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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2018发布版)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核查,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设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

三、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除外)。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

(三)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分级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体制。

(四)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一切对外交易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管理职责

(一)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管理由合同主办部门、财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三)公司各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是合同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确保合同项目计划经公司有效审批;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计划一致;确保合同申报的内容准确;确保文本、资料规范、完整、真实;确保合同标的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质量等);

2、负责审核合同相对方的签约资质和履约能力。合同相对人是法人的,应

验证其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并索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合同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应验证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索要复印件、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3、负责进行合同谈判;

4、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起草,对报审的合同进行初步审核,保证内部合同管理规范、完备;

5、负责对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重要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发起评审、会审工作,沟通相关部门及领导意见,形成工作纪要,指导完成合同起草和拟定;

6、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登记、鉴证等工作。

7、负责统计、监督和跟踪本单位(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8、负责协调合同纠纷工作;

9、负责本单位(部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建立合同台账、档案等;

10、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1、财务中心:负责对合同履行的资产、资金、价款、结算等进行审核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理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审核合同金额(类型、大小写等)是否正确、准确;税负、发票相关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付款条款的正确性、合理性及适当性;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及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2、信息中心:负责公司OA系统中合同申报、审批流程的系统维护。

(五)法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条款审核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合同的法律审核;

2、每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完善;

3、负责公司范围内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负责或配合外部法律顾问对公司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工作;

5、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六)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他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五、管控说明

(一)合同主办部门与他方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

(二)特殊情况下,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三)合同主办部门应在交易开始前办理完毕合同签订事宜。非遇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确遇特殊情况需事后补签合同的,应在事后3日内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并在OA系统合同审批流程中写明合同补签原因。

(四)原则上合同主办部门应使用公司发布的统一合同文本。如无统一合同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务负责人审定后,公布使用。

(五)公司所属非独立法人单位(部门),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六)凡未经OA系统合同审批流程审查过的合同,而由合同主办部门私自签订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及后果均由私自签约的合同主办部门负责。

(七)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对供应商、服务商等的从业资质有规定的,必须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商品或服务。

六、合同起草

(一)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在公司授权的职能范围内起草合同。

(二)订立合同时,必须做到充分协商,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根据签约需要,选择适用):

1、合同标题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法定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应当与各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一致;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标的物应详细约定规格、

型号、商标、等级等内容;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坐落地点等内容;不易确定的无形资产、劳动服务、技术转让、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

4、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计量工具,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5、质量条款。应包括质量检测标准和方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应的标准;应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6、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数额、票据、计算标准和程序、币种等;

7、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条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应具体明确;交付标的物方式、服务提供方式、结算方式应具体明确;

8、权利义务条款。应明确约定履行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9、合同的担保条款。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签字确认;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10、违约责任条款。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在合同中写明;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方式条款。可选择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方式;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12、其他条款:合同文本份数;生效的时间和条件;联系方式;附件名称;签约地点、日期;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13、除上述条款之外,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协商约定的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14、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

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履约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合同应当约定双方联系制度。

(三)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四)合同主办部门应就合同文本统一进行合同编号:

1、合同编号的格式为:公司代码-部门代码-签订日期-流水号。

(1)公司代码一律为“****”;

(2)部门代码:合同主办单位(部门)代码

(3)签订日期:即合同签订日期,八位阿拉伯数字。

(4)流水号:合同主办部门该年度所签合同的顺序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是按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制的流水号,自“0001”起,至“9999”止。

(5)补充协议、变更(解除)协议或长期合同项下的订单与主合同共用一个合同编号,但在主合同编号的流水号后,根据补充协议、变更(解除)协议或订单的签订次数及顺序在合同编码后用扩号加两位阿拉伯数字标识,自“01”起,至“99”止。

