的危害很大,目前已确定的病毒性疾病至少在23种以上,如草鱼出血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三角帆蚌瘟病等。病毒只对特定动物的特定细胞产生感染作用。

因此,食品安全只需考虑对人类有致病作用的病毒。很少量的病毒就可致人生病。病毒

能在被污染的水体中、冷冻食品中和人体肠道内存在几个月以上。胃肠炎(诺沃克)病毒与水产养殖有极大的关系。水环境污染后能使水产养殖动物受病毒污染。牡蛎、蛤蜊、毛蚶、蛏子、贻贝等滤食性贝类能从水中滤取病毒,积聚在粘膜内并转移到消化道中。当人们食用整只生贝时,也就同时摄食了病毒,可引起人类传染性疾病。

三、生物技术

尽管当代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在水产养殖上的应用有着广阔的前景,但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转基因药物和转基因动物的安全性均已受到怀疑。对转基因鱼的评价,包括引入DNA、基因产品的分析等方面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监测和检测体系,必须重视并研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国家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它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水产品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和水产品出口贸易争议事件时有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成为群众关心、领导关注、进口国关切的社会敏感问题,政府部门也开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采用各种控制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调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各行各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2010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这些都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背景分析 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国家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它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水产品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和水产品出口贸易争议事件时有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成为群众关心、领导关注、进口国关切的社会敏感问题,政府部门也开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采用各种控制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调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各行各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2010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这些都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一)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着 一是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不断提高;二是近年来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三是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建设稳定推广;四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检打联动执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五是广大渔政执法人员和养殖户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绝大多数养殖户了解水产禁用药物并自觉抵制使用。 3(二)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 1.渔业水域污染严重 近年来,我国渔业水域受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从海水到江河湖泊、再到池塘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污染,许多有害化学物质直接污染水体、饵草,甚至其他饵料;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在植物性饵料中造成残留,这些有害物质通过饵料和水体等进入水产动物体内,通过富集作用在各类水产动物体内大量蓄积,造成水产品的污染,然后通过食物链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生产环节滥用不良投入品 饲料、药物、水质改良剂等是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投入品,而不良投入品的使用主要表现在饲料和药物两个方面。目前,饲料中还存在饲料卫生指标严重超标的问题;受利益驱动,一些养殖户和饲料企业使用违禁或市场上一些成分不明的药物,渔户违规用药时有发生,造成安全隐患。另外,大多数水产养殖户的休药期意识较淡薄,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屡见不鲜。

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现状与发展

渔药管理责任编辑李振龙 编者按:2OO4年11月1日,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这是新形式下国家赋予渔业部门的一项新职能。在该《条例》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农业部渔业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指导水产养殖用药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使用标准,根据我国目前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的工作方向。指导广大水产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提高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履行好法律赋予渔业部门的职责。为了配合这次用药宣传活动,本刊特开辟专栏为读者提供相关资料,希望对广大渔民朋友在生产过程中规范用药起到指导作用,同时也希望读者,把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体会和建议告诉我f门,我f门将及时择优编发。 全国水产养殖用药基本情况1.渔药生产企业的分布与竞争趋势。 目前全国约有渔药生亭企业450余家,其中专业药厂150多家,兼业药厂300多家,主要集中在山西、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浙江、北京等地。随着水产养殖病害的日趋严重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普及推广,对渔药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渔药生产企业也随之不断增加,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各 14《中国水产》2005年第11期国政埔聿杯同程渡弛加强了食品质量 安全管理,有的国家甚至将食品中 的药物残留作为国际食品贸易壁垒的 主要手段,对水产养殖中使用的兽 药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 可见,今后那些技术力量强,生产 和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 务好的企业将得到很好的发展,逐 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按照农业部的 要求,到2005年底,所有的兽药 生产企业均须达到GM咿标准,一些 生产和管理水平差、产品质量得不 到保证的生产企!l匕将会逐步被淘汰。 2.渔药生产和经营状况。 目前,我国渔药生产标准有近 500个,其中地方陛重复标准约占 70%;渔药产品500种左右。水产 养殖使用的药物主要涉及抗微生物 药、杀虫驱虫药、环境改良与消毒 剂、代谢和生长调节剂、微生物制 剂、免疫促进剂、杀藻剂等。各 类药物占总用药量的比例相差较大, 环境改良与水质消毒剂约占45%; 杀虫驱虫药约占25%;抗微生物药 约占20%;微生物制剂约占5%;调 节代谢和生长的药物约占1%;免疫万方数据

