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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和实施《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初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3号),该文件即将于2014

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深基坑支护工程需要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

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后,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审核分包单位上报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上报集团公司技术部,否则不予审核和备案。

特此通知。

附: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3号)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建法〔2014〕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制定包括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所需费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资质的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第三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的要求。

四、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五、深基坑工程设计等应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深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

六、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第三方监测数据和报告负责。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资料、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监测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发现异常时,

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第三方监测分析报告应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

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含监测专篇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当专项施工方案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征得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的同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和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监测和巡视,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并采取措施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

八、当第三方监测和施工监测的监测结果有差异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强对监测点的管理,确保布设的监测点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监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并取得测量验线员(或测绘作业证)资格证书;使用的监测设备应合格有效、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十、本通知中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地质条件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工程。

地质条件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是指具备下列情况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等单位根据勘察报告和环境情况确定,必要时可邀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中的岩土专家共同确定。

(一)开挖深度范围内存在地下水;

(二)开挖深度范围内为淤泥质地层或回填年限不足五年且未经分层夯实的填土;

(三)开挖主要影响区(基坑底坡角45度斜线与基坑垂直和水平方向构成的三角区)内存在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基础、重要道路或河湖。

十一、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及各区(县)规划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相关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可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房地产开发

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2014年6月1日后开挖的深基坑工程,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4年2月28日

探讨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

探讨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 发表时间:2016-03-16T12:10:38.8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2期供稿作者:桑宽林 [导读] 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随着城市中心大量建筑的涌现,深基坑工程越来越多,同时密集的建筑物、大深度的基坑周围复杂的地下设施。 桑宽林 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是一项技术要求高、风险大、操作复杂、涉及内容较广的具体工作内容,其设计与施工必须了解掌握地址情况,根据地址情况设计合理的设计方案,通过大量的工程实践信息来检验、修正,以提高每个深基坑工程的安全性,深基坑设计与施工是当前城市高层、超高层建筑突显的技术难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管理 随着城市中心大量建筑的涌现,深基坑工程越来越多,同时密集的建筑物、大深度的基坑周围复杂的地下设施,使得深基坑工程支护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应用。深基坑支护的目的在于确保坑壁的稳定和施工安全,同时确保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有利于地下室开挖和建造保证支护施工方便和经济合理,所以支护体系的选用原则是安全、经济、方便施工。安全不仅指支护体系本身安全,保证基坑开挖、地下结构施工有利,而且要保证邻近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经济不仅指支护体系的工程费用,而且要考虑工期和安全储备等综合因素是否经济合理;方便施工要考虑挖土费用、机械设备、材料选用尽可能做到因地制宜和节省工期,提高支护体系的可靠性。 一.工程概况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西区189亩实验基地振动台基坑围护工程位于佛城西路南侧。该工程由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总承包,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华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桩基施工。 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9.40m,地下室垫层底标高为-6.8m,现场地面平均高程按-0.55m,土方总开挖量约2万立方。 考虑本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经济、施工可行性、环保等原则,该基坑采取以下支护方案: 1、基坑各侧均采用钻孔灌注排庄加 2 排搅拌桩阻支护方案,拐角处均设置斜支撑。基坑内和外围分布20口管井降水。 基坑支护工程量如下:¢700搅拌桩共950根,深15左右,约7000m?,¢900灌注桩共200根,深20左右,约3500m?。单排锚索50根作为水平支锚。 1.1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略) 1.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本工程施工具有任务重、工序多的特点,具体表现如下 ㈠施工重点 由于地质资料不一定能完全反反映实际情况,故应依据现场开挖情况,发现不一致的,及时同甲方及监理协商,适当改进施工方案; 1.雨季施工时,应合理做好分区域排水工作。并加快开挖和施工进度,避免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加强坑底地下水位监测。 2.施工过程重做好基坑的变形监测,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已建建筑物进行变形监测,掌握基坑的位移量和变化速率,并及时将位移情况反映给相关单位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考虑到场地的复杂性,土层厚度变化很大,在开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时空效应,严格按“分层、分段、分区域”的原则开挖土方,明确各层段的先后施工顺序。 ㈡施工难点 1.由于场地周边有市政管网,施工时要妥善考虑,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坑边的地下管线调查工作,并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和坑边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等设施; 2.本工程期短,不同机械要相互交叉施工,与总承包施工交叉,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相互交叉干扰。 3.施工地点位于居民聚集区,应切实采取避免扰民的措施,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减少与周边群众的干扰与矛盾,同时应做好施工区的交通管理,避免事故发生。 二.深基坑支护施工 2.1 施工前的准备 施工前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在开工前几天就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及时上报监理。并在开工前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为减少期间的时间差,监理应抓紧批复并及时返回到施工单位,接着施工单位将文件下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工作才能正式开始进行。为了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能及时找到解决方案,还可以在施工前留下设计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进行沟通。 2.2 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 施工期间应强度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质量,每个施工人员都要必须具备严格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基坑支护单位技术负声责人和安全员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严格按照基坑支护设计、基坑支护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现场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向设计人员汇报,设计人员有爱及时根据现场问题进行处理与设计变更。 2.3 减少地下水对基坑稳定的影响 据统计 60%以上的基坑事故都与地下水相关,在软弱地层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对基坑的稳定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地下水的流动,在粉土中产生渗流,地下水渗流受到岩土颗粒或隙壁阻碍而施加于粉土的压力必然会冲刷掉-部分比较小的颗粒,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土体的强度,影晌深基坑的稳定。在基坑开挖之前,应加快地下水的抽降,以保证基坑开挖的正常进行和基础底板的正常施工。当能保证基础底板正常施工后,应严格限制地下水的继续抽降。施工时必须保证泄水孔的质量,保证基坑边坡土体内积水快速从泄水孔排出。否则,坡内土体会因积水饱和而导致基坑变形乃至破坏。因为地下水可改变粉土的应力状态和力学性质,通过孔隙静水压力作用,弱化了土体自身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支护结构的支护强度,刚氐粉土的强度,致成为边坡破坏起主导作用的触发因素。对于边坡内土体积水,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深基坑支护设计案例

