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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讲解

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讲解
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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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2)

表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及检查方法 (2)

表2:钢筋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3)

表3:混凝土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4)

表4: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5)

表5:砌体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6)

表6: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7)

表7:外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8)

表8:钢化玻璃尺寸允许偏差(mm) (8)

表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9)

表10: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 (9)

表11: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验收方法 (10)

表12:干挂石材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

表1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1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

附件二: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现场检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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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海河杯”奖现场评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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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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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的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筑“结构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则总第一章 为完善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的创评活动,坚持“质量第一 条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高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第二条 工程及其他工程中的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结构海河杯”奖项的活动。建筑“结构海河杯”奖的创优和评优活动是在天津市建设管理第三条委员会领导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具体指导下的行业自律行为,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全市“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的原则,“结构海河杯”奖每年评审一次。坚持“验评分离”第四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程序标准为前提,由专家组依据《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第五条《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由协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 第六条“结构海河杯”奖不设名额限制,凡达到《评审标准》的均 可获得此项荣誉。 第七条“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活动纳入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申报“海河杯”奖的工程应首先通过“结构海河杯”奖评审。 第八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适用《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九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机构按评审委员会、评审组二级设置,其中: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组成,为评审活动的领导机构;评审组由市建筑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十条评审组中的企业代表及社会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评审专家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本市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所有评审专家应定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评委。 第三章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结构海河杯”奖的申报范围,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规模条件执行。 未达到前款规定的规模条件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有标志性、纪念性工程,经评委会同意也可独立申报。第十二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工程; (二)改建工程; (三)未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工程;

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申报流程及验收要求

南通五建天津分公司天津市“结构海河杯” 申报流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南通五建品牌建设,在项目开工以前进行方案策划时,对工程质量及创优做好方案,现整理南通五建天津分公司结构海河杯申报流程及验收管理办法如下: 一、结构海河杯申报 1、申报条件:住宅单体3000㎡以上,小区40000㎡,公建单体5000㎡以上,填写申报表(表格附后)。 2、海河杯验收时间,结构海河杯已申报,主体已完,砌体7层。 3、验收工程介绍:工程概况,五方单位,目前施工部位,桩基介绍(含一类桩比例达到90%),工程实体竖向混凝土强度变化,沉降观测(第三方资料与施工单位自测资料)积累数值,工程平面图,特殊做法介绍。 4、验收人员配备:资料1人,混凝土强度检测2人,柱梁板截面尺寸保护层厚度2-3人,钢筋扫描2-3人(层高较高时准备梯子),混凝土结构裂缝1人(配备手电),工程质量观感1人(项目经理及主要领导陪同)。 5、资料控制要点:按照天津市资料管理文件,分为7项6份评分表格(评分表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控制要点:工程创优方案,注重质量管理、分析质量难点,突出新材料,新工艺运用; ●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控制要点:总包资料员要注

重桩基资料的收集工作。桩基检测报告要求一类桩比例达到90%,无三类桩; ●砼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钢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砌体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控制要点:结构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应按批次和进场时间先后一同汇总。砼强度报告:(1)、商品混凝土出厂28天强度补报,(2)、结构实体砼强度报告; ●地下防水层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沉降观测、全高垂直度检查记录评分表,控制要点:沉降观测与全高垂直度检查记录,第三方观测记录,施工单位自测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节点做法,技术 方案要求; ●混凝土工程,控制要点:(1)、现浇楼板和楼梯踏步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2)、现浇混凝土砼楼板(上、下)表面裂缝控制;(3)、砼层间接槎不实、不平、不顺、错台等问题控制;(4)、砼剪力墙线角变形不顺质量控制;(5)、后浇带、施工缝留设处理处理;(6)、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位置控制,植筋控制,砼构件尺寸观感控制。 ●砌体工程控制要点:(1)、填充墙组砌控制;(2)、填充墙砌筑灰缝厚度控制;(3)、砌体罗汉搓留置控制;(4)、拉结筋设置控制。

2009年度天津市海河杯

附件6 “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工程总承包(EPC)与工程项目管理申报细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格证书、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或乙级资格证书。 2、企业已建立了与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项目管理主要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 申报“评优”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已依法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申报时合同已执行完毕,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取得环境保护、安全、消防、卫生(职业健康)、城建档案管理等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签署的工程移交证明或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 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了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主要合同形式为项目管理承包合同(PMC)、项目管理服务合同(PM)等合同形式。

