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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精)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精)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

试述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述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环境是我们生产生活的场所,环境问题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今天,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与人们的联谊越来越密切,随之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注意力也越来越强,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明显,本文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给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众参与环保意识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也就是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他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公众参与制度,又称为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民主制度,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既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都有平等保护环境事业和环境决策繁荣权利,都应积极主动的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的民众参与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调查,提出了一些提高民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举措。 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1、从公众参与意识和态度来看,公众的环境意识水平有待提高。据调查统计,56.7%的公众认为中国环境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远高于认为“不太严重” 和“没有问题”的22.8%。但对面临的环境问题重视程度较低,排在社会治安、教育.人口.就业之后.位居第5。但是公众的环境保护的“知”与“行”有较大的差距.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环境索取意识远高于环境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公众虽然具有了一定的环境意识,对自身的环境问题较为关心,但是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却依然表现出“政府依赖性”.即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职责而非个人义务.对环境保护不参与、不奉献,民众心理普遍存在着想拥有一个好的环境.却不愿意为此有所付出的心态。 2、公众的环保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环保知识包括公众对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知识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解程度.对环保政策法规,政府环保措施.公众环保权利和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的了解情况,对生态环境和日常生活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认知度。公众的环保知识处于相当低的层次.主要表现在人们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一定的认识,但对各地政府采取的环保措施知情率低.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概念模糊,超过1/3的人对“治理污染措施”的认知仅停留在环境卫生层面。 3、公众的环保意识及态度不高。公众在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性”特点.公众普遍认为,政府在环保方面应负更多的责任;在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的认识上,公众更倾向于在当地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建设重于环境保护认为“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环境”;公众的道德意识较弱.只有不足1/

程少华:论环境保护法中公众参与制度

作者:程少华 微博 @程少华律师 目录 1.引言 (1) 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分析 (1) 3.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现状及缺陷 (3) 4.国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5) 5.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6) 6.结语 (8) 参考文献 (9)

摘要: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很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维护公众自身生存环境,早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来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现行公众参与制度参与的范围是有限的,除了在立法模式和公众参与内容的互操作性不强之外,对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的救济是非常弱的。本文首先详细解析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相关信息,对比研究国外公众参与制度的状况的同时,指出了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完善 1.引言 通常说的公众参与一般指公众对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参与。参与的主体是公众,一般所说的“公众”是群体概念,是指分散个人的集合,一般也指政府相对的群众。环境保护方面所说的“公众”应该强调个体的存在,因为社会经济活动真正的主体就是每个个体的人。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环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应当是公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欲使公众利益得到充分保障,首先应当保证环境保护过程中公众广泛参与。经济发展逐渐壮大,同时生态环境污染愈发严重。随着时间变化,政府或市场已经不能解决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政府和市场调节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公众必须站在环境保护事业的前列。必须承认,环境污染是由人类一手造成的,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公众必须对环境保护承担相应的责任,公众参与是实施环境保护过程中必须要采取的措施。 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分析 在当今社会,由于政府和市场的缺陷逐渐显露,伴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我们必须相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大力发挥国家的监管作用,充分提升市场调节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赶上污染程度,力挽狂澜。因此加强主体的公共意识,必须积极改善环境的重视公众参与方面。在此基础上,首先应当明确保护公众的参与权利方面,政府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大力鼓励公众投入环境保护,多提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更为科学的决策。 2.1理论方面分析 2.1.1保障公民环境权的理论需要 公民环境权理论最初开始于20 世纪60 年代被提出来,由于环境问题日渐突出,西方环境立法理念势在必行。我国著名环境法学专家吕忠梅教授认为“环境权与人权一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及意义_李琳