深基坑支护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 1 1 1 ---------------------------------------------------------------------- [ 支护方案 ] ---------------------------------------------------------------------- 排桩支护 ---------------------------------------------------------------------- [ 基本信息 ] ---------------------------------------------------------------------- 内力计算方法 增量法 规范与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99 基坑等级 一级 基坑侧壁重要性系数γ0 1.10 基坑深度H(m) 13.800 嵌固深度(m) 5.200 桩顶标高(m) 0.000 桩截面类型 圆形 └桩直径(m) 0.800 桩间距(m) 1.400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 有无冠梁 有 ├冠梁宽度(m) 0.800 ├冠梁高度(m) 0.500

└水平侧向刚度(MN/m) 40.000 放坡级数 0 超载个数 1 支护结构上的水平集中力0 ---------------------------------------------------------------------- [ 超载信息 ] ---------------------------------------------------------------------- 超载类型超载值作用深度作用宽度距坑边距形式长度序号(kPa,kN/m)(m)(m)(m)(m) 20.0000.000 6.000 2.000------ 1 ---------------------------------------------------------------------- [ 土层信息 ] ---------------------------------------------------------------------- 土层数 5坑内加固土 否 内侧降水最终深度(m)17.000外侧水位深度(m)17.000内侧水位是否随开挖过程变化否内侧水位距开挖面距离(m)--- 弹性计算方法按土层指定ㄨ弹性法计算方法m法 ---------------------------------------------------------------------- [ 土层参数 ] ---------------------------------------------------------------------- 层号土类名称层厚重度浮重度粘聚力内摩擦角 (m)(kN/m3)(kN/m3)(kPa)(度) 1素填土 1.0018.0--- 5.0010.00 2素填土 3.0018.0---20.0015.00 3细砂11.0019.6---0.0028.00 4粘性土 2.1019.810.023.7012.40 5细砂10.6019.610.0------ 层号与锚固体摩粘聚力内摩擦角水土计算方法m,c,K值抗剪强度擦阻力(kPa)水下(kPa)水下(度)(kPa) 140.0---------m法7.50---260.0---------m法25.00---360.0---------m法64.40---460.023.7012.40合算m法35.40---570.00.0028.00分算m法64.40--- ---------------------------------------------------------------------- [ 支锚信息 ] ---------------------------------------------------------------------- 支锚道数3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设计规范办

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条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条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条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条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注: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 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条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 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条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 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第3.1.10条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等的设置 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3.1.11条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0m,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40m; 走道净高不得低于2.10m,贮藏间净高不得低于2.00m。 第二节办公用房 第3.2.1条办公用房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包括设计绘图室与研究工作室等。

某综合楼深基坑支护设计(手算)

