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xx发展银行

二○xx年七月制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合同编号:深发保理池字第号

□ 非额度内

□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深发字第号

甲方:xx发展银行(保理商)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卖方)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应收账款池额度:

指甲方对乙方核准的可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总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每次申请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应收账款池额度内。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超过该额度部分,甲方有权不提供融资。

3.买方:

指与乙方签订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4.商务合同:

指乙方与各买方签订的由乙方向买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或协议。

5.应收账款:

指乙方与商务合同的买方之间的交易因采用赊销方式而产生的乙方对买方的尚未清偿的债权。其具体计算方法是乙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

乙方向甲方转让应收账款后,甲方享有该应收账款的全部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附属权利是指因该应收账款而获得的担保利益、留置权利、保险权益、票据利益以及其他权利);而对于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于该应收账款债权发生时自动由甲方取得。

6.有效应收账款余额

有效应收账款余额是指应收账款池中未获付款、及已获付款而未核销的应收账款(不含已核销、因未按时回款被剔除、超过甲方核定的买方限额以及经我行审核不纳入池融资的应收账款)净额之和。

7.正常回收期:

指商务合同规定的应收账款的支付期限。

8.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将在已核准的保理额度范围内收购乙方在商务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全部权利。

9. 融资比例:

指甲方提供乙方融资金额与经核准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该比例由甲方根据乙方资信情况、应收账款质量和买方付款情况核定。

10.融资款:

指甲方在根据本合同受让乙方应收账款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的资金融通款项。融资方式为授信。

11.保理费及账户管理费:

保理费指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由甲乙双方视保理业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而定。

账户管理费指甲方因处理应收账款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由《xx发展银行应收账款池业务通知书》(附件2)确定。

12.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函:

指由甲乙双方共同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通知买方应收账款已经转让的事实,并通知买方付款至本合同规定回款账户的函件。

13.应收账款回款账户

乙方应在甲方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双方应收账款回款的专用账户,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后,相应买方支付的应收账款项下回款应付至如下账户:

①买方对应的应收账款回款账户为:

□回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xx发展银行分行支行/营业部

保理业务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区别

保理业务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物权法》规定了“应收账款”在可出质的范围内。并且需要在中登网做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保理业务本质上都是通过应收账款的债权进行融资。 但是两者还是有较大的区别,并且《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说明了应收账款质押不属于保理业务。 一、从债权债务关系看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债权所有权没有转移,仍归融资方所有,资金融出方属于质权人。保理业务则属于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债权已转让给保理商,属于债权受让人。但是为了防止应收账款多次质押或转让,都需要在中登网进行质押和转让的登记。 二、从适用的法律上看 应收账款质押适用于《物权法》;保理业务则适用《合同法》。 对于业务的生效条件,《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生效条件是在中登网办质押登记;而《合同法》则要求保理业务通知到债务人才生效。因此上述所说的暗保理业务存在较大的到期无法回收资金的风险。 三、从债权追索看 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到期无法收回资金。优先质押的,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并且可以向出质人和债务人主张质权。但是对于保理业务来说,尤其是无追索保理,原债权已经发生转移,并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不能再要求原债权承担付款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的追偿顺序的基本逻辑是: 1、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2、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时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3、均未登记的,则按债权比例清偿。 四、从企业降资产负债率的影响方面看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不出表的,资产端计入企业的货币资金,负债端计入借款科目,增大了资产负债率指标。对于企业的财务指标有一定不利的影响。而无追索保理业务,其实是将应收账款转化为货币资金,虽然没有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但是较前者在都能实现融资功能的情况下,还是有优化财务指标的效果,但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一样不能出表。 五、从业务回款上看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首先需要出质人进行偿还,在出质人违约的情况下处置应收账款,可以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进行追偿。但是若收到的款项比质押融资金额多,还须要将剩余部分退还给出质人。 而无追索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回收就跟债务人没有关系了,即使有追索保理业务,第一还款人也是债务人,在债务人到期不付款的情况在,再向原债权人进行追索或者要求回购应收账款。 六、从能否再转让资产看 《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质押不能再转让,但是保理业务可以,也就是市场上所说的再保理业务。因此保理业务的资产流动性方面还是优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 综上,保理业务,尤其是无追索保理业务在优化企业财务指标方面还是优于质押融资,并且保理业务可以转让当对于质押业务有调节保理商资产配置、报表的功能。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优势是通知债务人不是业务要件,与暗保理业务相比避免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在追索过程中,应收账款质押可以对出质人和债务人进行追偿,但是无追索保理不能对原债权人进行追偿等。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xx发展银行 二○xx年七月制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合同编号:深发保理池字第号 □ 非额度内 □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深发字第号 甲方:xx发展银行(保理商)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卖方)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应收账款池额度: 指甲方对乙方核准的可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总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每次申请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应收账款池额度内。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超过该额度部分,甲方有权不提供融资。 3.买方: 指与乙方签订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4.商务合同: 指乙方与各买方签订的由乙方向买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或协议。 5.应收账款:

银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某某银行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合同编号:深发保理池字第号 □ 非额度内 □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深发字第号 甲方:某某银行(保理商) 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卖方)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应收账款池额度: 指甲方对乙方核准的可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总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每次申请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应收账款池额度内。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超过该额度部分,甲方有权不提供融资。 3.买方: 指与乙方签订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4.商务合同: 指乙方与各买方签订的由乙方向买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或协议。 5.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

聚小成池一一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探讨 银行从企业希望简化频繁的融资手续、延长融资存续期间的实际需求出发,将企业分散的、不同期限的应收账款归集成池,以应收账款回款为风险保障措施,重点关注应收账款池余额的管理,在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 目前,针对企业赊销项下所产生应收账款的融资需求,银行通常以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保理业务来予以满足。但对某些行业或某些企业来说,由于买方客户众多、结算频率较高,往往使得应收账款较为分散且账期较短,在此种情况下的保理融资,由于需要与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及账期进行匹配对应,通常也具有笔数众多且平均融资期限较短的特点。 为此,银行从企业希望简化频繁的融资手续、延长融资存续期间的实际需求出发,将企业分散的、不同期限的应收账款归集成池,以应收账款回款为风险保障措施,重点关注应收账款池余额的管理,在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 某企业是一家国内较为知名的内陆货运企业,主要从事公路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报关服务等业务。企业拥有一大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包括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企业对其客户均采用赊账方式结算,账期根据不同买方为1至3个月不等。 由于发票对应的买方较多,且应收账款期限非常分散,如采用保理业务方式进行融资,企业往往每隔几天就需要将发票提交到银行进行申请,而且在这种操作方式下,因需与应收账款的账期相匹配,企业所能获得的融资期限通常较短。对此,企业希望银行能基于其持续稳定的应收账款规模,为其提供较为长期的融资支持。基于企业的下游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上下游的历史交易记录良好,无违约情况发生,且企业提供的货运及仓储服务质量稳定,管理规范,不易发生商业纠纷,银行判断企业的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为良好。同时,企业与下游客户关系稳定、交易持续且频繁,应收账款余额可维持在一定规模。 对此,银行为该企业设计提供了应收账款池融资方案,要求其将应收账款整体质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承兑,承兑人,,承诺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商业汇票。 功能特点 办理银行可以为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远期付款购货。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减少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而且等同于现金购货,可获取有利的商业折扣,银行承兑汇票可无限背书转让功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产生的正常款项的支付结算。用于结算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 收费价格 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向出票人收取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每笔业务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敞口金按照敞口部分金额千分之1.5收取(同期6个月贷款利率5.6%)。 客户申请材料 ,1,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公司不银行签订,; ,2,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申请表,项目填写提供, ,3,购买材料合同或接收劳务合同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4,购买材料发票或劳务发票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业务流程,整个办理流程预计3个工作日, ,1,项目准备材料向公司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公司资金管理科报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3,公司向银行准备材料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4,银行审核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材料,审批签字,2个工作日 ,5,企业缴纳承兑汇票手续费及敞口金; ,6,办理银行向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7,公司向项目移交办结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原则上项目方只负责提供承兑汇票抵付货款,供货商在自身有需要的情况下,自行背书 转让和贴现,贴现利率一般在4.2%-4.5%,,公司最多承担不超过50%的贴现息。 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劳务款,时: 1.开出承兑汇票,不需要记账,只做应付票据备查登记 2.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3.到期支付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项目保证金:

(完整)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池保理版)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池保理版) 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 乙方(): 签署日期: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要素部分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般条款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 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2.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3.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国 内保理服务。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一)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二)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甲方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乙方通知债务人的权利。(三)国内保理池融资:是指根据乙方与买方的交易和结算特点,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实行动态余额管理,在保理融资可支付额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的一笔或多笔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在应收账款池中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授信敞口时,甲方应乙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保理融资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 1.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2.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乙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3.保理融资最高额度:指甲方核定的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保理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对买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 4.保理融资款核定额:指甲方受让且同意给予提供保理融资的每笔合格应收账款金额乘以保理融资款比例所得之积,是乙方在该笔合格应收账款项下可支用的保理融资款上限。

银行分行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规定

ⅩⅩXX银行ⅩⅩ分行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 业务操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责任,防范风险,根据《ⅩⅩXX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深发银[ⅩⅩ]47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是指在卖方转让与我行的应收账款能够保持稳定的最低余额的情况下,保理授信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并且不必因为授信发生时所依赖的应收账款到期而收回的特殊授信方式。该类型授信主要适用于卖方与特定买方有长期、稳定、连续的供应关系而产生的融资需求。 第三条叙做“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时,适用于主体评级的受信企业,该项业务的评级在A+级(含)以上;适用于自偿性贸易融资评级的受信企业,该项业务评级在A+级(含)以上。 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纳入全行统一的授信融资管理,根据企业主体资信、抗风险能力、收款记录和应收账款池结构安排和付款人的付款风险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应收账款及融资管理 第四条国内应收账款池融资是建立在我行对某一客户的应收账

款管理基础上的,我行必须建立客户的应收账款池管理台账和应收账款池融资台账,台账必须根据业务变化进行每日更新,确保动态监控客户应收账款质量和保证有相应比例的应收账款作为融资还款保证。 台账更新是依据前一工作日回款情况和应收账款转让情况进行的登记。 第五条客户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余额既是开展业务的基础也是主要风险保障手段,我行必须每日更新客户应收账款池台账余额,并根据余额变化及时掌握客户应收账款最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我行审批业务时重点调查我行客户的贸易经营情况和履约记录、我行客户与应收账款付款人的贸易合作记录、我行客户的销售回款率等银行结算记录,并根据调查结果核定客户应收账款池最高授信融资额度。 第七条申请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的客户主体准入条件,须符合《ⅩⅩXX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深发银[ⅩⅩ]47号)第六章国内保理业务的准入条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客户方可办理。 第八条申请人的融资比例超过核定比例时(融资比例是指预支价金额与转让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经营单位须将客户的回款转入风险补偿金或提供相应的新应收账款。 其中,风险补偿金是指客户在办理应收账款池业务中,客户为符合

