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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与制度设计研究

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与制度设计研究
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与制度设计研究

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与制度设计研究——以鄱阳湖生态

经济区为例

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本部分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以鄱阳湖为例,研究江西建立排污权交易的条件和江西排污权交易的制度设计。

江西建立排污权交易的条件有首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得到国务院批复,为江西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提供了契机;其次,法律制度和政策基础。第三,监测技术的改善;第四,经济水平的提高。江西省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基础日渐雄厚,已经能为排污权交易提供经济保障。第五,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发展不均衡,为污水排放权交易创造了动力。

江西排污权交易的制度设计研究,首先,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其次,江西省要建立排污权初始分配的长效机制。结合多方面因素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进行分配,使其分配既能保障经济发展,又能促进环境保护,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第三,推行排污信用交易机制和激励保障制度。将企业的减排信用纳入银行信用,用银行的信用机制规范排污权交易者的行为。第四,实行交易储备制度。为提高环境管理部门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的调控力,可以考虑排污权储备制度第五,要创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在依靠市场调节的同时还应加强政府的监管作用,在排污权分配、交易,各排污单位排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第六,设立一个第三方交易平台,便利和规范排污权交易。我国在北京、天津等地成立了全国性的排污权交易中心,江西可以借鉴其经验成立区域性质的交易中心。

本研究主要分为四部分进行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概况;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经济学原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排污权交易机制设计。

1、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概况

鄱阳湖是为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世界六大湿地之一,也是我国唯一的世界生命湖泊网成员,集名山(庐山)、名水(长江)、名湖于一体,其生态环境之美,为世界所罕见。鄱阳湖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型气候。冬春常受西伯利亚冷气流影响,多寒潮,盛行偏北风,气温低;夏季冷暖气流交错,潮湿多雨,为“梅雨季节”;秋季为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晴热干旱,盛行偏南风,偶有台风侵袭。按国家风能资源等级标准,鄱阳湖区属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鄱阳湖水量多、湖体大、换水周期短,湖水的自净稀释能力强,故流域内虽有污、废水入湖,但总的来说鄱阳湖的水质

还是比较好的。据2000年监测,鄱阳湖全年水质优于Ⅲ类水占89.1%,达到Ⅲ类水占10.9%,4~9月富营养化评分值为40,属中营养。

鄱阳湖不仅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还有优越的社会经济基础。鄱阳湖地区位于沿长江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连接南北方、沟通东西部的重要枢纽;毗邻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该区域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江西省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2、设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经济学原理

从经济学理论,如资源稀缺论、“公有地悲剧”理论、科斯定理、公共选择学说等理论分析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奠定理论基础。

资源稀缺理论,资源的有限性和人欲望的无限性,资源相对于人的无穷欲望来说是匮乏的。由于污染物数量益增多和污染程度的日益加深,环境的净化能力变得十分有限,这时“排污权”可以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应该在市场的作用下合理配置,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公有地悲剧”理论,指个人最大化的追求共有权利的价值,而成本由大家来承担,最终可能导致“公地”资源的匮乏和破坏。环境资源作为一种具有公有性质的公共财产,而公有财产资源存在着滥用的问题,而在排污权无偿使用的情况下,企业将最大化其利益,而忽略环境资源的保护,容易产生污染加剧环境继续恶化的悲剧。

科斯定理认为,应该把排污权或环境自我净化能力这种公共稀缺资源,通过对比较交易费用的比较,对产权界定设定最高标准,界定其产权。发放排污许可证,使排污资格产权化,有市场使资源高效率配置。

公共选择学说理论:用“经济人’的假设来分析政府的行为,否定了“哈韦路假设”,提出了“政府失灵”论。所以,在污染控制的问题上,应该结合市场调节和政府控制来解决,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达到更好的效果。

3、设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分析:首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要努力抓住中国绿色发展这一契机,可以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努力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低碳与生态经济的国家级试验区。其次、政府行政控制污水排放的成本高而且效率低下,通过市场调节有利于提高效率。第三,鄱阳湖的环境承载