(五)合同文本除签订日期、合同编号或签字栏内容外,一律采用打印字体,不得手写。

七、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

(一)原则上合同一律在OA系统合同审批流程中申报、审查、审批;对于个别特殊合同可以通过纸版进行申报、审查、审批。

(二)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填制合同审批单,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财务中心、法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直至总经理签批意见,经对签批意见处理落实后形成的合同正式文本方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合同主办部门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情况,对合同审批部门的签批意见无法落实的,应在合同合同审批流程中进行情况说明,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提出签批意见的部门应将该合同审批流程驳回合同主办部门,不予审批通过。

(四)使用法务提供统一合同范本的,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过办法务审核。

(五)涉及到重大经济、法律责任,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由合同主办部门

召集会议,经相关的各部门讨论决定。

(六)合同签订时,需要办理下列手续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办理:

1、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办理的手续。

2、公证手续;

3、担保手续;

4、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七)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我方拟定合同文本,如对方提供合同文本的,审批流程同上。

(八)签订各类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公章由财务中心专人保管;凭签批完成的合同审批单到印章保管部门加盖印章;两页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未加盖印章的合同,结算部门、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付款事宜。

(九)严禁在对外签订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

(十)申报审批的合同文本必须内容完整,不得申报空白合同文本;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合同相对人已盖章为由,拒绝合同审核人员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合同承办部门申报审批的合同文本为外文格式的,须同时附翻译的中文文本。

(十二)未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审查、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一律不得签订。

(十三)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打印签订的合同文本必须与审批流程中申报的合同文本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但修改合同文本中的错别字除外;合同文本签订前,合同双方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交付方式、运输、验收等实质性条款作出重新修订的,合同主办单位(部门)须重新履行审批流程,不得仍以原审批流程作为新文本的签订依据。

(十四)合同文本中约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十五)未经授权的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一律不得在合同“授权代表”处签字;合同主办部门的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在合同文本的“联系人”处签名和填写联系电话。

(十六)合同签订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合同文本进行涂改。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十七)合同经我方签字盖章,但合同相对人尚未签字盖章时,如合同所涉及业务发生变更或取消,导致该合同文本作废的,则我方合同主办部门需将我方已签字盖章的所有合同文本交给印章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十八)合同相对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与合同相对人主体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以其他业务章或部门印章代替;合同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不得他人代签。

(十九)合同审查应认真、准确、及时、高效。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审查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申报、审查工作;

2、对于审核中遇到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因公出、岗位调整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合同申报、审查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工作转委托、交接。

八、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在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及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二)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发现合同相对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的履行。如需出具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应由法务负责起草;

(三)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收到合同相对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的函件或告知,应当立即送交或告知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办法务负责人制定对策,经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签注具体意见后执行;

(四)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收发货单据、结算文件、往来信函、文书、传真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双方业务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保存备案。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后,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交由主办单位存档保管;

(五)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或合同相对人将我方或双方已盖章的合同原件

不慎损毁或遗失,需要补签合同文本的,造成合同损毁或遗失的单位(部门)应出具情况说明,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补签。

九、合同变更、解除和终(中)止与转让

(一)合同签订后受法律约束,我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中)止合同。若确需变更、解除和终(中)止合同,由合同主办部门说明原因签订相应协议上报审批。审批流程与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相同;

(二)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条款的,主办部门在征得合同相对人同意并经公司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向合同相对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在未得到合同相对人书面答复前,除依法可以中止履行外,仍需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主办部门不得以对方的口头(包括电话)答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三)对方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仍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四)我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解除合同的,须立即由合同主办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完成审批,向合同相对人提出书面解除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五)合同相对人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时,应立即中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合同相对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六)合同相对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合同主办部门在发出书面文函催促履约后仍未能履行合同,则应解除该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以后,经协商一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由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一方、合同另一方以及受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人签订转让协议;

(八)主办部门必须妥善处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终(中)止与转让的善后问题。相关书面资料和处理记录保存备案,并定期连同原合同一并送交秘书处存档。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纠纷处理意见,及时安排人员与合同相对人协商解决。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或合同相对人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该合同纠纷的所有材料送交法

务,并与其他部门共同积极配合法务商讨解决方案,经审批流程完成后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

(二)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和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主办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和履行情况。对方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上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务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法务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应当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及合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资料;