收稿日期:2014-10-30 作者简介:李琳(1990-),女,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环境法研究。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及意义 李 琳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兰州730050)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含义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已经在环境保护法中得到确认。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使得环境保护相关决策更加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保护中,正是民主理念在这一领域中的延伸。 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 就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论研究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起步较早,形成了相对成熟且成体系的研究成果。对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从整体上大致可以分为理论的提出,过程的评价和效果的反思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这一理论提出阶段学者们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着力将公众参与的理念引入并应用到环境保护这一领域中。美国海洋生物专家雷切尔·卡逊在1962年发表的《寂静的春天》这一著作中,以大量的事实为依据,指出杀虫剂等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会对环境以及生物产生巨大的不可逆的破坏作用。这一观点成了现代环保思想的开端,引发了美国乃至全世界对环境保护的密切关注。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高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群众环保运动组织和环境保护政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环保运动此起彼伏。1970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教授萨克斯以法学中的“共有财产”和“环境公共信托伦”理论为根据,提出了系统的环境权理论,从而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从单纯的理论研究开始转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过程的评定,逐渐引入一些实证案例。相对于前一阶段的理论研究,这一阶段的研究从视角和内容上都有了细化和深化,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在国别上的差异对比,学者卡拉森与安格尔,将美德两 国的多家制造企业中制造弹性这一系数对环境管理所产生的影响效果进行了对比得出结论:在环境过程控制上,美国注重过程的监管,而德国更注重末端循环管理。还有学者从公众参与的主体为切入点,对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效果进行研究,提出将NGO 参与引入国家环境决策。加拿大学者埃德尔等学者在《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着眼于公众参与机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评价与判断,专门就加拿大以及各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律实施与执行做了全面的评价与判断。 第三阶段,这一阶段学者们开始对前期的理论基础研究和实证案例研究的实际效果进行反思,这是因为从一些实例中得出结论,将公众参与引入决策机制增加了决策的成本与效率,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将公众参与应用到环境决策过程中,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渗透。在2004年出版的《环境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交流和公众参与》(德里卡什)一书中,作者通过研究能够从决策机制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决策的大量案例,指出公众参与问题的解决与定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政策的制定。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们对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首先聚焦于基础理论建设,进而引入实证和案例的研究,从而在此基础之上开始反思如何提升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断充实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成果与体系。 (二)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公众参与的思想已经被广泛引入环境学领域的环境政策研究和环境管理领域的协作环境管理理论,成为该领域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但整体还尚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水平。近年来,结合我国当下正处于转型时期的 摘要:工业革命之后,人类每一次生产力的飞速发展,都伴随着资源环境的牺牲与破坏。环境问题的严峻性 使得人类对于环境保护这一共同目标达成共识。目前,公众参与的理念已经被广泛引入环境保护领域之中。但我国对此的研究与实践还尚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水平,现实操作与应用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由于政府和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原则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6-0053-02 F a X u e Y a n J i u ☆法学研究☆ 53

公众参与案例

1公众参与 1.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任何开发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导入公众参与调查,是环评方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它可以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从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这对于建设方案的决策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在项目环境影响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以收集相关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认识、态度和要求,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能够全面综合考虑公众的意见,吸收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与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公众参与工作计划 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拟建址附近居民、村委会、工厂及当地环保部门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并结合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制定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方式,方式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汇总分析 (4)公众意见的反馈 (5)编写公众参与篇章 1.3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访问调查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1.3.1环评第一次公示 1.3.1.1网上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进行环评信息公开与公众调查。 本项目课题组在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建设单位与本项目课题组在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10246506.html,)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的网上公示,公布有关内容,相关图片见图15.3-1,公示时间:从2010年01月10日起共20天。 图15.3-1 环评第一次网上公示 1.3.1.2现场公示 为了方便评价区域内当地居民了解项目信息,建设单位在长田镇、官仁村等地张贴了《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张贴现场照片详见图15.3-2。

淮滨县马集省级生态镇环境保护规划

1.总论 1.1任务的由来 马集镇位于淮滨县中部偏西,距淮滨16公里处。西与新里、芦集毗邻,北与三空桥、固城接壤,东与台头到乌龙港为界,南与邓湾相连,面积68.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66个居民组,总人口31081人。该镇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信阜公路穿境而过,马包路、马赵路、马邓路交汇于此。是全县的重要客流中心集散地,有发往上海、萧山、深圳、信阳等大中城市客车,共有乡镇企业550家,从业人员2425人,年上缴利税152万元。采取以“公司+农户”,“场+农户”的畜牧养殖业成为该镇的支柱产业,饲养量达55万只(头),总产值达5000万元,该镇也是全县粮食主产区,2005年,粮食总产量达2.4万吨,农业生产总值达40000万元。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信阳市决定大力创建生态县、环境生态乡镇、生态文明村,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创建生态乡镇,是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羸”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乡镇环境建设,提升其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目前,正值国家环境保护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而乡镇环境保护规划是进行各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最终验收的重要必备的材料,是生态乡镇创建过程具体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受马集镇政府