能力和现有的污染状况决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行排污权交易。第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产业升级的需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策应了国家新一轮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战略,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打造了重要平台。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第一,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第二,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江西省实施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契机。第三,法律和政策基础。第四,环境技术的改善。江西省污染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近日正式投入运营。第五,经济水平的提高。江西省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财政承担能力提高,能为排污权制度建设提供经济保障。第六,试点城市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进行以及近年来在排污权交易方面的国际合作等条件已经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第七,客观的现实经济条件。省内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成本存在明显差异,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客观现实的条件。

4、排污权交易机制设计

排污总量的确定是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从技术原理上讲,排污总量控制分为“环境容量控制”和“排污目标总量控制”。

排污控制目标(即排污总量)的确定是以某一区域的环境容量为基础的。一个确定地域的自然生态系统有一定的自净能力,特定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有一定的阈值,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环境的自净能力和污染物的环境阈值,计算出该地区可能允许的特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然后据此排放总量来确定排污总量。事实上,环境容量的确定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基础性研究工作,需要大量确定地域的环境质量追踪检测数据。

“排污目标总量控制”则是以区域当前的污染物排污总量为基础,以维持进而改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目的,根据区域近期的现实可行条件确定排污总量。囿于我国的技术水平,我国环保部门对排污总量的确定采用“排污目标总量控制”更为宜。

一级市场分配方式即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市场方式,是用完全竞争的治污市场模型在排污企业之间分配排污权。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排污权市场不成熟。其次,市场配置方式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有一定的滞后性。

二级市场分配,建立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交易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交易所是一个排污权自由买卖的平台,所有企业的排污量和环保厅分配给该企业的排污权量都将在环境交易所实时公布,排污权的买卖价格也将实时公布。排污权剩余的企业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通过该平台卖出剩余排污权,排污权不足的企业也可以在该平台买入排污权。在省环保厅分配给每个企业的排污权量的范围内,由于企业的减排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减排技术水平高的企

业排污权将出现剩余,减排技术水平低的企业排污权有可能出现不足。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排污权剩余的企业与排污权不足的企业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调剂,排污权剩余企业可以卖出排污权,排污权不足的企业可以买入排污权。应用市场的排污权定价数学模型来对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定价。

排污监管方法分为确定性监测和随机性监测。首先,确定性监测是指常设仪器监测,按规则对企业或个体的排污行为监测,对超过规定排污权的进行处罚。其次,随机性监测在企业不知道监测行为的情况下,采用非定时非定点的监测与检查。企业对随机性监测与处罚规定作出反映:权衡是违反规定还是不违反规定。政府可以根据反应调整监测的随机性(频率)和处罚规则--达到保护环境且监测成本最小化的目标。政府通过法规授予环境监测部权利,对监测到违反排污规定的行为处罚。

二、项目主要创新和研究特色

项目主要创新在于:

1、因地制宜,通过完善江西省自身条件实现排污权交易,有利于激励本地企业发展。

2、通过建立排放权交易制度,可以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及治污技术,降低治污成本,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3、运用经济学原理,博弈论工具和经济最优化模型来确定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和二级交易市场价格。

4、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可以是企业自主自愿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和降低污染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能,保持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

5、以高校为依托先建立模拟环境交易所,在此基础上再成立正式的环境交易所开展排污权交易

研究特色是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内容包括:

1、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性;

2、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即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

本课题研究路线是由经济学理论到实际应用。首先从经济学理论,如资源稀缺论、“公有地悲剧”理论、科斯定理、公共选择学说等理论分析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奠定理论基础。其次,联系实际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污水排放权交易进行制度设计。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存的主要的污水来源问题,联系国内外主要案例,如太湖污水排放权交易、海河污水排放权交易等,借鉴他们的经验,结合江西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研