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安全注意事项

精品文档 . 渔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一、渔业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要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平时要注意关注天气预报,不在大风、大雪、暴雨、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四、平时要注意对渔船、机械设备等生产工具进行检修和维护。 五、增强防火、防触电意识,安全用火、用电。电路、配电箱和电器要做好防雨、防水、防漏电等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 六、在雨季、汛期内,要加强值守,注意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及时检查、加固养殖网箱,检查电线及机械架设是否安全可靠,保持进、排水沟渠的通畅,配备好增氧、防污及救生等物资设备,必要时提早变换养殖地点、起捕养殖产品上市。 七、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渔船检验部门的检验,取得有效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后方能下水作业;渔船船员要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船员资格后方能驾驶操作渔船。 八、渔船和网箱上要按照额定的人员数量配齐质量合格的救生衣,并配备好救生圈、救生绳索、消防水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在渔船或网箱上生产作业要穿戴好救生衣,不穿着下水裤进行作业。 九、不在酒后驾驶渔船航行或进行捕捞等生产作业,不将渔船交与无驾驶资格或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驾驶,不超载航行或作业。 十、渔业船舶不得用于载客、载货等营运活动。 十一、不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鱼药或者高毒、高残留的鱼药。在使用鱼药进行病害防治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止药物中毒。 十二、不得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明确规定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十三、不得污染渔业水域,不在养殖水域内或者向江河湖泊排放有害水产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的鱼药、污水、油类等污染物质和废弃物。 十四、要时常与渔业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 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

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水产养殖―池塘养殖中氨氮的危害及其控制方法

水产养殖—池塘养殖中氨氮的危害及其控制方法相关专题: 水产养殖 时间:2012-03-13 15:25 阿里巴巴农业频道 【阿里巴巴农业】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池塘中氨氮过高的问题,在高密度精养池塘中这个问题更加严重,给养殖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下面,我们就池塘中氨氮的形成、氨氮的危害、氨氮的消除途径以及氨氮的控制方法一一加以阐述。 一、xxxx氨氮的形成 池塘中的氨氮主要来源于三种途径,即水生动物的排泄物、施加的肥料和被微生物菌分解的饲料、粪便及动植物尸体。鱼类可通过鳃和尿液、甲壳类能通过鳃和触角腺向水中排出体内的氨氮,以免发生体内氨中毒。水生动物的粪便及动植物尸体中含有大量蛋白质,被池塘中的微生物菌分解后形成氨基酸,再进?步分解成氨氮。 二、氨氮对水生动物的危害 1.氨氮的中毒机理氨氮以两种形式存在于水中,一种是氨(NH3),又叫非离子氨,对水生生物有毒,极易溶于水。另一种是铵(NH4+),又叫离子氨,对水生生物无毒。当氨(NH3)通过鳃进入水生生物体内时,会直接增加水生生物氨氮排泄的负担,氨氮在血液中的浓度升高,血液pH随之相应上升,水生生物体内的多种酶活性受到抑制,并可降低血液的输氧能力,破坏鳃表皮组织,降低血液的携氧能力,导致氧气和废物交换不畅而窒息。此外,水中氨浓度高也影响水对水生生物的渗透性,降低内部离子浓度。 2.氨氮对水生动物的危害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慢性氨氮中毒危害为:

