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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依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5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政﹝X﹞7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文〔X〕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治理地表水、保护饮用水和地下水、落实河长制,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围绕“断面达标”和“一城清水惠百姓”两个主线,着重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顺利完成省政府X年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年底,全市8条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27%以下;消除X劣Ⅴ类河段;改善X、X、X水质。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南水北

调中线总干渠(X辖区)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市辖8条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区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全部消除,X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X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继续开展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在原有治理成果基础上,X区境内的白沙河(上游),X区境内的白沙河(下游)、X路边沟、六六渠、胡官屯南沟和X,X 区境内的X(上游)、X、于曹沟、兵营沟、漳涧沟以及X区和X区境内的还水渠完成清淤、截污纳管治理工程。结X长制建立河流、沟渠坑塘X久清的长效机制,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X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建立垃圾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属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属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大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X年年底前,完成X市合涧镇、石板岩乡、茶店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X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X县X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X年年底前,完成X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和城区流河沟两岸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建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达到或优于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以满足河流水环境功能水质需要。积极推动南水北调总干渠(X辖区)沿线建制镇、水源地保护区的建制镇和省界周边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2)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继续加快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喷洒、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X年6月,X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完成X系统改造工程。自X年1月1日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同时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设中水设施。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

(3)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建成区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或截流整治改造,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完成X市雨污分流及沟渠截污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针对X市宗村和X污水处理厂收水不足问题,加快配套管网完善,提高收水率;X市和X县要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X市污水处理厂、X市经济X区污水处理厂和X县污水处理厂、X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X区要在X 年6月底前制定X镇污水管网完善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提高X县X污水处理厂收水率;X区管委会要针对辖区雨污不分问题,加快X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减轻雨水或生态水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X区建设均要实行雨污分流,市区和各县(市)要推进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X。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4)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X年年底前,市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要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年本)》(X年修正)及《X

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于X年3月底前完成本地淘汰落后产能排查登记工作,4月底前出台X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X年年底前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X年年底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3)推动工业节水。X年5月底前,对电力、化工、钢铁、平板玻璃、石油炼制与焦炭业、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制定X市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发布X市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4)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推动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X市纺织产业集聚区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X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的印染企业按要求完成退城入园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水。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新建、升级产业集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X年年底前,完成X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X县二安镇腐竹生产园废水污染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4.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控制种植业污染。继续按照《X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X-X年)》目标任务要求,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上级下达的灌溉农田综合治理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X年完成55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整治任务,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超过80%以上;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力争X年年底前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X各1个,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场5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中央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水美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动乡村坑塘清淤、蓄水、自净(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核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环境效益。X年11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5.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

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减少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1.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1)建设保护区标识标志和隔离防护工程。X年11月底前在调整后的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标,标识保护区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在穿越保护区的道路出入点及沿线等,设立警示标志。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2)消除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环境安全隐患。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X辖区)沿线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工作。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X年10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X年7月后新建)的取缔、关闭、搬迁工作;X年7月底前,对二级保护区内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的工业企业制定整治计划,确需取缔、关闭、搬迁的,由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于X年10月底前完成取缔、关闭、搬迁任务。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2.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保障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在排查基础上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等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充分利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成果,对市、县、乡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设立的标识、标志进行规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做好信息公开。X年起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3)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应按要求配备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要在X年6月

之前对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规模以上的供水工程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相关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做好日常水质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防治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等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安全监管局。

(三)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

1.努力保障河流环境流量。

制定X年度生态水量调度方案,统筹兼顾,维持我市河流的合理流量,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做好生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努力保障生态用水量。优先改善X、X、X、X、X等河流沟渠的水环境流量,保障基本生态用水。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开展清河行动。

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未经处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达标排放;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专项行动;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矿渣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3.节约保护水资源。

摸清市、县(市、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X年年底前建立X 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完善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X年年底前将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公共机构,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纳入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推动X县农业超采区治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4.逐步恢复水生态。

(1)推动人工湿地建设。在有条件的重要支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河道岸线推进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因地制宜采取生态净化措施,合理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水生态功能。X年年底前完成X市X道综合治理工程,X年年底前完成X省X河国家湿地公园、X县X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和X水环境治理工程。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2)保护水生态。配合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做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防治湖泊富营养化,严格控制蓝藻水华,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X年要启动小X水库水体污染应急修复工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

5.积极推进水网建设。

以《X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为基础,以“恢复河流健康生命”为目标,深入开展水系连通方案研究,细化实化水网建设布局。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加快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和中小河流重点县治理建设,提升防洪减灾和水生态修复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推进全市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清理整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及乱占滥用岸线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四)加强执法监管。

