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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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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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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权力与规训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班级:2015级民族学硕

姓名:夏守信

学号:s150511

完成时间:2016年1月13日

指导老师:苏发祥

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对权力的精彩阐释让我们看到了身边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规训力,在不同的规训手段下,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权力与规则紧密联系,形成了现代社会全面覆盖的规训网络。

关键词:福柯权力规训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一、书本内容架构及分析

福柯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自权力诞生之日起,权力的拥有者就试图将权力意志纳入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试图对组成这个社会有机体的每一个个体施加权力的影响,使他们臣服于权力,使他们成为权力关系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具体对象。因此,权力的发展、运作史,就是一个个个体客体化的历史,也是世间万物被客体化的历史。

第一部分是“酷刑”。该部分向我们展示了法国在18世纪及之前所拥有的残酷的刑罚制度,其典型代表是公开处决犯人的断头台。这是一种极富视觉冲击效果的公开表演,它想要彰显的是君主的绝对权威。但是这种做法却越来越显示出

弊端,尤其是不公正的处罚容易激起民变。酷刑当然属于惩罚的一种,该部分还详细地勾勒出了惩罚的性质和特征,概括而言,“惩罚”是统治者基于自己的认识,为了达到揭示“事实”、彰显权力、镇压异己等目的,而采用的一种能够影响社会的、代表“真理”的权力技术学手段。

第二部分是“惩罚”。进入18世纪以后,由于受到启蒙思想和社会变迁的影响,酷刑被视为是暴虐、野蛮的君主专制的象征,以惩罚为中心的整个司法制度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惩罚开始具有“普遍性”,即为了顺应社会的普遍思想和要求,君主的“至上权力”下放到代表公共权力的司法官员手中、一些“科学”领域的专家也开始左右司法审判的结果、惩罚的目的变为保卫社会。同时,惩罚开始具有“温和性”,即刑罚不再任意、直接、残暴,而变成一种利用符号、利益、时间来发挥功能的机制,但是仍然应该被视为作用于肉体的权力技术学。

第三部分是“规训”。伴随着惩罚变化的是权力技术学中另一手段——规训手段的普遍运用。规训指“训诫……以符合规则”。1这里的规则可能是法律,也可能是各种场合的规章制度。训诫的方法包括制定图表、规定活动、实施操练、为了达到力量的组合而安排“战术”等。为了保证训诫效果还会采用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等手段。随着规训手段的深入运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场合乃至整个社会都变成了一种全景敞视机器,肉体的每一个细微的活动都会受到无处不在的权力效应的干预。这种情况的好处是社会成员的力量得到了整合、编排,提高了运作效率,更易达到权力所预期的具体目标,缺点是权力技术学并非它们看起来或所标榜的那样合情、合理,尤其是对细节的压迫和掌控让人褪变成为一台盲目运行的机器上渺小的零部件,随时会被碾碎、更换。

第四部分是“监狱”。监狱对犯人进行禁锢、监视、认识、治疗,它是惩罚和规训两种权力技术学手段综合运用的极致,被视为彻底而严厉的制度。但是监狱的效果值得怀疑:监狱并没有降低犯罪率;从拘留到获释的处境造成了累犯;监狱导致了一种“过失犯”环境的形成。所以从根本上说,监狱并不是简单地遏制非法活动,而是为了区分出它们,某种程度上造就它们,并给它们提供一种普遍的“经济机制”。监狱代表的所谓“正义”其实是阶级统治的借口和工具。通过契约理论,通过社会各层面的运作,通过矫正艺术与惩罚权力的混合,监狱的

1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

“普遍性”使惩罚变得自然、可接受。社会也获得了监狱的结构,社会中的个人是受制于多种监禁机制的肉体和力量,是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

二、写作特点

福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在一书中得到了这样的一个结论:惩罚的个人化方式其实是新的权力策略的一个后果,这些策略也包括新的刑罚机制。因此,他在此书中的研究遵循了以下4个基本规则:

1.对惩罚机制的研究并不单纯限于其“镇压”效应和“惩罚”方面,而是将它们置于惩罚机制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积极效应中,即使这些积极效应乍一看似乎是边缘性的。这样也就是把惩罚视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功能。

2.在分析惩罚方式时不只是将它们视为立法的后果或社会结构的表征,而是视为在其他行使权力方式的更普遍领域里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这样也就是把惩罚视为一种政治策略。

3.不是把刑法史与人文科学史看作两个独立的系列——它们的相互重合似乎对某一方或对双方有干扰作用或有益效应,而是考察是否存在着共同母体,它们是否都出自同一个“认识一司法”结构过程。简言之,把权力技术学变成刑罚体系人道化和对人的认识这二者的共同原则。

4.试图发现灵魂进入刑事司法舞台以及一套“科学”知识进入法律实践是不是权力关系干预肉体的方式发生改变的结果。总之,他试着基于某种有关肉体的权力技术学来研究惩罚方式的变化,从中读解出权力关系和对象关系的一部共同历史。这样,通过把刑罚的宽松当做一种权力技术来分析,我们或许能够理解人类、灵魂、正常或不正常的人是如何逐渐复制出作为刑罚干预对象的犯罪,一种特殊的征服方式是如何能够造就出一种作为具有某种“科学”地位的话语的认识对象的人。

三、规训手段

福柯提出了规训的三种重要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及检查。

(一)层级监视

在福柯看来“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与当下的教育现实对照来看,层级监视的规训手段在班级中是十分典型和常用

的,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一个班级的架构中,教师和学生并非处于同样的主体地位,尤其在我国,教师在传统观念中一直以“知识的拥有者和传授者”自居,成为了教育过程中绝对的权威,因而在讨论一个班级的“层级监视”时,是不应该包括教师的,因为教师事实上是居于这个层级之外,对整个层级拥有绝对控制权与建设权的。而教师在课堂对学生进行的“监视”的权力与资格,实际上在他走进教室这个特殊空间时就已经被赋予了,因为讲台是比学生座位要高的,这样的设计非常便于教师在课堂上对所有学生进行监视,它本身就是规训权力在建筑上的一种体现,把它归为福柯的“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特殊情况我觉得也未尝不可。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就是知识/权力的化身,他所代表的,就是教科书中被挑选出的知识,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权力,而教师在课堂上对每个学生表现的监视,正是试图把学生规训成符合社会权力要求的“驯顺的肉体”的“微观权力控制”2。