摄食降低,生长减慢;组织损伤,降低氧在组织问的输送;鱼和虾均需要与水体进行离子交换(钠,钙等),氨氮过高会增加鳃的通透性,损害鳃的离子交换功能;使水生生物长期处于应激状态,增加动物对疾病的易感性,降低生长速度;降低生殖能力,减少怀卵量,降低卵的存活力,延迟产卵繁殖。急性氨氮中毒危害为: 水生生物表现为亢奋、在水中丧失平衡、抽搐,严重者甚至死亡。 三、氨氮的消除途径 1.硝化和脱氮铵(NH3)被亚硝化细菌氧化成亚硝酸,亚硝酸再被硝化细菌氧化成硝酸,称为硝化作用,硝化作用需要消耗氧气,当水中溶氧浓度低于1~2毫克/升时硝化作用速度明显降低。在水中溶氧缺乏的情况下,反硝化细菌能将硝酸还原为亚硝酸、次硝酸、羟胺或氮时,这种过程称为硝酸还原,当形成的气态氮作为代谢物释放并从系统中流失时,就称之为脱氮作用。 2.藻类和植物的吸收因为藻类和水生植物能利用铵(NH4+)合成氨基酸,所以藻类对氨氮的吸收是池塘中氨氮去除的主要方法,冬天藻类的减少和死亡会使水中的氨氮含量明显上升。 3.挥发及底泥吸收在池塘中氨氮浓度高、高pH值、采取增氧措施、有风浪、搅动水流等情况下,都会有利于氨氮的挥发。底泥土壤中的阴离子可以结合铵离予(NH4+),在拉网或发生类似的引起底部搅动的操作时,池底沉积物会暂时悬浮在水中,铵离子(NH4+)就会被释放出来。 4.矿化及回到生物体内所谓矿化,即部分氨氮以有机物的形式存在于池底土壤中,这些有机物质分解后又回到水中,分解速度依赖于温度、pH、溶氧以及有机物质的数量和质量。进入水生动物体内即当水中氨氮浓度高时,氨(NH3而不是NH4+)能通过鳃进入水生生物体内。 四、氨氮的控制方法 1.清淤、干塘每年养殖结束后,进行清淤、干塘,曝晒池底,使用生石灰、强氯精、漂白粉等对池底彻底消毒,可去除氨氮,增强水体对pH的缓冲能力,保持水体微碱性。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测试题(精)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测试题 姓名工作单位分数 一、单选题(只填序号每小题 2 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起施行。 C A 、2008年10月28日B、2008年11月9日 C 、2009年5月1 日 2、消防工作贯彻(方针。B A 、谁主管谁负责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 、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由(负责实施。 B A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B、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C、主要单位 4、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 、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C A 、消防环境B、公共设施C、消防设施 5、任何单位和(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C A 、个人B、男性公民C、成年公民 6、《消防法》规定,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的内容。C

A 、考试、考核、培训B、考核、教学、管理C、教育、教学、培训 7、《消防法》规定,新闻、广播、电视有关单位,应当( 。B A 、维护消防安全B、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C、对消防工 作进行舆论监督 8、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 A A 、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B、国家财产安全C、生命、财产安全 9、单位的(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B A 、消防室中控人员B、主要负责人C、安保经理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施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A A 、每日B、每月C、每周 11、禁止在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C A 、使用电气B、做饭C、吸烟和使用明火 1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A 、持证上岗B、经过培训C、具有相应学历 13、《消防法》规定,禁止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A A 、易燃易爆物品B、枪支、炸药C、火种 14、《消防法》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C A 、甲醛指标B、放射性指标C、防火性能