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污水排放权交易和制度应如何设计。

对比法--探究发达国家在排污权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比我国已有的排污政策,针对我省的现状设立新的方案。实地调查法--通过对鄱阳湖的水质调查,样品分析及对周边环境的入户式调查、工厂暗访,对鄱阳湖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完善方案。专家座谈法--通过邀请环境专家专门针对鄱阳湖的环境及其排污所带来的影响及隐患进行教育指导,并给予更专业的论述支持。文献研究法--通过发达的网络渠道、文献资料找到更多的学术资源,对国内外的资料进行比对整理从而形成探究的目的。针对研究难点重点我们的解决方法有:第一、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性的研究,我们将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第二、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即建立污水排放权交易的条件的研究,我们将以查阅资料、到有关部门实地采访等方式进行解决。第三、以高校为依托先建立模拟环境交易所,在此基础上再成立正式的环境交易所开展排污权交易。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运行, 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2控制指标: 2.1各车间外排废水COD不得超过3000mg/L。 3 高浓度废水处理: 3.1高浓度废水各车间自行处理,不能进入污水场,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出。 3.2 高浓度废水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由调度安排有计划进入事故贮罐。 4 高浓度废水处理方法: 4.1 醋酸车间利用好200m3的废水贮池。 4.2其他车间利用闲置容器或其它办法对高浓度废水进行暂存后处理。 4.3 特殊情况必须排放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副总经理签字后由生产调度安排方可排放到事故贮池。 5 责任: 5.1 质检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2次(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当班调度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5.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5.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生产废水3000mg/L的全部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5.4供排水车间负责每小时一次对调节池进口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 5.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5.6废水超标不能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5.7 各单位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或外排管网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5.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6 处罚: 6.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6.2 废水超标以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一次超标50元。 6.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值班长签字。 6.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处罚单位100-500元。 6.5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6.6罚款情况每月3日前由生产技术部送交办公室。 7 要求: 7.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物排放与我国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冲突加剧。顺应形势,近年来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不健全、监督力度差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对比较落后。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市场机制、监管等方面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完善;监管 排污权交易(EmissionTrading)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现状 (一)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1月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虽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有些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些地方性的立法尝试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借鉴的立法经验。(二)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的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制度,但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还有缺陷。笔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交易实施的法律依据问题。实施排污权交易,首先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因为法的核心作用就是建立规则和秩序。中国的排污权交易至今仍停留于理论而未广泛应用于实践,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政策、法律对排污权尚无明确规定。尽管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已经进行了一些年,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或没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规,排污权交易至今没有写入环境法,或没有上升为国家法律。就是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也只有个别省市才有。所以,中国目前缺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法律基础。要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就必须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国家级法规出台。否则,至少各个地方要有关于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地方法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是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进行关于总量控制的立法可以说是实施总量控制的关键。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个转型经济国家,产权界定不够明晰,使得排污权交易制度无法有效运转。再好的管理手段,倘若离开了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也都将难以有效发挥其作用。 2、排污权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排污权初次分配时,主要考虑某一区域的公平性和经济性,在能有效治理污染者和不能有效治理污染者之间,前者理应享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分配排污权,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由于信息既不对称又不断变化,政府很难根据其所掌握的现有资料确定各污染源的实际排污情况,所以也就难以有效地分配排污许可。并且,一旦形成某种分配格局,便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所谓相对稳定,缺乏应有的灵活性。这正是我国现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弊端。许多事实说明,排污权初次分配如果不够公平,不仅无法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而且可能会使一些无法得到排污权的企业冒险违规排污,从而造成局面失控,加剧了环境污染。 3、排污权交易市场较脆弱。对于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而言,排污权作为无形资源的有偿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规范本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方法。 第1.2条本市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和考核,适用本方法。 第1.3条鼓励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平、公正地选择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第1.4条运营企业应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确保污水处理的无害化,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第1.5条鼓励污水处理过程中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 第1.6条鼓励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但应尽可能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力和物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节约能源的效果,实现其“资源化”。 第1.7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本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宝安、龙岗两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对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