1.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发放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范围排污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死灰复燃。持续加大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惩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2.防范水环境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X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防范水环境污染风险。位于省、市界的X市、X县、X县和X区要同上下游城市加强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X县要开展洹南总干渠综合整治,加强沿岸环境监管,严防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污,确保国、省控考核X桥断面水质目标的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和各项任务负责。各地要结合本方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6”系列文件、《X市水污染防治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等要求,于X年3月底前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落实本方案,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制定本部门年度分解落实方案。河流上下游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并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完善各项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各类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搬迁及污染防治、节约用水、水生态修复、清污、社会宣传等项目和工作。以生活污水处理、产业集聚区集中治污、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为重点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好税收、价格、补偿、奖励等优惠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做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做好运营资金保障,确保已建成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处理厂稳定运行;要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三)严格奖惩问责。

继续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周调度、月分析、季考核,对水环境质量实行月度生态补偿,对污染严重、水质恶化、工作滞后的地方采取致函、约谈、曝光、问责等措施。按照《X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X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促进全民治污。

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积极宣传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按规定发布水环境信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开展普法活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坚持水域陆域、城镇乡村、地表地下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南通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资源超采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一、实施产业绿色转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改善及转型升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落后产能淘汰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行业范围更广、要求更严的地方性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改、扩)建项目。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全面依法取缔到位。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分区域、分流域研究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第一期试行)》(通政发〔2014〕10号)。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并选择部分行业的新建项目在同行业内替代。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 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加快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加快调整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最新)_1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现X“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目标,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X政发〔X〕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以来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创建生态X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规划、重点突破、减存控增、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以先治污后治河,先建设地下管涵再建设护坡搞绿化,先整治主河道再整治支流,先建主管网再建支线管网,先治理人口稠密河段再治理周边区域为治水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全力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五大工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让X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助力。 (二)工作目标。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全县7个乡镇,涵盖X河、X河、X河等3条重点河流。到X年,全县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县城规划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X年,全县主要河流水环境总体达标,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X河、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到X年,全县主要河流水环境进一步改善,X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尧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到X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优良,尧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流域指标:X年,X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X河、X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其他断面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到X年,X 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到X年,X河、X河、X河所有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X河流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供水水质达标。有序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控、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2020年普法考试题目及答案【最新版】

2020年普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1.《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A 单选题 A监测数据 B监控数据 C监视数据 D监察数据 2.《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 )保护的宣传教育。 D 单选题 A生态环境

B生态文明 C环境 D水环境 3.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单选题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打倒 4.《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通过。 C

单选题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过半数 四分之三 5.《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 单选题 A法定代理人 B父母 C家长

D指定代理人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 C 单选题 A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B书面检查并责令整改 C严肃批评、依规整改、一定范围内通报 D给予纪律处分 7.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的,不得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A A一年 B两年

D四年 8.()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D 单选题 A党委(党组) B组织(人事)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D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9.根据《广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选项属于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B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渭河、沣河和新河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保障水环境安全和健康为目标,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以持续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陆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我区水更清。 工作目标 - 1 -

现状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 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 到2020年,渭河流域西咸段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稳步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 ——流域指标 到2020年,渭河干流断面保持Ⅳ类水体功能区要求,主要支流沣河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新河水质达到省考目标。 一、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环保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相关专项方案。(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重污染“10+3”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濮政[2017]4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2 【实施日期】2017.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 (濮政〔20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濮阳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水环境保护 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 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 省下达的水质改善目标,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就打赢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 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16〕11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一河一策、精准治污、水陆统筹、系统治理,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各方责任 各级要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水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完善考评机制;要依法对本地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实施攻坚战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二)坚持目标导向,实施标本兼治 以提前1年完成我市“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为着力点,重点保护“好水”,改善“差水”;坚持“山水林田湖”共治,围绕目标,完善治理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畜禽养殖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态补水、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4年10月日) 冠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西沙东碱,属于贫水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经济欠发达。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冠县、生态冠县为目标,以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一、水环境现状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措施,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成立了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冠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

究确定,2014年年初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大队长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从住建、经信、公安、工商、水务等7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部门的职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情况等指标的考核。县政府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按照生态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县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凡超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坚决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达到目标要求。一是落实总量分配方案。按照有利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有利于促进环境监

