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以及对社区康复医疗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和心理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重症、复杂和疑难的残疾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作为区域性康复医学资源中心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宗旨是预防和改善各种疾病、损伤、畸形等导致影响患者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功能障碍。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损伤及疾患康复(脑血管病、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伤病围手术期、骨性关节炎、脊柱伤病、骨折后、截肢、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性瘫痪、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本《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规范》要求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四条
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一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专业人员,积极
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和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
第五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人口的康复需求,将康复医学科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发展规划之中,指导区域内康复医学诊疗资源的快速发展、合理布局,形成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院和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协作密切、成本效果好的区域康复医学诊疗三级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当地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
第三章构成
第六条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为医院内唯一面向全院从事临床康复医疗服务的学科。康复医学科组建应包含物理治疗部、作业治疗部、言语治疗部、传统康复治疗部、假肢与矫形器部5个部门,并具有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根据需求和条件酌情设置康复心理治疗室、认知治疗室、疼痛治疗室及水疗室等。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将逐步实施从业人员执业注册制度。执业注册制度出台之后,未获本专业医师、治疗师注册资格的人员,将不得跨专业从事康复诊疗工作。
第七条
二级以上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必须设置独立康复病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床位的3—5%;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床位的2.5%;一级综合医院可不设置独立康复病区。
第四章人员配备
第八条
一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至少配备2名专职康复治疗(技)师;二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配备不少于4名执业资格范围为康复医学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1名;8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技)师,1名传统康复治疗人员(针灸或推拿人员),同时根据实际床位配备相应比例的康复专职护士;三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配备不少于6名执业资格范围为康复医学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2名;15名以上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技)师,2名传统康复治疗人员(针灸或推拿人员),同时根据实际床位配备相应比例的专职康复护士。
第九条
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配备兼职或专职的临床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士),具体人数根据科室业务需要而定。
第五章诊疗场所
第十条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具备不少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业务用房;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具备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业务用房。
第十一条
康复医学科应设在便于功能障碍患者行动的医院内场所,根据需求和条件,康复治疗区域既可采取门诊、住院共用的设置方式,也可在门诊部、住院部分别设置。
第十二条
康复医学科门诊或独立病区主要公用设施应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定相关标准。
第六章设备与器材
第十三条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设备总值不少于200万,配置要求如下:
一、物理治疗设备
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有氧训练功率车,康复治疗床(含网架),肩(肘、腕、指、膝、踝、髋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
其它物理治疗:应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二、作业治疗:应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纺织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
三、言语治疗:应配置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交流板。
四、康复评定设备:应配置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
五、传统康复治疗:应配置针灸、推拿用品等。
第十四条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设备总值不少于500万,配置要求如下:
一、物理治疗
(一)运动治疗:至少配置训练用垫、肋木、姿式矫正镜、训练用棍、bobath 球、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有氧训练功率车,康复治疗床(含网架),肩、肘、腕、指、膝、踝、髋关节训练器、减重训练设备、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痉挛治疗仪。
根据科室业务需要,可酌情配置上、下肢机器人训练设备。
(二)其它物理治疗
物理因子治疗:应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
冷疗设备、水疗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
二、作业治疗:应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纺织作业设备等。
三、言语治疗:至少配置录音机、言语治疗机,吞咽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等。
四、功能评定: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诊断设备(上述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肌力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言语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根据需要可酌情配置步态分析及等速肌力评定设备。
五、康复工程: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的制作设备。
第七章诊疗范围
第十五条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诊疗范围:
一、康复评定:肌力评定、关节活动度评定、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作业评定、言语评定、疼痛评定等。
二、物理治疗
(一)运动治疗: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呼吸训练、协调训练、平衡训练、颈椎牵引、腰椎牵引、手法治疗、步行训练、轮椅训练、中国传统运动疗法等。
(二)其它物理因子治疗:直流电治疗、低频电治疗、中频电治疗、高频电治疗、光疗、超声波治疗、冷疗、水疗、颈腰椎牵引治疗等。
三、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作业、作业游戏等。
四、言语治疗:常见失语症的治疗。
五、传统康复治疗:开展针灸治疗、推拿、火罐等治疗项目。
六、康复工程:开展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可与有资质的假肢和矫形具制作机构合作开展)。
第十六条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诊疗范围:
一、康复评定: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步态分析、作业评定、言语评定、运动心肺功能评定、心理评定、疼痛评定、电诊断和肌电图等。
二、物理治疗
(一)运动治疗: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呼吸训练、协调训练、平衡训练、运动控制训练、神经肌肉促进技术、颈腰椎牵引、手法治疗、步行训练、轮椅训练、中国传统运动疗法等。