第1.8条市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每月考核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祥见《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章运营资质管理(略) 第三章运营工艺管理 第3.1条污水处理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工艺运行的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出水、废气的排放、噪声的处理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3.2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工艺运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艺运行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调度、巡查管理和工艺参数调整等工作。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编织工艺运营管理作业指导书。 工艺运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各岗位技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处理工艺,熟习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3.3条污水处理厂应确保进场的污水100%经过处理,并达到与其技术要求,不得擅自减产、停产,不得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 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通 用版) 1.总则 1.1.为确保污水处理生产工艺的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效果、最终实现达标排放,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技术人员(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生产调度制度 2.1.污水处理的一切工艺生产活动均以调度指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违背调度指令,擅自进行设备开关,改变参数等工艺调节行为。 2.2.生产调度必须对本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切实负责(调度室

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员应以中控室、化验室、运行科提供的运行数据和生产信息为依据,不准许出现因高度失误而导致出水水质不正常的现象。 2.3.生产调度在提出指令前必须询问清楚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指令的正确。 2.4.生产调度发出生产调度指令后,运行科、中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该指令。 2.5.涉及到停水进水、开关鼓风机等重大情况,调度室下达指令前必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2.6.中控室在设备故障15分钟内必须通知调度室和运行科,操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做出反应,并将排除故障结果告知调度室和中控室。 2.7.各岗位技术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在发觉调度指令存在错误时,应立即报告调度进行更正。 2.8.夜班和节假日期间遇到工艺、设备不正常情况,可以请示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决定。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18409227 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 1、定义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 1、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

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3.3 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 4.2 公司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a) 车间负责定期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沉淀物,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好处理和维护保养纪录; b) 企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沉淀物再回收利用,避免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 c)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d)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定期清理送回收公司(站); e) 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f) 综合管理部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g)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使用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减少公司污水排放口总磷的含量。 4.3 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4.2)污水的控制要求。 4.4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体系监控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4.5 企管部负责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填写《体系监控记录表》。4.6 企管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

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值班记录填写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填写记录时,应按照规定,使用水笔填写,填写内容如实反 映实际情况。 二、运行记录应由值班人员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撕毁,保持 记录表(本)干净整洁。 三、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天气、交接时间和实际到岗人员。 四、巡视记录:填写所辖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未运行的设备设施应注 明原因:如故障、检修、备用或停用等。 五、操作记录:注明值班期间内对设施设备所进行的操作内容,对不经常开启的设备注明原因。 六、各生产部门、工段的运行记录,必须详实,能够全面反映各自责任区内 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 七、记录表(本)填满后,各部门由部门主管负责整理上报、存档工作。 二、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一、每日运行状况报表 本报表由各部门值班人员填写。 1、本报表各项指标统计时间为每日上午八点至次日上午八点。 2、本报表逐日填写,每日一份。 3、报表须准确填写记录当日日期、天气、运行状况,各统计项目不得遗漏 不填,指标异常须加以说明。 4、本报表必须由值班人员填写、签字,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次 日上午8:30前上报技术科,周五至周日的报表必须在次周周一上午8:30之前上报技术科。 5、报表须由打印机打印,若需手填时,必须用水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 不得涂改。 二、运行数据月统计总表