污染防治攻坚战表态发言

污染防治攻坚战表态发言 直面环境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过程中,我市被生态环境部网站曝光,对泰州、泰兴的城市形象和发展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我们将以最坚决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用最有力的措施,向环境污染宣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持立说立行,全力以赴加快问题整改 针对曝光问题,我们诚恳面对,不推诿、不回避,加快完善工作方案,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科学规范彻底解决到位。确保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化污泥8月15日前全部转运至暂存库,2019年6月底前安全处置到位;扬子医药化工西侧填埋含化工废料垃圾8月30日前开挖转运,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场清理并启动实施生态修复。同时,对201X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和面上环境隐患等三个方面重点,进一步落实清单交办、领导包案、逐一销号的整改机制,真正做到一人一案、一案一策、一包到底。市委、市政府建立每日现场督查反馈机制,加大问责问效力度,确保整改承诺落实到位。 二、坚持举一反三,坚决有力抓好污染防治 我们将以“压倒性思维”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以“压倒

性力量”形成“压倒性态势”,尽快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压倒性胜利”。一是打好清废行动攻坚战。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下决心全面彻底排查到位、科学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化工、医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突出抓好减煤、扬尘、机动车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7%以上,pm2.5浓度平均值低于50微克每立方。三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开展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达标整治,有序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认真落实河长制,大力推进村庄活水工程。四是打好净土保卫战。以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为重点,扩大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有力有序推进关闭拆除化工企业场地的生态修复。 三、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产业创新转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化工产业“1133”工程,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向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转型,确保今年化工产业精细化率达45%以上、化工产业关联度达65%以上。持续推进开发园区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高新化、特色化、高端化、集约化现代园区。进一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断提升“三废”处置能力,强势推进“减化”工程。扎实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今年12公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和《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X〕10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X市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环境改善工作目标任务及《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 政〔X〕161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标本兼顾,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项目,确保到年底全市X干、支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和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X流域(X段)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主要目标:X市境内X干流X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 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达到水质Ⅲ类功能目标;出境X桥断面基本上达到Ⅳ类水质目标要求。重点支流X河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桥、X桥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并有所改善。重点支流X河X、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平;X入X断面稳定保持X年水平,Ⅳ类水质目标,并进一步提高和改善;X支流入X断面较X年有所改善,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50%以

上;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以上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全市建成区内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并持续巩固和保持,达到“长治久清”目标;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逐步改善,控制在良好目标范围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专项整治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在X年前完成焦化、氮肥和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PVC、有色金属冶炼、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电镀等其他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涉水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实行企业申购规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污染。加快各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尽快达到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求;推进X县X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X年启动建设,X年8月底前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各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达到预处理纳管要求和标准后,方可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并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和处理回用力度。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废)水、工业废渣、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改建、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全文共计5802字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六月十日)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市地处**中部,现辖18个镇、两个区,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总人口90.7万。**至今已有2019多年的历史,境内有天目山商周遗址、唐代观音阁、明代王公祠、清代东岳行宫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年一度的中国**会船节具有浓郁的民俗乡情。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网交织,物产丰饶,是全国重要的粮棉、蔬菜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大佛指”银杏驰名中外。水陆交通便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启铁路、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先后跨入了全国科技百强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2019年实现国内产值86.33亿元,财政收入8.62亿元。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5%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 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水西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落实相关工作情况 (一)依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水西镇村干部自我加压,战线前移,共组织召开排查、整治会议3次,党政联席会专题部署会1次。经排查,全镇辖区共37家“小散乱污”企业,其中主要以豆腐类小作坊和废品回收中心为主,截止目前共关停8家,剩余29家已全部下发限时整改通知,正在进行整改。 (二)燃煤锅炉治理。依法取缔生产用燃煤锅炉和低能高耗企业2户,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三)大气防治:一是扬尘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加大降尘车使用频率、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喷雾降尘、实现裸土覆盖、加强过往车辆盖板检查等有效措施,我镇辖区内扬尘治理取得新突破。二是酸臭黑气体数量明显下降。通过与赣州市环保局章贡分局、城管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多次对逸豪优美

科、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加大检查,酸臭黑气体数量明显下降。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水西镇没有执法权,对于一些拒不整改的企业,关停难度较大;二是业务能力有限,整治范围、整治程度不明确,导致一些企业整治无从下手,我镇监督缺乏明确指导方向;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力争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坚决关停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强化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优美科等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二)进一步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积极配合推进华源石场、珑田石矿等4个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开展105国道(东江源大道)复绿行动,进一步加大降尘车使用频率、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喷雾降尘、实现裸土覆盖、加强过往车辆盖板检查,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新版