(2)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3)合同审核和审批资料;

(4)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5)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6)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7)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

(8)其他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二)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资料,确保资料齐全,按合同编号归档。定期将合同档案移交给档

案管理处,具体要求以公司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三)作为财务原始凭证装订或保管的,视作已保管存档无需移交,确需存档的可使用复印、影印件。

(四)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暂由主办部门妥善保管存档,公司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案移交时间和部门。

(五)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安全和相关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十二、罚则

(一)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等不尽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利的社会影响的,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签订合同时,与对方相互串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办单位(部门)或协同、监督部门未尽到职责,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保管合同(含相关资料)的部门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合同(含相关资料)丢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公司员工未尽保密责任,泄露合同内容,给公司造成不利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十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供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索菲亚:合同管理制度(2018年3月)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活动适用本制度,但对于公司与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国家及公司制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定义 1.3.1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之间,作为平等法律主体 为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1.3.2合同主办部门是指根据公司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某一合同的起草、呈批、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的部门。 1.3.3合同管理部门是指公司负责合同的审核、管理,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起草的部门。 1.4 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审批、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等。 1.5 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依法监管、防范风险”原则;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 (三)“合法有效、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 (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原则。 2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依据《公司章程》须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所需签订的合同。董事长可授权总经理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2.2 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总经理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可授权公司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2.3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岗位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 3 合同签订与审批 3.1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3.2 公司对外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原则上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书形式。 3.3 公司各合同主办部门签订合同,应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择优签约”的原则,积 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3.4 对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业务事项而直接订立的有关合同,需持有相关决议文件方能签订,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5 公司合同签订及审批的具体程序和管理要求,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规定。 4 合同实施管理 4.1 对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并积极督促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及时履行各项义务。 4.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处理,需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应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见。 4.3 公司应加强合同订立及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合同档案资料管理。 4.4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规定合同履行、中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理及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及审批报告程序。 5 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 5.1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断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项业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2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2.1行政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 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行政负责人批准,市内提前5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 提前1天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行政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 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 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车辆出行由行政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 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可放行。 3.2.5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3.3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 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 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稿版)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 稿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货币资金的控制,有效管理流动性最强的资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实行岗位分工和职位分离的管理原则,根据国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结合集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集团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有效账户进行定期维护,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应及时清理销户; 3、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章和法人章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人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其委托代管人报告上级领导; 4、对外支付的各类款项,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领导根据授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5、出纳人员应该逐日、逐笔即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6、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会计复核,经由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集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由出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发生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所有银行入账单据、收据、发票等收款凭证及时取得并必须经复核会计人员复核。 第二条支票管理 1、健全支票购买及使用登记制度。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和各项目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人员负责,并在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上登记购买日期、开户行名称、购买支票起止号码等内容。出纳使用支票时应按支票号码顺序使用,同时在登记簿上及时、准确登记支票使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复核人等事项。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并核对支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2、支票、印鉴与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 3、支票头、支票签收单、作废支票应按各银行账户分别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4、集团总部各中心及各项目公司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钉钉)

合同管理制度(钉钉) 一、合同管理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经营过程中签订合同后的合同管理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合同档案规范管理,监理合同执行中的过程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合同业务。 第三条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凡是跟客户进行意向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审核后方可签订。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金额、数量和质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六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三、合同档案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 第八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的各项手续后一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上传

至钉钉合同模板,然后将纸质合同原件交于各地区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签订所有纸质合同文件汇总,寄送至南阳王 萍萍处存档。 3、存档要求:公司所有合同统一编号后使用活页的方式编制成册,里面应 包含合同借阅记录、目录、合同。 4、合同借阅登记表及目录详见附件表格。 第九条合同编码规则 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1、一级编码:部门名称缩写,根据部门名称“项目”、“专利代理”、“行 政”代码分别为“XM”、“ZL”、“XZ”; 2、二级编码:合同签订日期,例如在2018年3月15日签订的,二级编码 即为20180315; 3、三级编码:份额编号,以上二级编号已经可以满足需求,考虑到每日份 数问题,设置三级编码进行区分。如代理合同于2018年3月15日,当日签订第3份合同,那么编号设置为:ZL-20180315-03。 四、附则 第十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18年12月05日起生效实施。