保理融资款催款通知书

保理融资款催款通知书 号: _______________ 致:【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贵方与我方已签订了编号 _______________ 的《有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 简称保理合同”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让协议”。依照保理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基础合同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向我方支付应收账款的票面金额人民 币【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此处填写大写金额】)。具体应收账款的票面金额参见本通知书附录中的《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但截至本通知书向贵方发出之日,基础合同债务人仍未支付上述应收账款。现我方通知贵方立即向我方偿还与上述应收账款相对应保理融资款人民币【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 【此处填写大写金额】)。若贵方未能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支付上述保理融资款,我方将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受理新的保理融资款申请、贵方回购、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方权益。 特此通知! 发件人:【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日期: 《保理融资款催款通知书》回执 【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贵方编号《保理融资款催款通知书》于本回执落款之日已收悉, 我方已阅知以下内容: 贵方与我方已签订了编号 _______________ 的《有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 简称保理合同”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让协议”。依照保理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基础合同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应在年月日向我方支付应收账款的票面金额人民 币【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此处填写大写金额】)。具体应收账款的票面金额参见本通知书附录中的《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但截至本通知书向贵方发出之日,基础合同债务人仍未支付上述应收账款。现我方通知贵方立即向我方偿还与上述应收账款相对应保理融资款人民币【此处填写小写金额】元(大写: 【此处填写大写金额】)。若贵方未能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支付上述保理融资款,我方将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受理新的保理融资款申请、贵方回购、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方权益。

国内保理业务规定合同(池保理版)

国内保理业务规定合同 (池保理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池保理版) 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 乙方(): 签署日期: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要素部分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般条款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 统称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2.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3.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 等国内保理服务。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一)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二)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甲方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乙方通知债务人的权利。 (三)国内保理池融资:是指根据乙方与买方的交易和结算特点,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实行动态余额管理,在保理融资可支付额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的一笔或多笔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在应收账款池中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授信敞口时,甲方应乙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保理融资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 1.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2.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乙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3.保理融资最高额度:指甲方核定的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保理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对买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适用于出质人为授信业务债务人) 编号:年字号 出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质权人: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出质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质押标的清单》的应收账款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主合同(备注说明:据实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的《》及其修订或补充。 □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业务总协议》及其项下编号为的《申请书》/《合同》。 …… 第二条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质押标的 本合同以应收账款为质押标的,有关情况见附件“质押标的清单”。 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的应收账款(下称“应收账款”),不得转让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下称“基础合同”)债权,也不得就应收账款或基础合同叙做保理、转让、

融资等业务。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或基础合同债权或叙做保理、转让、融资等业务所得款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转入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帐户继续担保主债权,保证金帐户帐号:。 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与基础合同债务人(同“应收账款债务人”)就应收账款的金额、币种、付款方式等达成任何变更,也不得与基础合同债务人就影响应收账款的其他合同条款达成任何变更。 出质人应向质权人交付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权凭证(如有)。 出质人应当在质权人处开立回款专户或结算账户,并确保与应收账款债务人约定应收账款回款应当直接付至该帐户,帐号:。 质权效力及于应收账款上的担保权利,质权人有权主张从属或附随于应收账款的保证利益、担保物权。 应收账款因出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而减损、消灭的,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人因此而获得的赔偿。 第四条出质登记 出质人应积极配合质权人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应积极配合质权人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出现可能影响应收账款正常回款情形的处理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要求且出质人有义务就价值减少部分或根据质权人要求提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应收账款行使质权: 1、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的应收账款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质押的应收账款坏账率连续两个月上升;或者出质人已到期未收回且已向质权人出质的应收账款占出质人向质权人出质应收账款余额的5%以上。 3、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贸易纠纷)、债务纠纷和债务追索,导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 4、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的其他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时收回的情形。 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导致应收账款减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或出现可能影响应收账款正常回款情形的,出质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 第六条孳息的收取 质权效力及于应收账款所生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应收账款债权利息等孳息,用于清偿主债权,但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担保责任的发生

应收账款融资案例两篇

应收账款融资案例两篇 篇一: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一、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1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XX市XX某古典家具制造厂,生产的主要产品是仿古家具。该厂所生产的家具产品对原材料的要求较高,采购原料时必须现货付款。而销售产品后,货款回收期较长,一般为30至90天付款。由于工厂自有资金有限,且没有固定资产可以融资,造成资金缺乏,无力接受大的订单,在扩大经营规模时造成阻碍。就在该企业为了融资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该厂管理者听说某商业银行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随即与该行进行沟通。银行对该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进行调查了解。该企业的固定客户均为高档家具的销售公司,与该企业已有两年以上的业务往来,付款能力较强且均能按时付款,而且一般单笔订单的金额较高。通过这些了解,银行提出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方案,即企业将未来销售家具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20XX 年10月份该企业尝试做了第一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贷款金额500万元。10月初,企业接到了一笔金额为850万元的订单意向,企业管理层随及与银行联系,银行对下订单的客户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该客户实力雄厚,该笔订单符合融资的条件。于是企业提交了基本资料、订单的详细信息以及质押融资的书面申请。之后,银行与该企业签订了融资协议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将该笔业务进行了登记。