编号: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 月_____ 日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设计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 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第 2 条设计依据 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行业规范 2.2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委托书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 2.7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2.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 ) 2.1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 版)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2.12 国家及省、市相关设计规范、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第3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 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设计任务书 第4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深度 名 称: 规 模 :口 用地: □ 人口: □ 其他: 阶 段 第4条设计内容及深度: 4.1 设计内容: 4.2 设计深度: 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依 据) 第5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县城建设区电子地形图 1 : 500或1 : 1000 5.2《 ___________ 县城总体规划》 5.3 _________ 城市路网专项规划设计 5.4 _________ 中心城区内现已编制完成的各组团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5.5各片区基础设施现状资料及接入口等资料 5.6县城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资料,区域内河道及防洪有关资料 5.7 __________ 给水、排水、电力及通信各行业“十二五”规划及其专项规划 5.8编制本次专项规划所需的其他资料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 发〔X〕3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和省委X六次全会、市委X 五次全会精神,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总体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3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X的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X干流的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到X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完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

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依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5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政﹝X﹞7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文〔X〕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治理地表水、保护饮用水和地下水、落实河长制,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围绕“断面达标”和“一城清水惠百姓”两个主线,着重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顺利完成省政府X年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年底,全市8条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27%以下;消除X劣Ⅴ类河段;改善X、X、X水质。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南水北

调中线总干渠(X辖区)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市辖8条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区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全部消除,X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X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继续开展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在原有治理成果基础上,X区境内的白沙河(上游),X区境内的白沙河(下游)、X路边沟、六六渠、胡官屯南沟和X,X 区境内的X(上游)、X、于曹沟、兵营沟、漳涧沟以及X区和X区境内的还水渠完成清淤、截污纳管治理工程。结X长制建立河流、沟渠坑塘X久清的长效机制,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X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建立垃圾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属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属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最新版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 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 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 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 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总量控制原则) 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域、区域,对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之中。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持续削减原则) 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储存,供其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实施有偿转让。 第六条(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经费保障)

2017_《河南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河南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7—2019年)》 省辖淮河流域是我省水污染较为严重的流域,为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的任务和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源为治理重点,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和水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闸坝联合调度机制,努力改善主要河流枯水期河流环境流量,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7年省辖淮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总体达到44%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下同)的水体断面比例不高于22%。2018年省辖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44%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不高于16%。2019年,省辖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不高于8%。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2017年完善所有重点企业污染 物排放的在线监测设施和监督性监测机制,建立维护覆盖省、市、县各级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要求;贾鲁河、惠济河、清潩河流域内的企业要全因子达到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洪河流域内新建排污单位要于2017年1月1日起全因子达到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排污单位要于2018年7月1日起全因子达到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017年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要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 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3.整治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完成省辖淮河流域造纸、焦化、氮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流域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参与) 4.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强化产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依法加强直排入河污染源的管理。2017年省级产业集聚区建成区域实现管网全配套,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建设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全部 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原则上要逐步退出,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和现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当地河流水质目标,配套建设尾水 人工湿地,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厅等参与)

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我国及世界水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不同于风资源等等再生资源,所以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显得尤其重要。在我国,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我国法律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对水资源进行治理。那么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一、水污染防治法最新版规定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

1、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2、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明显,但还是治理的薄弱环节。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同时规定,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3、针对饮用水安全,新修改的法律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检测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同时规定,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4、修改后的法律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若企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等情况,将被

忻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20年)

忻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20年) 一、攻坚目标 2020年,全市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 二、治理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汾河、桑干河流域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一级A标准,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达标排放。未完成保(提)温提效改造或达不到效果的继续推进,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特许经营,鼓励实施“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 (二)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0年底,忻州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100%,各县(市、区)建成区、五台山风景区核心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5%。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底,忻州市、原平市城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60%,其他县城区、五台山风景区核心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30%。 (三)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底前,汾河流域静乐县污水处理厂、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提标工程建设,静乐县杜家村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工程建设;桑干河流域宁武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提标工程建设;滹沱河流域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

代县阳明堡污水处理厂完成工程建设。滹沱河流域处理能力不足的繁峙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扩能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 (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强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特别是对梵王寺、定襄桥、陈家营3个不达标断面上游涉及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严格监管。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出口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 (五)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已完成整治的忻州市城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抓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截污纳管和内源治理,确保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六)加强工业废水监管。加强对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III类标准;其他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同时依法加大对超标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水风险应急监测措施,配套建设排水口生态鱼监测池。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未安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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