1、本报表由各部门组织填写。 2、本报表根据基本运行数据日报表汇总而得,每月一张。 3、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有相关内容,指标异常须加以说明。 4、报表由值班人员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号前上报生产科及厂长。 三、水质化验日报表 1、本报表由化验室填写,上报技术科。 2、本报表必须逐日填写,每日一份。 3、本报表必须准确记录当日污水、活性污泥化验数据,BOD5项目记录五天前水样数据,各统计项目不得有遗漏,有关项目异常或超标必须注明。 4、本报表必须由化验人员填写和签字,由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当日 下午化验数据齐全后上报技术科。 5、报表必须用水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涂改。 四、出水水质分析月报表、进水水质分析月报表 1、本报表由化验室制作,上报生产科、厂长。 2、本报表根据基本化验分析数据日报表汇总而得,每月一张。 3、本报表中各项必须填写,不得少报或漏报。 4、对于本表中数据异常、超标或同项指标波动较大的,必须加以说明。 5、本报表一式三份,由专人填写签字后,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 月3号前上报技术科及厂长。 三、交接班制度 一、凡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两班交接时,对本班进出水情况、工艺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卫 生、工器具及上级布置任务要用口头或用文字交待清楚,特殊情况还须特殊交待。 三、两班交接时,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迟到或旷工者按公司相 关规定执行。对交接班中发生的问题,如设备发生故障等,应双方留下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四、两班交接时,如交接不清,隐瞒隐患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 受影响者,由交班人承担责任。 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摘要:排污权交易时在满足环境质量前提下,确立合法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交易,以此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我国自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问题,本文在介绍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现状的后,总结我国排污交易权问题后,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问题建议 1、引言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总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互相交换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有限环境容量资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1]。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资源粗放性经营,走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工业化发展道路,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遏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如何在环境政策中更多的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己成为我国环境管理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摸索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由此被引入到我国,并成为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课题[1]。 2、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现状 2.1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现状 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起源于美国对空气污染领域的控制,随后相关做法被美国逐步推广到应对固体污染和流域污染的政策方案中[2]。1981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在福克斯河上首次推行了点源与点源的排污交易制度,并随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科罗拉多州的狄龙水库首次推行了点源与非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3-4]。 1995年美国就着力推行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逐步做了一些结构性改进。1996年,美国环境保护署起草了《流域交易框架(草

排污权交易操作指引

本指引于2010年1月9日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布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对本指引有任何建议,请点击此处发表您的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律师参与排污权储备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排污权合法、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市律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或外省市行政区域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的各类代理活动,建议参考本操作指引。本操作指引所称主要污染物,一般是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等污染 2 物。所称排污权,是指市场主体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行政许可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数量的权利。 第三条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是指市场主体将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拥有的可交易排污权,以及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需要获取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许可权,通过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实行有偿交易的行为。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专门机构,是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 )等主要污第四条排污权交易标的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2 染物的排放指标。 第五条在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从事排污权交易,律师应当督促委托人遵循诚实守信、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第六条原则上各相关行政辖区内市场主体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应当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跨县(含县)以上行政辖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交易,一般应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可不受区域、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 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排污权的申报、登记确认、排污权交易证的发放与管理。

公司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正常 运行,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1.2确保总排放口的废水达到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2控制指标: 2.1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2.2总排放口的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3 管理办法 3.1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3.2质检中心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3.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进入污水处理场的生产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3.4供排水车间负责污水处理系统各段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3.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3.6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相