(二)其它物理因子治疗:直流电治疗、中频治疗、低频治疗、高频治疗、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传导热治疗、冷疗、水疗等。
三、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脑高级认知功能训练、木工作业训练、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训练、纺织/编织作业训练、作业游戏等。
四、言语及吞咽障碍治疗:临床常见失语症、构音障碍、言语失用症的治疗以及
吞咽障碍的治疗。
五、心理治疗:智力测验、神经心理测验、人格测验、焦虑测验等评定和相关康复治疗项目。
六、康复工程:
(一)开具假肢与矫形器处方
(二)指导轮椅和助行器具训练
(三)独立制作临床常用的自助具
(四)提供无障碍环境改造建议
第八章管理
第十七条
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院内康复及社区康复诊疗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并认真、有效地实施。
第十八条
康复医学科与相关临床科室建立密切的临床康复协作关系,康复医学科的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士)等有关康复医学专业人员,能够及时深入相关临床科室,参与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有关功能障碍患者的早期康复医学诊疗服务。
第十九条
建立、实施康复医学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康复医师应经过康复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全科医师应接受3—6个月的康复医学培训。
第二十条
重视本专业的人才梯队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实施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综合发展规划。
第二十一条
业务流程科学规范,信息资料保存完整,专业人员结构合理,团队协作特征鲜明。
第九章诊疗质量
第二十二条
康复医学诊疗达到以下指标的要求:
一、需要康复诊疗的患者能及时得到有关康复医学服务;
二、经康复治疗的患者中,90%以上患者的疗效为有效以上;
三、患者对康复诊疗的满意率在90%以上;
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医疗事故发生率<1%;
五、年技术差错率≤1%;
六、康复处方合格率≥98%;
七、康复医学评定完整率>98%
八、康复病历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九、康复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0;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原则上
不超过28天,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原则上不超过35天。
第二十三条
康复设备维护良好,每3个月检查1次,并有相关记录,设备完好率大于90%。
第二十四条
深入患者家庭或有关社会福利机构,上门开展康复医学诊疗服务;与所在社区的有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间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康复协作诊疗、培训等技术指导关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规范(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6年版《规范》同时废止。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参照国家对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规定编写) 一、科室设置、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设置: 1、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2、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等,并具 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3、支具室(有条件要具备)。 (二)康复科面积: 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面积要有500-1000平方米。 (三)康复科床位: 病床数一般应为医院总编制床位的2.5-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配置: 1、康复医师:康复医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25:1,其中至少有一名 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康复师:康复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5:1; 3、护士:护士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3:1; 三、康复科常用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检测设备 1、科室必须要配备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语言言语评定、作业评 定设备; 2、科室或医院要具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3、有条件可以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 运动治疗:一般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衡杠、楔形板、 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PT凳、移位机、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 物理因子治疗: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直流电 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 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粘 木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手眼协调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 言语治疗:配备录音机(MP4等)、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言语 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言语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可单幅播放的数码录像机等。 5. 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来院患者康复治疗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为有效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水平,真正体现文登整骨医院的“大康复”理念,根据卫生部《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中医为体、弘扬特色,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全面康复理念为指导,以“提高生活质量、重返社会”为目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从功能评定、中医特色治疗、临床治疗、现代技术治疗等技术为着手点,将多专业诊疗康复技术融合,为病、伤、残患者提供“一站式”康复诊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文登整骨医院来院患者康复流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以促进患者以最快、好、省的康复方式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求的康复需求。 一、康复医学科组成: 1、康复治疗大厅 2、康复病房 3、深入各科室的康复治疗师参与的病区康复 4、康复门诊、治未病预防保健 5、康复辅助器具安装室。 二、康复治疗分组 1、中医药治疗组(中药饮片、中药烫洗、熏蒸等) 2、理疗组(声、光、电、磁、冷、热和力等物理因子对患者进行治 疗的方法等) 3、中医特色治疗组(针刺治疗、灸疗法、拔罐疗法、推拿疗法、导 引技术、五行音乐等)
4、康复技术治疗组[作业治疗组(OT)、物理治疗组(PT)、大型器 械组(机器人、减重、等速等各种仪器设备)、语言治疗组、吞咽认知训练组、心理治疗组] 6、治未病康复工程组(如假肢、矫形器、自助器等辅助器具) 具体康复流程如下: 患者的康复治疗是由一个团队(Team组)来完成,是将多专业诊疗康复技术融合,为病、伤、残患者提供“一站式”康复诊疗服务,包括临床医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中医师、物理治疗师(PT)、作业治疗师(OT)、针炙师、推拿师、护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 组长:根据患者科室不同,团队(Team)组长为科室医疗组长以上人员。 成员:团队的所有成员。 骨伤住院患者康复流程 患者入院后,由主管医师检诊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临床以及专科检查,根据患者的病情,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所有的骨伤科病人和健康者进行康复干预,辩证使用中草药,下达治疗医嘱和康复会诊医嘱,康复医师在24小时内检诊患者并与主管医师沟通、协商,进行康复评定,确定近、远期康复目标,制定康复处方和治疗计划,并出具相关文书或医嘱、治疗单。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评定治疗内容进行补充,并结合患者进行教学,体现新经验、新进展、新观点。对患者及亲属进行详细告知康复训练的预期结果和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签订康复治疗同意书。康复团队的成员分头实施康复治疗方案,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记录登记。 经过治疗康复后,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康复方案,继续分头实施。 在治疗康复中,要针对不同疾病和患者发病时间的长短,采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与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就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就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就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就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与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与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与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与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 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