水产常用消毒剂的安全使用

水产常用消毒剂的安全使用 消毒剂是水产养殖中最常用的药物,用于消除或杀灭外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害微生物。按化学性质可分为醛类消毒剂、碱类消毒剂、酸类消毒剂、盐类消毒剂、卤素类消毒剂、染料类消毒剂、氧化剂类消毒剂、重金属类消毒剂等八大类。我国水产养殖动物品种繁多,不同类消毒剂对水产动物的毒性差异较大,用药不当容易造成鱼虾中毒死亡。然而我国目前还缺乏消毒剂毒性方面的标准数据,为此,环凯整理了我国30年来的相关研究,阐述了生产上常用的消毒剂的安全浓度,并给出了一些使用方面的建议,以供广大养殖户和技术人员参考。 一、漂白粉 漂白粉中的主要成分次氯酸钙遇水产生具有杀菌力的次氯酸和次氯酸离子。次氯酸又可放出活性氯和初生态氧,从而对细菌原浆蛋白产生氯化和氧化反应,发挥其杀菌作用,对细菌、病毒、真菌均有不同的杀灭作用。 生产上常以0.8g/m3~2g/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根据毒性大小,可以利用漂白粉对罗氏沼虾幼虾、倒刺鱼苗、广东鲂鱼苗、海南红 二、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俗称漂白水,是常用的化学消毒剂,具有很强的毒杀力,对生物不具有严格的选择性,但是这种药物不太稳定,使用时应注意有效成分。其作用机制与漂白粉相同。 生产上使用,常以1g/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次氯酸钠对罗氏沼虾仔虾和幼虾安全浓度分别为40.74mg/L与18.77mg/L,远高于生产用量(0.5mg/L),可用于其消毒。对刺参幼体安全浓度为0.46mg/L,高于生产中的使用浓度(0.1mg/L~0.2mg/L),故次氯酸钠也可作为海参养殖过程中的消毒剂。 三、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作用机制与漂白粉相同,遇水产生具有杀菌力的次氯酸和次氯酸离子。杀菌谱广,对细菌的繁殖体、芽孢、病毒、真菌孢子等均有强杀灭的作用。 生产上常以0.3g /m3~0.5g /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可以利用二氯异氰尿酸钠对罗非鱼、鲤鱼、草鱼、野鲮、麦鲮、鲢鱼、罗氏沼虾等进行杀菌消毒,然而该消毒剂对这些动物的安全浓度都较低,因此建议使用浓度不超过0.3g/m3。黄颡、鲶鱼都是无鳞鱼,对该消毒剂敏感,建议养殖中禁止使用该类消毒剂。 四、三氯异氰尿酸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精)知识讲解

附件1: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中“生态养殖”的要求,采取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明显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取得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效果。 (二)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如养殖区内养殖户需单独领证的,须全部领证)。 (三)开放大水面养殖区域内水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用水标准;封闭养殖水域废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养殖场应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销售水产品附有《产品标签》(格式见农业部第

31号令)。 (五)需投喂动物源饲料的养殖场,其配合饲料使用率在40%以上,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 (六)生产者能按《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用渔药,无使用禁用药品行为,供给市场的养殖产品在水产品药残监测中无禁用药品检出。 二、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一)《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登记表》1份(表样附后)。 (二)本养殖区(场)情况介绍材料1份(包括总体概况,生产规模,采用的生态养殖技术和管理措施等)。 (三)2006年本养殖区(场)创建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场)工作计划1份。 (四)本养殖区(场)开展生态养殖示范推广工作总结材料1份。 (五)本养殖区(场)养殖证复印件1份(如养殖区内养殖户单独领证,提供其中一户的证件复印件,全部养殖户