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用车,科学、有效的管理、调度好公司车辆,确保公司车辆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 公司车辆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高效低能、优质服务的原则。 3.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司机管理规定、车辆违章与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的维护与维修、处罚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4.职责与权限 公司车辆使用的最终审批权限归口董事长,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情况统一调度、管理。 行政人事部对司机及用车人员违反本制度中所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在公司没聘请专职责司机之前,用车部门或人员自行驾车或指定驾车人员的,必须遵守本规定,驾车员的管理即等同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司机的管理。 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5.1公司车辆的调度归行政人事部的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5.2车辆实行司机负责制,司机负责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车辆卫生,车辆的年检、年审及维修工作(没有专职司机时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员负责),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3工作车用车权限 5.3.1财务出纳办理银行、税务、证照等业务的用车; 5.3.2物资供应部零星物资采购用车; 5.3.3售后服务中心零星配件的发送用车; 5.3.4行政人事部外协事务的处理、办公物资的采购用车; 5.3.5食堂后勤物资的供给用车; 5.3.6休息日住长沙市的员工回长沙用车。 5.3.7客户、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客人的接待。 5.3.8其它经董事长临时批准的用车。 5.4禁止用车情况 以下情况未经董事长特批严禁占用工作车: 5.4.1各部门非紧急性的一般事务; 5.4.2出车目的地距离在500米内,在公司附近公交车站有公车直达目的地耗时在半小时内的; 5.4.3个人的私人性事务。 5.5出车规定 5.5.1在规定范围内的用车部门或人员

单位车辆使用流程与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车辆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单位的车辆使用安排有序合理,并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单位车辆使用的成本,使之规范化、秩序化,党政办结合单位的车辆使用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单位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党政办负责对列入单位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政所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容: 列入单位管制车辆为:车辆品牌(车牌号),上述车辆由党政办负责管理。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用车申请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5、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6、每车设置《车辆加油登记表》,由车管专人于每次加油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

企业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综合版

目录

第一篇组织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以制度为准则、以流程做管理,以绩效促动力,外抓项目,内树管理,突出效益。 二、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 三、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重点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规范流程,提高执行力,鼓励员工发挥最大能力以创造更大价值。 四、按照职责明确、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科学设置各职能机构,责任到位、到人。 五、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把员工创造的价值通过奖金或提成的形式反馈给员工,使员工更加珍惜在公司的工作机会,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 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完善企业财务审核和控制,严格财务报销和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七、下级绝对服从上级,提倡办事积极主动、沟通协作,发挥主人翁精神,大力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办事拖拉、敷衍了事,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八、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要求以岗定位,责任到人,强化管理执行和监督考核,提高执行力,落实公司各项计划任务。 九、工作流程实行“员工—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的逐级责任程序,严格执行签字及审批流程,起到执行落实和监督考核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任务落实。

十、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二章职责 一、公司设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事项,执行并监督各项工作,向董事长负责。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一人,辅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业务和行政工作,设总工程师一人,负责公司工程及技术工作。 二、每个员工向部门负责,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讲究岗位、职责、待遇相一致原则,逐级管理,严格流程,强化执行与落实,所有目标统一到提高效率和业绩上来。 三、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业务部、招标代理部、造价审计部、建筑工程部、可研技术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执行落实,要求执行到人、落实到位。办公室为综合部门,做好公司整体组织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办公、后勤、会议、接待和综合事宜。财务部负责财务报销和监督考核,并具体负责财务审核、工资发放,绩效提成等事项。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忠诚公司、热爱岗位,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关心公司发展,积极踊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服从管理,服从分工,杜绝与上级顶撞,决策一经公司确定,应遵照执行,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马虎,过程中可有变通或纠偏。 三、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勤于学习,不断加强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价值,做事积极,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四、工作时间不得看闲杂书籍、看电影、打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都在网上下载或上传与工作无关的东西,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及用车制度 为提高公司的车辆运营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有效的调配使用车辆,避免不合理的开支,戈席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公司管理车辆的有效证件及保险资料,并按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及发生费用档案; 2、车辆派遣及使用,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3、车辆由公司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非指派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总经理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并有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非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外租借车辆。 5、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6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太原市路况、路名。 7、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8、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 点,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 须经公司批准。 三、用车制度管理 1 、各部门公务用车或公司员工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列明事由、申请人、时间等,报公司批准。 2 、公司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3、车辆驾驶人员,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在收到《车辆派遣单》应再次检查车辆及油量状况,并按照派遣单上的要求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的相关数据。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4、车辆申请人员及驾驶人员应按照派遣单的规定的范围使用车辆,如有需 要应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并在《车辆派遣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4S店车辆管理制度(1)