事实上,一个班级中的“微观权力”绝不仅仅是到这个程度就结束了,真正的层级监视是在学生群体中存在并时刻运转的。一般来说,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在高等院校,一个班级中的学生监督群体往往分为三级:班长、其他班委、各类小组长。这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式的层级管理模式,学校和教师的要求被从上至下层层落实;而班级中广大同学的各项情况又是通过该模式自下向上地传达给教师和学校更高层的管理者。福柯认为这样的金字塔形能够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能够完整地形成一个不间断的网络,从而能够增加层次,并把各层次散布在需要监视的整个平面上。二是结构合理,不会将一种惰性力量压在需要规训的活动上,不会成为这种活动的制动器或障碍……使监视具体化并切实可行”

(二)规范化裁决

福柯所谓的“规范化裁决”实际上就是依据已有的规章制度,对违规或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这就牵扯出一个关键问题:在学校中,在班级里,到处都有纪律和规定,有明确成文的,也有约定俗成的,但无一例外都十分符合社会权力的约束和规训目的,并且具有与其紧密相连的配套惩罚措施。从惩罚形式的性质来看,学校的纪律有两类,一是明确成文的约束性规定,例如“严禁打架

2张景兰.《规训:现代社会的权力技术与策略—解读福柯的<规训与惩罚>》.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4月第28卷第2期

斗殴;严禁考试作弊”等,学生一旦触犯了这样的规定,必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例如“记过、开除等”,这样的惩罚是公开的、直接的,它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确立并维护学校的权威,彰显社会权力的绝对性和不可侵犯的特点。另一种则是模棱两可的达标性规定,比如在一个班级中总有“优等生”、“差生”的群体分类,而这个划分的整体界限却并不十分明晰,尽管如此,在日常学习的过程中,合格的标准还是十分明确的,对于此类不能达标的“违规行为”,主要采取的就是操练性惩罚措施,例如一个学生的某个字写错了,教师可能会罚他抄写一百遍以加深印象,这样的惩罚主要目的在于矫正,并具有“缩小差距的功能”。

在针对规范化裁决这一方面,福柯也提到“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教师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惩罚,相反,他应该多奖励少惩罚。”这里提到的“多奖励”,其实质目的还是为了赢得学生的心,进而实施其他方面的规训和教育,其目的仍是施加对人的精神的控制。除此之外,福柯还指出,简单的“奖——罚二元体制”使得在学校中“关于行为和表现的定义是基于善于恶这两个对立的价值”,这就使得学校对一个学生行为的判定必然是在是与非两个极端中选择,绝不会存在“还可以、差不多”这样模糊的中间状态。

(三)规训教育的弊端

在福柯看来,这种规训教育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高举着社会权力的罗网,每天都在教你如何在这张网里陷的更深,但却让受教者毫无知觉。此种“润物无声”的渗透式的操控,在福柯看来是极其恐怖的事情。所以,倘若要批判规训教育的弊端,一言以蔽之,就是通过对精神层面的渗透和教育,使你的肉体走向驯顺,使你成为这个社会里恭顺的一名良民,而代价就是丧失作为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丧失为自己的生活做选择的权力,成为整个“现代化”社会大铁笼上的一个螺丝钉。

四、权力的特征

(一)权力无所不在,且具体而微

这是福柯对权力的基本判断。他认为在整个现代社会,弥散性的权力已经浸入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可以在最细小的地方被捕捉到,它把一切都整合到自己万能的统一体中。而这种弥散性的权力不一定是靠统一的国家机器来实现的,“权力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使用各种不同的技术”,在各个不同的局部领域,它拥

有策略的多样性,所以它又是具体的。

在现代社会中,权力效应沿着一个渐进的细微渠道流通,它抵达个人,抵达了他们的身体、姿态和全部日常行为。我们看到,在人们的性经验中,细微的权力关系弥漫于身体、性、家庭、亲属关系、话语等之中,“性落入了话语的掌握之中,话语不断地捕捉它,不让它有丝毫躲藏和喘息的机会”。而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展现了权力技术的复制性: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当代的工厂、学校、军队、兵营、医院一定程度上都与监狱彼此相像,这正是“纪律”这种惩戒权力全面渗透的结果,也即福柯所说的“规训社会”的来临。

(二)权力是一种关系和网络

传统的权力理论视权力为一种能力或者资源,是可以被所有、争夺、转让的财产。而福柯主张权力是一种关系,这种权力关系可以看作是处于流动而循环的过程中,“它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者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而且这样一种权力关系又不是单向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而是构成一个循环相连、错综交织的网络。“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在流动,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着权力”。事实上,也正是权力的这种关系和网络特性使权力能无所不在,能够在每一时刻、一切地点的不同关系中生产出来。

福柯在对规训权力的展示中提到的“层级监视”就体现了权力的关系和网络属性。“虽然监督要依赖人实现,但是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关系网络的作用,这个网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下而上的与横向的”。在整个机构中,没有谁绝对地拥有权力,权力在整个关系网络中不断地一层层地被生产出来,负有监督任务的人员又无时不受到监督而成为被监督者,分层监督的纪律形式使这种关系权力得以真实地运作起来。

(三)权力是匿名的、无主体的

福柯一再强调权力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掌握了权力,一直淡化权力的实施主体。事实上,我们从权力的关系和网络特性中就能够推导出,在福柯那里,权力主体是匿名的、不确定的,每一个人都只是权力关系中的一个点,他既可能是权力的实施者,也可能是权力的实施对象。“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出一种真