应责任。 3.7 各单位严控高COD废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3.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4 处罚: 4.1 废水各项指标以质检中心化验数据为准。 4.2 废水排放造成总排口废水超标,处罚排放超标废水单位500元;超标排放废水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处罚从严。 4.3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5 要求: 5.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环保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检查。 5.2 各单位要针对此规定要求落实好本单位确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生产技术部(印章) 安全环保部(印章)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月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杭州宏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2、岗位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 4、工作前检查好机械和电气各部位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即时汇报处理。 5、设备运转时,应注意各部位运转声音,随时观察各部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6、上班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睡岗,如发现私自回家2小时以上者按半天罚款 7、管理工具、备品、备件、材料等,按规范存放,图牌板整洁完好 8、处理设备和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坚持每班一清扫。 9、经常保持设备,室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10、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分工卫生责任区及时清扫干净,不得乱丢放杂物。 XX煤矿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全面检查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记载的情况。 2、正式交接工作必须由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按巡回检查线路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交接人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状况、巡回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班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五交与五不交。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交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情况,交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记录和室内卫生情况,交不清不接。 5、发现当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拒绝交接。 6、接班人员缺勤时,当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并报矿领导及时安排人员接班。 7、当班人员正在操作时,不准交与接班人员操作,必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解决环境污染排放问题的环境政策,在我国刚刚起步,近几年来,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已经进行了试点工作。本文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排污权并分析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以及对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立法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立法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它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可以说它很年轻,还不是很完善,中国成为了全世界十分关注的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中国家。 目前 ,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 ,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的开展使以法律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一、法律角度上的排污权 环境资源法上的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获得行政部门许可之后 ,按照许可证指定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等进行排污的权利。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增强 ,环境资源多元价值之间发生矛盾及环境资源稀缺性的特征逐渐显露。人们认识到 ,环境纳污能力作为一种稀缺的特殊资源 ,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才能内化其作为纯公共产品时所产生的巨大的负外部性。于是 ,国家作为这种稀缺资源的所有者 ,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对各个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污染物的量加以规定 ,以使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总量不会超过环境允许的容量。规定给各污染源的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 ,就是污染源拥有的排污权。[1]从法律的角度看,排污权属于环境资源使用权,即人们对环境容量的使用权。该权利的内容包括 : ①利用权:指向环境排放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的权利 ; ②收益权:是指排污权人可利用已获得的排污权获取正当利益 ,如在排污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废水排放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公司废水排放满足环境法律法规、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2、范围 公司的废水排放。 3、职责 行政部执行此程序。 4、程序 4.1废水排放管理原则 4.1.1废水排放应达到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4.2废水的来源 a)生活污水:包括卫生间、淋浴废水和办公场所产生的污水; b)清洁污水:包括清洁废水和雨水; c)工业污水: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工业污水; d) 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不存在; 4.3 废水排放控制 4.3.1公司内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外排。 4.3.2公司要求食堂必须使用无磷洗涤剂,要求员工使用无磷洗衣粉,以减少生活废水对水源的污染。 4.3.3行政部要将水龙头等生活用水源,设立责任者对生活用水进行管理,以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4.3.4食堂污水排放口需设置过滤网,滤出的垃圾按生活废弃物处理。 4.3.5公司生产作业区内的污水必须作到清污分流,不能将工业污水混在清洁污水一起排放,必须保持雨水沟的畅通。 4.3.6生活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 4.3.7生活废水的蓄水池中的废水经沉淀池后,捞出沉淀物、漂浮物后,用吸粪车运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沉淀池须能防止废水渗漏,不得让沉淀池的废水满溢到雨水沟或随处乱排。

4.3.8沉淀池根据固体沉积情况及时清理,沉积产生的固体废物,由行政部负责联系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4.3.9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油、残液、废化学物品等危险废弃液体不得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做好标识、妥善管理,集中送交到固废管理员,后由指定的专门单位回收处理。 4.3.10 对生产过程处理后的有毒有害废水,在废水处理站进行储存,循环使用。 必须按相应的环境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 4.3.11生产部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减少过程的溅洒,保持车间地面的清洁,减少冲洗废水的使用,各部门应确保清污分流渠道畅通。 4.3.12禁止将废渣(如泥土、固体废弃物、垃圾等)冲入排水管道。 4.3.13生产部对各生产区域排水管道定期清理,行政部负责对生活区排水管道、水处理池的管理,要定期清理,保证沉淀池和水循环池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堵。的清理,以免堵塞。 4.4污水的水质监测 行政部定期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的污水进行水质监测,具体按相关程序执行。 4.5施工期内的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1)各类施工材料设置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及时运走; (2)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安排好施工进度,计量避免在雨季及雨 天施工。 4.6应急处理 当监测发现超标,要及时并按相关程序执行。由行政部再安排环境监测,并做好监测结果的记录,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予以确认。 4.7 生产部因工艺改变或新增设施、设备可能增加水体污染时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协调生产部制定相应措施,防止产生污染。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污水监测报告(外部监测机构出具)