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 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三、康复治疗:在康复医师组织下,由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等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专业技术服务。包括: (一)物理治疗(含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 (二)作业治疗; (三)言语吞咽治疗; (四)认知治疗; (五)传统康复治疗; (六)康复工程; (七)心理治疗。 第九条?综合医院应当鼓励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
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加强康复医学诊疗服务,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对社区康复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事业的康复医学服务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性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性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估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
能和心里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所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伤病康复(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退行性神经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炎、颈肩腰腿痛、骨折后、骨关节手术后、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衰、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瘫、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置本管理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正规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五条 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性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治疗师,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工作,组织、指导所在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在基层有关医疗机构和功能障碍患者住所开展康复医学治疗、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医学诊疗服务工作为基础的,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和康复医院为转诊、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 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 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 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
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 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三、康复治疗:在康复医师组织下,由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等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专业技术服务。包括: (一)物理治疗(含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 (二)作业治疗;
康复科管理 标准化质量管理 一标准化管理的含义 (一)质量是一切工作成败之关键,要想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标准化管理是必要条件之一,是指制定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标准以及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标准的整个过程,使管理有据可依,实现管理上的程序化统一,以期获取做好的效果。 (二)八项质量管理原则 1 以病患为关注焦点 2 领导作用 3 全员参与 4 过程方法 5 管理的系统方法 6 持续改进的意识 7 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8 供方互利的关系 以上八项原则为实施标准提供了普遍适用的原则 (三)康复医学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新的领域,在临床实践中逐步学习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法。 二管理是学科充分发挥正常功能的保障 1 康复医学科要想正常发挥其功能作用,良好的管理是先决条件,其中康复医学科的日常治疗活动,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提高,及各相关人员科内的日常行为规范都要在科室理念指导下,以科室各项制度为保障在人性化管理指导下积极向上、精益求精、认真负责、不断前进。 我们的科室理念是“积极、认真、主动、和气、厚德载物”“一丝不苟”“大医精诚” 2 康复医学科应紧密合作形成一定的组织形式,医护就是组织中的要素,各要素 之间有机的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整体的工作效果,实现科室的整体功能。
三康复管理作用表现在实现整体目标上 1 康复治疗是有目标的,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有效实现组织整体的治疗目 标。 2 有效的管理能使组织整体更快更好的实现目标,它发挥的作用远远大于整体中 各个部分所起到的作用,起到扩大整体功能的作用。 3 有效的管理,能使有关的组织要素、各个环节、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各项政 策法规及各种治疗方法最佳的有机结合,进行最有效的组合。通过合理的组合,产生新的功能,可以充分发挥这些要素的最大潜能,使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 康复医学科的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康复管理是否正规化的体现, 5 《JCI标准》按照医院重要职能将内容分为“以患者为中心的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的标准”两个部分。它的基本理念是质量管理和持续质量改进,强调患者的安全。 管理制度建设 一建立康复医学科的相关服务流程 (一)建立康复病人的收治标准化入院程序 1 医院应有完善的康复筛查制度,以确认哪些人群需要康复治疗,要有相应标准,明确规定哪些患者可以优先应用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康复科应向患者提供康复医学信息的流程,提供的康复信息,包括康复治疗的初步计划、康复预期效果、康复治疗患者所必须缴纳的治疗费用等情况。 2 康复治疗流程:
最新版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更好地发挥综合医院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以及对社区康复医疗的转诊、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康复医学诊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并开展康复医学诊疗工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综合医院。 第二章性质、功能与布局 第三条 康复医学科是卫生部规定的12个临床一级学科之一,是综合医院必备临床科室。它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康复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与相关临床科室密切协作,着重为病伤急性期、亚急性期、恢复期的有关躯体、内脏器官、脑高级功能和心理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重症、复杂和疑难的残疾患者,提供全面和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并作为区域性康复医学资源中心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培训,为所在区域功能残障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技术指导的科室。 康复医学科的服务宗旨是预防和改善各种疾病、损伤、畸形等导致影响患者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功能障碍。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神经损伤及疾患康复(脑血管病、脑损伤、脊髓损伤、、外周神经损伤、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等)、骨与关节伤病康复(骨关节伤病围手术期、骨性关节炎、脊柱伤病、骨折后、截肢、软组织损伤、运动损伤、先天畸形等)、内脏疾病康复(冠心病、高血压、心功能不全、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等)、老年康复(帕金森病、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痴呆等)、儿童疾病康复(脑性瘫痪、智力发育迟滞、孤独症等)、疼痛处理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本《规范》规定的康复医学科,并开展《规范》要求的康复医学诊疗工作。 第四条 一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康复医学治疗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一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指导下,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残疾的一级预防工作,对于已经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做好三级预防;同时在上级综合医院的指导下,配备不少于2名有执业资格的康复专业人员,积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至少设置具备临床, 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 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 ,但不得少于 10 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床间距不少于1.2 米。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 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 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 名具备中 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 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3 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 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配备肌 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 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 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 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 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 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 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 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 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 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 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 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 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 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 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 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 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XX医院 令狐采学 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拟) XX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3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3 1、接诊制度3 2、医疗安全制度3 3.交班制度3 4、修订医嘱制度4 5、病情反馈制度4 6、参与治疗制度4 7、康复教育制度4 8、医疗组长排班制4 9、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4 (二)医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5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统一管理制度6 (一)康复科专业设备的配置及使用6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6 (三)突发故障处理6 三、康复科业务学习计划8 (一)培训目的8 (二)培训对象8 (三)培训方式8 (四)附件:业务培训学习课程表9 四、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10 (一)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10 (二)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10 (三)康复医学科医师职责11 (四)康复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11 (五)康复医学科技师职责12 (六)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工作制度12五、康复医学科工作室管理制度13 (一)运动治疗室工作制度13 (二)理疗室工作制度13 (三)针灸室工作制度14 (四)推拿室工作制度14 六、康复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16 七、康复治疗计划制定制度18 附《康复治疗计划单》19 八、定期康复治疗与训练效果评定标准与程序20
(一)定期康复治疗标准与程序20 (二)康复治疗无效中止康复程序21 九、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23 附、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质控标准24 一、医师管理规范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 1、接诊制度 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和治疗单,并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各亚专业医师负责接待本亚专业住院患者。征询治疗师意见,确定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护理目标、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和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室在医嘱单上签字。安排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亚专业住院医师不在病房是由值班医生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 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社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骨干节伤病患者知情同意书、瘫痪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事故发生。各亚专业医师每周一至五随上级医师对本组新入院、疗效差(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第二条、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二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四条、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第三章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第四章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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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 (3)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3 1接诊制度 (3) 2、医疗安全制度 (3) 3、交班制度 3 4、修订医嘱制度 (4) 5、病情反馈制度 (4) 6、参与治疗制度 (4) 7、康复教育制度 (4) 8、医疗组长排班制 (4) 9、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 (4) (二)医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5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统一管理制度 (6) (一)康复科专业设备的配置及使用6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6 (三)突发故障处理6 三、康复科业务学习计划 (8) (一)..................................................................... 