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要合同形式为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或者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合同形式。 2、合同执行效果好,能正确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在安全、质量、费用和进度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控制;试运行的结果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申请表; 2、申报项目综合论述报告;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图片、照片。 申报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申请表; 2、申报项目综合论述报告;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图片、照片。 以上材料申报表、附件、照片(彩色打印)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一份,图纸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一份;另附一份电子版资料(以光盘形式提交申报表为word版),内容要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申报项目综合论述报告提要 综合论述报告应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文章的编辑采用宋体、小四号,附件为有关证明材料,正文和附件均使用白色A4开纸

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3) 表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及检查方法 (3) 表2:钢筋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4) 表3:混凝土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6) 表4: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7) 表5:砌体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9) 表6: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0) 表7:外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2) 表8:钢化玻璃尺寸允许偏差(mm) (13) 表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13) 表10: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 (14) 表11: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验收方法 (15) 表12:干挂石材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6) 表1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7) 表1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8) 表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9) 附件二: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现场检查表格 (20)

附件三:“海河杯”奖现场评审表格 (46)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评审工作程序(2015年)

附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 评审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工作,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开、透明、规范,现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评审工作程序》。具体如下: 一、专业协会初审 (一)联合会将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分别转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天津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天津市幕墙和门窗协会、天津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天津市钢结构协会和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协会进行初审。 (二)各专业协会自行抽取、组织评审专家,按照规定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报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涉及本专业的进行初查,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三)申报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分项工程达到各专业协会“海河杯”奖标准的,为初审合格项目。未达到但经整改后达到标准的,为初审基本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为不合格项目。 (四)各专业协会在完成初查初审后,将初审结果汇总

后上报联合会,并列出“海河杯”和“金奖海河杯”奖的推荐意见,作为评审预备项目。 二、联合会专家组复查 (一)联合会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的复查工作。组成若干评审专家组对企业评审预备项目进行抽查复查。对申报“金奖海河杯”将进行全部复查。对各专业协会初审一致通过的“海河杯”合格项目,不再进行实地检查。对各专业协会初审意见不一致的“海河杯”项目进行抽查。 (二)专家组复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复查抽查由各专家组进行打分并进行分类,即“优”、“较好”、“一般”、“差”四类。“优”类项目可直接推荐。“较好”及“一般”项目由各评审专家组组长共同进行复审,最终确定“推荐”和“不予推荐”两类项目。 (三)复查工作程序:专家组组长介绍复审工作流程、宣读评审纪律、受检单位汇报、专家提问、专家审核申报材料、专家组选定检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四)各专业专家根据分工将抽查复查意见记录在册并评分。复查活动结束后交专家小组组长统一保管。 (五)专家组组长负责汇总各专业专家的意见和评分,确定评审综合打分并进行分类。

天津市文明工地、海河杯创优流程

创优工程评审流程 一、申报规模条件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⑴住宅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⑵公共建筑工程(含公用基础设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组团建设项目在50000 m2以上。 ⑶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气站、仓储和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在10000 m2以上或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 2、市政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⑴桥梁工程,桥面面积在10000 m2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整体工程。 ⑵道路工程及其他线型工程一般应以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模并具有明确起止点或具有独立道路名称的线段为申报单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高速公路长度在5km以上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b、城市道路面积在20000 m2以上或合同额600万元以上; c、地铁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 3、其它未达到评审规模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新型材料和建筑节能;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纪念性工程。 二、文明工地评审流程 参加《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 1、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须于项目开工前填写“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连同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方案)以企业名义报市建协。市建协对预申报工程登记并根据工程进度随即进行抽查。 预申报工作也可以在市建协网上进行。网上预申报后应向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期间(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按下列程序进行正式申报: 1)项目经理部经所属企业确认,按属地原则向项目坐落区、县文明施工“达标”管理部门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