机械制造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 为严格管理工业废水排放,特制订本规定。 2 工业废水排放管理的具体要求: 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国家标准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对含油废水及其它有毒有害废水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在生产过程中超标准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周围环境。 2.2 公司为处理乳化废液、磨削冷却液等含油废水、电镀废水、电解废水、清洗废水、综合废水设置了多个废水处理站,负责集中处理全公司各类废水。废污水处理净化后,达标排放或回用于生产。 2.3 总公司内的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由工程部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电镀废水处理站由热处理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喷油器分厂所辖的新区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电解盐水循环净化站由喷油器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站房技术业务指导由工程部门负责,水处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由主管分厂负责。 2.4 废水处理站的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水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对废水进行分步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不得排入下水道。 2.5 凡设有废水集水池的部门应该按规定将废水分类存放,集水池中沉淀物、漂浮物垃圾要定期清理,便于废水处理站人员前往回收,无集水池的部门,应由其所属换水工将废液送到废水处理站,经站管人员目测后,分类缓缓倒入指定的废水池内。 2.6 冷却废液中伴有的砂轮灰、金属屑及大量污油应先行清理,将污油集中回收,沉淀物铲入指定的工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废液倒入集水池内。 2.7 废水处理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清理污水池内的垃圾污物,清运干化污泥、垃圾,打扫环境卫生,保持站容站貌整齐清洁,平时须做好设备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果站管工作紊乱,问题拖延不决,以致运行秩序失常,将按照经济责任制有关法则,考核归管部门及其作业人员的失职责任。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一些 问题 周欣1.2 1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2江苏省资源环境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江苏徐州(221008) E-mail: zhouxinlane@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1254649.html, 摘要:戴维斯提出的排污权交易最早应用于实践的首推美国,并取得了巨大的环境效益。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总量控制的有效环境经济手段,在我国始于1990年。经过近19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然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如,排污容量和环境容量的确定存在困难,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不够完善,排污权交易双方比例失衡,排污交易市场有待规范,排污监管能力亟待提高,排污交易成本有待降低,环境经济政策仍存在弊端等问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逐一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字:排污权交易;总量控制;初始分配 中图分类号:X196 1. 我国的排污交易制度的建立 排污权交易(Emission Rights Trading)是一个有额外排污削减份额的公司和需要从其他公司获得排污削减份额以降低区污染控制成本的公司之间的自愿交易[1]。它的主要思想是: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或卖出,以此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多伦多大学的戴尔斯教授于1968年提出,最早由美国EPA尝试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并取得了巨大的环境效益。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最早开始于1990年,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局展开合作,在16个城市进行试点。1996年国务院批准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2001年11月南通市的两家公司进行了SO2的排污权交易,完成我国第一例真正意义上的排污交易。2002年初,我国首例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通过省级鉴定。2002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七省市试点会议,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了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实施方案。2004年,南通市通过了国内首例成功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2007年11月我国第一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在浙江嘉兴市揭牌成立,排污权转让有了专门的二级市场。 总体看来,从近几年我国排污权交易成功的实践表明,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特点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然而,目前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2. 我国的排污交易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国外排污权交易从理论到实践都较为成熟,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而在国内,排污权交易并未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目前的工作主要是进行地方试点,还没有在全国推广开来;交易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物,关于水排污权交易的研究相对较少;交易的主体仅限于微观层面上的企业,关于区域之间或者流域内部的交易罕有涉及。而与此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也相当滞后,至今排

废水管理制度

废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 用,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总务部门负责对污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进行排污申报工 作; 3.2体系推进部门负责废水日常排放和处理工作,并负责废水的检测工作;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污水控制,按规定要求排放。 4、工作程序 4.1各部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满足要求,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满足污水100%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部门应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鼓励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或其它妨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污染物,则应对其进行分散处理,或通过适当的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处理设施。 4.3各部门自有场地应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场地,需限期进行改造。污水管网覆盖需满足污水100%收集。企划部门要编制废水处理控制分布图,包括排水沟或雨水、污水管网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总排放口的标识等。 4.4制造部门、资源开发部、采购部门禁止采用国家规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禁止进口、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4.5设备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处理的废水排放。 4.6相关部门必须配备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4.7化学清洗废液需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或经过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管理规定