清单一份,并注明核准的总养殖面积)。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申报3-4个示范区(场),申报材料送至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截止时间为4月7日,过期不接受补报。 (二)原则上鼓励养殖渔民户数在100以上,养殖总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养殖区(场)进行申报,各省组织申报时可适当向养殖户数较多、养殖面积较大和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的养殖区(场)倾斜。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场)]申报登记表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发布时间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时间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1 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3 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 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一、化学危害 1. 渔用药品和农药 杀虫剂、杀菌剂、杀藻剂、除草剂、消毒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等污染水体后,可在养殖水产品中富集。可以富集的化学物质至少具备3个特性:不溶于水;在食物链的生物体内稳定存在;对生物体的毒性较低。这些特性使化学物质在食物链中不会断裂并形成逐级积累。一些很难代谢分解并直接排出生物体的化学物质,其富集作用的危害是不能低估的[1]。 2. 抗菌药 水产养殖业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兽用或渔用抗菌药,它们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治疗剂抗菌药(包括抗菌素)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会对水环境产生潜在的影响,同时也会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3. 激素 我国是大规模使用催产剂对鱼类进行人工繁殖的国家。近些年来,大量的团头鲂、异育银鲫、彭泽鲫、鲤鱼、鳜鱼、黄颡鱼在催产以后直接作食用鱼在市场上出售。也有用避孕药喂养黄鳝的报道。为了获得全雄或全雌鱼,用激素进行性转变,常用的有己烯雌酚、甲基睾酮、去甲睾酮等。食品中激素类药物残留会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使儿童患肥胖症或性早熟。水产品中激素残留的潜在危害需要进一步研究。 4. 重金属与有害元素 水是一种高效溶剂,源于自然界和人类活动的大量化学物质都会溶入水中,其中重金属对水产养殖动物的毒性一般以汞最大,银、铜、镉、铅、锌次之。从食品安全考虑,重金属对人类健康危害是很大的。重金属污染以镉(Cd)最为严重,其次是汞(Hg)、铅(Pb)和非金属砷(As)。在水产养殖产品中主要有:镉、汞、铅、砷和酚类物质的残留。 5. 环境激素污染物 环境激素污染物是特指具有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内分泌、免疫和神经系统的有毒污染物。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及其他90个国家的环境部长签署了与难降解有机物相关的控制公约,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12种有机物:艾氏剂、氯丹、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酚、灭蚊灵、滴滴涕、六氯苯、多氯联苯、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前8种属农药类;后4种为工业副产物和燃烧产物。这12种物质在环境中不易降解,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内分泌系统,影响生育能力,均属于环境激素类污染物。 二、生物危害 1. 寄生虫类 寄生虫类的生物危害主要包括吸虫、绦虫、线虫等,它一般以螺类、鱼类或甲壳类作为中间寄主,并以人和一些哺乳动物是它的最终寄主,并引起人类疾病。 2. 细菌 病原菌对养殖产品的污染程度取决于环境以及养殖水体中细菌的种类,引起水产品污染的细菌主要有2大类:本地区微生物区系;由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细菌。主要种类有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杆菌、副溶血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贺氏菌、大肠杆菌等。 3. 病毒 病毒是一类体积微小、能通过滤菌器,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增殖的非细胞形态的微生物。病毒对水产动物造成的危害很大,目前已确定的病毒性疾病至少在23种以上,如草鱼出血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三角帆蚌瘟病等。病毒只对特定动物的特定细胞产生感染作用。 因此,食品安全只需考虑对人类有致病作用的病毒。很少量的病毒就可致人生病。病毒

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概述(doc 48页)

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定义 渔药是“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二)分类 目前,渔药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大体可分8大类: 1、环境改良剂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质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2、消毒剂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 3、抗微生物药指通过内服、浸浴或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4、抗寄生虫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 5、生物制品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的作用。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 6、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又称有益微生物、益生素、微生态调节剂、益生菌、利生菌、活菌制剂等,是从天然环境中提取分离出来的微生物,经培养扩增后形成的含有大量有益菌的制剂。从广意上讲,包括了益生素、益生元和合生元。也可以说是在微生态理论的指导下,改善和调理微生态,保持微生态平衡,调试水产养殖生物环境,提高其健康水平或增进健康状态的益生菌(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和生长促进物质的制品。养殖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微生态制剂应包括活菌体、死菌体、菌体成份、代谢产物及具有活性的生长促进物质等部分。