实的征服”。关系机制使权力自动化和非个性化,权力不再体现在某个主体身上了。

从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了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在这里,监视权力的实施者就是匿名的,谁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报以任何动机出现在中心了望塔里操作这个权力机器。在《性史》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对性话语的煽动和坦白机制的建立的背后都找不到确定的实施主体,它不是主导权力合理性的某个领导部门,也不是统治阶层或手握经济大权的人。事实上,福柯认为,匿名的和临时性的权力实施者越多,那么权力效应将体现得越充分。

(四)权力具有生产性,而不仅仅是压抑的

德勒兹将“权力首先是生产性的实践”这一点视为福柯权力分析的首要特点。权力的生产性使福柯看到了现代权力机制中的一些积极性的因素,即权力不是被动的禁令,而是产生许多效果的技术;虽然福柯并不认为权力是好的。福柯认为,19世纪政治权利的重大变更之一就是,君主“使人死或让人活”的权利转变为“使人活和让人死”的权利。那么,在现代社会,权力的这种生产性就体现在对生命(或生活)的管理,即“使人活”,这是一种改造的积极性。

惩戒权力在演变过程中,越来越强调对个人肉体的治理和规训,而不是致死。权力成了一种治理术,这种治理术在今天的社会中无处不在,但又形态各异,它存在于被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和网络中,但在这样的关系和网络中权力的主体却无处可寻,个体自身就既是权力的工具又是权力的主人。最后,这种治理术不在于压抑,而在于生产出各种效果。

当下社会,权力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但他又也存在于一套独立的话语体系中,我们每个人一方面能感受到权力的存在,另一方面又感觉偏离于主流的话语权力体系。规训作为一种手段是权力的武器,这种权力合理使用,可以让社会稳定于权力秩序中,如果过分使用,将会造成滥权与社会的压抑和混乱。规训必不可少,权力无所不在,如何合理的运用权力则成为当下社会最应该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高宣扬.《福柯的生存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

3.潘可礼.《社会空间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版

4.刘北成.《福柯思想肖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张景兰.《规训:现代社会的权力技术与策略—解读福柯的<规训与惩罚>》.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4月第28卷第2期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福柯提出了规训的三种重要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及检查。 (一)层级监视

在福柯看来“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与当下的教育现实对照来看,层级监视的规训手段在班级中是十分典型和常用的,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一个班级的架构中,教师和学生并非处于同样的主体地位,尤其在我国,教师在传统观念中一直以“知识的拥有者和传授者”自居,成为了教育过程中绝对的权威,因而在讨论一个班级的“层级监视”时,是不应该包括教师的,因为教师事实上是居于这个层级之外,对整个层级拥有绝对控制权与建设权的。而教师在课堂对学生进行的“监视”的权力与资格,实际上在他走进教室这个特殊空间时就已经被赋予了,因为讲台是比学生座位要高的,这样的设计非常便于教师在课堂上对所有学生进行监视,它本身就是规训权力在建筑上的一种体现,把它归为福柯的“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特殊情况我觉得也未尝不可。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就是知识/权力的化身,他所代表的,就是教科书中被挑选出的知识,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权力,而教师在课堂上对每个学生表现的监视,正是试图把学生规训成符合社会权力要求的“驯顺的肉体”的“微观权力控制”。 事实上,一个班级中的“微观权力”绝不仅仅是到这个程度就结束了,真正的层级监视是在学生群体中存在并时刻运转的。一般来说,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在高等院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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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权力理论之概述

福柯权力理论之概述 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一文中,福柯说了这样一段话,“毕竟,直到19世纪,人们才认清剥削。但人们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权力是什么。可能马克思和弗洛伊德还不足以帮助我们认识这个神秘的、被称作权力的、被到处授与人的东西。它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既是显现的,又是隐蔽的。”这段关于权力的论述多少带有一些神秘主义的色彩,这也是它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所在。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权力(pouvoir)一语在福柯的著作中占据了中心地位,福柯在权力领域所作的探究,被认为堪与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领域的建树相匹,甚至福柯本人,也因而被称为“权力思想家”。但即便是这样,这段话却更像是福柯发自内心的最真实的声音,或许在他看来,其实自己和其他人一样——大概永远不会弄清楚“权力”是什么。 但是,福柯仍然尽量对权力作了最大程度上的体认,这里的“权力”我觉得更倾向于现代意义上的。他指出,权力的隐蔽性的一处重要表现就是:权力有意向却没有主体性。我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一方面权力的行使无不具有一系列目标和目的,另一方面这又不意味权力产生于某一个人的选择和决定。任何个人或国家机器,都不可能指挥在一个社会中产生作用的整个权力网。这也是福柯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中所谈到的,他说,“实际上人们很不了解:谁在行使权力?在哪儿行使权力?人们几乎已了解到:谁在剥削?利益去哪儿了?然而,权力……很清楚,并不是统治者拥有权力。”这里的意思应该是指在现代社会中,并不仅仅是统治者拥有权力。因为福柯多次批评过传统的权力观念,即视权力为确保奴役一个国家国民的一组机构和机制,或者说,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实施统治的总体系统。他一再强调权力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种关系,是各种势力关系的复合体,是这些势力关系通过持续不断的相互抗争,改变、增强或颠覆它们的过程。在《性史》第一卷中,福柯写道,“权力不是一种机制,不是一种机构,它不是赋予某人的一种力量;它是外借得来的一个名称,用于一个特定社会中某种策略情景。”我觉得,这段话和《知识分子与权力》中的一段话对照来看似乎更明白些,“毫无疑问,关于国家的理论和国家机器的传统分析无法穷尽权力运行和实施的领域。……凡是有权力的地方,人们都行使权力。确切地说,没有人是权力的拥有者,然而,总是一方面的一些人和另一方面的另一些人在一定的方向下共同行使权力。人们不知道谁是掌权者,但是知道谁没有权力。”权力不是一样“东西”,所以没有人是权力的拥有者。权力不是固定的存在,也不是流动的存在,而是无形的存在,是一种关系,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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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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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权力与规训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班级:2015级民族学硕 姓名:夏守信 学号:s150511 完成时间:2016年1月13日 指导老师:苏发祥