《废水管理规定》 目的 为规范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企业内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 管理职责 3.1工程部门负责对污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2机电部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安环部负责日常废水监测。 3.3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废水日常排放和处理工作,并进行排污申报工作。 3.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污水控制,按规定要求排放。 工作程序 4.1各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满足要求,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满足污水100%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部门应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鼓励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或其它妨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污染物,则应对其进行分散处理,或通过适当的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处理设施。 4.3各分厂自有场地应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场地,需限期进行改造。污水管网覆盖需满足污水100%收集。 工程部部要编制废水处理控制分布图,包括排水沟或雨水、污水管网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总排放口的标识等。 4.4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禁止采用国家规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禁止进口、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4.5机电部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处理的废水排放。并做好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等的清理记录。 4.6各分厂必须配备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

企业废水管理制度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废水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 13范围及术语 九4废水管理的基本原 则 1.S废水管理的主要内容 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 (4) 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并写明理由 (4) 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时,还应当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 (4) 禁止向环境倾倒,排放废水 制定废水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废水管理台帐; (4) 3人员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23环保部经理职责 2.4环保部主管职责 2?6废水处理操作人员职 责 2-8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4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44生产质量技术部门 4?2环保部门10 4?3財务部门11 4.4供销部门11 4-S保卫科11 4?3废水处理站的巡査14 4.4车间操作人员的巡査15 bi环保管理人员教育15

7-1个人奖励 第一章总则 1.1 U 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 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迪沙,构建和谐环境”的环境方针,达到“废水100%达标排 放,重特大环境事故为0”的环境日标,特制定此废水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范圉及术语 1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 实 习及检修人员。 1.3.2术语 _ 合使用儷诒能翔 (4) BOD ?旧 水中的有机物和磁 盐的磷含量之和。 1.4废水管理的基本原则 5.2相关教育 15 6.4车间操作工 16 6.5废水处理站 16 6.5.2记录检鸿要及时、真实,否则罚50元/次 17 17 嘛鱸舞隸、的侧黝SBwy 叫麴 讶乔肅2錢離塔指用物理、化学或 生物方法,或儿种方法配 费編廳瞬翩雲的)该氧?敝制

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企业依据污染排查工作报告、环保管理职责等,绘制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网络图,并于醒目位置上墙张贴。 企业依据污染物排查工作报告,开展生产全过程分析,实施源头削减,制定污染排放控制措施。企业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其进行规范化整治。 一、废水排放管理 1.废水来源:生产污水(生产线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废水、食堂产生的污水)、雨水三部分。进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将不同水质类型的废水分开,根据不同水质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以实现高效经济的废水治理。合理规划废水收集管网,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可以有效的收集并进入相应的治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1生产污水 生产工作中产生的废水经管道运送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市污水管网。 1.2生活污水 1.2.1食堂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办公活动中以及所管区域产生的生产废水集中排放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市污水管网。

1.3雨水 1.3.1雨水由专用地下管道集中到油水分离池,并经过分离处理合格及现场检查雨水井无油污后经控制阀门排海处理。 1.3.2禁止向雨水管网倾倒垃圾、化学品、油污、污水等,防止雨水被污染。 1.4污水处理站 1.4.1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出口安装氨氮、COD监测装置,建设有事故池。执行《污水站管理制度》、〈水质检验方法〉等。 二、废气排放管理 公司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梳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1.粉尘、废气控制 废气、粉尘来源:锅炉排放废气、煤粉尘、原粮粉尘、豆粕粉尘、生产产生少量粉尘、食堂油烟、机动车辆尾气等。 1.1控制锅炉废气/煤粉尘控制 1.1.1公司使用2台37吨、1台70t/h燃煤蒸汽锅炉,安装脱硫除尘器系统,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锅炉安装烟气经脱硫、除尘、脱氮后,经烟囱排放,煤棚半封闭,为使用排放大气污染排放符合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制定《锅炉检修规程》、《锅炉操作规程》、《水质检测方法》、《电除尘操作规程》等。 1.1.2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锅炉性能、操作要求,对锅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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