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的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筑“结构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的创评活动,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高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工程中的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结构海河杯”奖项的活动。第三条建筑“结构海河杯”奖的创优和评优活动是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具体指导下的行业自律行为,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全市“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结构海河杯”奖每年评审一次。坚持“验评分离”的原则,“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程序标准为前提,由专家组依据《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第五条《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由协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 第六条“结构海河杯”奖不设名额限制,凡达到《评审标准》的均可获得此项荣誉。 第七条“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活动纳入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申报“海河杯”奖的工程应首先通过“结构海河杯”奖评审。 第八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适用《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九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机构按评审委员会、评审组二级设置,其中: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组成,为评审活动的领导机构;评审组由市建筑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十条评审组中的企业代表及社会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 评审专家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本市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所有评审专家应定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评委。 第三章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结构海河杯”奖的申报范围,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规模条件执行。 未达到前款规定的规模条件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有标志性、纪念性工程,经评委会同意也可独立申报。 第十二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工程; (二)改建工程; (三)未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工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优质结构评价细则》(待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工作,统一评价专家的评判尺度,细化评分标准,易于评价专家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中更加科学、准确、公平、公正地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状态,特制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施工企业已申报“海河杯”奖的项目,且通过企业自检达到评价条件要求的主体结构工程。 三、本《细则》应与《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导则》配合使用。 第二节评价组织 一、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的组织工作由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按照《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创优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组成评价专家组进行评价,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 二、申报项目按建筑结构工程和市政结构工程两大类,分专业设置评价专家组。第三节专家组长及成员的确定 一、根据申报项目的工程类别和专业确定专家组长及成员。 二、专家组长及成员从“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三、专家组长应由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及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四、专家组长及成员在参评单位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的,或与参评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应遵守回避原则。 五、专家组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秉公评审,凡违反评审纪律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审评价资格,所作评价无效。 第四节评价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以下评价条件的已申报“海河杯”项目,应提前10天向协会质量部约定现场评价时间。 (一)结构主体施工已封顶,二次结构已完成整体施工量的70%以上。轨道交通工程车站主体结构、混凝土现浇区间施工完毕,盾构区间(包含联络通道施工)工程已完工。 (二)预验项目应保持原状。

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讲解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2) 表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及检查方法 (2) 表2:钢筋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3) 表3:混凝土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4) 表4: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5) 表5:砌体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6) 表6: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7) 表7:外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8) 表8:钢化玻璃尺寸允许偏差(mm) (8) 表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9) 表10: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 (9) 表11: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验收方法 (10) 表12:干挂石材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 表1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1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 附件二: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现场检查表格........................................................................................ 13 附件三:“海河杯”奖现场评审表格...................................................................................................... 25 1 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2018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质量意识与创优意识,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就是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以下简称“海河杯”奖)。 第三条“海河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就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或备案、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评审活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市场激励、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就是“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全市“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参评项目复检工作。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海河杯”奖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业联合会、施工、钢结构、设计、监理等相关专业协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对申报“海河杯”项目的核查初评意见,通过审核、讨论、质询与投票表决等方式,评审出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备选项目。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评审工作事务。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下设“海河杯”奖检查组,由评审专家组成,负责核查初评工作。检查组评审专家从市建设行业联合会及相关专业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检查专家实行轮换制与回避制。检查组按照“实事求就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相关规定对参评项目提出核查初评意见,并对初评意见负责。 第八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海河杯”奖项目,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结构海河杯评审标准

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 (讨论稿)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1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3.2 模板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3 钢筋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4 混凝土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5 混凝土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4、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4.1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4.2 钢结构材料质量评审标准 4.3 钢结构件制作质量评审标准 4.4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4.5 钢结构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5、砌体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5.1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5.2 砌体工程材料质量评审标准 5.3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5.4 砌体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5.5 砌体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附录表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本市结构海河杯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天津市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结构海河杯工程质量奖项。 1.0.3 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 评审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应依据《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 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是评审出的结构精品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 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市建筑评审委员会核准可纳入评审。 1.0.7 参加初评检查评价的人员,应了解所评结构专业技术知识及其专业施工技术,熟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并应经过评审工作培训考核合格。

2018最新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是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以下简称“海河杯”奖)。 第三条“海河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或备案、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评审活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市场激励、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全市“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参评项目复检工作。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海河杯”奖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业联合会、施工、钢结构、设计、监理等相关专业协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对申报“海河杯”项目的核查初评意见,通过审核、讨论、质询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评审出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备选项目。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评审工作事务。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下设“海河杯”奖检查组,由评审专家组成,负责核查初评工作。检查组评审专家从市建设行业联合会及相关专业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检查专家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检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相关规定对参评项目提出核查初评意见,并对初评意见负责。 第八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海河杯”奖项目,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海河杯汇报材料

