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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性质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就提供劳务事项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务的内容和条件。

二、参与主体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参与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劳务合

同的参与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即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关系。

三、权益保障的区别

1. 保障对象不同:劳动合同主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劳务合同主要保障劳务派遣单位的权益,包括派遣费用、劳务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权益。

2. 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通常参加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劳务合同中的劳务派遣人员通常参加劳务派遣单位的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3. 终止合同的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条件;劳务合同的终止通常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

四、工作内容和方式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达成的协议,明确了

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用人单位的管理要求;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

受单位提供劳务的协议,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务接受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

五、法律适用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合同

的法律适用主要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劳务法律法规。

六、责任承担的区别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负有责任,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劳务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负有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形式的区别

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署并保留一份原件;劳务合同可以采用口

头或书面形式,但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一份原件。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定义和性质、参与主体、权益保障、工作内

容和方式、法律适用、责任承担、合同形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一、引言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劳动法领域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它们都涉及到 劳动关系,但在本质上存在一些区别。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定义、特点、权利义务以及解除等方面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 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 1.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 佣关系。 2. 直接性: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相互约束。 3. 长期性:劳动合同通常是长期性的,双方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或任务完成后 终止。 4. 个人性:劳动合同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涉及到个人劳动者的权益 保护。 三、劳务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就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事项达 成的协议。劳务合同的特点包括: 1. 三方关系:劳务合同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受单位和劳务者三方之间 的关系。

2. 中介性: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中介,与劳务接受单位签订合同并向劳务者提供劳务。 3. 短期性: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性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派遣的时间和任务。 4. 集体性:劳务合同涉及到一定数量的劳务者,通常是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劳务派遣的事项。 四、权利义务的区别 1.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提供工作条件等,劳动者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劳动。 2. 劳务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务,劳务接受单位有义务向劳务者支付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劳务者有义务按照派遣单位的安排提供劳务。 五、解除的区别 1. 劳动合同的解除通常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违约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 2. 劳务合同的解除通常包括派遣期满、任务完成、一方提前通知等情况。解除劳务合同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劳动法规。 六、总结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本质上存在一些区别。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涉及到个人的权益保护;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的合同,涉及到三方之间的关系。在权利义务和解除方面也存在差异。了解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对于劳动法领域的相关人士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只有一字之差,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什么 又是劳务合同呢?二者有什么区别和相似之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了解。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从内容来看 1. 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

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

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 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 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整规范。 2. 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 动合 动合 未作 来调 原 则,协商一致劳动者必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引言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它们都涉及雇佣 劳动,但在法律上有着一些不同之处。本协议旨在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便雇主和雇员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准确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定义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务人员之间订立的,以提供一定劳务为目 的的合同。劳务人员通常是独立的个体或公司,他们通过提供特定的劳务来实现雇佣关系。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订立的,以雇佣劳动为目的的合同。雇员以个人身份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并按照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三、合同主体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劳务人员,雇主委托劳务人员提供特定 的劳务。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雇员以个人身份为雇主提供劳动力。 四、权利义务 1. 劳务合同: a) 雇主的权利义务: i) 向劳务人员支付约定的报酬。 ii) 监督和指导劳务人员的工作。

iii) 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b) 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 i) 提供约定的劳务。 ii) 遵守雇主的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 iii) 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 2. 劳动合同: a) 雇主的权利义务: i) 向雇员支付约定的工资。 ii)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iii)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雇员的权益。 b) 雇员的权利义务: i) 提供劳动力并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ii) 遵守雇主的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 五、合同期限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期限通常根据具体的项目或任务来确定,合同完成后自动终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或法定程序终止。 六、社会保障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一、概述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两种常见形式。虽然在名称上相似,但它们在性质、内容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定义、特点、权利义务、解除方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差异。 二、定义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时间等方面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订立的,派遣单位将其拥有的劳动者派遣给接受单位,接受单位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三、特点 1. 劳动合同的特点: (1)劳动关系直接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工作,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3)劳动者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如社会保险、假期等。 2. 劳务合同的特点: (1)劳务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 (2)劳务接受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3)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向接受单位收取一定的劳务费用。