委托,信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编制了马集镇环境保护规划。 1.2编制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发[2002]11号); (13)《全国生态保护纲要》;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6)《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公众参与》教案设计

总第57课时第二十周星期二第三节公众参与 【学习目的】: 1.认识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2.理解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备的态度、责任和行为准则,形成正确的环境伦理观。 约的情况。 【学习重点】: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环境伦理观,理解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备的态度、责任和行为准则。 【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法 课时安排:1课时 【学习过程】: 一、公众参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取得成功的关键 可持续发展不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事情,而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从根本上讲,需要全人类在生产、生活、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发生根本的变革。公众参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因为只有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文化观念,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协助政府推动环境保护的发展,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 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就是要积极参加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决策、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进而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 1.民间环境保护组织(NGO) 优势: ①拥有专业的知识、技术及调查能力 ②拥有更加单纯的社会责任感和充沛的创造力 ③引起了更广泛的基层团体的参与和支持。 作用(工作方向): ①环境和生态的教育与研究; ②协助政府执行环境政策; ③监督企业的行为,与企业合作开发环保产品及服务。 我国NGO活动情况: ①发展非常快(注册的已超过2000个) ②活动活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③都有自己的对象和目标 ④我国政府批准成立的第一个较大的群众性民间环保团体——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也称“自然之友(Friends of Nature)”) 它以开展群众性环境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建立和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文化、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为宗旨。 案例④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站(WWF China)为儿童建立“地球的孩子”网站 通过学习,了解该网站设立的目的,了解网站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从而进一步体会公众参与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2.环境伦理的道德建设 (1)环境伦理的概念:(补充) 环境伦理是指人与自然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它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逐渐形成的一定信念、习惯、传统,用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判断行为善恶与否,以及人类对自然尽什么样的义务等。 (2)环境伦理的作用: 帮助人们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和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3)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有态度与责任: ①尊重地球上一切物种 ②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稳定、 ③着眼当前并思虑未来(克服短期行为)等 (4)环境道德主要内容:表5.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6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相关职能部门,是指由赔偿权利人指定的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司法、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具体工作。 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益自愿、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称公众,下同)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众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信息公开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可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依法适时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结果; (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结果;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发布日期:2010-02-21 【摘要】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能克服市场和政府调节的缺陷,在许多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法律制度设计,根据中国国情,针对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从制定专门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规、以立法形式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地位、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英文摘要】Public particip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y overcome the shortcomings of market and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play irreplaceable role in many ways.Through refering the advanced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legal systems design from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 according to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defect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the paper puts forth the suggestion of formulating specializ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establishing the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rights of citizens through legislation, broadening the channel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establishing litigation system of the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raising th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citizens.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完善 【英文关键词】Public Participation;Environmental Protection;Perfection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世纪随着人类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开辟了公众参与制度的 先河,随后为许多国家所效仿。实践证明,公众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 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有利于克服和弥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在环保领域的缺陷,有利于排除环境侵害、处 理环境纠纷,环境保护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利益主体,实施公众 参与制度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通过公众的力量,也能更好的实现公民的环境权利益。由 于我国公众参与制度还不健全,对此笔者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希望以此唤醒我国法律政策的制定对公众 参与制度的重视,给环境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涵义和作用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涵义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途径参与公众环境利益相关的活动。然而不同的学者对其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同的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在环境资源保护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享有保护环境资源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都有平等的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参与环

知识点测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知识点测试:公众参与 一、单选题 1.下列垃圾中,应放入乙垃圾箱的有(左为甲右为乙) A.果皮B.碎玻璃C.鱼刺D.易拉罐 2.新年来临之际,某校学生向社会发出使用“电子贺卡”的倡议,其积极意义在于 ①倡导低碳生活②保护森林资源③防治酸雨④减少固体废弃物 A.①②B.②③C.①③D.③④ 只有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来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如实行清洁生产,公众积极参与、选购带有环境标志的产品等,才能使可持续发展从观念走向实践。据此回答3~5题。 3.“十五”期间,我国重点开发环境无害技术,实行清洁生产的目的是 A.将污染预防控制在生产全过程中B.主要控制生产产品的无污染 C.防止原料、燃料的污染D.减少产品最终报废处理过程中的污染4.可持续发展从观念走向实践,公众应该做的是 A.购买包装考究的商品B.为了节省时间,使用一次性筷子、杯子等C.选购无氟冰箱、节能荧光灯等D.绝对不用一次性物品,包括注射器 5.带环境标志的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的优点是 A.低毒少害,节约资源B.高质高能,技术先进 C.减少废料D.省时省力,净化环境 6.世界环境日日期和主题分别是 A.6月17日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家园,我们的未来 B.3月23日太阳地球和天气 C.10月13日减少灾害损失,创造美好生活 D.6月5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7.2009年3月28日晚上8时30分至9时30分,全球上千座城市,数千万人参与了世界自然基金会发起的“地球一小时”熄灯活动。该活动的主旨是 A.节约用电B.宣传环保C.观察星空D.纪念爱迪生 8.下列不符合低碳生活方式的是

