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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最新基础知识题库(竞赛版)

2019年反洗钱基础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1.《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D)举报,接收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A.金融监管机构

B.财政部门

B.C.检查机关 D.中国人民银行及公安机关

2.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B)个工作日。

A.3

B.5

C.7

D.10

3.对于已确立过风险等级的客户,金融机构应根据其风险程度设置相应的重新审核期限,实现对风险的动态追踪,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B)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

D.两年

4.洗钱一般包括哪三个阶段(A)

A.处置、离析、融合

B.生产、增值、消费

C.投入、交易、产出

D.转入、转变、转出

5.(C)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FT)发布金融业《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方法指引:高级原则和程序》,将风险为本的理念引入反洗钱工作。

A.2003年

B.2007年

C.2012年

D.2013年

6.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限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该(C)

A.继续为客户办理业务

B.采取临时冻结账户

B.C.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D.不予理睬

7.以下属于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制度的是(A)

A.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B.反洗钱绩效考核制度

C.反洗钱内部评估制度

D.反洗钱监督检查、调查和保密制度

8.金融机构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要贯彻的基本原则是(D)

A.实事求是

B.规范管理

C.严进宽出

D.了解你的客户

9.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A)等级。

A.风险

B.客户

C.VIP

D.服务

10.金融机构要采取三项措施预防洗钱活动,这三项措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C)

A.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B.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C.持续的员工培训制度

D.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1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A)年。

A.5

B.10

C.15

D.20

12.金融机构根据(B)方法,决定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程度。

A.合规

B.风险为本

C.合规与风险并重

D.风险测试

13.反洗钱的核心问题与基础工作是可疑交易信息的(D)

A.采集与分析

B.分析与报告

C.采集与报告

D.采集、分析与报告

二、多选题

1.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中保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A.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产生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资料以及可疑交易主体信息资料

B.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的任务、背景和目的

C.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所涉及的被调查客户名单

D.被调查客户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2.金融机构应在划分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时,应当考虑以下哪些因素?(ABCD)

A.客户所在国家的政治因素

B.是否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

C.客户从事行业

D.客户收入情况

3.对可疑类客户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BCD)

A.与可疑类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采取标准型尽职调查措施识别客户身份,并按照本机构特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办理。

B.在可疑类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全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加强监控其日常各项交易情况和操作行为

C.可疑类客户及其金融交易活动如在风险等级评定周期内再出现可疑交易,应持续进行报告

D.对于可疑类客户,应当对其身份信息以及资金交易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频率应高于关注类客户,并根据结果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不包括(CD)

A.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B.非自然人客户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C.非自然人客户的注册资本

D.非自然人客户的经营范围

E.自然人客户的工作单位

5.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ABCD)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A.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B.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C.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的

D.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

三、简答题

一、2017年7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即人民银行“3号令”,关于可疑交易报告有哪些显著变化?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有变化

(1)由原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变为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

(2)由原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变为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上报可疑交易报告时间有变化

由原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变为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可疑交易监测标准有变化

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的交易监测标准,并对其有效性负责。交易监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身份、行为,交易的资金来源、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的情形。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出来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并记录分析过程;不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应当记录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确认为可疑交易的,应当在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中完整记录对客户身份特征、

交易特征或者行为特征的分析过程。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者要求执行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开展实时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在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二、你认为何种交易属于可疑交易?你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是如何履行可疑交易甄别分析职责的?

1.当发生下列交易或者行为可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2.可疑交易甄别分析方法:掌握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开户资料情况;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百度、360”等搜索引擎核实客户身份信息;了解、掌握客户的经营背景、履约能力、交易目的、以往的历史交易习惯、资金的来源;综合分析客户交易性质、流向、频率和金额等交易记录。

三、金融机构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对可疑交易报告所涉及客户、账户(或资金)和金融业务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银发[2017]117号)文件要求:

一、注重人工分析、识别,合理确认可疑交易。

1.重新识别、调查客户身份,包括客户的职业、年龄、收入等信息。

2.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实际控制人或者实际受益人,了解法人客户的股权或控制权结构。

3.调查分析客户交易背景、交易目的及其合理性,包括客户经营状况及收入来源、关联客户基本信息和交易情况、开户或交易动机等。

4.整体分析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对客户全部开户及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判断客户交易与客户及其业务、风险状

况、资金来源等是否相符。

5.涉嫌利用他人账户实施犯罪活动的,与账户所有人核实交易情况。

二、区别情形,采取适当后续控制措施。

1.对可疑交易报告所涉及客户及交易开展持续监控,若可疑交易活动持续发生,则定期(如每3个月)或额外提交报告。

2.提升客户风险等级,并根据《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经机构高层审批后采取措施限制客户或账户的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特别是客户通过非柜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

4.经机构高层审批后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

5.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及侦查机关报告。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文件,如何判定公司类法人的受益所有人?你单位是如何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获取并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资料?