四、权利义务 1. 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 (1)用人单位应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 (2)劳动者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2. 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派遣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劳务接受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 (3)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五、解除方式 1.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3)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如劳动纪律违法、严重失职等。 2. 劳务合同的解除方式: (1)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务派遣单位通知劳务接受单位解除; (3)劳务接受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 六、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一、背景介绍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它们都涉及到劳动力的使用,但在本质上存在一些区别。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定义、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法律义务等方面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 1. 定义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双方平等自愿的合同关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特点 (1)双方关系: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雇主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2)劳动性质: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动性质的合同,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能力为雇主提供劳务。 (3)个人劳动:劳动合同是个人劳动的合同,劳动者以个人身份与雇主签订合同。 (4)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3. 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适用于正式雇佣的劳动者,包括全职、兼职以及临时工等。 4. 法律义务 (1)工资支付:雇主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约定的工资。

(2)工作时间:雇主应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劳动条件:雇主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4)社会保险:雇主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劳务合同 1. 定义 劳务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就劳务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委托关系,旨在满足委托人对特定劳务的需求。 2. 特点 (1)委托关系:劳务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 (2)劳务性质:劳务合同是基于劳务性质的合同,受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给委托人。 (3)团队劳动:劳务合同可以涉及多个人参与的团队劳动。 (4)商业目的:劳务合同通常是为了满足委托人的商业需求而订立的。 3. 适用范围 劳务合同适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常见于外包、派遣等形式的劳务合作。 4. 法律义务 (1)履行劳务: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委托人委托的劳务。 (2)保密义务:受托人应对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 (3)合作义务: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在工作和生活中,少不了要写各种各样的文档,不论是写制度、写总结、写计划、写方案、写教案还是写其它的材料,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体现了一个人的文笔,也体现着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整理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快快拿去用吧!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

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务协议纠纷出现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 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的区别: 1、劳动合同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A 公司上班 2、劳务派遣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B 公司上班 不管签订哪种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明确保险、福利、待遇,避免今后麻烦 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的区别: 1、劳动合同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A 公司上班 2、劳务派遣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B 公司上班 你好。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的例子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的例子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两者均为劳动合同,但是不同的合同形式会带来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并给出一些例子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一定服务,根据需求与雇佣单位 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主要涉及蓝领工人的领域,如保洁、加工制造、机械维护等。在劳务合同中,具体工作及其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协商,都是基于任务单位需求而确定的。 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为从事某一岗位工作所起草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重点关注的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报酬、福利、双方关系及其维护等方面。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2.1 服务对象的不同 劳务合同的服务对象是工作时间或服务时间,需要使用劳动力或技能来完成或 提供特定服务的企业,有时也指定个人。与之相反,劳动合同的服务对象是一个特定的工作岗位,即员工要从事特定的工作任务。 例如,某公司需要进行一次新厂房的清洁工作,需要雇用10名清洁工人来完 成这项任务。这些清洁工人的服务对象就是这个新厂房。 而利用劳动合同雇佣官员的服务对象是公司本身,他们是公司特定职位的员工,从事公司的日常工作。 2.2 双方关系的不同

在劳务合同中,虽然雇主和劳动者有合同关系,但不一定有劳动关系。因为双方关系并非在岗位基础上进行,而是有两个单位间的服务合同为基础,所以在合同期满之后,双方双方之间不一定会保持过多的联系。 但是,在劳动合同中,雇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基于雇佣单位的职位和责任,并且此关系不仅局限于合同期限内。无论实际情况如何,双方之间都存在着固定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定和持久。 2.3 报酬的不同 在劳务合同中,报酬往往是根据完成的任务量或服务时间计算的。通常在签署劳务合同前确定清洁工人,是否可以获得针对这个工作的固定薪资,也和他们工作的时间结算报酬、任务结算报酬等因素有关。 而在劳动合同中,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学历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员工的起薪,同时有着晋升空间,如加薪、升职等等。 三、例子 3.1 例子1:清洁工人的劳务合同 一家商店需要按照规定,每天开门前都要进行一次清洁,所以它与清洁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并雇用了10名清洁工人来完成这项任务。逐笔支付给清洁公司,跟清洁工人没有直接的肉体合同,所以清洁工人的报酬,也是根据完成的清洁工作量计算的。 3.2 例子2:某公司销售员工的劳动合同 某公司需要雇佣十名销售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员工在公司就业的时间、薪资、绩效考核、缺勤及离职等方面具体的合同条款,通过劳动关系,公司与员工建立了起薪、福利待遇、组织的培训发展等合作伙伴关系。 四、总结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比较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比较 一、概述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两种形式,用于规范雇佣关系。虽然它们都是用于雇佣劳动者的合同,但在性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本文将详细比较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二、定义 1.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与正式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 2.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兼职工以及外包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 三、性质 1.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四、内容