A.家庭尽量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B.多用电子邮件,少用传真、打印机 C.短时间不用电脑时,启用电脑睡眠模式 D.用小汽车作为代步工具 广东东莞某纺织印染公司偷埋25厘米管径暗管,日偷排高浓度印染废水2万多吨,排污瞒报废水近1 000万吨/年,在群众举报信的帮助下,检查组一举查获该企业的违法行径。据此完成第9题。 9.该事件中,检查组迅速查处违法行为的前提条件是 A.企业环保意识淡薄B.群众积极参与 C.检查组的工作能力强D.政府“环保风暴”活动的影响 2016年3月19日20:30~21:30,“地球一小时”再次来临,它引发全球城市、企业和个人的自愿参与,全球上万座城市,数千万人参与了世界自然基金会发起的“地球一小时”熄灯活动。据此回答10~11题。 10.该活动的主旨是 A.节约用电B.观察星空C.宣传环保D.纪念爱迪生 11.为了使环境保护的内容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最具广泛意义的是 A.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B.提倡广泛的公众参与 C.保护社会经济稳定高速发展D.政府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二、综合题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简析城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个人减少垃圾产生可采取的措施。 13.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它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都将面临处罚。上海之后,“垃圾分类”政策也即将席卷全国。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材料二: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上海市某高级花园小区规定每天早上7:00至9:00,晚上18:00至20:00为居民生活垃圾定时投放的“垃圾时间”。小区的垃圾桶每天早晚各开放2个小时,其余时间垃圾桶关闭。“垃圾时间”期间,小区内固定投放点均有分拣员、志愿者把关垃圾投放环节。每天,“垃圾时间”结束的半小时内,垃圾运输

公众参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公众参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曾宪华 (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福州 350003) 兩岸四地環境污染防治合作和拹調 K.C. Ho, T.S. Yu and K.F. Wong (Eds.) 摘要 该文阐述了公众参与的含义,公众参与机制的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现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数据分析我国现阶段公众环境意识主要特点;提出了通过加强环境教育的引导和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以及论述了做好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Abstract The paper expounds the meaning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the form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the significa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public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in China. Meanwhile, it analy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in China at present based on investigation data, advances the countermeasures of enhancing the guidance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environmental publicity to guid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ively. And also discusses several attention problems of doing well ab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work of Fujian Province. 公众参与是环境管理的组成部分,只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切实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同时,公众的环境意识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热情才能不断得到增强。 1.参与的含义 公众参与,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群体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维护和处理,这里特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维护程度。它包含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情感、态度和行动。 2.公众参与机制的形成 把社会群体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维护和处理过程进行 有效地规范,并以规章制度的标准来加以衡量,慢慢地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形成一整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的理论,也就形成了公众参与机制。 3.公众参与的内容、范围和对象 公众参与的内容包括环保公益活动、环保社会活动和环保日常活动。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环保组织、民间环保协会、社会各界乃至每个人。 4.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公众参与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的有力措施,是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良好风尚,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广大群众对影响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状况有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他们也应对处理自己行为产生的环境问题负有义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很多,最主要的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机制,建立公众环境投诉制度,使群众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基本条件。各级环保宣教部门应当进一步发挥特有的指导、协调、鼓励、支持的功能,建立表彰激励的制度和相互沟通的渠道,支持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环保组织、社会各界乃至个人积极主动参与环保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由此可见,公众参与是推进环保工作社会化进程的重要环节。 5.正确看待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 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共同组织了一次全国规模的公众环境意识抽样调查,调查活动涉及全