某综合楼深基坑支护设计 一、工程概况 1.环境条件概况 某综合楼是集购物、商住、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建筑面积70000m2。工程占地面积144×40m2。上部结构由三幢19~20层的塔楼组成,最大高度达81.5m,其中1号、2号楼带三层裙楼,三幢楼的裙房连在一起。塔楼群房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钻孔灌注桩箱形基础,设两层地下室,挖深为8.9m,电梯井局部挖深达11.6m。该建筑物西侧剧长宁街仅5m,且在路面下埋有电缆线、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南边是新华联施工现场,其围墙局开挖最小距离为4m,青春小区土方开挖时,新华联施工现场正处于打钻孔灌注桩阶段。东侧大部分为一片已完成拆迁的空地,其中有一幢友谊服装厂的四层厂房,间距约13m,北侧距长庆街约12m。 该场地为原住宅及厂房等拆除后整平,场地基本平坦。根据地质勘测勘料,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平均深度为1.15m,其中上部土层透水性较好。 该场地30m深范围内土层的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如下: 二、降水设计 根据本地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周围环境,设计采用喷射井点降水系统。由于上部透水性较好,采用环圈形式布置井点,并配抽水设备。方案为潜水完整井。 1.井点系统布置 井点管呈长方形布置,总管距沉井边缘1.5m。沉井平面尺寸为144×40m2,水力坡度取1/10。 1)井点系统总长度 [(144+1.50*2)+(40+1.50*2)]*2=380m 2)喷射井点管埋深 H=11.6+IL1=11.6+1/10*43/2=13.75m 取喷射井点管长度为14m 3)虑水管长度取L=1.5m ,φ38mm 4)在埋设喷射井点时冲孔直径为600mm,冲孔深度比滤水管深1米. 即:14.50+1.50+1.00=17.00m 井点管与滤水管和孔壁间用粗砂填实作为砂滤层,距地表1.00m处用粘土封实以

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

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 本文结合某深基坑支护结构工程实例,简要地分析和探讨了深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措施。 标签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施工 一、工程概况 某商业综合用房工程位于该市南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坑长77.85米,基坑宽度为38.74米,整个基坑落地面积为2700㎡左右,基坑形状基本规则,基坑开挖深度-6.250~-10.65米(坑中坑)。因此,如何加强该工程深基坑支护的设计与施工管理,并为今后我国深基坑工程提供借鉴与指导,是一项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2.1 基坑围护结构做法(SMW工法) 1)三轴水泥搅拌帷幕的止水性能是本基坑成败的关键,必须切实做好。本工程要求施工机具采用日本进口的搅拌头。 2)本工程止水帷幕采用Φ850@600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搅拌桩采用全断面套打法施工。 3)水泥搅拌桩采用P42.5级硅酸盐水泥,水泥掺量为20%,水灰比1.5-1.8,水泥应干燥,无结块,水泥内掺1.5%生石膏和0.15%SN201-A型固化剂;拌制后的水泥浆液因故搁置2h以上的,应做废浆处理。 4)水泥搅拌桩28d无侧限抗压强度不低于0.8MPa,成桩过程中应控制钻具下沉及提升速度,并保持匀速下沉与匀速提升,避免形成孔内负压。一般下沉速度不大于1m/min,提升速度不大于1.5m/min;桩体施工应保持连续性,相邻桩施工间隔不得超过12h,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避免,应标记在案,并采取补强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基坑周边沉降及水平位移进行监测,根据监测资料合理控制搅拌头的压入阻力、注浆速度及注浆压力。 5)搅拌桩成桩应均匀、持续、无颈缩和断层,严禁在提升喷浆过程中断浆,特殊情况造成断浆应重新成桩施工。水泥搅拌桩和内插型钢垂直偏差不大于1/200,插入前须在型钢表面涂抹减摩剂,搅拌桩制作后应立即插入型钢,一般间隔不应超过1h,型钢定位误差不大于30㎜,底部标高误差不大于20㎝,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6)内插型钢采用Q235B,采用整材,接头采用坡口焊接等强度焊接,焊缝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006-11-29发布 2006-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11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 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探讨

建筑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探讨 [摘要]文章结合工程实例,介绍基坑围护结构类型及其设计过程,并对其主要施工步骤进行阐述,以供同人参考。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基坑监测 [作者简介]陈晓洽,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海,519000 [中图分类号]TU4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7723(2010)01-0130-0002 一、工程概况 某小区会所工程,其基坑开挖及支护深度在9.75? 14.75m 之间,属深基坑工程。该工程场地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施工工期又非常紧张,经与基坑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多次研究磋商,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施工人员的精心组织下,终于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该工程基坑的施工。 二、基坑场地地质条件 该场地原属山前坡地,后经推、填土平整,地面相对平坦填土年限据可靠记录有10 年。从上到下,场地岩土特征分布如