天津科技大学-逸夫楼海河杯汇报材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逸夫综合教学楼,坐落在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逸夫教学楼结构5层,局部6层,会议用房为2层,总建筑面积21861㎡,基底面积为4349.2㎡,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筑概况:建筑总高度28.4m,层高4.5m;主要作为食品学院实验室及国家微生物重点实验室,隔墙采用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屋面为90厚憎水型岩棉板不上人屋面。主要做法有屋面保温一个检验批、找平层一个检验批、防水保护层一个检验批;三个分项工程;屋面防水为二级防水,采用3+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卫生间防水采用卫生间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1类。外墙保温为70厚憎水型岩棉板。装修为一般装修包括抹灰、门窗、外墙涂饰、内墙涂饰、饰面砖、幕墙工程; 3、结构概况:桩基混凝土强度C40,基础墙柱混凝土强度C50,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混凝土强度有C30、C35、C40三个不同强度等级。钢筋连接方式:直径小于16的钢筋采用绑扎连接,直径大于16的钢筋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直径为6mm、和8mm的钢筋采用一级钢,其余钢筋为三级钢; 4、机电概况:给水管道通水实验记录2份,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实验记录4份;排水管道通球实验记录3份;照明全负荷实验记录4份;;电梯运行记录1份;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1份;智能建筑

系统试运行记录1份,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1份; 5、五方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天津市勘察院; 6、工程的开工时间:2012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14年8月20日;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间:2013年1月10日;主体工程验收时间2013年8月10日;竣工验收时间 二、工程特点及施工难点: 工程特点: 1、本工程位于天津科技大学校内,施工过程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环境,施工组织管理的重点内容,如:农民工生活区封闭式管理与校区隔离、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校区内禁止鸣笛、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排专人测量、加工区远离教学楼、按教学课表调整混凝土浇筑时间,尽量降低施工过程中给教学环境带来的影响; 2、施工场地狭小,现场的平面布置是一个难点,通过项目精心策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空地利用率达到90%; 3、本工程层高相对较高,模板施工工艺是一个重点掌控项目,其中有部分区域属于高支模工艺,是重大危险源;

文明工地评选规则

天津市建筑“结构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完善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的创评活动,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高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工程中的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结构海河杯”奖项的活动。第三条建筑“结构海河杯”奖的创优和评优活动是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具体指导下的行业自律行为,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全市“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第四条“结构海河杯”奖每年评审一次。坚持“验评分离”的原则,“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程序标准为前提,由专家组依据《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第五条《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由协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第六条“结构海河杯”奖不设名额限制,凡达到《评审标准》的均可获得此项荣誉。第七条体系。“结构海河杯”奖评审活动纳入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申报“海河杯”奖的工程应首先通过“结构海河杯”奖评审。第八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适用《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规定。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九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机构按评审委员会、评审组二级设置,其中: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组成,为评审活动的领导机构;评审组由市建筑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第十条评审组中的企业代表及社会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评审专家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本市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所有评审专家应定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评委。第三章第十一条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结构海河杯”奖的申报范围,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规模条件执行。未达到前款规定的规模条件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有标志性、纪念性工程,经评委会同意也可独立申报。第十二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工程;(二)改建工程;(三)未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工程; (四)使用国家或本市明令淘汰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洁具不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的工程;(五)被中止评审的工程;(六)因保密无法检查的工程。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止评审:(一)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程;(二)在申报或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三)评审组认为应中止评价的工程。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四条“结构海河杯”奖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可单独申报“结构海河杯”奖。两个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的,允许两个施工企业联合申报(不含总包分包形式),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书(复印件)(二)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书(复印件)“结构海河杯”奖不设参建单位奖。第十六条申报“结构海河杯”奖,申报单位需在正式开工前最迟应于基槽开挖前,填写“结构海河杯”奖申报表,连同工程概况,创优计划和措施等资料向市协会登记。由市协会建立创优工程档案,并定期向市建委和质量管理部门汇报。第十七条预先申报的项目完成结构工程后(未隐蔽前),经企业自评、监理认可,认为该项目结构工程可达到《评价标准》优良等级的,可向市评审组推荐进行评审。第五章第十八条评审内容和评审办法建筑“结构海河杯”奖评审包括工程施工管理质量,建材、设备产品质量,施工操作质量,现场环境和工程实物质量等内容。参评的“结构海河杯”奖工程应达到控制有力、结构优良、观感精美、资料齐全的综合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主要评审以下两个方面:(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是指为确保施工过程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和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所需要的控制准则和方法,使每个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过程标准,以达到每个过程期望的结果或为实现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持续改进实施必要措施的文件、物资及环境。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具体措施、从业资格及管理人员配置,技术管理资料、性能检测、质量记录等资料;(二)实物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在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合格基础上,经过评价在建材质量控制、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保护等内在质量、外表实物质量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建筑工程。包括实测和观感两方面,实测包括建筑物垂直与沉降、几何尺寸、砼强度(回弹法)、钢筋位置及砼保护层厚度等。第十九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按照施工过程随机抽查和最终评审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组根据项目情况及企业实际控制能力,对申报项目在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列入最终评审内容。第二十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按精、良、一般三级设置。精:是指被评审项目资料符合要求,实物质量无质量缺陷,细部精细,质量有特色,尺寸偏差小于《评审标准》要求,观感质量好,可推荐观摩的工程;良:是指被评审项目资料基本符合要求,实物质量无明显质量缺陷,尺寸偏差符合《评审标准》要求,观感质量较好;一般:是指被评审项目资料有缺、漏项,追溯性较差,实物质量细部处理粗糙,观感质量较差。第二十一条“结构海河杯”奖按下列原则确定:(一)评审等级为“精”的,且任一次抽查未发现有违反施工规范的;(二)评审等级为“良”的,且在任一次抽查中施工质量较好的。项目被评为“一般”等级的或任一次抽查中发现管理混乱,施工质量粗糙的不能获得“结构海河杯”奖。第二十二条“结构海河杯”奖的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事实登录—项目认可—民主评议—投票表决。评委会对评审