7、中草药指以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养殖对象保健为目的而使用的药用植物,经加工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 8、其它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催产剂(激素)等药物。 (三)特性 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尽管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较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在渔药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水产养殖动物用药物,国内外对渔药的研发及应用主要集中于此。渔药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体,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施放在水中,因此,其药效受水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质、水温等,这是与人用药物及兽药的较大差别之一。 二、渔药购买 (一)应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渔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 (二)渔药的采购应到持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渔(兽)药经营单位购买。 三、渔药鉴别 (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渔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 门卫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睡觉、喝酒及疯闹。 3. 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空岗。 4. 注意防火、防盗,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负相应的经济负责。 5. 非本公司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要严格审查,必要时要登记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本场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为保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管理措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推动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我场专门成立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条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水产技术指导员等人组成。 第二章养殖用水 第三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四条定期检测养殖用水水质,水质保持“肥、活、嫩、爽”,水色保持黄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保持在25-35cm。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水质标准。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养殖区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 第六条严格按照制度的《无公害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建立池塘档案。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水产养殖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积极进行水质监测工作,做好养殖区周围环境治理,防止有污染源排入。 第八条养殖生产应当配置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试纸、设备。养殖使用的苗种应严格遵守国家苗种养殖规程。 第九条所放养的苗种须经检疫、检测合格,保证苗种体质健壮,规格整齐,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第十条销售养殖的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水产品捕捞时应注意捕捞器具的安全卫士,捕捞器具、鲜鱼运输设备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水源地保护基本措施 第十二条通过在保护区域边界设立生物或生物隔离设施,也可以设醒目的警示牌,禁止在该区域放牧、排污或进行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十三条通过采取技术生物和生态工程技术,对保护区的周边,环岸环境进行改善,减缓水土流失,改善生态体系和环境质量。

水产养殖中硫化氢的危害及处理

在日常养殖中,我们经常需要检测硫化氢,那么什么才是硫化氢?对养殖有哪些危害?如何处理呢? 下面我们简单的聊聊 首先,硫化氢的来源,在缺氧条件下,含硫的有机物经厌氧细菌分解而产生;在富硫酸盐的池水中,经硫酸盐还原细菌的作用,使硫酸盐转化成硫化物,在缺氧条件下进一步生成硫化氢。 硫化物和硫化氢均具毒性。硫化氢有臭蛋味,具刺激、麻醉作用。硫化氢在有氧条件下很不稳定,可通过化学或微生物作用转化为硫酸盐。在底层水中有一定量的活性铁,可被转化为无毒的硫或硫化铁。 硫化氢对鱼类的毒害作用 水体中的硫化氢通过鱼鳃表面和粘膜可很快被吸收,与组织中的钠离子结合形成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的硫化钠,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相结合,使血红素量减少,因而影响鱼类呼吸,为此H2S对鱼类具有较强毒性,检测水中的硫化氢可以使用奥克丹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在养殖水体中硫化氢含量达0.1毫克/升就可影响幼鱼的生存和生长,当达到6.3毫克/升时可使鲤鱼全部死亡。中毒鱼类的主要症状为鳃呈紫红色,鳃盖、胸鳍张开、鱼体失去光泽,漂浮在水面上。 (三)控制硫化氢具体措施: 提高水中含氧量。严重的鱼池可每亩泼洒300毫升~500毫升双氧水;使用氧化铁剂每亩放入一定量的铁屑。 硫化氢一般是在缺氧条件下,含硫的有机物经厌氧细菌分解而产生的,因为水体中的硫化氢通过呼吸系统表面和粘膜可很快被吸收,与组织中的钠离子结合形成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的硫化钠,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相结合,使血红素量减少,因而影响呼吸,为此H2S对小龙虾具有较强毒性,在养殖水体中硫化氢含量达0.1mg/L就可影响幼小龙虾的生存和生长。奥克丹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可以快速准确检测硫化氢,氨氮,亚硝酸盐等常规理化指标。 解决方法:提高水中含氧量。严重的鱼池可每亩泼洒300毫升~500毫升双氧水;使用氧化铁剂每亩放入一定量的铁屑。

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一、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当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生活就是在“1”后面加“0”, 后面加的“0”越多,说明事业越成功、家庭越幸福。倘若人的生命 不存在了,后面加再多的“0”还有什么意义呢?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什么是事故?事故是指在生产和行进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与人们的愿望和意志相反的情况,使生产进程停止或受到干扰的事件。 2、消除隐患、事故苗子,预防为主。 事故的发生有原因和预兆,一次重大事故前必然孕育着许多事故苗子,消除“事故苗子”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金字塔理论”中对330起跌倒事故分析,重伤或死亡1起,轻伤或微伤29起,无伤害或事故苗子300起。 3、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 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物的原因、人的原因)与间接原因(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 (1)人的因素:人员缺乏安全知识,疏忽大意或采取不安全的