随后银行发放了500万元贷款。该企业在获得贷款后随即开始采购原材料,并加班加点开始生产,在11月中旬生产完毕并交货,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了一个星期。12月中旬客户将款项支付给该古典家具制造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在12月底将银行贷款还清。至此该企业首次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获得贷款的尝试获得了成功,并且银行与企业之间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押业务 20XX年8月,XX市XX工业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因正常的生产需要,向XX市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公司”)购买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因企业资金紧缺,固无力支付购买原材料的定金。该企业与XX公司已有五年的合作历史,彼此经营情况都比较了解。XX公司有一个长期固定客户是X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XX公司每年与XX公司都会有1500万元左右的交易额,并且在20XX年8月、9月和11月分别有500万元、350万元和400万元的贷款到期。因此XX公司与XX公司约定,可以将应收账款作为购买原材料合同的担保。双方签订了原材料的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0万元,并另外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写明XX公司将其对XX公司的8月份至11月份共计125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XX公司,作为购买原材料的买卖合同的担保。XX 公司在20XX年3月份之前应将买卖合同的货款付清,如果到期未付清货款,XX 公司有权就XX公司归还的1250万元用于清偿货款。协议签订后,XX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该笔业务做了登记,声明出质人XX市XX工业有限公司将其对X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20XX年8月至11月到期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XX市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银行国内池保理业务协议

(以下简称乙方) 国内池保理业务协议 (有追索权) 编号: 年字第 号 应收账款受让方:XX 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法定地址: 应收账款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在相关商务合同项下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 债权向甲方申请融资业务,即乙方将其对商务合同买方享有的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融资额受让该债权。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服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 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 第一早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 义: (一 ) 应收账款受让方:在本协议中即指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 (二) 应收账款转让方: 即为商务合同卖方 /供应商/服务提供方、 应收账款债 权转让人

(三)商务合同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商务合同债务人 (四)国内池保理业务:在本协议指有追索权国内池保理业务,即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收账款受让方根据拟受让的多笔未到期应收账款情况向应收账款转让方一次性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款(收购款),然后作为债权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商务合同买方催还欠款,遇买方到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期付款时可向应收账款转让方追索回我行融资款项及相关逾期支付违约金费用的一项国内保理业务。该等一次性受让的多笔未到期应收账款形成应收账款池,在特定条件下,乙方可申请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应收账款池内的应收账款,或申请转让新的应收账款入池,并以此获取甲方新的收购款。 根据是否通知买方,可分为有追索权公开型保理和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 (五)交易凭证:系指为履行本协议并基于商务合同,表明乙方已经履行商务合同项下约定义务、其与商务合同买方债权债务关系已成立、乙方已获得应收账款债权请求权、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已确定并适合办理融资的交易记录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单据、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执行商务合同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权利证明。 (六)商务合同:指乙方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服务提供方,与商务合同买方签订的、以商品交易及/或服务交易为目的、以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合同,并且为本国内保理协议签订日之前已合法、有效成立的,不存在争议的、清洁的合同。 (七)商业发票:在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是指商务合同项下乙方为表明商务合同应收账款金额而出具给商务合同买方的一份债权凭证。 (八)应收账款:用商业发票表示的,根据商务合同应由商务合同买方支付给乙方但尚未支付的销售货款/服务价款。本协议中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应满足下列条件:1.甲方同意受让;