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对权力的精彩阐释让我们看到了身边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规训力,在不同的规训手段下,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权力与规则紧密联系,形成了现代社会全面覆盖的规训网络。 关键词:福柯权力规训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一、书本内容架构及分析 福柯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自权力诞生之日起,权力的拥有者就试图将权力意志纳入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试图对组成这个社会有机体的每一个个体施加权力的影响,使他们臣服于权力,使他们成为权力关系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具体对象。因此,权力的发展、运作史,就是一个个个体客体化的历史,也是世间万物被客体化的历史。 第一部分是“酷刑”。该部分向我们展示了法国在18世纪及之前所拥有的残酷的刑罚制度,其典型代表是公开处决犯人的断头台。这是一种极富视觉冲击效果的公开表演,它想要彰显的是君主的绝对权威。但是这种做法却越来越显示出

规训与惩罚读书报告

权力之眼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有感 历史文化学院2013级闫月欣学号:2013141061050 福柯在二十世纪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中,他对社会、权力、知识、话语的研究与探讨无疑独树一帜,在20世纪70年代他热衷于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他运用自己的声望支持旨在改善犯人人权状况的运动,并亲自发起“监狱情报组”以收集整理监狱制度日常运作的详细过程,与萨特一起出席声援监狱暴动犯人的游行。冒着危险前往西班牙抗议独裁者弗朗哥对政治犯的死刑判决。1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他深入思考权力的深度结构及由此而来的监禁,惩罚或者过程的运作问题。这些思考构成了他的“成熟之作”的全部主题--《规训与惩罚》。 本书的法文书名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福柯本人建议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即“规训与惩罚”,并赋予“规训”一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2。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酷刑的淡出,惩罚权力的策略,规训和监狱的诞生,具体讨论了犯人的肉体,普遍的惩罚,温和的惩罚,驯顺的肉体,规训的手段,全景敞视主义,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和监狱等内容。 《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福柯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而被处以酷刑的残忍场面,刽子手“如同对地狱的模拟表演”对犯人的肉体实施严酷惩罚。之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张严格规范的“巴黎少年犯监管所”作息时间表,这表现了惩罚方式的一个巨大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对肉体的酷刑消失了,而与之替代的是一种更为温和的惩罚形式。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正是为了镇压群众因为同情心而模糊了罪犯与刽子手界线而进行的暴乱,为了平息民众和加强惩罚的社会功能,惩罚机制也不再重视于制造身体痛苦而选择剥夺精神自由这种看起来更“仁厚”的方式,权力对民众的控制也从肉体上升到思想。 第二部分则提到了惩罚的符号技术,为了应对更为精细而且广泛散布的罪行,惩罚的权力必须发展出一套新的结构与技术,惩罚应该转向一种“能够恰到好处显示事实犯罪的障碍性的符号体系,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力经济学在司法领域的应用”3。福柯提到惩罚的符 1百度百科“米歇尔·福柯”条目 2三联书店福柯《规训与惩罚》译者后记 2007-4-1 3北京大学周瑞宇《权力的眼睛——规训与惩罚》

对福柯权力理论的分析

对福柯权力理论的分析 【内容提要】权力是政治的核心,对于权力的定义域理解,古来便是见仁见智。福柯提出了权力-知识的概念,明确表示否定传统的阶级分析和阶级理论。权力不仅来自上面的结构对个人的排它性活动,而且也和知识与话语密切相关。权力和知识是共生体,权力可以产生知识:权力不仅在话语内创造知识对象,而且创造作为现实客体的知识对象。人文科学的主体,并不是由意识形态引起的幻想,而是某种权力关系现实存在的结果。新的人文科学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结构的建立总是同时出现的。 【关键词】知识、权力、国家 福柯是法国哲学家、社会历史学家,后现代理论主要代表之一。其思想以反中心、反权威、反常规而著称,分析方法独特,研究主题多变,涉及历史、文学、哲学、政治、社会、文化等众多领域。福柯的权力理论强调文本与历史的关系,把权力当成具有心理意志力的普遍欲望。认为权力是档案负面的社会、政治现实,是一种永远存在、无法摆脱的社会罪恶。知识和权力是密不可分的“共生体”。知识是表象,权力是实质。每一种话语实践都有一套规则,以潜在的权力形式支配着特定领域的知识、思考和写作。历史写作的话语是在权力斗争中产生的,权力是人们对于事物所实施的暴力。不存在纯粹客观的话语,只有体现或大或小权力的话语。在艺术领域,一如政治、历史中,通过掌握话语而获得权力。福柯认为,权力不是获得的,也不是分享的,而是通过各种关系的一种转换无定的游戏,这些关系涉及经济、政治、知识、情感、性等各个领域。权力有意向却没有主体性,即便是权力促生了反抗力量,但它也只能存在于权力关系错综复杂的游戏网之中。 自政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人们就对权力进行着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权力是一个既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从古希腊的先哲们到现当代的思想家们都在孜孜求索。然而,权力却是一个在本质上具有争议的概念,又具有多张面孔,学者们见仁见智,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权力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又是一个法学的基本问题,虽然权力问题由来已久,但是关于权力的问题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而且在这些权力问题的论述中最为关注的是统治权问题,即统治权的合法性问题,谁掌握统治权的问题,统治权问题一直是西方权力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权力是政治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研究就是关于权力分配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研究,政治学也就是关于权力的学问。 福柯对于权力的定义独树一帜,福柯认为权力是档案社会的政治侧面,是一种无所不在、无法摆脱的社会事物。1972年他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一文中说:那东西如此神秘,可见有不可见,在场又不在场,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这东西就叫做权力。对福柯而言,权力不只是物质上的或军事上的威力,权力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权力和知识的关系。“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的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即能够表现出来有知识是权力的一种来源,并引进了“话语”的概念。这里的“知识”有更广泛的含义,即人们对整个世界认知。福柯认为人们只有精通某一领域的知识才具备了这个领域的话语权,同时,这一领域的知识只有被普遍承认,才能转变成“权力。 福柯悬置了权力的本体论以及权力的合法与非法这一问题,可以得出自由主义所主张的法治的着点被悬置了。在传统自由主义看来法律是用来确定权力获得的合法性问题,以及限制权力的滥用的,这些法律的合法性同样也来自更深刻的合法性,在福柯这里传统自由主义的主张变地没有说服力了,甚至是变地不现实了。福柯批判了理性的霸权地位,同样否认法律的全能性与完备性,那种在权力面前无可置疑的法律在福柯看来是不存在的。与启蒙时期的法学家不同,福柯不认同那种对法律进行的客观分析,试图探讨法律的真实处境,运用历史-政治话语来分析法律的起源问题,法律之所以为法律的标准问题,以及法律的中立性问题。