(一)判定公司类法人的受益所有人方法。

1.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是判定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基本方法,需要计算间接拥有股权或者表决权的,按照股权和表决权孰高原则,将公司股权层级及各层级实际占有股权或者表决权比例相乘求和计算。

2.如果未识别出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公司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或者对满足前述标准的自然人是否为受益所与人存疑的,应当考虑将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判定为受益所与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决定董事会多数成员的任免、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或执行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人事任免、投融资、担保、兼并重组长期实际支配使用公司重大资产或者巨额资金等。

3.如果不存在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的,应当考虑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二)获取并核实受益所有人的途径和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文件要求,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五、在非自然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中,你部门是如何履职的?

1.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我行第一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银发[2017]235号和银发[2018]164号文件及时对存量客户开展分阶段、分批次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同时借助企查查、启信宝等第三方数据辅助完成。

企业提供资料、填写信息采集表、业务人员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并对核心系统实际受益人信息进行完善,同时留存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六、请分别详述2018年你单位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活动的次数、时间、地点、形式和具体内容?

1.分行按月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地点在四楼会议室;培训形式为面授、PPT课件、观看视频短片等;具体内容主要为:解读监管文件及总分行内控制度,风险提示,客户身份识别最新要求,反洗钱基础知识等。

2.分行按月开展宣传活动,每年在反洗钱宣传月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分别走进校园、商圈、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通过LED滚动屏、阵地、柜面、发送短信、微信平台推送等方式宣传“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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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可疑交易分析中关注交易渠道、网银交易IP地址及交易时间有何作用?

以上均是分析可疑交易的重点要素,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大多数可疑交易均集中在某一时间断通过非柜面渠道开展交易,多卡IP地址一致多数是一人持多卡或倒卖银行账户等,存在风险。

八、可疑交易类型为“疑似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相关账户有哪些交易特征?哪些特征明显区别于其他交易?如何结合客户尽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1.同一人实际控制大量账户,开户时均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开户后往往不发生交易,有几个月沉睡期,账户启用时往往先使用小额交易测试常用业务(如网银转账、ATM 提现等),测试成功后账户资金交易频繁,交易金额巨大,资金快进快出且不留或少留余额,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明显。

2.交易分散在某一区域的多个网点,不同账户在柜台业务中往往出现固定的代理人,多个账户的网上银行交易IP 地址、MAC地址相同,通过尽职调查交易人不愿意留下详细资料,有可能掩饰或躲避监控探头,态度偏恶劣,不愿与柜

员交流,不配合尽职调查或回访。

九、可疑交易类型为“疑似非法集资”,相关账户有哪些交易特征?哪些特征明显区别于其他交易?如何结合客户尽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1.新开户业务突然增多,开户后立即转账或汇款,往往有专人陪同,本人虽在场,但申请业务种类由陪同人全权负责,多个账户留存联系电话相同、地址相似,具有明显的人群特征(如老人、妇女、退休人员),多为柜面汇入同一人或少数几个人账户,然后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迅速转出,账面余额基本为零或极小,账户分工明显,收款账户“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中转账户“快进快出、频繁收付”、返款账户“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转账金额呈明显规律性,交易金额累计往往十分巨大。

2.客户办理业务后,要求柜员将汇款时间记录在汇款凭证的客户留存联上,以高收益诱导客户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柜面人员提示风险后,仍执意汇款。

十、如有账户信息显示资金转入后立即频繁取现,且交易方式为ATM,交易金额包含圆角分,账户余额较小,请结合交易地区判断属于何种可疑交易类型的交易特征?此类可疑交易通常还有哪些交易特征?