下:(1)新近人工填土层(素填土) ,回填时间10年,黄褐、灰褐 色,稍湿?湿,较密实,层厚1.80m?6.00m。粘聚力为12kPa , 内摩擦角18°。(2)含砂粉质粘土:灰色,湿,软塑,该层仅见于 ZK13孔,层厚2.10m。粘聚力为18kPa,内摩擦角为15 °。⑶ 粉质粘土潢褐、灰褐色,湿,可硬塑,层厚3.00?18.70m。粘聚力为25kPa,内摩擦角为20°。⑷强风化凝灰岩:灰褐色,裂隙 发育,岩芯破碎,多呈碎块状,采取率低。层厚0.90m?8.20m。 粘聚力为30kPa ,内摩擦角为30°。(5)中风化凝灰岩:灰褐、浅褐色,裂隙较发育,岩石新鲜,岩质坚硬,岩芯多呈柱状及碎块状,揭露层厚0.50?2.40m。承载力特征值为1500 kPa。(6) 微风化凝灰岩:深灰色,裂隙较发育,岩石新鲜,岩质坚硬,岩芯 多呈柱状及碎块状,揭露最大层厚3.60 m。承载力特征值为4 000 kPa。 该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风化裂隙水,属承压水,以 大气降水及邻区其他类型地下水渗入补给为主,土层富水性 及透水性较弱。强风化岩透水性相对较强,地下水埋深1. 1?3.50m ,地下水位高低受季节性影响较小,土层渗透系数平均 值为0.14m/d。 三、基坑围护结构类型及结构设计

福州平安大厦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

Xx大厦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 1 工程概况 福州平安大厦系一座31层商住楼,高度115 m,占地面积4614 m2,总建筑面积37355 m2。设地下室3层,基坑平面尺寸56.6 m×36.5 m,自然地面标高-1.65 m,坑底标高-11.70 m,开挖深度10.05 m,土方开挖工作量约21000 m3。 2 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处于福州盆地中部,上部覆盖层为海陆相冲积形成的砂性土,基底为燕山期中粗粒花岗岩。 在基坑支护桩埋深范围内,自上而下垂直分布地层为:杂填土,灰黑色,松散,夹碎石块,厚度1.5~3.6 m;粘土,黄绿色,可塑,厚度2~3 m,容重γ=18.30 kN/m3,内聚力C=50.66 kPa,内摩擦角φ=14.19°;淤泥,深灰色,流塑(天然含水量55.8%~74.2%),厚度5.7~10.1 m,γ=18.10 kN/m3,C=7.92 kPa,φ=4.95°;粉质粘土,褐黄色,可塑,厚度1.4~5.7 m,γ=17.50 kN/m3,C=19.90 kPa,φ=9.51°;含泥中细砂,灰白色,中密,粒径0.10~0.25 mm,含泥量15%~20%,厚度2.7~10.4 m。 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在自然地面下0.6~1.7 m,场地内除淤泥、粘土层顶上贮有上层滞水外,还有埋藏于粘土层下中细砂至碎卵石的多层承压水。对本工程而言,关键是要隔断来自于含泥中细砂的承压水(第一含水层)。经现场抽水试验,此含水层渗透系数k=1.62 m/d;单孔涌水量q=11.48 m3/d;影响半径R=96.5 m。 3 支护结构设计 基坑支护结构一般由垂直挡土结构和水平支撑结构组成,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以下2方面要求:保证边坡稳定及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不得引起拟建物正面五一路主干道开裂,影响市区交通;确保基坑开挖顺利进行,并提供足够的地下室施工作业空间。 根据上述要求,业主邀请了有关专家多次研讨,经可行性论证、方案比较,最后确定方案如下。 3.1 以钻孔灌注桩作为基坑的挡土结构,高压旋喷桩形成止水帷幕(如图1所示) 图1 深基坑支护桩平面布置图