《光明共和国》读后感1000字

《光明共和国》读后感1000字 人类社会早已步入“成人社会”,却在诸多冲突中爆裂出耄耋之象,如战争阴影、环境问题、权利危机。在老子看来,婴儿社会应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型态,《道德经》中对婴儿哲学有具体阐述,“专气致柔,能婴儿乎?”(第10章)、“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 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 傫傫兮,若无所归。”(第20章)、“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第49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第55章)。《光明共和国》这部小说则是一篇关于人类社会的醒世寓言,作者安德烈斯·巴尔瓦以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方式为我们展现了成人世界对童年世界的挤压、逼迫与消灭。小说笔调沉重冷峻,风格潮湿黏稠,但内容却又异常迷人,仿佛是圣克里斯托瓦尔郊区的那片茫茫森林,隐藏着未知的风景,甚至是奇妙的危险。 书中说,“童年比虚构更强大”。圣克里斯托瓦尔的那三十二个孩子被成人社会所追捕,不得已转移到城市下水道。他们在宽敞开阔的地下空间,为自身构筑了一个孩子们的理想国——光明共和国。 这座儿童视点的乌托邦,是那三十二孩子为了逃避成人世界的规则与制度,为自己建立的新秩序,创造的新世界。但成人世界就是时刻在看着你的“老大哥”,他们不允许习以为常的规则被冒犯,不允许运转良好的制度被僭越。于是,市政府、警察局与社会事务局以恢复社会秩序为名,展开了一场成人社会对儿童社会的搜捕,毋宁说是围剿与猎杀。 面对成人世界的掠夺与侵犯、“规训与惩罚”,拒绝被收编的孩子们从城市中逃遁,从森林中消失,从地上转移到地下。读后感m当成人世界的势力范围亦尾随而至时,强者对弱智不作理解姿态的倾轧导致了“悲剧的诞生”——三十二个孩子溺水而死。正如作者清醒地指

浅谈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浅谈权力与规训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班级:2015级民族学硕 姓名:夏守信 学号:s150511 完成时间:2016年1月13日 指导老师:苏发祥 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对权力的精彩阐释让我们看到了身边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规训力,在不同的规训手段下,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权力与规则紧密联系,形成了现代社会全面覆盖的规训网络。 关键词:福柯权力规训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一、书本内容架构及分析 福柯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 转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 作者简介:米歇尔?福柯,20世纪极富挑战性和反判性的法国思想家,《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青年时期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以后曾担任多所大学的教职。1970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思想系统史教授,直至逝世。福柯的大多数研究致力于考察具体的历史,由此开掘出众多富有冲击力的思想主题,从而激烈地批判现代理性话语;同时,福柯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文学色彩,讲究修辞,饱含激情,这也是他在欧美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 从达米安被处以极刑的惨烈场面到1840年梅特莱农场的正式使用,标志着一种“规训机制”从此在法国建立起来,这种机制展示了一种新的惩戒权力。而《性经验史》描述了整个19世纪,人们对性的关注,产生了四种形象,它们是认知的四个特殊对象,也是认识活动的目标和根据:歇斯底里的妇女、手淫的儿童、马尔萨斯式的夫妻和性倒错的成人。对他们的管理产生出权力的另一种现代形式——生命权力。这就构成了福柯在系谱学研究中提炼出来的权力的两种形式,即管理生命的权力自17世纪以来发展出的两极:一极是“人体的解剖政治”,另一极是“人口的生命政治”。把福柯对这两种具体权力形式的文本结合起来研究,才能分析出福柯眼中的微观权力的若干特征。 第一:权力无所不在,且具体而微。这是福柯对权力的基本判断。他认为在整个现代社会,弥散性的权力已经浸入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可以在最细小的地方被捕捉到,它把一切都整合到自己万能的统一体中。而这种弥散性的权力不一定是靠统一的国家机器来实现的,“权力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使用各种不同的技术”,在各个不同的局部领域,它拥有策略的多样性,所以它又是具体的。 在现代社会中,权力效应沿着一个渐进的细微渠道流通,它抵达个人,抵达了他们的身体、姿态和全部日常行为。我们看到,在人们的性经验中,细微的权力关系弥漫于身体、性、家庭、亲属关系、话语等之中,“性落入了话语的掌握之中,话语不断地捕捉它,不让它有丝毫躲藏和喘息的机会”。而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展现了权力技术的复制性: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当代的工厂、学校、军队、兵营、医院一定程度上都与监狱彼此相像,这正是“纪律”这种惩戒权力全面渗透的结果,也即福柯所说的“规训社会”的来临,读后感《《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 从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