南京宝景车辆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店内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受到损失和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公司审批核定的具有动车权限的员工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人员职责。 1、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务车、试驾车、服务车、救援车的管理,专职驾驶员应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及日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日常车辆管理: l)公务车专职驾驶员每日早上到店后到行政专员处领取公务车钥匙,仔细进行车辆的外观检查及车辆清洗工作,及时补充用油量,并将车辆检查的结果反馈到行政专员处,每日下班之前由专职驾驶员统一将车辆停到公司后场停车位并将车辆钥匙交到行政专员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专职驾驶员应主动向行政专员反映车辆的使用状况(如保养、维修等)。 2)售后代步车及救援车由售后信息员进行日常管理,每日进行车辆的检查及车辆清洗工作,及时补充用油量,使用台账要登记清晰以备行政部随时抽查。 3)销售试驾车由销售部上牌员管理,试驾车只限用于试驾,除日常接待、活动需要向集团报备以外,不允许挪作他用。 报备程序:申请部门提前1-2日发邮件至人资行政部注明用车时间、用车原因、所用车型、用车路线及地点和驾驶员姓名及电话,人资行政部收到邮件后向集团报备后安排车辆。 处罚规定:公司所有公务车、代步车、救援车与试驾车均不允许有公车私用、无正常手续出车、无日常使用登记等违规出现象发生,如经发现,违规者负责承担其违规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根据集团相关行政处罚规定严加处分。 四、车辆使用流程及违章处理。 l、公务车使用流程: 公务车出车需通过人资行政经理审批,由人资行政专员进行派车,车辆外出时由申请人填写车辆使用信息 ,行政专员必须接到相关领导签字后的派车单后方可派车,派车单一式两联,一联由人资行政部保管,一联由保安放行时收取。车辆的行驶路线及里程数待驾驶员回店后详细填写 ,驾驶员应将填写好的派车单及钥匙归还到行政部专员处并在行驶记录本上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下称:公司)合同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2引用标准 本办法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3定义 合同指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投资、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承办部门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承办合同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统称为承办部门负责人。4管理职责分工 4.1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职责 经营计划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按照专业分工,为各类合同的承办部门,在公司合同模版(若有)基础上,负责合同起草、审查、洽谈、签订、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根据合同的分类和性质,合同承办部门(子公司)为合同履行主要部门,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部门(子公司),称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4.1.1公司经营计划部职责 4.1.1.1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拟定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负责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解释; 4.1.1.2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4.1.1.3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合同模板,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修订和完善并发布相应的合同模板,督导、检查合同模板的适用情况; 4.1.1.4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各部门上报合同的审核; 4.1.2公司各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起草、审核各自上报的各类合同,按照职能范围接受合同的备案,并对合同履行情况,接受经营计划部的监督与指导。