操作动作等而引起事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物的因素:机械设备工具等由缺陷或环境条件差而引起事故。 (3)人与物的综合因素:上述两种因素综合引起。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须知 1、虚心学习,掌握技能;以虚心的态度认真学习;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要努力掌握学到的知识;要逐步进行实践;生产技能要反复进行练习 2、遵守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则,“安全三原则” (1)整理整顿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3)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3、认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和管道操作、起重司索指挥、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电梯驾驶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必须” 必须遵守厂纪厂规 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水产养殖药物使用(DOC)

水产养殖用药精编版 目前农业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药 目前农业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药包括抗微生物药、中草药、抗寄生虫药、消毒剂、环境改良剂、疫苗、生殖及代谢调节药共7类,通过评审并在农业部第1435号公告、第1506号公告、第1759号公告和第1960号公告及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予以公布的水产用药物共104种,并明确了在水产养殖。 抗微生物药 抗微生物药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由病毒、细菌和真菌感染所引起的水产动物疾病。它是水产养殖用药中应用最广泛、种类最多的一类药物。根据来源不同,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人工合成抗菌药。 抗生素是由细菌、真菌、放线菌、动物和植物等在生命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次生代谢产物或其人工衍生物。抗生素的种类很多,但到目前为止,农业部批准生产和使用的水产养殖用抗生素共有3类4个品种,分别为氨基糖苷类的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四环素类的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酰胺类的氟苯尼考粉(水产用)、甲砜霉素粉(水产用)。 人工合成抗菌药包括磺胺类药物和喹诺酮类药物两大类。其中磺胺类药物抗菌谱广,价格较经济,是水产养殖业是最常用的抗菌药之一。其被列为水产用的品种包括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水产用)、复方磺胺甲噁唑粉(水产用)、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水产用)4个品种。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DNA螺旋酶而达到抑菌作用,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给药方便、与常用抗菌药物无交叉耐药等特点,也是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中使用最广泛的药物之一,包括恩诺沙星粉(水产用)、诺氟沙星粉(水产用)、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水产用)、氟甲喹粉、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水产用)、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水产用)和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共7个品种。 表1 已批准的抗微生物类的水产养殖用药

浅析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

浅析水产品质量安全现 状与对策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析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摘要: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水产品的污染问题,渔用药物的滥用、渔用饲料的使用,导致水产品的质量下降,矛盾暴露日益频繁。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成为了当前的热议话题。 关键词: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近几年中,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 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但伴随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影响着水产业的健康发展。例如:为了提高产量,大量使用渔用饲料,渔用药物,加之整体管理观念薄弱,水产养殖生产操作不规范等,导致了区域性渔业水域的污染,引起水产品质量下降。并且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担心。因此, 如何提高水产品质量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一.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劣势分析 1.水体环境污染严重 2007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的108个重要渔业水域的水质、沉积物、生物等18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总面积

2063万公顷。结果表明: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渔业水域污染仍比较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氮、磷、石油类和铜。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东海区、黄渤海区部分渔业水域和珠江口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区、渤海及南海近岸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石油类污染以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海洋渔业水域沉积物中,主要受到镉、砷、铜和铅的污染。镉、铜污染以东海区和南海区及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砷污染以南海区和渤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铅污染以南海区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 2. 药物残留超标 在养殖过程中使用添加含有激素或者腐烂变质的饲料以降低成本;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防治水产动物疾病;捕捞前不执行渔药的休药、停药制度;水产品生产、销售和加工过程中,存在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等不良行为;违规使用饲料、药物、水质改良剂、消毒剂、保鲜剂、防腐剂等投入品;使用具有禁药成分而未列入禁药清单的渔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人体内不断蓄集的残留药物所产生的毒性作用、过敏反应和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等,不仅会破坏胃肠道内微生物平衡,使肌体容易发生感染性疾病,而且水产品内的耐药性菌株能够传播给人体,危及生命健康。常见因残留超标引起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药物主要有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五氯酚钠等。近年来,药物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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