[马斯,福柯,现代性]福柯与哈贝马斯关于现代性的争论

福柯与哈贝马斯关于现代性的争论 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争论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知识界前沿的一次伟大争论。在西方,对待现代性问题上,福柯和哈贝马斯代表了两种绝然不同的立场。福柯是现代性最著名的批判者,而哈贝马斯却是现代性最著名的辩护者。对于这次论争,前人也做过大量的研究,他们从不同的侧而对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论争进行了分析。总体上说来,主要是从福柯和哈贝马斯的理论来进行的比较研究,最终见出二者在理论上的差异。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仅仅是对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理论比较,而没有发现二者论争的实质,更没有解决二者为什么会争论的原因。 福柯和哈贝马斯是在现代性这个问题上进行争论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尽管今人无法给现代性一个确定的界限和定义。对于现代性,安东尼吉登斯说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现代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它的内部包含着丰富的而又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从不同的方而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结论。要真正分析清楚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论争,还必须回到现代性这个根本性的问题。 一、现代性的根源 现代性是一个时间概念,它是相对于前现代而言的。在前现代时期,时间和空间是统一的,二者在所指上具有一致性。前现代时期,没有统一的计时工具和可见的机械钟,对大部分的人而言,时间和地点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参照地点空间才会分清楚与自身相关的时间。事情总是和某个地点相联系对大部分人而言,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支配的。随着现代机械钟的出现,时间逐渐变得精确,人们在辨别事物的时候不再是以地点作为基点,空间逐渐变成一个不确定的对象。空间变成一个不确定对象,时间也逐渐变得虚化。每个人都确信有着自己的空间,但无法从流动、变化、转瞬即逝中的事物中找到依靠。现代性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让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现代同传统的决裂,传统的稳固性在时间里支离破碎,时间由零碎逐渐变成统一,空间迅速地膨胀,这是现代性出现的重要标志。 时钟让无法掌握的、流动的时间变得有掌握的可能,让盲目的人变得自觉起来,确定具体的上下班时间。这种统一时间的情况最初只是出现在某一处,渐渐地扩展,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虚化的时间让掌控空间变得可能。 统一时间是控制空间的基础。时间已经虚化,由完全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变成了可以掌控的形式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时钟让人可以感觉到时间在流动,让一切变得转瞬即逝,传统不断被颠覆,不断地膨胀着空间。 时间和空间的分离,时间变得可以掌控,空间无限地膨胀现代和传统之间的界限变得愈加模撇现代的机器大生产、大工业通过技术、空间生产,使现代从传统中断裂,现代性的时间得以呈现;资本主义的全球性扩张,使传统的、固定的、稳定的空间进一步打破,全球化的影响得以出现。现代性正是来源于此。 二、现代性的呈现

课室风云观后感

课室风云观后感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教育中的规训与惩罚 ——《课室风云》观后感 法国导演劳伦·冈泰这部即兴纪录式的教育题材剧情片《课室风云》又被译作”墙壁之间”,后面这个译名令人不知所云,而前者多少有点夸张之嫌,因为这部影片实在是平淡得很,没有什么激烈的戏剧冲突、跌宕的故事情节、深邃的教育启示,绝对谈不上激荡的”风云变幻”. 不过,正基于此,这部影片更符合教育的本真,因为教育本是寻常事,一天到晚热热闹闹,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打着”奇迹”的旗号搞宣传的,都经不起”小心的求证”.教育即便是一场革命,也应该是”静悄悄”的,润物细无声式的,一点一滴的革新,而不应该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怀揣猎奇心理

想从这部影片中寻找感官刺激和人生启迪的观众,可以先洗洗睡了。因为这部影片既没有《教室别恋》中的不伦之恋,也没有《浪潮》那么寄意遥深。 部影片所有的场景都发生在一所真实的巴黎社区学校,几乎所有的镜头都聚焦在这所学校初三班的语文课堂上,讲述的是该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弗朗索瓦·马林先生和他的24位学生之间在初三这一年多的课堂故事。 从为数不多的课堂以外的镜头可以看出,这所学校的基础设施非常一般,连上海市的普通中学都不如,学生连起码的运动场都没有,课后只能围聚在露台上踢足球。生源也差得很,影片开场不久,一位手工课老师一下课就冲进教师休息室,非常失态地公开抱怨学生,即向观众透了底,这里的学生学习能力很差,怎么教也教不会,而且越来越放肆,毫无纪律性可言,更遑论什么组织性了。 看到这里,中国的教师们肯定要会

心一笑,因为他们在办公室里听到过太多类似的抱怨了,绝对想不到发达国家的法国同行们也会有这种”第三世界”的同等遭遇,看来”放牛班的春天”也会有”长夏已尽、凛冬将至”之时呢。 还好这位教师没有流露出半点白人种族主义倾向,否则肯定会触犯法兰西”自由、平等、博爱”的基本国策而饱受诟病,笔者之所以言及于此,是因为只要镜头一走进初三班的教室,你就可以发现,这里的学生成分实在太复杂了,连标准的”中国制造”都有,就不用说那些来自原法国殖民地的非洲移民了。面对这样一批学情复杂的学生,所有的教育理论都显得那么苍白乏力,再优秀的教师也会望洋兴叹。怎样才能教好这样一个班级,这真的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严峻问题。 说实在的,影片中的马林老师已经够优秀了。他已经尽可能地放低身段,倾听来自不同国籍的学生七嘴八舌的提问,很多问题对于巴黎本土人而言,可

基于福柯的规训理论来探讨学校教育 教育资料

基于福柯的规训理论来探讨学校教育 福柯通过学校对学生在时间、空间、活动、身体等的控制,来解读教育过程其实就是“规训教育”。福柯指出学校对学生过多的身体规训、思想规训、学业规训,导致我们的教育趋于统一化、标准化的培养,学生没有自主性,缺乏创新精神,老师给的答案就是“标准答案”,学生一味地模仿,学校成为一个生产制造厂,每一个学生都是复刻的半成品。规训的效果则通过检查、考试来进行衡量。福柯在书中详细地分析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惩罚是如何从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本文从福柯的规训理论视角来揭示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哪些规训,以及规训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有哪些影响与作用。 一、福柯的规训理论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法国哲学家、思想家、历史学家,是公认的“20世纪法兰西的尼采”,“萨特之后法国最主要的思想家”。虽然福柯未曾以后现代主义者自居,但是,由于他“对现代社会和整个西方传统文化的深刻批判,使他在客观上成了后现代主义在理论上的真正启蒙者”。在《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一书中,福柯提出了“规训”概念,规训不仅仅存在监狱中,还存在于学校、军队、医院、工厂在教育中的主要表规训广泛存在于对人权利的干预之中,等等。.