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承办部门: 4.1.2.1财务部 ——资产或权益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 ——担保、融资类合同 4.1.2.2经营计划部 ——企业合并、兼并、合资合同 —— EPC等总包类合同(总承包事业部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总承包事业部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投资协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1.2.3采购部 ——设备、采购合同 4.1.2.4设计研究院 ——技术咨询合同 4.1.2.5运维事业部 ——购售电合同 4.1.2.6总裁工作部 ——办公场所租赁、物业、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相关合同 4.1.3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合同争议处理,公司法务人员配合;对于已进入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环节的,由公司法务人员统筹负责,合同承办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5.1.1建立健全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 5.1.2负责保管和归档本部门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对方出具的经对方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传真件(经与正本核对确认)、保函、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并定期归档。 5.1.3监督本部门依法、依流程对外签订合同。 5.1.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归档及例行报表。 5.1.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证据,对可能出现纠纷的合同及时汇

车辆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完整版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2017-3-7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2017-3-17 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一下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合理利用资源,控制费用,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试用于福州美云食品有限公司。 三、车辆管理规定 (一)货运用车管理 1、用车流程: 1)货运车辆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安排,若车辆无指定司机驾驶,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人、用车时间、目的地、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出车,用车申 请单月底交公司管理部存档; 2)部门主管审核用车申请,根据用车当天的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 3)用车人根据《用车申请单》上的信息,准点出车,用车结束后,应立即填写《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并签字。司机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此表交部门主管,最后由部门主 管统一汇总给储运部主管,作为司机费用报销和绩效考核的依据;收车后将车停放在 公司指定地点。 2、用车原则: 1)司机用车所有和车辆相关费用,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申请,用相关票据到公司财务报销,财务主管负责票据的审核; 2)司机用车须兼顾业务需求,在满足业务外出需要外,当地主管可根据业务需要,按照用车流程,统一安排岗位车辆的使用; 3)货车使用者在出差、休假不用车期间,需将车辆停放归位,钥匙交回当地部门主管; 四、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停放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严禁私自用车; 2、司机外出执行送货驾驶任务如遇特殊情况较长时间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通知部门主管, 并说明原因。一般情况下,6点过后司机应该把车按规定停车归位,要是司机因为特殊情 况收车超过晚上10点或第二天早上7:30之前需要安排出车的,司机必须事先经过部门主 管同意后方可把车辆开回家,并在第二天在部门主管处审批登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将车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公司 果多水电站工程监理部治理体系文件 KHIDI-GDJL-2012-A 内部治理制度汇编

2012-11-1公布2012-11-1实施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公司 果多水电站工程监理部

审定:刘富万 校核:周利编写:王文忠

目录 一、职员守则 (1) 二、内部例会制度 (1) 1 监理部内部综合治理月例会 (1)

2 监理业务内部交流、监理人员培训月例会 (1) 3 监理部总监办公例会 (2) 4 监理部安全生产月例会 (2) 5 监理部党、团职员政治、时事学习思想交流会 (3) 三、各二级部门职责及工作配合规定 (4) 1. 各分部(专业室)要紧职能 (4) 2.工作配合规定 (15) 四、职员岗位职责 (17) 1 总则 (17) 2 总监职责 (18) 3 副总监职责 (19) 4 总工职责 (19) 5 专业(或子项目)监理工程师职责 (20) 6 监理员岗位职责 (29) 五、职员考核治理规定 (30) 附录A 职职员作绩效考核评分表(A-1~A-11) (32) 附录B 监理部人员劳动纪律、廉洁从业考核表(B-1) (52) 附录C 监理部职职员作量化考核表(C-1) (53) 六、安全治理规定 (54)

七、车辆使用治理规定 (57) 1目的与适用范围 (57) 2车辆治理 (57) 3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58) 4乘车人员安全要求 (58) 5 事故处置要求 (59) 6车辆记录档案治理要求 (59) 八、印章治理制度 (62) 1 目的 (62) 2 适用范围 (62) 3 印章的治理 (62) 4 印章的使用 (63) 九、工地备用金治理方法 (64) 十、考勤治理制度 (66) 十一、生产、办公耗材及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69) 十二、办公、仪器设备治理制度 (71) 十三、食堂治理规定 (76)