1.疑似毒品犯罪(1分表示买一份毒品、1角表示买10份毒品、1元表示买100份毒品)。

2.个人职业一般为无业或待业,交易对手绝大多数为云南、广西、广东、四川、重庆等毒品重点地区人士,通过ATM 交易时间多为午夜或凌晨,存在交易地与开户地不同,汇款或银行卡单向流入的资金往往是毒品黑市价格的整数倍(目前,零售毒品多为100元、150元、200元每包),网银交易摘要内容随意性较强,故意回避银行的身份识别或核查。

十一、你单位采取了何种措施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证件?

1.总行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发布证件信息更新公告。

2.我行定期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客户及时更新证件信息。

3.总行科技部不断更新完善业务系统,增加了客户通过柜面交易系统自动进行提示,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拨打客户电话等多渠道方式进行更新信息。

十二、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出现哪些问题时,会被监管机构予以处罚?处罚的金额和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社区的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正对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的;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三、你单位是如何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有何种控制措施?

1.我行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相关因素,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2.我行将客户分为五级:低风险、较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

3.对于高、较高风险等级客户,至少每半年审核一次客户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客户信息。采取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重点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经济状况和经营状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股人等信息,加强对客户交易的监控。对于一般风险等级客户,系统,每年对此类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认定,各单位要每年对客户信息资料信息进行重新审核和更新,并根据更新信息及交易信息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对于较低风险等级客户,系统买两年对此类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认定,各单位要依据客户身份识别的持续性原则及客户的交易情况,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并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复评;对于低风险等级客户,系统每三年对此类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认定。

4.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后,应根据客户交易情况或其他风险识别途径,采取持续识别的原则,适当调整其等级。特别注意对客户上报可疑案例时,应及时调高客户风险等级。

十四、你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构架是怎样安排的?2018年召开几次领导小组会议?主要涉及内容有哪些?

1.分行通过设立“一把手负责制”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来组织推动本行反洗钱工作,组长由分行行长担任,副组长

由反洗钱管理部门主管行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部门及各机构,成员包括各部门、各机构负责人;各单位参照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反洗钱的具体工作。

2.2018年分行召开四次领导小组会议。

3.涉及的主要内容详见会议记录。

十五、你在反洗钱领导小组中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第十四条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面领导分行洗钱风险管理工作;

(二)主持或授权副组长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

取全行反洗钱工作汇报,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三)及时向总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洗钱风险事件;

(四)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五条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反洗钱工作主管部门和各单位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

(二)协调各条线落实反洗钱相关工作部署,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三)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六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负责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本部门职责,负责落实本条线反洗钱工作要求;

(二)负责落实建立本条线相关反洗钱工作机制;

(三)负责对本条线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洗钱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分行内控合规部,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和完善分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实施有效的洗钱风险评估管理,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及总行报备分行反洗钱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

(二)明确各单位及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落实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识别、监测本机构的洗钱风险,提出控制洗钱风险的措施建议,将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规范各单

位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对违反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的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牵头组织开展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负责记录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及记录;

(六)负责分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报送工作,指导辖内机构对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及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工作,配合做好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协查工作;

(七)组织和部署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及归档各单位的反洗钱工作资料;

(八)负责与总行系统、监管部门及其他商业银行间反洗钱工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配合外部反洗钱检查、协查,严格遵守反洗钱保密义务;

(九)负责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总行报备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变更情况、反洗钱专职管理人员及变更情况;

(十)牵头配合反洗钱监管,负责协助人民银行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协查工作。

(十一)负责配合反洗钱监测系统开发升级的业务需求工作;

(十二)负责检查各单位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检查暴露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跟踪整改和责任落实;

(十三)负责对各单位反洗钱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专门、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分行反洗钱工作安全、稳健、

合规运行;

(十四)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负责收集分行各部门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对各部门的制度是否纳入反洗钱监管要求进行合规审核;

(十五)建立反洗钱工作奖惩机制,对各单位洗钱风险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十六)完成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八条各机构是反洗钱工作前沿,有责任对所维护客户的身份、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公安机关报告。

各机构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反洗钱具体工作,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分行有关反洗钱规定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支行反洗钱日常工作,确保反洗钱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到位;

(二)按照反洗钱工作监管要求,按时报送各类反洗钱统计报表、报告和信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三)及时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定期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重新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相关数据;

(四)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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