现则是人被同化,既对人行为的约束,也有对人精神层面的约束。“规训”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从学校教育对人的精神控制出发,指出学校规训教育其实是一种权力的运作,具体通过一系列的规训技术来开展和实施。现代教育就是一种典型的“规训教育”,统一化标准,用同样的标准衡量所有的学生,不仅在成绩方面,言谈举止、行为习惯也同样受到“规训”。 二、学校教育中的规训与惩罚的实施 规训权利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正常进行的基石,学校通过对“规训”的运用来保持学校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学生对学校的“规训”。福柯指出规训权力作为一种景观、符号及话语已经渗透到学校的各个层面,它就像一本打开的书,随时可以阅读。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规则等“规训技术”影响学校教育的。福柯提出了三种核心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 (一)层级监视 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利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班级的出现方便了学校在空间结构上的监视,一个班级的小群体封闭在一个空间内,与学校的其他成员有联系但又不是紧密的联系,“这就好比动物园把不同种类的动物隔离开来,使彼此之间不会产生争斗,使饲养员的管理更为便捷与有例如教室的在教室的设计上也充分地体现了规训的痕迹,效”。.

韦伯与福柯现代性理论的比较 - 中国社会学网

韦伯与福柯现代性理论的比较 刘梦阳①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摘要摘要::韦伯与福柯都是讨论现代性的大家,韦伯将现代性的负面比作“理性的铁笼”,而福柯将现代性对人们的监控看做是“全景监狱”。但是将二者的现代性理论放在一起比较的研究却很少。他们各自的理论有其显著的特点。二者在在现代性思想方面的差别主要集中在方法论、分析视角、对待现代性的态度和关注焦点这四个方面的不同。但是殊途同归,二者都对现代性进行有逻辑、有价值、有深度的批判。但是二者都剑指现代性的症结却都没有提出超越的方案和设想。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斯·韦伯 米歇尔·福柯 现代性理论 一、引文 提到现代性理论,学者们一般会把福柯与马克思、福柯与哈贝马斯、卡尔·马克思与马克斯·韦伯进行比较,但将韦伯与福柯二者放在一起比较的却几乎没有。他们一个是经典社会理论家,一个是后现代理论家(虽然福柯本人不认同这个说法);一个中规中矩,一个剑走偏锋。乍看上去二者的理论、思想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韦伯和福柯都是讨论现代性的大家,比较二者的现代性思想确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二者理论既截然不同,又殊途同归。使二者的现代性理论碰撞,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火花。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福柯与韦伯现代性思想的差异 (一)方法论的差异方法论的差异::理想类型与系谱学 韦伯的学术研究都是在他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的指导下展开的。韦伯的理想类型意味着“每一种定义都不是要穷尽性地描述推理和社会的特殊情形,而是要提供一个概念框架。”[1] P33理想类型是研究的“工具”,而非社会“模型”。 ① 作者简介:刘梦阳,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

规训与惩罚 第二部分

《规训与惩罚》第二部分 第一章普遍的惩罚 从君主制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惩罚机制的流变,从启蒙思想家主张的惩罚之城到最终统一的监狱制度的规训。 刑法改革 一、刑法改革呼声产生的原因 (1)惩罚权力“变质”,权力体制处于无规则状态。 【解释:1、“化公为私”:法官职位被售,职位成为世袭的。2、根据法律主持正义和作出判决的权力,与创造法律本身的权力相混淆。君主至上权力。为筹集基金而将出售“属于”他的司法职位的权力占为己有。3、一系列特权使法律的实施不能一以贯之。(有些法庭、程序、诉讼当事人甚至违法行为都拥有“特权”;形式司法参差不一<87-88>)】 (2)民众非法活动增多 【解释:从流血的犯罪转向诈骗犯罪:从17世纪末,凶杀案以及一般的人身侵犯大幅度减少;对财产的侵犯似乎超过了暴力犯罪。偷窃和诈骗似乎超过了凶杀和斗殴///18世纪的罪犯是处于社会边缘的“诡计多端”的罪犯<84> 1、职工、监工、工头和工人共同参与,而且常常是积极参与。 2、存在着一个完整的非法交易 3、造假活动】 为控制这些非法活动,针对它们制定了新的法律 刑法改革产生于反对君主的至上权力的斗争与反对司空见惯的非法活动的地下权力的斗争的汇合处。 二、刑罚过程中的”人道“的形成根源 福柯将其归因于“惩罚权力经济学”。

【解释:福柯提出,在现代社会中,惩罚的目的已经不在于对过去罪行的救赎,而是为了防止其重演,所以没必要继续对肉体实行残暴的惩罚,而追求在进行惩罚时应该正好足以防止罪行重演。】 人们需要考虑的不是过去的罪行,而是未来的混乱。 从这个角度出发,福柯提出了惩罚权力的主要原则: (1)最少原则,即使得惩罚的伤害略超过从犯罪中得到的好处即可; (2)充分想象原则, 即处罚的核心不是痛苦的实际感觉, 而是这种“痛苦”的表象,所以应尽量扩展惩罚的表象,而不是体罚的现实; (3)侧面效果原则, 即“如果人们能断定罪犯不会重犯罪行, 那么只要使其他人确信罪犯已受到惩罚就行了”。 (4)绝对确定原则;应该使关于一种犯罪及其可能获得的好处的观念都与关于一种特定的惩罚及其明确的伤害后果的观念联系在一起。 (5)共同真理原则,即用充分的证据并依照普遍适用的方式来确定罪行, 这也推出了一个分论点, “在罪行未被最终证明之前,被告应视为无罪” ; (6)详尽规定原则,即所有的犯罪必须明确界定,毫无遗漏地分门别类。 在这种刑罚背后,所隐含的是所有那些认可,或准确地说是要求“仁慈”的原则,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力经济学。但这些原则也引起了权力作用点的变化:不再是通过公开处决中制造过度的痛苦和公开羞辱的仪式游戏运用于肉体,而是运用于精神,更确切地说,运用于在一切人脑海中谨慎地但也是必然地和明显地传播着的表现和符号的游戏。 第二章惩罚的温和方式 惩罚制度:惩罚之城和强制制度 惩罚之城:在城市的道路两旁,有数以百计的小型惩罚剧场,这种惩罚是公之于众的。 强制制度:监狱、教养机构。(监禁具有劳动原则、隔离原则以及教化原则) 监狱和教养机构与改革者所倡导的惩罚之城相比,有哪些异同点呢? 两者的相同点: (1)它们都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机制,它们的宗旨在于防止罪行的重演。 (2)惩罚并不是为了消除己有的罪行,而是改造罪犯; (3)它们都主张采用能够使刑罚因人而异的方法。