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摘要】公众参与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公众参与的概念出发,站在目前世界环境情势和我国国情的角度,论述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着重就如何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环境立法。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完善 【正文】 在近两年世界环境剧变,特别是全球气温普遍升高的世界环境情势下,如何有效地进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人们关注的焦点。经过科学家的研究及世界各国实践的事实证明,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需要各国的合作和全人类的共同参与来解决。那么,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是什么?为什么在环境保护中需要公众的 参与?应当建立怎样的公众参与机制?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概述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这一概念很早就有人在政治学上提出。到了20世纪末期才出现在环境保护中的。对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各个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公众”就是指公民这一团体,有的认为“公众”是与政府相对的概念,有的认为“公众”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等。 笔者认为,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活动。 (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和文

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可以认为是我国实行环境民主和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宪 法根据。 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方式。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比较详细的法律规定。2006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颁布和施行,无疑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过程和文件。 尽管我国立法中对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已经不少,但不少学者仍然认为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存在许多不足,如“公众参与环境立法,过于原则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缺位”[1]等等。 二、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必要性 (一)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法理基础 1、民主政治的要求 现代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各种事务中都要求民主,实行民主。在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公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利。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事务的一种,当然要求民主。公众参与机制作为环境民主的重要制度,是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 2、生存权发展要求 “天赋人权”的理论最早说明了人的生存权是与生俱

环保需要公众深度参与环境消息公开办法将要出台.doc

环保需要公众深度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将要出台- 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 一份政协委员“依法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的联名提案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积极回应。日前,在潘岳副局长的带动下,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八个城市的一万人用种下5000棵树的实际行动共同倡议设立全国“环保公益日”。潘岳提出,环境保护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今年上半年,环保总局将出台我国第一部有关环境的信息公开办法。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政协会上,濮存昕、杨澜等1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他们认为,“环保公益日”可以有效地引导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他们建议,应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明确公民可以什么方式、渠道参与环境保护,明确参与的方向和界限,在参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

日前,潘岳带数十名文化界名人到北京八达岭长城脚下植树,建“环保公益日纪念林”。令现场人士没想到的是,突如其来的沙尘暴也来“捧场”。“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实际上是在培育一种‘新公益精神’”———与沙尘暴一起飞扬的还有潘岳的新思想: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像今天这样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因此,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潘岳透露,去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中国第一部环保公众参与的政府规章《环评公众参与办法》;今年上半年,还将出台中国第一部有关环境的信息公开办法。这些都是为培育“新公益精神”奠定的基础。 法制日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书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征求公众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 第六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 第二章

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定稿)

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 樊杏华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指公民或公民组成的团体直接或间接参与 环境保护立法、政策及决策、环境管理和监督、环境维权等活动,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它是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从参与主体看,公民或公民组成的团体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主要主体;从参与范围和途径看,包括既有立法、政策、决策制定中的源头式参与、也有法律、政策及决策实施中的过程式参与和监督式参与、还有利益受损后的维权式参与;从权利和义务层面看,公众既享有清洁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公众参与的目标看,是为了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现状及实践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环境保护运动,代表性的事件是1970年4月22日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丹尼斯·海斯发起的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地球日”活动,有2000多万人、1万所中小学、2000所高等院校和2000个社区参与该活动。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始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权。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6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立了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制度。另外,沈阳市、山西省、昆明市相继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这些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与实施,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体系初具雏形,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之一。 从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实践看:近年来,厦门、大连PX事件、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事件、上海磁悬浮列车事件、我为祖国测空气、《环境保护法》审议等环保事件中,环保组织和公民逐渐从无序向有序转变、从非理性向理性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公众参与作为一种刺激和倒逼机制,推动的政府环保转型。2011年持续灰霾天气之下由民间发起的“我为祖国测空气”活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并增加PM2.5指标。2012年《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之后,环保组织和公民积极提出各自的意见,14位环境法学专家联名致信人大委员长,促使人大常委会暂缓审议,成为中国环境立法从闭门造车走向公开博弈、公众参与的标志性事件。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 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从无到有,从原则到具体,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但不可忽视的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还没有真正成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遏制环境质量退化,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的利剑。究其原因,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法律困境: 环境权的缺失导致公众参与缺乏权利基础 自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环境权,对该权利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公众参与办法

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全文) 今天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办法自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以下是全文: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 第六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 第二章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 第一节公开环境信息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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