培训目的8 (二)..................................................................... 培训对象8 (三)..................................................................... 培训方式8 (四)..................................................... 附件:业务培训学习课程表9 四、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0) (一)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10 (二)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10 (三)..................................................... 康复医学科医师职责11 (四)康复医学科主管技师职责12 (五)康复医学科技师职责12 (六)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工作制度12 五、康复医学科工作室管理制度 (14) (一)运动治疗室工作制度14 (二)理疗室工作制度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但不得少于10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配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XX医院 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拟) XX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错误!未定义书签。 1、接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2、医疗安全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3.交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4、修订医嘱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5、病情反馈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6、参与治疗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7、康复教育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8、医疗组长排班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9、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医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统一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康复科专业设备的配置及使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康复科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突发故障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康复科业务学习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培训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培训对象........................................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培训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四)附件:业务培训学习课程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康复医学科主任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康复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康复医学科医师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一、科室、面积与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与病区。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与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 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与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 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与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与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康复医学科发展规划 目标:实现我院康复医学规模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展共赢得局面,把康复医学科培育成为全省重点学科, 争取挂牌山西省工伤康复中心。 重点:规范管理、规范技术与流程,强调质量与服务,强化组工作制(医生根据专业方向分为神经损伤组、骨与关 节组、重症康复组、肿瘤及心肺等内科疾病组、传统 中医组,治疗师根据兴趣及专业方向随医生分组) 内容:1、做强临床康复,规范康复治疗:包括神经康复(偏瘫、截瘫、脑瘫及周围神经损伤),重症康复,骨科康 复(术前康复、骨折术后功能康复、颈椎病、腰椎病 非手术治疗、骨质疏松与骨质增生康复、截肢后康复、 关节置换术后康复等),肿瘤康复(乳腺癌),探索老 年(医养结合)康复新途径,条件成熟后开展社区康复 及临终关怀.规范康复治疗包括规范康复处方、康复 病历、康复评定及治疗流程. 2、建立现代与传统康复医学中心:设立规范得康 复医学中心医疗部、治疗部、门诊部、照护部。 3、做大临床交叉与治疗前移,建立与相关临床科室 得临床-康复一体化模式:到各相关临床科室实施早 期床旁康复,适时建立相关临床科室康复治疗室,建 立骨科—康复一体化、卒中单元等临床-康复一体化
合作模式,发挥学科组合优势。 4、探索社区康复发展模式及管理模式:积极构建医 院、社区、家庭一体化得康复平台,实现“康复进社 区,服务到家庭"得康复新理念。以社区康复发展为 切入点,探索社区康复得发展及管理模式,实施多社 区战略布点,抢占市场。 5、探索区域合作模式:与太原市区域内各级医院合 作,提供技术指导,安排人员进修及开展学习班,以 我院康复医学科牵头,探索建立区域康复合作模式。 6、逐步分级开展科研、教学:初期以应用研究类 为主,如SET、MRP、肌内效等新技术、新仪器得应 用性研究,积累科研经验,重点培养擅长科研得人员, 引进或培养2-3名硕士研究生;中期以改良技术得应 用研究为主,确立学科重点发展技术;待前期中期能 有优秀得科研成果后,再寻求与知名医院合作进行国 家级或部级科研课题。有计划培养康复治疗师、康复 医师教学人才,逐步筛选专职教学人员,负责理论与 实践、新技术、新设备得教学活动。 实施步骤:要完成以上目标,需要医院给予人力、财力、物力得支持,提高科室三个效益主要来自于医疗、治疗得 质量与服务、来自于科室合理与科学得管理制度、奖 惩制度。
医院 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拟) 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医师管理规范 (一)医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 1、接诊制度 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和治疗单,并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各亚专业医师负责接待本亚专业住院患者。征询治疗师意见,确定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护理目标、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和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室在医嘱单上签字。安排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亚专业住院医师不在病房是由值班医生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 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社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骨干节伤病患者知情同意书、瘫痪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事故发生。各亚专业医师每周一至五随上级医师对本组新入院、疗效差(由主管医师提出)的患者查房;周一至六早上对主管患者常规查房;危重患者随时查房;下班前再查房;每晚9点值班医师负责全科查房后方能就寝;星期日值班医师负责全科查房;各亚专业医师休假仍需执行上述查房制度,因故离开科室需委托他人代管;实施组工作制,各亚专业组医师按照分组带领本亚专业组相关治疗师,共同制定新入院和疗效差患者的临床诊断、功能诊断、康复治疗目标和方法。 3.交班制度 亚专业医师和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必须在交班本人记录本班特殊情况并亲手移交给下一班值班医师。每日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主诉、病史、临床诊断、功能诊断(重点评定内容)、康复治疗目标和方法。 (2)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变动交班。 (3)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
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三)急救设备。