心得体会-读《规训与惩罚》有感 精品

读《规训与惩罚》有感 读《规训与惩罚》有感 1972年至1974年间,米歇尔福柯完成了《规训与惩罚》的写作。 当时正值法国极左翼运动的衰退阶段,而此前的几年,福柯一直积极地参与到法国毛派运动中,他甚至组织了"监狱信息小组",尝试推行他的政治理想摧毁一种简单的、基本的意义形态,即关于善与恶的意识形态《规训与惩罚》被称为是关于"现代道德谱系"的论著,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并发展了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中的观点与论辩方法。 如果说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中通过重审古希腊至中世纪道德传统的变迁,恶狠狠地批判了基督教将人"奴隶化"的伪道德;那么福柯则是通过回顾古典时期至现代以来惩罚方式的演化,揭露了现代道德的标杆——人道主义的伪善。 尼采尚且呼唤人类回归酒神信仰以摆脱成为"病人"的困境,而福柯却拒绝建立任何单一的意义形态,他指引我们看见的是一张无可遁逃的权力罗网。 《规训与惩罚》采取的是谱系学研究方法,通过援引史料,追溯17世纪以来欧洲尤其是法国刑罚方式的演变,打破线性的刑罚史,从细枝末节中呈现出历史的多义性和复杂性;同时,又借助分析具体的规训机制学校、工厂与惩罚机制如断头台、监狱,使权力运作方式具象化,从而检视现代社会中权力的运作机制。 书的开头分别引用了一次公开处决的报道和一份少管所的作息表,并置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罚方式。 这两份史料相隔八十年,在这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段内,西方的"惩罚体制在重新配置",其中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是"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相较于古代直接施加于肉体的惩罚,现代刑法体系的惩罚对象发生了变化肉体—灵魂。 伴随着科学话语对司法体系的渗入,犯罪行为被解释、定义、区分,导致"新的事实真理体系"的建立。 福柯质疑的正是将刑罚方式的变化归功为"人道主义胜利"的这一看似无可非议的解释。 在书中第一部分,福柯提出了"肉体的政治技术学",他通过将肉体视为一种受权力惩罚权干预的物质因素和技术,从微观物理学的角度去揭示微观权力的运作。

关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基于福柯规训与权力的视角

关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基于福柯规训与权力的视角 摘要: 关键词:学校组织规训权力 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说道:“成年人有意识的控制未成熟者所受的教育,唯一的方法是控制他们的环境,让他们在这个环境中行动、思考和感受……学校仍然是一种典型的环境,设置这样的环境以影响成员的智力和道德的倾向。”学校作为培养人的专门机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它具有一般社会组织的特点,也具有其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之处。因此,长期以来,学校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组织一直成为教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和对象。同时,学校组织作为培养人的场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以福柯的规训与权力的视角分析学校组织规训权力的出现、实施及其影响。 一、福柯的规训与权力理论 福柯认为人所身处的社会环境中有着无所不在的权力关系,这些权力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压抑、禁制、束缚的压力形式,而可能是某种规范、训练、引导或建议,并且其功能不在于消除某种行为,而是到处某种具生产性的行为,以至可欲的成果。 (一)知识与权力 人们总是认为知识就是真理。然而,福柯认为知识与权力是并生的,权力产生知识,知识又以其权威性助长权力。福柯认为知识的权力作用尤其表现在关于人的学科中,这些关于人的学科均号称是一种科学,因而发挥着有如真理般的权威性。然而,这些学科根本是伴随着社会权力机制而发展起来的。权力产生知识,权力与知识是直接相互指涉的;没有一种权力关系不具有相关的知识领域构体,也没有一种知识不同时预设或建构权力关系。 (二)规训与监督 福柯通过驯化身体的技术、社会操纵技术、全景敞视体系、监狱与规训网络四方面分析了规训与监督的权力运作。在理化的趋势下,现代社会逐渐产生了一种行为纪律化的要求,认为理性化除应体现于社会制度外,也应落实到个人的日常行为中。对行为的理性化、纪律化的要求逐渐扩散至社会的各个层面,并通过各相关机构,以教育、教养、训练、灌输、矫正、强制等强制手段来推行。复杂的社会网络通过规训与监督而塑造个人,就像有许多力量来捏造个人。 二、学校组织中规训权力的出现 组织是为实现某些目标而设计的人群集合体,是每个成员在这个集合体中进行各种活动的构架系统。而学校是社会专为实施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而创办的一种特殊的正式的规范性社会组织。其目的是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适当的身心发展环境,使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功地参与社会生活。借用美国组织社会学家艾兹尼的三种组织分类——规范性组织、功利性组织、强制性组织,我们对学校组织的定位如下:学校跟教会、医院等一起,首先属于规范性组织。学校组织作为一种规范性组织,有其自己的规章制度,对老师和学生进行规范和约束。规章制度无处不有,无时不在,规章制度下的人们也已经早已适应了在这种规训下生活,而忽视了规训的背后是一种权力在控制着他们,这种权力是怎么出现的呢? (一)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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