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或者合同的期限性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 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 工资和福利待遇: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约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条件。 -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2.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劳务合同的期限: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或者合同的期限性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 劳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明确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 服务报酬和支付方式:约定劳务人员的报酬、支付方式、结算周期等。 -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约定劳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 -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适用范围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引言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它们都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一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合同。 二、定义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由一方(劳务提供方)向另一方(劳务需求方)提供劳务的合同。劳务提供方通常是一家专业的劳务公司,而劳务需求方则是需要雇佣劳动力的企业或个人。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由雇主与雇员之间订立的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雇主可以是企业、机构或个人,而雇员则是为雇主提供劳动力的个人。 三、合同主体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劳务提供方和劳务需求方。劳务提供方为雇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并负责管理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劳务需求方则根据自身需求雇佣劳动者,但对劳动者的管理和福利待遇一般由劳务提供方负责。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雇主为雇员提供工作岗位,并负责管理和支付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雇员则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并接受雇主的管理和指导。 四、权利义务

1. 劳务合同:劳务提供方对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承担雇主的责任,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等。劳务需求方则对劳动者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但通常不承担雇主的法律责任。 2. 劳动合同:雇主对劳动合同中的雇员承担雇主的责任,包括支付工资、提供 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等。雇员则对雇主负有忠诚义务,接受雇主的管理和指导。 五、用工关系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用工关系是三方关系,即劳务提供方、劳务需求方和 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务提供方与劳务需求方之间通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务需求方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用工关系是双方关系,即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双 方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限 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根据劳务需求方的具体项目或任 务来确定。一旦项目或任务完成,劳动者与劳务提供方的合同关系也随之终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雇佣期限,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是指没有明确约定雇佣期限的合同。 七、福利待遇 1. 劳务合同:劳务提供方通常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但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与劳务需求方有所不同。 2. 劳动合同:雇主对雇员提供的福利待遇一般由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八、解除合同

劳务合同及劳动合同区别通俗点解释

劳务合同及劳动合同区别通俗点解释 劳务合同及劳动合同区别通俗点解释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一。而劳务合同和 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雇佣关系形式。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两 个概念可能存在一定的混淆。本文将就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进 行通俗的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 1.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雇佣方与劳动力供应方就提供特定劳务形成的合同关系。简单来说,劳务合同是一种通过雇佣劳动力来完成特定任务的合同。 在劳务合同中,雇佣方可以委托劳动力供应方提供一定时间、地点和 内容的服务,但劳动力供应方并非雇佣方的员工。 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关系。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是一种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建立起来的雇 佣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待遇,而劳 动者则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和技能。

三、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深度与广度 了解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它们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区别。 1. 深度:合同关系的性质 - 劳务合同的深度相对较浅,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来确立合同关系。当任务完成后,合同关系解除。 - 劳动合同的深度相对较深,从根本上讲是由劳动法律法规所约束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和条件。 2. 广度:合同关系的范围 - 劳务合同的广度相对较窄,只涉及特定的劳务内容和任务。劳务合同一般不涉及劳动者的福利保障和社会保险等问题。 - 劳动合同的广度相对较广,覆盖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合同涉及到的内容较为全面,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 在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主要的区别在于合同关系的性质和范围。劳务合同强调特定任务的履行和协作,具有相对灵活的特点,而劳动合同则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具有更为全面的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意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6)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讨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捐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1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3篇)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

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一字之差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为何

一字之差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为何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关系的双方 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应当 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则指与劳动者建 立法定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劳务合同: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 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可建立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以是 法人之间建立,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建立,还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由于劳务关系的建立具有灵活性,同时对繁荣市场经济和解决就业问 题益处较多,故我国法律法规对提供劳务者主体资格的要求,没有对劳动 关系主体所要求的那么严格。

2.主体间隶属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劳 动者在行政上隶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了需要提 供劳动之外,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主动遵守其相关的规章制度,从 事工作的同时服从配合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 劳务合同:不特定主体之间通过订立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后,提供 劳务一方无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成员,提供劳务一方负责提供劳务,接 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向提供劳务一方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彼此之间的关系 仅体现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 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在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短期性”等特点。 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劳务合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 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4.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建立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调整,劳动法属于 社会法的范畴,其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弱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的 设计上,突出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建立的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属于私 法范畴,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平等保护。 5.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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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 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 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 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 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 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 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 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 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 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 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 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 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

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 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 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 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 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 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 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 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 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 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 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 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 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 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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