关于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设计的论述

关于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设计的论述 摘要: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因而出现了大量的大、高、深建筑工程,而深基坑支护施工是这些建筑工程中经常需要应用到的施 工工程。因此,就要事前做好深基坑支护的设计,以确保深基坑支护的工程的质 量及安全,从而巩固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 引言 建筑深基坑施工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内容,其影响因素多且十分复杂。施工 中的支护方案选定不仅对基坑的经济性、稳定性及安全性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 是整个工程安全建设的重要前提。这是因为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当中出现微小问 题都有可能造成基坑失稳,并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本文对深基坑支护设计 的论述意义重大。 1.建筑深基坑工程的主要特点 1.1风险性大 基坑支护结构一般情况下是临时结构。由于是作为临时结构来设计和施工, 在安全性方面的考虑就会低于永久性结构,因此深基坑工程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1.2区域性强 场地不同、场地形状不同、土层不同、土质不同、地下水深度及承压情况不 同等,都会对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某一工程的经验只能作为同一地区的适 度参考,绝对不能照搬。施工前的岩土工程地质勘查对深基坑工程起着至关重要 的作用,因此深基坑工程具有区域性。 1.3环境条件影响大 处于空旷区的深基坑工程对变形要求较低,在基坑设计时重点考虑稳定控制 即可,处于环境复杂地区的深基坑工程对变形要求较高,基坑设计时需考虑变形 控制。 1.4时间效应强 土具有随时间发展变形增大的特性,被称为土的蠕变性,变形增大、抗剪强 度降低会对支护体系的受力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开挖方法、开挖顺序、支护顺序 的确定对于深基坑工程是很重要的一步。 1.5设计计算理论不完善 深基坑支护涉及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两个学科和土力学中的稳定、变形、渗 流三个基本课题,受力复杂。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大小与土的抗剪强度、 支护结构位移、作用时间等多种因素相关,很复杂,加之基坑支护设计计算理论 不完善,所以需重视概念设计理念。 2.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主要原则 形成深基坑支护方案的主要原则是根据对其影响因素的综合考虑,形成合理 的价值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最优选择。这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性、 施工可行性分析;深基坑支护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施工基坑支护结构造成的 施工工期影响分析以及其造成的工程经济性综合对比分析。在具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支护方案设计可能形成多套方案。这个过程中,需要对多套方案的可行性问 题进行综合考虑,因为不同方案的侧重点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选择最优模型。 在选取基坑支护方案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必选,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加支护工

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方案优化研究

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方案优化研究 摘要: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因素众多,支护类型也日益繁多,整个支护系统是一多因素集合体,存在优化设计的必要性。本文介绍了深基坑支护优化的基本原则并以实例对方案优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方案优化 abstract: deep foundation pit supporting engineering which involves many factors, support type is various, also the whole supporting system is a multi-factor, there is the necessity of optimizing design. deep foundation pit supporting was introduced in this paper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optimization and scheme optimization was studied with practical example. key words: deep foundation pit; support; scheme optimization. 中图分类号:tq63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基坑支护方法众多,诸如人工挖孔桩、预制桩、深层搅拌桩、钢板桩、地下连续墙、内支撑、各种桩、板、墙、管、撑同锚杆联合支护,此外还有锚钉墙等。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方案种类繁多,各方案的相互匹配可演变出多种整体支护方案和细部结构设计方案。基坑支护方案选择应当以工程要求、地质水文条件和现场环境为依据,选出最合理和经济的方案。

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

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川科技园污水泵站提升泵房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 (一)基坑位置及建设规模 场地位于污水泵站提升泵房位于新川科技园二组团内,东临洗瓦堰及B线道路,北面为规划220KV变电站,西面为地铁一号线红星站场站用地,之间有规划10m宽防护绿地,南面为规划市政绿地及华阳大道,该建筑物为1F,设一层地下室,设计 +0.00=480.30m。 (二)使用年限 本工程场地地面标高在481.0m左右,因此基坑设计时高度按481.0m考虑,地 下室基坑开挖深度西边按16.5m考虑(即基坑开挖底面标高为464.50m),东边按13.8m考虑(即基坑开挖底面标高为467.2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 本项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年,从基坑开挖之日起算。超过使用年限后未回填,支护体系需进行安全鉴定。 (三)基坑对周边影响 本工程地下室开挖深度为场地面标高(481.0m)以下13.8-16.5m,基坑开挖底 面标高为464.5-467.2m。根据业主提供的周边道路及地下管线资料及现状周边建(构)筑物情况,场地周边环境情况如下: 1、周边建构筑物及市政道路 基坑现在场地周围无建筑物分布。

2、地下管线 基坑的东侧和南侧有军用电缆分布电缆埋深约3m,距离本工程地下室边线约10~16.7m,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3、地面沉降 本工程拟采用管井降水与明排水相结合。明挖顺作法施工时,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地面不均匀沉降,应预防周边建(构筑)物下沉、倾斜、开裂,甚至造成破坏性影响。 施工前应对周边进行摄像取证,并在建筑物周边布设观测点,进行系统、全面的跟踪测量,信息化施工。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采用补救措施,确保建(构)筑物安全。 二、设计依据 1、《新川创新科技园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业主提供的《新川创新科技园污水泵站建筑设计图》 3、设计采用的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50010-201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 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 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 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 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 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 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 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条件不允许时, 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 应留有堆放场地。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1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 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 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 合理确定建筑平面, 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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