2018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并能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管理 二、管理原则 1、各类合同经领导审批签订后,合同管理负责人对合同进行复印,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由商务助理负责管理及建立台账,行政合同、人事档案及其他由行政部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及建立台账。 2、合同原件由财务部保管,按合同等级分级、分类存档,重要合同应存放进保险柜。合同查询先从合同管理负责人处进行查询,如无法查询,再到财务部进行,查询当事人需填写《合同借阅申请单》,财务部凭领导审批同意签字的《合同借阅申请单》方可给予查阅,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 3、档案管理负责人需对档案分类编号,对合同档案文件分类、整理、

编写编号、建立台账、保存、归档、调阅使用。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要便于保管和提供调阅查询。 4、合同管理负责人因辞职或异动,需由总经理另指定专人进行合同管理交接(包括:纸档、电子档),交接时需列《合同交接清单》;辞职或异动手续办理时,行政部需审核是否有附有《合同交接清单》。 三、合同签订 1、合同草拟 合同由商务助理协助销售人员起草,合同除约定交易的主要条款外,还需明确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条款中需明确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以买卖合同为例:供货方需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提供使用指导、售后服务、维修、配件、保修,定质、定量、定时、预付、交付、验收等。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质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迟延,从而设置合同解除权及违约金条款、赔偿责任条款及保证条款。 合同条款表述的要求: ①措辞准确,无歧义,无矛盾,明确标的、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费用承担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②简洁、明确,前后用词一致,强调的术语可以加双引号; ③写清楚双方名称,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 ④合同草拟好后核对段落序号及上下文的注解。 2、合同定稿 合同定稿后,打印整个合同要用相同的纸张打印装订,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签字需同时具备,合同需附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

车辆管理制度完整版

车辆管理制度完整 版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 -3-7 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 -3-17 山西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范一下内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11.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14.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15.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若因此影响正常工作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 16.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17.严禁将所驾驶车辆私自借给她人。

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管理制度汇编GUAN LI ZHI DU HUI BIAN 单位负责人: 分管矿领导: 单位:

安全誓词: 我工作在高瓦斯矿井 瓦斯防治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瓦斯猛于虎 治理靠通风 设施要完好 绝不随意动 超限当撤出 切莫存侥幸 现场安全谁把关 服从安监瓦检工 全力打造安康寺河、和谐寺河! 尊重热爱保护

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的;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着眼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着力于安全“三基”工作;突出瓦斯综合治理,凸现以人为本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夯实安全基础工作,为实现高瓦斯矿井的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安全生产工作 奋斗目标 1、杜绝三次3人及其以上多人死亡事故; 2、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3、千人死亡率、基本建设万米死亡率为零; 4、千人重伤率控制在1以下; 5、千人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6、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浓度,职业病普查率达80%以上,达到省局控制目标。

企业精神:不怕榜上无名,坚信脚下有路 寺河精神: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队组精神: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核心理念:以人为本,诚信立矿 企业哲学:天道酬勤奋,爱拼才会赢 工作宗旨:基础扎实,稳中求进 人才观:将本职工作干好就是人才工作上有所创新就是优秀人才管理观:集人之优塑我之形 工作观:人要干事,干就干出个样子来 质量观:质量是企业的命根子 成本观:省下的就是赚下的 环境观:环境就是财富,绿色就是生命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安全信念: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观:安全就是一切工作的最优环境 安全作业观:不靠经验靠规程 安全质量观:“双标”工作是基础 安全纪律观:“三违”是事故的祸根,遵守工艺纪律是杜绝“三违”的根本 安全时空观:时时如履薄冰,事事小心谨慎

2018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 文件 桂钦集司发〔2018〕20号签发人: 关于印发《************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2018年9月15日印 附件: ***********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生产业务合同、劳动合同除外)。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三条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前应由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做出请示(应包括开展本项合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济效益测算、合同相对方资格审查结果、合同相对方资质证明材料、合同文稿),交由综合部登记并审核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财务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数额较大、政策面广的重大合同应请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条基本申报程序 承办部门→综合事务部→财务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 第四章合同的类别和审批权限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具体合同类别及审批权限附后(详见附件2)。 第六条超出公司总经理审批范围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全)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 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 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 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 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 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 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 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 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 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 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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