天津市海河杯申报表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文件 津建协字(2011)第17号 关于申报2011年天津市 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引导施工企业创建优质工程,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2010年修订),开展2011年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海河杯”奖的单位应是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其工程已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2010年修订)规定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见附件)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或五方责任主体联合验收表(复印件)。 3、住宅初装修工程入住情况证明。

4、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奖证书(复印件)。 5、文明施工证书(复印件)。 6、优秀项目成果或优秀QC小组成果证书(复印件) 7、申报参建单位的工程,应提供参建单位与总包单位的合同中的工程概况、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的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时请交纳评审费,每项工程2000元。 联系人:周乃洪 联系电话:23529049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2820484.html,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11年3月21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监制 2011年 3月制

海河杯和合格标准比较讲解.doc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 (2) 表 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及检查方法 (2) 表 2:钢筋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3) 表 3:混凝土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4) 表 4: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5) 表 5:砌体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6) 表 6: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7) 表 7:外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8) 表 8:钢化玻璃尺寸允许偏差(mm) (8) 表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9) 表 10: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 (9) 表 11: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验收方法 (10) 表 12:干挂石材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 表 1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 1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11) 表 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 附件二 : 天津市“结构海河杯”现场检查表格 (13) 附件三:“海河杯”奖现场评审表格 (25)

附件一:海河杯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区别表 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及检查方法 项 允许偏差 mm 项目国家规范项目创优 次 标准标准 1 轴线位置柱、墙、梁 5 3 2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 3 基础±10 ± 5 3截面模内尺寸 柱、墙、梁+4、-5±3 4 层高不大于 5m 6 3 层高垂直度 8 5 大于 5m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2 6 表面平整度 5 2 7 方正— 2 阴阳角 2 顺直— 8 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 3 2 中心线位移 3 2 9预埋管、螺栓 尺寸+10、0 +5、0 10 预留洞口中心线位移+10 + 5 尺寸+10、0 +5、0 中心线位移— 3 11 门窗洞口宽、高—+ 5 对角线— 6 12 插筋 中心线位移 5 5 外露长度+10、0 +10、0 检查方法 尺量 水准仪或拉 线尺量 尺量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尺量 靠尺、塞尺 方尺、塞尺、 线尺 拉线、尺量拉线、尺量拉线、尺量拉线、尺量 尺量

海河杯迎检须知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优质结构认定 迎检须知(暂行) 各集团总公司、各申报单位: 由于“结构海河杯”终止评奖,转为“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为了保证优质结构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现要求申报工程在满足“主体封顶、砌体二次结构完成70%左右,抹灰之前”的验收条件下,必须至少提前10天进行预约登记,如有个别申报工程需要提前插入抹灰的,应事先征得“海河杯”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分层分步的验收方式。此外,要求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完成“海河杯”预申报手续,杜绝出现延迟申报或临时预约的情况,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迎检准备 1、检查辅助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工程) 混凝土强度抽测:1-2人;备单线图,提供检测轴线位置。 钢筋位置抽测:2-3人;备梯子、单线图,提供钢筋直径、间距、保护层厚度及轴线位置。 结构尺寸检测:3人;备盒尺、单线图,提供构件尺寸及轴线位置。 裂缝观测:1-2人;备手电筒,项目技术员或质量员陪同,同时确保地下室无积水。