(word完整版)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保理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保理服务内容和条件特别约定如下: 1、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类型属于: (1)服务内容包括:□保理融资服务 / □账款管理 / □账款催收 / □资信调查 / □买方信用担保 (2)□明保理 / □暗保理 2、甲方为乙方核定的买方关联总额度为人民币【】万元整;相关买方关联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3、甲方为乙方核定的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整。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的方式为: 预支价金 (1)单笔预支价金金额为:甲方根据乙方应收账款金额核准; (2)单笔预支价金期限为:按双方单笔业务预支价金支取凭证中的约定执行,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5、本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自201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款的发放应在额度有效期内,融资到期日可超过额度到期日。 6、应收账款回款户名及账号为:

回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保理融资费用的收取: 保理融资利息为月息%,手续费按不超过单笔预支价金的%收取。单笔业务有变化的,按单笔业务对应预支价金支取凭证约定执行。 8、罚息 就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付而未及时支付的任何款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按拖欠款项的实际天数及罚息利率向甲方支付罚息。 罚息利率按自然日收取,每自然日罚息为未偿付本息总额的0.5‰。 9、乙方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利息及手续费方式为如下第()种方式: 一、保理融资利息及手续费均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支价金前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收取。 二、保理融资手续费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支价金前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收取,利息为每()个月向乙方收取一次。 三、其他方式:。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告知甲方主要相关银行账号,并保证甲方能够随时 到现场查看乙方以下银行帐户情况: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禁用和更改上述网上银行的登录名和密码,以保证甲方可以在任意时间登录和查询上述帐户情况。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即受到本合同的实质性约束,甲方只有在受让乙方应收账款并对乙方开具《国内保理业务预支价金凭证》后,才开始受到本合同的实质约束。 12、本合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如下: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未明确规定的,适用于保理业务方面的行业惯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章合同术语释义 本合同涉及术语释义如下: 1、国内保理业务:是指甲方受让乙方的国内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为乙方提供保理融资、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等一项或多项的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理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2、商务合同:指乙方与各买方/债务人签订的由乙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的各项合

某某银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应收账款池融资版) 合同编号: □非额度内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卖方)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应收账款池额度: 指甲方对乙方核准的可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总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每次申请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应收账款池额度内。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超过该额度部分,甲方有权不提供融资。 3.买方: 指与乙方签订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4.商务合同: 指乙方与各买方签订的由乙方向买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或协议。 5.应收账款: 指乙方与商务合同的买方之间的交易因采用赊销方式而产生的乙方对买方的尚未清偿的债权。其具体计算方法是乙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 乙方向甲方转让应收账款后,甲方享有该应收账款的全部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附属权利是指因该应收账款而获得的担保利益、留置权利、保险权益、票据利益以及其他权利);而对于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于该应收账款债权发生时自动由甲方取得。 6.有效应收账款余额 有效应收账款余额是指应收账款池中未获付款、及已获付款而未核销的应收账款(不含已核销、因未按时回款被剔除、超过甲方核定的买方限额以及经我行审核不纳入池融资的应收账款)净额之和。 7.正常回收期: 指商务合同规定的应收账款的支付期限。 8.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将在已核准的保理额度范围内收购乙方在商务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全部权利。 9. 融资比例: 指甲方提供乙方融资金额与经核准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该比例由甲方根据乙方资信情况、应收账款质量和买方付款情况核定。 10.融资款: 指甲方在根据本合同受让乙方应收账款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的资金融通款项。融资方式为授信。 11.保理费及账户管理费: 保理费指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由甲乙双方视保理业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而定。 账户管理费指甲方因处理应收账款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由《某某银行应收账款池业务通知书》(附件2)确定。 12.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函: 指由甲乙双方共同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通知买方应收账款已经转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甲方(保理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保理服务内容和条件特别约定如下: 1、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类型属于: (1 )服务内容包括:□保理融资服务/ □账款管理/ □账款催 收/ □资信调查/ □买方信用担保 (2)□明保理/ □暗保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