观感抽查:1-2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陪同。 资料检查:资料员1-2人。 (钢结构工程) 钢构件垂直度抽测:1-2人;备经纬仪、单线图,提供全高及轴线位置。 钢构件间距尺寸抽测:2-3人;备钢卷尺、盒尺、单线图,提供构件间距尺寸及轴线位置。 钢结构观感抽查:1-2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陪同。 资料检查:资料员1-2人。 (市政工程) 人员配备基本同房屋建筑工程。 2、汇报材料评审组人手1份,总平面简图1份,单线图3份(注明轴线标号,其中1份单线图还应注明楼板、墙柱、梁等主要构件尺寸)。 3、高层建筑的施工外跨电梯必须提前安装到位,至少可以安全直达建筑全高80%高度的楼层,并确保有操作证的专职电梯司机值守。二、汇报材料编写要求 “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汇报材料是工程申报单位向优质结构认定评审组提供的对所申报工程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必要的数据和技术总结。是“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的主要内容及列入获“海河杯”奖档案的重要资料。汇报材料的编写应力求全面、简洁、内容准确,数据完整,忌用宣传、笼统等非技术规范语言,工程实物由专家现场评判,不需要过多的自我评价或认可。汇报资料主要应包括:工程结

天津市结构海河杯汇报材料

一、工程结构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地理位置 基础形式承台加筏板基础工程性质住宅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三级防火等级二级 建筑面积(㎡)1#、2#、18#:5356.5 5#:6151.86 合同工期2014.2.10-2016.2.10 地下层数及层高1#楼、2#、5#、18#楼地下均为1层(含设备层),层高 3.55m 地上层数及层高1#楼、2#楼、5#楼、18#楼地上均为15层,层高2.8m 建筑总高度1#楼、2#楼、5#楼、18#楼檐高45.8m 主材钢筋型号有HPB300,HRB400E,直径6.5~25,所有直径大于16mm的钢筋均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 地基验收2014.3.7 基础验收2014.6.3 2、混凝土主要界面尺寸 项目名称构件尺寸(mm) 墙厚尺寸200mm 梁截面尺寸200*400mm,200*300mm,200*350mm, 主要板厚100mm,110mm,120mm,130mm、140mm 钢筋保护层 构件环境 部位 室内卫生间地下室外墙墙、板15 20 25 梁、柱20 25 35

二、五方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 质量创优目标:本工程力创天津市“结构海河杯”。 三、目前工程进度 1#楼、2#楼、5#楼、18#楼主体均以封顶,砌筑工程已完成80%。并于2014年7月29日份通过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验收。 四、劳务分包的组成及分配 本工程混凝土主体及二次结构施工均为本公司自有职工队伍施工。 五、主体混凝土变化情况及其他情况 混凝土结构 栋号 地下室 (墙柱梁板) 首层-屋顶层 (墙柱梁板 楼梯 1#、2#、 5#、18#楼 C35 C30 随楼层 二次结构 部位位置砌块类型填充墙 分户墙,户内隔墙,公共区域,卫 生间,厨房,外墙 轻集料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 六、桩基施工情况 本工程桩基施工单位是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桩基检测由天津华勘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桩基设计等级甲级,采用预制管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C80。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加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桩芯采用C40微膨胀混凝土。桩型主要有 ZH1:21m抗压桩、ZH2:19m抗压桩,、ZH3:19m抗压桩,1#楼用桩67根,2#楼用桩69根,5#楼用桩82根,18#楼用桩69根。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2900KN;

天津市文明工地、海河杯创优流程

天津市文明工地、海河杯创优流程

创优工程评审流程 一、申报规模条件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⑴住宅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⑵公共建筑工程(含公用基础设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组团建设项目在50000 m2以上。 ⑶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气站、仓储和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在10000 m2以上或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 2、市政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⑴桥梁工程,桥面面积在10000 m2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整体工程。 ⑵道路工程及其他线型工程一般应以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模并具有明确起止点或具有独立道路名称的线段为申报单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高速公路长度在5km以上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b、城市道路面积在20000 m2以上或合同额600万元以上; c、地铁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 3、其它未达到评审规模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新型材料和建筑节能;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纪念性工程。 二、文明工地评审流程 参加《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 1、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须于项目开工前填写“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连同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方案)以企业名义报市建协。市建协对预申报工程登记并根据工程进度随即进行抽查。 预申报工作也可以在市建协网上进行。网上预申报后应向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期间(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按下列程序进行正式申报: 1)项目经理部经所属企业确认,按属地原则向项目坐落区、县文明施工“达标”管理部门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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